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病毒肺炎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来,至今全国已接种超过8亿剂次,疫苗安全性良好,有效率、保护率得到充分证实。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现将我院近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已经接种第一针灭活疫苗的居民(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在西充的均可接种),且与第一针间隔时间>21天。
二、接种时间
2021年6月11日 下午2:30-6:00
三、疫苗类型
灭活疫苗(2针)
四、哪些情况暂缓接种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7血压高于160/100mmHg,血糖高于139mmol/L,暂缓接种。
五、哪些情况不能接种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六、注意事项
接种前,受种者应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携带好身份证,佩戴口罩到接种点接种。
接种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要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接种后不要酗酒、剧烈运动,保证充分的睡眠、休息;如出现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
以上就是“西充县人民医院新冠疫苗第二针接种通知”的全部内容,信息来源西充县人民医院。
潍坊新冠疫苗加强针常见问答
1问:什么是加强针?
答:加强针是指在完成疫苗接种后,根据抗体消退的情况进行补充接种,提高人体对病毒的免疫力。比如现阶段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针,根据人体抗体水平下降的程度,再进行1针接种;新冠病毒腺病毒载体疫苗全程接种只需1针,再进行1针接种。根据现阶段工作安排,已全程接种3针新冠病毒重组蛋白疫苗不需要加强。
2问:为什么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
答: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持续发展,新冠病毒加速变异传播,我国的疫情输入风险仍然较高。近期,多地发生的由境外输入引发本土聚集性疫情充分说明,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根据国内外研究结果来看,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感染、减少发病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不过,疫苗接种后,免疫保护会随时间逐渐减弱。为使机体维持牢固的免疫力,需要根据不同疫苗的免疫特性适时进行再次接种。多项临床试验和全球真实研究数据均显示,在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6个月后,部分受种者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出现下降,感染新冠病毒的几率增加,需要进行加强免疫。
3问: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的安全性、有效性如何?
答:从现有观察和研究看,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在预防重症、预防死亡等方面效果显著,但疫苗接种一段时间后,存在一些人员免疫力下降、保护效果削弱的情况,接种加强针可以使这种削弱出现“强势反弹”。有资料显示,接种国产灭活疫苗第二剂后6个月再接种一剂,抗体水平增幅达到10多倍。研究结果发现,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接种6个月后,抗体都出现了不同程度下降,这与常规疫苗接种后的规律一样;进行加强免疫后,受种者的抗体水平将快速增长。加强免疫14天后,抗体水平相当于原来的10-30倍,6个月后,虽然抗体水平也有下降,但依然高于两剂或1剂接种后的峰值,能维持在较高水平,并且对德尔塔等变异株出现良好的交叉中和作用。研究显示,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后,发生不良反应的种类和几率与基础免疫时没有显著差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是安全、有效的,可以放心接种。
4问:哪些人群应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答:根据国家和省级安排,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的目标人群为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中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灭活疫苗和天津康希诺公司的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60岁及以上感染后导致重症等高风险的人群以及有接种需要的人群,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
5问: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要选择哪种疫苗?
答:目前建议使用与基础免疫相同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对使用同一企业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基础免疫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同企业生产的灭活疫苗进行加强免疫;使用不同企业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第二剂同企业生产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如无第二剂同企业疫苗,可使用第一剂同企业疫苗。基础免疫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的人群,仍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6问: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去哪儿接种?
答:针对不同人群,将实行不同的加强免疫接种预约形式。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人群,将以主要由所在单位或行业为主组织集体预约接种;其他人群可到辖区指定的接种门诊进行预约接种。
7问:能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的情况有哪些?
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的注意事项和基础免疫基本相同。
可以接种的情况有:已知对尘螨、食物、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可以接种。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甲功正常,可以接种。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免疫系统疾病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者,可以接种。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月经期可以接种。侏儒症可以接种。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不能接种。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不能接种。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如果之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出现了严重过敏反应,不管是第一针还是第二针,就不能再接种加强针。
其他情况: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但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
8问: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答:加强免疫接种时同样需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接种疫苗后,有少数人会出现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疼痛、发热、头痛、全身酸痛等,这些情况一般不需要去医院就诊,通常2-3天就会好转;但感觉症状比较重、持续时间比较长时,建议及时去医院诊治。
9问: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需要个人支付费用吗?
答: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实行居民免费接种政策,个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10问: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能否与流感等疫苗同时接种?
答: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需要与流感、HPV、肺炎疫苗等其他疫苗间隔14天,建议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优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再安排其他疫苗接种。
11问: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
本人有效身份证;
已接种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纸质/电子版接种凭证,或已接种1剂次新冠病毒腺病毒载体疫苗的纸质/电子版接种凭证。
“我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打?”
为解决这一问题,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结合我省现阶段新冠病毒接种工作实际,省疾控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湖南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
一可以接种的情况
已知对尘螨、食物、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可以接种。
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可以接种。
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甲状腺功能正常,可以接种。
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能正常,可以接种。
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正常生活工作,可以接种。
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免疫系统疾病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单纯腹泻,每日腹泻不超过三次且无发热,可以接种。
因患心脏病开展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等手术的,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者,可以接种。
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无其他不适,可以接种。
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接种后可继续哺乳。
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二暂缓接种的情况
任何原因引起的发热,暂缓接种。
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后再考虑是否接种。
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诺如病毒或其他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三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不能接种。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不能接种。
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自身免疫疾病病情未控制,激素用量大于每天20毫克,正在应用大剂量免疫制剂的患者,不能接种。
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四其他情况
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接种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方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痊愈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现阶段建议使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门诊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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