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可能是20世纪美国流行音乐中最重要的人物。他虽然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但无可争议的是他使摇滚乐在世界范围的流行普及化。单从他的唱片销量上就可以看出,他的影响力是非凡的。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这20年间,他的国际热门歌曲一打儿接一打儿,甚至在他去世之后他的任何再版唱片都能保持极其稳定的销量。毋庸置疑,他是流行音乐历史上唱片
销量最高的艺人。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不是第一位演唱节奏与布鲁斯的白人歌手,但他是第一位将乡村音乐和布鲁斯音乐融进山地摇滚乐中的白人歌手。如果他没有将流行歌曲、福音音乐、甚至兰草音乐或歌剧式的渲染调和成一体,他可能也不会变成一个主流的超级明星。他的50年代的唱片确立了摇滚乐的最基本语言;他的富有争议的性感舞台形象确立了这种音乐在视觉上的标准;他的歌喉也是令人难以置信地充满磁性和多变性。作为一位摇滚乐大师,埃尔维斯是无人可比的,他在50年代后期,不仅仅是摇滚乐坛的偶像,还是摇滚乐的象征。进入60世纪之后,在他精明的经理人汤姆·帕克(TomParker)“上校”的指导下,普雷斯利放弃了现场演出,而转向多产但却缺乏灵感的**明星生涯。
除了**中的歌曲之外他已很少录音。但是他的受欢迎程度却并未因此而受到太大的影响,并且当他于1968年在拉斯维加斯以一种新的、更符合时代潮流的形象重登舞台之后,他的传奇式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1971年的统计表明,到当时为止,普雷斯利的唱片销量已达到1·55亿张单曲唱片,2500万张专辑和1500万张EP唱片,这一纪录只有宾·克罗斯比(Bing Crosby)和“披头士”(the Beatles)乐队可以达到。
普雷斯利于1935年1月8日出生在密西西比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场工人家庭里,全名叫埃尔维斯·阿伦·普雷斯利(Elvis Aaron Presley)(他签名时总用“Aron”这个字)。他最早的音乐方面的经历是在教堂的唱诗班演唱,教堂里布道者和做礼拜的人们情绪激昂的摇摆晃动、载歌载舞为普雷斯利那著名的胯部扭动动作提供了基础,他的这一动作是全国亿万电视观众对他产生争议的焦点之一。普雷斯利10岁时候就首次登台表演,在密西西比——亚拉巴马博览会上演唱了一首催人泪下的乡村歌曲“老牧师”(Old Shep)。1948年,他随父母迁到了孟菲斯。在这里普雷斯利开始同一些职业乐手接触,并偶尔参加四人福音歌曲演唱组“黑森林兄弟”(Blackwood Brothers)的演出,甚至差一点加入了该乐队。不过他自己的音乐生涯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下开始的——普雷斯利去孟菲斯录音服务公司的录音棚去录制一首歌曲作为送给他母亲的礼物。这家录音棚的老板是萨姆·菲利普斯(SamPhillips),他当时刚刚建立了自己的Sun唱片公司。菲利普斯的助手马里恩·凯斯克(MarionKeisker)觉得普雷斯利很有潜力,就记下了他的地址。差不多一年之后,1954年6月,菲利普斯让普雷斯利去公司录制一首来自纳什维尔的歌曲。此外,他邀请了本地的乐手斯科蒂·穆尔(ScottyMoore,吉他)和比尔·布莱克(Bill Black,贝司)为普雷斯利伴奏。但是这一组合的效果并不理想,直到普雷斯利演唱了阿瑟·克鲁杜皮茨(ArthurCrudupiz)的节奏与布鲁斯歌曲“好极了”(That's All Right),他们才找到了感觉。这首歌曲最终成为普雷斯利在Sun唱片公司的首张单曲唱片,并在当地很受欢迎。
此后普雷斯利又推出了几张唱片,并于不久之后进行了巡回演出,他的音乐体现了一种乡村音乐和节奏与布鲁斯的结合。普雷斯利的知名度越来越大,在1955年11月的一次由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参加的民意评选中,他被认为是一位最有前途的“乡村与西部”风格的歌手。这时帕克“上校”成了普雷斯利的经理人,菲利普斯则以35,000美元的价格把他与普雷斯利签订的合同转让给了RCA公司的分公司Victor。RCA公司拥有在全国范围内推销和发行唱片的实力,这一点是Sun唱片公司所不具备的;再加上帕克成功地安排了普雷斯利在电视上有选择地露面,普雷斯利马上成为了全国性的明星,他此后的每一张唱片都在排行榜上名列前茅。
萨姆·菲利普斯预见到一位具有黑人风格的白人歌星必定会引起轰动。普雷斯利正是这样一位歌手,他向人们展示了一种极富个性和创新的意味的白人音乐和黑人音乐风格的融合。普雷斯利在Sun公司的唱片都具有以下特点:轻快但却不安的乐句:乡村音乐为基础的器乐部带有明显的黑人节奏和所谓的“Sun公司声响”——源于该公司原始的录音设施以及菲利普斯对回声技术的不断运用。Sun公司在英国由HMV公司发行的普雷斯利的一些单曲唱片总在一面收集一首布鲁斯歌曲,而在另一面收集一首乡村歌曲,并且在表演上都采取了激进的、与众不同的方式。这些唱片包括了“好极了”(That's All Right)和比尔·蒙罗(Bill Monroe)的“肯塔基的蓝月亮”(Blue Moon of Kentucky)、“今夜好好摇摆”(Good Rocking Tonight)/“我不管太阳出不出来”(I Don't Care Ifthe Sun Don't Shine)、“奶牛布鲁斯布吉”(Milk Cow BluesBoogie)/“你是个伤心人”(You're a Heartbreaker)、“亲爱的,让我们去看戏”(BabyLet's Play House)/“我在左,你在右,她走了”(I'm Left, You're Right, She's Gone)以及“神秘列车”(Mystery Train)/“我忘了是否记得”(I Forgot to Remember to Forget)。
那些由Sun公司录制但是在发行之前就被RCA公司买走的作品包括了“我爱你,因为”(I Love YouBecause)的两个版本(其中于1954年7月录制的版本直到1974年才收入专辑《埃尔维斯,传奇歌手:第1集》(Elvis A Legendary Performer: Vol·1))以及“蓝月亮”(Blue Moon)、“我永远不叫你走,小宝贝”(I'll Never Let You Go (Little Darlin')、“正因为”(Just Because)和那首出色的“试图靠近你”(Trying to Get to You)。其它未发行的这个时期的歌曲被收入到一张非法发行的专辑《今夜好好摇摆》之中。绝大部分演唱节奏与布鲁斯歌曲的白人摇滚歌星都冲淡了这类作品原有的力量,例如普雷斯利在青少年观众中的主要竞争对手帕特·布恩(Pat Boone)。同帕特布恩不同,在Sun公司录音的作品中,普雷斯利显示出对黑人音乐家风格的深刻理解。他从来不是简单地照搬别人的歌曲,在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方塔纳(Fontana,鼓手)以及比尔·布莱克和斯科蒂·穆尔的协助下,他总是以一种新的方式来处理这些作品。普雷斯利在RCA公司最初的录音是于1956年1月在纳什维尔进行的,他的伴奏阵容包括了切特·阿特金斯(Chet Atkins)和“约旦人”(Jordanaires)乐队等。而其后的一些唱片几乎都是在公司位于纽约的主要录音棚里录制的。
普雷斯利在摇滚史上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他是造物主眷顾的幸运者,他借助自身的魅力站到了开创者的神坛上,以白人身份把带有种族色彩的黑人节奏布鲁斯音乐介绍给了白人,所承受的压力和获得的成功都是非凡的。以现在衡量摇滚乐手的标准来评价普雷斯利,他显然不配称作“摇滚之王”,他的歌曲太简单肤浅,缺少力度和社会责任感,但这些久远传唱的曲目却真实地反映了第一代受摇滚思想影响的青少年的群体形象,他不仅拥有漂亮的容貌、标志性的扭胯动作和出色的舞台表演,更已经异化为这个时代、这代人的代表,使蕴含了巨大潜力的整个年轻一代在他身上找到了反抗精神的共同性。从此,摇滚乐以其鲜明的思想性和强烈的现实批判性迅速流传,普雷斯利也因此推开了沉重的摇滚之门。
http://womensohucom/2004/06/11/20/article220492072shtml
猫王——无尾的世界
20世纪世界流行音乐中最重要的人物是谁?答案勿庸置疑,那就是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猫王”(The Hillbilly Cat),这个绰号是狂热的美国南方歌迷为他取的昵称。
20世纪50年代,猫王的音乐开始风靡世界。他的音乐超越了种族以及文化的疆界,将乡村音乐、布鲁斯音乐以及山地摇滚乐融会贯通,形成了具有鲜明个性的独特曲风,强烈的震撼了当时的流行乐坛,并让摇滚乐如同旋风一般横扫了世界乐坛。尽管除了在少数的**
歌曲中,猫王从未录制过外语歌曲,并且除了在三个加拿大城市的五场演出,他也从未在美国国外举办过演唱会。英俊不凡的容貌,天赋的音乐灵性,不羁天性而富有感召力的舞台表现力成为了猫王的标签,也使他成为世人狂热崇拜的明星,猫王在Graceland的家中,奖品陈列馆放满了金唱片和白金唱片,以及各种各样来自全世界各个国家的荣誉,他们中一部分是挪威,南斯拉夫,日本,澳大利亚,南非,英国,瑞典,德国,法国,加拿大,比利时以及荷兰。从50年代到70年代,他的影响力持续了20多年,歌曲流行经久不衰。1977年猫王去世之后,他的经典旧作仍然广为流行,任何再版唱片都能保持非常稳定的销量。毫无疑问,猫王是流行音乐历史上唱片销量最高的艺人。
据估计,猫王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1,000,000,000张专辑,是唱片业历史上销量最大的歌手。仅仅在美国,猫王就已经拥有RCA唱片公司和美国录音工业协会(RIAA)追颁的131张金唱片及白金唱片。据估计,猫王总销量中,40%是在美国国外创造的。
猫王于1935年1月8日出生在美国一个贫穷的农场工人家庭里。他从小就沉迷于福音音乐。同时,贫民窟里流行的节奏强烈的黑人音乐,以及蓝调、民谣亦深深打动了年幼的猫王。教堂的唱诗班演唱给予了猫王音乐启蒙,教堂里教徒们充满激情的歌舞对猫王影响至深,他那著名的富有争议的扭胯动作就脱胎于此。
1948年,猫王举家迁到了孟菲斯。在这里,猫王开始接触了职业乐手,偶然中他参加了四人福音歌曲演唱组"黑森林兄弟"(Blackwood Brothers)的演出。可以说这次的搬家开启了猫王音乐生涯之路,曼菲斯的黑人灵魂乐及R&B,再结合白人乡村音乐成为了猫王特有音乐与演唱风格的形成根源。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开始了猫王辉煌的音乐生涯。1953年的一天,他在Sun唱片公司老板萨姆-菲利普斯(Sam Phillips)名下的一家录音棚录制送给母亲的歌曲时,邂逅了菲利普斯的助手马里恩-凯斯克(Marion Keisker),并深得凯斯克的赏识。1954年6月,菲利普斯让猫王去SUN公司录制一首来自纳什维尔的歌曲,同时受邀请的还有本地乐手斯科蒂-穆尔(Scotty Moore,吉他)和比尔-布莱克(Bill Black,贝司),由他们为猫王伴奏。这一组合的效果开始并不理想,直到猫王演唱了阿瑟-克鲁杜皮茨(Arthur Crudupiz)的节奏与布鲁斯歌曲"好极了"(That's All Right),他们才找到了感觉。这首歌曲最终成为猫王在Sun唱片公司的首张单曲唱片,并征服了当地的歌迷。此后猫王顺势推出了几张唱片,并开始进行了巡回演出。他那种体现了乡村音乐和节奏与布鲁斯结合的音乐以及狂野不羁的姿态引爆摇滚乐前所未有的风暴。猫王从此走上成功之路,一颗超级巨星开始冉冉上升。
萨姆-菲利普斯预见到猫王这样一位具有黑人风格的白人歌星必定会引起轰动,因为他向人们展示了一种极富个性和创新的意味的白人音乐和黑人音乐风格的融合。于是菲利普斯在给猫王制作唱片时也是独具匠心,利用公司原始的录音设施以及菲利普斯对回声技术的不断运用制造出所谓的"Sun公司声响",再结合带有明显黑人节奏的一乡村音乐为基础的器乐部,形成了猫王独特的风格。在Sun公司录音的作品中,猫王显示出对黑人音乐家风格的深刻理解。他从来不是简单地照搬别人的歌曲,在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方塔纳(Fontana,鼓手)以及比尔-布莱克和斯科蒂-穆尔的协助下,他总是以一种新的方式来处理这些作品,而不会像其他白人歌手一样在处理歌曲时冲淡原有的力量。
Sun公司在英国由HMV公司发行的猫王的一些单曲唱片总在一面收集一首布鲁斯歌曲,而在另一面收集一首乡村歌曲,并且在表演上都采取了激进的、与众不同的方式。这些唱片包括了"好极了"(That's All Right)和比尔-蒙罗(Bill Monroe)的"肯塔基的蓝月亮"(Blue Moon of Kentucky)、"今夜好好摇摆"(Good Rocking Tonight)/"我不管太阳出不出来"(I Don't Care If the Sun Don't Shine)、"奶牛布鲁斯布吉"(Milk Cow Blues Boogie)/"你是个伤心人"(You're a Heartbreaker)、"亲爱的,让我们去看戏"(Baby Let's Play House)/"我在左,你在右,她走了"(I'm Left, You're Right, She's Gone)以及"神秘列车"(Mystery Train)/"我忘了是否记得"(I Forgot to Remember to Forget)。那些由Sun公司录制但是在发行之前就被RCA公司买走的作品包括了"我爱你,因为"(I Love You Because)的两个版本(其中于1954年7月录制的版本直到1974年才收入专辑《埃尔维斯,传奇歌手:第1集》(Elvis A Legendary Performer: Vol-1))以及"蓝月亮"(Blue Moon)、"我永远不叫你走,小宝贝"(I'll Never Let You Go (Little Darlin')、"正因为"(Just Because)和那首出色的"试图靠近你"(Trying to Get to You)。其它未发行的这个时期的歌曲被收入到一张非法发行的专辑《今夜好好摇摆》之中。
在1955年11月的一次由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参加的评选中,他被认为是一位最有前途的"乡村与西部"风格的歌手。这时帕克"上校"成了猫王的经理人,菲利普斯则以35,000美元的价格把他与猫王签订的合同转让给了拥有在全国范围内推销和发行唱片实力的RCA公司的分公司Victor。再加上帕克成功地安排了猫王在电视上有选择地露面,猫王马上成为了全国性的明星,他此后的每一张唱片都在排行榜上名列前茅。加盟RCA的首支单曲"Heartbreak Hotel/I Was The One为猫王缔创首支冠军曲,并于同年3月推出加盟RCA首张专辑Elvis Presley,蝉连了Billboard专辑榜10周冠军。接着第2张专辑Elvis发行后,单曲Love Me Tender就占据了全美4项排行冠军。与此同时,衬衫、围巾、牛仔裤、口红在内的二十多种猫王商品接连问世,在猫王入主RCA第一年就赚进2000万美金。
猫王在RCA公司最初的录音是于1956年1月在纳什维尔进行的,他的伴奏阵容包括了切特-阿特金斯(Chet Atkins)和"约旦人"(Jordanaires)乐队等。而其后的一些唱片几乎都是在公司位于纽约的主要录音棚里录制的。评论界认为猫王加盟RCA公司预示着他作品的质量迅速下降,而这一趋势一直继续了下去。尽管这一期间(至1958年猫王参军之前)录制的唱片显示出猫王在音乐的风格和内容上的相当大的变化,但是从历史角度来看,这些作品所形成的流派其实是50年代主流摇滚乐的精华。"不要太冷酷"(Don't Be Cruel)和"单方面风流韵事"(One Sided Love Affair)之类的歌曲体现了猫王从轻快、疯狂的Sun公司风格到以后的压抑、阴暗、沉重的风格的过渡。后者更倾向于商业化,但是依旧保持了令人兴奋和性感的特点。而且,正是这类歌曲,通过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尤其是通过猫王那忧郁的形象,把无数白人青少年引向了摇滚音乐,例如"伤心旅店"(Heartbreak Hotel)和"猎犬"(Hound Dog)。一些录制较早,但直到猫王去德国服兵股期间才发行的作品也具有这一风格:"一夜"(One Night)、"我心灵受创"(I Got Stung)。"我这个笨蛋"(A Fool Such As I)以及"太多的爱"(Big Hunk O' Love)。
到了50年代后期,猫王已具有了极高的身价,他的歌曲也处理得越来越精致和得心应手。1956年9月,RCA公司作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尝试:将猫王的7首单曲同时发行,结果从8月到12月,猫王每周都高居排行榜首。
与此同时,帕克"上校"正在忙于进一步树立猫王的形象--拍摄猫王的首部**《温柔地爱我》(Love Me Tender)并同意制造商们制作从钥匙环到枕套的各种猫王纪念品。同样,在唱片的录制中也体现了一种商业上的精明,猫王于1957年出版的专辑《埃尔维斯的圣诞集锦》(Elvis' Christmas Album)是一张民歌和摇滚歌曲巧妙的混合体,其中还不失机地加入了一些宗教、合唱及流行的节目歌曲。1957年的圣诞节前十天,美国三军极力争取猫王以歌手身分入伍,猫王婉拒好意,以平民身分接受征召。在为家乡父老唱完两场后,1958年3月24日,穿着英挺军服,前往位在德州Killeen郊区的第二装甲师营区报到,正式开始他的军旅生涯。1959年11月,空军上尉Joseph Beaulieu的14岁女儿Priscilla开启猫王的爱情心扉。1960年,猫王开拍退伍后的首部**"GI Blues从军乐",其**原声带10月发行后迅速再攀冠军王座,停留榜中达111周之久,排行停留周数傲视猫王一生的所有专辑。此时,Priscilla搬进Graceland与猫王同居。
1960年3月,猫王从德国服兵役归来, 1958年时那种狂野粗暴和"我行我素"的风格仍一成不变地保持着。但是专辑《埃尔维斯回来了》(Elvis is Back)却似乎在重新尝试节奏与布鲁斯和乡村音乐与开始一种新的温柔的演唱方法之间犹豫不定。这种温柔的嗓音和演唱风格感觉没有任何新意,反而丧失了以往的热情和奔放。猫王以后的大部分作品中,这种风格一直延续下去。
1961年2月25日田纳西州州长宣布此日为"猫王日",往后每年圣诞节,猫王都会在家乡作慈善演唱。唱片"粘上你"推出和美国的"披头士狂热"(Beatlemania)开始兴起期间,猫王仍旧保持了他最杰出的以出版单曲为主的歌星地位,虽然只有为数极少的唱片:例如"布鲁斯弥撒"(A Mess Of Blues)和"这是最后的火焰"(It is Latest Flame)/"小妹妹"(Little Sister)--光辉并不逊于他的50年代。不过从这个时候起,猫王将事业重心转到好莱坞,接演了"蓝色夏威夷Blue Hawaii"等25部**。尽管从销量上看,猫王正处于他事业的顶峰,但事实上他的形象已远不如50年代时那么光芒四射。大多数的被推崇的歌曲都是一些温柔舒缓的作品,如"或是现在或是永不"(It's Now Or Never)、"你今夜否是否孤独"(Are You Lonesome Tonight)和"投降"(Surrender),或者是从**中选的插曲,如"无情的心"(Wooden Heart)和"乡间野趣"(Wild in the Country)。此外,他还推出了一些专辑,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从他开始出演的一大串好莱坞音乐片中选出的插曲组成的。
60年代早期,猫王开始一年接拍三部**,虽然这些典型的好莱坞影片一部比一部粗制滥造令人失望,然后而猫王自己演唱了其中的全部歌曲,这些只是用来填补空洞的**情节的歌曲往往都是第三流的,与他早期影片:《温柔地爱我》(1956)、《爱你》(Loving You)(1957)、《监狱摇滚》(Jailhouse Rock)(1958)中所采用的歌曲以及词曲作者的标准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此后专门为猫王拍摄的**,如《燃烧的星》(Flaming Star)(1960)和《乡间野趣》(1961)则令人兴趣寥寥,这些影片前后有20多部。而这期间的唱片包括了从"迷人的好运"(Good Luck Charm)开始的一系列单曲"她与你无缘"(She's Not for You)、"回到发送器"(Return to Sender)和"出售一颗破碎的心"(One Broken Heart for Sale)。
1966猫王和Priscilla的感情结果,他正式向Priscilla求婚,隔年两人在拉斯维加斯的Aladdin饭店结婚。1968年,两人的爱情结晶女儿Lisa Marie Presley出生,让猫王开始享受轻松愉快的居家生活。然而好景不长,1972年时,猫王与Priscilla分手,Priscilla带着女儿Lisa Marie离开,并选择在隔年猫王生日当天提出了离婚诉请,法院判定Priscilla拥有女儿监护权。虽然猫王的多情浪漫并且绯闻不断,但是Priscilla是猫王一生中唯一的挚爱,也是他一生中唯一有合法婚姻的妻子。
1968年之后,猫王被看作流行音乐界愤世嫉俗、软弱以及倒退现象的缩影。此外,他的**利润连连下滑,并且质量也越来越糟糕,甚至猫王本人也明显地表露出他对这些**同观众一样的讨厌和生气。
随后,他自1960年以来首次尝试在电视上拓展事业,这一次,他有了自己的电视特别节目,并且穿上了一套黑色皮装,在一个观众包围着的小舞台上表演。他给人一种猫王再生的感觉:具有领袖式的超凡魅力、轻松自如并带有一种预示凶兆的意味,这让全世界的乐迷们激动不已。
这次节目的成功将猫王逼到了一条令他头疼的分岔路上:要不以此为起点开始一次全新的、但非常冒险的音乐尝试,要不仍旧回到他以前老的制作程序中去,只需略微改变一下细节。开始,他的唱片似乎保持了这两者之间的平衡。从他的电视节目中选出的单曲"假如我会做梦"(If I Can Dream)非常的有力强劲,好像试图一下子摆脱他60年代的软弱,随后他于1969年初回到孟菲斯去录制专辑《埃尔维斯在孟菲斯》(Elvis in Memphis),他使用了奇普斯-莫曼(Chips Moman)的"美国录音棚",并由当地的一些杰出音乐家组成他的伴奏团体,这张专辑再次激动了他的歌迷,成为他一段时期内最鼓舞人心的作品。
猫王随后在拉斯维加斯进行了自1961年以来的首次现场演出。尽管他的乐队阵容强大,他的作品也很出色,人们却没有看到期望中的猫王,这种期望是由猫王的电视特别节目所萌生的。很快猫王又使他的音乐回到了过去的风格中去,同他的**一样安全,这可以从他一系列来自纽约、夏威夷和拉斯维加斯的"现场录音"专辑中得到证明。这些作品只是收录了一些随意的翻唱的老歌,并且没有一首歌曲可以同它的原有版本相媲美。尽管如此,当那张夏威夷现场录音专辑于1973年登上美国排行榜首位时,它--以及其它70年代的热门歌曲向人们证明了一个快要被怀疑的事实:猫王仍然是销量最大的音乐家,他的艺术生涯并未结束,虽然已经今非昔比,但猫王的影响和支持者依然可以令他骄傲。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猫王自1960年开始的下降趋势中可以看出他在作品选择中倾向于商业化程度较低的音乐,而不是他以前的歌曲。他早期录制黑人音乐的做法一直持续到70年代。他分别于1958年和1973年录制了艾弗里-乔-亨特(Ivory Joe Hunter)的歌曲,而他服役之后的唱片中包括了选自诸如查克-杰克逊(Chuck Jackson)、利特尔-沃尔特(Little Walter)、O-C-史密斯(O-C- Smith)、"航海者"(Coasters)、杰里-巴特勒(Jerry Butler)、凯蒂-莱斯特(Ketty Lester)、查克-贝里(Chuck Berry)、"车轴草"(Clovers)、"流浪者"(Drifters)、鲁弗斯-托马斯(Rufus Thomas)、威利-狄克逊(Willie Dixon)等音乐家的作品,此外,猫王还演唱了新一代南部作家的作品,例如杰里-里德(Jerry Reed)的"吉他手"(Guitar Man)、麦克-戴维斯(Mac Davis)的"在贫民区"(In the Ghetto)、托尼-乔-怀特(Tony Joe White)的"Polk Salad Annie"和丹尼斯-林德(Dennis Linde)的"炽烈的爱"(Burning Love)。
在挑选歌曲上所作出的这一系列努力和冒险使得猫王所推出的唱片效果一直不好这一现象变得更加无法解释。实际上,自1960年以来他象50年代那样显赫的作品非常少。1960年的宗教风格专辑《他引领我的手》(His Hand in Mine)在嗓音处理上十分精致和纯正,而唱片"亲吻老朋友"(Kissin' Cousins)的B面"伤害了我"(It Hurts Me)(1965)中,人们又突然看到了猫王50年代那种激动人心和冒险精神的光芒在闪烁。值得一提的是专辑《埃尔维斯在孟菲斯》(From Elvis in Memphis)和《埃尔维斯乡村》(Elvis Country)(1971)以及现场录音的"美国三部曲"专辑《Elvis: Aloha from Hawaii via Satellite》(1973)。
到了70年代中期,猫王再次似乎绝望的放弃了任何为争取作为一名艺术家而受人尊敬的努力而完全栖身于他最后的那些陈规之中。他的嗓音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得松散慵懒和漫不尽心,在音量高的时候显得粗糙刺耳,音量低的时候则摇摆不定,并且完全丧失了原有的生命力和细致。他的精神似乎变得迷离起来。更糟糕的是,大量服用药物、暴饮暴食,放荡不羁私生活也击垮了他的身体。
73年10月猫王因肺炎与胸膜炎复发、结肠扩张及肝炎住院,经纪人Parker图利自己的压榨式经纪策略,将健康状况恶劣的猫王推向财务危机。有指证指出,Parker在1973年之前有故意不支付版税酬劳给猫王的恶劣行为,猫王为了纾解经济惨况,只得疲于奔命的巡回演唱,身心劳累的他只能仰赖镇静剂等药物,健康问题日益严重。
即便如此,1976年整年都是紧凑的巡回演唱行程。11月底,猫王认识新女友Ginger Alden,Ginger成了猫王生前最后一位女友。1977年4月初,猫王再度病发入院,出院后强撑着继续演唱行程到6月。6月26日在印第安纳州的印第安纳波里的演唱会竟成为猫王生前最后一场演唱。原本在Graceland家中休养准备另一次演唱的猫王,却被巡回演唱行程经理发现(也有说是女友发现)倒卧在浴室,经紧急送往医院急救后,医师宣布猫王因心律严重失常(也有说是用药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过世,享年仅42岁。消息于下午发布,震惊全球,数千乐迷到Graceland志哀。猫王遗体最后跟母亲合葬在Graceland后方的'静默园'。
1979年猫王父亲辞世后,猫王的庞大遗产由唯一当时年仅11岁的女儿Lisa Marie继承,经过近两年四次官司诉讼,终于判定强制经纪人Parker将猫王的影像与录音作品全数交还给RCA与猫王家族。1982年秋天,Graceland成为观光胜地,平均每年吸引近60万人前往,猫王遗产的价值早已超过一亿。1986年,猫王成为乐坛前十位入列摇滚名人殿堂的歌手。截至1999年8月,RCA唱片公司和美国录音工业协会(RIAA)共追颁了131张的金唱片及白金唱片给猫王的女儿Lisa Marie,这是历史上获赠最多的金唱片及白金唱片纪录,猫王无疑是史上最伟大的演唱艺人。同时,RCA也颁予'世纪艺人Artsit Of The Century'特别纪念奖感念这位一代巨星。
50年代的猫王影响了至少整整一代人,60年代以后,他们一直抱着一个幻想:他们心中的猫王只是被他自己打败了,只要让上了年纪并变得/div>
蝙蝠侠介绍:布鲁斯·韦恩(BruceWayne)即蝙蝠侠(Batman),是美国DC漫画旗下的超级英雄,初次登场于《侦探漫画》第27期(1939年5月),由鲍勃·凯恩和比尔·芬格联合创造,是漫画史上第一位没有超能力的超级英雄。
布鲁斯·韦恩出生在哥谭市四大家族之一的韦恩家族中。一天晚上,父母带着年幼的布鲁斯看完**《佐罗》回家,途经一条小径时遭遇歹徒抢劫。歹徒当着布鲁斯的面,残忍的杀了他的父母。
从此,布鲁斯便产生了亲手铲除罪恶的强烈愿望,为了不让其他人再遭受到与自己同样的悲剧,布鲁斯凭借过人天赋,用几十年时间游历世界各地,拜访东西方顶级或传说中的格斗大师,学习各流派格斗术。
后回到美国,利用强大的财力制造各种高科技装备。此后在白天,他是别人眼中的富二代、花花公子;夜晚,他是令罪犯闻风丧胆的黑暗骑士——蝙蝠侠。
小丑介绍:小丑(Joker)是美国DC漫画旗下的超级反派、蝙蝠侠的头号死敌,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世至今仍是一个谜,初次登场于《蝙蝠侠》第1期(1940年6月),由鲍勃·凯恩、比尔·芬格和杰瑞·罗宾逊创作。
其被设定成一个绿色头发,惨白皮肤,咧着嘴涂着红色口红,穿着紫色衣服的怪人。而小丑那张“大王”的扑克牌名片,则是杰瑞·罗宾逊独家的创意。
在2015年至2016年的大事件《达克赛德战争》的结局中,坐在莫比乌斯之椅上的蝙蝠侠被告知一共存在3个小丑。而这一事件将在《末日钟声》中继续被提及。
扩展资料
蝙蝠侠能力:
1,博学多识
布鲁斯的智慧使他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战略家、科学家、战术家和指挥官。他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善于分析问题的人,经常以智取胜。
布鲁斯研修过生物学、物理学、数学、工程学、地理、神学、历史学等。21岁时获得犯罪学、法学、计算机、化学、工程学学位。23岁时他掌握了适应一切环境的能力,并且熟悉安保系统,并且会使用各种障眼法。
25岁时他进修获得生物学、物理学、高级化学和工程学的更高学位。26岁时,布鲁斯学习了法学、医学、高级计算机工程学、掌握了高级个人装备系统,并掌握了一个犯罪分子信息的秘密数据库。并且还学习掌握了材料科学和微型装置制造技术,以便于制造他的秘密装甲设备。
2,不屈意志
虽然布鲁斯没有超能力,但是他拥有所向披靡的不屈意志。这使他成为了很多罪犯眼中的克星。这种意志也使他克服了生理的痛苦极限,并且对精神控制和心灵感应有很强抵抗力。他的这种坚定意志足以使他能够驾驭绿灯戒指。
-小丑
-布鲁斯·韦恩
1、小丑。英文名:Joker。
小丑是蝙蝠侠的头号对手,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世至今仍是一个谜,初期被设定成一个绿色头发,白色皮肤,咧着嘴涂着红色口红,穿着紫色衣服的怪人。而小丑那张“大王”的扑克牌名片,则是杰瑞·罗宾逊独家的创意。
2、企鹅人。英文名:Penguin。
本名奥斯瓦尔德·契斯特菲尔德·科波特,出生在哥谭市四大家族之一的科波特家族中,是个古怪的黑社会老大,以利用鸟类和雨伞作为自己黑道交易的象征而闻名。科波特在哥谭市中经营着颇受欢迎的“冰山餐厅”,其实是他用来掩盖一系列为地下世界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幌子。
3、稻草人。英文名:Scarecrow。
本名乔纳森·克莱恩,原本是一名大学心理学教授。一生致力于研究人们内心深处的恐惧情绪,并凭借过人的天赋开发出可以使人看见自己最害怕东西的“恐惧毒气”,后化身“稻草人”,以散播恐惧为乐,喜欢从心理上将对手折磨致死。
4、丧钟。英文名:Deathstroke。
本名斯莱德·约瑟夫·威尔逊,是一名雇佣兵,身体经基因改造后,成为拥有自我愈合能力,并且各项体能都远超于常人。性格残忍而狡猾,大脑开发率高达90%,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战术家和刺客,曾单挑过正义联盟成员蝙蝠侠、绿箭侠、闪电侠等人,是少年泰坦的头号死敌。
5、谜语人。英文名:Riddler。
本名爱德华·尼格玛,原本是一名快递员,儿时便痴迷于各类解密游戏,世界上没有他解不开的谜题,是地球上最聪明的人之一,但自认为是地球上智商最高的人,可以将所有人轻而易举的玩弄于鼓掌之间。
为了证明自己的智慧比蝙蝠侠厉害,每次犯案前,都会留下复杂的线索提前向蝙蝠侠透露自己的目的,引导他一步步走向自己设计的死亡陷阱。
《蝙蝠侠》中的小丑叫杰克奈皮尔。是超级反派,蝙蝠侠的头号死敌,初次登场于《蝙蝠侠》(Batman)第1期(1940年6月),其角色灵感来自于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小说《笑面人》中笑面人的形象,经过鲍勃·凯恩(Bob Kane)、比尔·芬格(Bill Finger)和杰瑞·罗宾逊(Jerry Robinson)三位主创的讨论,最后将其设定成一个绿色头发,惨白皮肤,咧着嘴涂着红色口红,穿着紫色衣服的怪人。
人物形象:
经典外型和邪恶冷酷的表情,通常是打扮成一身燕尾西服的绅士型小丑,或是身穿全紫的长风衣和裤子,手戴紫或白的手套,搭配紫或绿的领带,深色皮鞋,初期还有帽子和手杖,主要服装都是紫色。
眼露杀气,血红色嘴唇,尖鼻呲牙咧嘴,绿发白肤,冰冷阴沉的惊悚面容,动画中显得脸长下巴尖,嘴角甚至能扩张到两耳上,经常面带着邪魅诡异的奸诈笑容,还充满着魔性犀利的奸*笑声,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作为一个阴险狡诈的邪恶大反派,总是一副恶狠狠的笑里藏刀,同时含有神经质的情绪变化,以及搞怪逗趣的风格特性,满满恶意的性格层层怪异。
创作起源:
1940年,比尔·芬格(Bill Finger)、鲍勃·凯恩(Bob Kane)和杰瑞·罗宾逊(Jerry Robinson)共同创造了小丑(The Joker),但是后期鲍勃·凯恩与杰瑞·罗宾逊针对于创作过程有着不同的描述,(在贡献方面)二者各执一词。
杰瑞·罗宾逊说,他想创造一个可以挑战蝙蝠侠的超级极端的恶棍,但不是设计成一个典型的地头蛇或流氓那样。他想要一个有着异国情调,一个作为蝙蝠侠持续不断的冲突来源(类似于夏洛克·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教授之间的关系),一个恶魔般的邪恶而同时滑稽的小人。“小丑”这个名字率先被罗宾逊构思出来,而形象则是从他手边的一副扑克牌得来的。
他认为,有些角色是由矛盾构成的,而矛盾直接导致了小丑的幽默感。很快,他设计出了那张经典的小丑头像扑克牌作为小丑的概念图。比尔·芬格看后认为,仅仅让小丑拥有反常的思维,这个的形象是不够完整的。
芬格参考了康拉德·维德在1928年**《笑面人》中的剧照,完善小丑的外貌,赋予了小丑可怕的笑容。后来,罗宾逊表示,自己完成了小丑概念的构思;比尔·芬格完善了小丑形象,并写出小丑登场的第一个剧本;鲍勃·凯恩与自己一同完成了作画,三人是小丑的共同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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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韦恩(Bruce Wayne)即蝙蝠侠(Batman),是美国DC漫画旗下超级英雄,初次登场于《侦探漫画》(Detective Comics)第27期(1939年5月),由鲍勃·凯恩(Bob Kane)和比尔·芬格(Bill Finger)联合创造,是漫画史上第一位没有超能力的超级英雄。布鲁斯·韦恩出生在哥谭市四大家族之一的韦恩家族中。
一天晚上,父母带着年幼的布鲁斯看完**《佐罗》回家,途经一条小径时遭遇歹徒的抢劫。歹徒当着布鲁斯的面枪杀了他的父母。从此,布鲁斯便产生了亲手铲奸除恶的强烈愿望,为了不让其他人再遭受到与自己同样的悲剧。
凭借着过人的天赋,布鲁斯利用几十年时间游历世界各地,拜访东西方顶级或传说中的格斗大师,学习各流派格斗术,后回到美国,利用强大的财力制造各种高科技装备。此后在白天,他是别人眼中的无脑富二代、花花公子;夜晚,他是令罪犯闻风丧胆的黑暗骑士——蝙蝠侠(Batman)。
在哥谭里杰罗姆目前在剧中出现的集数为:
第一季的16集
第二季的1、2、3集
第三季的13、14集
第四季的13、16、17、18集
在以后的剧集中杰罗姆有可能还会出现。
扩展资料:
杰罗姆出现集数的剧情简介:
第一季 16集:当戈登和汤普金斯博士出现时,马戏团受到了攻击。
第二季 1、2、3集:
第1集:Penguin是Gotham的国王,在GCPD的一次重组之后,侦探詹姆斯戈登的自身立场在寻求企鹅的帮助时摇摆不定。
第2集:在他恢复原状之后,戈登被卷入了一个备受关注的案件,追踪致命的囚犯逃离阿卡姆庇护所。
与此同时,Galavan计划他的下一步行动,而Bruce要求他父亲的老朋友帮助解开他办公室的秘密。
第3集:戈登和布洛克过去捕杀了一个罪犯,这导致杰罗姆和戈登之间的对峙;在Gotham儿童医院庆祝活动中的魔术表演出现了人质情况。
第三季13、14集:
第13集:在戈登和布洛克的奔跑中,德怀特试图重振杰罗姆,并反过来激励他在高谭市周围的追随者。
与此同时,Selina的妈妈在Gotham的意图被揭露,随着Barbara的计划到位,Penguin和Nygma之间的权力游戏逐渐升级。
第14集:当Nygma将Cobblepot捕获并击败时,紧张局势加剧。正如杰罗姆想要的那样,哥谭陷入了黑暗之中。
街道骚乱,杰罗姆的暴徒正在破坏和掠夺,而杰罗姆自己则独身面对布鲁斯韦恩和阿尔弗雷德。
第四季18集:Arkham的囚犯仍然在Gotham自由行动,他们只是越来越难以捕捉。
戈登制定了一项计划,但不情愿地向布鲁斯寻求帮助。与此同时,芭芭拉发现她的新朋友愿意为她奉献。
参考资料:
因为小丑小时后受到的刺激——小丑的爸爸喝完酒回到家,准备发酒疯,小丑妈妈持刀自卫,爸爸抢过妈妈手中的刀并杀死了妈妈,小丑吓着了。爸爸走到小丑面前问小丑“why so serious(为什么这么严肃)”说完就用刀子在小丑的脸上划了一刀。
还有就是小丑本意为取悦观众(搞笑的),人们不应该那么严肃,应该开开心心的。所以小丑的口头禅就成了“why so serious/为什么这么严肃”。
扩展资料
1、小丑
小丑是蝙蝠侠(Batman)的头号对手,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世至今仍是一个谜,初期被设定成一个绿色头发,白色皮肤,咧着嘴涂着红色口红,穿着紫色衣服的怪人。而小丑那张“大王”的扑克牌名片,则是杰瑞·罗宾逊独家的创意。
在2015年至2016年的大事件《达克赛德战争》的结局中,坐在莫比乌斯之椅上的蝙蝠侠被告知一共存在3个小丑。而这一事件将在《末日钟声》中继续被提及。
2、蝙蝠侠
是漫画史上第一位没有超能力的超级英雄。布鲁斯·韦恩出生在哥谭市四大家族之一的韦恩家族中。一天晚上,父母带着年幼的布鲁斯看完**《佐罗》回家,途经一条小径时遭遇歹徒的抢劫。歹徒当着布鲁斯的面枪杀了他的父母。
红色、粉色、裸色、橘色……各种色调的迪奥口红摆在你面前,的确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其实,对于不同肤色的人来说,挑选口红按照个人肤色进行搭配就可以了。那么它有什么功效和优点呢?
蓝金系列和魅惑系列功效蓝金系列走成熟性感路线,颜色浓烈厚实,虽然有浅色,但都属哑光浓厚型,适合成熟女性(性感成熟的20岁,或者三四十岁的);魅惑系列走青春时尚路线,颜色粉色系比较多,水润有点小闪又不夸张不招摇,适合年轻女性使用。
完美驾驭不同肤色的优点
白皮加蓝紫调的玫色系:以蓝色为基调的粉红和桃红色唇膏会带给白皙的肤色一种视觉冲击力,更有肌肤胜雪的感觉。避免使用有太多金色调的唇膏或唇彩,因为这会让你看上去很俗气。
黄皮加暖粉调的珊瑚色系:亚洲人最容易出现黄皮肤色,所以带有粉色调与暖色调的珊瑚色非常适合,这个色系的唇膏既能够提亮肤色,还可以与黄皮肤互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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