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文化/艺术
问题描述:
1>我是一滴千年泪,女娲造人所剩水。不羡九宵天长久,为缘人间几轮回。
2>我自娥英心凝结,潇湘竹上漫滴落,斑斑驳驳。伤情时节,镌为别离的箫瑟,每每残阳伴歌,风泣愁雨歇,总有我呜呜咽咽,悲悲切切,将一腔苦怨诉说。
3>我自玉环腮边滚,望纱窗黄昏,挚爱身影渐隐。素绞无意世情狠,迫香消玉殒,遗淡魂,化作追梦人。夜夜孤枕,夕夕冷锦,风刻苍桑容颜衰,皆为相思痕!
4>我是灞桥柳拢烟,莺啼花闲分飞燕。纵使千缕惹东风,折枝寂寞怎堪填。聚聚散散人间事,清波远,今生谁无憾?拢舴艋,缆绳且将两心连,明朝别梦寒。
5>我是巫山朝涌雾,空向南国寄红豆。抛媚眼无数,他归意如旧,独守候,春又秋,金莲蹒跚山径幽,绿林深处,清溪恼怒,嘲人不知羞。
6>我是金陵草尖露,相思无缘后,葬愁愁难休。娉婷潇湘,千斛万盏,莫负年少著绡头。不须留,欢情短,别痛久。还君千江水,慰我一幽秋。
7>我是迢迢银汉冰,咫尺不相逢。鹊桥难架拆太易,金桂良辰空美景。纤手织就鸳鸯戏,抬望眼,隔岸苦思几番成?牵牛郎,世间溜溜秋士众。
8>我是断垣寄梦霜,恸天自悲唱。翠峰挽幛柔指伤,飘零感万、姜,你阴我阳,桥切痴想,更兼孟婆汤。此去去,半世缘灭,三生思量,何事比路长?
9>我是纸伞被弃滴,化作一泓碧。断桥今又柳丝缝,西湖无风也无雨,莲有心,逗涟漪谴鱼,了趣苏堤。这次第,无净瓶普渡,休痴仙侣。
10>我是三变霖铃雨,无系无寄更无计,青楼醉壶日月长,醒几许,浪几许!前程遥遥岂知期,更苦寻,数体己。惯看冷月洗石堤,杨柳晓妆邻家玉。归去哉,魂来兮。
11>我是兰芝赴恨水,情未共,心永随。西风夜啼犹不悔,高堂铜照青丝碎,霜华流天映残菲,苏州河畔,扁舟向晚楫云归,笑千转百回,谁忆谁?
12>我是楼台蝴蝶泉,千百年,犹未干。春来共蹁跹,夏至同荫眠;秋高与月伴,岁寒齐隐天上天,何似人间,尘蒙风蔽心两牵,梦难圆!浴爱彩虹悬,笑织女无聊竟思凡
13>我是十娘沉梦江,遍洒芳汀,东流少语,喜欲狂,刹时惊梦,空一场!
14>我是凋零莫愁湖,串串晶珠无人拂,惹比翼人枕畔欢驻,两去茫茫,两地孤独。笑畔憩鸠唱:姑姑,姑姑……更有枭泣:狠乎,恨乎
15>我是酆都洛阳河,缁衣重,眉凝雪,轻风无意碎映月,寂寞嫦娥,还将鬓悄遮。
16>我是繁华沦沧海,万千风流,今安在?看峰峦叠嶂,劝纵凡胎尘外,任青灯古佛,强将心塞。
17>我是网中一企鹅,怅夏荷,凄秋叶,暮暮愁似江天阔。苦苦叩击君心扉,东窗未白残灯灭,对长亭叹,曾拟心结为君系,相思穷碧落。断鸿声里,君妻将我接……
18>我是君心千年泪,时不回,心誓褪。情随梦飞,再滴落,无味,不如水!
解析:
我自娥英心凝结,潇湘竹上漫滴落,斑斑驳驳。伤情时节,镌为别离的箫瑟,每每残阳伴歌,风泣愁雨歇,总有我呜呜咽咽,悲悲切切,将一腔苦怨诉说。
这是娥皇、女英和舜帝的故事,娥皇和女英,为了寻找南巡的舜帝,千里迢迢找到潇湘。得知舜帝死在苍梧,泪如滂沱,守着潇湘竹,“斑竹一枝千滴泪”。据说至今的洞庭湖君山岛,满山还是湘妃竹,还是点点斑斑的泪。 娥皇与女英,她们是尧帝的两个女儿,又是舜帝的爱妃,刘向的《列女传》记载,她们曾经帮助大舜机智地摆脱弟弟“象”的百般迫害,成功地登上王位,事后却鼓励舜以德报怨,宽容和善待那些死敌。她们的美德因此被记录在册,受到民众的广泛称颂。 大舜登基之后,与两位心爱的妃子泛舟海上,度过了一段美好的蜜月。晋代王嘉的《拾遗记》称,他们的船用烟熏过的香茅为旌旗,又以散发清香的桂枝为华表,并在华表的顶端安装了精心雕琢的玉鸠,这是记载中最古老的风向标,它可以为水手调整帆具提供依据。但这项发明却不能预测突如其来的噩耗。 舜帝晚年巡察南方,在一个叫做“苍梧”的地方突然病故,明代王象晋的《群芳谱》记载说,娥皇和女英闻讯前往,一路失声痛哭,其情形很像孟姜女和韩娥,而她们的眼泪洒在山野的竹子上,形成美丽的斑纹,世人称之为“斑竹”。她们在哀哀地哭泣了一阵后,居然飞身跃入湘江,为伟大的夫君殉情而死,其情状之壮烈,真是旷世罕有,显示她们自始至终都是忠于丈夫的模范妻子。但《水经注·湘水》对她们的死因,却有截然不同的说法,它宣称大舜出征南方,而这两位妃子是随军家属,在湘水里淹死,或许是因游泳时发生了不幸的意外。但《水经注》的文字过于简略,使我们完全不得要领。
我自玉环腮边滚,望纱窗黄昏,挚爱身影渐隐。素绞无意世情狠,迫香消玉殒,遗淡魂,化作追梦人。夜夜孤枕,夕夕冷锦,风刻苍桑容颜衰,皆为相思痕!
杨贵妃名叫杨玉环,出生在陕西华阴,后随父入川。父亲死后,她又到了河南,受到了都市陶冶,学会了优雅的言语举止,17岁便长得如花似玉、美若天仙。公元735年,她被唐玄宗册封为他的儿子寿王李瑁的妃子。5年后,由于唐玄宗的爱妃武惠妃病逝,后宫三千粉黛无一人今唐玄宗中意,他便下令在温泉宫召见杨玉环,这样便拉开了唐玄宗与杨玉环的爱情罗曼史的序幕。公元745年,杨玉环被册封为贵妃,从此,唐玄宗对杨贵妃的宠爱成为千古绝唱,甚至于两人终日厮守,置其他嫔妃于不顾。册封第二年,扩建温泉宫时,唐玄宗专为杨贵妃建筑了海棠宫。杨贵妃36岁生日时,唐玄宗为她举行了盛大的宴会进行祝寿,仅乐工就有120名,满朝文武百官都呼娘娘千岁万福。大家还记得白居易的《长恨歌》,真可谓“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直到安史之乱,唐玄宗偕杨贵妃逃至马嵬坡前,将士相逼,玄宗不得不赐死杨贵妃,其时杨贵妃才38岁。 <---->
我是灞桥柳拢烟,莺啼花闲分飞燕。纵使千缕惹东风,折枝寂寞怎堪填。聚聚散散人间事,清波远,今生谁无憾?拢舴艋,缆绳且将两心连,明朝别梦寒
据说始于汉朝的折柳赠别,就是源自长安的灞柳,《三辅黄图·桥》记载说:“灞桥在长安东,跨水作桥, 送客至此桥,折柳赠别。”“柳”和“留”为谐音,折柳赠别,既表达依依不舍的情感,也寓意人去他乡,宛如柳木随遇而安、发展壮大。折柳赠别的习俗源自何处,已无据可考。文献记载最早可见诸《诗经·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到唐朝时,灞桥上设立驿站,凡送别亲人好友东去,多在这里分手。加之隋、唐时期,文人雅士们不断写诗作赋,把灞桥折柳赠别那种离愁别绪和深情厚谊定格了下来。隋朝的《送别》诗写道:“杨柳青青着地重,杨花漫漫搅天飞,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李白写有“年年柳色,灞陵伤别”,还有杜甫、刘禹锡、孟郊、杨巨源、柳永、王粲、吴少微等诗人、名士给灞桥不断添光增彩,日久天长,灞桥被人们改称为“情尽桥”、“断肠桥”。据《唐诗纪事》记载:“雍陶有一次送别故旧,行至灞桥,问随从曰:‘此桥为何称情尽桥?’随从道:‘因送别到此为止点,故称之情尽桥。’雍陶有感惜别之情:‘从来只有情难尽,何事名为情尽桥,自此改名为折柳,任它离恨一条条。’”这就是脍炙人口的《折柳桥》。
我是巫山朝涌雾,空向南国寄红豆。抛媚眼无数,他归意如旧,独守候,春又秋,金莲蹒跚山径幽,绿林深处,清溪恼怒,嘲人不知羞。
而下一句应该是说的楚王遇巫山神女的故事,故事大致情节见于《神女赋》。《神女赋》中的神女是一位美丽而圣洁的仙姝,她温文尔雅,举止高贵,美艳无双。赋中楚王梦游高唐,得与神女相遇,一见之下,“精神恍惚”,“寝而梦之,不自识;惘兮不乐,怅然失志”。然而神女高贵绝伦,只可神交,不可亵渎,“欢情未接,将辞而去;迁延引身,不可亲附。似逝末行,中若相首,目略微眄,精采相授”,似合实离,若悲若喜,使楚王陷于乍喜乍悲之中,无可排解。从而更衬出神女之美丽、高贵与神秘。相传楚怀王在梦中与巫山神女相会,神女旦为朝云暮为行雨,后有“巫山云雨”之说。唐代著名诗人元稹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诗句。后来, 在《水调歌头·游泳》中写道:“截断巫山云雨”,“巫山云雨”更加名动天下。 <---->
我是金陵草尖露,相思无缘后,葬愁愁难休。娉婷潇湘,千斛万盏,莫负年少著绡头。不须留,欢情短,别痛久。还君千江水,慰我一幽秋。
《红楼梦》里枉凝眉,只为还泪。那泪来自黛玉(前世本是绛珠草修成的仙子)和宝玉的前生(神瑛使者)前世,来自虚无飘渺的大荒山。那里有亘古的青埂峰、无稽崖。绛珠仙草受了神瑛侍者日日浇水的恩,立誓下凡以后,要做他的情人,要把一生一世的眼泪都还给他。 林黛玉是金陵十二钗之一,前世本是绛珠草修成的仙子,故说“我是金陵草尖露” 她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 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林黛玉无疑是《红楼梦》全书最有灵气的人物。最能体现她的人格理想、精神追求与生命意识的,莫过于她的《葬花辞》。《葬花辞》是林黛玉的“魂”,或者说,是林黛玉的整个精气、骨肉、血液熔铸而成《葬花辞》。葬愁愁难休指的就是黛玉葬花 现实的苦痛,精神的折磨,理想的压抑,迫使黛玉希望获得超脱,以超越生命来实现生命,这是每一个生命意志强烈的人为自我制造的一个幻象。这个美妙的幻象或多或少地缓冲了现实生命的沉重与痛苦。它是一付精神麻醉剂,在抑制生的、焦虑与死的恐惧方面,确实有一种独特的功效。这种道家的遗世意识,一直辅弼着儒家的入世精神,像一车双轨,载着沉重的历史负荷,从远古转到现代、当代……林黛玉也并非一味陷入泥淖而不能自拔的人,她自知现实太冷酷“风刀霜剑严相逼”,所以她想超越,她需要超越。“鸟”的形象的出现,正是这种心理使然:“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无尽头。”我们也许会感到惊喜,这两句诗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花、鸟、人三个形象同时叠现,被作者巧妙地融入一体,消融这三者的溶器是那个幻象——“无尽头”,她想象自己像鸟一般生出翅膀,追随她理想的化身——花,飘飞到一个极乐世界去,那里没有污浊、没有痛苦、没有烦恼、也没有怨愤。那里有的只是“美”,至真至善的美,是一个“柳丝榆荚”等俗物无法攀比的境界。然而,每个人为的幻象都是一种事先注定要失败的自我欺骗,林黛玉之痛苦即在于她太清醒、太执着,太清醒、太执着则无法超脱,无法超脱将没入更深的痛苦之中。“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既知无法超越,却又试图超越,尖锐的矛盾造成了心灵的裂变,哪能不时时痛感生命的悲哀呢?因此,我们看到的总是一付蹙颦眉,听到的总是声声血泪叹,就不足为怪了! 附林黛玉《葬花辞》: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诉。手把花锄出绣闺,忍踏落花来复去?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已倾。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独倚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庭外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杯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日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我是迢迢银汉冰,咫尺不相逢。鹊桥难架拆太易,金桂良辰空美景。纤手织就鸳鸯戏,抬望眼,隔岸苦思几番成?牵牛郎,世间溜溜秋士众。
刚看到的时候先是以为是秦观的那首鹊桥仙,不过后来再看,觉得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指的牛郎和织女的故事啦。
我是断垣寄梦霜,恸天自悲唱。翠峰挽幛柔指伤,飘零感万、姜,你阴我阳,桥切痴想,更兼孟婆汤。此去去,半世缘灭,三生思量,何事比路长?
这个已经说了一下,现在将完整的故事找出来,算是复习一下这个传统民间故事吧。 秦朝时候,有个善良美丽的女子,名叫孟姜女。一天,她正在自家的院子里做家务,突然发现葡萄架下藏了一个人,吓了她一大跳,正要叫喊,只见那个人连连摆手,恳求道:“别喊别喊,救救我吧!我叫范喜良,是来逃难的。”原来这时秦始皇为了造长城,正到处抓人做劳工,已经饿死、累死了不知多少人!孟姜女把范喜良救了下来,见他知书达理,眉清目秀,对他产生了爱慕之情,而范喜良也喜欢上了孟姜女。他俩儿心心相印,征得了父母的同意后,就准备结为夫妻。 成亲那天,孟家张灯结彩,宾客满堂,一派喜气洋洋的情景。眼看天快黑了,喝喜酒的人也都渐渐散了,新郎新娘正要入洞房,忽然只听见鸡飞狗叫,随后闯进来一队恶狠狠的官兵,不容分说,用铁链一锁,硬把范喜良抓到长城去做工了。好端端的喜事变成了一场空,孟姜女悲愤交加,日夜思念着丈夫。她想:我与其坐在家里干着急,还不如自己到长城去找他。对!就这么办!孟姜女立刻收拾收拾行装,上路了。 一路上,也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霜雨雪,跋涉过多少险山恶水,孟姜女没有喊过一声苦,没有掉过一滴泪,终于,凭着顽强的毅力,凭着对丈夫深深的爱,她到达了长城。这时的长城已经是由一个个工地组成的一道很长很长的城墙了,孟姜女一个工地一个工地地找过来,却始终不见丈夫的踪影。最后,她鼓起勇气,向一队正要上工的民工询问:“你们这儿有个范喜良吗?”民工说:“有这么个人,新来的。”孟姜女一听,甭提多开心了!她连忙再问:“他在哪儿呢?”民工说:“已经死了,尸首都已经填了城脚了!” 猛地听到这个噩耗,真好似晴天霹雳一般,孟姜女只觉眼前一黑,一阵心酸,大哭起来。整整哭了三天三夜,哭得天昏地暗,连天地都感动了。天越来越阴沉,风越来越猛烈,只听“哗啦”一声,一段长城被哭倒了,露出来的正是范喜良的尸首,孟姜女的眼泪滴在了他血肉模糊的脸上。她终于见到了自己心爱的丈夫,但他却再也看不到她了,因为他已经被残暴的秦始皇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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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纸伞被弃滴,化作一泓碧。断桥今又柳丝缝,西湖无风也无雨,莲有心,逗涟漪谴鱼,了趣苏堤。这次第,无净瓶普渡,休痴仙侣!
这是大家很熟悉的白蛇传了这是四大民间故事之一,不过我们印象更深的是由此改编的《新白娘子传奇》,还记得那首歌吗?《千年等一回》 清明时分,西湖岸边花红柳绿,断桥上面游人如梭,真是好一幅春光明媚的美丽画面。突然,从西湖底悄悄升上来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怎么回事?人怎么会从水里升出来呢?原来,她们是两条修炼成了人形的蛇精,虽然如此,但她们并无害人之心,只因羡慕世间的多彩人生,才一个化名叫白素贞,一个化名叫小青,来到西湖边游玩。 偏偏老天爷忽然发起脾气来,霎时间下起了倾盆大雨,白素贞和小青被淋得无处藏身,正发愁呢,突然只觉头顶多了一把伞,转身一看,只见一位温文尔雅、白净秀气的年轻书生撑着伞在为她们遮雨。白素贞和这小书生四目相交,都不约而同地红了红脸,相互产生了爱慕之情。小青看在眼里,忙说:“多谢!请问客官尊姓大名。”那小书生道:“我叫许仙,就住在这断桥边。”白素贞和小青也赶忙作了自我介绍。从此,他们三人常常见面,白素贞和许仙的感情越来越好,过了不久,他们就结为夫妻,并开了一间“保和堂”药店,小日子过得可美了! 由于“保和堂”治好了很多很多疑难病症,而且给穷人看病配药还分文不收,所以药店的生意越来越红火,远近来找白素贞治病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将白素贞亲切地称为白娘子。可是,“保和堂”的兴隆、许仙和白娘子的幸福生活却惹恼了一个人,谁呢?那就是金山寺的法海和尚。因为人们的病都被白娘子治好了,到金山寺烧香求菩萨的人就少多了,香火不旺,法海和尚自然就高兴不起来了。这天,他又来到“保和堂”前,看到白娘子正在给人治病,不禁心内妒火中烧,再定睛一瞧,哎呀!原来这白娘子不是凡人,而是条白蛇变的! 法海虽有点小法术,但他的心术却不正。看出了白娘子的身份后,他就整日想拆散许仙白娘子夫妇、搞垮“保和堂”。于是,他偷偷把许仙叫到寺中,对他说:“你娘子是蛇精变的,你快点和她分手吧,不然,她会吃掉你的!”许仙一听,非常气愤,他想:我娘子心地善良,对我的情意比海还深。就算她是蛇精,也不会害我,何况她如今已有了身孕,我怎能离弃她呢!法海见许仙不上他的当,恼羞成怒,便把许仙关在了寺里。 “保和堂”里,白娘子正焦急地等待许仙回来。一天、两天,左等、右等,白娘子心急如焚。终于打听到原来许仙被金山寺的法海和尚给“留”住了,白娘子赶紧带着小青来到金山寺,苦苦哀求,请法海放回许仙。法海见了白娘子,一阵冷笑,说道:“大胆妖蛇,我劝你还是快点离开人间,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白娘子见法海拒不放人,无奈,只得拔下头上的金钗,迎风一摇,掀起滔滔大浪,向金山寺直逼过去。法海眼见水漫金山寺,连忙脱下袈裟,变成一道长堤,拦在寺门外。大水涨一尺,长堤就高一尺,大水涨一丈,长堤就高一丈,任凭波浪再大,也漫不过去。再加上白娘子有孕在身,实在斗不过法海,后来,法海使出欺诈的手法,将白娘子收进金钵,压在了雷峰塔下,把许仙和白娘子这对恩爱夫妻活生生地拆散了。 小青逃离金山寺后,数十载深山练功,最终打败了法海,将他逼进了螃蟹腹中,救出了白娘子,从此,她和许仙以及他们的孩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再也不分离了。
我是三变霖铃雨,无系无寄更无计,青楼醉壶日月长,醒几许,浪几许!前程遥遥岂知期,更苦寻,数体己。惯看冷月洗石堤,杨柳晓妆邻家玉。归去哉,魂来兮!
这个说的是柳咏的词《雨霖铃》,好像没有什么典故,就是词本身的意思吧。附:柳咏原词如下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摧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沈沈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晚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描述了送别的泪。还有青楼醉壶日月长 应该出自《水浒全传》第二十九回“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我是兰芝赴恨水,情未共,心永随。西风夜啼犹不悔,高堂铜照青丝碎,霜华流天映残菲,苏州河畔,扁舟向晚楫云归,笑千转百回,谁忆谁?
这个应该是《孔雀东南飞》刘兰芝与焦仲卿的故事。 焦仲卿为汉末建安年间庐江府内一小吏,娶聪明美丽的民女刘兰芝为妻,夫妻恩爱情深。凶狠的焦母不容兰芝,以种种借口逼迫焦仲卿将刘兰芝休弃,焦、刘二人被迫分离。离别时,两人发誓生死相爱,不复嫁娶。于是,兰芝在家兄逼迫再嫁时投水自尽,焦仲卿得此消息,也自缢于庭中树上。后来焦刘两家将二人合葬于华山,墓旁种有松柏、梧桐。树木间枝枝相盖,叶叶相连,常常有鸳鸯鸟飞落其间,仰头相啼,如泣如诉达五更。在今小吏港老街东侧的华山岗上可见新修焦仲卿、刘兰芝合葬墓,人们习惯称之为孔雀坟。
我是楼台蝴蝶泉,千百年,犹未干。春来共蹁跹,夏至同荫眠;秋高与月伴,岁寒齐隐天上天,何似人间,尘蒙风蔽心两牵,梦难圆!浴爱彩虹悬,笑织女无聊竟思凡!
《梁山伯与祝英台》与《白蛇传》、《孟姜女》、《牛郎与织女》并称中国古代四大传说。 数千年来,中国民间最理想的婚姻模式是:男女两情相悦,再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梁祝传说的悲剧性就在于:有情人未必成眷属,有时还要以生命为代价! 梁祝的爱情和泰坦尼克号里的爱情,被人称之为爱情的经典。他们的爱情是凄美的,在很多人眼中,爱情的完美正是因为有了死亡的介入,爱情,才会成了永远的美丽。有人说,如果他们的爱情走入婚姻,便不会有继续下去的可能。人不死,爱情就会死。也许,完美的爱情只是理想,而不是现实。
我是十娘沉梦江,遍洒芳汀,东流少语,喜欲狂,刹时惊梦,空一场!
这个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 详情如下: 明朝万历年间,北京城南的“教坊司”名妓杜十娘一天在接待客人时,偶遇南京布政老爷的公子李甲,李甲爱其美貌红颜,杜十娘倾其举止文雅,二人情投意合。李甲不顾学业,日日沉浸在温柔乡里,渐渐耗尽了钱财。其父闻听后怒不可遏,断了他的供给,并劝说京城的亲戚都不要借钱给他。 十娘决心将终身托付给温存忠厚的李甲。老鸨儿同意只要李甲在十日内拿出三百两银子就可赎出十娘。但他在亲友中早已坏了名声,谁也不会拿出钱来帮他往妓院里填。 李甲奔波数日,一筹莫展,杜十娘取出缝在被子里的碎银一百五十两,李甲的好友柳遇春被这位风尘女子的行为感动,设法凑足了那一百五十两银子。十天后果然把银两如数交到老鸨儿面前,老鸨儿本想反悔,杜十娘晓以利害,老鸨儿只得放人。 于是两个有情人在柳遇春住所喜结百年之好。杜十娘与李甲本要回到老家去,无奈李甲心存顾虑,携妓而归难以向父亲交代。杜十娘献计说:先到苏杭胜地游览一番,然后郎君回家,求亲友在尊父面前劝解和顺;待李父消气后,再来接她。李甲依命而行。 二人行到瓜州古渡之时,遇到了好色又阴险的富贾孙富。他夜饮归舟,听到杜十娘的歌声,心动不已。天亮以后,从窗口向内视其容貌,更觉心荡神摇。孙富假意与李甲相接近,饮酒畅谈,谈到杜十娘时,例甲告知其事情的原委,孙富叹道:尊父位高,怎容你娶妓为妻!到时候进退两难,岂不落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下场?!他这么一说,李甲更觉步履维艰,孙富又拿出一副为朋友肯两肋插刀的架式说:下倒是愿以千金相赠,你拿着银钱回去,只说在京授馆,你父定会原谅你。一番话说的里甲动了心,他一直怕回家后不能交差,如今也只有如此了,于是当下立了契约,按了手印,把杜十娘专卖给孙富。 杜十娘闻知,如雷轰顶, 回忆自己童年被卖,受尽屈辱,眼看已经逃出了火坑,就要过上幸福的生活,如今全告破灭。翌日,杜十娘扮上盛装,先让孙富把银两放到李甲船上。自己站在踏板上,打开百宝箱,里面装满金银翡翠各色珍奇玩物。杜十娘指着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怒骂孙富拆散他们夫妻,痛斥李甲忘恩负义,利欲熏心,把一件件宝物抛向江中,最后纵身跃入滚滚波涛之中。
我是凋零莫愁湖,串串晶珠无人拂,惹比翼人枕畔欢驻,两去茫茫,两地孤独。笑畔憩鸠唱:姑姑,姑姑……更有枭泣:狠乎,恨乎!
莫愁女也是民间广为流传的传说,详细情况如下: 明初,中山王徐达府上新买一名丫头,美而贤,但终日眉头不展,公子徐澄一见钟情,为其取名莫愁,并让她伴读。日夕相处,两心相倾,遂默订终身。 徐老太君为孙儿攀亲丞相府。徐澄拒婚。老太君得知原委,即将徐澄困于书房,把莫愁囚于冷房。三月之后,老太君为徐澄娶来相府千金邱彩云。洞房之夜,徐澄愤而出走,迳往冷房私会莫愁,互诉别离之苦。彩去为稳定徐澄之心,将莫愁擒回府中,处处监视,终于得知徐澄最喜欢莫愁一双明亮的眼睛。 徐澄忧郁成疾,彩云为断其痴念,诱迫太医,强挖莫愁一双眼睛作药引。莫愁悲愤交加,投湖而死。徐澄痛不欲生,也投殉情,双双化作荷花、荷叶,永相伴随。
日前见过安徽太和中学张绍良老师的一篇题为《谁该为刘兰芝的死负责》的文章,他的观点是“
刘兰芝的死她自己要负很大一部分责任”,理由是:
刘兰芝对焦母不该逆来顺受;刘兰芝对焦仲卿不该言听计从;刘兰芝对哥哥不该缺乏反抗;刘兰芝对母亲不该完全服从。读后颇有芥蒂,对张老师的观点,实在是不敢苟同。
刘兰芝该不该逆来顺受呢?不该,可是刘兰芝别无选择。
我们且顺着张老师的论据来一一分析。
百行孝为先,刘兰芝不敢反抗焦母,她顶不起一个不孝的罪名,她没反抗,焦母都还说她“举动自专由”——不孝呢。
尽管刘兰芝“三日断五匹”,大人(婆婆)还是“嫌迟”。这是明显的鸡蛋里挑骨
头。那么,焦母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推想起来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兰芝分享了他对仲卿的爱。一个孤儿寡母的家庭(文中没有关于焦仲卿父亲的片言只语的叙述,如果有焦父,焦母也未必能如此一手遮天,所以我假定焦父已死。其实,在授课中我们也是这样假设的,这个当是众多老师的共识吧),很难容忍一个“外人”的介入,特别是一个与家长(寡母)在感情上分庭抗礼的女人。对于一个寡母来说,儿子是他的全部寄托,儿子的爱应该全部由她独享,尽管到了娶妻的年龄不得不给他婚配,但感情上,寡母是极不情愿的,如果这个寡母再自私狭隘的话,那么无论谁嫁给这个儿子都不会被这个寡母待见的,她必然会利用家长的权威发泄自己的怨恨,从这一点上说,即使不是刘兰芝而是什么张兰芝李兰芝,其结果也是一样,必然是你再优秀也不会被婆婆喜欢的,或者你太优秀了更是对她的爱构成了威胁,你越是优秀她越是要除掉你。刘兰芝说“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也是这个意思。从这个层面上讲,即使是阿母看中的东家贤女秦罗敷的下场也不会好到哪去。另一个原因呢,可能是刘兰芝没有生育。刘兰芝嫁到焦家的时间当不少二三年,这是焦仲卿亲口跟母亲说的——“共事二三年”,我想焦仲卿此时应该尽量往短了说,以便为刘兰芝的没有生育遮掩,推想嫁到焦家三年当比较合适。三年而没有生育,对于一个寡母来说,是一件非常难以容忍的事,所谓的“久怀愤”应该是这个原因,但焦母面对着成年的儿子说不出口,她只能说“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在古代,没有生育的责任是完全推在女人的身上的,没有人会关注“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这个客观原因。而且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刘兰芝一直不生育,就是最大的不孝。在汉代,不顺从父母(只要父母认为是不顺从即可),无子,被排在妇女“七出”中的前两位,而刘兰芝的事恰是发生在“汉末建安中”,刘兰芝自己当然也不会一点也想不到。就算是焦家有族长,族长首先是封建礼教的代表人物,他会向着被焦母称为“举动自专由”(也就是不顺从)的刘兰芝说话吗?如果焦母提出兰芝不生育,族长会不听从焦母的安排?出妻之事,在男权社会实在是区区小事,族长是不是懒得管都难说,刘兰芝能不能见到族长也是个未知数,还何谈请族长评理呢。在封建社会,家长就是公平与否的天平。《后汉书·列女传》记载:广汉人庞盛的女儿嫁给本郡人姜诗为妻,姜母喜欢喝长江的水,儿媳到江边汲水,家距长江六、七里路。一次,庞女取水正遇到大风,未能及时赶回家,婆婆口渴,抱怨媳妇不孝,姜诗大怒,就把妻子休掉了。这个庞女比刘兰芝冤多了,不是也只能听凭处置。所以,刘兰芝除了被遣已别无选择,她能在被遣之前主动提出回家,已经是间接的反抗了。刘兰芝不逆来顺受,她难道敢出言不逊?
正如张绍良老师所说的:“刘兰芝是个痴情的女子”,她深爱着焦仲卿。在古代,女人没有工作,没有社会交往,一生只能守着公婆和丈夫儿女度过,刘兰芝没有儿女,婆婆又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她的全部幸福都寄托在了丈夫的身上。兰芝可能明知道丈夫抗不过婆婆,明知道“卿但暂还家”是权宜之计,明知道“不久当还归”是空头支票,可是,她当然希望这些都不是真的,她仍然希望事情会有所改变,所以她说“不久望君来”,难道我们连这一点儿希望也不允许她有吗?就算焦仲卿有“致命的弱点”:软弱、自私,可是,谁让兰芝爱他了呢?爱情没什么应该不应该,如果爱情能够理智的话,就没有爱情了。并且,到了此时,兰芝除了丈夫这唯一的依靠外,她还能指望谁呢?虽然稻草救不了命,但总比没有稻草的好吧?至于“刘兰芝已经‘举身赴清池’了,焦仲卿竟然还在庭树下‘徘徊’”,我想徘徊的焦仲卿此时想的更多的是他的老母,作为儿子,母亲再不好也是母亲,母亲辛辛苦苦把他养大就是为了养老送终的,如今他为了妻子抛弃了母亲,让一个老人孤独地过这下半生,无论如何是不孝的,如果焦仲卿果断地“自挂东南枝”,就不是软弱的焦仲卿,更不是一个孤儿寡母的儿子了。刘兰芝未必想对焦仲卿言听计从,可是此时此刻,她除了对焦仲卿言听计从,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吗?
第三、刘兰芝对哥哥该不该缺乏反抗。
这就涉及到三从四德的问题了,所谓的三从就是: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刘兰芝的父亲是否活着?这刘父与焦父一样,原文中没有提及,我们也大都认为是死了,那么兰芝就无父可从了,然而似乎可以从母的,因为这时候刘母就是家长了。但三从中还规定“夫死从子”,也就是说按规定,母亲也得听兄长的,那么兰芝当然得听从哥哥的了。说到这里,有个矛盾,那就是刘母从子,焦母为什么就不从子呢?这是礼教规定上的矛盾,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利,即使是贵为天子也不能违背母后的旨意,这一点当不用我举例,母后专权的事几乎哪朝哪代都有,电视上早已滥觞,谁都知道的。但是,历史上也有过记载: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她召集儿子商议,得到儿子们的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到自己家时还没到晚上,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才进门,这件事被鲁国的大夫看见了,表扬她守礼。(《稗官女史:中国女性纪传体通史》)那么,到底是应该从子还是应该从母呢?这大概就要看夫死的这位寡妇本人以及儿子的选择了,选择哪个都不为过。当然,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选择从子的并不多,但不能以此就否认从兄可以忽略,因为你回到娘家,是要消费娘家的衣食的,娘家的衣食哪来的?兄长挣来的。所以兰芝说“中道还兄门”而不说“中道还家门”,因为女子出嫁后,娘家就不是自己的家而是兄弟的家了。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谁家白养着一个人也不是个小数目,哪个女人会不想到这一层呢?何况从刘兄的语言来看,也的确是“性行暴如雷”,这样的哥哥能养妹妹一辈子吗?从那句“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我们已约略看出刘兰芝一辈子呆在兄家的可能性有多小了,那句话的言外之意似乎就在说:这么好的人你不嫁,难道想让我养你一辈子吗?所以刘兰芝马上就答应改嫁了。按照张老师的说法是刘兰芝就是奴隶本性,没有反抗意识。刘兰芝真的想做奴隶吗?她不想,他答应改嫁的话不卑不亢:“理实如兄言。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虽与府吏要
,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有“理”有“礼”(
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有情有义(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她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反抗了,难道还想要刘兰芝死赖在兄家不走才算不是奴隶?那就不是那个时代的刘兰芝了(即使在现在,一个女人这样做也算是脸皮不薄了)。如果兰芝再有一个悍嫂,恐怕就很难在娘家生活下去了。而有个悍嫂的可能性是有的,因为有悍兄在前。
剩下的就是刘兰芝对母亲该不该完全服从了。
正如张老师分析的那样,刘母是理解女儿的好母亲,她想护着女儿,但是后来也在刘兄的“逼迫下放弃了原则”。这恰恰说明刘母是做不了刘兄的主的,这一方面是从子,另一方面也是从理。假设刘兄有妻子的话,这个婆婆在这时是很难做的。如果她硬留下女儿不嫁,到了她老了的时候,儿媳妇要是让她找女儿养老去,她可拿什么话应对?一个端着儿子媳妇饭碗的老太婆,她也只能委曲求全。这又说到了焦母身上了,那焦母为什么就不能委曲求全呢?这问题大概就在家庭环境上了,从焦母说仲卿“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上来看,焦家不是普通人家,那焦母就是老夫人了,她的地位也许到不了《红楼梦》中贾母的程度,但家长的权威是绝对不含糊的,这样的家庭中当然不会有“性行暴如雷”的儿子,焦仲卿只能是顺从的。刘家是什么样家庭呢?原文中没说,但焦母“汝是大家子”这句话中隐约可以感觉到焦母不满于刘家的地位不如焦家,那么刘家就是普通人家了。一个普通人家中的儿子“性行暴如雷”是可能的,因为刘母多半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娘家做后台。焦母的儿子顺从,刘母的儿子不顺从,或者说刘兄不孝,但没有谁能确定儿子天生就是孝还是不孝的,生下他就得养大他,至于长大的了的儿子不孝了,那也只能是由他去,一个越来越老的妇人能把越来越强壮的不孝儿子怎样呢。家庭里的事也是东风与西风的关系,谁强硬就是谁掌控了,当然,前提是东风西风都有可能掌控,诸如刘兰芝这样在娘家在婆家都不在东风西风之列的人,就永远只能任人宰割了。她不完全服从母亲又能怎样?连母亲还得服从哥哥呢!
最后一点我想谈谈刘兰芝为什么一开始同意改嫁,在焦仲卿的言语刺激下却投水而死了的问题。我想,这不是刘兰芝的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也不是她朝三暮四。一个人选择自杀,一定是因为绝望。那么此时如果说刘兰芝还有点儿希望的话,就是焦仲卿的爱了,哪怕这个爱是不能长相厮守的,但也足以给寒夜中的兰芝一点儿温暖,刘兰芝在不得已改嫁后,还可以留着这个皮囊守着这最后一缕心魂。可是,焦仲卿的一番话彻底掐灭了这一豆灯光,刘兰芝已经彻底没有生的理由了,所以她“举身赴清池”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我们也不要再责备焦仲卿了,一个在那样母亲的管束下性格软弱的儿子,最后能“自挂东南枝”已经是壮举了,还要求他不得“徘徊”,于情于理,都有点苛求了。
刘兰芝一定不是封建社会的孤例,她是千千万万在几千年吃人的封建礼教中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无辜女性的缩影,让她们奋起反抗是不现实的,我们应当历史地看待历史人物,用当前标准去要求历史人物,不仅是违背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也永远不会对历史人物得出一个正确的评价。
原因是复杂的、多元的、立体的,既有社会的,又有家庭的,个人的。
从社会原因看,封建社会礼教束缚的必然结果。
从个人性格看,这与焦母、焦仲卿、刘兰芝的性格非常有关。
先说焦母。应该说焦母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也是个很能干的人物,所以能够在焦父去世之后把焦仲卿培养成人,还让他进庐江府做了小官。也因为如此,才使她说一不二,性情暴烈。
再说焦仲卿。自小在这样一个能干而刚强的母亲的荫庇之下,自然办事很难自作主张,使刘兰芝提出自遣而焦母坚决不留刘兰芝的时候,舍不得来也要舍,一任兰芝遣归。
最后说刘兰芝。她更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其形象光彩照人。但是其性格却也是刚强鲁莽。她聪明能干、辛勤持家,而得到的却是焦母的百般刁难,这使她愤愤不已,毅然请辞。
这样的三个人走到了一起,悲剧则是在所难免的。
焦母与刘兰芝,正恰如生姜对辣酒。焦母认为刘兰芝是“此妇无礼节,行动自专由”,虽没有否认刘兰芝的勤劳与才干,但认为她个性太强,行动太自由,不听婆母的教导;而刘兰芝则认为自己“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认为自己为焦家付出了很多,焦母实在故意找茬。
事实如何呢?
很有意思的是,诗里始终并没有直接写婆媳的直接冲突,所写的是,刘兰芝在丈夫面前耍性子,焦母在儿子面前发脾气。从这一点看来,直接冲突并不是没有,而是已经过去了,现在该做的是善后工作。
因此,刘兰芝自清遣归只不过是对深爱自己的丈夫下一道通牒,敦促要挟丈夫在婆婆面前为自己辩护,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自由空间罢了。
问题是焦仲卿并没有刘兰芝所想象的那么高的能力,在强悍的母亲面前,只能是唯母命是从,这就给焦母顺水推舟“遣去慎莫留”创造了最佳时机。
我们读《孔雀东南飞》还会发现,作为一个弃妇,刘兰芝离开焦家很有意思,她一反常人的做法,把自己打扮得“精妙世无双”。窃以为,她这样做不外乎让焦母改变看法或者甚至可以说是向焦母示威;同时也给焦仲卿留下美好的回忆,让他永远牵挂着自己。
古代女子给男定情信物
古代女子给男定情信物,在古代的时候,女子都是会给喜欢的男子定情信物的,也是对于这段感情的肯定,我为大家整理好了古代女子给男定情信物的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古代女子给男定情信物1清,碧玺雕松鼠葡萄佩
在中国古代,定亲遵循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却常有用信物来定情的做法。中国古代定情物讲究“情”而不讲究“物”,一块玉佩、一个香囊、一束秀发、甚至一枚瓜果,都可以作为定情物,都可以表达自己对“情”之诉求。
那么在我国古代女子有哪几种定情信物呢?
君子之情——玉佩
“何以结恩情?美玉缀罗缨。”
“罗缨”是古代女子出嫁时系于腰间的彩色丝带,以示人有所属,所以《诗经》里有 “亲结其缡,九十其仪。”描述女儿出嫁时,母亲恋恋不舍地与其束结罗缨,这就是“结缡”,它后来成为古时成婚的代称。清闻人倓《古诗笺》中把“美玉缀罗缨”解释为“以玉缀缨,向恩情之结。”古代女子为心仪之人的佩玉结缀罗缨,心意昭昭。
情香怡人——香囊
香囊的风情意味是在男女情事上,它传情达意的密码是多种多样的,含蓄且优美。有一说,女子佩香囊意谓有所归属,这也是中国不少民族用赠香囊(荷包)来表示爱慕之情的缘故。
侗族有一种香囊很有意思,比起鱼莲荷包这样的弯弯绕来说,就显得朴实、直接:心形或葫芦形的绣囊下面,坠着圆滚滚的小人,献给情郎,寓意为“我为你生娃娃”。
私订终身——梳子
结发同心,以梳为礼。我国古时候,送梳子有私订终身,欲与你白头偕老意思。送梳子代表一辈子都要纠缠到老,有结发、私订终身意思。古代女子出嫁前有家人为其梳头习俗,所谓“一梳梳到底,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既包含了家人美好祝愿,也有爱意传递。
正妻范儿——簪
搔头是簪的别称,据《西京杂记》记载:汉武帝宠爱李夫人,有一次取下李夫人的玉簪搔头,搔头之名由此而来。古时规定罪犯不许戴簪,就是后妃有过错也要煺簪,因为簪还象征着尊严。周宣王的姜后有一段“煺簪劝政”的佳话:说的是周宣王一度沉溺安逸,荒疏了国政,明晓大义的姜后为了规劝丈夫勤政,就煺去了发簪和耳坠长跪于永巷,表示自己有罪,周宣王知道王后的心意后感到羞愧,于是开始励精图治,开创了周王室的中兴局面。
耳际明珠——耳饰
女人佩戴的耳环,有二千多年的历史了。最初叫“珰”,东汉刘熙《释名》说:“穿耳施珠曰‘珰’。兴于蛮夷,盛于华夏。”《陌上桑》里,男人为之倾倒的罗敷是“耳中明月珠”;《孔雀东南飞》的'刘兰芝是“耳著明月珰。”罗隐在《杂咏》诗所写的游春女子是“金环耳际摇”。
盟誓之环——戒指
戒指定情其实不只是西方传统,这一习俗在我国同样由来已久。南朝刘敬叔《异苑》中记载沛郡人秦树在冢墓中与一女子婚合,临别时,“女泣曰:与君一睹,后面无期,以指环一双赠之,结置衣带,相送出门”。到晚唐时,戒指渐渐由男女互赠变为只由男子赠与女子。由于戒指是定亲之物,所以古代未嫁女子都不戴。
淡妆浓抹——粉盒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古代和妆粉配套的主要化妆品是胭脂。为方便妇女梳妆打扮,盛放化妆用的粉盒便应运而生。化妆成为古代女性生活方式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粉盒也成为古代妇女装点美丽的必需品。粉盒除了具有梳妆打扮的使用功能,还是古代才子佳人的定情信物、合卺的见证和令人赏心悦目的艺术品。
欢聚之意——团扇
西汉时期的团扇,因为洁如明月,蕴涵着团圆、欢聚之意,很容易就被女性细腻、温婉、浪漫的性情发现和选择,将它视为纯洁爱情的象征。
越国大夫范蠡到诸暨城南苎萝山寻觅贤良,却与赤足浣纱的西施一见钟情,而且定下了百年好合的誓约。心灵手巧的西施便用麦草编成扇,将自己的容貌用彩丝绣于扇芯,送予范郎。
古代女子给男定情信物21、香囊——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
香囊又名香袋、花囊,用丝线缠成,多种香味浓烈中草药细末装入袋中。
先秦时,年轻人见父母长辈要佩戴编织香囊以示敬意;又因为香囊是随身之物,恋人之间也常常把它当做礼物相互赠送。
《红楼梦》里林妹妹也曾给宝哥哥做过香囊,一针一线都凝结着她的情思。有一回写黛玉误会宝玉把她送他的香囊送了人,赌气把正在做的另一个剪了,香囊却是宝玉贴身戴着,怎么会送人?当芳华不再、红雨落尽的时候,见香囊犹见伊人,却只怕宝玉已是不忍再看了。
2、玉佩——何以结恩情?美玉缀罗缨
“玉之美,有如君子之德。”古代君子如玉一般,讲究恭敬平和,温润悠远之爱。
《周礼·玉藻》云:“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古诗笺》中释说:“以玉缀缨,向恩情之结。” “罗缨”是古代女子出嫁时系于腰间的彩色丝带,以示人有所属。使“结缡”成为古时成婚的代称。
3、篦梳——结发同心,以梳为礼
我国古时候,送梳子有私订终身,白头偕老之意。
古代女子出嫁前有家人为其梳头习俗,所谓“一梳梳到底,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既包含了家人美好祝愿,也有爱意传递。
送梳子有几种说法:
(1)梳子代表相思,代表着很想念很挂念!
(2)梳子每天都梳理头发也代表着密切性,代表着白头携老!
(3)梳子还代表爱情,古代一般有做定情意思!
(4)梳子也代表健康,快乐!把烦恼一扫而过,把心结打开,而且梳头会给人精神,带给人自信!
还有一种说法是梳子不能送朋友,代表绝交,若送情人代表白头偕老!
4、簪——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搔头
簪又称搔头,是古用来插定发髻或连冠于发的一种长针,后来专指妇女插髻的首饰。
《史记·滑稽列传》里说:“前有堕珥,后有遗簪”。杜甫《春望》中也有“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之句。
5、钗 ——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
钗为珠翠和金银合制成花朵或其他造型的发钿,连缀着固定发髻的双股或多股长针,使用时安插在双鬓。古代恋人或夫妻之间有一种赠别的习俗:女子将头上的钗一分为二,一半赠给对方,一半自留,待到他日重见再合在一起。
辛弃疾词《祝英台近.晚春》中的“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即在表述这种离情。纳兰性德词中“宝钗拢各两分心,定缘何事湿兰襟”也饱含与自己所爱分离的痛楚。
6、手镯——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隋唐至宋朝,妇女用镯子装饰手臂已很普遍,称之为臂钏。初唐画家阎立本的《步辇图》、周肪的《簪花仕女图》,都清晰地描绘了手戴臂钏的女子形象。
手镯在古代有很多的称谓,还称作“跳脱”等。陶弘景在《真浩》中记述了仙女萼绿华赠羊权金和玉跳脱。
7、耳环——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
我国女性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用各种耳饰打扮自己了。最早的记录见于《山海经》“青宜之山宜女,其神小腰白齿,穿耳以鎼”,《三国志》中诸葛恪说:“穿耳贯珠,盖古尚也。”
唐代张籍《节妇吟》“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中的“明珠”指代的就是耳环。是否也因为这首诗让人觉得以耳环为信物透着悲情?元末张惠莲悼念亡夫的《竹枝词》想必也是睹物思人所作:“忆把明珠买妾时,妾起梳头朗画眉。郎今何处妾独在,怕见花间双蝶飞”。
清初李笠翁在《闲情偶记生容》里将耳饰里小巧简洁耳环称为“丁香”,将繁复华丽耳坠称为“络索”,他说女子“一簪一珥,便可相伴一生”。
8、戒指——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古代未婚女子均不戴戒指,因为戒指是定亲或定情信物,所以这个最小的信物在女子心中的分量却是最重的。
《太平广记》里说书生李章武与华州王氏子妇相爱,临别时王氏子妇赠李章武白玉指环,并赠诗曰:“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后来李章武再去华州,王氏子妇已忧思而死,二人遂神会于王氏宅中。
9、缠臂金——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绾臂双金环” 指臂钏,又称缠臂金,这是一种我国古代女性缠绕于臂装饰,是用金银带条盘绕成螺旋圈状。所盘圈数多少不等,少则三圈,多则五圈八圈,并有花、素之分:镂刻有花纹的,称“花钏”,素而无纹的,称“素钏”。无论从什么角度观察,所见都为数道圆环,宛如佩戴着几个手镯。
苏轼《寒具》中写道:“夜来春水浓于酒,压褊佳人缠臂金”。
10、罗裙——何以答欢忻?纨素三条裙
古时布帛门幅狭窄,一条裙子通常由多幅布帛拼制而成,因有“裙”的名称。
古代“裙、群”二字同源,汉刘熙《释名释衣服》:裙,群也,连接群幅也。汉辛延年《羽林郎》诗:“长裙连理带,广袖合欢襦。”
11、红豆——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相传,古时有位男子出征,其妻朝夕倚于高山上大树下祈望。因思念边塞爱人,哭于树下。泪水流干后,流出来是粒粒鲜红血滴,血滴化为红豆,红豆生根发芽,长成大树,结满了一树红豆,人们称之为相思豆。日复一日,春去秋来,大树果实,伴着姑娘心中思念,慢慢变成了地球上最美滴红色心型种子——相思豆。
12、罗帕 ——手执罗帕,巧笑嫣然
古代罗帕多用于传情,带着说不清道不尽缠绵之意多有这般场景,一女子面对心上人,含羞敛眉,面飞红霞,双手无措,便送帕于手。几分无助,几分娇怯,几分心喜,让人怜爱之意顿生。
古书有云“有女子,手执罗帕,巧笑嫣然”,想那女子,伫立于万花从中,借着帕角飘忽,暗送秋波。既掩去了露齿尴尬,又可平添几分娇媚,更可在转身之时,轻笑向那失了神男子抛下一句“呆子”,万般风情俱在其中,勾起他人心底之情愫,便是又引出一段千古佳话或是绝唱。
13、花椒 ——直截了当,多子多孙
花椒是香料作物,因为多籽粒,含婚后“多子”寓意,因此春秋时男女有用花椒来作为定情物习俗。《诗经·陈风·东门》中,就讲到一个男子在舞会上收到姑娘送滴一束花椒作为定情物故事。定情时就说好将来要生很多孩子,古人在爱情上其实很直白。
14、瓜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诗经·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讲一个男子得到心爱女子所赠送滴木瓜、木桃、木李后决定回赠以各种佩玉,表达永结同心意愿。古时候,“男任狩猎,女任采集”,所以“蔬果之属为女子所有”,女子要向心上人表达爱意,通常会赠送瓜果。
15、对半之物 ——狗血剧情
古装电视里常有将玉佩等物件掰成两半,各执一块以定情桥段。这也是古代常见定情方式。还有将胭脂盒拆开,将盖子送情郎、将镜子拆成两半、或将钗一分为二等。古时候交通不方便,上京赶考或者远游,一去就是许多年,等回来时已是物是人非,所以这类定情物往往是寻子认亲证物。
16、同心结 ——何以结中心?素缕连双针
《诗源》里说文胄与邻妇姜氏相爱,并送姜氏一枚百炼水晶针为信物,姜氏启履箱,取连理线,贯双针,织同心结回赠文胄。素缕表示纯洁,而针谐音同贞。
梁武帝萧衍诗有“腰间双绮带,梦为同心结”。宋代林逋有“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的词。
17、同心锁 ——永结同心
同心锁是将一对相爱恋人名字刻在锁上,锁在众佛环绕锁链上,将两个人滴心紧紧“锁”在一起,使他们爱情将永恒不变,只要相互真诚,佛祖都会见证保佑他们永恒感情。
18、如意 ——万事如意,帝王之选
古代宫廷里不少地方都会摆放如意,以供帝后玩赏。除此之外,如意还作为一种信物,在皇帝选后妃时,皇帝执如意,授予看中女子。如意在宫中还是一种高贵礼品。每逢皇帝即位、帝后生日等喜庆之日,王公大臣都要向帝后敬献如意。
19、头发——青丝一缕随身寄,妾身如丝永相随
青丝,“青”与“情”,“丝”与“思”。
最早的《诗经》中“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凌乱的发丝,那是对远行的良人的思念;汉乐府《羽林郎》中“两鬟何窈窕,一世良所无。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 ” 形容胡姬极致之美;苏轼《洞仙歌》中“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欹枕钗横鬓乱”,是何等的风情;司马光一句“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亦曾令我羡极那样淡定娴雅的美丽。
古代女子给男定情信物3六朝以前的情诗,处处可见不加掩饰的真挚与热烈。三国时繁钦的这首《定情诗》也是如此,诗里一对恋人用各种信物盟誓,来笃定他们的情缘。这些信物都是古代女子的妆私,有一些至今仍是一样的。
古代未婚姻女子均不戴戒指,因为戒指是定亲或定情信物,所以这个最小的信物在女子心中的分量却是最重的。到今天也是如此,伸出手让对面的人为自己戴上,而后,或者幸福的戴一辈子,或者早晚有一天对着它哭到心碎。到了晚唐时,戒指渐渐由男女互赠变为只由男子赠予女子。
戒指既然是定亲之物,所以古代未婚女子都不戴戒指。隋代丁六娘《十索诗》所写“欲呈纤纤手,从郎索指环”。或许可以说明古代,甚至是现代女子对戒指的那一份难言的情怀,这个信物最小,在女子心中的份量却最重。满怀着希望,伸出手来让心爱的人为自己戴上,而后,或许幸福地戴上一辈子,或许有一天对着它哭到心碎。
古代女子的定情信物
相思红豆芳名远播,得益于唐代大诗人王维的四言绝句《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这脍炙人口的千古名句,原本是王维写给他的好友李龟年的。李龟年因安史之乱流落江南,王维将此诗赠与他,寄托了对友人深深的眷念之情。后来,人们用红豆色艳如血,质坚如钻的特质去诠释坚贞不渝的爱情。于是,红豆便成了爱情的象征、相思的载体。“中有兰膏渍红豆,每回拈着相思忆”的爱意;“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的痴情;“红豆不堪看,满眼相思泪”的沉重;“红豆尚可尽,相思无已时”的长久。红豆,隐蕴着爱的纯真与深切,承载着人们遥远的相忆思。
细数常见的爱情信物,最具浪漫意义的莫过于木梳。除了带给头皮保健,使头发健康美丽的实用功效之外,梳子代表相思,代表很想念很挂念对方;梳子还寓意把心结打开,让烦恼一扫而过;送梳子有私订终身、欲与她(他)白头偕老的意思,每天用爱人送的梳子梳理头发,代表着双方的亲密关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古人对头发的重视使木梳成为重要随身物品,有了七夕传说以后,木梳逐渐成为必须赠送的爱情信物,千百年来,传承不断。
古人爱玉,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的古语。《古诗笺》中释说:“以玉缀缨,向恩情之结。”“罗缨”是古代女子出嫁时系于腰间的彩色丝带,以示人有所属。使“结缡”成为古时成婚的代称。《诗经》中:“亲结其缡,九十其仪”,描述女儿出嫁时,母亲一面殷殷地叮嘱女儿些私语,一面恋恋不舍地与其束结罗缨。是古人最常用的信物这一。
香囊的历史由来已久,古时又称香包、香缨、香袋、香球、佩伟、荷包等等,古人佩戴香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据《礼记内则》:“子事父母,左右佩用;……衿缨,以适父母舅姑。”就是说青年人去见父母长辈时要佩戴“衿缨”即编织的香囊以示敬意。又因为香囊是随身之物,恋人之间也常常把它当做礼物相互赠送,以表衷情。《红楼梦》里林妹妹也曾给宝哥哥做过香囊,一针一线都凝结着她的情思。
手镯在古代有很多的称谓,“跳脱”就是其中一种,宋计有功所著《唐诗纪事》中有个故事,唐文宗有一天考问群臣:“古诗里有‘轻衫衬跳脱’句,你们有谁知道“跳脱”是什么东西”大家都答不上来。文宗告诉他们:“跳脱即今之腕钏也。” 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常见女子以手镯相赠恋人的情节。梁陶弘景在《真浩》中记述了仙女萼绿华曾赠羊权金和玉的跳脱。蒲松龄《聊斋志异白于玉》中写书生吴生偶入仙境与一个紫衣仙女欢好,临别时,仙女把自己所戴金腕钏送给吴生留念。
《诗源》里说文胄与邻妇姜氏相爱,并送姜氏一枚百炼水晶针为信物,姜氏启履箱,取连理线,贯双针,织同心结回赠文胄。素缕表示纯洁,而针谐音同贞。
将那丝丝缕缕的锦带编成连环回文式的同心结来赠与对方,绵绵思恋与万千情愫也都蕴含其中。梁武帝萧衍诗有“腰间双绮带,梦为同心结”。宋代林逋有“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的词。
簪,古人用来插定发髻或连冠于发的一种长针,后来专指妇女插髻的首饰。《史记·滑稽列传》里说:“前有堕珥,后有遗簪”。杜甫《春望》中也有“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之句。
中国少数民族有传统的用簪来固发、美发之俗,其发簪种类繁多,历史悠久,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钗为珠翠和金银合制成花朵或其他造型的发钿,连缀着固定发髻的双股或多股长针,使用时安插在双鬓。
钗不仅是一种饰物,它还是一种寄情的表物。古代恋人或夫妻之间有一种赠别的习俗:女子将头上的钗一分为二,一半赠给对方,一半自留,待到他日重见再合在一起。辛弃疾词《祝英台近.晚春》中的“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即在表述这种离情。纳兰性德词中“宝钗拢各两分心,定缘何事湿兰襟”也饱含与自己所爱分离的痛楚。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人对身体部位十分看重,认为这也是“孝”的一部分。所以三国里夏侯惇眼睛被箭射中后,才大呼“父精母血,不可弃也!”一口将眼睛又吃回去。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送给心上人,表达无以复加的爱意,头发自然最合适不过。所以古时候,女子经常会剪落一束青丝赠送给情郎做定情物。
出处:《孔雀东南飞》
原文: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
翻译:焦母听了儿子的话,(用拳头)敲着坐具大发脾气(骂道):“你这小子没有什么害怕的了,怎么敢帮你媳妇说话!我对她已经没有什么恩情了,当然不能答应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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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四德,成语。
拼音:sān cóng sì dé
解释:封建礼教束缚妇女的道德标准之一。
出处:《仪礼·丧服·子夏传》:“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周礼·天官·九嫔》:“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事例:娶了个~宰相女,平生愿足,托赖著众亲故。 ★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
[编辑本段]英文解释
the three obediences obey her father before marriage, her husband when married, and her sons in widowhood and the four virtues (morality, proper speech, modest manner and diligent work) of women in ancient China;spiritual fetters of wifely submission and virtue imposed on women in feudal society (古代中国妇女应有的品德。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工)
[编辑本段]三从四德的历史渊源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仪礼、丧服、子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工,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语(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和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周礼、天官、九嫔》)
[编辑本段]三从四德的具体内容
是古代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了人们的素质修养。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工’(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工)。
按男女内外有别位置和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内外有别的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三从四德 定义、源流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体);《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天官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三从”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戒》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七出之条 定义、源流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为首”。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即刻休弃)。唐律令把“*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家族在对犯*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妇女犯*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宫廷惩罚*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若夫妻不相安
中国传统礼教中,对于女性的要求比较苛刻,其中所谓的“三从”、“四德”就是女性立身的根本,那么什么是“三从”、“四德”呢?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份,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工,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语(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和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
<<七出之条>> 定义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为首”。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即刻休弃)。唐律令把“*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家族在对犯*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妇女犯*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宫廷惩罚*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他认为犯*、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七出之条 定义、源流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为首”。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即刻休弃)。唐律令把“*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家族在对犯*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妇女犯*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宫廷惩罚*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他认为犯*、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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