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四年(1406),封授乌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监藏(1374~1432)为灌顶国师阐化王。帕木竹巴是西藏封教噶举派中的一支,因创派人为帕木竹巴·多吉杰博(1110~1170)而得名。元时曾获万户府之封授,为十三万户府之一。大司徒普提幢(1302~1364)时已基本上取萨迦派力量而代之。吉刺思巴监藏为大司徒普提幢之侄孙辈。洪武二十一年受封为灌顶国师。永乐元年(1403)遣使进京入贡。四年,封为灌顶国师阐化王,赐印并厚赏。这一举措改变了元朝以宣政院掌治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并专任萨迦一派的做法,开始以王爵封授各教派僧人,因俗而治。
永乐五年,封尚师哈立麻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哈立麻(又作哈尔麻)即噶玛,是噶举派四大支系之一,开派人都松钦巴(1110~1193)曾在类乌齐地方之噶玛建寺,因而得名。其第五世曲贝藏卜应明廷之召,于永乐元年随使入南京,于灵谷寺为明太祖朱元璋夫妇追荐冥福,成祖赐以如来大宝法王名号,遂改名为得银协巴(即如来)。明廷把大宝法王誉封给噶玛派是最为隆重的礼遇,噶玛派亦视这一崇封为最高荣誉。同年,朝廷又下诏封馆觉(今西藏贡觉)灌顶国师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为护教王;封灵藏(今四川邓柯)灌顶国师着思巴儿监藏为赞善王。
永乐十一年,明廷为安抚萨迦派,封尚师昆泽思巴为万行圆融妙法最胜真如慧智弘慈广济护国宣教正觉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刚、普应大光明佛,领天下释教。尚师是藏语对高级僧侣的尊称。昆泽思巴(1349~1425)为元代帝师之后,永乐八年曾应明廷之召入京,成祖优为款待,居三年,乃有大乘法王之封,这是继大宝法王之后的第二位超越地域的教法王爵,位亦尊显。同年,明廷还封萨迦派另一支系的南渴烈思巴为思达藏辅教王。思达藏地处萨迦之南,为萨迦人封邑。南渴烈思巴(1399~1444)属萨迦派的都曲喇让支系,为八思巴第五代侄孙,曾受到拉孜俺卜罗等地方首领之尊崇,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明代中央在同一年中给予萨迦系统两道王爵的封授,从侧面反映出萨迦人在明代的西藏仍是举足轻重的力量。同年,明廷还封领真巴儿吉监藏为必力工瓦阐教王。领真巴儿吉监藏为必力工派大师却吉杰博(1335~1409)之侄。必力工瓦(今读若“止贡巴”)地处拉萨之东,在今墨竹工卡县境,元代即受万户府之封,势力强大。洪武十八年在此设必力公万户府。永乐十一年封其僧为阐教王,赐金印诰敕,意在使之与帕竹、萨迦诸派抗衡。
格鲁派是在藏区新起的宗教、社会力量,其领袖人物宗喀巴声名远扬,早已引起明廷的注意,曾于永乐六年、十二年两次遣使征召,宗喀巴因事未能成行。但于永乐十二年遣其上首弟子释迦也失(1352~1435)为代表晋京。次年,明廷封其为妙觉圆通慈慧普应辅国显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宣德九年(1434)释迦也失再度入朝,宣宗册封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静般若弘照普慧辅国显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觉如来大圆道佛。宣德十年辞归,卒于途。
有 我来说几点啊 是老人家考据的啊
一
明朝的西藏政策中,最突出的一点,乃是通过政治上的“分封”形式来确立明朝与西藏各教派和地方势力之间的政治臣属关系的。这一政策始于明太祖洪武年间。在大明洪武初年,明太祖为安抚应招前来归附朝贡的藏区各僧俗首领,逐授予他们以各种官职和封号。如故元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获得河州卫指挥同知官职;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获得炽盛佛宝国师封号;帕竹第悉章阳沙加获灌顶国师封号;八思巴后裔公哥坚藏卜获圆知妙觉弘教大国师封号;僧人答力麻八刺获灌顶国师封号。同时,明太祖还
先后对前来归附和请官的大批西藏故元官员授予了新的官职,这些官职大抵有:乌思藏或朵甘思都指挥司同知、指挥佥事、宣慰司使、巡检司巡检、招讨司官、万
户、正副十户、百户等等。不过,明洪武年间,明朝对西藏各僧俗首领的赐封显然还带有较大随意性。这着重表现于两点。其一,当时明朝对西藏各僧俗首领的赐
封,有相当数量是应西藏僧俗首领的要求而进行的。如大明洪武六年和洪武七年,明朝前后两次大规模授官职,均是应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的要求和荐举。答力麻
卜刺与公哥坚藏卜的受封,亦是两人主动“请师号”的结果②。其二,从明洪武年间明朝所授官职和封号的名称来看,不仅多而杂,而且较为混乱,其中有不少只是
沿用元朝的封号和官职罢了。这之中因人设官的情况自然也有不少。故《明史·西域传》载:“初,太祖的西番地广,人犷悍,欲分其势而杀其力,使不为边患,故来者辄授官。”
明太祖所以对西藏僧俗首领这样大量授官封号,大致基于两个主要目的:
一是意在安抚。明初,西藏各僧俗势力无疑是将明朝作为元的继承者看待,因此,他们竭力向明朝请官请封,不仅是沿袭元朝以来与中原王朝之间的传统做法,而
且这对他们来说也是在西藏取得稳固与合法地位以及争取自身实力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和政治需要,这正是西藏各僧俗势力在明初频频向明请求封号官职的原因。而
明太祖在这方面大力满足他们的需要,采取“来者辄受官”政策,这在政治上对西藏各僧俗势力乃是极人的安抚。
其二,明朝在政治上同样需要通过对西藏僧俗首领的授官封号以及由此而确立的朝贡关系来体现其对西藏的统治主权。明朝对接受封号与官职的西藏各僧俗首领明确要求他们承担其政治责任,即“为官者,务遵朝廷之法,抚安一方;为僧者,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③
大明洪武年间,明太祖所实行的不断对前来朝贡、归附的西藏僧俗首领授官封号的政策,尽管已经初步具有
“多封众建”的倾向,但必须指出的是,明洪武时期的分封由于其随意性较大,以及对西藏地方政教合一特点尚缺乏深入了解,故其分封政策明显地存在两大弱点。
首先,在明朝对西藏僧俗首领分封的职官和僧号两大系统中,基本上是以职官系统为主而以借号系统为辅。也就是说,明太祖时期,对西藏僧俗首领的分封主要是授
以官职,如明洪武六年和洪武七年,明朝前后两次对西藏授官职即多达百余人,而对西藏僧人首领赐封封号者则极少,整个明期洪武朝,明朝封给西藏僧人首领以封
号者仅有数人,他们是炽盛佛宝国师喃加巴藏卜、灌顶国师章阳沙加,圆知妙觉弘教大国师公哥坚藏卜、灌顶国师答力麻八刺。明太祖对西藏僧俗首领主要授予官职
而不是封给僧人首领以封号的做法,可能包含了削弱其宗教影响并以汉区方式来强调西藏对明朝的政治隶属地位的意图,但这一做法与西藏政教合一以及由教派为主
而形成政治势力的情况显然存在较大距离,不利于明朝对西藏的施政。其次,在明洪武年间,明朝赐封西藏僧人首领的封号等级普遍偏低,最高者仅为“大国师”和
“灌顶国师”,这一方面是因为明太祖取消了元以来的“帝师”封号,另一方面也与其分封着重以授官职为主有关。这种对西藏僧人首领封号等级偏低的状况,同样
不利于明朝对西藏宗教势力的政治凝聚。因此,虽然明太祖的分封政策可能已有“分其势而杀其力”之意图,但这一意图在明朝洪武时期显然并未得到充分的实现。
明朝对西藏的分封政策最终趋于完善和定型是在明成祖永乐年间。经过开国三十多年来与西藏各僧俗势力在政治上的频繁联系和交往,明朝统治者对西藏特殊的政教合一制度和宗教领袖在政治上的举足轻重地位逐渐有了深入、全面的认识,这一背景无疑使继明太祖之后而即位的明成祖对西藏的分封产生了一种更积极、更富针对性的政策构思。在这一新的政策构思基础上,明成祖对洪武朝时期的西藏分封政策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首先,明成祖即位的当年,即派遣宦官侯显前往乌斯藏、迎请自己做皇子时就已闻其名的噶玛噶举派第五世活佛得银协巴。
大明永乐四年,明成祖又遣使带着玉印、诰命,到西藏封帕竹第五任执政者札巴坚赞为准顶国师阐化王,并赐银五百两及锦绮茶叶等。
同年,在向帕竹派出封王使的十天后,明成祖又遣使到灵藏(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邓柯一带、一说在道孚一带)、馆觉(在今西藏昌都地区贡觉县),分别将两地的宗教领袖封为灵藏灌顶国师和馆觉灌顶国师。
大明永乐五年二月,明成祖封应邀来京的哈立麻(噶玛)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得银协巴为“大宝法王”。同年,又加封馆觉灌顶国师为护教王,加封灵藏灌顶国师为赞善王。
大明永乐八年,明廷又派宦官到后藏迎请萨迦派嫡系拉康方丈僧人昆泽思巴。永乐十一年昆泽思巴到京,受到隆重接待,明成祖封其为“大乘法王”、并赐诰印。同年,明成祖又封必力工瓦(止贡)僧人为“必力工瓦阐教工”,封萨迦派都却方丈僧人为“思达藏辅教王”。
此外,在大明永乐六年,明成祖还曾遣使到前藏延请新兴的黄教即格鲁派创始人、德高望重的学者宗喀巴进
京,但宗喀巴婉言辞谢。大明永乐十二年,明廷再次遣使迎请,宗喀巴遂派弟子释迦也失代表他赴京,次年,明成祖封释迦也失为“西天佛子大国师”。从大国师前
所加的名号看,其地位应比一般灌顶国师、大国师要高,但比大宝法王和大乘法王要低。这可能因为他只是宗喀巴弟子的缘故。十九年后,即明宣德九年,释迦也失
再次到京,明宣宗遂册封他为“至善大慈法王”。
由上可见,从大明永乐四年册封帕竹札巴坚赞为“阐化王”开始,到大明永乐十三年封释迦也失为“西天佛子大国师”为止,在短短九年时间里,明成祖即以极高的
效率对西藏各宗教势力和教派领袖进行了大规模的分封,先后分封了两大法王(大慈法王的最后受封虽是在明宣德年问、但其始封却在永乐时期)、五大教王。同
时,在法王、教王之外、明成祖还陆续将一大批西藏僧人封为灌顶大国师、灌顶国师、大国师、国师、禅师等。明朝永乐年间的这种大规模分封行动,在西藏各地掀
起了一般受封热潮。一时间,西藏各地大大小小的僧俗上层纷纷来觐请封或遣使来京,而明成祖几乎来者不拒,辄子封号和官职。从《明实录》的记载看,在大明永
乐年以后,西藏来京者主要是入贡或请袭封之事,新请封号的情况已极少,这说明在大明永乐年间,明朝对藏区各教派和地方势力从上到下各级首领的分封已基本完
成。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明成祖对洪武朝时期的西藏分封政策进行了很大调整。调整的内容大致可归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调整分封重点和对象。即将洪武朝时期以授职官为主的分封改为着重授予教派领袖以封号的分封。也就是说,在分封对象上把西藏宗教教派领袖放在最重要
的位置,从而改变了洪武时期在分封上突出职官系统而忽视僧人作用的弊端。明成祖在分封重点和对象上的这一调整,显然意在利用西藏宗教领袖的影响来巩固和保
持明朝对西藏的主权地位。这一做法与西藏政教合一的特点相吻合。
第二、提高分封规格和等级。针对洪武朝时期对藏族僧人分封规格偏低情况,明成祖大幅度提高了对僧人的
分封规格,在所封僧人名号中,以“法王”为最高等级、“教王”次之,以下依次为“灌顶国师”、“大国师”、“国师”’、“禅师”等等,从而建立起了一套新
的较完善的僧人封号等级制度。值得强调的是,明成祖首次对西藏各教派首领实行的普遍封王做法,不仅是对洪武时期西藏政策的重要变革,而且也重大发展。
这一做法显然有助于加强明朝对西藏各教派势力的政治凝聚。
第三、充分注意了分封的地区性和代表性。明成祖时期受封的三大法王和五大教王,其各自的教派如下:
大宝法王:噶玛派;大乘法王:萨迦派;大慈法王:格鲁派;阐化王:帕竹派;赞善王:灵藏派;护教王:萨迦派;阐教王:止贡派;辅教王:达仓派。
其中,噶玛派、帕竹派和止贡派是噶举派的分派,达仓派、灵藏派是萨迦派的分派。由此可见,在明成祖分
封的三大法王和三大教王中,基本上无一遣漏地囊括了西藏从东部到西部最有实力的几大派系,即后藏的萨迦,前藏的帕竹和止贡、在前藏部分地区和西康大部分地
区拥有相当影响的噶玛噶举;以及在帕竹地方政权扶植下异军突起的格鲁派。
从分封的地区性来看,大宝法王的势力范围在西藏东部的昌都地区,大乘法王在后藏,即最西,大慈法王在
前藏,居二者之中,这样的分封布局,体现了明成祖精湛的政策构思。日本藏学家佐藤长先生在谈到这一点时,曾言到“最早的三大法王其势力范围各自占有东部、
中部和西部西藏。明朝一向熟知在此三大地域中最大宗派为准,其设置了三大法王,于其间的小空间配置了五名教王,当是依据当时西藏的现实、了解了全部情况后
的决策。当我们知道这些教王的封爵几乎都在永乐时代授予时,对于明成祖关于西藏的政策推行得如何妥当,更加感叹不止了。”④永乐时代这种充分依据西藏各教
派实力大小和各地区代表性而进行的分封,使明朝与西藏之间建立起了更广泛的政治领属关系。
明成祖对洪武朝时期西藏分封政策的调整,无疑使这一政策更趋完善和成熟。但是,对明朝统治者来说,分封作为对西藏体现和行使其主权的一项基本政策,仅止
于分封显然是不够的。为了进一步强调分封所包含的政治隶属关系,明朝统治者在分封的同时,又建立了一套与之配套的严格的朝贡制度。朝贡制度主要针对受封者
制定,大体可分为三大类:
1.“例贡”。即各受封首领按照明朝的规定,定期进行的朝贡。例贡的宗旨是让西藏受封的各僧俗首领以
定期向明朝廷进贡“方物”形式来表示其政治上对明朝的隶属关系,这种朝贡实际上成为西藏受封的各实力派首领对明朝中央承担的一项特殊政治义务。例贡通常三
年一次,但在大明永乐和宣德年间,也出现了一年一贡或二年一贡甚至一年两贡的情况。
2.袭职朝贡。明朝规定,除三大法王的名号可由师、徒或转世者继承,不必听候中央诏命外,其余五王和
灌顶国师等,其职号的承袭、替代都必须由承袭者遣使或亲自入朝申请承袭,上缴原颁印信、诰敕,旨准后方颁赐新的印信、诰敕,至此完成袭职手续。重要首领,
特别是诸王的承袭一般均由朝廷遣专使往封。这种袭职朝贡,成为明朝制约和管理西藏各僧俗首领的重要手段。
3.谢恩、贺庆朝贡。当受封者在得到朝廷特殊恩惠(如赏赐隆厚、准予袭职等)之后.也要入朝进贡以示感谢。如弘治八年,大乘法王陆竹坚参巴藏卜,灌顶国师藏卜领占各遣人朝贡,“谢恩袭职”。此外,遇有朝廷庆贺大典,如皇帝万寿圣节、皇太子千秋节等,西藏各受封首领也前往朝贡,表示庆贺。如宣德元年,大乘法王昆泽思巴遣国师班丹扎思巴、净觉慈济大国师班丹扎夫“贡马及方物,贺万寿圣节”。
很明显,明朝对西藏各教派首领的分封并未徒具形式,原因就在于明朝对各受封首领规定的一套严密的例贡
和袭职朝贡制度使其以分封来体现的对西藏的政治隶属关系得到了具体的实现。因此,对明朝统治者来说,作为分封基础的朝贡制度实际上成为明朝维系和加强与西
藏的政治隶属关系的最重要的纽带和途径。
二
问题的关键在于,明朝如何来保证朝贡制度的顺利实施?即明朝以什么措施来确保西藏大大小小的各受封首领能按照规定源源不断地前来朝贡?
我们知道,明朝与西藏的情况和元朝和比有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使明朝在对西藏的施政上至少存在两个不利
因素。首先,明朝统治者与西藏教派势力之间缺乏象元朝那样的紧密宗教联系。虽然在表面上,明朝统治者(尤其以明成祖为代表)同样优待西藏宗教首领,但这并
非象元朝统治者那样是出自宗教上对藏传佛教的崇信和皈依,而更主要是基于一种政策上的考虑。正如佐藤长先生指出的那样:“明成祖完全不认为宗教在个人生活
上有需要,他所以优待哈立麻,决非出于纯粹的宗教信仰,无疑是由一种政策的立场而出发的”⑤。实际上这不仅是明成祖,也可以说是整个明朝统治者对西藏宗教
的基本态度。由于明朝统治者并不真正崇信和皈依藏传佛教,这不但导致他们取消了元朝那种在宫廷中以西藏宗教领袖为帝师的制度,也使他们与西藏教派势力之间
不可能有象元朝那样的特殊宗教联系。从而决定了明朝对西藏的施政已经不可能以其同西藏教派势力的宗教联系为基础。其次,明朝既不象元朝那样是通过对西藏地
方政权的直接扶持和支撑来行使对西藏的统治和管理,同时明朝对西藏权威地位的确立和维系也不是象元朝那样是以强大的军事实力和随时可施加的军事威慑力为后盾。明朝虽然也在西北驻军布防,但主要目的是为对付北方的蒙古并阻隔蒙古与西藏的联系,北方蒙古始终是明朝的最大威胁和主要劲敌,双方之间战争频繁。在这种情况下,明朝要以任何武力方式或强制性手段来作为对西藏施政的基础也已属不可能。所以,明朝唯一的选择是以怀柔和安抚的手段来推行其西藏政策。这一点,在明朝推行朝贡制度方面得到了最充分、最集中的反映。
对于明王朝来说,保证西藏各受封的实力派首领按规定前来朝贡,既是维系分封的重要政治手段,也是实现明朝与西藏政治隶属关系的主要途径和标志。因此,朝贡
制度对于明王朝是至关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明朝全部西藏政策的核心。而明朝在推行朝贡制度方面无疑采取了一种极明智而又实际的作法,这就是对前来朝贡者回
赐大量财物,优予市贡之利,以经济手段来加强对西藏各实力派首领的政治凝聚。
这一作法始于明初,当时,明太祖为了安抚前来归降入贡的西藏各大小僧俗首领,除授其官职外,还给予厚
赏。到明成祖时,由于对西藏采取积极经略态度并大肆分封和优宠西藏宗教首领,对西藏朝贡者的赏赐也日益丰厚。如大明永乐中大宝法王哈立麻入朝,成祖先后赏
赐七次,其中仅金、银两项每次约以百、千两计,此外还有大量金银器皿、丝绸彩缎、钞锭等。明朝的赏赐一般分为正赏和贡品价赏两种。正赏是根据朝贡者身份和
地位高低而给予的赏赐,正赏数额明朝前期无明确规定,大明成化以后,对一般喇嘛僧人进贡者的正赏数额作了如下规定:“喇嘛僧人等从四川起送到京每人彩缎一
表里,纻丝衣一套、俱本色。留边听赏同。其彩缎一表里,折阔生绢四匹,纻丝衣一套,内二件本色、衣一件折生绢三匹。俱赏钞五十锭、折靴袜钞五十锭、食茶六
十斤。从洮河起送来者,到京每人折衣彩缎一表里,后加一表里,纻丝并绫贴里衣二件。留边听赏同。其彩缎一表里折生绢四匹。俱食茶五十斤、靴袜钞五十锭”。
但诸王的正赏远不受此数额限制,尤其是请王亲自入贡者,赏赐往往非常隆厚。贡品价赏则是给贡者所进贡品的酬值,大多根据贡物品质高低、数额大小相应给赐。
如对进贡马匹均一律给价,宣德前所进马匹不论等第高下都同一给价、大明宣德元年始规定:“中马一,给钞二百五十锭,纻丝一匹;下马一,钞二百锭,纻丝一
匹;下下马一,钞八十锭,纻丝一匹;有疾瘦小不堪者,每一马钞六十锭,绢二匹”⑦。明朝赏赐的对象包括遣主、使者和随行人员三部分。使者和随行人员的赏赐
在朝贡时颁给,遣主的赏赐则由使者带回。对于地区较高的遣主,如诸王等,朝廷还往往派专使赍物回赐之。除实物赏赐外,来京使者一般还有赏宴,留边听赏人员
的食宿也由当地官府供给。此外,西藏朝贡使团在内地的往返,均由明朝政府沿途驿传提供食宿,“水路递运船,陆路脚力”,并配有伴送人员为其办理登记,过关
手续等。
一般而言,明朝的回赐往往三倍于贡物之值⑧,如果加上对朝贡使团每位使者和随行人员的层层赏赐以及承
担他们在内地的护送、马匹、车辆、船只和全部食宿等,其实际支付费用要高得多。明朝这种优予贡利的作法,对西藏各大小地方首领显然具有极大吸引力。从大明
永乐年起,西藏僧人即渐渐突破明朝规定的三年一贡的入贡期限、开始频繁入贡。如大明永乐七年,乌思藏必力工瓦国师端竹监藏即两次遣使朝贡,大宝法王从永乐
七年至十年,每年皆遣使入贡。由于所有前往朝贡人员均能得到赏赐,而明朝前期对朝贡人数并无明确限制,故导致了西藏朝贡人数和使团规模的逐年剧增。大明宣
德、正统年间,一般为三、四十人,景泰年间增至二、三百人,到天顺年间则猛增至二、三千人。可以想象,当多达两、三千人的朝贡使团每年浩浩荡荡地穿梭于西
藏与明朝京城之间,其景象是何等壮观。史载“前后终绎不绝,赏赐不赀”。这无疑给明朝带来很大财政负担。所以,从大明成化以后,明朝在与西藏关系上最感棘
手的问题已远不是如何招来西藏朝贡者,相反而是如何限制西藏各首领的朝贡次数和人数。
大明成化六年,明朝作出四项规定。第一,乌恩藏赞善、阐教、阐化、辅教四王皆三年一贡;第二,每王遣使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第三,国师以下不得径自遣人入朝;第四,朝贡时各王须将僧人姓名及所贡方物各具印信番文,以凭验入,以杜混冒。⑨
上述限制措施显然并未完全得到执行。为此在大明隆庆六年明朝不得不再次作出如下限制性规定:第一,将国师、禅师、都指挥使等的袭职朝贡一律并入年例贡
内,袭职后不许再差人谢恩进贡。第二,规定未及三年不许来贡,“不愿者不强”,凡贡不如期及年例外多贡者,参作下次例贡之数。第三,鉴于使团规模日渐扩大
的局面,不得不在限制赴京人数基础上相对放宽诸王贡使数额,规定阐教、阐化、辅教三王,大乘大宝二王“俱三年一贡,每贡各一千人,内五百人全赏,在京题
给,五百人减赏,本省给与。于全赏内起送八人赴京,余留边听赏。护教王三年一贡,每贡七百七十五人,内三百八十七人全赏,三百八十八人减赏,全赏内起送六
人赴京,余留边听赏”⑩。
不过,除了在大明万历以后明朝对西藏朝贡次数和人数的限制真正有所成效外,在从永乐朝到隆庆朝的长达一百五十余年中,西藏各首领的朝贡无论在次数和人数上都保持了相当的规模。
大明成化八年,礼部奏当年岷、兆等卫奏送各族番人共四千二百余人,除给马值不计外,凡赏彩缎八千五百四十二表里,生绢八千五百二十匹,钞二十九万八千三百锭。这里还主要是从西北来的藏族,并不完全是乌思藏的朝贡者。
大明成化二十一年,阐化工遣使四百六十二人入朝。同年,大宝法王、牛耳寨(阐化王下属官)派来谢恩、请求袭替或新招抚的头人使人共一千四百七十人。
大明弘治十二年,乌思藏及长沙西宣慰使司各遣人来贡,贡使达二千八百余人。
大明正德五年,大乘法王遣使达八百人。
大明嘉靖四年,乌思藏、长河西、长宁安抚司贡使过额者达九百四十三人。
大明嘉靖十二年,乌恩藏及朵甘贡使达千余人。
大明嘉靖十五年,辅教、阐教王和大乘法王及长河西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各进贡,贡使竟多达四千一百七十余人。
指云寺
在碧波荡漾,水鸟飞鸣的拉市海西,青山起伏,绿林滴翠的秣度山中,巍然矗立着一座飞檐翘角、异彩纷呈、宝顶闪烁、风铃响脆的寺宇和建筑群落,那便是丽江古刹名胜指云寺,藏语称吉东烽卓林,意为绝对真知完备的喇嘛寺。
由于这座寺庙不在常规的旅游线路上,去过丽江的人很少去参观指云寺。指云寺位于丽江县城西18公里,该寺三面青山绿林环绕, 寺前湖光山色,农舍田畴,错落有致,景致极佳。曾经被冠为丽江五大喇嘛寺之一的指云寺就位于风景如画的山水之间。
滇西北地区有悠久的佛教历史, 藏传佛教各教派传入云南地区的时期有先有后,最早传入云南地区的教派是噶举派和宁玛派。噶举派约于11世纪末分别从西藏和康区两路传入云南德钦、中甸、维西、丽江、宁蒗永宁等藏族、纳西族(摩梭人)和普米族地区。噶举派经元、明两代在云南藏区得到广泛传播和充分发展。至清朝统治迪庆地区后,黄教受到蒙人支持,强迫噶举派改宗黄教,从此噶举派在迪庆藏族地区日趋衰落,但在纳西族木氏土司直接统治的地区,噶举派却有所发展。地方志记载有噶举派大宝法王、二宝法王,在清初因斗争失败而逃难至丽江的史实。
噶举派又称白教,是藏传佛教各教派中支派最繁多的一个教派。云南噶举派多数是属于塔布噶举系统中的噶玛巴派,主要分布在丽江、维西、贡山纳西族地区及德钦、中甸部分藏族地区;主要寺院是丽江的福国寺、指云寺、文峰寺、普济寺、玉峰寺,这五大寺是原西康德格县的八蚌寺,即噶玛巴派母寺的分寺。白教的噶玛噶举派有三大禅林,称为上有楚普寺(拉萨境内),中有德格八邦寺(四川甘孜),下有丽江文峰寺静坐堂;三大禅林的住持又称为上有楚普寺的噶玛巴大宝法王,中有德格八邦寺的大司徒四宝法王,下有指云寺东宝法王。不言而喻,便知道指云寺在藏传佛教中的地位。
丽江一带流传着该寺创建者立相喇嘛和寺名由来的传说:立相本姓和,为丽江束河中海普济村人,少时曾以编竹织席为生。他常到玉龙山砍竹子。一天,他出门去砍竹,走到半路上,想起忘带了砍刀,急转回家。只见妻子正与人私通。一气之下,跑到福国寺剃度为僧,法名立相。立相出家后,始终没有回心转意,苦读经典,番经三藏,无不精通。一年,西藏大宝法王来到丽江,召见所有僧侣,考核众僧修习的密宗佛法,因立相修炼的功夫十分深厚,加之待人诚恳,办事勤快,大宝法王就带其进藏深造佛学。数年后,立相学成,返回丽江,立志献身弘扬佛法。传说住锡福国寺的四宝法王(司徒活佛),到鸡足山朝拜,路经拉市,指着海西秣度山上飘逸的彩云,对跟随的福国寺立相喇嘛说:"那里是摩迦陀祖(莲花生)修法的落水洞,留有祖师的足印,彩云为佛光祥瑞之兆,云下之地可建寺。”立相法师立即决定在此地建寺。他四处募集筹款,在一位信佛的剑川藏客和丽江知府元展的鼎力帮助下开始建寺。指云寺终于在雍正五年(1727年)建成,并请福国寺的具足(纳西族)大喇嘛为指云寺的住持。经大宝法王认定后,具足成为十四世东宝活佛,丽维十三大寺总管。指云寺就这样迎来许多高僧和四面八方的各族信教徒。
二百多年之后,指云寺在清代咸、同年间“乱世十八年”的民族战火中,化为乌有。光绪五年(1879年)在寺僧们的奔走呼号下,指云寺又重新巍立在拉市海边。经过几代喇嘛的辛劳,指云寺僧房多达二十四院,喇嘛一百多人,解放前夕还有五十九人。高底错落的寺庙僧房建筑群,宛如一座山城,座落在青山绿树之中,碧海银波之滨,成为丽江五大寺中僧房最多的一个寺。可惜历经战乱,屡建屡焚,现仅存1个主院和5个僧房小院。
进入指云寺为一段土路,左边有一小土丘,远见丘顶有一单檐斗拱四方亭。绕过小丘,可见一块很大的平地,左边可见寺庙山门,该寺门为典型的汉地佛教寺院的样式,山门为三开八字大门。雕凤的山门斗拱,繁密华丽,五彩缤纷,是清代丽江高超的工艺。
据传原大门座西朝北,门口有两棵柏树,现还存一棵。重修后的大寺,气势非凡,大门及大殿座西朝东,大门上方悬挂绿底直匾,上书“指云寺”三个金字,端庄有力,是清雍正元年丽江改土归流后的第一任学官--雪山书院山长,云南石屏人,进士万咸燕所书。寺内还有一块横匾是征西将军段承献带来云南都督唐继尧赠给指云寺住持,丽维十三大寺总管十五世东宝活佛(1860-1925)的,上书“热忱爱国”隶书四字。活佛精通藏汉文,为明代丽江土司木氏后裔,清代土通判正宗继承人,俗称“木大喇嘛”,是位有改革创新精神的社会活动家。他曾随军到西藏平叛,立了奇功而授与此匾和五等文虎章一枚。
进入山门,便是大院。大院为四合式庭院,四周由门楼、过厅、厢房、大殿围合,内部庭院深广,环境幽静古朴,广植古树名木。在国家颁布的云南古树名木中,仅指云寺就有5株:有从西域引植,冠高19米,胸径124米,树龄达260年的岩桑、有苍古银杏、有槐、胭脂梅,以及已有200年历史的云南樱花。庭院内还有数颗百年以上的松树。在古树之间有十几大盆花木,其中映山红最多,花色有红、黄、白等。每盆花木造型各异,弯曲虬枝,美不胜收,也称得上盆景花木中的佳品。据说这些花木是十五世东巴活佛精心培植、细心呵护而成的。
庭院中,透过古树名卉,扑入眼帘的是雄伟壮观的大殿,为该寺的主殿即佛殿,佛殿建在高28米的台基上。大殿为三重檐楼阁,寺顶覆瓦, 四脊尖顶,纯金镀的宝顶闪射金光,一二层为重檐歇山顶,三层共有十二个檐角,每角都挂有风铃,风吹铃响,脆悦人耳。佛殿高达13米多,殿门面阔七间,长1285米。底层为法堂,上两曾为藏经楼。六根高12米的通天京柱高耸其间,东南西北十二角雕龙画凤飞檐欲博九天。左右两侧檐柱粗重踏实,并作双柱础处理,即在覆盆式柱础上置木雕莲花柱础,以便于更换糟朽檐柱,可谓独具匠心。明显不同于藏区碉房式建筑,体现出汉、藏、白、纳西建筑艺术交融的特色。佛殿内外雕梁刻柱皆精雕细镂、绘画斗彩出自名手画师,。前檐天花板作弧形卷棚装饰,十分华丽。门窗雕刻精美,技法娴熟,三层透漏,在丽江古建筑中堪称一绝。整个大殿巍峨富丽、气势非凡。大殿二层檐下悬挂“指云法雨”四个斗大的白底黑字的题匾,,该字是清末七十岁的丽江知府李盛卿所写,笔力遒健,颇有大家之风。
走进佛殿,中央塑有释迦牟尼佛像,两旁塑有多尊佛像,左边有个十五世东宝活佛的灵塔。四周墙壁绘有密宗常见护法和神像。宏阔的大殿,可容纳百多个喇嘛做法事,几百名喇嘛念经,且建筑特殊,是丽维十三大寺中柱子最多,面积最大的一个。1998年12月底 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五批46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指云寺的佛殿被列入“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类的重点保护单位。
寺院中央,置有一个五彩石大香炉,炉上的砂眼,都用黄金镶上,经专门烧香的人经常擦拭,亮亮的发光,也可算是少见的珍品。
大殿东北角有个“当搓”,即“唱聚”喇嘛住的院落。
院内客厅楼上塑有一尊开山祖立相的泥塑像,每月有寺僧烧香。
院里还有马房、大厨房和从山上用木槽引水而来的大水塘,每逢打瓦各罗(农历十二月),三美玖日多(农历七月)等,念经大活动时就在“当搓”用餐。
大殿西南是三坊一照壁的护法堂,堂里塑有护法神,有很多唐卡画。有位德高望重的喇嘛,长年在那里念护法经,还有两位助手喇嘛。大殿下面的西南角是活佛的静室,静室大门贴着一副藏文对联,南面三间与大寺二大门相连,西面一间为十五、十六世东宝活佛的寝室,室内置一张木板床,还有一个高底两层木柜,上层放有部分法器和十五世活佛的一枚小铜印、一个乾隆年间制的印油盒、一枚五等文虎章、一双前世活佛用过的象牙筷,一个玉石鼻烟壶等,极为珍贵地放在一个皮包里,还用块红呢裹在外面。木柜上放着一顶两层镏金帽子,帽上有黑色的线条花纹,用黄绸布包着。据说此帽是大宝法王认定具足为十四世东宝活佛时赠送的。大柜下层放着用于法事穿戴的衣物,其中一件丝织**单层黄褂,是十五世活佛,在甘孜德格八邦寺代理四宝法王时,穿后带回丽江保存起来,是十六世东宝活佛又带回八邦寺。
中堂为会客室,供有一尊汉白玉释迦牟尼像,楼上供有很多佛像。
西面是三间平房。一间作为大门,一间作为东宝活佛的学经室,
指云寺二门楼上珍藏着很多法事工具,其中有跳神(八蹉)用具,如牛羊等面具和法衣,最为珍贵的是藏传佛教的唐卡和佛像画,这些唐卡画和马肖仙的佛像画,是十五世东宝活佛在八邦寺代理四宝法王后,回丽江时,由八邦寺作为礼物赠给他的。马肖仙是明末时木氏土司从浙江宁波请来的画家,大宝法王来丽时,看到他作的丽江壁画,非常赏识,便把他带到西藏,后去印度。晚年,马肖仙回到丽江去世,葬于白沙。
离开寺庙向右,在寺后南侧坡上可见半山上有一座四角攒顶的方亭。亭内有一个近年发现一堵奇石,从不同角度看,该石分别呈现男女生殖器形,据考证属极其神秘的人类早期生殖图腾遗迹。石上水缝剖面还有梵文、藏文,经丽江喇嘛辨识,内容可读的有开光经中的吉祥咒、观音大悲咒、金刚亥母咒等。整块石头有数条上下贯穿似的人工痕迹的拼接缝。据说当初村民为烧石灰用铁具沿缝撬开一角,露出缝内经文。这些经文的发现给它披上了一层十分神秘的色彩。这块大石在当地称作“阴阳石”。据说,旧时当地婚后无子女者必到此石旁焚香脆拜以求子嗣,凡到指云寺敬香拜佛的民众也必先到石旁拜祭。
近年来据考证研究指云寺这块“阴阳石”是块伏藏石,它是滇西北地区首次发现之佛教胜迹,当地人把这块石头当作神石,在石上建了亭子回廊, 并立碑纪之,供人参观膜拜。伏藏是指本教和藏传佛教徒在他们信仰的宗教受到劫难时藏匿起来,日后重新挖掘出来的经典,分为书藏、圣物藏和识藏。书藏即指经书,圣物藏指法器、高僧大德的遗物等。以前的很多高僧比如著名的莲华生大师等,他们就以神变把很多佛教经籍密藏于虚空、大海或者巨石山岩之中,然后托付于某某护法神严加保护,并且授记将来的几百年几千年以后会有某某高僧大德来开取此伏藏,并吩咐护法神到那时就应该将此伏藏品如理如实地交付于授记中的那位高僧大德。最为神奇的就是识藏。识藏是指埋藏在人们意识深处的伏藏,据说当某种经典或咒文在遇到灾难无法流传下去时,就由神灵授藏在某人的意识深处,以免失传。当有了再传条件时,在某种神秘的启示下,被授藏经文的人(有些是不识字的农牧民)就能将其诵出或记录成文。这一现象就是伏藏之谜。伏藏石的出现又给指云寺增加了更为神秘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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