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与传销的区别:
1微商有产品,传销一般没有,闹着要的话会给你,不过那是昂贵的辣鸡。虽然微商产品也不咋滴。
2模式上来说拉人头盈利,微商可以零售,这样收入低,主要还是靠拉人头来盈利,两者差不多。
3金字塔模式,赚钱的永远是顶端的那些人。旁氏骗局,别做最后的接盘侠。
4微商和传销都是不仅骗别人,还骗自己。
传销
定义:《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特性:主要体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本质: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
参考资料
微商和传销的具体区别知乎[引用时间2018-1-16]
韩束!!!我最讨厌的店没有之一!!
去年双十一我在韩束买的东西,我舍友也在那买的,然后我舍友她们都三五天就到了,就我一直卡到最后限制的时间才发货,然后不论我怎么问客服永远装傻,就跟没有脑子似的,无语。
更过分是本来来的就慢,等到了都十二月多了,我打开一看真搞笑还漏发了!
我就问客服啊,客服又跟我装傻,说什么让我退款,你是个傻子吗,要不是双十一便宜,谁会赶在这么多人的时候买东西,给你家增加销量长脸啊!然后我不同意她就说那个护手霜没有了,我去你当我眼瞎啊,那个在店铺首页挂着热销的是什么鬼。
我给她截图,她又叽叽歪歪卖可怜,当时心里真的跟吃了啥似的,我当时就寻思我就是不要东西了也要恶心你。然后我举报他们家,sb淘宝还没有相关的举报内容,我算是知道了为什么他们敢这么嚣张了。
然后我就一直跟他们沟通,他们就说给我补发,我说什么时候她说四五天我说行。四天以后我再问那群没有脑子的又跟我说补发的那个系统坏了!!!
我真服气了。最后也没有给我补发,让我重新拍了一遍给我退的款。也是也是够无语的,就为了一盒破护手霜折腾了将近两个月,你们家效率可真是够低的,祝早日关门大吉吧。现在想起来都一肚子火。
而且最让我生气的是无论给12315打电话还是发短信永远没有回应,这才是让那群人嚣张的根本!强烈要求国家能够好好整治一下网上店家,最起码不要卖假货不要欺负客人吧。我是来消费的不是来受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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