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均收入198元,很多人是贴钱的。
2017年3月,玫琳凯亚太区总裁蔡庆国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玫凯琳在全球拥有350 多万独立美容顾问。
玫琳凯(中国)目前有超过120万的直销人员,其人员规模占到了玫琳凯全球的34%。根据《知识经济·中国直销》与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直销百科网联合推出的《2017年度中国直销行业业绩报告》显示,玫琳凯(中国)2017年以95亿的业绩列全行业第6位,这一业绩与2016年持平。
这一庞大的业绩与庞大的直销人数数量相比,并不算辉煌。按人均来算,玫琳凯(中国)直销员人均年业绩不到7917元,如果按《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30%的销售奖励,那么玫琳凯(中国)的人均年收入只有2375元,月均收入198元。
这样的收入结果,让颜值君颇为意外,甚至是大跌眼镜。
扩展资料:
收入计算:
( 1 )普通顾客销售奖金:普通顾客是指由销售员开发,并通过销售购买公司产品的顾客。
奖金基数=当月所订常规产品× 79% 销售收入=奖金基数×奖金比例( 168% — 30% ) 奖金基数 奖金比例 备 注 < 600 0% 260 0 ×79%=2054所以只要常规订单达2600就可以获得最高利润40%;
通常都会选择最大利润也就是至少订3000元单,即销售利润40% ≥ 600 且< 950 168% ≥ 950 且< 1420 238% ≥ 1420 且< 2050 278% ≥ 2050 30%
举例:一个美容顾问第一次订常规 3000 元,可以回来的货如下:
1 、 3000 元常规产品
2 、试用产品=常规× 008% = 24 0 ×5=1200元
3 、公司第一个完美起步计划送2060元产品
4 、当月促销送至少600元 所以算一下这个美容顾问本月的收入:3000+1200+2060+600=6860×40%=2744元 等于说投资3000元,除了收回3000元的本钱,你还赚2744元(当然自用也要做账)
近日,知名直销品牌权健集团被曝光多项问题,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2月28日,天津市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外表示,“经初步核查,天津权健公司部分产品涉嫌存在夸大宣传问题。后续调查还在进行中。”
权健于2013年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营业许可证,但作为持牌运营的正规企业,权健却多次陷入涉嫌传销的争议。南都记者梳理统计了2006-2017中国89家获得牌照的直销企业,发现争议缠身的不止一家。
在89家直销企业中,22家企业在有涉传销争议的背景下“带病获牌”,12家品牌相关企业经销商涉传销被诉判刑;35家企业涉嫌团队计酬。此外还有跨品种、跨地区直销,虚假宣传,租赁牌照等问题。
直销企业发展迅猛,良莠不齐。如何进一步加大监管,规范直销企业行为,成为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
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在同日公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自此以后,直销和传销,就像一对双生子,出现在寻常百姓的视野中,影响着数亿人的经济生活。
2006年2月22日,商务部颁发首张直销经营许可证。南都记者统计发现,截至2017年10月,已有91家企业获得直销经营资格。
其中,蚁力神已破产,大连珍奥的直销牌照在2006年就被收回,当前具有直销资格的约有89家企业。
十多年来,直销行业飞速发展,行业规模和销售业绩快速提升,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 社会 效益。与此同时,与直销一字之差的传销在一些地区大行其道。一些直销企业甚至拿着直销许可证,打着传销的擦边球,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媒体公开报道,南都记者发现,这些持牌经营的直销企业大多“负面缠身”。
具体统计数字显示:89家直销企业中,有12家企业或其经销商因非法传销而被起诉判刑,有21家曾因违法违规行为接受行政处罚,有6家曾在海外受罚;35家企业涉嫌团队计酬,至少32家涉嫌跨地区违规直销,22家涉嫌跨品种违规直销;12家涉嫌虚假宣传,22家涉嫌“带病获牌”,有7家宣称被冒用名义,还有8家涉嫌违规租赁牌照。
89家直销企业中,累计有79家企业曾被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约占直销企业总数887%。如何让直销企业规范发展、诚信经营成为直销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面临的难题。
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申请成为直销企业的投资者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不过,关于具体什么行为才是“重大违法”,《直销管理条例》并没有详述。
东升伟业在2012年获得直销牌照前,就屡次陷入传销质疑。
2007年,辽宁省通报的十大传销案件中,东升伟业铁岭传销案排名第8。2008年,江西省公布打击传销十大案例中,上饶东升伟业传销案也榜上有名。然而,即便被列入两个省份的年度传销十大案例,依然未能阻止东升伟业在4年后成功获得直销牌照。
南都记者搜索发现,像东升伟业这样涉嫌“带病获牌”的企业至少有22家,多发于2015年和2016年。在2015年获批的19家企业中,有7家企业获牌前就被曝光涉嫌传销违规。2016年获批的15家企业中,这一数字为6家。2012年商务部批准的6家直销企业中,有3家涉嫌“带病获牌”;在2013年和2014年,带病获牌的企业数分别为2家和3家。
拿到牌照后,也不少企业或旗下经销商借直销牌照之名行传销运作之实。2006年,蚁力神,即辽宁省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获得直销牌照,不过,该公司在2007年旋即破产,原董事长王奉友在内的55名涉案人员涉嫌合同诈骗等多项罪名遭起诉。
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公开判决书,至少有12家企业的经销商被法院判处领导、组织传销罪。其中,不乏隆力奇、新 健康 、太阳神、康婷、华林酸碱平等品牌公司。
在隆力奇经销商非法传销案一案中,隆力奇经销商张某曾组织发展下线成员共计19386人,传销资金达数亿元,其本人非法获取返利金额为人民币2909万余元。虽然该组织为经销商发展,但隆力奇公司的身影也无处不在。媒体报道显示,该案产品为隆力奇公司生产,传销组织成员返利及奖金由隆力奇公司统一支付,传销团伙22人所获得的返利及奖金由隆力奇公司进行统一返利等。
《禁止传销条例》中明确指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属于非法传销。
不过,在直销行业中,“团队计酬”这种激励模式却普遍存在。团队计酬也被称为“多层计酬”、“越级提成”,即上线可从自己发展的下线销售员的销售收入中提成。
中国保健协会直销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胡远江指出,我国的直销行业只开放了单层次直销,但国际直销企业大多按照多层次直销的原则运作、推进市场,因此我国直销行业在法律层面和实际运作层面“两层皮”的现象。
南都记者通过公开报道检索发现,在89家持直销牌照企业中,至少有35家企业被曝光或报料,称其涉嫌团队计酬,违规比例高达39%。其中包括玫凯琳、太阳神、无限极等直销品牌。
直销牌照颁发门槛高,资源稀缺。部分传销团伙就假借直销企业“冒名顶替”开始活动;甚至有持牌企业干起了“租赁牌照”的生意,与其他企业违规合作,为非法传销提供“便利”。
广东康力就曾将难得的直销牌照当成“猪肉”租给多家涉传企业,并向这些无照黑户收取租金或合作费用。
在“亿富通传销案”中,康力授权青岛东方亿家公司为其直销服务网店,东方亿家每月向康力缴纳30万到50万元不等的费用,然后自称是名正言顺的直销公司,干起了传销业务。案发时,“亿富通传销案”发展会员10余层、人数逾千人。另有“康力多多”传销案、“向日葵”系统传销案中,合作伙伴利用康力的直销许可证进行非法传销。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未经审核公布的地区,直销企业不得开展直销业务;未经审核公布的产品,直销企业不得通过直销方式销售。
而在实际操作中,跨地区、跨品种的违规经营比比皆是。某些直销企业无视法规,为提升业绩,通过模糊直销区域范围和直销品种范围,误导消费者,违规进行直销活动。
此外,由于直销行业的特殊性,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渠道为直销员,不可避免的遇到人员经常性流动及人脉跨越多个地区这些问题。因而也容易出现跨区域经营的现象。久而久之,这一不合规行为却演变成行业潜规则。
南都记者统计发现,89家持牌企业中,涉嫌跨地区违规直销的企业有32家,违规比例高达359%;涉嫌跨品种违规直销的企业有22家,违规比例高达247%。
此外,持有牌照的直销企业多以化妆品、保健品为公司主推产品。在对外宣传中存在不少夸张、虚假乱象。诸如“卫生巾号称能治前列腺炎,鞋垫包治百病”等荒谬广告语从未断绝。
2016年7月,媒体报道《败诉官司后的绝症女孩,谁再替权健作虚假宣传》的文章,报道身患恶性肿瘤的四岁幼女小周洋,在大医院手术化疗后各项指标趋于正常,后被引荐开始服用权健公司的药品。最后孩子病情恶化不幸离世。事后,网上出现了大量图文资料称小周洋被治愈,并配上患儿及其父母、权健负责人的合影。同年10月,国家中药管理局通报了权健虚假违法中医广告一事。
2017年,嘉康利因违规直销被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处罚,没收销售收入约1985万元,罚款50万元。据悉,当事人召开全民健身万里行会议,夸大介绍产品功效:“糖尿病也好了吧,癌症也好了吧,牛皮癣也好了吧。我们的维唯思有一个神奇的功效,它能够保护和修复我们已经受损的DNA,这是人类的奇迹”等。
南都记者统计发现,89家企业中至少有12家涉嫌虚假宣传。
近日,医学自媒体丁香医生炮轰持牌直销公司权健集团,质疑该公司的火疗法致伤、保健品延误病情、公司运营模式涉嫌传销等问题。
随后,监管部门陆续做出回应。
12月26日下午,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曾回应南都记者称,已对事件开展调查。12月27日,由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等多部门组织的联合调查组进驻权健集团展开调查。28日,调查组对外发声称,“经初步核查,天津权健公司部分产品涉嫌存在夸大宣传问题。后续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依据2005年颁发的《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
自2005年实施直销市场准入机制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先后制定发布了4个部门规章、4个公告和10多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完善直销监管法律体系。
在日常监管中,除了巡查检查、制定规范和标准,工商部门主要采用行政约谈、提醒告戒、勒令整改以及没收违法所得、行政罚款等多种惩治手段,工商部门查处违规直销的消息也不断见诸报端。
早在2012年,8家直销企业被扬州工商局直销监管约谈,包括完美、玫琳凯、三生、无限极、中脉、康力等均在列。2015年11月,绿之韵产品在山西涉嫌卷入传销,被《人民日报》点名曝光。报道刊发后引起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家工商总局立即约谈了绿之韵公司主要负责人。
直销类企业良莠不齐,违规乱象屡禁不绝。如何进一步加大直销监管力度,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成为亟待监管部门破解的一道难题。有专家认为,要改变这一现状,还需要政府、行业和企业等多方携手,要最终形成监管部门联合惩戒、直销企业自查自律、 社会 公众监督举报的共治机制,从具有“行业纲领性质”的法规上进行规范。
整合梳理:毛淑杰
分类: 地区 >> 辽甯 >> 本溪市
解析:
非法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1998年4月,我国颁布了禁止传销的法令后,非法传销人员没有了行骗的幌
子,便又借用“直销”的名头继续行骗。不过,无论“非法传销”怎样变换嘴脸
,只要留心观察,分清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总能看清这些骗术的本质。
什么是直销呢?世界直销协会是这样阐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
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它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
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合法直销是将优质的产品直接输送给消费者,同时也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
和退货机制,可以避免消费者和推销人员的经济损失。真正的直销,堪称营销领
域的一颗璀璨明珠,不仅成功造就了像安利、玫琳凯、雅芳等大型跨国公司,而
且其卓越的营销理念和在这种理念之下的丰富的管理哲学,已经连同这些先驱公
司的成功案例,一起入选哈佛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必修教材。
那么究竟什么是非法传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
《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
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
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
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
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
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四)组织者的
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五
)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六
)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
的。
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最根本的区别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
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员是合作关
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上;非法传销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将
其他厂家粗劣的产品逐层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要加上中间利润,这种借着
商品的转换而赚取中间利润的“间接贩卖”,使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差甚远,而
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这样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而传
销不准退货,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
直销与传销在英文原义中都是“direct selling”,这种无店铺的营销方式
最初由港台地区传入祖国大陆,而港台地区大多将它翻译为“传销”。由于存在
监管真空,“老鼠会”式的发展模式给直销行业带来了管理的失控,成了人人喊
打的过街老鼠,以至于直至今日不少人仍然对直销闻之色变,而传销也成为一个
贬义词。其实,传销是直销的一个邪恶变异,是被人利用的产物,表面上相似,
直销和非法传销之间只有“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
法传销。
社会期盼直销立法
近年来,关于直销立法的话题日益增多,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国际社会的信誉
,更考验着国内经济在机会与风险之中能否做出理性的反应。
商务部官员2月9日在北京透露,于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律,严格区分直销
和各种形式的传销,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促进在华
的中外直销公司共同发展。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说,为履行中国加入WTO的
相关承诺,规范、促进直销业的发展,中国将在继续打击非法传销和各种形式变
相传销的同时,加快直销立法进程。
此言一出,世人瞩目。那些在大陆从事或希望从事直销的人们,甚至来自大
洋彼岸的美国、日本、新加坡投资人纷纷打电话,热切地询问、确认消息的细节
。
美国科特勒营销集团(KMG)总裁米尔顿·科特勒认为,直销行业目前在美
国的发展基本上停滞不前,安利、雅芳、玫琳凯这样的直销企业收入多来自海外
。但在中国,直销还是个新兴行业,所以欧美、日本的直销企业目前都非常看好
中国直销市场的潜力。他说,“我认为,直销行业将在中国有10年的强劲增长势
头。此后就将会像欧美那样进入平缓的发展阶段。”
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杨谦教授长期研究中国直销模式。“他们太理
想和乐观了。”他给众多闻风而动的港、台直销公司和国外投资人泼冷水。在他
看来,中国为直销立法,并非是回到1998年以前的状态,而一定要把禁止传销和
开放直销两者并列看待,他说,“未来究竟怎样,还存在很大的变数。”
面对众说纷纭的局面,商务部官员对即将出台的法规不发表任何言论。如此
谨慎自然是有理由的。如何为直销营造商业的和社会的环境,如何让直销释放出
其应有的能量而不至于偏离轨道,都将考验立法者的智慧。在此情况下进行直销
立法,自然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
尽管几年来中国 一直在为重开直销大门而努力,不断探询直销市场管理
之道,但种种迹象表明,当初引发中国 关闭直销大门的市场症结已得到了缓
解,然而各种非法传销依然屡禁不止,也依然有大量人群参加。直销立法之后,
商家就一定遵守游戏规则吗?追求暴富的心理,不是一部法律就能约束得了的。
并且直销政策的制定,不仅仅是一个市场问题,它还涉及到中国与其他国家关系
等各种复杂的问题。
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国际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全面导入,规范直销业的
健康发展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内出台的直销法规
将是逐步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中这道难题的良好开端。
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传销的类型:
1、金融传销
特点: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现在许多金融诈骗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喧嚣一时,近日,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委对此发出预警,“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同时,还需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互赠等为名义的金融传销。
2、网络传销
特点: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目前,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快的原因,一是传销分子通过QQ群、网络游戏、YY语音、网站论坛等工具,传播信息非常便捷;二是网络传销号称“在家就可创业、穿着睡衣就能挣钱”,鼓动性很强;三是网络传销很大程度上拉的都是陌生人,且拉人成本相对较低,不用陪吃、陪玩,无需辞职。
同时,网上传销的“拉人头”骗局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骗人手段更为多样,可谓是“骗钱不见面”。
3、“旅游”传销
特点: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4、“国家工程”传销
特点: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5、“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特点: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天狮、三生、完美、尚赫、罗麦、玫琳凯、新时代、克缇、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过,许多直企每年都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打假。
6、“假慈善”传销
特点: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7、“养老”传销
特点: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首先,当把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扩展资料
避免传销陷阱
1、防范“杀熟”,警惕暴富诱惑。
亲朋介绍异地投资、工作机会,或久未联系的朋友突然要求旅行游玩、介绍对象等,一定要谨慎。多方核实。可通过114查询、工商注册查询等。
2、仔细查询公司信息。
正规招聘网站上的公司也并非全部正规。一定要仔细核查,包括公司详细地址、电话、业内评价和做过的案例等。
不排除有传销组织套用其他公司信息,最好多方询问公司所在地的朋友。提高警惕。
3、电话面试多询问。
电话面试中,可深入问几个专业问题及项目具体情况,如果对方吞吞吐吐或者回避问题,一定要提高警惕。
4、临时变更地址要小心。
到达规定地点后,对方打电话变更见面地址,要小心!可询问附件群众,是否有这家公司在办公。
如果对方说派车来接你,不要随便上车,很可能已与传销组织串通好。
5、见面地点偏僻不要去。
如发现见面地址很偏僻。就不要前往。面试地点地址一定要发给家人,朋友。
一般情况下正规公司都会签订合约再工作,直接去工地或者项目地点要小心。
6、关心你家情况要夸大。
传销组织通常会问家人是否在身边,在这个城市有没有朋友等。可故意夸大自己的人脉,说在这个城市有很多朋友,医院、警察局也有熟人,传销组织有所顾忌,你也有机会逃离。
冰封与激情的交汇 中国直销10年了
2005年4月,安利(中国)在广州举行10年庆典,2005年7月,天狮、新时代,也将举行10年庆典……这,都在提醒我们,直销,在中国已正式发展10年了……
而2005年,政府即将对中国直销立法开放,更能彰显这个10年的不同意义。
中国直销的10年,是酸甜苦辣交汇融合的10年,是无奈与积极、心痛与慰籍、冰封与激情交汇的10年。
这10年,何其感慨……
2005年,注定是中国直销行业的分水岭。
因为直销法,也因为中国直销10年的历史。
一个企业的10年,代表了这个企业的生命力和适应力,对此记录,是这10年的一个总结,一个彰显;一个行业的10年,代表着这个行业未来的生命力,蹒跚学步也好,呀呀学语也罢,对此的记录,就是对这个行业历史的完整,是对这个行业生命轨迹的细微刻画……
10年,是一个记录历史和总结过去的好时间……
沉浮10年 风云变幻
1989年秋天,广州,与往年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倘若聚焦到直销行业,这个秋天就显得意义不凡。
这个秋天,美国雅芳公司考察完中国市场后,决定与广州化妆品厂联合,成立中美合资雅芳公司。而随雅芳而来的,还有一种新颖的销售方式——直销。
1990年1月,雅芳中国分公司成立,并于11月14日正式投产。雅芳带来的营销方式令当时试图挣脱计划经济束缚的市场耳目一新。凭借这种销售方式,雅芳1991年在华营业额达3,000多万元人民币,比原先预计的超过2倍多。而1992年1月~5月的营业额又比上一年同期猛增了3倍。也就在这段时间,小平同志南方讲话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济升温,“下海”时尚。
中国的大好环境、巨大的市场潜力和雅芳成功的案例,让海外直销公司蜂拥而来……
1992年,安利(中国)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兴建占地58万平方米的生产基地。1995年1月,安利(中国)工厂正式投入使用;
1993年,仙妮蕾德在中国的广州设立了有限公司并建造厂房,1995年又在中国天津设立了有限公司并建造厂房;
1993年9月,天狮生物工程公司成立,1995年天狮营养高钙素开始推向市场;
1994年,台湾兴田进入中国;
1995年,玫琳凯进入中国,并经由国家工商局批准,成为首批获准在中国经营的三家直销公司之一。同年4月,玫琳凯在中国杭州成立工厂;
1995年,福州福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转向直销;
1996年,特百惠进入中国,将总部和工厂均设在广州;
1997年7月,台湾华良公司以“消费联盟”名义,进入中国内地……
1998年4月,鉴于“直销不适应当时国情”,政府对直/传销“一刀切”,随后,6月底勒令10家外资企业转型经营。
但,直/传销在中国,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只不过是换了一幅招牌,换了一种“颜色”而已,核心依旧是多层次。但转型后的日子让日晖、尚赫、富迪、百美和娜丽丝的影子渐行渐远,诺大的中国直销市场,只有安利、完美、玫琳凯、雅芳四家转型企业,以及天狮、仙妮蕾德、南方李锦记、新时代、福龙等自发转型经营的企业,在一种暧昧的环境中生存发展着,当然,在地下操作的,还有一些中小企业和非法传销组织。
2001年12月,一条消息以无比振奋的姿态在业界迅速蔓延着:“中国加入wto了。”不过振奋的原因不是因为中国加入了wto,而是政府在加入wto时承诺“3年内为直销立法开放”……
这振奋里,蕴藏着企盼,也蕴藏着一股韵动。
已在国内的企业,通过种种举动透露着存在和准备发展的声音,未正式进入国内的企业,则密切注视着形势的发展,甚或派出了先遣部队暗地登陆。
2003年1月,美国直销公司如新,以108家专营店同时在四省一市开张的气势,宣告正式登陆中国内地直销市场。如新的登陆吹响了海外直销企业1998年后再次蜂拥的号角:一大批外资直销企业,开始为进入中国市场,做着积极的准备。
而2004年2月,商务部官员对外表示“年内,为中国直销立法开放”,点燃了中国直销商的万丈豪情,直销公司如煮熟的饺子,相继浮现。1998年后渺无音讯的日晖,也以2亿美元的手笔,整合原华良在国内资产,定下千店计划,重新杀回。
2004年4月,记者听闻业界传言,中国市场打着多层次直销名义的公司,达3,000家之多……
2004年9月10日,中国政府在厦门召开直销立法座谈会议,官方公布的与会企业数字为22家,实际参会企业为23家。这23家企业中,有我们熟悉的直销公司,有我们熟悉的传统公司,也有我们一无所知的公司。这给了业界一个暗示:对中国市场的开拓,各公司或明或暗强力进军或迂回潜行,“狼有狼道,蛇有蛇路”,都一直没有停止过。
分割中国直销市场的蛋糕,已成为海内外直销、非直销公司的共识。业界传言,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有6,000余家各类直销公司……
未来的中国市场,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
规范10年 心还不逮
说直销市场是天堂或是地狱,是因为目前直销从业人员多是平头百姓,一饭一衣的温饱者居多,且涉及面广博。成则造福万方,败则遗患无穷。
从直销进入中国起,其特有的多层次奖金制度,和多数培训的“暴富”导向,让直销人员的欲望被人为的放大了若干倍,谁都梦想一夜暴富,谁都梦想名车豪宅。
随着时间的推移,暴富风潮愈演愈烈,在中国的大街小巷,到处都能听到一个词——传销。
1993年,传销进入中国之后的第三年,中国传销人员为100万,到1997年,这个数字变到了1,000万。4年时间,成长了10倍。
1,000万,约占中国总人口的0712%……
数字的演变,说明了倍增的力量,但也更深层地揭示了人们暴富的侥幸心理。
随着人数的剧增,直销商队伍变得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不法分子开始混水摸鱼,在传销活动中偷税漏税、推销质次价高或假冒伪劣产品以牟取暴利,严重地扰乱了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希望能将这场盲目的热潮引向正轨。如1994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1996年颁发了《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正式批准了41家企业可以进行传销;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传销管理办法》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传销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国家对传销的一种肯定,但也给了不法分子投机钻营的舞台。
中国传销市场越加混乱……
1998年1月20日,国务院专门会议研究传销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国家计委、经贸委、公安部、原内贸部、工商局等部门。会议决心“禁止传销”。1998年1月24日,李岚清强调:传销方式弊端很多,应予禁止;2月14日,原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李必达表示:对国家,传销祸国殃民;对百姓,传销是家破人亡。
1998年4月21日,中国直销历史永远铭记的日子,这一天,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对传销(包括直销)活动全面禁止。
随后,当时国务委员吴仪接见前外资直销公司,听取建议,商讨出路。1998年6月1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局联合下发《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发第455号),对原外商投资传销公司转型事宜作出明确规定。有64家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呈报了转型方案。1998年6月底,政府勒令10家外资企业转型,不以直销方式经营。
同年,雅芳、安利(中国)、天狮、玫琳凯、完美、特百惠等相继转型成功……
准确地说,1998年的禁传是对正规直销公司的禁令,而真正危害市场的“老鼠会”组织,则隐藏的更加秘密。
传销的余毒并未随之清除。
为了做好加入wto后3年内为中国直销立法的准备工作,2002年2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公字〔2002〕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并召集10家参与转型企业转型情况通报会,让从业人员深刻感受到国家对违规传销的打击力度。
其实,政府对非法传销的打击,从来没有停止和手软过:
1998年至2001年,仅海南省工商等部门就清查登记传销人员5万多人,打掉传销窝点1,000多个,抓获从事传销头目280人。2001年共查处传销案件近2,000起,案值近3,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清理变相传销和参与传销人员15万人。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全国各地共查处传销案件2,797起,取缔传销窝点11万个,遣散传销人员20多万人次,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48件……
为能把中国直销市场建立成一个有法可依的市场,就此次直销立法,国家相关部门几次调研、商讨、修订。调研范围包括海外市场、直销企业、业界专家等等,法律法规颁布时间也从2004年12月,推到2005年的2月,3月,4月,5月,6月……政府为的就是要出台一个完善的法律,尽可能的考虑到各方的利益,为的就是行业的正轨而有序的发展。
政府是开明的,在这过程中,一直悉心接受着各方的建议,2005年6月,又有消息传来,此次直销立法就业界反响强烈的拨出比率有所提升:从以前的25%,提升至30%;首批领到牌照的企业将会达到10~30家。而最新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原本“不得采用团队计酬”的规定已改为“未经允许,不得采取团队计酬”。
此次政府为直销立法,参与人员之多,经历时间之久,也是世界少见。为了大局着想,无论政府最终确定的法规是什么样子,一旦出台,我们都必须理解和执行。
有人说,上世纪90年代的传销之乱,主因在政府。但政府一直都是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建设,政府为中国直销行业的有序发展所做出的种种努力,谁来历数了?
科普10年 正本清源
前几天,记者与中国直销业研究课题组的组长秦永楠教授交流,说到中国直销业的学术研究,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中国直销学术研究和直销知识普及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
1998年之前,中国直销市场上流通的直销类图书并不少,比如秦朔的《头脑风暴》,比如1993年杨谦的《中国,迎接直销风暴》,但都没有对直销做一个系统性的阐述。
而对一个行业的研究,也少不了一个集结思想的平台,这个平台能把不同的观点透彻的阐述,然后在争议中接近真实。这个平台可以是一个研究组,可以是一个学会,也可以是一个媒体。
2003年以前,据记者所知,除1995年瓜拿纳董事长张华等人讨论成立一个传销协会外,中国没有一个研究组。而传销类杂志,则只有1996年出现的《传销研究》,到1997年,广州商报,重庆商报等媒体,也曾开辟“传销专版”,但都因1998年的禁令夭折了。
从1998年到2001年,名亡实存的中国直销行业几乎无法从公开的渠道获得行业的信息,而这段期间,所有的媒体的相关报道,几乎都是一面倒的打击非法传销的消息……
这个阶段,别说学术性研究,就连帮助老百姓分清直销和非法传销区别的渠道都没有。行业人士唯一能赖以慰籍的,就只有当时还是个人网站的中国直销传播网。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直销3年内要开放了,市场意识到了。
2001年11月,记者在知识经济杂志社主编出版了《wto来了》一书,书中就直销过去和未来的形势,做了简单的描述,随后,又主编出版了《直销为王》、组织出版了《直销为什么赢》、《直销心理与服务》、《直销趋势与特训》等一系列图书,同时,2003年1月诞生了《知识经济》刊中刊——《中国直销》,算是开了1998年后媒体正向推动直销发展的先河。
2003年底,《成功》杂志开始关注直销人物,《中国直销研究》关注直销营销方式,2004年1月,记者与几位同仁离开《知识经济》,进入了《经贸世界》,《经贸世界》开始以全面、深层、专业、公正的态度关注和推动直销。随后,《直销世界》、《直销生活》、《直销时代》相继诞生。而随着2004年2月商务部官员对直销立法的表态,越来越多的报纸也开始正向关注直销行业,2004年中,网易更以专题形式报道直销,随后,新浪,搜狐等财经网站,也都有意识的组织和报道直销的正面信息。(当然,这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后文叙述。)
而最为重要的是,重磅媒体中央电视台对直销的关注,从央视报道主题的变化上,也多少能感觉出点什么来:2004年6月28日“非法传销盯上大学生”,2004年7月13日“祸起传销”,2004年9月13日“央视记者体验传销者的生活”,2004年9月13日“花季少女传销梦”,2004年11月“聚焦中国直销立法”、“聚焦中国直销业”,2005年6月,“直销应该什么样”……
中国直销有序的信息和言论氛围,慢慢形成。
这为直销学术研究打下了基础。
民间的草根性专家也好,官家的学者也好,所有关注和研究直销的人,都慢慢浮现出来,开始在媒体营造的氛围和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而深层的研究,也逐渐开始。比如,2004年成立的中国直销研究组,比如商务部直销研究学院,这带动和影响了一批经济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学者、营销专家向纵深研究进发。
而记者日前看到的关于“内资的民族直销企业是弱势群体”,“直销商是小额投资者”的报告,都说明了中国直销学术研究已经有了一个崭新的突破,这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直销行业,提供了非常好的参考依据。
同时,随着国家对非法传销打击的常抓不懈,随着媒体对正轨直销知识的普及,民众对直销的认识不再是简简单单的洪水猛兽或者简简单单的暴富良机,人们有了客观的认识,有了自己衡量的标尺。
这一方面减少了“骗局”的产生,一方面也让直销从业者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
但,所有这一切,都仅仅是中国直销学术舆论界迈出的一小步,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来关注和研究直销,更多的更有力的方式促进直销知识的普及,只有让每个人都能明白什么是直销,什么是非法传销,记者想,这个行业也就成熟了……
那么,还没有行动起来的人,为了我们国家的稳定发展,为了亲友同胞的利益,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还等什么?
三学苑,我也是前两天一个朋友让我去了解的,要说他是传销,还谈不上,但至少他是不合法律的直销。他采用的是直销的销售模式,在中国要做直销,必须有直销牌照,例如:安利、雅芳、玫琳凯、天狮等。三学苑没有直销牌照,本身就是违法的。当然,你去做这个是不会被抓,因为在中国现在像这样的公司很多,公安机关根本就没有心思去管,做这一行的有赔的,也有发财的,如果你要加入请你考虑清楚,1万多的入门费,如果你中途退出,那你的人脉损失将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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