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部位长痘说明
下面几个关于各部位长痘的原因:
额头---压力大,发际不洁,末梢神经过敏,肺虚火上升,生理障碍;
双眉间---胸闷,心律不整,心悸(勿激烈运动,避免烟酒);
眉头---肝功能不好,作息时间正常(不可熬夜,避免烟酒);
鼻头---雄性激素分泌过盛,消化系统异常(少吃冰冷食物);
鼻周边---胃肠障碍,便秘,肝火上升,与卵巢或生殖系统有关(注意身体保养);
左边脸颊---肝功能不畅,有热毒(注意作息时间,保持心情愉快);
左边颧骨---口干容易疲劳,解毒功能不好(主肝与胆);
右边脸颊---肺功能失常,避免芒果,海鲜等易过敏食物(注意保养呼吸道);
右边颧骨---感冒,手脚冰冷,过敏体质,容易便秘(主肺与大肠);
唇周边---便秘导致体内毒素累积,生理不顺,卵巢机能障碍(多吃高纤维的蔬菜水果,调整饮食习惯);
下唇---身体虚寒,生殖系统异常(应少碰冷饮或寒性食物);
下巴---内分泌失调,肠胃欠佳(多吃些清淡食物,补充维生素B2、B6);
太阳穴---饮食过于油腻,胆固醇过高,造成胆囊阻塞;
满脸化脓性暗疮---肠胃炎,细菌感染,体质温热;
月经期---内分泌异常,黄体素分泌过多,影响皮脂分泌;
背部与其他部位---背部长痘主要是因为肺热或清洁不到位,毛孔堵塞形成油脂粒(上火或细菌感染时就容易形成痘
可以带的。
飞机禁带物品有哪些 飞机禁带物品清单如下:
一、关于禁止随身携带及禁止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qiang 支、军 用或警 用 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爆 炸物品,如弹 药、烟火制品、爆 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管 制刀 具;
易 燃、易 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腐蚀性物品,如盐 酸、硫 酸、硝 酸、有液蓄电池等;
毒害品,如氰 化物、剧 毒农药等;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二、关于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以下物品,但可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
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
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
以及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
超出可以随身携带的种类或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
三、关于液态物品携带的有关规定
(一)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需办理交运。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所购物品应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旅客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
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乘坐国内航班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物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关于打火机、火柴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班机(含国际/地区航班、国内航班),也不可以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
五、旅客携带锂离子电池乘机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T1020-2009)和《旅客和机组关于携带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范》(MH/T1030-2010)等相关法规文件,旅客携带锂离子电池乘坐民用航空器请注意如下事项:
1、携带的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允许超过160Wh,超过160Wh的应通过危险货物手续进行运输。
2、内含锂离子电池的设备(如手提电脑、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等),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可放置在托运行李及随身行李中携带。
(2)应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措施。
(3)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4)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随设备锂离子电池,应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
3、备用锂离子电池,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只可放置在随身行李中携带。
(2)应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可将备用电池放置于原厂零售包装中或对电极进行绝缘处理——例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将电池单独装在在塑料带或保护袋中
(3)单个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4)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备用锂离子电池,但不能超过2块。
附: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判断方法
方法一:直接读取法
大部分锂离子电池铭牌中直接注明了额定能量(单位Wh,读作瓦时),见上图红色标注部分。
方法二:换算法
部分锂离子电池铭牌中未直接注明额定能量,需要用进行换算。换算公式为:额定能量(Wh) = 电池容量(Ah) × 放电电压(V)
以上图为例,电池容量为1050mAh,相当于105Ah;放电电压为37V;额定能量为:105Ah × 37V = 3885Wh ≈ 39Wh 。
六、关于酒精饮料携带标准的提示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9284号文件及《旅客和机组携带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范(MH/T 1030-2010)》的要求,关于酒精饮料携带标准规范如下:
旅客不应随身携带酒精饮料乘机,但可将酒精饮料作为托运行李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局的有关规定。
酒精饮料作为托运行李交运时,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的,不受限制;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24%-70%(含70%)之间的,每人交运净数量不超过5升;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不应作为行李交运。
特此提示。
液态物品是指什么物品?
液态物品指的是液体、凝胶及喷雾类(气溶胶)类物品,主要包括:
常见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等;
带有酱汁的食物或酱汁,例如水果罐头等;
常用化妆品,例如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其他类似化妆品;
喷雾及压缩容器内充物,例如剃须泡沫、香体喷雾、摩丝等;
膏状物品,例如牙膏、洁面乳等;
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例如隐形眼镜药水、营养口服液等。
乘坐国内航班携带液态物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只可以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洗发液、沐浴液除外),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在您准备出行时请注意确认以下事项:
携带的化妆品是否是在乘机旅行的过程中要用到的,如不是,请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每种化妆品的容器容积是否小于100毫升(ml)。如不是,请更换成小于100毫升的容器,或将其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化妆品是否因将赠送他人而不希望包装被破坏。因为随身携带的化妆品需要接受开瓶检查,因而如果您不希望包装被破坏,请将其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请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如果您有婴儿随行,请在购票时向您的航空公司申请,航空公司将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您自行准备的液态乳制品将不被允许随身携带,您可以将其放入托运行李托运,或在接受安全检查前自行处理。
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可以携带必需的液态物品,如液态药品、液态无糖食物等,但其数量应以乘机旅行过程中的用量为限,并出示医院或医生的证明。
如您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中国国内航班,且携有在境外购买的免税液态物品,请您将液态物品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如盛装液态物品的封口塑料袋破损或您无法出示购物凭证,您将不被允许随身携带相应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除非您所携带的液态物品的容器容积、种类等满足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要求。
除上述问题以外,如您仍有不能确定的液态物品,请将液态物品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携带液态物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需办理交运。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在您准备出行时请注意确认以下事项:
携带的液态物品是否是在乘机旅行的过程中要用到的,如不是,建议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
您所携带的液态物品中是否有酒类物品。如果有,请将酒类物品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容器容积是否小于100毫升(ml)。如不是,请更换成小于100毫升(ml)的容器,或将其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 (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在您准备出行时请注意确认以下事项:
可重新封口的塑料袋的建议规格为20厘米(cm)×20厘米(cm)。
每名旅客仅能携带一个上述塑料袋,如您有超过一个塑料袋用于盛装液态物品,请将超出部分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液态物品应能宽松的放入塑料袋内,一般情况下,容积为1升(L)的塑料袋可以盛放5个容积为100毫升(ml)的容器。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请您在接受安全检查时将塑料袋从手提行李中取出,并交予安检人员检查。
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所购物品应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旅客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如果您购买了液态免税物品,请注意以下事项:
请不要自行拆开盛放免税液态物品的密封塑料袋,否则在境外转机、过站时将可能会被拒绝携带。
请妥善保管您的购物凭证,否则在境外转机、过站时将可能会被拒绝携带。
请您在购买免税液态物品时,主动向售货人员告知自己的经停地、目的地,并向其了解经停地、目的地所在国或地区关于携带液态物品乘机的有关规定。
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乘机旅行途中的用量)。
除上述问题以外,如您仍有不能确定的液态物品,请将液态物品放入托运行李中托运。
如何携带装有锂电池的电子设备?
锂电池如果运输不当,可能会引起航空运输事故。为了保证你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请您在携带锂电池用电设备和锂电池时遵守相关规定,并注意以下事项;
请将用电设备(如数码相机、摄像机、对讲机、电动剃须刀等)放在手提行李中,不要放在托运行李中。
请将电池装在用电设备上,并做好防护,以避免用电设备在携带途中意外启动。
如您携带备用电池,请将单个备用电池做好防短路保护,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或将每一块电池单独装在塑料袋或保护袋中。
在国内的航班上,目前我国民航局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而最大不超过160Wh可以经过航天公司的批准之后携带,换算之后大致充电宝容量在27000mAh以下都是可以携带的。以下是详细介绍:
1、关于在飞机上携带充电宝,民航局发布了一个《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其中对于充电宝的容量有以下的规定:
2、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3、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4、Wh与我们一般充电宝产品上的mAh的换算为,100wh充电宝容量为27000mAh,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是能够带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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