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裸贷”事件已经沸沸扬扬出现了几个月了。当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第一感觉是这些年轻女孩子也太不自爱了,为了钱真是无底线啊。通过进一步了解“裸贷”事件的前前后后,除了对女大学生痛心、震惊、不解之外,对此类事件竟然能够发生感到不安和惶恐。我们不得不问在事件中女大学生、借贷平台和政府的监管部门都扮演了什么角色。
女大学生做为一个成年人,也受过一定的教育,怎么会做这些荒唐的事情,难道真的是笑贫不笑娼么。大学生作为新一代的消费群体,其消费欲望与支付能力之间仍存在较大落差。大学生消费存在一种炫耀、攀比的不良心态,通过网上借贷的形式,分期购买一些商品,能满足个人的消费欲望。大学生处于半独立的状态,社交活动越来越多,且资金多来源于父母,所以当额外消费出现的时候,大学生很容易想到看似“安全快捷”的网贷。
再来说说借贷平台。做为借贷平台也真是无所手段不用啊,这种手段也能想的出来。虽然借贷平台也是以挣钱为目的的,想收到回报是应当的,而为了吸引客户,降低门槛,只能想到其他抵押方式,但是裸照借贷不只是挑战道德底线,个人觉得还涉及法律层面。反过来说,如果,女大学生还贷不了,你把裸照公布出去,把女大学生名声弄坏了,你就一定能拿回钱么。这种互相伤害的行为真是不可取。
最后说说监管部门。大学生网贷的野蛮生长表面上是由大学生的消费欲望刺激产生的,主因却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虽然网贷属于互联网金融,近些年也逐渐开始受到银监会监管,但没有明确针对大学生网贷平台的准入门槛和行业标准,仍存在不少灰色地带。网贷平台资质不明、运作流程不清,难道就不需要社会加强监管吗?
虽然多数大学生都已成年,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应主动为自己负责,但大学生归根结蒂也只是学生。也正是如此,才会被诸多网贷平台盯上,才需要更健全的制度保护。如果一味指责大学生们,未免有失偏颇。我们的社会也应该担负更多的责任。
分宏观和微观来看。
宏观层面:这是民间借贷阳光化的必然呈现的结果,‘裸贷’自古有之,只不过在黑暗中才更可怕。现代社会一定会发展出现代化金融,而这肯定会包涵民间借贷正式化、利率降低化。
微观层面:女生是受害者,没有社会常识,被骗。出借人是一群骗子和罪犯,他们的行为也的确是违法了。
法律分析:违法,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是以裸照代替借条 ,然后交到贷款人的手中有很多的裸条贷都是另有目的的,所以裸条贷是违法的,并且还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 二、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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