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发布以来,化妆品行业就迎来了新的挑战。新规中规定多款化妆品功效宣称需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
化妆品人体功效评价测试的定义:
在实验室条件下,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通过人体试验结果的主观评估、客观测量和统计分析等方式,对产品功效宣称作出客观评价结论的过程。
哪些化妆品需要进行化妆品的人体功效评价检测?
具有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和修护功效的化妆品,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
进行特定宣称的化妆品(如宣称适用敏感皮肤、宣称无泪配方),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或消费者使用测试的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
化妆品人体功效评价检测项目:
皮肤屏障功能测试:皮肤保湿测试、皮肤舒缓测试、皮肤酸碱度测试、皮肤去角质测试、乳酸刺痛测试
皮肤抗衰老测试:皮肤抗皱测试、皮肤弹性测试、皮肤紧致度测试、皮肤平滑度测试、皮肤毛孔改善测试
发用产品功效测试:防脱功效测试、滋养功效测试、发质强韧度测试、去屑功效测试
彩妆产品功效测试:持久性测试、遮瑕能力测试、防水功效测试、睫毛浓度纤长测试、唇膏色泽测试、保湿度测试
皮肤美白祛斑测试:皮肤光泽度测试、皮肤亮度测试、皮肤颜色测试
皮肤控油抗痘测试:皮肤油脂测试、皮肤抗痘测试
防晒产品功效测试:PFA值测试、SPF值测试、抗汗性能测试、防水性能测试
感官评价:嗅觉评价、视觉评价、肤感评价
哪里有化妆品人体功效评价检测单位?
中科检测
改单位可进行一系列化妆品检测服务,针对防晒化妆品功效评价,可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并出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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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包装是在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为保护化妆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而采用的容器及材料;化妆品初级包装是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及材料。塑料是目前广泛使用的化妆品包装材料。化妆品与塑料长时间接触可能导致塑料内的单体、助剂、易挥发物、有害物质等迁移到化妆品中,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化妆品中的某些成分可能与塑料发生化学反应,导致塑料包装的性能变差,使化妆品的稳定性和品质下降。因此,使用塑料制品作为化妆品包装材料时需要注意其安全性。
对于化妆品包装,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出了一些要求。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安全,不得与化妆品发生化学反应以及迁移或释放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妆品卫生标准》要求,化妆品包装材料应清洁和无毒;《QB/T 1685-2006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规定,化妆品包装材料应当安全,不得对人体造成伤害。我国对化妆品安全性及检验检测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可以依照其对化妆品原料和终产品开展安全性检验检测。然而,对于化妆品包装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问题,目前尚无及时有效的检验检测方法,只有当产品生产出来后才能够进行检验检测,无法实时反馈结果。目前,我国对化妆品包装的检验检测主要针对外观和物理性能(如力学性能、抗跌落能力、密封性、气体阻隔性等),缺少针对化学安全性的检验检测标准;我国现行相关标准、规章中没有针对化妆品包装材料安全性的统一评价指标或检验检测标准,导致化妆品企业大多不开展化妆品用塑料包装安全性检验检测,或者参照食品用塑料包装标准进行检验检测。
国家药监局印发《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为保障化妆品使用安全,规范化妆品安全评估,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制定本计划。
《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药监综妆〔202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有关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按照2021年化妆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国家药监局在2021年上半年开展育发、儿童化妆品两项化妆品安全专项风险监测工作的基础上,于下半年部署开展计划风险监测工作。为对影响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为制定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标准、开展化妆品抽样检验提供科学依据,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7月2日
根据《计划》,2021年下半年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采集样品约1100批次,包括面膜类、浴足类、儿童化妆品类、宣称舒缓类、宣称止痒类、宣称抗皱祛痘类、宣称促进毛发生长类、保湿类、眼用护肤类、健美类、喷雾类、指甲油类、彩妆类、淋洗类、“网红”护肤类、护发类、祛斑美白类、儿童牙膏类化妆品等。
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有什么意义?
对于风险监测检验依据,《计划》指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和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项目,均作为风险监测的检验依据。
为提高监测工作发现风险的能力,针对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鼓励监测机构采用经过验证的实验室自建方法进行检验,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中科检测。
秋冬离不开的身体乳,身体乳的功效和成分是什么?何时使用身体乳呢?
秋冬季节,皮肤容易干燥缺水,同时注意面部护肤,身体皮肤也需要护理,身体乳是必不可少的。
体乳的功效和成分。顾名思义,身体乳是用于身体皮肤的乳液。主要作用是补充皮肤所需的水分,保湿滋养,防止皮肤干燥缺水;它还可以在皮肤表面形成保护膜,减缓皮肤水分流失。
为了丰富产品类型,身体乳还衍生出美白、防晒、去角质、晒后修复、香味等功效,并根据声称添加不同的功效原料。例如,烟酰胺和其他美白雀斑成分将添加到美白体乳中;防晒霜将添加到防晒霜中;去角质体乳将添加果酸和其他软化角质成分;香味体乳将添加更多的芳香剂等。
身体乳通常涂在全身。使用量越大,用户暴露在原料杂质和一些高风险成分中的剂量越大,毒性和健康危害就越大。因此,国家对体乳中使用的原材料也有更高的要求。以化妆品中常用的防腐剂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为例,《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用于体霜和体乳。
何时使用体乳。身体乳可以每天使用,最好的时间是沐浴后,身体还没有完全干燥。此时,皮肤上的毛孔仍处于开放状态,可以更好地吸收身体乳中的有效成分,充分保湿。此外,在沐浴过程中,皮肤的天然保湿屏障会被破坏,导致大量的水分流失,所以沐浴后涂抹身体乳有助于恢复皮肤的水分感。
根据不同的质地,身体乳大致分为乳液型和奶油型。乳液型身体乳质地薄,含水量高,油含量相对较少,涂抹轻透气易吸收,适合大多数人;奶油型身体乳质地厚,油含量高,涂抹往往不易推开,但锁水能力好,更适合干性皮肤或干燥环境。因此,消费者可以结合自己的皮肤条件和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产品和使用频率。
购买体乳时要小心。在购买体乳时,许多消费者会被各种广告所吸引,如避免黑色素沉淀、褪色斑点、缓解鸡皮等。这些声称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不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例如,美白体乳可能会逐渐稀释斑点,但它不能迅速达到效果,更不用说避免黑色素的沉淀了。防晒体乳的主要作用是防晒霜,使用频率和方法应符合防晒化妆品的要求,而不是每天大面积使用。我国实行雀斑美白、防晒等安全风险高的特殊化妆品注册管理制度。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前到化妆品监督应用程序等平台,查询购买的化妆品是否为具有注册批准的正式产品。
目前,市场上还有果酸体乳声称可以软化角质。然而,果酸的使用过多会刺激皮肤。如果使用过少,效果不明显,全身各部位都不需要软化角质。鉴于果酸的刺激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化妆品中α-羟基酸(俗称果酸)的使用量不得超过6%,产品pH值应≥35。考虑到去角质皮肤在阳光下更容易晒伤,需要与防晒化妆品同时使用。
香水体乳具有持久香味的特点,但其精华的使用量将高于普通体乳,精华通常含有致敏香料,因此婴儿和过敏体质的人应谨慎使用。此外,一些企业以减肥、纤维、减肥、减肥、减肥、减肥、减肥、减肥等名义销售体乳,这些广告已超出了化妆品的功效声称范围,属于非法产品,消费者不应购买。简而言之,消费者可以结合自己的皮肤质量,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不同效果的体乳。
现行我国化妆品法规主要由《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标识管理办法》两部分组成。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化妆品的生产、销售、进口、广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了化妆品的定义、分类、生产许可、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广告宣传、销售管理等内容,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化妆品市场的秩序。
《化妆品标识管理办法》则对化妆品标签的内容、形式、规格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了化妆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码、净含量、用途、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地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此外,还有一些相关法规文件,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生产卫生规范》等,为化妆品的生产、销售、监督管理等提供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和指导。
针对化妆品喷雾的执行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防晒喷雾的防晒系数(SPF)应达到15以上,以保证其有效的防晒效果。
2 防晒喷雾的持久性应达到8小时以上,以保证其长时间的防晒效果。
3 防晒喷雾的抗水性应达到80分以上,以保证其在汗水或水中的防晒效果。
4 防晒喷雾的抗污染性应达到80分以上,以保证其在空气污染环境中的防晒效果。
5 防晒喷雾的抗紫外线应达到UVA/UVB SPF30以上,以保证其对紫外线的防晒效果。
以上只是一些基本标准,具体的执行标准可能会因产品品牌、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购买化妆品喷雾时,建议仔细查看产品说明和相关认证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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