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三十三条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但是,企业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当按照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增量费用是指企业没有发生购买、发行或处置相关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手续费、佣金、相关税费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通常为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价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企业应当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依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确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一项利得或损失。
(二)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其他方式确定的,企业应当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企业应当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该因素应当仅限于市场参与者对该金融工具定价时将予考虑的因素,包括时间等。
第三十五条 初始确认后,企业应当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第三十六条 初始确认后,企业应当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第三十七条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第三十八条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一)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二)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三)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应当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应当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二)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
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企业应当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
在确定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的所有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以及初始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
第四十条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二)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四)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五)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六)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第四十一条 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或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费用、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或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企业通常能够可靠估计金融工具(或一组类似金融工具)的现金流量和预计存续期。在极少数情况下,金融工具(或一组金融工具)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或预计存续期无法可靠估计的,企业在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或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时,应当基于该金融工具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第四十二条 企业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应当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或者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第二十三条计算的修正后实际利率(如适用)折现的现值确定。
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企业应当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第四十三条 企业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应当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第四十四条 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企业应当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存在下列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之一的,可能表明成本不代表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当对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一)与预算、计划或阶段性目标相比,被投资方业绩发生重大变化。
(二)对被投资方技术产品实现阶段性目标的预期发生变化。
(三)被投资方的权益、产品或潜在产品的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四)全球经济或被投资方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五)被投资方可比企业的业绩或整体市场所显示的估值结果发生重大变化。
(六)被投资方的内部问题,如欺诈、商业纠纷、诉讼、管理或战略变化。
(七)被投资方权益发生了外部交易并有客观证据,包括发行新股等被投资方发生的交易和第三方之间转让被投资方权益工具的交易等。
第四十五条 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存在报价的,企业不应当将成本作为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十八条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九条 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确认股利收入。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一)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
(二)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三)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第二十条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项目结构建模的目的是确认融资项目,为融资的利用提供经济动力,并为确定这些资金和最适合获得此工程融资的企业提供参照标准。这些模件的主题思想是项目的体系状态,而挑战就在于认识这种状态形成的原因。说得更具体一些,其目的就是认识承包工程的企业在使用不附追索权债务方式的独立式融资(工程项目融资)时要比其与公司专款联合融资(公司融资)更有价值的原因。应用这种并不完美的参照标准,我们可以看清楚融资之前仅有“纯资产”的公司的真实面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真实的情况揭示了应用工程项目融资的三种主要动因:(1)机构成本动机:降价机制(激励性的),工程承包者与资金提供者之间的内部冲突;(2)诱因:在工程承包公司中减去举债经营所诱发的投资不足部分,这一现象称为“债务积压”(debt overhang)债务积压是政府财政的一种状态,多见于发展中国家。它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债务超过其未来偿还能力的一种状态。发展中国家的债务积压是新千年(2000年)运动爆发的一个诱因。那是因为如果债务偿还能力足够大的话,来自良好投资行为的任何利润都将直接归还债权人。他们拥有凌驾于股权持有者之上的崇高权力。;(3)风险管理动因:由于资金亏本和(或)经营商的风险转化,所以要减去绝对正增值中的投资不足部分。
融资来源指债务与(扣除一切费用之后)抵押资产的净值(Charles,2001;Theodoropoulos, 1999)。
债务资金债务资金是由扣除了贷款以后的商业举债。这是公司的一种贷款方式,在未来归还。债务资金与股权或股本金不同,因为债券资金的认购者们不会成为商业的部分拥有者,他们仅仅是债权人,债务资金的提供者们通常会收到按照他们贷款固定的年百分利率的返还资金,这就是票面利率。对于按年返还来说,债务资金的等级高于股权资金。这意味着从法律上讲,在为任何股权的提供者们返还红利之前,必须支付债务资金的利息。一个高度依靠举债经营的公司拥有较高的债务/股权资金比率。对于那些能够确认稳定的现金流现金的流入与流出都无变化。或那些拥有雄厚基础的公司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某公司的)股权主要来源:全球基础设施建设基金、退休基金/公共事业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股权、战略投资者筹措的资金、私人股权投资者、大富豪的投资。
在进行企业的资金成本计算时,需将每项资本与普通的股票、优先股、保证金,以及任何长期债务按百分比进行加权平均,参见下表。
资金成本
“债务资金对于那些能够确认稳定的现金流和/或那些拥有雄厚基础的公司是最适合不过的。”
募集的(公司)股权与债务的成本
如果e=40%且d=60%,则WACC就较低(资金的最佳方案1)。
决策矩阵决策矩阵用于表示一种多标准决策分析(MCDA)问题的方式。如果在一个MCDA问题中,有 M的选择权,则就需要评价N的标准,然后,此问题的决策矩阵就具有了M行和N列,或M×N因素,如文中表所示。
P:正向的;N:负向的。
WACC是怎样工作的?由于我们在估量新资本所期望的量值,所以就应使用这些组成部分的市场价值,而不是它们的表面价值(两者有明显的区别)。此外,融资筹款的另一个更加“外来的”来源(如货币、证券,可兑换的贷款,经通知即可收回的公债,可兑换的优先股票等)应该包含在计算公式内,如果它们以任何量值的形式存在的话——因为这些筹款方式的价值通常与普通的公债贷款和股权是不同的,前者具有极佳的特点。WACC是一种对获得并使用贷款的企业的资金折损情况进行评估的方法。
这种公式描述了仅有同性质的股权或货款的情况。如果部分资金为优先股(具有不同价值的股权),则该公式就应包括针对每种资金来源的附加含义。我们如何发现针对WACC的公式中各组分的价值呢?首先,我们要注意一种筹款来源的“权重”,就是简单地用所有组分的总价值除以每个组分的市场价值。比如,上述公式中普通的股票权重将确定为“普通股票的市场价值(普通股票的市场价值+贷款的市场价+优先股的市场价值)”。这样,我们就可以发现各种融资来源(贷款、优先股票和普通股票)的市场价值了。
一个公开交易的股票市场价值很简单,公开交易就是由大量股票未偿还贷款构成的所有股份的价值。这是最容易被识别出来的成分。
如果一个公司拥有公开交易的公债,则它的贷款市场价值就很容易被看清。通常情况下,许多公司还拥有大量的银行贷款,而这些贷款的市场价值则不易被发现。然而,由于这种贷款的市场价值与(公司或股票的)的净值非常接近(对于公司而言,它们至少没有经历信贷利率的明显改变),所以,贷款的这种净值就往往会被用在WACC公式中。
优先股的市场价值也常常易于在市场上看清,而且,可以用所有股票未偿还贷款的每股价值集合而确定之。
我们来探讨这些资金吧。
优先股等同于终身年金,它的持有者有权永远获得固定的返还款。因此,它的价值可以用优先股的价值除以各个时间的得款来确定,以百分比表示。
普通股票的价值通常用资金财产定价模式确定。
贷款的价值由相关公司的公开交易公债(投资)的到期日生息确定。这无法获得有效性,由于银行对一个公司目前贷款征收的利息也应该起到像一种贷款价值一样的作用。由于一个公司往往会注销它为贷款所支付的利息税,所以贷款的价值会因为公司支付的税率而进一步减少。因此,一个公司的贷款价值就成为(公债或贷款的利息)×(1-税率)。实际上,税的扣除一般会出现在WACC的公式中,而不被算入贷款的价值中去。如,WACC=优先股的权重×优先股的价值+普通股的权重×普通股的价值+贷款权重×贷款价值(1-税率)。
1下列关于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与客户支付款项之间存在时间间隔的情形中,属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是( )。
A企业向客户出售其发行的储值卡,客户可随时到该企业持卡购物
B企业向客户授予奖励积分,客户可随时到该企业兑换积分
C按照实际销售量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
D以赊销的方式销售商品,分三年收取合同价款
22019年1月,某企业因技术改造获得政府无偿拨付的专项资金100万元;5月,因技术创新项目收到政府拨付的贴息款项60万元;年底,由于重组等原因,经政府批准减免所得税50万元。该企业2019年度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万元。
A210
B150
C160
D110
3甲公司从2016年开始,受政府委托进口医药类特种丙原料,再将丙原料销售给国内生产企业,加工成丁产品并由政府定价后销售给最终用户,由于国际市场上丙原料的价格上涨,而国内丁产品的价格保持不变,形成进销价格倒挂的局面。2019年之前,甲公司销售给生产企业的丙原料以进口价格为基础定价,国家财政弥补生产企业产生的进销差价;2019年以后,国家为规范管理,改为限定甲公司对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然后由国家财政弥补甲公司的进销差价。不考虑其他因素,从上述交易的实质判断,下列关于甲公司从政府获得进销差价弥补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A确认为所有者的资本性投入计入所有者权益
B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其他收益
C确认为与销售丙原料相关的营业收入
D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按照销量比例在各期分摊计入其他收益
4下列各项关于政府补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政府为企业提供担保不属于政府补助
B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不属于政府补助
C政府采购属于政府补助
D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
5下列各项中,属于政府补助的是( )。
A财政贴息
B增值税出口退税
C减免部分企业所得税
D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债务豁免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A项、B项、C项不属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情形。
2答案C。解析:政府补助不包含直接减免的所得税,该企业2019年度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100+60=160(万元)。
3答案C。解析:该项业务与甲公司销售商品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答案C。解析:政府采购属于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双向、互惠的经济活动,不属于政府补助。
5答案A。解析: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故A项正确;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政府是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额,不属于政府补助,B项错误;直接免征、减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的直接转移,不属于政府补助,C项和D项错误。
答案:B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选项B,不属于企业应当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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