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关税设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前款规定按照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品种、税率和起征、停征时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施行。
进出口货物,应当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并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
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项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
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二、进口关税的计算方式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二)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四)以CIF成交的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五)FOB和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三、关税下调2018年11月1日起,我国将降低1585个税目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本次主要对人民生产和生活所需的众多工业品实施降税,包括机电设备、零部件及原材料等工业品,共涉及税号1585个,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约26%。
一起来关注一下进博会的进口展品的征税问题。111的时候新华网发布消息称,财务部已经出台相关的规定,在税务方面将会有优惠。力度还不小,想要去上海虹桥购买进口商品的一定要好好来关注这份清单。
1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财政部发布通知,对首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作为首届进口博览会的一次性支持政策,通知明确,对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0日期间举办的首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
此外,财政部公布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清单中所列参展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列表额度。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进口博览会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确定。
通知明确:对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部分截图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
转载新华网
6月16日凌晨,财政部网站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同时就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对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认为,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有悖于中美双方磋商已达成的共识,严重侵犯我方的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表示,美方对我上千种、金额约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关税,将实质性改变这些商品的对美贸易条件,影响这些商品的生产企业和贸易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为此,对于美方违反国际义务对中国造成的上述紧急情况,中方按照国际法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授权,决定对自美国同等金额进口商品实施同等程度的征税,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中方注意到,美方发表声明称,如果中国采取报复性措施,美国将继续追加额外关税。对此,中国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关税在进口商品零售价中的比重很低,甚至于不到1%。所以不管是母婴用品关税下调,还是日用品关税下调,对于零售价的影响微乎其微。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8年5月31日发布公告,明确了此次下调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税目和税率。此次降税,涉及1449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
母婴用品的关税下调如果参考这一标准,以100元到岸价的商品为例,关税157元,下降到69元,能够节省88元。但是到消费者手中时,零售价可能就是200元了,所以这88元的差价只占零售价的44%。更为常见的情况是,零售价可能是300元以上,则所占比例更低。
中国财政部1号深夜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自2018年4月2号起实施。
具体为,我国自今天起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在现行基础上加征关税,对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15%,对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25%。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这总计128个税项产品,按2017年统计,涉及美国对华约30亿美元的出口。此项措施中国商务部已于3月23号发布并征求公众意见。
特别需要厘清的是,中国此举并非针对美国近期备受关注的对华301调查及可能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而是针对3月8号特朗普提出的针对多国的232措施,即美国认定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钢铁和铝产品采取加征关税行为。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屠新泉解读:“这两天可能大家更多关注301调查,因为301是专门针对中国的;232相对来说影响小一些,它是美国《1962年贸易扩展法》里的一个条款。理由就是美国考虑到国家安全的需要,认为一些产品的贸易可能损害到美国国家安全的话,就可以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这次的232措施就是针对钢铁和铝产品贸易,美国结论是从全球进口的钢铁和铝产品对美国所谓的国家安全或经济安全造成危险,采取相应增加关税的措施。”
值得玩味的是,虽然232措施并非针对单一国家,但特朗普政府此后不断通过给予“豁免”的方式,换取其他国家在贸易谈判中同意美方提出的条件。如上周一韩国宣布大幅开放汽车市场后,获得美国钢铝关税的“豁免”;而欧盟则在对进口钢铁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后,得到美国“豁免”征税。对于欧盟的应对,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曾提出,中方理解但不支持。他认为“采取全球性保障措施并不是正确的选择,将进一步加剧美国措施所引起的国际贸易混乱和恐慌局面,对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造成更加严重的破坏性冲击”。而事实是,除了韩国和欧盟,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阿根廷、巴西等经济体也都获得美国钢铝关税豁免。
对于中国,特朗普政府也是希望通过贸易战或企图发动贸易战使得中国在谈判中让步、让利。对此,中方态度是,谈判大门始终敞开,但谈判必须是平等的,中方不会接受在单方胁迫下展开任何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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