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刘兰芝形象赏析摘要:《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公刘兰芝是一位有着传统美德的女性。她慎于言辞,端庄安闲,动静有度,执事勤苦,符合汉代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要求。她不但有着无与伦比的外在美,同时也具备无可挑剔的内在美。在她的。忠诚、美丽,女子的典范,人间的精灵。。这只是给你提供一些素材,你可以边抄边整理,800字,小case啦6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公刘兰芝是一位有着传统美德的女性。她慎于言辞,端庄安闲,动静有度,执事勤苦,符合汉代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要求。她不但有着无与伦比的外在美,同时也具备无。如果你是指在孔雀东南飞里面的话,是不太一定了。焦仲卿选择刘兰芝是因为他们感情很好,与罗敷漂亮与否无关。不过,罗敷是古代美女的典范,那首著名的陌上桑里面,可是人人见了罗敷就目瞪口呆的,可以想象她的美貌。。《孔雀东南飞》刘兰芝形象赏析 摘要:《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公刘兰芝是一位有着传统美德的女性。她慎于言辞,端庄安闲,动静有度,执事勤苦,符合汉代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要求。她不但有着无与伦比的外在美,同时也具备无可挑剔的内在美。在她的。孙菲菲--刘兰芝 女,22岁左右,心地善良,多才多艺,聪明活泼、靓丽潘粤明--焦仲卿 男,24岁左右,庐江府中的一个文书小吏,有志向,求上进,爱情情专一,是典型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王姬--焦母 女,50岁左右,焦仲卿之母,年轻时守寡,性格暴烈、。这是一首很具戏剧性的古诗,要当代才子来写,爱情啊,三角啊,眼泪啊,再加上些色情胡椒面,至少可以铺陈出来一部凄情婉怨,绝梦离愁的小长篇。可 古人只用了四组五言,共十六句,计八十个字,就把这个故事完美地表现出来。 诗中出场人物为一对。都是女人,也没啥两样,山采蘼芜的比较社会主义,孔雀东南飞的比较浪漫主义吧! 差不多,不是特别准确啊~~~。故事叙述汉末建安年间,一个名叫刘兰芝的**,美丽、善良、聪明 而勤劳。
您好
“乐府双璧”之一的《孔雀东南飞》,王世贞誉之为“长诗之圣”,沈德潜赞其为“古今第一长诗”。与此艺术成就相对应,对该诗诸问题的争论也可谓歧见纷出。具体到“兰芝何以被逐”的问题,近年来就有:不顺父母说;无子说;焦母性嫉妒和性虐待说;兰芝织素不力说;中师教学参考书中的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说;焦母无端厌恶说。笔者认为,所谓“无端的厌恶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而其它各说法或语焉不详,或失之草率,都存在着可商榷之处。现谨联系当事社会法律背景和文章本身作一分析。
汉末,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依然承袭西周有关规范。汉律中法定的离婚理由是“七出三不去”。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者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 但是,按照承袭下来的周代的礼制,已婚妇女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有所娶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境,故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公婆守三年之孝,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贫贱,但经过夫妻的同甘共苦之后变成富贵,按礼制,“妻者,齐邑”,夫妻应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时休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任意休妻作了限制,但主要的还是为了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因不符合“三不去”规定,兰芝之被逐具备了可能性。那么,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是什么呢?对照一下“七出”,“*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排除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无子”是最直截了当的原因。因为“无子”而所以“去”,多么顺理成章。而且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典《汉婚律》中规定:“帝王诸侯之妻无子不出”,而作为庐江府小吏之妻的兰芝,显然够不上这个条件。但是,无子说也有可质疑之处。首先,因“无子”而让媳妇“出”,可谓光明正大,焦老太婆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挑明,无须忌讳。但通观全篇,没有一处表明焦母依“无子”为据——哪怕是含蓄的表明。其次,汉律实行男尊女卑的原则,在家庭婚姻关系上,规定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焦母嫌兰芝“无子”,完全可以为仲卿再续而不必另娶。另外,从创作动机上说,有谁愿作一长诗为一不能生育的妇女鸣不平呢?——其实,因“无子”而“去”,理所当然,并无不平之嫌。那么,法定理由就只剩下“不顺父母”了。此一说肯定错不了,但却失之笼统(犹如有人问“你是谁”而你答“我是人”一样)。我们不应满足于此,我们应做进一步分析,来洞悉隐藏在背后的真正原因。对此,我们不能大胆设想(性嫉妒性虐待说即属此),我们只能小心求证。让我们回到文本,请看:
焦母: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w
兰芝: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
这才是冲突之所在,矛盾的焦点!为什么对同一事实,当事人却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从逻辑学上分析,此两种判断(命题)不可能同真,也不可能同假,其中必有对错。那么孰是孰非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刘兰芝和焦母两个人物。兰芝德、才、貌三全。其洞察世情的聪慧,知情达理的言行,使我们赞美之尚来不及,何以会指责她而否定她的判断呢倒是焦母,你看她那“故嫌迟”的神态,那“槌床便大怒”的举止,那“慎莫留”“会不相从许”的语言,求东家女而不落实的讹诈,劝儿子“慎勿为妇死”的愚钝、绝情,使我们确信,焦老太太虽一大把年纪,但在言行举止方面无论是意识,还是实践,都与合理正常标准有相当的距离!一位有着缺点和不足的领导绝对管理着一名各方面都正常且优秀的下属,将会出现两种结果:要么赏识信任下属,做到人尽其才;要么因无知而指责下属不与领导保持一致,犯自由主义,嫉妒下属的优点,滥用职权,阻碍下属的成功或将其挤出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外。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嫉妒是平庸的情调对于卓越才能的反感”,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中对嫉妒做了深刻剖析。现代心理问题专家也指出“嫉妒者往往以害人开始,而以害己而告终”。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推断:焦母嫉妒(性嫉妒,才嫉妒等)人性中的弱点(当然包括缺点、缺陷等)借助于封建家长制获得了破坏性力量,从而酿成了悲剧。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焦母是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又是自食其果的受害者。w
当然,以上推断尚需故事本身的验证,而整个验证过程将使《孔雀东南飞》的其他相关问题豁然开朗。我们终于明白,“兰芝何以被逐”的原因不甚明了就在于焦母玩了猫腻:她没有勇气说出或缺乏水平认识到是自己人性中的弱点——嫉妒等消极情绪驱使她要赶跑兰芝,我们也终于明白中师教学参考书课后练习三答案中“她(指兰芝)的被遣,完全是出于焦母的无端的厌恶”之误。我们并进一步明白,结婚区区“二三年”而焦母“己久怀忿”(无子只会使她焦虑而决不会是久怀忿),“已失恩义”要“速遣之”、“慎莫留”。因为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好不容易“媳妇熬成了婆”而又要继续熬下去;熬过了婆婆的权威,又要熬媳妇的优秀。是可忍孰不可忍,眼不见心不烦,干脆将兰芝休了算了。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惧怕这个儿、媳、婆三位一体的既成家庭格局。也许有人会问:“不顺父母说”,作为法定理由己足够了,何以啰嗦至此?其实不然!按事发时法律精神,具备“七出”条件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休弃之而不是摩休弃之。按语义学及法理学理念,用“可”表述的为授权性规范,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即是说,按封建礼教规定,焦母可以休弃媳妇,也可不休弃。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利,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焦母选择了休弃,在应知和已知这种休弃权的行使与相对人的生存权等权利发生冲突时她仍要选择休弃:“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同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这是仲卿向她以死抗争的最后表白。而此时焦母仍没有回心转意,悬崖勒马,依然是执迷不悟,一意孤行,并再一次自欺欺人:“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她也希望有个好儿媳,但她又容不下任何一个好儿媳。无论是现实中的刘兰芝,还是口头上提到过的“秦罗敷”的“东家贤女”。现在她非要选择动用休弃权,即便是滥用,她的选择令人不解。瞿秋白就问过“兰芝那么好,她婆婆为什么要休弃她呢”我们不解的原因在于我们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焦母,而当我们用人性弱点理论对照她时,问题才迎刃而解!
我们也还终于明白,兰芝自请回家,与其说是体现了一种勇气与果断,不如说是一种妥协:面对强有力的人性弱点的妥协,甚或逃避。因为才“共事二三年”,已“心中常苦悲”、“留空房”、“不得息”,进而叹“君家妇难为!”在这个家庭中,作为一名女性,其贤妻良母的潜质无法发挥;作为一个人,其才华、品德无法自由展现:“徒留无所施。”不仅作为一般人的和个体的女性的价值难以实现,而且要承受“故嫌迟”等更多来自现实的挑剔甚或挑衅!勉强维护现状,对当事人均是一种折磨、损耗,不如远离这种委屈。此时我们感到“被逐”、“被遣”、“遭遣”等措词有不当之处,因其忽视或忽略了兰芝不愿苦熬而自请回家的主动性和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自觉性、坚定性。w
在这里须进一步说明的是“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一说亦有不妥。封建礼教固然有其反动的一面,但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家庭稳定方面还是有积极意义的。造成刘、焦悲剧的是焦母而非封建礼教,封建礼教并没有主动摧残刘或焦,其在《孔雀东南飞》诗中只是充当了被焦母利用的工具,焦母才是此场悲剧的元凶、真凶。兰芝就说“君家妇难为”而非“家家妇难为”,这就极其含蓄地却是又极其有力地把矛头指向了焦母!(“君家”不是具有普遍性,但这不等于不具有典型性。文学要求的不是普遍性而是典型性)。(退一步说,《孔》诗悲剧的祸首即便不是焦母,也不能是封建礼教,而是以礼教为治国方略的封建统治者。)“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一说曾服从服务于五四时期争自由反封建斗争的需要,因而打上了当时时代的烙印。脱离开具体时代的局限,我们可以说:封建礼教摧残刘兰芝、焦仲卿幸福生活一说当休矣。
综上所述,我们可将《孔雀东南飞》一诗的主题定为:通过刘兰芝、焦仲卿的婚姻爱情悲剧,表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珍惜幸福生活的感情,蕴含了对悲剧制造者的谴责。
长诗最后一句“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中“之”字所指代的教训至此也就极为明白:一定要认识并警惕我们人性中的弱点,克服它或它的消极作用,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希望回答可以帮助您
《孔雀东南飞》是汉代最具有代表性的长篇叙事诗,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高中语文人教版《孔雀东南飞》鉴赏,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中语文人教版《孔雀东南飞》鉴赏
(1)鲜明的人物形象。
刘兰芝,诗中女主人公,美丽出众、聪明机智、勤劳善良,知书达礼。兰芝忠于爱情,不为荣华富贵所动。被焦母遣返之后,一再拒婚,拒婚不成,则以死殉情。兰芝自尊自重。她长期受婆婆虐待,善于忍让,但在丈夫面前又敢于爆发;被婆婆遣返,不卑不亢,头脑清醒,行动坚决。虽然不是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但也不是一个标准的封建时代的妇女。从这个角度看,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女性人物形象长廊里,刘兰芝形象是独特的“这一个”。
焦仲卿,诗中男主人公,忠于爱情、敢于为爱情献身。对于母亲的威逼、诱哄,他坚决地回应道:“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但迫于焦母的压力,他又不得不将兰芝送回娘家。按照当时的社会风习,他只能这样做。他必须绝对顺从母亲,也在内心关爱母亲,但又不忍割舍对兰芝的爱,他处在这种极度矛盾的二难境地,所以遇事难以抉择,软弱寡断。
焦母是一个突出的反面形象。她是一个极端蛮横无理的女性,对于兰芝的美德,仲卿夫妇的爱情,毫无认识和同情。对仲卿,她一会儿恶语威胁:“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一会儿又是好言诱哄:“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软硬兼施,目的是要仲卿遣走兰芝,除却眼中钉。
刘兄,诗中另一个反面形象。性情粗暴,趋炎附势。他对兰芝说:“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表现了十足的门阀等级观念。
总之,〈孔雀东南飞〉中个个形象鲜明,各具特色。
(2)个性化的语言。
沈德潜评《孔雀东南飞》“共一千七百八十五字,古今第一首长诗也。淋淋漓漓,反反复复,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例如刘兰芝对仲卿、对焦母、对小姑、对自己的哥哥和母亲讲话时的态度与语气各不相同,正是在这种不同中可以感受到她那勤劳、善良、备受压迫而又富于反抗精神的外柔内刚的个性。同样,在焦仲卿各种不同场合的话语中,也可以感受到他那忠于爱情、明辨是非但又迫于母亲威逼的诚正而软弱。焦母的专横,阿兄的势利,刘母的温厚,虽只寥寥数语,都刻画得惟妙惟肖。
(3)民歌特色的写法。
第一,这首诗以孔雀失偶起兴,以鸳鸯双飞作结,以美禽比拟夫妇,是民歌常用手法。第二,多处运用铺陈手法。诗歌开头兰芝自陈,是纵向铺陈;兰芝离开焦家时的衣履佩饰,姿态容颜,是横向铺陈。通过这些描写表现兰芝刚强镇定而又留恋不舍的内心活动。后面铺写太守家迎亲的队伍,渲染出太守家煊赫的财势,从反面暗示了兰芝不贪图荣华富贵、忠于爱情的高洁品格。第三,善用比喻。例如“磐石”“蒲苇”的比喻,诗人借此表现二人对爱情的坚贞,又体现了男女特点的不同:男子强调坚定不移:“磐石无转移”,女子则强调柔和坚韧:“蒲苇韧如丝”。这话原出自兰芝的口,但在后来,由于误会,仲卿重提兰芝的誓言,却把它改成:“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两个比喻原来的共通点变成分歧点,这对于情节的发展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有很大的作用。
(4)天衣无缝的结构。主要表现在:第一、双线结构。诗以仲卿、兰芝与封建家长的矛盾、冲突为主线,以焦刘二人的感情纠葛为辅线,两线交替发展,将矛盾不断推向前进,使人物性格不断丰富,主题不断深化。第二、穿插巧妙。如写兰芝辞别焦母之后,插入了与小姑的告别,与辞母的情景适成对照。又如兰芝被迫允婚之后,插写了太守家准备迎娶的热闹,将喜庆气氛与悲剧结尾形成对比,使诗篇起伏跌宕,摇曳多姿。第三、繁简适宜,开始“心中常苦悲”一句概括了兰芝平日所受的种种折磨。兰芝归家后不提仲卿,集中笔墨写兰芝。写兰芝回到娘家的情形,也只用其母的惊痛和兰芝“儿实无罪过”一句匆匆带过,接着便立即展开了新的矛盾。用笔十分经济,转换十分迅速。结尾只提“两家求合葬”,省去大量无关情节。第四、前后呼应。开头和结尾借鸟以为比兴,渲染悲剧气氛,象征性地概括了全部故事情节。先写兰芝自赞“十三能织素”,其母后又复述,一呼一应,强调兰芝德、才兼备。仲卿与兰芝在大道口分别时,兰芝曾设誓:“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而当仲卿闻变赶来与兰芝相会时,便仍从蒲苇磐石的比喻提出了责问。当仲卿送别兰芝时,兰芝曾说:“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作为伏线。归家后,其兄果然强迫她改嫁。仲卿向焦母求情,焦母曾说:“东家有贤女”,仲卿同母亲诀别时,焦母又故伎重演,前后呼应,表现焦母的庸俗、专断、顽固。
下面是课文结构图,对于理解课文结构特色有一定帮助。
“乐府双璧”之一的《孔雀东南飞》,王世贞誉之为“长诗之圣”,沈德潜赞其为“古今第一长诗”。与此艺术成就相对应,对该诗诸问题的争论也可谓歧见纷出。具体到“兰芝何以被逐”的问题,近年来就有:不顺父母说;无子说;焦母性嫉妒和性虐待说;兰芝织素不力说;中师教学参考书中的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说;焦母无端厌恶说。笔者认为,所谓“无端的厌恶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而其它各说法或语焉不详,或失之草率,都存在着可商榷之处。现谨联系当事社会法律背景和文章本身作一分析。
汉末,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依然承袭西周有关规范。汉律中法定的离婚理由是“七出三不去”。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者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 但是,按照承袭下来的周代的礼制,已婚妇女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有所娶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境,故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公婆守三年之孝,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贫贱,但经过夫妻的同甘共苦之后变成富贵,按礼制,“妻者,齐邑”,夫妻应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时休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任意休妻作了限制,但主要的还是为了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因不符合“三不去”规定,兰芝之被逐具备了可能性。那么,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是什么呢?对照一下“七出”,“*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排除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无子”是最直截了当的原因。因为“无子”而所以“去”,多么顺理成章。而且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典《汉婚律》中规定:“帝王诸侯之妻无子不出”,而作为庐江府小吏之妻的兰芝,显然够不上这个条件。但是,无子说也有可质疑之处。首先,因“无子”而让媳妇“出”,可谓光明正大,焦老太婆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挑明,无须忌讳。但通观全篇,没有一处表明焦母依“无子”为据——哪怕是含蓄的表明。其次,汉律实行男尊女卑的原则,在家庭婚姻关系上,规定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焦母嫌兰芝“无子”,完全可以为仲卿再续而不必另娶。另外,从创作动机上说,有谁愿作一长诗为一不能生育的妇女鸣不平呢?——其实,因“无子”而“去”,理所当然,并无不平之嫌。那么,法定理由就只剩下“不顺父母”了。此一说肯定错不了,但却失之笼统(犹如有人问“你是谁”而你答“我是人”一样)。我们不应满足于此,我们应做进一步分析,来洞悉隐藏在背后的真正原因。对此,我们不能大胆设想(性嫉妒性虐待说即属此),我们只能小心求证。让我们回到文本,请看:
焦母: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w
兰芝: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
这才是冲突之所在,矛盾的焦点!为什么对同一事实,当事人却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从逻辑学上分析,此两种判断(命题)不可能同真,也不可能同假,其中必有对错。那么孰是孰非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刘兰芝和焦母两个人物。兰芝德、才、貌三全。其洞察世情的聪慧,知情达理的言行,使我们赞美之尚来不及,何以会指责她而否定她的判断呢倒是焦母,你看她那“故嫌迟”的神态,那“槌床便大怒”的举止,那“慎莫留”“会不相从许”的语言,求东家女而不落实的讹诈,劝儿子“慎勿为妇死”的愚钝、绝情,使我们确信,焦老太太虽一大把年纪,但在言行举止方面无论是意识,还是实践,都与合理正常标准有相当的距离!一位有着缺点和不足的领导绝对管理着一名各方面都正常且优秀的下属,将会出现两种结果:要么赏识信任下属,做到人尽其才;要么因无知而指责下属不与领导保持一致,犯自由主义,嫉妒下属的优点,滥用职权,阻碍下属的成功或将其挤出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外。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嫉妒是平庸的情调对于卓越才能的反感”,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中对嫉妒做了深刻剖析。现代心理问题专家也指出“嫉妒者往往以害人开始,而以害己而告终”。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推断:焦母嫉妒(性嫉妒,才嫉妒等)人性中的弱点(当然包括缺点、缺陷等)借助于封建家长制获得了破坏性力量,从而酿成了悲剧。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焦母是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又是自食其果的受害者。w
当然,以上推断尚需故事本身的验证,而整个验证过程将使《孔雀东南飞》的其他相关问题豁然开朗。我们终于明白,“兰芝何以被逐”的原因不甚明了就在于焦母玩了猫腻:她没有勇气说出或缺乏水平认识到是自己人性中的弱点——嫉妒等消极情绪驱使她要赶跑兰芝,我们也终于明白中师教学参考书课后练习三答案中“她(指兰芝)的被遣,完全是出于焦母的无端的厌恶”之误。我们并进一步明白,结婚区区“二三年”而焦母“己久怀忿”(无子只会使她焦虑而决不会是久怀忿),“已失恩义”要“速遣之”、“慎莫留”。因为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好不容易“媳妇熬成了婆”而又要继续熬下去;熬过了婆婆的权威,又要熬媳妇的优秀。是可忍孰不可忍,眼不见心不烦,干脆将兰芝休了算了。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惧怕这个儿、媳、婆三位一体的既成家庭格局。也许有人会问:“不顺父母说”,作为法定理由己足够了,何以啰嗦至此?其实不然!按事发时法律精神,具备“七出”条件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休弃之而不是摩休弃之。按语义学及法理学理念,用“可”表述的为授权性规范,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即是说,按封建礼教规定,焦母可以休弃媳妇,也可不休弃。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利,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焦母选择了休弃,在应知和已知这种休弃权的行使与相对人的生存权等权利发生冲突时她仍要选择休弃:“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同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这是仲卿向她以死抗争的最后表白。而此时焦母仍没有回心转意,悬崖勒马,依然是执迷不悟,一意孤行,并再一次自欺欺人:“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她也希望有个好儿媳,但她又容不下任何一个好儿媳。无论是现实中的刘兰芝,还是口头上提到过的“秦罗敷”的“东家贤女”。现在她非要选择动用休弃权,即便是滥用,她的选择令人不解。瞿秋白就问过“兰芝那么好,她婆婆为什么要休弃她呢”我们不解的原因在于我们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焦母,而当我们用人性弱点理论对照她时,问题才迎刃而解!
我们也还终于明白,兰芝自请回家,与其说是体现了一种勇气与果断,不如说是一种妥协:面对强有力的人性弱点的妥协,甚或逃避。因为才“共事二三年”,已“心中常苦悲”、“留空房”、“不得息”,进而叹“君家妇难为!”在这个家庭中,作为一名女性,其贤妻良母的潜质无法发挥;作为一个人,其才华、品德无法自由展现:“徒留无所施。”不仅作为一般人的和个体的女性的价值难以实现,而且要承受“故嫌迟”等更多来自现实的挑剔甚或挑衅!勉强维护现状,对当事人均是一种折磨、损耗,不如远离这种委屈。此时我们感到“被逐”、“被遣”、“遭遣”等措词有不当之处,因其忽视或忽略了兰芝不愿苦熬而自请回家的主动性和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自觉性、坚定性。w
在这里须进一步说明的是“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一说亦有不妥。封建礼教固然有其反动的一面,但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家庭稳定方面还是有积极意义的。造成刘、焦悲剧的是焦母而非封建礼教,封建礼教并没有主动摧残刘或焦,其在《孔雀东南飞》诗中只是充当了被焦母利用的工具,焦母才是此场悲剧的元凶、真凶。兰芝就说“君家妇难为”而非“家家妇难为”,这就极其含蓄地却是又极其有力地把矛头指向了焦母!(“君家”不是具有普遍性,但这不等于不具有典型性。文学要求的不是普遍性而是典型性)。(退一步说,《孔》诗悲剧的祸首即便不是焦母,也不能是封建礼教,而是以礼教为治国方略的封建统治者。)“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一说曾服从服务于五四时期争自由反封建斗争的需要,因而打上了当时时代的烙印。脱离开具体时代的局限,我们可以说:封建礼教摧残刘兰芝、焦仲卿幸福生活一说当休矣。
综上所述,我们可将《孔雀东南飞》一诗的主题定为:通过刘兰芝、焦仲卿的婚姻爱情悲剧,表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珍惜幸福生活的感情,蕴含了对悲剧制造者的谴责。
长诗最后一句“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中“之”字所指代的教训至此也就极为明白:一定要认识并警惕我们人性中的弱点,克服它或它的消极作用,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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