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50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狼是鹿的天敌。可你不会想到老鹿王哈克怎么会有胆量同狼进行搏斗,究竟是什么让它做了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要为老鹿王哈克写一首赞歌!
在同伴们的看不起、嘲笑、践踏之下,你没有放弃,没有退却,甚至把你的王位都让了出去。可是谁也不知道此时的你心里却有着为整个种族考虑的长远计划——你要同那个一直跟踪鹿群的老狼伺机决战,以保证整个鹿群以后生活的无忧!为了这个崇高的想法,你不顾一切!虽然你现在不是鹿王了,可我仍认同你是一位伟大、优秀、无人能比的好鹿王!
在生死搏斗中,你利用了你的智慧,利用了你前几天在愤怒中积攒下来的体力,利用了你的毅力,更重要的是你为团队,为集体无私奉献自己生命的精神!牺牲一个,挽救千万个。这样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有无数个,可是往往又有谁会在乎老狼死后,幸存下来的那些个鹿肯定会当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鹿王哈克,你是英雄的,我们会记住你!但我们也会为你感到痛惜,我们多么希望你没有死,从此再次当上整个鹿群的新鹿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暑假里,《老鹿王哈克》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伯伯写的,那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幕,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书中的故事《在捕象的陷阱里》给我印象尤为深刻。翻开这本书,我似乎来到了捕象的陷阱里,一位猎人因为追赶一头母鹿,不料和母鹿一同掉进了一个捕象陷阱,更可怕的是,在这个陷阱中还有一只饥肠辘辘的豹子。人、鹿、豹子共处狭小空间,形成你死我活的对峙状态。母鹿用自己的智慧救了自己,也救了猎人,打败了豹子,在激烈的搏斗中,母鹿负了伤,并提前分娩了。为了救自己心爱的鹿崽,母鹿甘愿自己当做台阶,让猎人背着鹿崽,踩着自己的背,逃出了死亡陷阱……
看到这里时,我热泪盈眶,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感到了母鹿的智慧。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也有爱。这头母鹿让一个铁石心肠的猎人也感动了,它用它的行动,让一个捕马鹿吃马鹿的猎人,那样地爱惜、爱护小动物,爱护鹿群,甚至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小动物是我们的职责,小白鼠奉献出自己的生命给科学家做实验,狗给人类看家,象玩具一样给我们当宠物玩耍,警犬给警察抓坏人……希望大家要保护小动物,不要破坏生态平衡,让动物真正地成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李嘉豪
今天我看了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
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哈克的鹿王带领着一群鹿群,在它的带领下,鹿群过得很安宁,可是一只狼打破了它们的安宁,这只狼每隔七八天就抓走一头鹿,就像人类取定期存款,半年下来,被抓走的鹿不下20头。因此鹿王就因此下定决心要打败那只狼,不久后,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出来跟哈克抢王位,它最终放弃了跟杰米的挑战,将王位给了杰米。最后,经过一下午的恶战,狼和老鹿王哈克同归于尽了。
通过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老鹿王哈克的无上的精神。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 《斑羚飞渡》作品里的其中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
这篇文章,它让我懂得了一些我们课堂中,没有学到的知识——公鹿的鹿角具有哪些功能。
公鹿的鹿角主要具备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的欢心:第二功能;是同性之JI间为争夺王位,或配偶进行角逐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遗传规侓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 ,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多读书,读好书,掌握更多的知识,让知识武装头脑。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老鹿王哈克在自己最后的生命拯救了整个集体,哈克是多么伟大呀
哈克放弃王位,在最后的时刻,为鹿群作出了自己最后的贡献。鹿群觉得它很没用,但是在我看来它是一个为集体照想,伟大的老鹿王。
看了这一篇,我想起了我曾经看一篇文章——《泥土》里面是这样说的当你每天上学时,脚下踩的就是泥土。它虽然被无数人踩着,但没有向人类要过报酬,只是默默地承受着一切。泥土是多么伟大,虽然它很不起眼,但是它却默默无闻地为人类奉献着自己。这样才叫伟大。
老鹿王哈克为集体照想,默默无闻的为集体作贡献,哈克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它讲了:在鹿群里,每几天就有狼来吃鹿。而鹿王哈克已很老,快死了。它想伟大的死去,所以就想在死时能将狼也咬死。这时,鹿群里的杰米见它很老了,便要和它争夺王位,搏斗时,哈克想:虽然我可以打败杰米,但这会让我没有力气和精力而不能打狼了。最后它选择了放弃王位。一天,狼又要吃鹿时,哈克要和狼决斗,最后哈克和狼同归于尽了。
我很喜欢哈克,它为了让鹿群平安,不但放弃了王位,还和狼同归于尽。
我不喜欢杰米,在鹿群有危险时,它不但不咬狼,还来争王位。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我要推荐给大家看。
《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鹿,是一种温顺的动物,群居。但是,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当鹿王不择手段。老鹿王哈克就是一个从前的鹿王,被赶下了王位······
哈克是一个奋斗一生的鹿。他的鹿群生气勃勃,可是当遇见了一只老狼后,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被赶下王位,一天死一只羊······于是,老鹿王哈克怒了,老狼也恶有恶报。老鹿王最终以自己生命的代价,结束了老狼的生命。
我看了这些,非常感动。老鹿王哈克竟然为了集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多有团队精神呀!但老鹿王哈克如在最后一刻警惕一也就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深刻体会到了老路网的绝望与愤怒。
所以我知道了要有集体精神,不要太绝望了,有可能自暴自弃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老鹿王哈克是动物小说斑羚飞渡里的一篇文章。
哈克是鹿群的老国王,它已经15岁了。我虽然不知道15岁对鹿是什么概念,但我知道,那应该是青壮的年龄。在哈克的统治下,鹿群生活得安宁极了,可半年前迁到这的一头狼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每隔七八天就抓走一头鹿,就像人类取定期存款,半年下来,被抓走的鹿不下20头。鹿王哈克下决心要打败这只狼,于是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就在这时,一头年轻的公鹿杰米却出来挑战哈克的地位。哈克异常愤怒,可是尽管哈克知道杰米的缺点,也能轻松取胜,但当它想到那头凶恶的狼,为了保存体力,它最终放弃了与杰米的决斗,将王位拱手让给了杰米。
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哈克也筋疲力尽。经过一下午的恶战,狼和老鹿王哈克都在漆黑的夜晚断了气。
看完这篇文章,一丝悲凉感涌上心头。老鹿王哈克,抛弃了国王的位子,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就为换得鹿群的安宁。可这一切,鹿群却浑然不知。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今天早晨,我看了《斑羚飞渡》中的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还记的一次,爸爸带我去公园玩,我老远就看见了绳网,那是一个有十米高的大网,看着就让人害怕,结果,爸爸让我去试试,我不敢去,爸爸吓唬我说:“你要是再不爬,我就走了”,我一听,赶紧往上爬,爬到一半时再一往下看,哇!吓死我了这么高,我要是摔下去咋办爸爸一看我不爬了,就三步并做两步,爬了上来,爸爸说:“跟着我,向上爬”爸爸在前面爬,我在后面追,看爸爸屁股一扭一扭的,我笑出声来,心里也不害怕了,跟着往上爬;再一个,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读完一后我陷入了深思······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刘荟一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由此想到前些时候与爸爸一起观看中央一台播放的《毛泽东》,在中国的近现代社会,正因有孙中山、毛泽东等一大批仁人志士,为了民族解放和国家的文明富强,不顾个人得失与安危,带领全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才有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第十章
高华王国,在建国以来即有着四龙的传说。
绯龙城在当时除了国王以外,既没有可以继承王位的晨曦公主电视动画王子,也没有产下后代的王妃,只有一位年值15岁的公主——优娜,在众人的呵护下长大。
厌恶武器、心地善良的父亲伊尔,青梅竹马的护卫哈克、爱慕的表兄苏芳,在优娜迎接16岁生日到来的这一天,本来应该是和心爱的这些人一起幸福地度过的
在宴会的晚上,为了向反对自己和苏芳结婚的伊尔表明自己的心意,优娜前往伊尔的房间,然而在那里,她所遭遇到的却是令人无法想象的残酷现实——优娜意外地撞见父亲被刺杀的惊人场面。
不肯面对事实的优娜从此便与护卫哈克展开一连串的逃亡晨曦公主电视动画生活。优娜与四龙,彼此交错的命运,激荡的大河奇幻罗曼史,正式开幕!
2登场角色编辑
尤娜
声优:斋藤千和
本作主角,原高华王国的公主,16岁,身高157cm。
拥有一头红色的长发,被苏方(守元)称为“好像拂晓的天空一般”,此即为本作标题的由来。
6岁时失去了母亲,在国王及青梅竹马的关照下长大。天真无邪的性格夹带着少许软弱和傲娇,爱慕着堂兄苏方(守元),却在16岁时遭遇了不可磨灭的悲剧事件,昔日的恋人变成了仇人。
被神官预言只要找到传说中的绯龙王的守护者——四龙:白龙、青龙、绿龙、黄龙,就可以和白一起生存下去。于是踏上了寻找四龙的道路,历经各种磨难,最终收服四龙······途中逐渐变得坚强,建立了很深的羁绊,收获了比报仇更为重要的事。意识到高华国的现状后希望为它献出一己之力。与白的感情也变得越发微妙。
漫画100话纪念人气投票第二名。在101话里,泽诺道出其为绯龙王转世的事实
哈克\孙白
来自风之部族的少年、尤娜的青梅竹马,担任其贴身护卫。性格淡漠,遇事多半较为冷静,个性坚毅。只有遇到尤娜和苏芳有关的事才会表现出积极的一面。武艺高强,被誉为高华之雷兽。虽然很年轻却是绯龙城仅有的5名大将之一。和尤娜、苏芳是青梅竹马,三人有着特殊的羁绊。十分尊敬先王惟琉(尤娜的父亲),在苏芳杀死先王发动政变时义无反顾地站在尤娜一边,后带尤娜逃走。擅使青龙偃月刀,做事干练,往往未动手便能将对手震慑。[2]
之后和尤娜为了生存下去一起踏上寻找四龙的道路,旅途中屡次用生命保护尤娜。对尤娜抱有特殊的感情,虽平日里与她不分地位身份地开着玩笑甚至非常毒舌,实际上一切都以尤娜为重。因尤娜喜欢的是苏芳,所以为了那二人的幸福一直扮演着守护者的角色,将对尤娜的心意无数次扼杀在心底。后苏芳发动政变,深深伤害了尤娜,他已无法将她交给苏芳,在带尤娜逃亡并寻找四龙的路上逐渐明白了自己对尤娜的感情。
哈克(白)是武艺方面的天才,儿时便有了足以打败军德将军的实力。因其有着让人倾倒的气势和英俊的形象而备受(各年龄段)女性的欢迎,绿龙称其越来越有男人味,光凭眼神就可以迷死女人,但本人对此一直抱着无所谓的心态。为了守护尤娜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
尤娜的青梅竹马,担任其贴身护卫,19岁,身高188cm。
来自风之部族的少年,性格淡漠,只有遇到尤娜和苏方有关的事,才会表现出积极的一面,武艺高强,被誉为“高华之雷兽”。虽然很年轻,却是绯龙城仅有的5名大将之一。尤娜的护卫,和尤娜、苏方是青梅竹马,三人有着特殊的羁绊,在苏方发动政变时义无反顾地站在尤娜一边,并一度将苏方逼入危险境地,后带尤娜逃走。擅使青龙偃月刀,做事干练,往往未动手便能将对手震慑。
之后和尤娜为了生存下去一起踏上寻找四龙的道路,旅途中总是在尤娜遇到危险时及时出现,用生命保护尤娜,对尤娜的感情逐渐清晰。
一副潇洒雅致的贵族公子形象。与尤娜和白一起长大,对尤娜温柔体贴,非常憧憬白的力量。长大后却以复仇为由,在尤娜的生日那天杀死尤娜的父亲,发动宫廷政变,登上王位。
擅长骑马和剑术,智计出色,喜怒均能不形于色,非常具有帝王的才能。目前打算统整各自为政的五部族,创造一个强大的国家。
白龙 季夏
声优:森田成一
20岁,四龙战士之一的白龙继承者,右手寄宿着龙之力,可发挥超乎常人数十倍的腕力。
因为具有龙的力量,在白龙村的村民的敬仰以及侍奉下长大,备受村子里人们的爱戴,一直在等待命中注定要侍奉的主人出现。
后遇见了优娜(尤娜)公主和哈克(白),确定尤娜就是他一直等待的主人,并加入一起寻找剩下的龙之战士的旅途中。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主人公汤姆·索亚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伪善的宗教仪式和刻板陈腐的学校教育等进行了讽刺和批判,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敏锐的观察,成为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也是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
阅读·原著瘦身
汤姆·索亚是个调皮的孩子,他住在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由于父母离异,他和同父异母的弟弟一起接受姨妈波莉的监护。
汤姆总是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让波莉姨妈无可奈何,而他也总能想尽办法来躲避惩罚。镇上有一个孩子叫哈克贝利·费恩,他的父亲总是酗酒,父母一直打架,因此他跑出来自己生活。哈克贝利看起来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大人们都不喜欢他,可汤姆和他却是好朋友。有一天他们约好晚上一起去墓地,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他们看到鲁滨逊医生、恶棍印第安·乔和喝得醉醺醺的莫夫·波特在一起厮打,印第安·乔杀死了鲁滨逊医生,然后又嫁祸于被打昏的波特。汤姆和哈克贝利被吓坏了,立了血誓决不泄密。波特被捕以后,汤姆十分内疚,经常去看望波特。此后的汤姆事事不顺,自己喜欢的女孩贝琪生了他的气,不再理睬他,波莉姨妈也总是呵斥他,他觉得没有人关心他。于是,汤姆、哈克贝利和村上的另一个孩子一起乘小船去了一个海岛。可没过多久,他们便发现村里的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搜寻他们的尸体。汤姆晚上悄悄回到了姨妈家,发现波莉姨妈正在为他悲痛欲绝。汤姆觉得十分惭愧。就在村民们为他们举行葬礼的时候,他们三个人又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夏天来临时,汤姆感到更加不安,因为法官将对波特做出判决。汤姆终于战胜了恐惧与自私,指认了印第安·乔就是杀人凶手。可凶手还是逃走了。后来,汤姆又想出了一个主意:寻找宝藏。汤姆和哈克贝利偶然发现了印第安·乔和他的一大笔不义之财。但汤姆却不知道他把钱藏在哪里了。在贝琪和同学们外出野餐时,哈克贝利得知印第安·乔要去加害道格拉斯寡妇,因为她的丈夫曾经送他进过监狱。幸亏哈克贝利及时报信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可印第安·乔再一次逃之夭夭。后来,汤姆他们在野餐时走进了一个山洞,因为洞太深而找不到回来的路,被困在里面。他们在山洞里再一次遇见了印第安·乔。村民费尽周折救出汤姆和贝琪,然后封死了山洞。后来汤姆告知村民印第安·乔还在里面。当人们找到印第安·乔时,他已经死在山洞里了。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汤姆再次回到山洞里,找到了那笔宝藏。
写作·素材运用
汤姆的梦想和激情
汤姆有过许多富于浪漫情调的梦想。他曾想长大后到马戏班去当个满身都是花点的小花脸。小花脸好玩透了,而“教堂里比起马戏班来,真是狗屁”。他曾想去从军,幻想着多年以后,“身经百战,声名显赫”时“荣归故里”。他还曾想去遥远的西部,在崇山峻岭和没有人迹的大平原与印第安人一起打大野牛。最后,他总算确定了他的终身事业——当海盗。汤姆厌恶庸俗保守的平民生活、令人窒息的宗教规矩,想象力丰富,向往新的美好生活,对现状充满了反抗的激情。
素材解读不管你的梦想是什么,而只要有了梦想,你就拥有了前进的动力,就充满了热情和希望,就会努力去追寻,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更有意义。
汤姆的聪明和智慧
汤姆因为偷吃东西,被波莉姨妈罚去粉刷屋外的围墙。阳光下用石灰刷墙,这当然不是什么好差使。苦闷之际,他想出一个好主意,把刷墙当作是船长游戏,吸引了不少小孩子。汤姆用刷墙为“条件”,和其他伙伴交换了许多诸如苹果、石弹子、死猫之类的“无价之宝”。聪明的汤姆把苦役变成了权利,他悠闲地嚼着苹果,看着伙伴们汗流浃背地一个个轮流刷墙。当波莉姨妈回来的时候,他又重新装出一副认真的样子。
素材解读如果把工作当作是娱乐,那么工作就不再是空洞乏味的。把工作当成一种乐趣,这样你才能为工作投入,甚至为它痴迷。此时所有的困难都会变得轻松起来,因为工作已经成为了一种快乐和享受。
汤姆的顽皮和淘气
在今天的人们看来,汤姆绝不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好孩子。汤姆是个“淘气的机灵鬼”,一个“镇上孩子的头儿”,在小伙伴眼中无所不能。他打架惹事,不守教规,调皮捣蛋,不认真学习,总是惹老师头痛,“问题”多多。与伙伴们一同嬉闹游水,还谈起恋爱。他和同伴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做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处境。在他心目中,强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于是,“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都是他向往的头衔。
素材解读顽皮是孩子的天性,是任何一个孩子生理、心理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的必然现象。顽皮的孩子往往比较聪明,有个人主见,意志比较坚强,只要引导得当,顽皮的孩子更有可能成为极具创造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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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兴趣是探究的驱动力
少年时代,马克·吐温被母亲送到印刷厂当学徒。一天,马克·吐温在路上走着时,看见有张纸片被风吹得飞扬,他顺手捡起,发现那张纸片是名著《圣女贞德传》中的一页,描写贞德被关进卢昂城的一段情节,马克·吐温认为这个事实在太不合理了,为此他愤慨不已。贞德到底是什么人?她究竟曾发生过什么事?他想弄明白。从此,马克·吐温阅读一切有关贞德的书籍,他对贞德的关心一直持续了大半生,最后还写了一本《圣女贞德的感想》。从偶然拾获《圣女贞德传》一页的那一刻开始,马克·吐温对历史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及热情,这种热情正是他知性方面的最大特征,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未曾消失。那张随风飘扬的纸片,如同偶然的机缘,引发了他的好奇心,确定了他命运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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