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遣归的原因,传统的解读是“吃人的封建礼教是造成焦、刘悲剧的根本原因”。当然,我们不能否认一些文学作品中旧社会封建礼教对人的摧残,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祝英台,《白蛇传》中的白娘子,《祝福》中的祥林嫂等等,这些形象无不打上封建礼教罪恶的烙印。纵观中国古代文学,凡是描写女主人公悲剧命运的作品,究其根源,最终都可以归结为封建礼教的迫害。这没有错,因为文学来源于生活,而我国辉煌灿烂的古代文学,本身就是在封建制度中成长起来的,这是大背景,是深层社会原因。所以后人在研究古代文学时,都习惯性地用这个深层社会原因来概括。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文学本身的、多视角的研究,更应从作品本身交待的事理中探讨其他原因。《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遣归,自然有封建礼教的罪恶,但透过作品,我们依然能看到造成她悲剧的其他原因。
一、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
在封建社会,门当户对是婚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否则,即便结了婚,也常常有被抛弃的危险。在《孔雀东南飞》中,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从“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可以看出,焦刘两家社会地位并不一样;从刘兰芝辞别焦母时的自述“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中也可得到印证。有人认为,焦母之言是劝儿弃妇的开导之言,刘兰芝的话则是自谦。我们不能否认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也不能否认诗句本身表意的实指性———焦、刘两家确实门户不当,至少是不完全对当。从“文学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创作理论来看,焦、刘两家门户不当是“源于生活”的事实,但也有作者为了塑造人物形象而“高于生活”的焦母劝儿和刘兰芝自谦之言,两种情况兼而有之则更为确切。假如焦、刘两家确实门当户对,焦母应该明白,以“贵贱”之说开导儿子只会让儿子更加反感,她完全可以用别的话劝导儿子,因为焦仲卿是知事明理的,也是善良的,只是性格有些懦弱罢了。也有人以县令和太守派人到刘家提亲为由,说刘家家世并不比焦家差。本人以为这只是作者为了更加突出哀婉的悲剧主题,有意安排的虚构情节,是文学创作的需要,不可为据。难道县令、太守还找不到更合适的儿媳而要娶被遣归回娘家的刘兰芝吗?在封建社会这是不可想象的。那么,在焦仲卿和刘兰芝成婚初焦母为何没有“严把”门户关?唯一符合情理的解释是因为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让焦母忽略了对门户更为严格的要求。但门户不当的影子随着婆媳共同生活当中的磕磕绊绊,逐渐淤积成了焦母心里的一块心病———“吾意久怀忿”,不去何快?虽然焦母认为门户不当,但当初是自己“失职”,时至今日也就不便以门户不当遣归刘兰芝,所以便强词夺理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为理由要求焦仲卿遣归刘兰芝。
刘兰芝自嫁到焦家,言行举止完全符合封建道德礼数,“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辛苦。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但还是讨不到婆婆的喜欢,何也?就是焦母心中一直潜伏的门户不当的思想作祟。
二、刘兰芝未育是遭遣的根本原因
《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休妻的理由“妇有七去:不顺从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1]刘兰芝到底因何而被遣呢?焦母的回答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刘兰芝的倾诉是“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焦仲卿对妻子的评价是“女行无偏邪”,显然,焦母和刘兰芝的回答完全相反,但作为有着双重身份的焦仲卿,一边是应该孝敬的母亲,一边是相许一生的爱妻,两个亲人对他同等重要,在关系到或违背母命或休妻这样重大的选择面前,只有他的回答是客观的、可信的,说明焦母所说的“不顺从父母”的遣刘理由并
不成立。诗的开头对刘兰芝的描写:“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颂诗书。”这是我国古代文学普遍惯用的人物塑造手法,如《陌上桑》对罗敷形象的描写,虽然不一定是实指,但是表达的主题却是明确的,即是对主人公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的美好形象的赞美。由此肯定,对于这样的女子,“*”、“妒”、“有恶疾”、“多言”、“盗窃”等均不
符合作者对她大肆赞誉的本意,很显然,这些罪名是作者在对她的赞美中就已排除掉的,诗中也没有一处提及到。那就是“无子”的理由最有可能了,而且全诗只字未写焦、刘有无子女;即便在刘兰芝决定回娘家,辞别焦母、丈夫、小姑时情重义长的托词中也没有提及子女,可见刘兰芝确实没有生育。在封建宗法社会里,男婚女嫁完全是为了“广家族,繁子孙”,未生育显然犯了封建礼制的大忌“无子罪”。但焦母何不以此为由名正言顺地遣归刘兰芝?这样做非常符合封建礼制,却要编造事实说成“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呢?那是因为刘兰芝嫁到焦家才刚刚三年(共事二三年),在时间上,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按常理,三年的夫妻生活应该有子女了,但却一直没有。是她们夫妻暂时未要?也不合情理。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社会中,妇女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是她们最根本的职责,况且对于家境较好的焦家老母来说,抱孙子、传香火的急切心情可想而知,作为同样知书达理的焦、刘夫妇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刘兰芝没有给焦母满意的表现。又因为刘兰芝年仅二十,年龄并未超过生育黄金期,目前未生育,并不代表以后不生育。这是大家都懂得的普通道理,焦母理应是知道的。所以,以刘兰芝不生育为由而遣之的理由难以成立,故而焦母选择了可大可小、可轻可重、没有实际标准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为由遣归刘兰芝。刘兰芝婚嫁三年而不育,让焦母对自己家族的香火传承产生了深深的忧虑,她把希望完全寄托在“秦罗敷”身上了,焦母将为了家族的利益坚决实施她的计划。面对为媳妇求情的儿子,焦母的回答是“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一个“速”字,一个“慎”字,道出了焦母已迫不及待遣送刘兰芝的急切心情。“在焦母心中,兰芝的一切优点都不能弥补她未育子嗣之缺陷,因而导致了她被遣的命运。”
三、婆媳性格不合是造成矛盾不可调和的情感原因
焦母对儿媳的不满起因是门户不当,但还不至于因此狠下决心遣归刘兰芝,婆媳性格不合造成不
可调和的矛盾,更加坚定了焦母遣归刘兰芝的决心。焦母作为封建家长的代表,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尊严是毋庸置疑的,即便是自己唯一心爱的儿子也只能顺从。地位和尊严使她极尽偏执,事事都必须符合她的心意。而对于有着个人追求和思想的刘兰芝来说,同样执拗地认为,自己走得端行得正,勤劳持家,孝敬婆婆,没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不甘在无理取闹的婆婆面前忍气吞声,从而加剧了婆媳之间的矛盾。从她自请遣归和向焦母辞别时的话(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中,可看出她不卑不亢的做人原则和个性,也可感受到她性格的执拗。因此,对于一个这样性格的儿媳,焦母是很难驾驭的,使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尊严受到了威胁。尽管刘兰芝在现代人的眼里几乎是完美的,但在当时的焦母眼里,这种执拗却充满了叛逆,焦母“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话就反映出刘兰芝不顺从家长的意味。焦母极力维护自己作为家长的地位和尊严,刘兰芝却在固执地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对此毫无悔改之意,两种完全对立的思想造成婆媳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使得焦母最终选择了遣归刘兰芝。诗中在矛盾最激烈的时候,焦母两次提到“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在焦母心中,好儿媳的标准是“秦罗敷”。可见刘兰芝的固执己见,成为造成婆媳间情感由不协调形成鸿沟到破裂的主要原因。作者在诗歌创作中对刘偏执的性格采取了“避实就虚”的写法,一是为了使故事情节富于矛盾,推动故事发展,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二是合乎人物性格的塑造,这样写更能突出焦母的专权蛮横和刘兰芝性格方面的执拗。细读全诗,门户不当和兰芝未育两个原因虽然诗歌中没有明确交待是遣刘的原因,但是我们还是能够通过故事情节和人物对话找到其中的逻辑关系。焦、刘成婚初,虽然门户不当,但是由于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焦母还是勉强认可了这门亲事;结婚以后,刘兰芝虽然完全遵循封建妇道,但是门户不当的缺憾,就像游丝一直萦绕在焦母心头。三年时光过去,刘兰芝还是一直未育,使焦母对她续香火产生了失
望。焦母和刘兰芝性格上的不合,也使焦母对刘兰芝产生了反感。于是,一切都不顺心了,矛盾的对立也再度显性化,导致焦母最终做出了“遣刘娶秦”的决定。
可以说,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而刘兰芝的未育则是矛盾激化的根本原因,人物个
体存在的性格执拗和情感上的对立是婆媳关系难以融通的情感原因,此三者相互作用,把刘兰芝送上了遣归路。
有人说“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四句并非《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原有,我同意此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这个新媳妇刚嫁过来的时候,小姑刚刚学会走路开始会扶床。今天我被驱遣回娘家,小姑的个子已和我相当。根据常识,我们知道孩子从刚刚学会走路到长高至与成人一样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第二:文章前篇写到“公事二三年,使尔未为久。”说明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嫁到焦家时间并不久,只有两三年的时间。那么,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够在两三年的时间里从刚刚学会走路长得和成人一样高呢?这不和逻辑。
第三:文章当中,刘兰芝不只一次的自称为“新妇”。在古代,新嫁之女,或者出嫁时间只有两三年且并未生育者,才能叫做“新妇”。如果时间真的是能够让小孩子从刚走路到长得与成人一样高的话,又怎么能够称作为“新妇”?
第四:文章后面写道:“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言多另才。”如果焦仲卿年纪真的较大,那么十八九岁的县令家的三公子怎么会看得上她的呢?古代的女子十五六岁出阁是很正常的。根据刘母所说的“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可知:刘兰芝嫁给焦仲卿时是17岁。那么,刘兰芝“二三年”被遣回家时,也就十九或者二十岁。那么,县令家的三公子使人来提亲也是合乎理法的。
第五:《四库全书》中关于“小姑始扶床”之句有15例,除了《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之外,顾况的《弃妇诗》中也有明确记载:“记得初嫁君,小姑始扶床。今日君弃妾,小姑如妾长。”根据全诗的记载,与“及与同结发,值君适幽燕”、“及至见君归,君归妾已老”可知,弃妇在夫家多年,出嫁之时“小姑始扶床”与被弃之日“小姑如妾长”在时间上是合理的。
第六:在唐代欧阳询《艺文类聚》、宋本《玉台新咏》、郭茂倩《乐府诗集》、左克明《古乐府》收录的《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均没有此句。直至兰雪堂活字《玉台新咏》才出现。因此,很大可能上“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句是后人参照了顾况的《弃妇诗》而加上的,表现了刘兰芝对小姑的抚育之恩以及后人对刘兰芝遭遇的同情之情。
所以,我认为“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句并非《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原有,是后人在流传过程中加上去的。
在中国,古人的婚姻似乎都是被迫的。终于,很难得的,有这么两个相爱的人——焦仲卿和刘兰芝——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结为了夫妇。本想从此太平美满一生。可因为婆媳关系非常恶劣,婆婆想要赶媳妇走。这对古代的封建妇人来说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府吏长跪告:“……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在严酷的封建礼教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身为府吏的仲卿在爱情的驱动下,竟说出了宁肯“无后”的话来威胁母亲。不过,即便如此,在两个极端——“休媳”与“无后”——的战争里,封建家长制度赢了,婆婆如愿,让儿子在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下,驱走了媳妇。此时此刻,这对苦命恋人,哦不,应该说是苦命夫妻,依旧抱着美好的幻想互相约定:“……且暂还家去……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这个被休的妻子,实际上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人。在我们再三提到的封建背景下,妇女的贞操也相当被重视,可居然还有那么多人来向这个被休的女人提亲:先是相当于市长级人物的儿子,被兰芝否决了;而后是一个相当于省长级人物的儿子,相貌堂堂,尚未娶妻,是多少女人梦想的归宿……兰芝极力想避免这门亲事,结果,先是她的母亲好言相劝,兰芝不肯,于是发展到她的父亲、哥哥都来向她施压:“放着荣华富贵不要,你还想图个什么?”兰芝只得答应,但在她的心里,已经做了绝命的打算。仲卿得知兰芝要另嫁,心中非常痛苦,一时间不知所措,只得对着兰芝冷嘲热讽:“……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兰芝明白夫君心中的痛,于是向他摊牌:“……同时被逼迫,君尔妾亦然。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后一刻,大家看到两个身心俱憔悴的身影,在路口分手,带着极大的悲哀,各自回家。当一个人身心都充满悲哀,他的悲气会向外散发,意在渗透周围的每个人。“……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神!……”母亲理解了儿子言外之意,但她仍就不死心:“……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一切都已经太迟,“结了婚也不能圆满的爱情”就这样在中国封建的背景下诞生了。封建礼教是吃人的,往往就在你自以为安全的时候,它咬下你的头。不愿意,不甘心,抛不开,放不下……又如何?“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这就是二位的答案。这就是二位“完美的答案”。似乎仲卿懦弱了些,他妈让他休妻他就休;妻子要另嫁人他就怀疑;妻子与他约定生死,他还要等到妻子被确定死了之后再行动……似乎兰芝骄傲了些,婆婆让她做什么她偏要我行我素;有更多的荣华富贵等着她,她偏不要,要的只是与丈夫的誓言;最终被逼迫无奈,只好拉着丈夫一起死……“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爱情悲剧的效果,就是明明它悲哀地发生了,却让你喊出“美”这个字。
才貌双全的刘兰芝,为什么被婆婆焦母驱遣回娘家的原因如下:
表面上:
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焦母对促卿说:“(你)怎么这样没见识!这个女子不讲礼节,一举一动全凭自己的意思。我早就憋了一肚子气,你怎么可以自作主张!邻居有个贤惠的女子,名字叫秦罗敷,(长相)可爱,没有谁比得上,母亲替你去求婚。(你)就赶快休掉刘兰芝,打发她走,千万不要挽(她)!”
实际上:
是焦母认为刘兰芝配不上他们家。
阿母得闻之,零泪应声落:“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
焦母听到(儿子)这些话,泪水随着说话声一起流下,说:“你是世家的子弟,又在大官里任官职,千万不要为了(一个)妇人去寻死,(你和她)贵溅不同,(休掉了她)哪里就算薄情呢?东邻有个贤惠的女子,她的美丽在城内外是出名的,我替你去求婚,早晚就会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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