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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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一几哆阴一 咬苦喔 扛几塔卡塔 那该来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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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是一个古怪而闷热的夏天,就在那个夏天他们将罗森堡夫妇处以电刑。我记不起来当时我在纽约正干些什么事情。我对处决一无所知。一想起受到电刑,就让我觉得恶心。在报纸上能读到的就这么多——在每个街角,每个散发着霉味和花生味的地铁出口处那些大标题就瞪大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瞧。这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我就是会不由自主地想着被活活烧死,痛觉沿着所有神经蔓延开来,那会是什么情形。
我想这一定是世上最可怕的事了。
纽约就已经够糟的了。在夜里渗透进来的新鲜气息,有着一股冒充乡村湿气的感觉,早上九点之前,这新鲜的气息就像是一个美梦的结尾,蒸发地无影无踪。在他们花岗岩垒成的峡谷底部是海市蜃楼般的灰蒙蒙的一片,灼热的街道在阳光照射下颤动,车顶嗞嗞的发出声响,闪烁着亮光,干燥如灰烬似的尘土吹进我的眼里,吹到我的喉咙里。从收音机和办公室我不断听到罗森堡夫妇的消息,直到再也无法将他们从我的脑子里抹去。这好像同我第一次见到死尸的情景一样。见到几个星期之后,尸体的头颅——或者那上面还残留着的东西——在我早餐的鸡蛋和熏肉后面飘荡,在巴蒂·维拉德的脸后飘荡,就是巴蒂·维拉德让我看到了它,很快我觉得我就像是将那个死尸的头颅挂在一根线上一直随身带着,如同带着一个黑色的,没有鼻子的气球,散发着一股醋的臭味。
我知道那个夏天我有些不对劲,因为我脑子里想的全是罗森堡夫妇,而且我蠢的要死去买了所有这些穿起来既不舒服又贵的要命的衣服,它们松垮垮地垂着像鱼一样挂在我的衣橱里。我快乐地汇集起来的在大学所有的小小成功,全部告吹在了有着光滑大理石和玻璃板的商店外面,它们沿着麦迪逊大街一字排开。
我本来打算享受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我本来是要变成成千上万同我一样的大学女生的羡慕的对象,这些女生来自美国各地,她们想的不外乎就是穿上在那些一模一样的7码的漆皮鞋走来走去。我利用一个午餐时间在布鲁明代尔百货店把这双鞋买了下来,同时还买了一条黑色漆皮皮带,并配了黑色的漆皮皮夹。当我的相片刊登在杂志上时,我们12个人正忙着——喝马提尼,穿着暴露的仿银光缎紧身上衣,上面附着一大片宽大而蓬松的白色的薄纱,在某个星光屋顶餐厅,和几个不知名的年轻人一起,他们有着美国人特色的骨架,他们是临时雇佣或租赁来的——每个人会想我一定是真正的出尽风头。
他们会说,看看这个国家会发生什么事呀。一个女孩在某个偏远的小镇生活了19个年头,穷得连本杂志都买不起,后来她却拿奖学金上了大学,在这儿获个奖又在那儿拿个奖,最后就像开她自己的私家车一样将纽约操纵自如。
只是我没有操纵任何东西,包括我自己。我只是跌跌撞撞地从我的旅馆出去工作,去聚会,又从聚会回到旅馆,再回去上班就像是一个没有知觉的无轨电车。我猜我本应该像大多数女孩那样感到兴奋,可是我没法儿让自己做出反应。我感到十分停滞,十分空虚,就像在龙卷风的中心那样的感觉,木然地向前移动,而身处在周围喧嚣的中心地带。
我们12个人住在旅馆里。
我们通过写散文,故事,诗歌和时尚简介,都在一个时尚杂志的比赛赢得胜利。作为奖品他们安排我们在纽约工作一个月,支付开销,还有一堆又一堆的免费奖励,如芭蕾舞门票和时装秀和著名的昂贵沙龙里做头发的通行证,有机会认识我们热衷的领域里的成功人士,他们建议我们怎么对待我们特别的肤色。
我仍留着他们给我的化妆箱,适合棕色眼睛和棕色头发的人:一个带着小刷子的长方形棕色睫毛膏,和一个蓝色眼影圆凹槽,仅仅容得下你轻轻地点上去的指尖,和三支从红色过渡到粉红色的唇膏,所有这些都放在同一个小小的镀金盒子里,盒子的一面附着一块镜子。我还有一个白色的塑料太阳眼镜盒,上面缝着彩色的贝壳,小金属片和一个绿色塑料海星。
我意识到我们始终堆放这些礼物,因为对于涉及的企业而言,这就好得如同免费打广告一样,但是我不能如此挑剔挖苦。我收到所有这些免费的礼物,高兴地飞上了天。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将它们藏了起来,但是后来,当我又没事了的时候,我将它们拿出来,我仍将他们放在房子的各个角落。我偶尔会用这些唇膏,上个星期我剪下了太阳眼镜盒上的塑料海星剪,给孩子玩耍。
因此我们12个人在旅馆里,住在同一个楼层的同一边的单个房间里,一个挨着一个,让我想起我的大学寝室。它不是一个合适的旅馆——我指的是男人和女人混住同一个楼层的各个地方。
这个旅馆——亚马逊旅馆——只接待女客人,而且她们大多数和是我一样的年纪,她们有钱的父母希望他们的女儿住的地方男人无法接近她们,也无法欺骗她们。她们都在一流的秘书学校上学如Katy Gibbs,在那儿她们上课必须戴上帽子,长袜和手套,或者她们刚刚从像Katy Gibbs这种地方毕业,是主管的秘书,纯粹在纽约闲逛,等着和某个事业有成的男人结婚。
这些女孩儿在我看来非常的无聊。我看到她们在遮阳棚顶上,打着哈欠涂指甲油,试图保持她们在百慕大晒出来的棕褐色,她们看起来快无聊死了。我和她们中的一人说过话,她厌倦了游艇,厌倦了乘着飞机到处飞行,厌倦了圣诞节在瑞士滑雪,厌倦了巴西的男人们。
那样儿的女孩令我厌恶。我嫉妒得连话都说不出来。整整19年,除去这次的纽约之旅,我从没有离开过新英格兰。这是我第一次大好机会,但是我在这儿,端坐不动,让它就像水一样白白地在我的指间溜走。
我猜我的众多麻烦事儿中的其中之一就是多琳。
在这之前,我从来没认识过一个像多琳那样的女孩儿。多琳毕业于南方的一个社会女子学院。她有着一头光亮的白色头发,像棉花糖那样蓬松包住她的脑袋,蓝色的双眸像透明的玛瑙球,质地坚硬,圆润光亮,几乎坚不可摧,嘴角总是挂着一丝蔑笑。我不是指令人讨厌的冷笑,而是一丝顽皮的,神秘的蔑笑,就好像她身边的人相当的蠢笨,让她随时可以好好的取笑她们一番,如果她想这么做的话。
多琳一下子就挑中了我。她让我觉得我比其他人要聪明得多。她真的是十分的有趣。她会坐在我的身边,围坐在会议桌旁,在来访的名人们交谈的时候,向我低声耳语诙谐而讽刺的评论。
她的大学很讲究时髦,她说道,所有的女孩使用的钱夹的表面,用的是和她们身上的衣服一样的料子。所以每次她们换衣服,她们就会拿一个相配的钱夹。这种类型的细节让我印象深刻。它让我知道了一个包含又非凡又精细的颓废的整个生活,它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唯一一件让多琳大骂我一顿的事就是我要在最后期限之前完成我的作业,这惹恼了她。
“你在埋头干那件事做什么?”多琳懒洋洋地躺在我的床上,身穿一件桃红色丝绸睡衣,用金刚砂板锉着她烟草黄的长指甲,而我正在将一个畅销小说家的访谈用打字机打出草稿。
那是另外一件事——我们其余的人有浆挺的夏季棉睡衣和缝制的家居服,或者可能是毛巾布的睡袍,比沙滩外套还要厚上一层,但是多琳穿上拖地长的尼龙和蕾丝的衣服,透明到你几乎隐约可以看透,身上肉色的长袍,由于静电紧紧贴合着她的身体。她有一种有趣的,微微的汗味,让我想起那些有着扇贝型的叶子的甜甜的蕨类,你把它们折断,要闻香味就用手指把它们揉碎。
“你知道老杰·西根本不在乎那个故事是刊登在明天还是星期一。”多琳点着一根烟,让烟雾慢慢的从她的鼻孔里散出来,这样就遮掩住了她的眼睛。“杰·西的丑陋就是个罪恶。”多琳继续冷漠的说着。“我打赌她以前的丈夫在靠近她之前就关上了所有的灯否则他会吐出来。”
杰·西是我的老板,我很喜欢她,尽管多琳说了那些话。她不会像其他时尚杂志人那样戴假睫毛和让人眼花的首饰。杰·西很有头脑,所以她暴民似的长相似乎没有什么关系。她读得懂好几种语言,认识行业里所有有质量的作家。
我试着想象杰·西脱掉她严谨的职业套装和正式午餐戴的帽子,和她的丈夫一起躺在床上,但是我就是没办法这么做。我去想象人们一起躺在床上的情形,这常常让我觉得苦不堪言,。
杰·西要教我些东西,所有我认识的年长女士都想教我些什么,但是我突然想到她们没什么可教给我的。我把打字机装上盖子,咔哒一声关上了。
多琳咧嘴笑了。“聪明的姑娘。”
有人叩了叩门。
“是谁?”我没有起身。
“是我,贝琪。你去不去聚会?”
“我想我会去的。”我仍旧没去开门。
他们从堪萨斯原封不动地带来了贝琪,她有着活泼的金色马尾辫和**《兄弟会甜心》一样的笑容。我记得有一次我们俩被叫去某个下巴刮地青青,穿着条纹套装的电视制作人的办公室,看看我们是否有视角让他可以以此为基础制作节目,贝琪开始讲述堪萨斯那里的雄性和雌性玉米。她讲到那些可恶的玉米实在太激动了,让制作人的眼睛里都有了泪水,只是很不幸他没办法采用,他说道。
后来,美人杂志的主编说服贝琪剪掉了她的头发,把她变成了封面女郎,我仍不时地看到他的身影,在那些 “PQ’s 的妻子穿波黑格拉的衣服” 的广告中看到她微笑。
贝琪总会叫我和她一起做事还有其他女孩儿,就好像她以某种方式来拯救我一样。她从不叫上多琳。私底下,多琳称她为盲目乐观的女牛仔。
“你想乘我们的出租车吗?”贝琪隔着门说。
多琳摇了摇头。
“没关系,贝琪。”我说,“我会和多琳一起去。”
“好。”我可以听见贝琪走向大厅的轻轻的脚步声。
“我们会去一直到哪天厌烦了为止。”多琳对我说,将她的烟按灭在我床头阅读台灯的底座上。“然后我们会去城里。他们那里办的聚会让我想起学校体育馆里的老式舞会。为什么他们总是围着耶鲁学生打转?他们实在是太---蠢了!”
巴蒂·维拉德去了耶鲁,但是现在我想起来,他不对劲的地方就是他很愚蠢。哦,他努力拿到好成绩,和在海角餐厅叫格拉迪斯的糟透了的女服务员有一腿,但是他没有丝毫的直觉。而多琳有。她说的每件事就像是一个秘密的声音从我的骨头里直接说了出来。
我们在和去剧场的人潮一起被堵在路上。贝琪的出租车在后面和其他四个女孩儿的出租车在前面,我们的出租车夹在当中,全都动惮不得。
多琳看起来漂亮极了。她穿着无肩带的白色花边裙子,拉上拉链盖住了帖服的紧身内衣让她的中间腰部曲线毕露,而上下两头前凸后翘,她的皮肤有着青铜似的光泽,涂上了灰白色的蜜粉。她闻起来就像是整个香水店。
我穿着一件黑色的山东绸的紧身套装,花了我40美元。当我得知我是能前往纽约的幸运儿之一的时候,这件衣服是花了我的一些奖学金去疯狂购物的一部分。这条裙子的剪裁实在奇怪,里面没法儿穿下任何类型的乳罩,但是这都没关系因为我瘦的和男孩一样,胸部波澜不惊,我喜欢在炎热的夏夜里感到几乎全裸的感觉。
尽管城市让我晒黑的肤色淡了一些。我看上去黄黄的像个中国佬。通常,我的裙子和我奇怪的肤色会让我感到紧张,但是和多琳一起让我忘掉了担忧。我觉得自己聪明而且玩世不恭。
一个男人身穿蓝色衬衫和黑色斜纹裤,脚蹬一双修饰过的牛仔皮靴,他在酒吧的条纹遮阳伞下面看到了我们的出租车,从那儿开始向我们慢慢的走过来,这时候我无法有任何旖旎幻想。我清楚地明白他过来完全是为了多琳。
他在停放的车子之间穿梭,魅力十足地倚靠在我们打开的车窗的框子上。
“请问,像这样美丽的夜晚,你们两位美丽的**独自在出租车里在干些什么呢?”
他的嘴咧地大大的,露出一口洁白的的牙齿像打牙膏广告,灿烂地笑着。
“我们要去参加聚会。”我脱口而出,因为多琳突然间沉默不语,无动于衷地拨弄着她的白色蕾丝钱夹的表面。
“听上去挺无聊的。”男人说道。“为什么你们俩不和我到那儿的酒吧里喝几杯呢?我也有几个朋友在等呢。”
他朝着几个穿着随意的男人点了点头,他们懒懒散散地待在遮阳伞下面。而他们的眼睛一直都盯着这个男人,当他回头望了他们一眼的时候,他们放声大笑起来。
笑声本应该让我警醒。这是一种低沉的,了然于胸的窃笑,但是车流看上去又开始移动了,我知道如果我仍原地坐着的话,不出两秒钟,我就会希望自己抓住这次天赐的机会就好了,让我能看看,除了杂志社的人为我们精心计划的事情之外,纽约另外的一些东西。
“怎么样,多琳?”我说。
“怎么样,多琳?”男人说道,在一旁笑逐颜开。到现在我记不起这个男人不笑是个什么样子。我想他一定当时一直保持笑容。那样子的笑容一定是他的一贯作风。
“哦,好吧。”多琳对我说。我打开车门,走出出租车,正好车开始向前开,我们就开始迈开步走向酒吧。
传来一个可怕的尖锐的刹车声,紧接着是沉闷的砰砰声。
“喂,你这人!”我们的出租车司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一脸的愤怒,脸涨得青紫色。“你丫想干嘛?”
他鲁莽地让出租车停了下来,后面的出租车猛然撞到了他身上,我们能够看到车内的四个姑娘挥舞着手,挣扎着从车地板上爬起来。
男人大笑着把我们留在了路边,转身回去把钱递给司机,四周全是喇叭声和叫喊声。接着我们看到杂志社的女孩排着队离开,一辆接着一辆出租车,就像满是伴娘的婚礼。
“过来,弗朗克”,男人冲着一群好友中的某一人说道,一个又矮又丑的人从人堆里冒出来,和我们一起走进了酒吧。
他是我不能忍受的那类人。我只穿袜子身高5 英尺10英寸。而当我和那个矮个子男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我微微弯下腰,放低我的臀部,屁股一边高一边低,这样我就能开上去矮小点儿。我觉得自己笨手笨脚和病恹恹的就好像是过场戏里的演员。
有那么一会儿,我抱着幻想觉得我们大概会依据身材配对,那么我就会和一开始与我们搭讪的那个男人排在一起,他很明显有足足6英尺高,但是他迈开步子和多琳先向前走了,再也没扫过我一眼。我试着假装没有看到弗朗克挨着我的手肘跟在后面,坐在桌边紧挨着多琳。
酒吧里很黑,我除了看得出多琳外,别的几乎分辨不出来。她很白,加上她白色的头发和白色的裙子让她看上去闪着银光。我想她一定着将照在身上的酒吧里的霓虹灯都反射出去了。我觉得自己渐渐和阴影融为一体,就像是人的底片那样子,这东西在以前我从没见过。
“嗯,我们做点什么好呢?”男人问道,开朗地笑着。
“我想来点古典鸡尾酒。”多琳对我说。
点饮料就让我不知所措。我区别不出威士忌和杜松子酒,也从未自己尝过我喜欢的味道的酒。巴蒂·威拉德和我认识的其他大学男生总是穷的买不起烈性酒,或者他们完全不屑饮酒。这让人惊讶会有多少男生不喝酒也不抽烟。这些人我大概都认识。巴蒂·威拉德做过的最出名的事就是给我们买过一瓶杜博尼酒,他这么做是因为他想证明他除了是一名医科学生,还有审美能力。
“我要一杯伏特加。”我说道。
男人更仔细地打量我。“要加什么?”
“纯的就好。”我说,“我总是喝纯的。”
我想,如果我说加冰块或杜松子酒或别的什么的话,我可能会让自己出丑。
我曾经看过一个伏特加的广告,一杯满满的伏特加酒立在一个雪堆中央,照映在蓝色的灯光里。那个伏特加看上去像水那么清澈纯净,所以我想要一杯纯的伏特加总不会错。我的梦想就是有一天我点了杯饮料,发现味道好极了。
然后侍者出现了,男人为我们四个点了饮料。他穿着牧场式的服装在这个都市化酒吧里,看上去随意自如。我想他很可能是位名人。
多琳一句话没说,只是把玩着她的软木餐垫,最后点了根烟。但是那个男人似乎并不介意。他始终盯着她看,样子就像人们在动物园盯着白色的大金刚鹦鹉一样,等着它像人类那样说些什么。
饮料上来了,我的那杯看上去清澈纯净,和伏特加的广告一摸一样。
“你是做什么的?”我问男人,来打破四面八方向我射来的沉默,这沉默厚重的和丛林里的野草一样。“我的意思是你在纽约这里是做什么的?”< span o<>
男人慢慢地,像是费了好大一番功夫,将他的眼睛从多琳的肩上依依不舍地挪开。“我是一个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他说,“你大概一定听说过我。我叫莱尼·舍伯。”
“我认识你。”多琳突然说道。
“这让我太高兴了,亲爱的。”男人说道,放声大笑起来。“这会能派上用场的。我可是大大地有名啊。”
莱尼·舍伯盯着弗朗克好好地看了一眼。
“那么,你从哪儿来?”弗朗克问,猛的一下坐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让我惊讶的是多琳假装没注意到她在做什么。她只是坐在那儿,黑黝黝的像是一个漂着金发的女黑人穿着她的白裙子,优雅地呷着饮料。
“我叫艾利·希金博特姆。”我说,“来自芝加哥。”之后我觉得更有了安全感。我不希望那晚我说的和做的什么会联系到我和我的真名还有出身地波士顿。
“那么,艾利,我们跳跳舞怎么样?”
让我和这个穿着橙色麂皮增高鞋,寒酸的T恤和耷拉的蓝色运动外套的小矮子跳舞,这个念头逗得我开怀大笑。如果有什么是我看不起的,那就是穿着蓝色套装
的男人。黑色,灰色或棕色还差不多。蓝色惹我发笑。
“我没心情跳舞。”我冷淡地说,回绝了他,把我的椅子拉得更靠近多琳和莱尼。
那两个人看上去就像早在好几年前就认识了一样。多琳正用一个细长的银勺把她杯底的大块水果舀出来,而莱尼在她每次将勺子送进口里时咕嘟着,猛咬一下,假装自己是一只狗,试着夺下勺子里的水果。多琳娇笑起来,不让水果从勺子里掉出来。
我开始想着伏特加终于是我的饮料。它的味道特别,但是它直接滑进了我的胃里,就像是吞剑人口中的剑,让我感到有力且庄严。
“我该走了。”弗朗克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我没法看清楚他,这地方的光线太暗了,但是我第一次听见了他那又尖又蠢的声音。谁也没理他。
“嘿,莱尼,你欠我点什么。记着,你欠我点什么,对不对,莱尼?”
我想弗朗克在我们面前提醒莱尼他还欠着他什么东西,这很奇怪。因为我们完全是陌生人。但是弗朗克站在那儿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相同的话直到莱尼朝口袋里伸手一摸,掏出一大卷的绿色钞票,抽出一张来递给了弗莱克。我想是十美元。
“闭嘴,滚一边儿去。”
有一瞬间我觉得莱尼也是在对我说话,但是接着我听见多琳说,“除非艾利来,
否则我不会来。”她用了我的假名字,我不得不顺坡下驴。
“哦,艾利会来的,对不对,艾利?”莱尼说着,对我眨了眨眼。
“我当然会去。”我说。弗朗克的身影已经在夜色中枯萎消失不见,所以我想我会跟着多琳一起去。我想看越多东西越好。
我喜欢旁观那些陷入紧要关头的人们。如果我能瞧见一场交通事故或者街头斗殴或者一个被泡在实验容器里的婴儿的话,我会停下来拼命地看,让我再也忘不了。
我当然学会了很多事,这些是其他地方学不到的。甚至于这些事让我惊诧或者难受的时候,我从来不会让人知道,而是假装那就是我一直以来认识事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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