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作剧之吻小说

恶作剧之吻小说,第1张

综韩剧如此女配

男主:《韩版恶作剧之吻》男主白胜祖

女主:《魔女幼熙》女配南胜美

白胜祖自认,自己这辈子就栽在这个小妮子手里了。

柳浚河表示,自己未来老婆竟然一直把他当学长,这样感觉太糟糕了!

南胜基觉得,自己老婆聪明又能干,还给他生了俩儿子,真是圆满了啊!

姜新禹垂眼,如果uhey肯原谅他的话,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的。

黄泰京暴躁,那个小女人怎么就那么坏!揣着明白装糊涂!

jeremy卖萌,你说我可不可爱啊?可爱的话亲一个好不好呀?

韩泰锡跪求,求求你回头看我一眼吧!老婆我错了!老婆你别不要我啊!

徐正雨得意,我老婆是模特我老婆最靓!

卞学道眯眼,我家小女人又娇又俏,真想放口袋里不让别的男人看啊!

看了那么多韩剧,有些女主,实在是爱不起来。

年纪大了,越来越觉得,有的女配,是用来爱的。

其他副cp可选:

尹芯爱(蓝配),柳熙珍(金三顺女配),尹赫拉(恶作剧女配),uhey(美男女配),申幼美(蓝配),韩熙珠(我为你着迷女配),柳承美(灿烂的遗产女配)卡崔娜(天国的嫁衣女配台剧);

韩泰锡(蓝色男配),柳浚河(魔女幼熙男配),黄泰京(美男男主),姜新宇(美男男配),jeremy(美男男配),强尼主厨(魔女幼熙男配),徐正雨(我的女孩男配),卞学道(豪杰春香男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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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如诗

娇艳的蔷薇,瑰丽的嫁衣,这是一场温暖的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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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门下永远有这样一共叫凯恩的小姑娘,她读着最美的情诗,摘下最新鲜的花朵,编织一场温暖的恋梦。

套装中的花门为可移动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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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你不是别人》赏析

你不是别人

你怯懦地祈助的

别人的著作救不了你

你不是别人,此刻你正身处

自己的脚步编织起的迷宫的中心之地

耶  稣 或者苏 格拉底

所经历的磨难救不了你

就连日暮时分在花园里圆寂的

佛法无边的悉  达多也于你无益

你手写的文字,口出的言辞

都像尘埃一般一文不值

命运之神没有怜悯之心

上  帝的长夜没有尽期

你的肉体只是时光,不停流逝的时光

你不过是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通常我们只会说“我是我”,“我是独一无二的”,来强调自我的特别。再厉害些,还会说“上  帝造我那只模子,被他打碎了,在我出生之日”。易卜生的娜拉很有个性,说“我是我的”。这话好像鲁迅笔下的子君也喊过一次。

还能怎么说?庄子算厉害的,他让惠子跟自己对话,用以说明白每一个人或者每种事物之间因为各自的独特而无法真正互相体验。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还能怎么说?把一个意思用不同的说法使劲说,如果不是出于阐释的目的,如果不是为了让听话读书的那个面前的笨伯更畅晓地明白,那肯定就是为了有趣,就是为了换花样儿说着玩。或者说,这样子寻求语言可能性的人,就是诗人。诗人是语言艺术家。语言艺术追求语言表达的创造性,因此,心里边有个意思,木头人懒得说,女人家找人倒闲话,饶舌者絮絮叨叨,情急者结结巴巴,散文家直通通原汤原水,小说家想着找个故事拐着弯子表达。诗人呢?诗人会换着花样儿说。诗人会想:还能怎样说才更有效果?还能有不一样的说法吗?还可以变个语言魔术吗……

干脆点儿,还是引用俄罗斯人什克洛夫斯基的说法吧:把语言陌生化。

陌生化,意思是让你熟知的说法变得像没见过一样。你说“高  举  旗 帜”,他偏说“把一块  染过  血  迹的布 块儿绑在塑料树枝上招摇”。你说“把你能的”,赵  本 山来了个“嘚  瑟”,风靡了一个半中  国,要是撞上个真正的诗人,他会怎么说?“你比赵  本  山上了春晚还自信”?“看你就像蚂蚁终于捡到了一块比自己大一倍的馍馍渣儿”?“那双不知道自己三年后套上镣铐的手,骄傲地接过了那一沓儿他擅自追加的  工程  款”?或者简洁些——日能什么?用民间粗话入诗,来个薛蟠风。总归强似王熙凤女士的乔张做致吧?

诗歌里边本来有好多例子。咱们简单点儿。本来可以说“孤舟蓑笠翁,独钓江雪中”。可是,这对语不精绝不罢休的柳宗元先生,还是乏味了许多。他要钓的,岂止是大雪天里结了冰的江面上一条冻僵的鱼?他要钓出一种孤绝的姿态给你看。他要用这个姿态钓出世界上没有的东西——高洁。他要钓你们都不要的东西。他要钓你们根本钓不到的东西。于是,寒江雪,成了他“独钓”的宾语。是的,我们知道他坐在江边大雪中垂钓,那时节千山不见鸟飞,山路通通断绝。他肯定在钓鱼。他是纯粹的钓者。但,他用这样的动宾组合,让所有的读者瞠目结舌,不禁多想了一阵子——他在钓鱼吗?

现在回到博尔赫斯。他想启迪你,告诉你一件要紧的事——你是不同于别人的。这话谁不知道?刚出生,爸妈就给你取好一个不同于众的名字了。才幼儿园,你就抓住一个大苹果对别的同学挑战性地说“这是我的”了。十二岁你就精通那些家族里边争夺遗产的**小说了——我的就是我的,岂容他人拿走?你自我意识强得很呢。你看巴尔扎克的那个葛朗台老头,这方面更厉害,还剩最后一口气的八十岁病弱衰翁,还想把来给他做弥撒的牧师的镀金十字架儿攫取到自己掌心里。可是他捏得住那离他很近的好东西么?他知道三秒钟后他要撒手的,不仅是葛朗台庄园的几百万巨资,还有他的女儿,还有他女儿所有的快乐么?他不知道。因为巴尔扎克让这老家伙撂下了一句话才撒手:到那边来给我交账!听了这样的话,欧也妮当然明白父亲大人有多么强烈的自我意识——我的永远是我的。

可是,我的永远是我的,这是一种自我意识吗?这是博尔赫斯要告诉我们的那个意思——你不是别人,你只是你自己?你是独一无二的?

博尔赫斯的策略,是选用一些独特的事物来告诉我们“我只是我”。头两句,他就没想写钱财,而是写了“著作”。他的劝告对象是读书人呢。读书人当然有些见识,不会像王熙凤那样以为铁槛寺里弄个权,就一切归自己了。也不会像葛朗台,以为天  国就是个账房。可是读书人会相信“三不朽”,比如“太上立言”。一辈子读书的人呢,总有些清高气质,多半以为自己读了不朽经典,就获得了神奇的力量。岳不群迷恋《葵花宝典》,江    青  女士举着个 红 宝  书就认为自己战无不胜。人类惯会自欺。说好听是信仰,说难听是文化符号崇拜狂。因此胡塞尔才要“回到事实本身”,老子才要说气话“道可道,非常道”。博尔赫斯直接拿我们的根本迷惘开刀——“你怯懦地祈助的/别人的著作救不了你”。他破釜沉舟。他置我们于死地开导吟诵。不说百万黄金救不了你,也不说美  国外科医生的神奇手术刀救不了你,更不说爱情、权力、名望是虚幻的,都是一时的,都不是最后的稻草。他一把揪住了我们的命根子——文化:“别人的著作救不了你”。那是别人的,不是你的。那是托尔斯泰的,柏拉图的,庄子的,曹雪芹和李白的,雨果和莎士比亚的,写得再伟大也不属于你。而且,写了再深刻的哲理也解不开一个结——在你的末日你看不到这些书籍。还有大的——我们的所有文化成果典籍,释迦牟尼的《金刚经》,犹  太人的《圣    ,经》,印度《奥义书》,伊斯兰《古兰经》,还有《物种起源》,《进化论》,《哈姆雷特》,《离骚》或者《伊利亚特》,《百年孤独》加上《檀香刑》,波音飞机,手机,登火星的火箭,纳米技术,更深的蓝计算机,分子生物学,都不能顶替博学的你,也不能替换目不识丁的你,也不会真正救赎马  云或者打工仔。不管你夜读金庸武侠多么痴迷,你在书斋里迷恋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多么狂热,你是不是像文  怀 沙一样是个  国  学大师,你能否写三体小说,你是否像陈景润一样用八麻袋草稿纸演算壹加壹的原理,你还只是你自己,你不是那些伟大的人或者灵魂,你不是另一个爱因斯坦,你不是阿 波罗神或者玉皇大帝。你只是你。或者说,所有的文化的逻辑力量和理性力量,也不可改变你仅仅是你自己这个事实……

越说越糊涂了,对吧?其实我们读这两句诗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博尔赫斯跟爱求甚解的我们一样,根本找不见答案。但是,他也不一定是诗才高得离谱,才故意选用了“著作”这个意象。他只是想把话说得更清楚些。他只是不甘心写“我只是我”这种白水文章。他正好是个图书管理员。他正好自认为“天堂的模样就是一座图书馆”。他选用这个意象既特别又自然。关键是,恐怕世上再也没有人能够比真正的读书人更善于追求人生的意义了,没有人比博尔赫斯这样的书斋居民更能够一下子扣住人生最根本的“自欺”心理了——人类因为文化而不朽。不,博尔赫斯告诉我们,不是这样就可以糊弄自己的——任何人的伟大著作都不能代替那个独一无二的你。必须从你手里捏着的那一卷经典开始开导你:别认为我们博览群书,博学通识,我们就可以回避真正的自我。自我不可躲避。读书不可代替自我。当你“怯懦”地捧卷祈祷经典的救助而不是与它对话时,你已经沉沦陷落。

明白了头两句,你该明白博尔赫斯的诗歌兵法了吧?陌生化选用意象?对。换一个最新颖的说法让我们读出别样感受?对。选用自己最熟知的透彻了解的意象来抒情?对。选用意象如同置之死地而后生——中国古诗人的说法:语不惊人死不休?对——意象,必须具有最后底线的意味。比如本诗的“著作”。拯救本来是最后一条船、最后的治疗方法、最后的一口水、最后一线希望、最后一笔钱、最后一个证据……,这些东西的使命,但是,博尔赫斯看不上它们。他坐在让自己最后啥也看不见的图书馆里,顺手举起一本书,厚厚的著作,找见了自己的意象。你这时也许会立刻条件反射,说:创作源于生活。也对。我要皱眉头,但也不会反驳你——这句陈词滥调这时候用,恰好。不过我希望你找个自己的说法,更有评论诗歌的味道。因为这时候我也想起来一个现成说法:“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

下面的诗句其实就是根据这个原则来选用表达方式的。

你不是别人,此刻你正身处

自己的脚步编织起的迷宫的中心之地

你只是你,原因在你走过的路。你的脚迹无人可以复制。你长这么大,谁能重走你走过的道路呢?一个人也不可能有。最核心的是,“此刻”。在同一时刻每一个人只站在属于自己的一双脚之上。所有的脚步并没有让我们走得更远,而是让我们织成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罗网。我们的历史由我们的脚印构成。我的脚印踩成了以我为中心的网。我是我,正是因为我走过的那些路。我就是我做过的事情。而且,这些事情没有意义的答案——走过的脚印只是构成了一座迷宫。你在那个令人不辨东西和出路的谜团中央。

这是存  在 主义的哲学啊。我喜欢存 在  主 义——人没有本质,人的存在就是一切。如果要证明存在,只能看一看自己的脚印。可是,那些脚印本身更令人迷惑——我在哪里?我去何方?

耶稣或者苏格拉底

所经历的磨难救不了你

就连日暮时分在花园里圆寂的

佛法无边的悉达多也于你无益

这儿选用西 方 信仰和理性的中心伟人耶  稣,苏格拉底,东 方 的信 仰偶像释迦牟尼,这些伟大偶像,来作诗中意象。但,不是选用他们的丰功伟绩和光辉声望来让你仰慕,而是,启迪我们,真正令我们无法替换他们的,是构成他们本身的苦难和死亡。我们不能体验他们经历的巨大痛苦,无法在自己上重新经历那些惨烈和灾祸,痛楚和灭绝,我们就不要指望读他们的经典来解脱自己,来回避自己的卑琐,来逃离渺小软弱的自我。

此处我对博尔赫斯有意见,或者说此处我觉得意象选择、表达方式还可以更具体,更加细微。比如前两句,能不能用 “十  字 架木头的粗糙”、“铁钉将一种不得不充当偶  像的样子固定在十  字形状的木头上”这一类说法,代替抽象的“苦难”?或者,阿根廷文原来是有这种东西的,翻译的时候扭曲了词意?或者,就是博尔赫斯希望说得文雅些?但是,有人责备他的诗过于哲理化,是否就是因为这样相对抽象的用词?

比如要拿苏格拉底当意象,我宁愿写成这样:

那个用血粘在十字架上的人

或者苏格拉底赤脚踩过的雅典广场地面

换取不了你恭恭敬敬膜拜的站姿

挺好玩。当我这样试图改动博尔赫斯,我倒觉得,博尔赫斯至少在这个空虚无聊的时刻,拯救了我。我不是博尔赫斯。他的好诗终究不是我的。但,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读他的诗,我尝试着迈动了自己的韵脚。我写出来的,终究算我的。

可是博尔赫斯早已看穿了我的文人把戏——你指望舞文弄墨就可以不朽?立言,立住的是那些词语和符号,不是你这个血肉之躯,这一点务必明白,哈里曼——

你手写的文字,口出的言辞

都像尘埃一般一文不值

够绝啊,瞎眼老头。你要打消我所有的幻想吗?你不给我留一丁点儿指望,巴望,希望或者理想?司马迁当年给弄成 阉 人,也没有你这么冷酷,他还说生命可以凭借名山事业逃避鸿毛结局,重于泰山呢。可你呢,不闪不避,肠子直通通,说得这么明白无误——你写的一切也不能使你免于最终的审判。诗人啊,你要清醒,要像葬花的林妹妹一样清醒:“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因为这种冰雪般的聪颖,因为看穿了时间的把戏,林妹妹才是整个大观园里最勇敢的女子,她绝不会像熙凤嫂子一样指望双手攀住阴谋去获得人生,她也不会效仿模范榜样宝钗姐姐一样用可人的温柔得体来换取上上下下的认可以披上少奶奶的嫁衣,她不相信自己可以变成任何一个别人。她只信眼下与怡红公子的真爱,并以为把这一生的眼泪留给他,是自己唯一的拯救。或者说,没有拯救,但此刻之爱是真实的,此刻为爱而生的嗔、怒、怨、喜、乐、悲,是真实的。因此在那样一个壁垒森严的府第里边,病怏怏的她,居然斗胆敢爱!这不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么——抛弃所有的幻想,她爱了一场,为爱而耗尽生命。而宝钗自始至终,也不过是在为长门正房正孙媳妇儿的终极目标扮演一个标准范儿的淑女,那是她的本来意愿和感情真相么?博尔赫斯会问:那是你么?你不是别人,你是宝钗啊。

命运之神没有怜悯之心

上  帝 的长夜没有尽期

这些句子现在看来很简单吧?“上 帝的长夜”是什么?好好用自己的话翻译一下:每一个孤独的夜晚?每一次沮丧之后的沮丧?每一个不得不上十字架的机缘?一次自我陶醉的片刻?一次欢会后的空虚?一根白发扎眼的瞬间?我们在时间面前的一败再败……,总之,上  帝创造了长夜来对付善于自欺的人们,让他们永远等不来自我蒙骗的黎明。自我在哪里?在漫漫长夜中,没有尽头。

你的肉体只是时光,不停流逝的时光

你不过是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肉体是时光。顺着前面的压迫,这个暗喻真是犀利。这是绝妙好句。好在哪里?有力量。没人这么说过。诗经楚辞都不这么说。屈原只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但也有幻想:“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陈子昂看到了自我的孤绝:“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但他不说肉体问题。李后主够绝望,也只说“一江春水向东流”。“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肉体,多么结实的词儿,不回避,不用比喻掩盖真相,不客套温柔,而是直接指向原本的东西——肉体。什么是肉体?古人不敢说,不好意思说,不愿意太露骨。博尔赫斯不理睬那些。在人类一向的自我安慰中,白发是时间,春花秋月是时间,长江流水是时间,南飞雁是时间,落花必定一直要充当时间衰败的铁证。他们在回避。他们不能不绕弯子——谁愿意让自己变成一架永不停歇的时间机器?因此,我们看出了博尔赫斯的力度和简明——你的肉体只是时间,而且它在不停流逝。博尔赫斯句法出现了:已经连续压迫了我们两次:“你的肉体只是时光,不停流逝的时光”,再给你当胸顶上一只沉重强蛮的膝盖——你连时光都算不上,“你不过是每一个孤独的瞬息”。你要寻找自我吗?你是那转瞬即逝的分分秒秒,你是捉不住拦不下的刹那,你在一点一点不间歇地消逝,你的使命就是消亡,你就是任何力量也不能安慰、不能代替、不可交换、不被回避的消散过程。知道了吗,人们?我绝不给你一点儿安慰。我说最生硬的事实真相。我的比喻引导你看见你就是那些你最害怕的东西。你无处可躲——你就是你自己,一个孤立无援的人。

你需要让自己强大吗?你想拯救自己吗?你想要获得力量吗?很简单,回到自己,回到你。我有一万个理由告诉你你不是别人。但我首先有这样一组简洁的句子提醒你:经典,伟 人,救 世  主,都不能够给予你任何东西。你的全部命运,就是不回避“你是你”这个铁证。

陌生化,原来是一种很少听到的让人难以接受的东西。是别样的语言,揭开真相,直接回到事实本身。

在这个意义上,博尔赫斯的诗歌,是一种强健的觉醒。

皆是河流

博尔赫斯

我们是时间。我们是那著名的

晦黯者赫拉克利特的寓言。

我们是水,而非永存的钻石,

是逝去之物,而非停歇之物。

我们是河流也是那个在河流中

看到自己的希腊人。他的反影

在那面变幻之镜的水中变幻

在那火一般变幻的玻璃之上。

我们就是那条注定的空虚的河

奔流向海。阴影已将它包围。

一切都向我们道别,都在远去。

记忆绝不会铸造它的钱币。

然而无论如何总有什么会留下

然而无论如何总有什么会嗟叹。

我也吟几句:

谁都不是我读书的这一天

无法描述

无人有兴趣

也不该烦劳任何一丝笔迹

《史记》其实跟陈涉和项羽没关系

你的好奇

只是你自己

那个读书的你塞满列传和本纪

每一页上是你的指纹

磨损一册史籍

是你的仰慕或悲伤

掠走纷纷的沉思

你也会写出所有人的好奇

他们陶醉的那些字

不是电线

你执笔的夜晚没有电击

甚至你也看不见

你书写的样子

再附上西川的一首:

重读博尔赫斯诗歌

——给Anne

这精确的陈述出自全部混乱的过去

这纯净的力量,像水笼头滴水的节奏

注释出历史的缺失

我因触及星光而将黑夜留给大地

黑夜舔着大地的裂纹:那分岔的记忆

无人是一个人,乌有之乡是一个地方

一个无人在乌有之乡写下这些

需要我在阴影中辨认的诗句

我放弃在尘世中寻找作者,抬头望见

一个图书管理员,懒散地,仅仅为了生计

而维护着书籍和宇宙的秩序

世界让我遍体鳞伤,但伤口长出的却是翅膀。——阿多尼斯

适合主题:表达乐观自强的心态,如何对待人生中的困境与生活中的不公,正确对待磨难,成长的蜕变等立意,如2007年辽宁卷《我能》,2009全国卷II《道尔顿色盲等三则小故事》。

出处:语出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的《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

示例:每一次困境,都是要让我们更加不屈不挠,每一次失败,都是要让我们更加勇敢。就如阿多尼斯所言:“世界让我遍体鳞伤,但伤口长出的却是翅膀。”纵使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

2

生活是种律动,须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就含在这变而不猛的曲折里。——老舍

适用主题:对生活真谛的讨论,生活的滋味,百味人生等。如2010年重庆卷《难题》,2010年山东卷《人生光影的变化》,2008年浙江卷《“触摸城市”/“感受乡村”》。

出处:语出老舍的《小病》。

示例:一成不变的生活,只会是庸人的生活;人生的精彩在于千姿百态,百味交杂。正如老舍写道:“生活是种律动,须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就含在这变而不猛的曲折里。”生活的律动构成了我们各不相同的人生轨迹,柳暗花明,山水变幻,正是在这种曲折中,我们才得以品味人生的真谛。

3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莱昂纳德·科恩

适用主题:缺陷与成长、接纳不完美人生、正确认识自己等主题,如2010年天津卷《我生活的世界》、2011年山东卷《这世界需要你》。

出处:莱昂纳德·科恩是加拿大传奇歌手、诗人,以诗出道,以歌扬名,被《纽约时报》赞誉为“摇滚乐界的拜伦”。本句来自它的歌曲《Anthem》:There is a crack in everything,That's how the light gets in

示例:世事总不完美,遗憾和缺陷存在于世间每一处角落。然而,只有在缺陷中仍然乐观,在困境中永葆希望,我们才能看到生命的缺口透进来的光。悲观者对于缺憾扼腕叹息而一蹶不振,乐观者面对缺憾却不言弃,接纳自己的不完美,才能在生命的裂痕中追光而行。

4

我已无暇顾及过去,我要向前走。——米兰·昆德拉

适用主题:活在当下,坚定地追求理想,脚踏实地,砥砺前行等,如2015年福建卷《路》,2015年上海卷《造就和谐自我》,2010年北京卷《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

出处:语出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从现在起,我开始谨慎地选择我的生活,我不再轻易让自己迷失在各种诱惑里。我心中已经听到来自远方的呼唤,再不需要回过头去关心身后的种种是非与议论。我已无暇顾及过去,我要向前走。”

示例:过往种种沉淀了今日的你我,但往日的是非、痛苦、欢欣却也牵绊着人们前行的脚步,过度沉浸只是自陷囹圄。如行于海上,若不望潮而动,便只能为逆流裹挟,为浪头淹没。在停滞的时刻,予自己以警醒,“我已无暇顾及过去,我要向前走”,明确前路,以至彼岸

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阅毕,竟无言以对,没了想法。欲哭无泣,实感空虚,好似被人将灵掏了去。

  曹雪芹究竟是何许人也,竟能写出此千古绝唱?

  “还泪”之说,引出此风流孽帐。不知多少痴男怨女,梦断红楼,泪洒黄泉。

  曲尽人散,曲中所唱之人,又有谁逃出这宿命的安排?

  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红楼梦》实是梦一场,噩梦一场。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可以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说到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就不得不题,功名利禄。记得第一回中,士隐所解注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甚切,就好像功名,不是得了功名,就不用死,到头来还是得死。下一世,谁理你是秦始皇,还是汉武帝。更别提其他人,“问古今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若不提,钦敬,从古至今,那些著名的贪官奸臣,吕不韦、秦桧、吴三桂、鳌拜……也是万古留名。其实他们的才智,胆识,以及那种不畏惧命运的胆魄,也有可取之处。命运最终给他们的安排终究是残酷的,死讯换来了呼天抢地的欢呼声,死后还招人恶骂,这是他们的悲哀,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哀。难道这就是正义与邪恶的标准吗?

  其实,正义与邪恶的标准还是很模糊的。我可以说,“人各有志,只能说他们树立了不科学的人生观。”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一定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可耻,也许他们像楚庄王,三年沉迷于酒色,是别有用心,我们也许只是让历史蒙蔽了双眼,虽然可能性极小,但我们不能排除这种想法,毕竟这些都已成过去,无从考证……

  我甚是欣赏他们对于神说以及命运的无所畏惧,即使是现今社会,又有何人能真正做到不满命运的安排,能挑战命运。想想社会之中,大多数人们还希望圣人、神仙的出现,从苦恼将他们解救,以此说来似乎还不及这些贪官奸臣。

  那这些贪官奸臣错在哪儿?失败在那儿?--我想应该是,想得不够长远。就好似吕不韦,得到了皇位又怎样?也许会更觉空虚,到头来终免不了一死。“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那如此说来岂不是什么都别做,做什么终究都还是在替别人做嫁衣裳。

  其实不能这么想,人这一辈子,很多事是无可奈何的。我个人觉得,人这一生,概括起来就三字“活下去”。什么都不做怎生活下去?什么都是需要代价的,你学习,换来好的工作;你工作,换来生活需要的钱。钱让人过好日子,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突然想到,有些人自命清高的认为前乃污浊之物,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要用他?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需靠他活?我不觉得钱是什么污浊之物,钱只是一件物品,用它之人不堪,所以才让它蒙羞。“功名利禄”,只是换取钱的手段罢了。人生在世,只要赚钱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贪污就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将别人用代价应换来的东西据为己有。若是用正当方式,让自己活得更好,没什么不对,即使在别人眼里显得奢华,又怎样,这是用代价换来的,是付出过后得来的,是一点点赚来的,本就为了让自己活得更舒坦,奢华点也是自愿的,没什么不可以的。所以为了活下去,要赚钱。如果总想着是为他人作嫁衣,索性都别活了。毕竟只有少数人能享受看破红尘的生活。既然有许多事都放不下,就别放下,糟踏了光阴。“圣人”也需“凡人”衬。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也是无法无法摆脱父母之命嫁于宝玉,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金簪雪里埋。”再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那人还对我说,“做和尚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逃避,还有一种就是为了面对。”我想逃避的那些就是“看错红尘”的,而面对的才是真正“看破红尘”的。

  现在才发现,看完《红楼梦》最大的感觉不是空虚,也不是茫然,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心的平静。这才深刻体会“心如止水”的感觉第一篇: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第二篇: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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