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芝:石陵《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是我国汉乐府民歌中最长的叙事诗,题名《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创作时间大致在东汉献帝建安年间,作者不详。主要写的是嫁到焦家,焦的母亲无法接受,却被送回娘家,哥哥逼着她改嫁。在新婚之夜,兰芝跳入水中,焦仲卿也自杀了。从汉末到南朝,这首诗在民间广为流传,不断加工,最终成为汉代乐府民歌中最杰出的长篇叙事诗。我相信许多年轻的女泵在她们十几岁的时候发誓她们永远不会结婚。课本上写的女人都是受封建社会压迫的,吃了很多苦。当时看完《孔雀东南飞》,陷入了极大的恐慌,想着一旦结婚,分分钟就被抛弃,还有一个邪恶的婆婆每天逼着我天不亮就起床扫地喂鸡做饭磨面,也许手里还拿着鞭子。当然,后来城里禁止养鸡,我的噩梦也就结束了。如果我今天确实有女权主义倾向,毫无疑问,我小时候被书吓到了。关于刘兰芝的一些基本描述如下:“十三岁学织布,十四岁学裁缝。十五戏十六诵诗书。”当时,刘兰芝就读于庐江府礼仪学院,实行封闭式管理,主要是培养千娇百媚的好媳妇。众所周知,1000多年前,全世界女性的终身事业就是找一个好男人。礼仪学院除了文化艺术课,还要通过魔鬼的考验才能毕业。魔鬼的训练是:一边织布,一边剪衣服,有专人来虐,小泵女必须鞠躬鞠躬,满脸笑容,骂的手脚更快。如果你两周不哭,不闹,不企图自杀,你就可以毕业了。那时候就像今天的大学生拿不到学位证一样,毕业不了的**找不到婆家。凭借独特的忍耐力,刘兰芝被认为是一名优秀的学生。毕业后,他嫁给了庐江县的小官吏焦仲卿。从此,我开始了职业女性的生活。每天鸡叫的时候起床,晚上很晚才睡觉。几天不见太阳,都窝在机房里编织。刘昱志三天织五块布,却没有工资,根本体现不出劳动价值。魔鬼的训练只有一个月,但在焦家工作却要用一辈子。在我眼里,有多少泪水?怎么能禁止从春天流到冬天流到夏天呢?幸运的是,焦仲卿是个好人。看到妻子的辛苦,他也很心疼。他一下班,就溜回家陪刘兰芝。但是,焦木不同意。她哪里怀疑兰芝没有礼貌了?简直就是她勾引儿子,让他沉溺于爱情,意志消沉,甘于做小官,仕途毫无起色。拆散他们,为他们的儿子娶一个“雇主的贤惠女人”就是救他的儿子!就这样,被赶出了焦家,尽管一再恳求。兰芝回娘家时义愤填膺,她上过的礼仪学院更是义愤填膺:这样搞下去我们未来的毕业生怎么结婚?本着“毕业包分配,读书包结婚,离婚包复婚”的三包原则,在礼仪学校的调解下,县令来为三儿子提亲,太守来为五儿子提亲。这时候,门前车马叮叮当当。正如机智的王尔德所说,“女人再婚是因为讨厌原配丈夫,男人再婚是因为太爱原配妻子。”兰芝拒绝再婚,因为她仍然爱着她的前夫。但是当兰芝的哥哥看到他的妹妹离婚后更有前途时,他鼓励她再婚。刘兰芝和焦仲卿的爱情显然是在婚后发展起来的。在自怜中,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一个“自举清池”,一个“挂东南枝”,留两树一对鸟在黄土岭头,年年鸣。就我个人而言,你不能抱怨
只有在文学作品里,爱情才被歌颂。用心去问,即使在今天,如果一个为了爱情放弃了房子、车子、车票、座位、儿子和一切的成年人出现在我们面前,大家的第一反应可能是:SB。因为爱情只是选修课,而社会关系是一个人的精神结。所以在“七楚”中,没有一个和丈夫有关系的,都是因为妻子不符合家庭利益。抛弃女人的往往不是男人,而是另一个有支配能力的女人。所以这种故事再次发生在陆游身上也就不足为奇了。他娶了表妹唐婉,郎才女貌,郎才女貌,郎才女貌,夫妻郎才女貌,却被陆慕邦打了。十年后,沈媛遇见,只留下一串“错!不对!不对!”“莫!莫!莫!”叹息。但是,命运自有它的逻辑,人往往做不了自己的主人。
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的故事真的存在吗?历史上真的有这么两人吗?
欺蛋盗团班原丧冠狗利
你们本就是天生一对,地造一双,而今共偕连理,今后更需彼此宽容、互相照顾,祝福你们!
《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遣归的原因,传统的解读是“吃人的封建礼教是造成焦、刘悲剧的根本原因”。当然,我们不能否认一些文学作品中旧社会封建礼教对人的摧残,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祝英台,《白蛇传》中的白娘子,《祝福》中的祥林嫂等等,这些形象无不打上封建礼教罪恶的烙印。纵观中国古代文学,凡是描写女主人公悲剧命运的作品,究其根源,最终都可以归结为封建礼教的迫害。这没有错,因为文学来源于生活,而我国辉煌灿烂的古代文学,本身就是在封建制度中成长起来的,这是大背景,是深层社会原因。所以后人在研究古代文学时,都习惯性地用这个深层社会原因来概括。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文学本身的、多视角的研究,更应从作品本身交待的事理中探讨其他原因。《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遣归,自然有封建礼教的罪恶,但透过作品,我们依然能看到造成她悲剧的其他原因。
在封建社会,门当户对是婚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否则,即便结了婚,也常常有被抛弃的危险。在《孔雀东南飞》中,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从“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可以看出,焦刘两家社会地位并不一样;从刘兰芝辞别焦母时的自述“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中也可得到印证。有人认为,焦母之言是劝儿弃妇的开导之言,刘兰芝的话则是自谦。我们不能否认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也不能否认诗句本身表意的实指性———焦、刘两家确实门户不当,至少是不完全对当。从“文学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创作理论来看,焦、刘两家门户不当是“源于生活”的事实,但也有作者为了塑造人物形象而“高于生活”的焦母劝儿和刘兰芝自谦之言,两种情况兼而有之则更为确切。假如焦、刘两家确实门当户对,焦母应该明白,以“贵贱”之说开导儿子只会让儿子更加反感,她完全可以用别的话劝导儿子,因为焦仲卿是知事明理的,也是善良的,只是性格有些懦弱罢了。也有人以县令和太守派人到刘家提亲为由,说刘家家世并不比焦家差。本人以为这只是作者为了更加突出哀婉的悲剧主题,有意安排的虚构情节,是文学创作的需要,不可为据。难道县令、太守还找不到更合适的儿媳而要娶被遣归回娘家的刘兰芝吗?在封建社会这是不可想象的。那么,在焦仲卿和刘兰芝成婚初焦母为何没有“严把”门户关?唯一符合情理的解释是因为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让焦母忽略了对门户更为严格的要求。但门户不当的影子随着婆媳共同生活当中的磕磕绊绊,逐渐淤积成了焦母心里的一块心病———“吾意久怀忿”,不去何快?虽然焦母认为门户不当,但当初是自己“失职”,时至今日也就不便以门户不当遣归刘兰芝,所以便强词夺理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为理由要求焦仲卿遣归刘兰芝。
刘兰芝自嫁到焦家,言行举止完全符合封建道德礼数,“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辛苦。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但还是讨不到婆婆的喜欢,何也?就是焦母心中一直潜伏的门户不当的思想作祟。
二、刘兰芝未育是遭遣的根本原因
《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休妻的理由“妇有七去:不顺从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1]刘兰芝到底因何而被遣呢?焦母的回答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刘兰芝的倾诉是“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焦仲卿对妻子的评价是“女行无偏邪”,显然,焦母和刘兰芝的回答完全相反,但作为有着双重身份的焦仲卿,一边是应该孝敬的母亲,一边是相许一生的爱妻,两个亲人对他同等重要,在关系到或违背母命或休妻这样重大的选择面前,只有他的回答是客观的、可信的,说明焦母所说的“不顺从父母”的遣刘理由并
不成立。诗的开头对刘兰芝的描写:“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颂诗书。”这是我国古代文学普遍惯用的人物塑造手法,如《陌上桑》对罗敷形象的描写,虽然不一定是实指,但是表达的主题却是明确的,即是对主人公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的美好形象的赞美。由此肯定,对于这样的女子,“*”、“妒”、“有恶疾”、“多言”、“盗窃”等均不
符合作者对她大肆赞誉的本意,很显然,这些罪名是作者在对她的赞美中就已排除掉的,诗中也没有一处提及到。那就是“无子”的理由最有可能了,而且全诗只字未写焦、刘有无子女;即便在刘兰芝决定回娘家,辞别焦母、丈夫、小姑时情重义长的托词中也没有提及子女,可见刘兰芝确实没有生育。在封建宗法社会里,男婚女嫁完全是为了“广家族,繁子孙”,未生育显然犯了封建礼制的大忌“无子罪”。但焦母何不以此为由名正言顺地遣归刘兰芝?这样做非常符合封建礼制,却要编造事实说成“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呢?那是因为刘兰芝嫁到焦家才刚刚三年(共事二三年),在时间上,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按常理,三年的夫妻生活应该有子女了,但却一直没有。是她们夫妻暂时未要?也不合情理。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社会中,妇女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是她们最根本的职责,况且对于家境较好的焦家老母来说,抱孙子、传香火的急切心情可想而知,作为同样知书达理的焦、刘夫妇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刘兰芝没有给焦母满意的表现。又因为刘兰芝年仅二十,年龄并未超过生育黄金期,目前未生育,并不代表以后不生育。这是大家都懂得的普通道理,焦母理应是知道的。所以,以刘兰芝不生育为由而遣之的理由难以成立,故而焦母选择了可大可小、可轻可重、没有实际标准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为由遣归刘兰芝。刘兰芝婚嫁三年而不育,让焦母对自己家族的香火传承产生了深深的忧虑,她把希望完全寄托在“秦罗敷”身上了,焦母将为了家族的利益坚决实施她的计划。面对为媳妇求情的儿子,焦母的回答是“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一个“速”字,一个“慎”字,道出了焦母已迫不及待遣送刘兰芝的急切心情。“在焦母心中,兰芝的一切优点都不能弥补她未育子嗣之缺陷,因而导致了她被遣的命运。”
三、婆媳性格不合是造成矛盾不可调和的情感原因
焦母对儿媳的不满起因是门户不当,但还不至于因此狠下决心遣归刘兰芝,婆媳性格不合造成不
可调和的矛盾,更加坚定了焦母遣归刘兰芝的决心。焦母作为封建家长的代表,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尊严是毋庸置疑的,即便是自己唯一心爱的儿子也只能顺从。地位和尊严使她极尽偏执,事事都必须符合她的心意。而对于有着个人追求和思想的刘兰芝来说,同样执拗地认为,自己走得端行得正,勤劳持家,孝敬婆婆,没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不甘在无理取闹的婆婆面前忍气吞声,从而加剧了婆媳之间的矛盾。从她自请遣归和向焦母辞别时的话(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中,可看出她不卑不亢的做人原则和个性,也可感受到她性格的执拗。因此,对于一个这样性格的儿媳,焦母是很难驾驭的,使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尊严受到了威胁。尽管刘兰芝在现代人的眼里几乎是完美的,但在当时的焦母眼里,这种执拗却充满了叛逆,焦母“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话就反映出刘兰芝不顺从家长的意味。焦母极力维护自己作为家长的地位和尊严,刘兰芝却在固执地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对此毫无悔改之意,两种完全对立的思想造成婆媳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使得焦母最终选择了遣归刘兰芝。诗中在矛盾最激烈的时候,焦母两次提到“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在焦母心中,好儿媳的标准是“秦罗敷”。可见刘兰芝的固执己见,成为造成婆媳间情感由不协调形成鸿沟到破裂的主要原因。作者在诗歌创作中对刘偏执的性格采取了“避实就虚”的写法,一是为了使故事情节富于矛盾,推动故事发展,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二是合乎人物性格的塑造,这样写更能突出焦母的专权蛮横和刘兰芝性格方面的执拗。细读全诗,门户不当和兰芝未育两个原因虽然诗歌中没有明确交待是遣刘的原因,但是我们还是能够通过故事情节和人物对话找到其中的逻辑关系。焦、刘成婚初,虽然门户不当,但是由于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焦母还是勉强认可了这门亲事;结婚以后,刘兰芝虽然完全遵循封建妇道,但是门户不当的缺憾,就像游丝一直萦绕在焦母心头。三年时光过去,刘兰芝还是一直未育,使焦母对她续香火产生了失
望。焦母和刘兰芝性格上的不合,也使焦母对刘兰芝产生了反感。于是,一切都不顺心了,矛盾的对立也再度显性化,导致焦母最终做出了“遣刘娶秦”的决定。
可以说,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而刘兰芝的未育则是矛盾激化的根本原因,人物个
体存在的性格执拗和情感上的对立是婆媳关系难以融通的情感原因,此三者相互作用,把刘兰芝送上了遣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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