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庙号是东亚地区皇帝于庙中被供奉时所称呼的名号,起源于重视祭祀与敬拜的商朝。
2、年号是中国封建王朝用来纪年的一种名号(亦可以作为表示年份)。一般由皇帝发起。先秦至汉初无年号,汉武帝即位后首创年号。始创年号为建元。此后形成制度。
古代在受中华文化影响的国家和地区,评价一个人物的是非功过,往往不是只言片语就能叙述清楚,古人为了方便对历史人物盖棺定论,选择用谥号来进行概括。
总的来说,古代历史上的皇帝、皇后以及诸侯大臣等社会地位相对较高人物,在其去世之后朝廷会依据其生前所作所为,从而给出一个具有评价意义的称号,这就是通常意义的谥号,用来高度概括一个历史人物的生平。
3、谥号是对死去的帝妃、诸侯、大臣以及其它地位很高的人,按其生平事迹进行评定后,给予或褒或贬或同情的称号,始于西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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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分类:
有褒扬性的美谥、怜惜性的平谥、贬义性的恶谥三种。
1、美谥,如:庄、武、文、宣、襄、明、睿、康、景、懿。主要是褒奖。
2、平谥:如:怀、悼、哀、闵、思、殇,有点同情的意味。
3、恶谥,如:厉、灵、炀,都含有否定的意思。
由于恶谥是对死者的批评,这在古代是比较反感的事情。所以北宋做出规定:不立恶谥,只作美谥、平谥。
谥号的字数,从一个字开始,发展到后来用好多个字,简直成了褒义词堆砌。在一个字或者几个字的情形下,人们一般用谥号称呼皇帝,比如隋炀帝。
-年号
-谥号
-庙号
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简称“传国玺”,是秦代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用和氏璧镌刻而成,为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证凭。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天授、正统合法”之信物。
秦之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历代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2000余年,忽隐忽现,终于销声匿迹,至今杳无踪影,令人扼腕叹息。
1历代流传
秦王政十九年(前228年),秦破赵,得和氏璧。后统一天下,嬴政称始皇帝,命李斯用篆文雕刻传国玉玺,正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环刻“双龙戏珠图案“、最下面有三道尖波浪线(代表大海)、双边(内边线较细、外边线较粗)。传国玉玺整个图案的寓意是:日照大海现双龙。这一玉玺,是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信物。“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含义是:(既然)(我)顺受天命,当(了)皇帝;(就)应该使黎民长寿、国运永久昌盛。
据传,秦王政二十八年(前219年),秦始皇乘龙舟过洞庭湖,风浪骤起,龙舟将倾,秦始皇慌忙将传国玉玺抛入湖中,祈求神灵镇浪。玉玺由此失落。八年后,华阴平舒道有人又将此传国玺奉上。传国玉玺复归秦。
秦子婴元年(前207)冬,沛公刘邦军灞上,婴跪捧玉玺献于咸阳道左,秦亡。传国玺得归刘汉。
西汉末年,外戚王莽篡权,时孺子刘婴年幼,玺藏于长乐宫太后处。王莽遣其堂弟王舜来索,太后怒而詈之,并掷玺于地,破其一角。王莽令工匠以黄金补之。
及莽兵败被杀,禁卫军校尉公宾得传国玺,趋至宛,献于更始帝刘玄。
更始帝刘玄三年(公元25),赤眉军杀刘玄,立刘盆子。国玺易主刘盆子。
后刘盆子兵败宜阳,将传国玺拱手奉于汉光武帝刘秀。
东汉末年,宦官专权。灵帝熹平六年,袁绍入宫诛杀宦官,段携帝出逃,玉玺失踪。
至献帝时,董卓作乱。孙坚率军攻入洛阳。某日辰时,兵士见城南甄宫中一井中有五彩云气,遂使人入井,见投井自尽之宫女颈上系一小匣,匣内所藏正是传国玉玺。孙坚如获至宝,将其秘藏于妻吴氏处。
后袁术拘吴氏,夺玺。
袁术死,荆州刺史徐携玺至许昌,时曹操挟献帝而令诸侯,至此,传国玺得重归汉室。
汉献帝延康元年(公元220),献帝被迫“禅让”,曹丕建魏,改元黄初。乃使人于传国玺肩部刻隶字“大魏受汉传国玺”,以证其非“篡汉”也,实乃欲盖弥彰。
魏元帝曹奂咸熙二年(公元265),司马炎依样而行,称晋武帝,改元泰始,传国玺归晋。
晋永嘉五年(公元311),前赵刘聪俘晋怀帝司马炽,玺归前赵。
十九年后,后赵石勒灭前赵,得玺。更别出心裁,于右侧加刻“天命石氏”。
又二十年,再传冉魏。后冉魏求乞东晋军救援,传国玺为晋将领骗走,并以三百精骑连夜送至首都建康(今南京),由此,传国玺乃重归晋朝司马氏囊中。
南朝时,传国玺历经宋、齐、梁、陈四代更迭。隋一统华夏,将传国玺收入隋宫。
大业十四年(公元618)3月,隋炀帝杨广被杀于江都(今扬州),隋亡。萧后携隋炀帝孙杨政道及传国玺遁入漠北突厥。
唐初,太宗李世民因无传国玉玺,乃刻数方“受命宝”、“定命宝”等玉“玺”,聊以自慰。
贞观四年(公元630),李靖率军讨伐突厥,同年,萧后与隋炀帝孙杨政道背突厥而返归中原,传国玺归于李唐,太宗龙颜大悦。
唐末,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唐天佑四年(公元907),朱全忠废唐哀帝,夺传国玺,建后梁。
十六年后,李存悦鸷罅海ê筇疲糇楹筇啤/p>
又十三年后,石敬瑭引契丹军至洛阳,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玺登玄武楼自焚,传国玺就此失踪。
后周太祖郭威时,遍索传国玺不得,无奈镌“皇帝神宝”等印玺两方,一直传至北宋。
北宋哲宗时,有农夫名段义者于耕田时发现传国玺,送至朝廷。经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认定乃始皇帝所制传国玺。而朝野有识之士多疑其伪。至北宋末年,徽宗好风雅,增刻印玺十方,时人有画蛇添足之讥,其实徽宗似有淡化传国玺地位之深意在其中也。
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破汴梁,徽钦二帝被掠,“传国玺”被金国掠走,此后便销声匿迹。
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世祖忽必烈崩。“传国玉玺”忽现于大都,叫卖于市,为权相伯颜命人购得。
后伯颜曾将蒙元收缴各国之历代印玺统统磨平,分发给王公大臣刻制私人印章。传国玉玺亦恐在其中而遭不测。
元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朱元璋在建康称帝,号大明,改元洪武。继而北伐,元廷弃中原而走漠北,继续驰骋于万里北疆。明初,太祖遣徐达入漠北,穷追猛打远遁之残元势力,其主要目的便是索取传国玉玺,然最终还是无功而返。
明清两代,时有“传国玉玺”现身之鼓噪,然皆附会、仿造之赝品。如明孝宗时,曾有人进献所谓“传国玉玺”,孝宗认定其为赝品而未采用。
皇太极灭了蒙古林丹汗,其后裔献出所谓元朝“传国玺”,上面刻着“皇帝之玺”。至清初时,紫禁城藏御玺三十有九,其中一方就是皇太极之“传国玉玺”。而乾隆时,清高宗皇帝颇好考据,钦定其为赝品。但权且以假当真,聊以充数,亦无深究者。后来清末,此玉玺存放沈阳故宫,不知所踪。
后来,开修黄河获得一块玉玺进献乾隆皇帝,乾隆考证为赝品。
民国成立,清廷退位,但依优待条件,仍盘踞紫禁城而称孤道寡。直至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11月,末代皇帝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宫,此“传国玉玺”复不见踪影。当时冯部将领鹿钟麟等人曾追索此镶金玉玺,至今仍无下文。
就此,玉玺失踪于世,皇朝至此完,又将中国推入了新世纪。历经两千余年风风雨雨、扑朔迷离,“传国玉玺”数隐数现,最终湮没于历史的漫漫长河之中。
2历代造假
姑且不论传国玉玺是否是用和氏璧琢制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确实曾令玉工雕琢过一枚皇帝玉玺,称之为“天子玺”。据史书记载,此玺用陕西蓝田白玉雕琢而成,螭虎钮,一说龙鱼凤鸟钮玉玺上刻文是丞相李斯以大篆书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
传国玺自问世后,就开始了富有传奇色彩的经历。传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南巡行至洞庭湖时,风浪骤起,所乘之舟行将覆没。始皇抛传国玉玺于湖中,祀神镇浪,方得平安过湖。8年后,当他出行至华阴平舒道时,有人持玉玺站在道中,对始皇侍从说:“请将此玺还给祖龙(秦始皇代称)。”言毕不见踪影。传国玉玺复归于秦。
秦末战乱,刘邦率兵先入咸阳。秦亡国之君子婴将“天子玺”献给刘邦。刘邦建汉登基,佩此传国玉玺,号称“汉传国玺”。此后玉玺珍藏在长乐宫,成为皇权象征。西汉末王莽篡权,皇帝刘婴年仅两岁,玉玺由孝元太后掌管。王莽命安阳侯王舜逼太后交出玉玺,遭太后怒斥,太后怒中掷玉玺于地时,玉玺被摔掉一角,后以金补之,从此留下瑕痕。
初,汉高祖入咸阳至霸上,秦王子婴降于轵道,奉上始皇玺。及高祖诛项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玺,世世传受,号曰汉传国玺,以孺子未立,玺臧长乐宫。及莽即位,请玺,太后不肯授莽。莽使安阳侯舜谕指。舜素谨敕,太后雅爱信之。舜既见,太后知其为莽求玺,怒骂之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恩义。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余,天下岂有而兄弟邪!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变更正朔服制,亦当自更作玺,传之万世,何用此亡国不详玺为,而欲求之?!我汉家老寡妇,旦暮且死,欲与此玺俱葬,终不可得!”太后因涕泣而言,旁侧长御以下皆垂涕。舜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莽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邪!”太后闻舜语切,恐莽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地以授舜,曰:“我老已死,如而兄弟,今族灭也!”舜既得传国玺,奏之,莽大说,乃为太后置酒未央宫渐台,大纵众乐。——《汉书·元后传》。
文中并未提及崩了一角,后世《资治通鉴》等史书中也未见有崩角镶金的记载,疑为后世演义。
王莽败后,玉玺几经转手,最终落到汉光武帝刘秀手里,并传于东汉诸帝。东汉末,十常侍作乱,少帝仓皇出逃,来不及带走玉玺,返宫后发现玉玺失踪。旋“十八路诸侯讨董卓”,孙坚部下在洛阳城南甄宫井中打捞出一宫女尸体,从她颈下锦囊中发现“传国玉玺”,孙坚视为吉祥之兆,于是做起了当皇帝的美梦。不料孙坚军中有人将此事告知袁绍,袁术闻之,立即扣押孙坚之妻,逼孙坚交出玉玺。后来袁术兄弟败死,“传国玉玺”复归汉献帝。
三国鼎立时,玉玺属魏,三国一统,玉玺归晋。西晋末年,北方陷入朝代更迭频繁、动荡不安的时代。“传国玉玺”被不停地争来夺去。晋怀帝永嘉五年(公元311年),玉玺归前赵刘聪。东晋咸和四年(公元329年),后赵石勒灭前赵,得玉玺;后赵大将冉闵杀石鉴自立,复夺玉玺。此阶段还出现了几方“私刻”的玉玺,包括东晋朝廷自刻印、西燕慕容永刻玺、姚秦玉玺等。到南朝梁武帝时,降将侯景反叛,劫得传国玉玺。不久侯景败死,玉玺被投入栖霞寺井中,经寺僧将玺捞出收存,后献给陈武帝。
隋唐时,“传国玉玺”仍为统治者至宝。五代朱温篡唐后,玉玺又遭厄运,后唐废帝李从珂被契丹击败,持玉玺登楼自焚,玉玺至此下落不明。
3近代考证
由于历代统治者极力宣扬获得传国玺是“天命所归”、“祥瑞之兆”,自宋代起,真假传国玺屡经发现。如宋绍圣三年(公元1096年),咸阳人段义称修房舍时从地下掘得的“色绿如蓝,温润而泽”、“背螭钮五盘”的玉印,经翰林学士蔡京等13名官员“考证”,认定是“真秦制传国玺”的玉印。然而,据后世人考证,这是蔡京等人为欺骗皇帝而玩的把戏。明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户县毛志学在泥河里得玉玺,由陕西巡抚熊羽中呈现孝宗皇帝。相传元末由元顺帝带入沙漠的传国玺,曾被后金太宗皇太极访得,皇太极因而改国号“金”为“清”。但清初故宫藏玉玺39方,其中被称为传国玺者,却被乾隆皇帝看作赝品,可见传国玺的真真假假实难确定。据说真正的传国玺是明灭元时,被元将带到漠北了。真正的传国玺是否和氏璧所为?又流向哪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明清两朝人士对“传国玉玺”的态度,已经与以往时代有所不同。据《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谈及地方送来的传国玺时评论道:“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清高宗御制《国朝传宝记》也说:“会典所不载者,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若论宝,无非秦玺,既真秦玺,亦何足贵!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浚宝应河所得玉玺,古泽可爱,又与《辍耕录》载蔡仲平本颇合。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器而已。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
最近看到这样一个问题:“不忘初心、不忘初衷、不忘本的人很难得吗?”
十分不客气地说,应该是真的很难得。
有人将这样的人比作是国宝一般,在这个社会上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在忙忙碌碌的俗世中,你是否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最初的梦想呢?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长大之后还自己的小时候的样子吗?
在十一上映的**中,《我和我的家乡》相信很多人都看了,其中5个故事的主人公,可以说每一个都是没有忘本的人!
《北京好人》中的张北京、《天上掉下个UFO》中的黄大宝、《回乡之路》的乔树林、《最后一课》中的老范、《神笔马亮》中的马亮。
感动我们的是他们的故事,也是他们和自己家乡的“本”!
10月6日,演员张永刚(黑子)在自己的社交账号发布了一个新的小视频,画面中的他坐在乡村的小路边,一旁堆着许多摘下来的老玉米。他一个明星就这样坐在那手脚十分麻利地拔掉老玉米的叶子和玉米须,一看就是平时做的不少。周围还有老人用方言跟他打招呼,他也是十分的流利地用方言笑着回应。这接地气的样子,看得出他真是一个没有忘本的明星。
说起张永刚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都不能把他的名字和他出演过的角色对应起来。不过只要一说他早前被大家熟知的角色名字,很多人可能会感叹,原来是他啊!
他是20年前电视剧《西游记后传》中大反派“无天”的扮演者,这个角色可以说是为他打开知名度的角色!只要一说“无天佛祖”相信很多90后都能想到他一头长发的样子!
对于他这个视频里掰玉米娴熟的动作,很多网友都是十分吃惊的,有人说他这个动作就跟干了一辈子农名一样,一点不做作。
开始很多人误会他是回老家帮忙的,但是视频中的人都是说的河南方言,而他本人是辽宁鞍山人,所以可能是在河南拍戏的时候体验一下生活。
在这样的资讯下面也有一些不那么和谐的声音,有人说:
“只是拍个视频而已”
也有人说:
“这些不都是平常人做的吗?咋感觉他们做了,好像好稀奇的样子”
虽然是这样一个事实,但是人家确实做得对,做得好就是应该夸。
黑子本身就是农村出生,小时候因为父母早逝也是吃了很多苦头。跟着四个姐姐长大的他童年不用多说都能想象到有多么艰辛。
1995年出道,2000年饰演无天成名,如今成名20年后,他没有忘本这件事就真的很值得我们赞扬,他就是娱乐圈中的正能量。
这样一个明星,还有对他吹毛求疵,冷嘲热讽说他是拍个视频而已,不知道明星要活成什么样才能让他们满意呢?
从农村走出来的明星,说句大实话,很多早已经把自己的本忘的干净,什么是农活,甚至什么叫苞米都不知道,却每天都有许多人追捧。
像黑子这样的明星还不够正能量吗?
现在的明星,有演技、有人品、不忘初心,真的是十分难得了!
个人觉得:只有吃过苦的人才知道珍惜,如今国家也在提倡珍惜粮食,城市里的人有几个真的知道粮食一颗一粒来之不易?像黑子这样干起农活来像宛如一个老农民的人,不用说都能知道他知道粮食来之不易。
当然,我们也不能不现实的指望娱乐圈每一个明星都像他一样有着穷苦的出生,有着不忘本的初心。毕竟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故事,这不同的故事成就我们每个人的不同的人生。
我们对于明星的要求应该是至少充满着正能量!
人生因为经历,所以才懂得。只有吃过生活的苦头,才能做到平和淡泊。
希望黑子能继续保持着自己的初心,自己本心,给我们带来更多的作品!
如果在他的小说中选一个角色,他说愿做《天龙八部》中的段誉,“他身上没有以势压人的霸道,总给人留有余地。”
全文共7272字,阅读需12分钟。
这14字,便是我们的青春
85后的这一波,从小看金庸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长大,很多结尾都是来自影视作品改编的印象;后来上了中学从破旧书店老板到同学们手上共享着油腻腻的“盗版书”,也是上课打发时间不求甚解;大学的时候各种小网站下载这手打修订的txt文档,存在手机一遍一遍的刷,以至于毕业论文写的便是金庸的江湖;直到工作多年之后才买了一套正版的朗声旧版,却也是珍藏起来没有翻阅过。现在平时坐地铁的时候,也会用蜗牛读书读个三五章节,每个阶段重读一遍对金庸笔下的江湖儿女又有了不同的理解。
此时,我们一起重温那些意犹未尽的结局。ps:评论可以留言说说那时候你读金庸小说结局的感受,我很想听。
1993年**版黎明饰胡斐
《飞狐外传》 | 1960~1961
胡斐弹刀清啸,心中感慨,还刀入鞘,将宝刀放回土坑之中,使它长伴父亲于地下,再将程灵素的骨灰坛也轻轻放入土坑,拨土掩好。
圆性双手合十,轻念佛偈: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
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念毕,悄然上马,缓步西去。
胡斐追将上去,牵过骆冰所赠的白马,说道:“你骑了这马去吧。你身上有伤,还是……还是……”圆性摇摇头,纵马便行。
胡斐望着她的背影,那八句佛偈,在耳际心头不住盘旋。
他身旁那匹白马望着圆性渐行渐远,不由得纵声悲嘶,不明白这位旧主人为什么竟不转过头来。
阿娇版程灵素
《飞狐外传》从名称来看是《雪山飞狐》的前传,但是创作时间靠后,里面倒是把《书剑恩仇录》中红花会的一干人物交待了下落,说是它的后传倒也贴切。
看过《飞狐外传》的人,大概最耿耿于怀的是程灵素之死。程灵素,一个让人怜惜不已的姑娘,她是众多金庸小说读者最喜爱的女主角,各个电视剧的改编都是大美女(李嘉欣、钟欣潼等)饰演,以至于我们觉得胡斐是个大猪蹄子而且眼神不太好。
李嘉欣饰程灵素,而张敏饰袁紫衣
事实上大概正是因为颜值,和初见袁紫衣的怦然心动的不同,原著里在胡斐这个少年眼中,程灵素她“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双肩如削,身材瘦小,显是穷村贫女,自幼便少了滋养”。
其实换个角度看,胡斐遇见袁紫衣在先,后面发生的事越发让胡斐觉得自己只是打心底佩服程灵素,即使她为他牺牲了生命,胡斐也只是悔而少了爱。
胡斐没有负天下人,唯独辜负了这位“二妹”,最后结尾写出来形单影只的大猪蹄子怕也是大快人心。
1999年TVB版黄日华饰胡一刀
《雪山飞狐》| 1959
他若不是侠烈重义之士,这一刀自然劈了下去,更无踌躇。但一个人再慷慨豪迈,却也不能轻易把自己性命送了。当此之际,要下这决断实是千难万难……
苗若兰站在雪地之中,良久良久,不见二人归来,当下缓缓打开胡斐交给她的包裹。只见包裹是几件婴儿衣衫,一双婴儿鞋子,还有一块黄布包袱,月光下看得明白,包上绣着“打遍天下无敌手”七个黑字,正是她父亲当年给胡斐裹在身上的。
她站在雪地之中,月光之下,望着那婴儿的小衣小鞋,心中柔情万种,不禁痴了。
胡斐到底能不能平安归来和她相会,他这一刀到底劈下去还是不劈?
佘诗曼饰苗若兰
五十多年来这一个开放式的结局一直给人无限遐想。
《雪山飞狐》在金庸小说里算是最短的一篇了,写作方式有点西方悬疑推理小说的味道,封闭的风雪山庄,接连死人,久远的秘密一个个被揭发……金庸先生也表示故事的框架和结尾都受到了大仲马《基督山伯爵》的影响。
《雪山飞狐》的胡斐早已从少年成长为青年,留了一部络腮胡子,不免让人联想起了程灵素。当年,她为他化妆成虬髯大汉,他说:“二妹,我这模样儿挺美啊,日后我真的便留上这么一部大胡子。”程灵素想说:“只怕你心上人未必答应。”但话到口边,终于忍住了。
如今,她已死去十余年,他却留了一部大胡子,“满腮虬髯,根根如铁,一头浓发,却不结辫,横生倒竖般有如乱草”,似乎让这个悲剧的故事拥有了更美好的感觉。
2007版安以轩饰苗若兰
不过根据创作时间的先后,先有的胡斐大胡子后有的程灵素,而且两者故事线的关联性不大,不知道是金庸构思巧妙,还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想象。江湖儿女,程灵素随风而逝,如今只为柔情万种的苗若兰。
2004版六小龄童饰花铁干用演技阐释了什么叫伪君子
《连城诀》 | 1963
狄云在丁典和凌姑娘的坟前种了几百棵菊花。他没雇人帮忙,全是自己动手。他是庄稼人,锄地种植的事本是内行。
只不过他从前很少种花,种的是辣椒、黄瓜、冬瓜、白菜、茄子、空心菜……他离了荆州城,抱着空心菜,匹马走上了征途。他不愿再在江湖上厮混,他要找一个人迹不到的荒僻之地,将空心菜养大成人。
他回到了藏边的雪谷。鹅毛般的大雪又开始飘下,来到了昔日的山洞前。
突然之间,远远望见山洞前站着一个少女。
那是水笙!
她满脸欢笑,向他飞奔过来,叫道:“我等了你这么久!我知道你终于会回来的。”
舒畅饰水笙
连城决大概是金庸小说中最惨的男主角了,开场被诬陷偷窃打入大牢,青梅竹马的师妹嫁给了仇人,在狱中目睹为武功秘籍不惜活埋亲生女儿的知府,卷入落、花、流、水四“大侠”之战,和吃掉自己义兄的花铁干在雪谷中苦苦僵持,寻找已嫁人的师妹和为师傅报仇,却不料师妹一时心软惨死丈夫手中整部《连城诀》几乎都在刻画人心的贪欲和肮脏,心存良知和善念的角色,都受尽迫害,结局异常悲惨。
而更惨的角色却是金庸先生的后记,他在后记里写到《连城诀》原名《素心剑》,是为了纪念幼时家中的残疾长工和生,和生有一个未婚妻,被财主少爷看上,于是冤屈他偷窃,和生别抓进监狱关了两年,出来时父母都被气死,未婚妻嫁与财主少爷做了妾室,他气不过,怀里日日揣着把尖刀,终于有一次在街头遇到财主少爷,狠狠刺了他几下后被再次抓进监狱,谁知财主少爷竟没有死,并不断贿赂县官将和生在监狱里早早了断了,以免出来寻仇。过了一年,金庸祖父走马上任,得知这桩冤案后,将和生关押了几年,辞官时将他悄悄带到了自己家中,和生得以安度晚年。
万震山半夜三更砌墙的离魂症
小时候看的是改编的电视剧,印象最深的是万震山砌墙和花铁干吃人的片段,后来读了小说之后发现,一个悲剧小说的恐怖之处是告诉你改编自真实故事。
1997年黄日华版
《天龙八部》 | 1963~1966
七八名乡下小儿跪在坟前,乱七八糟的嚷道:“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一面乱叫,一面跪拜,有的则伸出手来,叫道:“给我糖,给我糕饼!”
慕容复道:“众爱卿平身,朕既兴复大燕,身登大宝,人人皆有封赏。”
坟边垂首站着一个女子,却是阿碧。她身穿浅绿衣衫,明艳的脸上颇有凄楚憔悴之色,只见她从一只篮中取出糖果糕饼,分给众小儿,说道:“大家好乖,明天再来玩,又有糖果糕饼吃!”语音呜咽,一滴滴泪水落入了竹篮之中。
众小儿拍手欢呼而去,都道:“明天又来!”
王语嫣知道表哥神智已乱,富贵梦越做越深,不禁凄然。
段誉见到阿碧的神情,怜惜之念大起,只盼招呼她和慕容复同去大理,妥为安顿,却见她瞧着慕容复的眼色中柔情无限,而慕容复也是一副志得意满之态,心中登时一凛:“各有各的缘法,慕容兄与阿碧如此,我觉得他们可怜,其实他们心中,焉知不是心满意足?我又何必多事?”轻轻拉了拉王语嫣的衣袖,做个手势。
众人都悄悄退了开去。但见慕容复在土坟上南面而坐,口中兀自喃喃不休。
刘亦菲饰王语嫣
佛说人生有八苦,最苦的就是这求不得放不下。游坦之求不得阿紫,阿紫求不得萧峰,萧峰求不得阿朱,阿朱求不得父母段正淳,段正淳求不得儿子段誉,段誉求不得王语嫣,王语嫣求不得慕容复,慕容复求不得复国大业
南慕容北乔峰 看招
虽然电视剧版上,段誉和王语嫣相亲相爱,最后还一起回了大理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过新修版让王语嫣也站到了疯癫的慕容复身边,倒觉得那样也挺合理的。
2008年胡歌版
当晚成吉思汗崩于金帐之中,临死之际,口里喃喃念着:“英雄,英雄……”想是心中一直琢磨着郭靖的那番言语。
郭靖与黄蓉向大汗遗体行过礼后,辞别拖雷,即日南归。两人一路上但见骷髅白骨散处长草之间,不禁感慨不已,心想两人鸳盟虽谐,可称无憾,但世人苦难方深,不知何日方得太平。
正是:
兵火有余烬,贫村才数家。
无人争晓渡,残月下寒沙!
最喜欢朱茵版的黄蓉
如果丘处机没有路过牛家村。此时默默地响起“如果没有如果”。
第一次听说成吉思汗便是在这里,此时还是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重阳,华山论剑早已成景点。
家国大事,儿女情长,跃然纸上,有一处郭靖背黄蓉去段皇爷处求医,沿途将军樵夫唱“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黄蓉低声轻吟 “活, 你背着我; 死, 你背着我”。
赵丽颖饰穆念慈(2014版神雕侠侣)
另一对悲剧情侣线杨康、穆念慈生下了第二部曲的男主角。
找不到电视剧海报
《白马啸西风》| 1961
可是哈卜拉姆再聪明、再有学问,有一件事却是他不能解答的,因为包罗万象的《可兰经》上也没有答案;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
白马带着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网络图
从篇幅上来说,这部中篇承载的故事总会让编剧和导演觉得单薄,所以少有见到电视剧改编。和金庸先生的其他作品相比,故事架构和文笔也是完全不一样,这大概也是唯一的女性作为主角视角。除了圆满,除了欢喜,跃然纸上的更是那一份无法抹平的遗憾:不可得。
我们都曾是李文秀,有爱而不得的人,有求而不得的心。
希望依然单身的你还有勇气坚持“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1998年陈小春版韦小宝
《鹿鼎记》| 1969~1972
韦小宝将母亲拉入房中,问道:“妈,我的老子到底是谁?”
韦春芳瞪眼道:“我怎知道?”韦小宝皱眉道:“你肚子里有我之前,接过什么客人?”韦春芳道:“那时你娘标致得很,每天有好几个客人,我怎记得这许多?”
韦小宝道:“这些客人都是汉人罢?”韦春芳道:“汉人自然有,满洲官儿也有,还有蒙古的武官呢。”
韦小宝道:“外国鬼子没有罢?”韦春芳怒道:“你当你娘是烂婊子吗?连外国鬼子也接?辣块妈妈,罗刹鬼、红毛鬼到丽春院来,老娘用大扫帚拍了出去。”韦小宝这才放心,道:“那很好!”韦春芳抬起了头,回忆往事,道:“那时候有个回子,常来找我,他相貌很俊,我心里常说,我家小宝的鼻子生得好,有点儿像他。”韦小宝道:“汉满蒙回都有,有没有西藏人?”
韦春芳大是得意,道:“怎么没有?那个西藏喇嘛,上床之前一定要念经,一面念经,眼珠子就骨溜溜的瞧着我。你一双眼睛贼忒嘻嘻的,真像那个喇嘛!”
周星驰版韦小宝
鹿鼎记是金庸的封笔之作,看似写了韦小宝这一地痞无赖凭借处世哲学混的如鱼得水,其实写的是收台湾而护国土,平三番而定天下,战沙俄而维主权,减赋税而安民生的康熙皇帝,康熙做了多少大侠想做而做不到的事,偏偏书中还有一位叫陈近南的大侠要反他。鹿鼎记融入了对于历史、民族、侠客、人性的种种思考。
男人的终极梦想
金庸先生说封笔的原因是之前他都是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物,而鹿鼎记之后在写就会出现重复的性格。
1996年吕颂贤版令狐冲
《笑傲江湖》| 1967
盈盈道:“那日我爹爹来到朝阳峰上,这厮便来奉承献媚,说道得了《辟邪剑法》的剑谱,前来献给爹爹。爹爹问他有何用意,他说想当日月教的一名长老。爹爹没空跟他多说,叫人将他看管起来。后来爹爹逝世,大伙儿忙成一团,谁也没去理他,将他带到了黑木岸。过了十几天,我才想起这件事来,叫他来一加盘问,却原来他自练‘辟邪剑法’不得其法,竟自己将一身武功尽数废了。这人是害你六师弟的凶手,而你六师弟生平爱猴,因此我叫人觅了两只大马猴来,跟他锁在一起,放在华山之上。”
说着伸手过去,扣住令狐冲的手腕,叹道:“想不到我任盈盈,竟也终身和一只大马猴锁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说着嫣然一笑,娇柔无限。
最美颁给东方不败
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版曲洋刘正风的合奏沧海一声笑,林青霞版的绝美东方不败。小时候对于“自宫”的辟邪剑谱并不甚了解,还不能理解林平之的遭遇。
后来读书对令狐冲也没什么好感,总觉得他并没有多喜欢任盈盈,可惜了圣姑的一厢情愿。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最可怕的是令狐冲的导师风清扬销声匿迹之后竟然创建了一个叫阿里巴巴的新教,魔性远超日月神教,每年这时候都要成千上万的人剁手。
2002年赵文卓版陈家洛
《书剑恩仇录》 | 1955
陈家洛提笔蘸墨,先写了“香冢”两个大字,略一沉吟,又写了一首铭文:
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
郁郁佳城,中有碧血。
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
是耶非耶?化为蝴蝶。
群雄伫立良久,直至东方大白,才连骑向西而去。
黄磊老婆孙莉饰李沅芷
书剑恩仇录是金庸先生的第一部武侠小说,创造了最具影响力的HIPHOP帮派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是个会武功的花花公子见一个爱一个,结果大业不成美人香消玉殒,结合多部来看福康安可能才是最大赢家。
郑少秋遍布各个剧里的陈家洛
结局香香公主身亡,复国梦破,群雄西去,各怀心事赶场飞狐外传了。
古天乐版神雕侠侣堪称我的金庸启蒙剧
《神雕侠侣》| 1959~1961
郭襄回头过来,见张君宝头上伤口中兀自汨汨流血,于是从怀中取出手帕,替他包扎。张君宝好生感激,欲待出言道谢,却见郭襄眼中泪光莹莹,心下大是奇怪,不知她为甚么伤心,道谢的言辞竟此便说不出口。
却听得杨过朗声说道:“今番良晤,豪兴不浅,他日江湖相逢,再当杯酒言欢。咱们就此别过。”说着袍袖一拂,携着小龙女之手,与神雕并肩下山。
其时明月在天,清风吹叶,树巅乌鸦啊啊而鸣,郭襄再也忍耐不住,泪珠夺眶而出。
正是:
秋风清,
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
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
此时此夜难为情。
李绮红版郭襄
郭襄风陵渡一遇杨过误终身。然后就有了第三部曲的武当派张真人的徒孙勇闯天涯的续集。
也把第一部曲的男女主角郭靖黄蓉写死在襄阳城,而不太关心襄阳子民的杨过小龙女选择了归隐。
小时候一直不明白古天乐怎么变黑的
白皮肤的古天乐就是我小时候金庸小说的启蒙男主角。
1989年梁朝伟版石破天
《侠客行》 | 1965
“只见梅文馨抱着芳姑的身子,走将出来。芳姑左臂上袖子捋得高高地,露出她雪白娇嫩的皮肤,臂上一点猩红,却是处子的守宫砂。梅文馨尖声道:“芳姑守身如玉,至今仍是处子,这狗杂种自然不是她生的。”
众人的眼光一齐都向石破天射去,人人心中充满了疑窦:“梅芳姑是处女之身,自然不会是他母亲。那么他母亲是谁?父亲是谁?梅芳姑为甚么要自认是他母亲?”
石清和闵柔均想:“难道梅芳姑当年将坚儿掳去,并未杀他?后来她送来的那具童尸脸上血肉模糊,虽然穿着坚儿的衣服,其实不是坚儿?这小兄弟如果不是坚儿,她何以叫他狗杂种?何以他和玉儿这般相像?”
石破天自是更加一片迷茫:“我爹爹是谁?我妈妈是谁?我自己又是谁?”
梅芳姑既然自尽,这许许多多疑问,那是谁也无法回答了。
国产版造型很亮眼
金庸作品中唯一一本以舐犊之情为主题的作品,为数不多的夫妻二人举案齐眉、鸾凤和鸣、心有灵犀、彼此互为知己的一对便是石清、闵柔夫妇,说是要惩戒,还是拼了命护着调皮捣蛋的石中玉。
而石破天一直追寻着终极三问之我是谁?
李连杰**版的张无忌比较符合原著
《倚天屠龙记》 | 1961
赵敏嫣然一笑,说道:“我的眉毛太淡,你给我画一画。这可不违反武林侠义之道罢?”张无忌提起笔来,笑道:“从今而后,我天天给你画眉。”
忽听得窗外有人格格轻笑,说道:“无忌哥哥,你可也曾答允了我做一件事啊。”正是周芷若的声音。张无忌凝神写信,竟不知她何时来到窗外。
窗子缓缓推开,周芷若一张俏脸似笑非笑的现在烛光之下。张无忌惊道:“你……你又要叫我作甚么了?”周芷若微笑道:“这时候我还想不到。哪一日你要和赵家妹子拜堂成亲,只怕我便想到了。”
张无忌回头向赵敏瞧了一眼,又回头向周芷若瞧了一眼,霎时之间百感交集,也不知是喜是忧,手一颤,一枝笔掉在桌上。
黎姿版周芷若
其实张无忌打小就聪明,李连杰版的**有点坏坏的,毕竟从小遭遇了童年阴影,苏有朋版本只能算是傻傻的阿牛哥。青春期无忌哥哥在女人堆里乱花丛中迷人眼,刚亲完小昭就给殷离立了一块写了“爱妻殷离“的墓碑,接着与周芷若许下婚约,然而心中仍然思念着赵敏,堪称男人意*的榜样。
贾静雯版赵敏
再看看旧版倚天卷末,一生童子功的张三丰瞧着郭襄的遗书,眼前似乎又看到了那个明慧潇洒的少女,可是,那是一百年前的事了。啧啧
张敏版赵敏一直没有等来**下部
对了,赵敏是我心中金庸小说最爱的女主。
2000年林家栋版袁承志
《碧血剑》 | 1956
袁承志一听之下,神游海外,壮志顿兴,不禁拍案长啸,说道:“咱们就去将红毛海盗驱走,到这海岛上去做化外之民罢。”
当下率领青青、何惕守、哑巴、崔希敏等人,再召集孙仲寿等“山宗”旧人、孟伯飞父子、罗立如、焦宛儿、程青竹、沙天广、胡桂南、铁罗汉等豪杰,得了张朝唐、杨鹏举等人之助,远征异域,终于在海外开辟了一个新天地。
正是:
万里霜烟回绿鬓
十年兵甲误苍生
采花贼的春天
金庸小说里,采花贼是一个出场率很高的职业,《碧血剑》一个故事里就有两个采花贼,还都武功奇高,都用自己一生印证了那句话: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同样是采花贼,玉真子和夏雪宜差距为何那么大?
林家栋还是蛮帅的
以致于武功绝伦的袁承志,竟然让我觉得魅力值不如隐形出场存在两个女人口中的金蛇郎君。
也是没有电视剧的短篇
《鸳鸯刀》 | 1961
众人惊喜交集。袁冠南伸手到卓天雄腰间一摸,抽出一柄短刀来,精光耀眼,污泥不染,自是真正的鸯刀了。
袁夫人将鸳鸯双刀拿在手中,叹道:“满清皇帝听说这双刀之中,有一个能无敌于天下的大秘密,这果然不错,可是他便知道了这秘密,又能依着行么?各位请看!”众人凑近看时,只见鸳刀的刀刃上刻着“仁者”两字,鸯刀上刻着“无敌”两字。
“仁者无敌”!这便是无敌于天下的大秘密。
康桑密达
整个故事轻松热闹,结局皆大欢喜。
小人物的江湖,让人想起来武林外传。
1986年香港电视剧
《越女剑》 | 1970
“她凝视着西施的容光,阿青脸上的杀气渐渐消失,变成了失望和沮丧,再变成了惊奇、羡慕,变成了崇敬,喃喃的说:“天……天下竟有这……这样的美女!范蠡,她……她比你说的还……还要美!”纤腰扭处,一声清啸,已然破窗而出。
清啸迅捷之极的远去,渐远渐轻,余音袅袅,良久不绝。
数十名卫士急步奔到门外。卫士长躬身道:“大夫无恙?”范蠡摆了摆手,众卫士退了下去。范蠡握着西施的手,道:“咱们换上庶民的衣衫,我和你到太湖划船去,再也不回来了。”
西施眼中闪出无比快乐的光芒,忽然之间,微微蹙起了眉头,伸手捧着心口。阿青这一棒虽然没戳中她,但棒端发出的劲气已刺伤了她心口。
两千年来人们都知道,“西子捧心”是人间最美丽的形象。
越女剑超短篇,简直就是范蠡西施传奇佳话的番外篇。
越女阿青受范蠡之邀,向越国剑士授剑,复国。里面的越女剑法乃金庸小说最神秘的功法来,在唐朝重现江湖得到改造,到了南宋,《射雕英雄传》中的韩小莹,成了越女剑的传人。后来,韩小莹把这套剑法传给了郭靖。多年后,《神雕侠侣》的郭靖又把它传给了自己的女儿郭芙,以及徒弟武修文、武敦儒……
来自阿骀微博
你瞧这些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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