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君子?是曹植笔下“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那样豪迈的人?是像意气风发的李白,在被玄宗赐金放还后,仍能吟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豁达之人?还是鲁迅漫笔中的“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直视淋漓的鲜血”的人?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算得上是君子?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在我眼中,君子是超尘脱俗的人。
君子超尘脱俗,因为他们拥有打着的心灵境界。
外表美犹如昙花,转瞬即逝。只有真正的心灵美才能散发迷人的芳香。陶渊明不为五斗米而折腰,辞官归隐,一心向往美好的田园生活。“采菊东篱下”,“带月荷锄归,”,那是自然之美。“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刘兰芝举身赴清池,宁死也不该嫁,坚守“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的承诺,那是执着之美。爱因斯坦一生简单朴素,称安逸与享乐与他无缘,不愿过猪猡般的生活。他坚信只有“真,善,美”才能照亮他前进的道路。这是一种达者的境界。只有超尘脱俗的人才能到达。抛开复杂的躯壳,留下的就是君子的真正自我。
君子超尘脱俗,因为他们拥有无限奋斗之火。
奋斗,是人一生永不停息的话题。君子,他不会停止前进,奋斗让他变得更加强大。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一代君王越王勾践,败吴之后,在夫差膝前受尽凌辱。但他能忍,为的是能东山再起。奋斗之火让他心中充满永不逝去的希望。大丈夫能屈能伸,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依旧是一代霸主。奋斗让他永不言败。
在中国古代,女人地位卑下,《列子-天瑞》:男女之别,男尊女卑。也就是从礼制和宗法上界定了女子的从属地位。比如在婚姻方面,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不如意可以休掉,而女子则必须从一而终。
(孔子)
休妻现象自古皆有,比如春秋时代的孔子即曾休妻。史载,“孔氏三世出妻”,即孔子、其子孔鲤、其孙孔伋都有过休妻的记录。当时,休妻虽也有约定俗成的章法,但并不强制执行。也就是说,政府并没有具体规定在什么条情况下可以休妻,休妻没有制度化。
到了唐代,《唐律》才正式规定,以下七种情况可以出妻,即:不孝,无子,*佚,妒忌,恶疾,盗窃,口舌。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七出”。
不孝,被古代定性为伦理第一宗罪。媳妇不孝舅姑,理所当然地被视为出妻之首款条例。
无子,古人由于医学条件限制,并不知道不孕不育是由男女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以为不能生育,或不能生养儿子只是妇女的责任,与丈夫无关。比如班固妻子久婚不孕,其妻自请丈夫休掉自己。南宋诗人陆游的母亲,就是嫌弃陆妻唐婉未能生育,找理由逼迫陆游休妻的。
(陆游与唐婉)
*佚。自古女子*乱都可入罪,更莫说被休掉了。汉代朱买臣早年贫穷,妻子崔氏不守本份,与一位木匠私通,被朱休掉。后来朱买臣发迹,崔氏哀求前夫想再续前缘。朱端起一盆水泼于地上,对崔氏道:你能把这盆水收上来,我就答应娶你。崔氏羞愧难当,这就是“覆水难收”的故事。
妒忌。古代富裕人家往往有妻有妾,数女共事一夫,往往产生互相争风吃醋之事,妒忌会使家庭矛盾激化,甚至酿成祸事。
恶疾。主要是指恶性传染病,比如霍乱,出血热等。
盗窃。俗话说家贼难防,监守自盗,会造成家业糜失,当然不可纵容。
口舌。搬弄是非,向来为人所厌恶。
所谓“七出”,是完全站在男权基础上制定的条例。女人凡有触犯,丈夫一纸休书,妻子就必须接受被抛弃的命运。可以想象,患了恶疾的女人一旦被丈夫赶出家门,其下场必然异常凄惨。
更有甚者,有的女子本来夫妻感情甚笃,却不受公婆待见,纵然没有触犯“七出”条例,也可以被休。《礼记》云: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者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与爱妻刘兰芝双双尽的历史悲剧,就是焦母的恶意挑剔所至。
是不是女人只要触犯了“七出”条例,就一定会被休掉呢?
不是的!古人在制订了男人休妻的条件时,还同时规定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可去妻,即三不去:
妻守孝三年。公婆去世时,儿媳能够安守孝道三年者,不得去妻。
夫先穷后富。嫁过来时夫家一无所有,衣食无忧之后抛弃糟糠之妻,自不被允许。
有所取无所归。妻子娘家已无亲人,回去无所依靠,不可被休。
另外,如果妇人犯有“*佚”之恶,不受“三不出”保护之列。
判断句:子路曰:“为孔丘。”
省略句:子路行以告(之),
倒装句:而谁以易之?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
被动句:问于桀溺。
倒装句:
介词结构后置/状语后置
1、动+以+宾。
例如:申之以孝悌之义。《寡人之于国也》
2、动+于(乎,相当“于”)+宾。
例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荀子·劝学》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荀子·劝学》
3、形+于+宾。
例如:虽才高于世,而无骄尚之情。《张衡传》
4、介词宾语后置:介词“以”“于”“乎”“自”等后面带上宾语,组成介宾结构短语。这种介宾短语在现代汉语中一般放在动词或者形容词前边充当状语,在古代汉语中,却多数放在动词或者形容词后边充当补语。
例如: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师说》
主谓倒装
古汉语中为了强调谓语,有些感叹句或疑问句把谓语置于主语之前。一般常用逗号将主谓隔开。
感情较强烈;谓语由形容词充当。
例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甚善矣,子之治东阿。《晏子治东阿》
渺渺兮予怀。《赤壁赋》——我的心思飘得很远很远。
快哉此风! 《黄州快哉亭记》
宾语前置
1、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举例:如:“时人莫之许也。”(陈寿《三国志·诸葛亮传》)正常语序应该是“时人莫许之也。
2、疑问句中疑问词作宾语。例如:“沛公安在?”(《鸿门宴》)(应为“沛公在安”)
3、以“是”、“之”为标志。例如:“何陋之有?”(《陋室铭》)(应为“有何陋之”)
定语后置
1、“之…者…”为标志,即“中心词+之+后置定语+者”的形式。如:“马之千里者。”(《马说》)
2、“中心词+后置定语+者”,如:“求人可使报秦者,未得。”(《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3、中心词+数量词。如:⑴“闻道百”(庄子《秋水》)⑵“铸以为金人十二”(《过秦论》)
4、“中心词+之+后置定语”,例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劝学》)
判断句:
判断句是对事物的性质、情况、事物之间的关系做出肯定或否定判断的句子。
⑴用“者……也”表判断
①廉颇者,赵之良将也。(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陈胜者,阳城人也。(司马迁《陈涉世家》)
③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韩愈《师说》)
⑵句末用“者也”表判断
①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战国策 邹忌讽齐王纳谏》)
②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周敦颐《爱莲说》)
⑶用“者”表判断
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柳宗元《小石潭记》)
⑷用动词“为”或判断词“是”表判断
①马超、韩遂尚在关西,为操后患。(司马光《赤壁之战》)
②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陶渊明《桃花源记》)
③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北朝民歌《木兰诗》)
④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白居易《琵琶行》)
⑸用“即”“乃”“则”“皆”“本”“诚”“亦”“素”“必”等副词表示肯定判断
①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 “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诸葛亮《出师表》)
②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范仲淹《岳阳楼记》)
③且相如素贱人。(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
④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孟子《鱼我所欲也》)
⑤ 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陶渊明《桃花源记》)
⑹用“非”表示否定判断
①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庄子《秋水》)
②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 (苏洵《六国论》)
③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⑺无标志判断句。
文言文中的判断句有的没有任何标志,直接由名词对名词作出判断。例如:
①刘备天下枭雄。(司马光《赤壁之战》)
②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 察今》)
“是吾剑之所从坠”同样是判断句。主语由“是”充当,翻译为“这”;谓语是名词短语,由所字结构(所……的地方)充当的。全句翻译为:这(就是)我的宝剑所掉下去的地方啊。
注意点:判断句中谓语前出现的“是”一般都不是判断词,而是指示代词,作判断句的主语,而有些 判断句中的“是”也并非都不表示判断,“是”在先秦古汉语中少作判断词,在汉以后作判断词则多起来。
被动句:
被动句是指主语与谓语之间的关系是被动关系,也就是说,主语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的被动者、受事者,而不是主动者、实施者。被动句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有标志的被动句,即借助一些被动词来表示,二是无标志的被动句,也叫意念被动句。
一古代汉语中有标志的被动句式主要有四种:
⑴用“于”表示被动关系。
用介词“于”引出行为的主动者,“于”放到动词后,它的形式是:“动词+于+主动者”。例如:王建禽于秦。(禽,通“擒”) 句中的“于”用在动词“禽”的后边,引出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秦”,表示被动。“于”可译为“被”。这种被动句有两个条件:一是主语是被动者,二是句子里有表示被动的词“于”。
⑵用“见”来表示被动关系。
在动词前用“见”或又在动词后加“于”引进主动者。它的形式是:“见+动词”或者“见+动词+于+主动者”。例如:
①秦城恐不可得,徒见欺。(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臣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
⑶用“为”表示被动关系。
“为”放在动词前边引出行为的主动者,它的形式是:“为+主动者+动词”或者“为+主动者+所+动词”。例如:
①若背其言,臣死,妻子为戮,无益于君。(如果背弃了他所说的话,我死了,妻子儿女也将被杀,对君王您也没有好处)
②茅屋为秋风所破(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③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司马迁《陈涉世家》)
④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司马光《赤壁之战》)
⑤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苏洵《六国论》)
⑥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司马迁《鸿门宴》)
⑷用“受”“被”“受……于”表示被动关系。
它的形式是:“被(受)+动词”或者“被(受)+动词+于+主动者”。例如:
①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 (“见”也表被动)(司马迁《屈原列传》)
②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张溥《五人墓碑记》)
③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司马光《赤壁之战》)
二古代汉语中无标志的被动句,是指句子不含有被动词的被动句,也就是意念上的被动句,这需要根据上下文的语义来判别。例如:
①荆州之民附操者,逼兵势耳。(《资治通鉴》)这里的“逼兵势”是“被兵势所逼”的意思。
②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③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5)无明显标志的被动句
这种被动句没有明显的标志,但翻译时需要翻译成被动句,这种被动句也叫做意念被动句。例如:
①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范晔《张衡传》)
②视事三年,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范晔《张衡传》)
注意点:“见”有一种特殊用法和表被动的“见”的形式很相近,如:“冀君实或见怒也。”(《答司马谏议书》)这里的“见”不表被动,它是放在动词前,表示对自己怎么样的客气说法,像现代汉语中的“见谅”等就是此种用法。“生孩六月,慈父见背。”(《陈情表》)其中的“见”不表示被动,可以理解为“我”。还有,“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孔雀东南飞》“兰芝初还时,府吏见丁宁”(同上)上面的两个“见”都相当于代词“我”,指的是刘兰芝,后面都接动词。这是一个难点,注意理解掌握。
省略句:
古今汉语都有成分省略,但在古汉语中,省略现象更为普遍,而且按照现代汉语习惯,一些不能省略的成分也都省略了。
1、主语的省略,就是把主语省略掉。
⑴承前省
如:永州之野产异蛇,(蛇)黑质而白章;(蛇)触草木,(草木)尽死;(蛇)以啮人,(人)无御之者。(柳宗元《捕蛇者说》)
⑵蒙后省
如:沛公谓张良曰:“从此道至吾军,不过二十里耳。(公)度我至军中,公乃入。”(司马迁《鸿门宴》)
⑶自述省
如:(予)爱是溪,入二三里,得其尤绝者家焉。(柳宗元《愚溪诗自序》)
⑷对话省
如:(孟子)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
(王)曰:‘不若与人。’”
2、谓语的省略,就是把谓语省略掉。例如:
①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鼓)而衰,三(鼓)而竭……。(《曹刿论战》)
②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
3、修饰语和中心词的省略 例如:
①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吾)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吾)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修饰语的省略] (《邹忌讽齐王纳谏》)
②行一不义(事),杀一无罪(人),而得天下,不为也。[中心词的省略] (《荀子》)
4、宾语与兼语的省略,文言文不但常省略动词宾语,也常省略兼语结构中的兼语。例如:
①杞子自郑使(人)告于秦。(《左传肴之战》)
②郑穆公使(人)视客馆。(《左传肴之战》)
③屠惧,投(之)以骨。(蒲松龄《狼》)
5、介词和介词宾语的省略 例如:
①死马且买之(以)五百金,况生马乎? (战国策千金市马)
②臣与将军戮力而攻秦,将军战(于)河南,臣战(于)河北。(司马迁《鸿门宴》)
③试与他虫斗,(他)虫尽靡。又试之(以)鸡,果如臣言。(蒲松龄《促织》)
④此人一一为(之)具言所闻 (陶渊明《桃花源记》)
⑤旦日,客从外来,与(其)坐谈。(《邹忌讽齐王讷谏》)
6、分句的省略 例如:
①然力足以至焉,(而未至,)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②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亦可至远),功在不舍 (荀子《劝学》)
讨论: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汝是大家子,意思是:你是世家的子弟。
一、读音
[rǔ shì dà jiā zǐ ]
二、部分释义
1、仕 :名词作动词,做官。
三、出处
“汝是大家子”出自汉末建安时代的《孔雀东南飞》,作者佚名。
原文:
阿母得闻之,零泪应声落:“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
翻译:
焦母听到(儿子)这些话,泪水随着说话声一起流下,说:“你是世家的子弟,又在京城里任官职,千万不要为了(一个)妇人去寻死,(你和她)贵贱不同,(休掉了她)哪里就算薄情呢?东邻有个贤慧的女子,她的美丽在城内外是出名的,我替你去求婚,早晚就会有答复。”
扩展资料
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的建安时期。刘兰芝十七岁嫁给焦仲卿为妻,却不为婆婆所容,令其休妻另娶。兰芝自然明白,将自己常用物留给仲卿以作纪念,流泪登车而去。
刘兰芝被遣回家十余日,多人求亲被她婉拒,惹恼了兰芝的大哥。兄命难违,兰芝被逼迫不过,只得一切任人安排。三天后便得另嫁。仲卿得知后,与兰芝相约“黄泉下相见”。
上文中的“汝是大家子”正是焦母对仲卿所说的话,让他放下刘兰芝,只是焦仲卿心意已决,最终在迎亲日,兰芝揽裙投水自尽。仲卿得知,徘徊树下,亦自缢殉情。后两人合葬于华山旁。
王腾馆序
唐——
张家县洪都新厦。星星被分成翅膀,地球与鲁恒相连。三河五湖,控蛮荆,引瓯越。华天宝,龙射牛斗的市场;人杰地灵,许茹下到陈帆的榻上。州有雾,群星灿烂。夏末之交,宾主共赏东南美景。杜风雅望,戟远;宇文新洲的樊沂,大幕暂留。十天假,赢友如云;千里相逢,婚礼。孟词中的滕奇峰:殿清霜,王将军的军械库。家是宰,道是名;一个孩子什么都不懂,每一次低头都是胜利。
当九月,序列属于三秋。水流尽寒池清,烟凝山紫。在路上闲逛,参观崇加的风景。面对帝子长洲,你可以看到旧的仙人亭。舞台青翠,天空沉重;格非刘丹,在地下。汀朱富,一个穷岛的缠绵;桂兰宫,丘陵丘陵的姿态。
绣,雕,雕,山原满视野,川泽满视野。钟鸣石鼎的家扑倒在地;葛船迷宫,青雀黄龙之肥。云与雨滴,鲜艳的颜色。晚霞孤鸭共飞,秋水同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岸,严阵惊寒,声破衡阳浦。
你可以自由地歌唱,尽情享受。风一吹,微风吹来,细歌凝,白云停。绥远青竹,彭泽之瓶;华之笔,轻临川。四美,二难。穷人在天中间消磨时光,闲暇时享受游泳。天地宽广,我感受到宇宙的无限;当你悲伤的时候,有很多事情需要知道。阳光下看长安,云里看武辉。地势南极深,天柱高,北辰远。山难跨,谁愁迷了路;偶然相遇,我们都是外地的陌生人。跟皇帝在一起,但没见过,你在哪一年任职宣传室?
哦,妈的!运气不好,运气不好。冯唐虽老,李广难封。贾谊在长沙,并非无主;洪亮在海里的时候不是很清楚吗?赖君安想到马腾在五月秋的穷困,便成了一个懂得生活的人才。当你年老体壮的时候,你宁愿移动你的光头?如果你贫穷而坚强,你永远不会落到顶端。当你贪恋春天的时候,你感觉很好,但当你干枯的时候,你感觉很快乐。北海虽然赊账,但是可以接;东方之角已去,为时未晚。品孟,闲有报国之感;阮籍横行,穷途末路哭也没用!
鲍勃,三尺生命,一个学者。没有办法加入,等着最后大军的弱冠;有怀之笔,羡之长风。她活了一百岁,早上死在万里。不是谢家的宝树,是孟家的邻居。他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法庭上,陪伴鲤鱼;今天,我要欢迎你来到龙门。杨不喜,爱抚凌云,爱惜自己;时钟相遇时播放流水有什么丢人的?
喔!度假村不俗,盛宴难得;兰亭走了,齐泽徐秋也走了。告别词,感谢魏巍;登高望远是大众的希望。敢竭藐视,谦恭短引;字皆赋,四韵皆成。请洒下泛江,倒出海云:
腾高阁临江竹,鸣鸾,载歌载舞。
画飞南浦云,珠帘卷西山暮雨。
云池满影,物换星移。
内阁的天皇现在在哪里?槛外,长江自由流。
典故盘点:
1洪都新府张羽县:王腾亭位于南昌,汉代设张羽县,现位于南昌市境内;唐代改称洪州,有巡抚署。
2星星被分成翅膀,地球与鲁恒相连:anc
4人杰地灵,徐儒下到陈蕃的榻上:据《晋书天文志》,陈蕃是当时张羽郡的地方官,也是一代名士。他从不留客人在家过夜。只有当时大师徐如子来访,才放下家里高悬的客人,陪着徐如子。徐子回去后,又把客人晾平了。
5滕蛟,孟的词作:据《晋书张华传》的记载,董仲舒曾梦见一条龙飞进怀中,次日,思绪澎湃,创作了《后汉书》。在他的书《西京杂记》中也记载了杨雄曾经梦见凤凰跳舞。
6紫电霜清,王将军的兵工厂:三国时期,吴国皇帝孙权有六把剑,紫电剑最为著名;记载刘邦斩首白蛇起义后,那把剑上经常出现霜雪,故名清霜。
7落地石鼎贾:古代有权有势的贵族举行宴会时,敲铜钟,奏乐,各种美食盛极一时。古代严格规定学者用一至三鼎,医生用五鼎,诸侯用七鼎,皇帝用九鼎。因此,“钟鸣石鼎家”指的是富裕的家庭。
8葛船迷津,青雀黄龙之刺:青雀指当时第一只经过长江流域的鹳船;黄龙不愧是古代航行在大江上的重型战舰。
9寒惊,其声破衡阳之蒲:据古代传说,大雁南飞至恒山之阳而居于此,不南迁,北迁至天暖。
10随园青竹,一瓶青竹:随园是汉代在梁孝王建立的一座园林,又称梁园,园中种植了许多竹子。俗话说“梁园虽好,非长情之家”就是由此而来。彭泽之尊,彭指陶渊明,曾任彭泽县令。他辞去了知府的职务,写了《春秋繁露》,上面写着“酒有余”。彭泽在南昌附近。
11水冶朱华,点亮临川之笔;当时,曹操、曹丕、曹植父子都曾在水冶游玩并赋诗。曹植写了一首《太玄经》的
12四美,结合两难:四美指好日子,美景,盛宴,享乐。还有
13阳光下看长安:晋元帝时,有人从长安来述职。晋元帝问当时只有几岁的太子晋明帝:“太阳和长安哪个远?”晋明帝说,“太阳,因为我听说有人来自长安,但没有人来自太阳。”第二天,晋武帝和袁又问,说:“长安很远。”晋元帝问:“你为什么改答案?”晋明帝回答说:“因为我抬头时可以看到太阳,但我看不到长安城。"
14怀了皇帝却不见皇帝:皇帝是皇帝的守门人,这里指的是宫门。
15冯谖室是哪一年:宣石是汉代的宫殿名称。贾谊贬谪长沙三年,被朝廷征召重入长安,在宣室受到汉文帝接见,长谈一夜。此时,王波正在流亡中。
16冯唐一老:冯唐是汉文帝、景帝时期的官员。他敢说敢谏,却始终没有得到多少重视。汉武帝上台后,广纳贤士。冯唐已经九十多岁了,他很尴尬。
17李广难封:李广武功高强,弓骑娴熟,一生征战,形成了一支战斗力相当的军队。然而,它一再未能服兵役和获得法院授予的头衔。最后在漠北之战中迷路,未能及时与卫青率领的主力会师,受辱自杀。
18屈家义出生于长沙
20年纪大了身体壮了,还宁愿动光头?东汉建立后,南方蛮夷造反。当时,开国将军马援已经很老了,但他自愿参军,人们称赞他“身体硬朗”。
21喝馋泉感觉凉爽:馋泉是一种古老的明泉。晋代人记载,饮用此泉水会产生贪欲,故称贪欲泉。
22墨守成规的时候开心就好:《西京杂记》有一个“流浪的可怜虫”的寓言故事:
庄子家里缺粮,无奈之下,去剑河侯那里借粮借米。主管一听,故作大方的说:“好的”,没问题!但是,在收了田租之前,我不能借给你300斤粮食。可以吗?"
庄子很生气,但又不想直接揭穿对方的谎言,就讲了一个故事:
昨天我正在路上走着,这时我听到了呼救声。我环顾四周,原来是一只发情的千鸟。珩见我,大声叫道:“老老师,我问他:“珩!你怎么了?上面写着:我是从东海被冲到这里的。你能给我一桶水来帮我吗?
我大方地点点头,说:“好!我去南方说服武王和越王,并吸引西江水来救你,好吗?这是一个水乡泽国,那里有很多水。
鱼听了,生气地说:你在说什么?我失去了正常的生活环境。只要我有一桶水,我就能保命,但是你要去南方,放西江的水来救我。你要这么说的话,到时候,恐怕你得去鱼干店里找我了!
所以用“干涸”来表达困境。
23北海虽然赊账,但是可以接:《归去来兮辞》《公宴诗》。据说鲲鹏起于北海,翱翔于南海。这时,王波正准备去南海的交趾见他的父亲。
24东隅已去,桑葚未迟:古时村西种桑葚榆树,故桑榆比喻黄昏暮光。
25孟昶高洁,自由报国:孟昶也是东汉名将。他曾是一名县长,以诚实正直著称。后来汉桓帝上台,他再也没有得到重用。
26阮籍横行,穷途末路哭无效:阮籍是魏晋竹林七贤之一。他喜欢开车旅行。每次看到路堵了,他就想到真正的困境,哭回来。
27没办法要流苏,等着最后军队的弱冠:西汉的使臣在派最后的军队去南越之前,要求汉武帝给他长流苏,如果南越不放弃独立,就把南越王绑回去。这年年底,参军二十岁,与王波同龄。
28我怀里抱着一支笔,很佩服宗羲的长风:宗羲是南北朝的将军。他从小习武,父亲曾经问他的志向是什么。他说:“我愿乘风破浪!”
29不是谢家的宝树:晋代谢安曾问他的侄子谢玄:“人为什么要后代优秀?”谢玄答道:“这就像兰芝的一棵树。人们希望在自家门前种植。”因此,“谢佳宝叔”是对优秀年轻一代的隐喻,而这里是王波的谦虚。
30捡孟的邻居:三迁,为孟子找了个好邻居。这些是吹嘘参加会议的客人。
31他变得越来越宫廷化,伴随着鲤鱼:鲤鱼指的是孔子的儿子孔鲤。孔鲤路过孔子家时,遇见了他。孔子问他学习的情况,劝他学习《庄子》,《庄子》。这是王波想象见到他父亲的场景。
32今天,我要欢迎你来到龙门:李颖在东汉时期享有很高的声誉,所以在他家做客并不容易。如果你有幸去他家被他招待,都叫“托龙门”。
33杨之恋未遇,而爱凌云:西汉的经同乡杨得义推荐,得以结识汉武帝。听完司马相如的《逍遥游篇》,汉武帝感到一股凌云之气。
34你怎么能进食
37请洒潘江,倒云海陆:晋代的潘岳、陆机都有文采。南北朝人评价盘菜如河,鲁菜如海。所以用潘江、陆海来形容人的文采。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朝代在改变,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是否也随着各种社会制度的转变而不断发生变化呢我们准备从各个朝代的婚嫁习俗的变化入手,根据各个朝代遗留下来的诗歌、文章等资料,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在不同的时代呈现出的不同的发展历程及表现。
(一)先秦时代--妇女再婚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在儒家思想中已出现禁止再婚的言论。
1夏商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2周朝
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公羊传》上讲:"诸侯一娶九女,诸侯不再娶。"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诗经》中的一些诗,如以叙事为主的《邶风•谷风》、《卫风•氓》,以抒情为主的,《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均为当时弃妇的悲戚之声。
3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二)秦汉时代--限制再婚理论的进一步系统化和再婚行为的依然普遍存在。
1秦朝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2汉朝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以一个妇女的口吻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爵四年(前58年)给颖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都不是羞耻之事。
《说文》云:"妻者,齐也"。这可以说是汉代人在夫妻关系上的一个格言。那时庶民百姓之家如果丈夫出门在外,那么妻子在家就可以自立门户,包括迎接宾客、宴饮宾客、出送宾客等活动,妇女可以与男子一样,参加社会交往。《汉乐府陇西行》中说:"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就是当时人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评价。汉代的妇女观较之前代是进步的。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规范的因袭前朝和社会舆论的由宽渐严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三国志》记载吴主孙权就曾纳丧偶妇女徐夫人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袁绍子袁熙之妻,袁绍被曹氏打败后,归于曹丕。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士庶为婚、严明嫡庶之别。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大体来讲,在东晋、南朝的宋、齐两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北魏时期,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反映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统治者对于贞节烈妇的宣传也开始升级。
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绝于耳。北周政府正式下达诏令,宣布"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这也是效仿历史上汉、晋这些汉族政权的措施的一种举动。
(四)隋唐时期--盛世之下对妇女的束缚再次放松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
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为天下垂范的情况下,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计算,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者即有二十九人,其中有五人甚至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皇室如此,民间更是家常便饭,大儒生房玄龄、韩愈的夫人或女儿都曾改嫁。可见当时,"女无再嫁之文"的古训一定程度上被人们遗忘,即使是主张道德文章的正统知识分子们也不以改嫁为非。《旧唐书•列女传》记载:"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王死,服终,诸兄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这说明当时年轻又无子的孀妇改嫁,是社会的常例,"守节"说不定才是不正常的。与此相对应,男子,甚至是贵族男子娶再婚妇女,也不以为耻。众所周知武则天原为太宗才人,是正式的嫔妃,结果被高宗立为皇后。杨贵妃本是唐玄宗子寿王妃,却改嫁玄宗。这些在后人看来属于**的行为,却在唐代皇室中公开地存在。至于朝廷大员、知名人物,娶再嫁之妇更是司空见惯。另外,在唐代中前期,社会规范虽然没有大力提倡妇女守志,但妇女若自愿终身不再嫁,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唐律疏议》在"夫丧守志而强嫁"条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在疏议中解释到:"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嫁之。"不过,从条文来分析,其实女子守节是受很大限制的。在一个社会风气并不特别注重贞节的时代,父母、祖父母很可能逼迫女儿改嫁。
所以,有唐一代,尤其是中前期,女主临朝的事情屡见不鲜。高宗后武氏、中宗后韦氏、肃宗后张氏,都是掌握实权、炙手可热的政治女性。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反而甚于从前。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等情况都趋于绝迹了。
敦煌有些唐朝民间遗留下来的"放妻书",具有普遍意义。过去,我们印象中有"七去之条",写离婚书的时候,男人通常写一严正声明,就把妻子休了。但这里将"去妻"改为"放妻",范本饱含深情,说感情不谐没办法维持,只好痛苦分手,现在把你放飞,希望以后能找到真正的幸福。这个事实证明男性已经放弃了俯视的姿态,两性关系趋于平等。
(五)宋元时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
1宋朝
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宋初,仍乘唐代遗风,社会上妇女再嫁之风流行。皇室内部经过五代时的多年变乱,甚至连唐末制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规矩也不遵守。太祖之妹初嫁米福德,守寡后改适高怀德。社会名人中,大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改嫁,长大后才归宗。宋仁宗时颁布了类似唐宣宗当年的规定,宗室有子者的改嫁被禁止,但民间改嫁之风终北宋年间,未见式微。周敦颐、程颐等所宣传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在北宋当时影响并不很大,程颐的侄子亡故,媳妇也未能守节。但是,南宋以后,礼教之风渐趋严厉,一面有朱熹等不遗余力地推行,控制了知识分子的观念;另一方面,其在社会生活中也开始显出巨大的影响。在这以后,绝无皇室公主和亲王郡主多次下嫁的记载,一般的官宦人家之女,再婚的状况也逐渐减少。与之相对应的是,《宋史》、《元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与前代相比,大为增强。本来《列女传》这种体裁是刘向所创,范晔在《后汉书》中首次将其列入正史之中。早期几部史书所赞扬的列女系各个领域优秀的妇女,如拯救父亲的缇萦,文才卓著的蔡文姬、辅佐丈夫的乐羊子妻等,相当于一部"各行业出色妇女传"。但《宋史》之后,所谓列女几乎全都是保持贞操、不事二夫的节妇,当然有立志守节的,也有不堪匪徒凌辱、与之同归于尽的。总之,修史者认为妇女唯一值得旌表的品行就是坚守节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一提的。《列女传》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传"。
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恩爱美满,生活幸福。金兵的铁蹄踏碎了她悠闲的生活,南渡以后不久,赵明诚就去世了。李清照又改嫁给周汝舟为妻,婚后发现丈夫人品低劣,有违法行为、不堪共同生活。清照又告官检举其夫,其夫被法办。宋朝法律规定,妻告夫者,即使所告为实,也要"徒二年"。清照为友人救助,才免于身陷囹圄,并与其夫离婚。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可能是认为她的行为不大光彩,有损于冰清玉洁的形象吧。
2元朝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大元通制条格•户令》中记载了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叔嫂成亲,在汉族传统习俗中,本属于亲属间相奸,这是少数民族习俗对中原文化发挥影响的一个实例。嫂子改嫁小叔,不但在伦理上使汉族人难以接受,而且也产生了法律冲突。元代法律对于汉族男女婚姻继续了"有妻不更娶"、"守志者不得强制改嫁"等限制,而如果小叔原有妻又收嫂,在法律上就无所适从。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如:嫂仅订婚不收继、叔已有妻不收继、叔嫂年龄相差悬殊不收继等。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象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长期以来,儒者提倡是一回事,民间百姓的观念是另一回事。禁止妇女再嫁的思想向民间渗透得十分缓慢,顶多在贵族和士大夫中间蔓延。
(六)明清时代--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愈发严厉和实际生活中再婚现象仍然存在
明清时代,我国的封建制度渐趋腐朽和没落。反映在社会风尚和道德规范上,两宋以来摧残人性的礼教的势力在继续扩张,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
《大明律》首次将前代法典中关于妇女再婚问题的两条规定"居丧嫁娶"与"妇女守节而强嫁"浓缩到一条之中,不过处罚力度变轻。在唐宋"徒三年"的"居丧嫁娶",改为"杖一百",唐宋"徒一年"的父母、祖父母之外的人逼迫孀妇改嫁之罪,在《大明律》中仅"杖八十"。表面上看,明朝法律的规定甚至比唐代都要宽松。但是明朝的法律为了集中精力维持其王朝的统治,着重惩罚那些谋反、谋大逆等侵犯政权利益的行为,而对于婚姻之类的私事,则能宽就宽,不过多干预。即所谓"轻其轻,重其重"的原则。所以,处刑减轻未必就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妇女可以享有更宽松的选择。
《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引者注:指上文所引关于居夫丧改嫁的规定),追夺并离异。"关于禁止官员妻子再嫁,早在隋文帝时就有规定,但不久就废除了。直到元至大四年(1311年)才又恢复。其理由解释为"妇人因夫子得封郡县之号,即与庶民妻室不同,既受朝命之后,若夫子不幸亡殁,不许本妇再醮。"《大明律》正式在成文法典中剥夺了有爵位的贵族之妇的再婚权。封建法律剥夺了无数普通群众的幸福,也没有给其维护者以任何照顾。
《大清律》对于强迫守志孀妇改嫁的问题,作了破天荒的新规定:"其夫丧服满,果愿守志,而女之祖父母、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自古以来,父母、公婆是可以不顾孀妇的意愿,强行逼其改嫁,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清代的这一崭新规定,决不是为了尊重妇女的自由选择权,只不过因为当时鄙夷妇女再嫁之风,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立法者经过考虑,认为维护纲常名教,阻止妇女改嫁的意义已经可以和同为封建伦理最高规范之一的家长对子女的绝对控制权相抗衡了。这一立法上的改变,是很值得注意的。
明清时代,封建的宗族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大量的乡规族约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在当时,国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规范,实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在广大的乡村,宗族习惯法、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因此,妇女要想成功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
明清时代,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从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我们都能感受到广大妇女的不幸和封建礼教的残忍。
明清时代的一些文学作品,虽然不能据以作法制史的实证分析,但还是可以折射出许多当时的社会风尚、生活习惯,弥补正史记录的不足。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妇女再婚现象在文化水平较低的平民阶层中间,并不是极其困难,而仍然时有出现。如《红楼梦》中尤二姐、三姐之母,便是带着女儿改嫁到尤家的。但在广大农村,妇女再婚的问题恐怕不能得到类似宽容的待遇。不过,透过文学作品的记载,也使得我们了解了该问题的各个方面。
五、心得体会
从漫长的古代妇女地位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母系社会中妇女地位在一段时间里受到一定程度的崇敬。但随着孔子男尊女卑思想的确立,儒家思想提出及妇女在婚嫁上的"三从四德",到了其后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体现人们的重男轻女现象的日益严重。从一夫可多妻的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和孀妇再嫁这一问题却屡屡收到社会的舆论相对比,妇女地位一再地受到压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封建社会专制的变化妇女的地位也不断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体现的是妇女对自由婚姻的追求,对地位提高的渴望。无论是儒家思想的提出,还是民间世俗的缘故,妇女地位低下随着世界的发展和进步脱离了低级的封建社会和对妇女的歧视,这体现在现代妇女的做为上,现代女性中出现了许多科学界、领导界的风云人物。
那么,造成女性不平等情况在中国古代如此普遍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想就是因为中国古代女性在经济上是不能独立的,也就是说,女性不能自力更生,需要依靠男性。所以男性对女性提出的不平等要求,女性不能反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我想跟中国古代社会主要是农业社会有关。因为在农业生产中,女性由于体力所限,是不能有有效贡献的;此外在农业社会,农民大多并不富裕,娶老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娶了老婆就当作财产关在家里,生怕"丢失"。而进入现代社会,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解放女性生产力,另一方面知识经济的发展缩小了男女生产力差距。所以女性有机会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才有今天的男女平等。
我们认为,现代的男女平等是男性和女性一起构建和谐的社会,一起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女性应当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扬长避短,用知识充实自己,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建设。
A项:久而不闻其香中的而表示顺承关系;而不知人之乐中的而表示转折
B项:故曰与善人居中的故是所以的意思;故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中的故也是所以的意思
C项:则商也日益中的日的意思是一天天、渐渐;旦日,卒中往往语中的日的意思是第天
D项:与不善人居中居的意思是一起;居五日桓侯体痛中间居五日的意思是过了五天
因此君子必须谨慎地选择与自己在一起的人啊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与什么样的人相处,常常会影响到自己。俗话说:学好三年不足,学坏一日有余。因此,善于学习的人,会谨慎地选择朋友,如蓬生麻中,不扶而直。
《弟子规》中也有提到:能亲人,无限好。德日进,过日少。不亲仁,无限害。小人近百事坏。意思同样是告诉我们:亲近仁德之人、良师益友,可以提高我们的道德、学问;而与不善之人相处,便会有损我们的道德。如果交上不良朋友,就会导致无限害,从而使百事坏。特别是青少年,在不能明辨是非善恶的时候,交上不好的朋友,染上不好的习气,对他的成长就会有负面影响,如果被带入声色场所或者被拉去吸毒,那他堕落的速度就更加快了。届时,悔之晚矣。
因此,谨慎择友,谨慎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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