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系列解读

《物权法》系列解读,第1张

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

 现代社会,人类群居杂处,相互之间的权利行使必有限制,以利于和谐共存,因此对不动产所有权有公益上的限制与私益上的限制两种类型,前者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施加的限制,后者是指为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基本生存利益而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施加的限制,这就是所谓的不动产相邻关系,亦称“相邻权”。

 我国物权法专章对相邻关系问题作出了规定。其中,第89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这一条中的“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中对工程建设中不得影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例如,依据1985年6月14日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第411条的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间卧室或起居室能获得日照,个别受条件限制者除外。”第412条规定:直接采光房间的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窗地比)不应小于以下规定:卧室、起居室、厨房获得日照的窗地面积按1:7的规定取值;厕所、卫生间、过厅按照1:10取值;楼梯间、走廊按照1:14取值。再如,1994年8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第29条第1款规定:“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第32条规定:”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文教卫生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在市区旧区进行改建的,其间距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依据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如果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由于一方的原因将导致或者已经导致另一方无法正常通风或者获得必要的光线,那么受妨害人有权对方消除危险、停止侵害、或赔偿损失。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人民法院处理此类通风与采光的案件一般遵循是首先判断造成通风与采光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则支持原告的主张,应排除妨害。如果是合法建筑(即经过行政主管机关许可的建筑),则此类案件不作为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审理,而应当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后,依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裁判。其次,还要考虑造成的妨害是否属于历史形成的,如果是历史形成的,则原则上对于通风、采光等实际问题,通过赔偿的方式解决,而不是排除妨害。如果是正在兴建的房屋,如果相邻人以影响通风采光为由提出异议,经查证属实,应当首先采用排除妨害,停止侵害的方法。如果已经建成且为合法建筑,可以考虑采取为受妨害方开天窗或者安装排风扇的方式处理,原则上不予拆除。

 赃物不能善意取得

 物权法明确将赃物排除在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之外。我国的司法实践一向认为,对于赃物是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例如,依据1965年12月1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6条:“在办案中已经查明被犯罪分子卖掉的赃物,应当酌情追缴。对买主确实知道是赃物而购买的,应将赃物无偿追出予以没收或退还原主;对买主确实不知是赃物,而又找到了失主的,应该由罪犯按卖价将原物赎回,退还原主,或者按价赔偿损失;如果罪犯确实无力回赎或赔偿损失,可以根据买主与失主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妥善处理。” 1992年8月26日人民法院甚至针对诈骗后抵债的赃款都认为应当进行追缴,在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诈骗后抵债的赃款能否判决追缴的请示》做出的电话答复中,人民法院研究室指出:“经研究,我们认为,犯罪分子以诈骗手段,非法骗取的赃款,即使用以抵债归还了债权人的,也应依法予以追缴。追缴赃款赃物的方式法律规定有多种,判决追缴只是其中一种。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1965年12月1日(65)法研字第40号《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关于”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判处案件的赃款赃物,应该随案移送,由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并做出决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需要追缴的赃款赃物,通过判决予以追缴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赃款赃物的追缴并不限于犯罪分子本人,对犯罪分子转移、隐匿、抵债的,均应顺着赃款赃物的流向,一追到底,即使是享有债权的人善意取得的赃款,也应追缴。刑法并不要求善意取得赃款的债权人一定要参加刑事诉讼,不参加诉讼不影响判令其退出取得的赃款。”不过,这种僵化的规定,在1996年12月16日,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所松动,该解释第11条规定:“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1997年1月9日公安部颁布《关于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7]6号规定:“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债务、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被害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程啸)

 领取遗失物应支付保管费

 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履行义务。”

 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就拾得人是否有权要求失主向其支付报酬,存在很大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确立报酬请求权制度并不能够有效的促使拾得人将遗失物返还给失主,况且从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文明和正确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角度来看,也应否定此种报酬请求权。另一种观点认为,拾金不昧且不图回报固然属于崇高的精神境界,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鼓励人们在拾得遗失物后将其迅速返还给失主,完全有必要确立一定的物质激励机制,因此肯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不仅不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反倒能够更好的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另外,虽然对于一些具有明显的经济价值的遗失物而言,报酬请求权的确立并不足以使得拾得人返还该物,但是对于许多仅于失主具有价值的物品,例如特定的纪念物、书稿、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报酬请求权制度的存在能促使拾得人将这些对其自身没有价值的物品尽快返还给失主;最后,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对于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也基本上都是给予肯定的。例如,德国民法典第971条第1款规定:“拾得人可以向受领权人请求赏钱。拾得人的赏钱,在物的价值不超过五百欧元时,为物价值的百分之五,超过五百欧元时为超过的价值百分之三,在动物的情况下为百分之三。拾得物只对受领权人有价值的,拾得人的赏钱必须依照公平裁量予以确定。”瑞士民法典第722条第2款规定:“拾得物交与失主的,拾得人有请求赔偿全部费用及适当的拾得报酬的权利。”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229条第2款规定:“捡拾人有权要求有权领受拾得物的人付给数额为拾得物价值20%以下的报酬。如果拾得物仅对有权领受的人有价值,则报酬的数额与该人协商决定。”

 考虑到我国国情,物权法没有承认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但是,对于拾得人在保管遗失物的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物权法本条明确规定,拾得人有权要求失主予以偿还。这样规定的理由在于:拾得人或者保管遗失物的机关对遗失物处于无因管理人的地位。依据无因管理法律关系,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其从事管理事务所支付的费用以及赔偿所遭受的损失。对此,《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当然,如果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时,那么依据物权法本条的规定,其无权请求遗失物的保管等必要费用。

 此外,依据物权法还对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通过悬赏广告寻找遗失物的情形下,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履行义务作出了规定。这种规定不等于承认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因为悬赏广告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发出悬赏广告的人负有按照履行支付酬金的义务。(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程啸)

 孳息归属当事人约定优先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这是物权法对孳息的归属的规定。在物权法中,产生孳息的物或权利称原物,而孳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按照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果实与动物的出产物,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关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该法律关系,既可因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根据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租金,也可因法律规定而产生,如迟延履行的情况下,根据违约责任产生的对迟延利息的请求权。

 区分原物与孳息意义在于确定孳息归属于何人所有。依据物权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天然孳息的收取权原则归原物的所有人。但是,如果存在用益物权人,那么因用益物权本身就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自然,该天然孳息应当归用益物权人取得。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特别约定天然孳息的归属。至于法定孳息的收取人,在当事人有约定时,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维护不得抵押

 物权法第183条第2项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所谓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经依法批准用以建造个人住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谓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宅基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就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争议的一个问题就是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抵押?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允许这两类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例如,有的常委会委员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在的问题就是没有金融保障。物权法应当给老百姓的金融借贷提供保障。建议物权法允许老百姓以承包的山林、承包的土地、宅基地用于抵押。这对于解决“三农”问题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再如,有的委员认为,现在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一般都需要有抵押或者其他担保。如果物权法不允许农民的房产(包括宅基地)可以抵押,广大农民基本上就没有贷款抵押物。此外,城市的居民有了房产就可以作为贷款的抵押,而农民有了房产不能作为贷款的抵押,很不合理。因此,建议在法律上留一个口子,允许农民以房产作为抵押物。另一种观点认为,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不能设定抵押,至少目前还不宜放开。例如,有的同志认为,按照用益物权的性质,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但是在现在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农村医疗、养老、生活保障制度都不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同时宅基地使用权本身具有身份性质和福利性质,因此现在不宜完全放开这两种权利的抵押。还有的同志认为,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是当前大多数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因此目前尚不具备放开这两种权利抵押的条件。

 最后,物权法采取了第二种观点,即不允许以宅基地使用权设定抵押。这样规定的主要理由在于:首先,此种规定能够抑制占用农地建房,从而实现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其次,能够维护农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宅基地使用权是为了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居住条件而无偿或者以非常低廉的价格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用于建造农村村民的个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性质,如果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那么当使用权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就会丧失该土地使用权,从而出现农民居无定所,以致出现社会不稳定的严重后果。

 物权法创设的新型抵押方式——浮动抵押

 物权法规定了一种新型的抵押方式,即第181条规定的“浮动抵押”。依据该条,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动产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约定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浮动抵押权(Floating Charge)也称为“企业担保”、“浮动担保”或“浮动债务负担”,它是指抵押人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所有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人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浮动抵押制度最早出现在英国法中。在英国法上,浮动抵押就是指挥有关公司将现在以及将来的某一类资产的抵押给银行,例如,商品、存货或者应收帐款等流动资产。在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被确定(英文“crystallisation”,有些人翻译为“结晶”或“封押”)之前,公司有权照常营业并使用所抵押的资产。其具有以下几项特征:首先,浮动抵押只能由注册公司提供,个人、独资商号和合伙商号不能提供浮动抵押;其次,总的来说,设定浮动抵押的资产是公司无法设定固定抵押的剩余资产部分,该部分的资产多是流动资产,有时也包括无形的固定资产;第三,浮动抵押是一种衡平法上的抵押,在封押之前浮动抵押处于“休眠(dormant)”的状态,该等抵押没有什么效应,公司可以正常营业。第四,浮动抵押不是一个特定的抵押,在封押之前可以说是不完整的抵押。第五,在浮动抵押封押之前,公司有权在正常营业情况下,出售及处理浮动抵押资产,如出售、租赁甚至抵押给他人。第六,尽管浮动抵押已经封押,抵押人此后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该抵押的范围。最后,一旦公司浮动抵押的资产被封押,那么除非经过债权人即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公司就不能再处置这些资产了。

 物权法吸收借鉴了英国法上的浮动抵押制度,并作出具有特色的一些规定。从物权法本条来看,我国法上的浮动抵押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抵押人的特殊性。设定普通抵押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设定浮动抵押的只能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这与英国法仅限于注册公司有所不同)。所谓企业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最典型者如公司,也包括非法人企业,如合伙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作为经营资本,依法经过核准登记,并在法定范围内从事非农业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者家庭。农户即农村承包经营户,依据《民法通则》第27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2、抵押客体不同。普通抵押权仅以现存的各类财产,如动产、不动产以及某些权利为客体。而浮动抵押权的客体仅限于抵押人的流动资产,在英国法上包括公司的原材料、成品、商品、应收账款甚至某些无形资产如商誉。但是,我国物权法允许设定浮动抵押的财产只能是动产,既包括抵押人现有的动产,还包括抵押人将来所有的动产。

 3、抵押权的效力不同。在普通抵押权中,抵押人于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除非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而消灭抵押权。但是,在浮动抵押权中,抵押期间,抵押人用于抵押的动产是变动不居的,可以流入也可以流出。申言之,抵押人可以出售、出租甚至抵押这些动产。但是,一旦发生法律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事由时,该抵押财产才被特定化,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随意处置。

投标文件准备阶段

      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另外,对于图纸押金,招标代理机构也应以合理的金额为准,而且在投标人退还图纸等设计文件后,应当将押金退还给投标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并且规定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潜在投标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价的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上限应统一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报价的2%。根据有关规章规定,对于货物和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80万元人民币,对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废标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有最高限价,应注意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该最高限价过低、无利可图,可以选择放弃投标。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

      此前实践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退还时基本上是不计利息的。

      但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终止招标时应及时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还需另行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招标人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将可能被行政监督部门处以罚款,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因此,《条例》施行后,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6、招标人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

      列举了七种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投标阶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根据《条例》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这一规定应当引起投标人的重视。

      在招标投标实践中,招标人的下属单位、关联企业等参与投标的情形广泛存在,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形成了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何界定“利害关系”作出进一步规定或解释前,投标人应关注并谨慎对待该类投标。

      8、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为了保证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条例》规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 的股东,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根据《条例》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投标人可以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标段的投标。

      9、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招标投标法》仅规定了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但是未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践中,部分招标人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因此,《条例》明确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并且规定了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将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0、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关于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发生增减或者更换成员的问题,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各异,容易引发争议。

      《条例》施行后,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对此应予以重点关注。

      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情形属于串通投标,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列举了五种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12、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形,也将被视为串通投标

      第四十条规定出现如下六种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人应注意避免出现上述情形,防止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需要注意的是,该条第六项规定的同一单位的“账户”,不仅指基本存款账户,还包括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

      13、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串通投标对招投标市场秩序危害较大,往往同时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了六种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并加大了对串通投标的处罚力度。

      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串通投标的,应承担以下责任:

      (1)中标无效;

      (2)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3)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自串通投标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串通投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14、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明确了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五种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并加大了对串通投标的处罚力度。

      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参考:《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根据《条例》的规定,投标人不得有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行为。投标人不得有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违反前述规定的,不仅投标或者中标无效;还将被处以罚款、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标、评标和定标阶段

      15、投标文件有未经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情形,将被否决投标

      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形属于法定否决投标(法定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重点关注。

      根据《条例》的规定,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6、国有投资项目,无法定事由必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根据《条例》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该等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7、合同主要条款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将面临行政处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违反前述规定的,将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18、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考虑国内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了避免过高的履约保证金增加中标人的负担,《条例》明确规定了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限额,即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该规定并未明确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实践中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肢解转让的,将受严厉处罚

      对于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问题,《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均有明确规定,《条例》也从规范招标投标合同履行的角度明确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或者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分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与接受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会议通知模板范文 篇1

 为了总结和探讨适合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好典型和好经验,20xx年12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合作开展了医院健康教育试点项目,此项工作是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开展十余年哮喘病健康教育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评价医院健康教育的实际效果,总结医院健康教育的'有效干预模式,从而达到推动全国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的目的。

 为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拟于20xx年8月下旬在北京举办全国医院健康教育经验交流与培训会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介绍全国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的进展;

 2医院健康教育有效干预模式(讲座)

 3介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支气管哮喘健康教育系统和管理经验;

 4全国医院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交流;

 5全国医院健康教育经验交流

 6介绍最新的GINA及中国哮喘防治指南概况和支气管哮喘预防保健和规范化治疗等方法;

 7参观和学习医院健康教育活动;

 8展示医院健康教育展版和传播材料。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健康教育所)负责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每省(市)4-5名三级医院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专家。

 三项目级别:

 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规定,会议代表可获8学分。

  四、会议时间、地点

 拟定于20xx年9月上旬在北京召开,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五、会议费用

 参加会议人员交通、住宿费自理,会务资料费700元/人。

  六、要求

 会议期间将集中组织展示和评比优秀的宣传展版,评奖结果和获奖展版将在《中国健康教育》杂志上刊登。自愿参加展示的单位务必于7月30日前将按统一标准(90120CM)设计的展版电子版提交会务组,由会务组统一制作,每个参会单位限一块(收成本费200元)。,会议将设展台交流各地医院制作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

 请参加会议人员认真、详细地填写会议回执表,并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报名表邮寄,或传真,或发电子邮件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社区健康教育与促进指导中心或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健康教育科。

  七、****

 联系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孙建国、张刚

 电子邮件:c

 联 系 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王悦真 崔月莉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20xx年全国医院健康教育经验交流会与培训会议回执表

 20xx年四月二十九日

会议通知模板范文 篇2

 各科室:

 “五一”、汛期来临,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管,减少和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召开四月份安全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4月27日上午9:30

  二、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全体管理人员 四、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安全文件精神、通报近期事故;

 2、对4月份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3、对“五一”、汛期的安全工作作出安排;

  四、会议要求:

 请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

 四川南充当代运业(集团)南部华隆分公司

 20xx年四月二十六日

会议通知模板范文 篇3

 有限公司股东启: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 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在(会议地点) 召开股东会议,。

 会议出席对象:

 法人股东:

 个人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 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第四十二条和《公司章程》的第十一条及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审议以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罢免 在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及执行董事的职务和其他一切职务。变更法定代表人。

 三、在 非法持有 发展有限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公司财物期间对外签订或发出的任何文件由章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 立即将 有限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税控机、财务电脑、社保证等公司财物返还给法人股东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特此通知

 股东:(盖章)

会议通知模板范文 篇4

 各有关参与指导方案开发的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下达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任务的通知”,我院作为牵头学校,定于20xx年11月23日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召开“五年制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协调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交流五年制高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情况,请根据我院发的教学指导方案文件自行准备研讨发言的PPT。

 2、商讨并确定“五年制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调研、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等主要任务分解。

 3、参会学校及企业情况见附件一。

  二、会议相关事宜

 1、会议报到时间及地点

 20xx年11月22日下午14:00—17:00时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车辆系教学科报到。交通路线详见附件二。

 2、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至报到地点报到。

 3、本次会议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住宿酒店可以选择锦江之星和福山宾馆酒店,住宿费用自理。会议期间用早餐按酒店规定,其他用餐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统一安排。锦江之星和福山宾馆住宿费用如下:

 锦江之星:双床209元;大床219元。

 福山宾馆:双床388元;大床418元。

 4、会议时间为20xx年11月23日,会议地点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车辆系2楼会议室。住宿人员11月23日上午8点在酒店门前集合,统一派车送至会议地点。非住宿人员请于11月23日上午8:15前自行至会议室(B区4号楼2楼会议室)就坐。

 5、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王永浩联系电话:13964599318

 胡祥卫联系电话:13792596329

 白秀秀联系电话:13963868341

 王毅联系电话:15863820619

 李臣华联系电话:13053537533

 李维娟联系电话:13780909133

 附件一:参与学校及企业情况

 1、五年制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组院校

 淄博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烟台职业技术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威海交通学校、烟台理工学校、青岛城阳职业中专、济南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博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烟台金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烟台佳峰汽修、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等。

 附件二:交通路线

 至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位于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1号

 火车站:(1)步行至火车站,乘坐6路(或49路),在金象泰·温馨家园站下车,乘坐30路,在福山老干部活动中心站下车,步行至福山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站,乘坐302区间,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站下车,乘坐出租车五十元左右。

 (2)步行至工人子女小学乘坐32路公交车,在清洋街道办事处站下车,步行至清洋街道办事处站,乘坐302区间,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站下车。

 汽车站:步行至烟台汽车总站,乘坐30路,在芝阳站下车,步行至清洋街道办事处站,乘坐302区间,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站下车,乘坐出租车五十元左右。

会议通知模板范文 篇5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与广大同学之间的联系,体现学生主人翁地位,倾听同学们心声,畅通同学们利益诉求的反馈渠道,使为学生服务的功能更趋完善,为及时了解广大学生对学院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我院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办学水平,学院团委,学生处将于第十二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行政楼406会议室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会人员

 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二、会议内容

 学生代表围绕在我院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展开讨论,学院各部门领导就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或记录。

  三、会议要求

 请各系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选派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学生代表。学生代表按照不同层面进行选拔,如参会意愿强烈的学生、学生党员及骨干、品学兼优及贫困生、成绩不良纪律涣散等具有代表性特质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代表,要覆盖所有年级。提前将参会邀请函送至学生手中,并请各参会学生在参加会议之前要全面收集、了解同学们的意见与建议,并提前做好梳理和发言准备。学生提前做好调研、采访、撰写发言提纲等工作。请与会学生提前10分钟到场。

 学院当前任重道远,希望各系部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借此平台,真正让学生在学院发展中发挥主人翁力量,为我院发展献计献策。

 学生处

 20xx年11月25日

会议通知模板范文 篇6

 各中心校,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区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和网站系统的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召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12月1日(周一)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区教体局机关七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中心校、局属各单位主抓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网络管理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携带《xx区教体局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参会,不得请假、替会、迟到或早退,下午xx:50签到入场完毕;

 (二)请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

 (三)因局机关大院车位有限,请各单位参会人员在外自行安排机动车辆停放。

 xx区教体局

 20xx年11月28日

会议通知模板范文 篇7

 时间:20年4月25日午时3点

 地点:学工办会议室

 参加人员:07,08,09级党员、预备党员

 会议资料:

 1、确定09级,请有意推荐09级党员梳理自我手头上所负责的培养对象的名单及培养对象的现状,在会上作简单报告

 此议程主要是期望让党支部的成员更多地了解其他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的情景,无需收集群众意见,只需要介绍自我的培养对象的情景即可

 3、关于07级党支部支委会成员的选举

 4、关于xxxx等四名同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通表(待定)

 注意事项

 请各位党员安排好自我的时间,务必参加此次党支部会议。

 xx校区本科生联合党支部

 xx年xx月xx日

相宜本草--诠释"本草养肤"理念,将汉方本草和现代科技相结合,加强有效成份渗透和吸收,开发出一系列美白、保湿、控油的产品,让肌肤内在重获健康,自然、主动而且持久地筑起肌肤外在的美丽。

自然堂,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2001年创立于上海。以天人合一的中国哲学思想为基础,倡导乐享自然,美丽生活的理念,针对中国人的文化、饮食和肌肤特点研制,甄选珍稀天然成分融合先进科技,致力于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更好更专业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是外国法人独资企业,成立于1999年,是北京市三露厂(国家二级企业,北京市先进福利企业)成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结果。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2号,占地面积25,070平方米,建筑面积44,871平方米。 "大宝"系列化妆品1985年诞生至今,适应了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已陆续形成护肤、洗发、美容修饰、香水、特殊用途共五大类100多个品种。

佰草集品牌属于上海佰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佰草集化妆品有限公司是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998年正式创立,"现代中草药古方个人护理专家 "为概念推出市场;坚持"美自根源 平衡有道"的品牌理念 。

扩展资料:

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参考资料:

化妆品 360百科

第一章税法概论

一、税收的特征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特征表现为三个方面:(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解释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针对人民群众整体利益而言具有整体返还性,但针对具体纳税人而言没有直接返还性,是无偿的。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解释这一部分考点明显,以往年份不止一次出过判断或选择题。考生要注意掌握下表的内容和对应关系。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11个要素

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各章开篇均有立法目的,可作一般了解。

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的是对谁征税的问题。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不同所有制性质来进行分类等。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4.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不同税目往往对应着不同税率和不同的征免规定。

5.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6.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

7.纳税期限。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各税种纳税期限、结算缴款期限与滞纳金计算的关系。

8.纳税地点。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各税种纳税地点的规定都易出客观题。

9.减税免税。 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各章节的减税免税规定往往存在大量考点。

10.罚则。 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

11.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后续章节没有特别表述,可作一般了解。

四、税法的分类(了解)

我国税法分类主要有四种分类方法: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和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

4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解释我国税法的分类见下表:

五、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税法的地位由税收的重要地位决定。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某种情况下也援引一些其他法律规定。

解释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六、税收立法机关

七、我国税法的实施

八、税收立法机关

我国制定税收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解释具体归纳解释如下表:

九、税收立法程序,三个阶段。

十、我国税法的实施

税法的实施即税法的执行。它包括执法和守法两个方面。一方面,执法机关要依法执法;另一方面,征纳双方都要守法。由于税法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其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

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

2同一层次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十一、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实体法体系和程序法体系两大部分构成,包括:

1税收实体法体系

我国现有税种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实施外,其他税种都是经全国人大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这些税收法律、法规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

2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除税收实体法外,我国对税收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解释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十二、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1.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了解)

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了解)

3.税收执法权的划分(了解)

4.税务机构的设置(熟悉)

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国家税务局系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国家税务局,征收分局、税务所。国家税务局系统采取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地方税务局系统实施上级税务机关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模式,省级地税局以地方领导为主,省以下地税局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

5 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熟悉)

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6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写出一篇好文档,就会有满满的自豪感,为了节约时间,借鉴范文是我们的最优选择,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是范文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写一篇符合自己的范文需要怎么做?我们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1

 各税务分局,机关股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经研究,定于x月xx日至x月xx日三天时间召开全县国税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贯彻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以局长在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活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回顾十一五期间国税工作取得成绩;谋划十二五国税工作和部署20xx年国税工作;开展税收专业化专题讲座和税收业务知识培训等。

  二、会议时间

 会议于x月xx日上午8:30在县局10楼会议室召开,会期xx日、xx日、xx日三天。

  三、参会人员

 县局机关、稽查局全体人员,xx、xx、xx税务分局各留2名人员值班,其余全部参加会议。

  四、几点要求

 (一)会议实行点名制,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参会,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

 (二)参会人员必须着冬季税务制服,保持仪表整洁。

 (三)各税务分局、稽查局请于x月xx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上传至“县局服务器办公室”目录下。

 特此通知。

 20xx年x月x日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2

 各中心校,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区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和网站系统的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召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12月1日(周一)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区教体局机关七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中心校、局属各单位主抓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网络管理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携带《xx区教体局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参会,不得请假、替会、迟到或早退,下午xx:50签到入场完毕;

 (二)请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

 (三)因局机关大院车位有限,请各单位参会人员在外自行安排机动车辆停放。

 xx区教体局

 20xx年11月28日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3

 通知的格式,包括标题、称呼、正文、落款。

 ①标题:写在第一行正中。可只写“通知”二字,如果事情重要或紧急,也可写“重要通知 ”或“紧急通知”,以引起注意。有的在“通知”前面写上发通知的单位名称,还有的写上 通知的主要内容。

 ②称呼:写被通知者的姓名或职称或单位名称。在第二行顶格写。(有时,因通知事项简短 ,内容单一,书写时略去称呼,直起正文。)

 ③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正文因内容而异。开会的通知要写清开会的时间、地点 、参加会议的对象以及开什么会,还要写清要求。布置工作的通知,要写清所通知事件的目 的、意义以及具体要求和作法。

 ④落款:分两行写在正文右下方,一行署名,一行写日期。

 写通知一般采用条款式行文,可以简明扼要,使被通知者能一目了然,便于遵照执行。

 〔例文〕形成文书的事务性通知:

 通知

 各分公司各厂:

 为贯彻市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我公司安全生产事宜,总公司决定召开1999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会议人员:各车队队长,修理厂厂长。

 2会议时间:5月3日,会期1天。

 3报到时间:5月2日至5月3日上午8时前。

 4报到地点:第二招待所301号房间,联系人:赵爱国。

 5各单位报送的经验材料,请打印30份,于4月20日前报公司技安科。

 特此通知 ××总公司

 ××××年4月15日

 不另行文,书写于单位内部告示栏的内部事务通知:

 通知

 原定今日下午进行的校际足球对抗赛因雨改期,具体比赛日期经两校协商后,另行 通知。

 另,午后的体育活动改为文艺活动,由各班按预案组织实施。

 教导处

 ×月×日

 会议通知格式范例

 ××厂关于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为了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

  二、参加人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

  四、要求:……

 ××厂

 ×年×月×日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4

 第60届阿亨国际耐火材料学术会议将于20xx年10月18-19日在德国阿亨会议中心召开。此次会议由欧洲耐火材料中心(ECREF)主办。

 会议主题是"供方行业促进耐火材料发展"。会议内容包括:原料;加工技术;能源;物流;耐火衬使用;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工业40;研发项目及活动;相关立法准则等等。

 主办方****:

 欧洲耐火材料中心

 ECREF European Centre for Refractories gGmbH

 地址:Rheinstrae 58, 56203 Hhr-Grenzhausen

 联系人:Susanne Hartoch

 电话: +49 2624 9433 131

 传真: +49 2624 9433 135

 E-Mail: [email protected]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5

 各企业(中心)、各部门: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定于1月22日召开20xx年度总结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xx年1月22日下午2:30

 会议地点:xx会议室

  出席人员:1、公司全体领导、调研员

 2、职能部门负责人

 3、企业(中心)正副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助理

 4、财务室主任

  会议内容:1、各企业(中心)交流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打算;

 2、公司党政领导总结20xx年工作、布置20xx年任务;

 3、传达学校党委扩大会议精神

 4、总结20xx年度安全工作及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签订20xx年度安全责任状。

 5、领导讲话。

 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

 特此通知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6

 各单位(含双管单位)教工团支部、青工委:

 兹定于XX年6月17日(周四)下午13:30在莘光学校召开“XX年上半年教工团期末工作会议”,会议重要,请各单位教工团支部书记、青工委主任准时出席!

  一、会议地址:

  二、出席对象:

 1、各直属单位教工团(总)支部书记、青工委主任;

 2、邀请各双管单位教工团(总)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回顾XX年上半年教工团工作;

 2、表彰发展型团组织;

 3、近阶段工作布置(“成长1+1”夏令营;赴滇扶贫志愿工作);

 4、暑期社区志愿工作布置;

 5、补收直属单位团费。

  四、有关要求:

 1、请与会团干部提前十分钟到会场,会议期间将手机调至震动档。

 2、会上将补收直属单位XX年7月—XX年6月团费,请与会时一并带来。

 团费标准:中学5元∕人∕月;

 小学45元∕人∕月;

 幼儿园4元∕人∕月;

 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05元∕人∕月。

 3、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缺席。

 共青团xx区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XX年6月9日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7

 我省20xx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5日至7日,确认时间为11月5日至7日,逾期不予补报。

  一、考生报名的具体要求

 1各地要遵循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籍号要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2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集中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取得考籍号,由中学组织集体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3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除须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外,还要交验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

  二、报名流程

 1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审核,市、县(市、区)招生办对每一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最后确认。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在认真查阅我省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政策、认真阅读《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填写说明的基础上,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并确认无误。

 3网上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初始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逾期不予补报。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及截止时间。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凭密码可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5网上支付。我省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考试费金额,考生通过网报系统进入银行系统,按照核定金额支付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6信息确认及截止时间。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由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特别提醒:

 1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

 2考生只有网上足额成功支付考试费后,考生的报考信息才能确认入库,否则报考信息无效;

 3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

 4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5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8

 关于预报20xx年主办学术会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主办各类学术会议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制订的学术会议管理办法和《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程序》,凡我校各单位主办各类学术会议须在上一年的9月5日前提出预申报并通过学校报教育部审批,审批通过后主办国际和港澳台会议的单位须在对外承诺或发布会议通告前5个月向社科处正式签报申请主办会议,主办国内会议的单位须在会议召开前3个月向社科处正式签报申请主办会议。

 现请各单位预报拟在20xx年主办各类学术会议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1各单位拟在20xx年主办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会议,请填写《xx大学主办人文社会科学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会议预申报表》;拟主办国内学术会议,请填写《xx大学主办人文社会科学国内学术会议预申报表》。

 2未进行预报的会议将不再受理申报。

 3请各单位务必在9月5日之前将学术会议预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xxxx。

 4若本单位20xx年不主办学术会议,请在会议预报表上填写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社科处。

 5学术会议的正式报批手续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执行。

 社科处

 xx年x月x日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xx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xx年1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修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投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以上议案公司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2、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A股600886国投电力20xx/1/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l、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xx年1月7日(星期四)上午9: 00-11: 30,下午1: 30-5: 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1201室公司证券部电话:xxxxxxxx传真:(010) xxxxxxxxx

  六、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12月25日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10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我局将于20xx年1月15日下午召开20xx年年终总结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县水文站(局)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 :2日上午报到,下午2:30开会。

 三、请各县水文站(局)长准备好发言材料,做好发言准备(重点是20xx年工作思路以及工作计划,不少于5000字)。天冷路滑,注意出行安全。

 xxx

 20xx年月日

会议通知模板及范文 篇11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为了总结交流20xx年全市教育信访工作,布置20xx年信访工作,经研究,定于4月27日召开20xx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办公室信访工作分管主任、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各一人。

  二、会议时间 、地点:4月27日上午8:30在新北区教育文体局,时间一天。

 三、上交材料:20xx年度信访工作总结(1式15份);20xx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自查评分表(1式15份);20xx年度信访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一份自留)。

 四、考评内容:按照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及标准逐项打分(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存根;领导信访接待日记录及承办记录;领导处理信访问题记录;立案自办信访案件与结案件;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结案件;群众来信登记;群众来访登记;给群众复信存根;编写信访信息原件)。

 五、考评方法:采取一听(听汇报)、二看(看材料)、三议(相互评议)、四评(相互打分)的办法集中进行。

 附件:

 1.20xx-20xx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2.20xx年度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自查评分表

 3.20xx年信访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

原文地址:https://pinsoso.cn/meirong/237990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9
下一篇2023-11-29

随机推荐

  • 戴宜戴白美白牙套可以吃饭喝水吗?

    美白牙套为了给大家做到体验感最佳状态厚度只有05毫米,不影响说话,可以正常喝常温或者凉水及饮料,避免佩戴牙套时,饮用色素沉淀较高的饮料及滚烫的热水。如红酒,桑葚汁,蓝莓汁等,不可以佩戴吃饭,吃饭前取下,冲洗牙套放置在赠送的牙套盒内,饭后将牙

    2024-04-15
    46500
  • 三天瘦腿的最快方法

    1、马步操,两脚张开,双脚间步幅稍大于肩宽,上身下沉做马步状,两脚踮起。2、空中脚踏车操,平躺,在空中踩脚踏车;瘦腿按摩术,用精油或霜,双手交替分别沿内侧和外侧由脚踝向大腿根部按摩,双腿向挤毛巾一样,按摩两腿肌肉,双手交替用力,拍打大腿赘肉

    2024-04-15
    45200
  • 眼霜的正确使用方法图解

    眼霜的正确使用方法图解  眼霜的正确使用方法图解,许多女性在购买眼霜后,不知道应该怎么用,当你在纠结眼霜用在水乳之前还是之后的时候,可别涂错了,下面为大家分享眼霜的正确使用方法图解。眼霜的正确使用方法图

    2024-04-15
    46100
  • 全球知名婴儿服装品牌有哪些值得推荐?

    全球知名婴儿服装品牌有如下推荐:Carter’s 品牌、Gap品牌、Mothercare品牌、好孩子、千趣会、Naturespurest1、Carter'sCarter’s 品牌是由William Carter先生在1865年创造

    2024-04-15
    34600
  • 日本skii 嫩肤清莹露 使用后必须要使用神仙水吗?

    日本skii 嫩肤清莹露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产品,而关于是否需要使用神仙水,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我们需要明白神仙水是什么。神仙水是日本SK-II公司的另一款明星产品,它是一种调节肌肤pH值并帮助保湿的化妆水。它含有大量的天然发酵物质和氨

    2024-04-15
    28100
  • 妮维雅身体乳好用吗?妮维雅身体乳使用评测推荐

    夏天涂身体乳的好处就是,即使是穿露肩膀和手臂的衣服,plmm们也可以很自信的展示自己20岁年龄感的肌肤状态,毕竟,谁也不想在大街上被人比下去不是,妮维雅身体乳可谓是众多品牌身体乳中,护理效果最好的一款产品,便宜大碗还好用,快快入手,谁用谁知

    2024-04-15
    28500
  • 妮维雅和欧莱雅哪个好?

    妮维雅和欧莱雅各有优势,具体比较如下:1 品牌与公司背景:欧莱雅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美妆品行业领导者,旗下拥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而妮维雅公司是德国拜尔斯道夫公司所有的大型全球护肤品与身体护理品品牌。2 产品种类与功效:妮维雅只有基本的保湿功效,

    2024-04-15
    3720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