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礼教主要存在于男女双方父母对男女的影响之中,是惨剧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孔雀东南飞》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也是乐府诗发展史上的高峰之作,后人盛称它与北朝的《木兰诗》为“乐府双璧”,作者无名氏。
焦、刘二人的悲剧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婚姻悲剧,其二是生命悲剧。婚姻悲剧的直接原因是焦母与刘兰芝之间的矛盾,这是平常的婆媳矛盾。
其二是焦、刘二人的生命悲剧,应该说这一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刘兄“逼”嫁,根本的诱因是焦仲卿性格中的“叛逆”。所以“逼”嫁。这种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讲,加速了焦、刘二人的生命悲剧,然而这决不是刘兄的本意。
刘焦之死在当时有必然性。因为他们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选择第三个可能。
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刘、焦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
《孔雀东南飞》形象地用刘兰芝、焦仲卿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深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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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中的矛盾冲突在刘、焦夫妇同焦母刘兄之间展开。这是一场迫害与反迫害的斗争。仲卿求母一段,是第一次冲突,刻画了焦母的专横和仲卿的软弱。兰芝辞婆一段,是第二次冲突,反映了焦母的无情和兰芝的斗争。
兰芝拒婚,是第三次冲突,在兰芝与其兄之间展开,突出了兰芝富贵不能*的坚贞品格及其兄的卑鄙。仲卿别母一段,写出了阿母的顽固与仲卿的守约。这四次冲突,一次比一次激烈,直至双双殉情。特别是主角兰芝,她的坚决抗争,影响与决定了仲卿的态度与斗争。
兰芝与仲卿的感情纠葛是在上述矛盾冲突的基础上展开的。第一段兰芝的诉苦,表现了她对仲卿的信赖,也交代了矛盾冲突的背景。仲卿求母失败,刘、焦之间的话别,反映了仲卿的不舍、兰芝的温情。
第二次冲突兰芝辞婆后,仲卿的送别,充分抒写了他们夫妇之间的真挚感情。第三次冲突兰芝拒婚一段,仲卿的怨怼,兰芝的表白,他们之间的诀别,淋漓尽致地刻画了生死不渝的爱情。由此可见,上述两条线索,有主有从,互为因果,交替发展,完整紧凑地完成了故事的叙述、人物命运的交代。
——《孔雀东南飞》
《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汉民族最长的叙事诗,讲述了一对恋人的爱情悲剧。历来讲授此课,都习惯于把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悲剧归咎于封建家长制,这似乎无可非议,但有没有别的原因呢?
在我讲授之前因为让学生已经通过课课清的形式预习了课文,学生对故事有了大致的了解,故而我布置了几个思考问题:文中主要人物(焦仲卿、刘兰芝、焦母、刘兄)的性格特征是什么?刘兰芝真的愿意离开焦家吗?焦仲卿软弱么?焦刘二人爱情悲剧的根源是什么?学生交上来的作业五花八门,但对最后一个问题的思考却出乎意料的一致,都指向封建家长制或礼教思想。我上课时就问学生,你们所指的封建礼教思想到底指什么?学生回答有“三从四德”“七去”等,我说看来有些同学下去是做了工作的,提出表扬。如果讲“三从”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观念是他们爱情悲剧的根源?那焦母应该从焦仲卿啊,为何焦仲卿拗不过他的母亲?
我想还是要引导学生关注文本,从人物性格入手,去破解这个问题。对于焦母的蛮横霸道和刘兄性情粗暴、趋炎附势的性格特征,学生均无异议。对于刘兰芝的美丽、聪慧、善良、多才多艺、刚烈的特点学生也是赞同的。在焦仲卿的性格特点上,学生认为焦仲卿为爱敢于殉情,为爱敢于质问他的母亲,为爱能长跪不起向母亲求情,这是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的男人。我说我不怀疑焦仲卿对爱情的忠贞,但如果说焦仲卿身上没有一点缺点,那我是不信的,你们相信么?学生说不信。我说那我们就来找找焦仲卿的身上都有什么缺点?
焦仲卿是典型的直男,情商太低,不会化解婆媳矛盾,不会处理问题。当刘兰芝向他诉说自己的委屈时,是希望得到丈夫的理解和安慰。可焦仲卿并未安慰刘兰芝,反而直接去启阿母,“女行不偏斜,何意致不厚。”言下之意,女子的行为没什么过错,那现在问题的根源自是在他母亲身上了,这就将矛盾激化,对于蛮横无理的焦母来说,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因为别的女子来质问她,这是焦母所决不允许的。本要解决问题,最终却致母亲说出“便可速遣去,遣去慎莫留。”按常理来说,现在母亲已经生气了,那等母亲气消了,再来谈这个问题。可焦仲卿却长跪告,说出“终老不复娶”的话来,让焦家无后,这怎能让焦母不更加生气,古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说,焦母一听自是槌床便大怒。焦仲卿看似是在极力争取和保卫他们的爱情,事实确是一直在激化矛盾,到导致刘兰芝不得不被遣送回去。
焦仲卿言而无信,只说不会做。焦仲卿反复在和刘兰芝说“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可我们从文中看到,刘兰芝“还家十余日”、“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前前后后至少有大半月了,也没有见到焦仲卿的影子,不知焦仲卿口中所说的“不久”是多久?另外,焦仲卿说他们二人“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可当现在不得不遣刘兰芝时,尽然要刘兰芝自己回去,难道他不知女子出嫁后回娘家,必须有娘家人派人来接才可以吗?让妻子一个人独自面对被遣之后的各种可能的遭遇,自己却要赴府上班。到了最后,当刘兰芝举身赴清池后,我想他是不得已才自挂东南枝了。
焦仲卿不了解自己的妻子。二人已经“共事二三年”,焦仲卿对于妻子的脾气性格应是多少了解一些的。当刘兰芝知道婆婆对她的表现不满意时,她就提出“及时相遣归”的想法,可见她性格中有刚烈的本色,焦仲卿就应明白这一点,明白了妻子有着这种刚烈的性格后,在后来当焦仲卿听闻变故时,他就不应当说出“贺卿得高迁”“吾独向黄泉”之类的话,刘兰芝以她不卑不亢的性格,一个连在婆家都不愿受委屈的人又怎么可能背上被世人诟骂的名声呢?刘兰芝是了解焦仲卿的,知道他性子急,以事先给他说了“又非君所详”,但没料到焦仲卿还是说出了这样的话来,本“蹑履相逢迎”抱着最后希望的刘兰芝被焦仲卿的这句话给逼迫到了最后举身赴清池的悲剧中。
可以说这场爱情悲剧起于封建家长的逼迫,但最后埋葬他们爱情的是焦仲卿本人。
《孔雀东南飞》是一曲基于事实而形于吟咏的悲歌。其中,主人公刘兰芝、焦仲卿之死,表面上看来,是由于凶悍的焦母和势利的刘兄逼迫的结果。事实上,焦母、刘兄同样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因为焦母、刘兄的本意,并不想害死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妹妹。
这从刘、焦死后,“两家求合葬”这样后悔不及的举动可以看出。——尽管这是他们对刘兰芝、焦仲卿生死不渝爱情的晚到的认可与祝福。他们主观上的出发点虽有利己的打算,但也有把维护自己亲人的终身幸福与自己的利益统一起来的愿望。
焦母刘兄是要在自己与焦仲卿、刘兰芝的利益之间找到一块平衡的绿地而共处。然而,他们没有成功。这里,问题的深刻性在于:刘兰芝、焦仲卿毕竟是直接通过他们的手被害死了。焦母、刘兄同时又成了封建礼教的帮凶。这种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力量,正是当时封建制度罪恶本质的必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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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取材于东汉献帝年间发生在庐江郡(今安徽怀宁、潜山一带)的一桩婚姻悲剧。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因诗的首句为“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故又有此名。全诗350余句,1700余字。主要讲述了焦仲卿、刘兰芝夫妇被迫分离并双双自杀的故事,控诉了封建礼教的残酷无情,歌颂了焦刘夫妇的真挚感情和反抗精神。
作为古代史上最长的一部叙事诗,《孔雀东南飞》故事繁简剪裁得当,人物刻画栩栩如生,不仅塑造了焦刘夫妇心心相印、坚贞不屈的形象,也把焦母的顽固和刘兄的蛮横刻画得入木三分。篇尾构思了刘兰芝和焦仲卿死后双双化为鸳鸯的神话,寄托了人民群众追求恋爱自由和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
我个人觉得礼教是一方面
另外:焦仲卿的父亲因为早逝,其母全部心血倾注于焦仲卿,大家应该知道“爱”是可以转移的。焦仲卿就是其母亲的全部,是其母亲的爱的源泉。
因此,焦仲卿的母亲长期生活在这种狭小的范围内,其心理自然会产生变异,以致失衡,这就不足为奇了。
此时,刘兰芝的介入,无疑是摧毁了其母亲的精神支柱,无疑是让其母亲的唯一的爱受到破损。大家应该知道很多时候“爱”是很自私的。加之焦母对其儿子的爱,本身就是一种带有变异性质的母爱,是积聚自私性的畸形的爱。
刘兰芝分享了其丈夫的爱,其婆婆受到冷落,这在焦母看来肯定是无法忍受的。
我觉得这是最根本的原因。
至于社会原因,是一个方面。但人性有时才是关键。
当然只是一家之言,希望大家各抒己见。
当时刘兰芝在十多岁的时候就能纺出很好的衣服,那首诗在开头就是刘兰芝描述自己的一生,她是一个吃苦耐劳,而且非常聪明的一个人。她说自己在十七的时候嫁给了焦仲卿,焦仲卿当时是一个很年轻的少年,而且有点作为,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是官吏了,因为他是太守府的官吏,还是一个十分专心的人,所以他会经常不在家。只有妻子一个人在家,他们很少见面,在诗中就可以读出来,刘兰芝对丈夫的思念之情,十分想念丈夫,想和他见面,所以脸上经常是很愁苦的表情。
当时焦仲卿已经是当官吏了,所以他的家里应该不是很穷,反而生活挺好过的,但是刘兰芝还是在每天织布,几乎三天就能织出五匹多绸缎,在我看来应该很快了,但是她的婆婆还是嫌弃她织的慢。甚至因为这个理由要把她休了,我觉得有些过分。
但是她就是一个娇弱的女子,一边是母亲和哥哥们劝自己嫁人,威胁自己。另一边就是和焦仲卿的约定,他不想失信于他,相信自己能够克服他母亲的刁难,等他来接自己回家。面对他们的威胁,自己的内心很纠结,于是就敷衍的和自己哥哥母亲说自己会嫁人的,不用他们单担心。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焦仲卿的耳朵里,他听到之后立马就来刘兰芝了心里既生气又着急,然后见面的说了有些气话,怨恨她为什么不等自己,不是当初说好了吗?本来刘兰芝的压力就很大,听到他这样说,觉得自己很委屈,就说反正我们两个反正也不能在一起了,你这样说我也没有办法。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在另一个世界生活,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告别,刘兰芝在离家很近的一条小河里,投河自尽了,而焦仲卿也回到家上吊自杀了,后来两个人合葬在一起。后来在他们合葬的地方经常有鸳鸯鸟出现,然后人们就把那个地方叫孔雀坟。
造成这次爱情悲剧的,不是封建礼教,而是家族利益,是家族政治利益碾碎了他们的爱情婚姻。
一、刘兰芝、焦仲卿的家庭背景:
焦仲卿是庐江府小吏,年纪轻轻就是地级官府的公务员,因此他的家庭背景是士大夫,刘兰芝也一样,“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之后更是“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结大义,故遣来贵门”。来求婚的地位一个比一个高。因此刘兰芝也是士族家庭无疑。既是士族家庭,那么家庭政治利益第一其他必须服务于家庭政治利益是理所当然的了。
二、婚姻存续的时间:
诗中有“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之句。那么,二三年是现在的二三年吗?古人的二三泛指很多,孔子常说的二三子就是很多学生,而不是二三个学生。再看后面 “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从“小姑始扶床”到“小姑如我长”是多长时间,没有十年也有七八年。小姑始扶床并不是“刚能扶着床学走路”,而是绕者床来回跑,宋朝诗人贺铸《生楂子》中有“何物系君心,三岁扶床女”之句,床是一种可座可卧的家具,也不是现在的床。可见“小姑始扶床”的小姑应该是一个三岁左右正磨人的小孩子。而“小姑如我长”时至小也应该十岁以上了吧。那么,这中间的许多年为什么婆媳相安无事,而突然有一天一定要把刘兰芝赶走?而且几乎是毫无理由的赶走?关于小姑的描述,应该是运用的夸张手法,如果兰芝被修时已经二十好几了,那么也不会有这么多高官来求亲了
三、从母女对话看古代婚姻礼制的合理性:
刘母对于求婚者的处理方式居然是告诉女儿:“汝可去应之”, 当得知女儿的态度后刘母婉言谢绝了媒人。是啊,这才是古代婚姻礼制的实质,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同意,不然父母不能命,媒妁也不能言。古代交通闭塞,官方出于便民或是自己懒,总之没规定婚姻登记制度,那么如何证明婚姻的真实有效呢?于是,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规定,父母媒妁只不过是证婚人。古代又没有DNA技术,如果某人抛妻弃子那怎么办呢?婚书就是凭证。即使现在,如果得不到父母的祝福和支持,你的婚姻也很难存续吧。
焦仲卿刘兰芝殉情悲剧原因:
上述四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探讨焦刘爱情悲剧的原因,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认为理由尚单薄,某些观点也难于苟同。“门第说”不能解释这样两个问题:(1)既然两家门户不当,为什么当初刘兰芝嫁到焦家来时焦母并不反对?(2)焦母觉得刘兰芝不配自己的儿子,那县令、太守又何以会看中刘并派媒人来提亲呢?他们不是比焦仲卿更有地位、身份吗?其实,在《孔雀东南飞》产生的汉末建安时期,封建礼教还未形成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对妇女的禁锢也并不严厉。比如对妇女的再嫁,在当时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并不是丢人卑贱的事。这从刘兰芝被焦母休回娘家后县令、太守遣媒说亲便可以得到证明。类似的情况如蔡文姬初嫁匈奴河东卫仲道,再嫁匈奴左贤王,曹操用金璧赎回来后又允嫁董祀,虽三次改嫁却不减身价。还有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同归成都的故事,不是还传为美谈吗?可见,“门第说”是站不住脚的。“门第”观念是从魏晋才开始有的。“越礼说”也不能成立。诗中说得很清楚,刘兰芝“奉事循公姥”,“供养卒大恩”,勤劳善良,是很守孝道的贤惠媳妇。她自己说的“本自无教训”,实际上是自谦,正反衬了她的知书识礼。即使是对刻薄暴戾的婆婆、哥哥,她也是忍耐顺从,从无顶撞之类,“无礼节”、“自专由”的表现。“守旧说”的论据也不充足。焦刘二人以死殉情固然是“软弱”的反映,但客观地讲,那并不能证明他们是软弱之辈。否则刘兰芝就会在家庭的压力下嫁给县令或太守的儿子,焦钟卿也就不至于数次在焦母面前求情挽留刘兰芝。两人双双殉情而死,恰恰是对爱情热烈追求而实现不了的勇敢的抗争!”存在决定意识”。历史地看,他们的抗争即使再坚决,也免不了是一场悲剧。客观现实决定了故事的结局只能那样。至于“情爱说”这种观点,破绽就更突出了。儿子爱媳妇,当婆婆的就嫉妒和不满吗?莫非儿子媳妇打架吵骂才可以说明儿子对妈仍有感情?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况且从诗中出看不出焦仲卿“甚宜其妻”而怠慢了焦母。“娶了媳妇忘了娘”的事情纯粹是虚拟的,焦仲卿对焦母的态度并不差,他与刘兰芝的厚爱并不能导致焦母的不满,更不是后来悲剧的原因。
刘兰芝这样一个美丽勤劳、孝顺公婆,尊重兄长,与小姑相处也亲善和顺的姑娘,“仍更被驱遣”,原因主要是什么?是她没有为焦家生下一男半女,引起了宗族意识非常强的焦母的极其不满!
封建社会里,男子休妻有七种借口,叫做“七出”,即①“无子,为其绝后也”;②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③“*,为其乱族也”;④“妒,为其乱家也”;⑤“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⑥“口多言,为其离亲也”;⑦“盗窃,为反其义也”。“七出”中的后六种情况,显然与刘兰芝不沾边。纵观全诗不难发现,刘兰芝在焦家生活尽管已有两三年了,但并没有生儿育女。否则,诗中就会写到她被遣回娘家时与儿女离别的情形,也会交待焦仲卿自缢前与儿女诀别的事。其实,刘兰芝自述的“贱妾守空房”,“伶俜萦苦辛”及焦仲卿与焦母诀别时所说的“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封建社会,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就是“无后”,断了宗族的“香火”。难怪焦母要那样专横凶狠地虐待、驱使刘兰芝了。像这种因无子而被休遣的妇女,远在《诗经》里就有记载(如《芣苢》、《氓》、《谷风》)。在宗法制的社会里,娶妻主要是为了传宗接代,服侍公婆是其次了。妇女不生孩子,就失去了自身在夫家存在的意义。无子而休妻是名正言顺的。焦刘爱情的悲剧正是由于刘兰芝没有生子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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