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我们》读后感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第1张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最好的我们》读后感(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1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这是故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可是,他终究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是过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女友办了简朴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的生活着。

 看完耿耿余淮,我在微信上问他:“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的答了这么一句。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于怀,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是耿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最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在心里默默的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的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了最好的耿耿,余淮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的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儿,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愿,不负好时光。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2

 前段时间,那部《何以笙箫默》开播,又掀起对与青春的热浪。与《最好的我们》不同的是这是一部抒写大学到毕业的小说,《最好的我们》是一部抒写高中三年青春的小说。但是主题却是一样,一样的女生爱上一个优秀的男生,偏偏这个女生不会读书,偏偏这个女生很喜欢拍照。偏偏在《何以笙箫默》,默笙第一张拍到的就是何以琛,这个法学才子,而《最好的我们》是耿耿跟余淮碰面的时候,耿耿也一样拍到余淮,这个冲击清华北大的人如此相似的开始却不一样的结局,最后何以琛依然很辉煌,可是《最好的我们》的余淮却因为家庭背景无法继续读书,但是最后都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他们都在一起了。《最好的我们》写的是高中三年,而《何以笙箫默》写的大多是毕业以后,这是最大的差别。也许是因为我没有看到《何以笙箫默》的原著只看到电视剧,所以我的观点还是片面。我相信原著一定很精彩。

 不管是高中还是大学,都是每个人的青春。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是为什么我们会将那些青涩回忆深藏。经历过高考的人都说因为高考,经历过毕业的人都会说找工作。我还没毕业,我就谈谈高考吧。

 记得同学前几天跟我说:你是一个参加过高考的人,何必担心害怕这个呢?参加完高考的人真的坚不可摧吗?参加完高考的人就一定踏过未成年的那道坎了吗?参加完高考的人就真的高中的自己说再见了吗?真的跟高中一点都没有关系了吗?就真的能忘记高中所有青涩的回忆了吗?不能。所有的回忆只是被深藏,但是却没有办法被遗忘,如果哪天重新拾起,那一幕一幕都将重现。

 高考完,有人到了远方,有的人依然在,却顾不得去相伴。高考开始每个人都面向新的未来,但是是否有人发现大学既没有重新开始,却也忘不了过去。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重新被掀起,就一发不可收拾。那种说不出的感受。那些不能说的秘密重新燃起欲望。

 这部小说在2013年首次出版,可想而知,作者大约在2012年写这部小说,那时候,我刚好高中毕业。也许也一样的情愫,却没有好好抒写出来,却没有用心好好想想好好做个决定,觉得很是后悔。假如当时,如大学一样勇敢,我会怎么样呢?不敢想象,但是时光不能往回走,一时的冲动只能换来遗憾。也许这就是青春。我相信到现在活了20多年,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曾这样喜欢过一个人,也有这样的一个人在我们的青春存在过,只是过了高考,我们把这个人深藏。

 希望看到的人,你可以勇敢去把握你们的青春,青春没有界限,不是过了高考,过了大四你就没有青春,只要我们相信,青春永远在我们的身边。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把握我们在青春的每一分每一秒,把握我们心中的那个人。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3

 最坏的年代,是我生活的年代,却有最好的我们,充斥着最好的情怀。

 这个年代的人们每天徘徊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渴望一夜成名的却一夜臭名远扬;有的人喜欢制造梦想,渴望纸醉金迷的生活,然而却只有搬砖的命。我想这就是二熊所说的井底之蛙,梦想再大也是枉然。人人都自命不凡,是这个年代的标志。

 当生活琐事缠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不是立马想办法解决,而是坐在咖啡馆里询问着服务员wifi的密码,自然的登陆上微博打下一通抱怨的字句,渴望得到别人同情。哪怕是身边明明就坐着一个大活人都不愿意跟那个人说,而是跟自己那些在网上认识的称做“朋友”的人说。这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离开了手机、网络屁都不是!

 这就是我生活的年代,最坏的年代,但似乎人类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刮起了一股怀旧风,以安慰内心吧。

 于是人们开始怀念过去,那段最美的时光——校园生活。

 我想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无疑是以最细腻的文字,最独特的视觉带领我们一起回味那些年少美好时光。

 那段时光的单纯,开心,快乐,简单都深深烙在了心中。

 和同桌一起分享书本、文具;班里最懂你的那个人也只有同桌;他能很快的察觉你的情绪,也许就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眼神,亦或是一个表情。当然也常常因为一条“三八”线引起了“血战”。像余淮一样一句:“小爷一直都在”。在那个懵懂的年纪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足以温暖无数个像耿耿那样的女孩的的内心。我想,即使是和同桌在一起吃三年的粉笔灰能有这样的友情,或者……爱情,也是件很美好的事!

 在二熊的笔下每一个人物都如此鲜活,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令我大声发笑,有时又潸然泪下,有时又不禁曾回忆起当初自己和同桌三年的点点滴滴,即使只是在脑海里的破碎的几个记忆……他们是如此洒脱,充满活力,努力的在学校里拼搏青春,挥洒热血,总有那股不服输的劲儿。

 二熊在我的心中就像一个小太阳,她笔下的每一个人物从《你好,旧时光》里的余周周、林杨、温淼、陈桉再到《最好的我们》里的耿耿,余淮。每一个人都充满了正能量,无论是在失落,还是迷茫的时候看着努力拼搏,为了爱的那股不服输的他们。我相信,你一定会被感动,都会收拾好心情重新充满自信阳光的开始新的一天!

 这个最坏的年代里,能有这样美好的情怀,有爱二熊的我,有你们爱的二熊,还有二熊爱的我们,就够了。

 当然啦,最后要预祝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在这个夏天大卖!(又是官方脸~)让我们用夏天这样的温度的热情去魔都一起找二熊吧!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4

 又是一个暑假,又是一年毕业季。转眼间,我已然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时间匆匆,无奈似水流年,无力去感叹,却又要备战中考。

 早早做完作业,在网上流连,看见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封面上,“我和你坐同桌,三年。你的影子和粉笔灰交织在一起,黑白分明,在我的记忆里面转圈。我想,那时候的我们,是最好的我们。”扣人心弦,毫不犹豫的把它购了下来。

 耿耿,一个看似头脑简单但关键时刻从不掉链子的女孩,糊糊涂涂地考上了万年第一都没敢报的重点高中——振华中学。开学那天,在偶然中看见了新生分班的红榜上,她的名字右边赫然写着“余淮”……

 余淮,一个情商并不怎么高,但是理科成绩却异常出类拔萃的高材生,成了耿耿在开学报到第一天偷拍的对象,随后两人渐渐熟络,鬼使神差的和其做了整整三年的同桌……

 耿耿、余淮……这两个名字,注定了他们需要走过一段和普通的高中生相似而又不同的青春。两个一样简简单单,神经大条的人类,却犹如火星撞地球般相遇了,在彼此心里埋下种子。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习的紧张,依然在每日看似雷同而天天鲜活的时日里,不断努力,度过着不管怎么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

 高二分科时,为了一年前的承诺,理科差生耿耿毅然抛弃了对自己有希望的文科,选择了陪伴在余淮的旁边。但是高三生活的嬗变在他们小小的认知里翻起一片风浪。余淮物理联考竞赛失败了,就算在耿耿特定的强心剂下,最终也只是拿了个全国二等奖,失去了保送清华的机会。为了踏踏实实应对高考,平日语文课里埋头苦写数学练习册的他,坦然的在语文的试卷上的排比句练习上写下“如果我是阳光,就温暖一方土地;如果我是绿树,就庇护一群飞鸟;如果我是清风,我一定弄死心相印。”

 然而,就是这样两个纯情的少男少女,终于还是分道扬镳,走上各自的道路,从此没有了交集……

 回看自己的历程,从小学到现在,为了上一个优秀一点的中学,从小参加各式各样的补习班、培优班,终于考入第二实验后,当初的斗志却越发暗淡,再也寻不回当年学习的纳冲动与热情。幸而在这个暑假看见这本书,为时不晚,一切如死灰复燃,瞬时元气满满。

 想想耿耿、余淮,他们的抽屉里永远是满满的练习册,从来不嫌多。而我呢,无非就是漫画,小说……

 拿出一张纸,写下“我们曾经那么好”。每天看看这短短的七个字,告诉自己。曾经那么好,现在一样好。

 回忆是时光里,带着温暖的雨季。最好忘了吧,最坏不过守上这世界的门。伸出了双手,拥抱当时的我们。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5

 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

 用了一天的时间,把最近的热播青春剧《最好的我们》看完了,只是我看的是原著。虽然一把年纪的我,但每每面对这样的青春和那样的柔情,总是跟随着主人翁一起肝肠寸断一起跌宕起伏。

 耿耿和余淮,不就是我们自己曾经青春的写照吗?十七岁的雨季,那些羞涩,那些认真,那些坚持以及那些深埋于心的爱情,多年以后,余淮不再是那个稚嫩的余淮,耿耿也不再是那个懵懂的耿耿,而真实存在的我们,亦然如是。我不再是曾经那个飞扬跋扈的我,相信你也不会再是曾经不顾一切的你。

 好在,现在的我们,虽然或多或少偏离了年少的轨迹,但至少都有自己的追求,都在追着自己年少时未完成的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至少还有我,至少还有你,至少还有我们的曾经。

 看着这本书时,时不时的回想起自己的高中时代,何尝不是如书本描述那般精彩绝伦呢,因为终其一生,那段高中时光都将成为我们人生中一笔无法抹煞的财富,千金难换。

 只是余淮有余淮的骄傲,耿耿有耿耿的坚持,贝塔有贝塔的无奈,韩旭有韩旭的追求,张老师有张老师的善良而现实中的我们,却有我们各自的悲伤。

 我现在的生活也算是比较幸福了,父母健在,知己二三,还有一个抢不走的'爱人。纵使这样,我还是偶尔会去回想过去,回想高中那些单纯的年少时光,那个时候,会因为老师的一句话而交了2年的英语白卷,也会因为另一位老师的信任与鼓励而发愤图强;那个时候,会因为喜欢的男生的一个眼神而沾沾自喜,也会因为朋友的难过而拔刀相助;那个时候开心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笑,伤心可以旁若无人地哭可是现在呢?现在的我们呢?

 曾经把我们的高中时代也写成了一本书,只是在一次的搬家中丢失了部分原稿,是的,我是用笔记录了我的整个高中时代的生活,以及参与了我高中生活的同学们,我想,接下来如果有时间,我会重新补上那段丢失了的原稿,给我们的年少时光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只是,我的小说里,不会有疼痛,因为尝过疼痛,所以只是单纯的希望我曾经的朋友们,你们都能够幸福如初。

 有时候在想,那个我曾经暗恋的男生如今会是什么模样,而曾经暗恋我的男生又将会是什么模样,我们那届的校花会有什么样的生活,我们那届的学霸又将终归何处,1000多个日夜的相处,到最后,谁又是谁的唯一,谁又是谁的不可言说呢?经常这样想着想着,嘴角不自觉的会上扬。因为结局根本不重要,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那段大家欢乐与共却不再重来的时光。

 最好的我们,却隔了一整个青春,我觉得,青春隔开的只是一个又一个路口,而我们始终都是最好的我们,无论岁月如何变迁,无论时光怎样地更迭。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6

 这两本书断断续续地看了两个多星期,不是因为懒散,而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情感。它很真实,以至于在两个星期的时间里,我几度崩溃。我重新翻阅了两年来我一直耿耿于怀但又不愿意回首的高中生活,也许因为我拥有和耿耿相似的经历,所以我才更深刻地体会到两年来我的这份“耿耿于怀”。和耿耿相似的是,我也曾经喜欢了一个闪闪发亮的少年,区别是在他复读考上大学后,苦苦等了两年之后的我主动向他坦白,可是他拒绝了,这让我很难过,那么那些曾经都算什么呢?我没有挽回,因为心里明白,我们都不想轻易把那段不堪回首的艰苦岁月当做老同学之间唯一可以聊开的话题,之后的日子没有想象当中难过,因为最难过的已经熬过去了,就是等待的那两年,对结果真的再也没有任何力气去伤心了。忽然觉得即便他接受了我,我也不会快乐,原因就是因为我们这种朦胧的关系,让我度过了两年刻骨铭心地思念时光,所以我觉得不是人人都是我的“余淮”啊!因为真正活在爱情中的两个人不会让对方那么痛苦的,可是我依然相信爱。:)

 小说的结局让我很欣慰同时又很心痛,因为我没能像耿耿那样等到那样的结局,耿耿的余淮还是当初那个一直默默帮助她的那个余淮,即便现实的考验让长大后的余淮少了那份傲气,可是在耿耿心里他依然是那个闪闪发光意气风发的少年,而我心里的那个“余淮”,现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余淮”了,现实真的很残酷,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我又怎么能干涉别人跟我一起走呢?

 在看这本小说期间,我冷静地想了好多好多,现在的自己回首高中时的自己,发现我已经接受了许多当时的自己接受不了的东西,不是每一件事都需要理由,因为人艰难拆啊!走到现在每个人都有自己说不出的伤痛,自己的路不论好与坏都要自己一点点去领会,没有人可以陪伴自己一辈子。

 黑色的高中时代虽然已经离去,可是我想,在未来的某一天,当我们能坐在一起回忆那些年的我们曾经做过什么傻事的时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虽然现在的我回想起来心里还是酸酸的,可是人始终会长大的啊!我想我一定可以接受它的。忽然发现我们的青春无论经历了多少,无论曾经多么的痛苦与悲伤,在未来的某一天回想起来的时候,我们都会发现,原来它是那么的美好,曾经的我们是那么的璀璨,好吧!回忆太多了还是有些伤感,因为现在的我离它不远,它给我的伤感依然很深刻,可是我相信我总有一天可以跨越它,那时候我就可以回过头来好好地嘲笑当初那个自己都做了哪些傻事啦!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相信未来的我一定可以像耿耿那样(我想应该快了,嘿嘿!),活出最好的自己,好吧!我们都需要努力,为了成为最好的我们!所以,我们要加油!加油!加油啊!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7

 一晚上加大半天把这本书看完了。看之前知道写的是高中生的故事,身为昂首阔步走在奔三道路上还死赖着青春尾巴不放、一直以来规规矩矩严守各阶段学生守则以致履历上清清白白、情感世界极端狭小还一片空虚的人,再去读高中生活,觉得有点矫情,更怕读不出感觉来,没有共鸣,白瞎了一部好作品。

 看书评时看到了书里的一段话,是主人公耿耿的一段自白:“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

 那个时候自己正处于结果遥远而未卜的奋斗期,乍看到这句话差点把眼泪逼出来。真像自己的写照啊。

 于是决定等时间和心情都空出来的时候,好好看看这本书,她好像有我能读懂的东西。

 看完之后,不虚此读。可以说,耿耿是我读过的小说里最喜欢的人设之一。愿因很简单,她像极了我,和大多数的我们。振华三部曲除了这一本完整仔细地看过,其他两本大致了解,其中的高中生们可爱的让人喜欢让人希冀的很多,但我觉得耿耿是代入感最强的一个。她没有超级赛亚人的智商和天赋,没有洛枳凌翔茜她们的美丽,也没有被赋予悲惨身世作为呻吟伤怀惹人怜惜的资本,她就像现实生活中千千万万的你我一样,风中尘土里沙,微不足道,寻而不见;在自己的狭小舞台上吭哧吭哧唱自己的戏,唱得小心翼翼,唱得声嘶力竭,唱得百无聊赖,没有观众没有瞩目,自己演自己看;不会太好也不算太坏,就是平凡、普通,再说狠点近乎平庸。

 我们似乎很难接受自己平凡、普通的事实,特别是还有大把未来可以憧憬的年轻时期,总渴望能够与众不同,总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自己能有独特的个性和气质吸引别人的注意,能有非凡的才华和运气成就精彩的人生,能够在别人漫天的失恋怨念中书写从一而终的完满爱情……其实哪有那么多不一样,都是一颗脑袋一颗心,芸芸众生做不到的我照样做不到。

 耿耿身上还有一点我很有感触,就是那颗不甘的心。即便艰难迷茫也要埋头向前,即便四面楚歌也要决然一战,不是对胜利多有信心,而是不愿放弃,失败的次数多了,徒劳的努力多了,坚持就成了一种惯性,找不到放弃的理由。

 余淮也好喜欢。虽然他也属于贝霖口中“得天独厚”的一类人,却折在了运气上,生活中该经历的痛苦和挣扎一点没少反而更有过之,这让他的那份坚持和骄傲益发闪光,和一生顺得跟仙儿似的林杨相比更真实,也因为真实而更加震撼和珍贵。

 高中时最好的余淮、现在稍有落魄的余淮,高中时平凡的耿耿、现在最好的耿耿,他们都在努力的生活,努力让今天的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

 所以,我真心希望他们能有个好的结局。因为那就是我们自己。

 我不执着好的结局一定是耿耿余淮在一起,因为他们都是认真又不怯懦的人,无论他们的决定如何,都不会让自己留下遗憾。

 感谢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两个平凡的孩子,告诉我们平凡的人可以怎么活,让我们相信平凡的人也能活出自己的味道。

各章的概况:

第一篇《“黄鼠狼” 霍尔与卡里内奇》。

“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瑞兹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他的小儿子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

第二天,“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时来到霍尔家并在这住下。三天后,鲍卢台金派人来接“我”。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家。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

“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我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磨房主安排我们住在距离磨房很近的小棚里。磨房主还让他的妻子出来招待我们。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

在初秋八月的一天,“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在“草莓甘泉”喝水时,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斯交布什卡和米哈伊洛·萨魏里甫。从后者口里,读者知道那个曾经风光,后来逐渐败落的伯爵的故事。

第四篇《县医爱情奇缘》。

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

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他至多五十来岁,年富力强,为人慷慨,待人和善。他参过军,见多识广,谈吐自由,性情内向。他曾结过婚,但妻子因难产病故。现在他带着妻子的妹妹私奔。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从他口里,读者知道各种不同的地主贵族,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

“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在此过程中,我们遇到猎人符拉基米尔和渔夫舒乔克。“我们”四人坐着舒乔克的船在芦苇荡打猎的。

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

“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的谈话。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

“我”打猎归来,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在侏儒卡西杨的陪同下到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在返回新村前见到了疑似老人私生女的安娜。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

第十篇《田庄管家》。

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他的管家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纵容他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欺辱百姓。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

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躲雨,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

第十二篇《护林神》。

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天晴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时擒获一个偷砍树木的农民,经我的帮助,皮留克放了那个农民。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

土生土长的地主。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本片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

“我”在列别姜打猎后,下榻于当地的一个旅馆。回旅馆吃完午饭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

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以及“我”的思索和感慨。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读《西游记》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西游记》有感1

 看《西游记》不禁有这样的疑问:孙悟空在没有追随唐僧之前,功夫何其了得,就连玉皇大帝也不放在眼里,更不必说那十万天兵天将了。可自从跟随唐僧以后,在西天取经的路上,怎么功夫反大不如前,处处受制于妖魔鬼怪,不断求爷爷告奶奶,四处搬兵

 仔细一想,不觉莞尔。作家吴承恩在《西游记》中向我们揭示了一种社会现象。孙悟空在没有追随唐僧以前,脑子里没有陈规陋习,更不懂什么所谓的地纲天条,所说所做全凭自己的性情。那时的孙悟空何其潇洒。自从他加入到政府序列(拜唐僧为师)之后,便没有那样的自由。且不说远,眼前一个唐僧,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小小的“科长”,也对他束手束脚,不能让他放手去干。西天路上,之所以有九九八十一难,妖魔鬼怪是一个因素,唐僧本身的性格特点对孙悟空来说就是一种最大的灾难,比妖魔鬼怪还可怕。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至于那些妖魔鬼怪,一个个都大有来头,背后有大靠山,有太上老君的关系,有托塔天王的关系,还有如来佛的关系等等,每一个的老头都比孙悟空大,说也得罪不起。面对那些妖魔鬼怪,孙悟空又能有什么办法就是同一级别的猪八戒也经常在“领导”面前打他的小报告,时时给他使绊子。这一切,使孙悟空在心理上有了压力,只得顺着“领导”的意思办事,“曲线救国”,看人脸色行事。可悲呀!许多有才能的英雄就是这样被埋没的。

 吴承恩真是一位洞悉社会人情的智者,就是到今天,他的这种看法仍然有现实意义。

读《西游记》有感2

 今年寒假,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陈玄奘去往西天取经的故事改编的,里面加入了机智灵巧、火眼金睛的孙悟空;懒惰好吃、贪恋女色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由他们三个保护唐僧西天拜佛求经的故事。

 一路上,唐僧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在三打白骨精一难中,孙悟空和唐僧之间产生了误解,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能辨别凡人和妖怪,但唐僧却是肉眼凡胎,辨别不得,又有善心,因此产生误解。导致最后孙悟空被唐僧驱逐。

 在那一难中,白骨精先变成一个少女去迷惑唐僧,却被去摘果子的孙悟空识破了法术,举起金箍棒就打,表面上是将那女子打死了,实际上那妖怪脱命升空了。唐僧不知道,就开始念起了紧箍咒。第二次,那妖怪变成了一个来找女儿的婆婆,却又被孙悟空识破,孙悟空又打杀了妖怪,唐僧又像上次一样念起了紧箍咒。妖精接二连三的变化,孙悟空接二连三的将妖精打杀,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唐僧啊,可唐僧却不知道,以为孙悟空滥杀无辜,驱逐了孙悟空。

 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很快就遇难了,猪八戒只好去花果山找孙悟空救师父,孙悟空坚定的去了,可见孙悟空对唐僧的忠心耿耿。

 唐僧师徒四人成功到达西天拜佛求经,靠的是什么?是他们坚持不懈、忠心耿耿的精神和态度啊!

 《西游记》给我的启示是:做人要有善心,做事要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

读《西游记》有感3

 今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翻开了《西游记》,窝在被子里继续看起来。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文学百花园中一朵怒放的奇葩。它自问世以来便风靡文坛,广即民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每次翻开西游记,我都有不同的感受,只是此刻,我又有了新的感悟,在它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可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生追求,那就是自由。

 《西游记》主要是以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为主线,途中经过乌鸡国,宝象国,女儿国等。故事开始时,孙悟空大闹天宫是因为他想得到自由;在女儿国时,为了给唐僧打胎,孙悟空遇到了红孩儿的叔叔,叔叔的一句话让孙悟空陷入沉思:有什么比自由更可贵呢?

 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牛郎织女的故事。织女在天上没有了自由,便下凡和牛郎做了夫妻,王母娘娘把织女抓回去,也拗不过她,只得让她在七月初七和牛郎相见。我想,这也算牛郎和织女对恋爱自由的渴望吧。

 欧美国家有一句名言叫“不自由,勿宁死”,当公民失去自由或者自由被限制的时候,他们宁可选择死亡,也要争取自由的权利。我们中国也有句古话,叫“好死不如赖活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没有自由不要紧,只要能活着就行。是啊,东西方文化对自由的理解差别是很大的。但我认为自由是非常的重要。

 我突然想起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那天老妈让我呆在课桌前写了两个多小时的作业,中途也没有让我休息。我向老妈抗议,老妈却说:“这些都是为你好。”老妈,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如果是你,这么长的时间之内,没有任何的自由,只有被压迫,被服从。你是否愿意呢?

 合上《西游记》,我懂得了,自由是人人都想得到的,哪怕是一只小小的动物,也渴望自由,朋友们请珍惜自由吧!

读《西游记》有感4

 提起《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这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长篇神魔小说。孙悟空提着金箍棒大闹天宫的画面一定令你记忆犹新。文中那伟大的圣僧唐三藏在取经的路上遇到了三个徒弟:美猴王孙悟空,天蓬元帅猪悟能,流沙河水妖沙悟净。他们陪着唐三藏走完了取经艰难的路程。

 在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磨练的同时,师徒四人加上白龙马凸显出了许多令人称赞的高贵品质:唐僧一心信佛,面临极大的诱惑却还是严守佛规,从不逾越;孙悟空虽然遭到师父的误解但一直守候着师父,赤胆忠心,屡次救出师父,爱打抱不平,勇于追求自由;猪八戒虽然贪吃,贪恋美色,但总是在最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营救师父;沙僧虽然在三个兄弟中很少有出头露面的时候,但他总是默默地做着苦力,默默地担任着“后勤部长”的角色;白龙马在唐僧变成猛虎的时候成功搭救了唐三藏。这些高贵品质成为了人们所追求的目标。

 在西行的途中,沙和尚表现出了舍己为人的好品质。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有这种尊贵的品质。如:炎炎夏日中,警察叔叔们竭尽所有为我们服务,耐着酷暑在太阳底下,像一棵松树一样挺拔地站着,维持着秩序,不得不令人敬佩。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拥有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灵活运用在生活中。在星期四做值日的时候我要主动多做点活,努力减轻大家的劳动活。还有,在集体活动的时候,多做一些事,就像售货员,努力为大家服务。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浪漫主义长篇小说的高峰,在世界文学史上,它也是浪漫主义的杰作,令人赞叹。

读《西游记》有感5

 书尤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一本好书,就如和高尚的人谈话,学习他们那崇高的思想,吸收他们高尚的精神,其中让我印像最深的还是那群顽强的勇者。

 翻开书页,细细品味,总会为唐僧师徒顽强的精神所折服,他们翻山越岭,风餐露宿,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他们的毅力是多么惊人,当遇到法力高强的妖怪时,虽然他们被打退,被捆住,但都没有放弃,想尽办法,因为他们有一个顽强的信念,那就是取到真经,也正是因为这种信念,他们才能一路上收服各种妖魔。

 这时我不尤得想到自己,虽然我十分羡慕朋友那高超的素描技术,但是自己总是半途而废,不肯下功夫,最后什么事也没有学得成,要是我是唐僧,估计还没走到一半就放弃了吧。

 但是生活还是有许多顽强的勇者,比如众所周知的“宇宙之王”,史蒂芬霍金,他被诊断出患有绝症,但都没有自暴自弃,还坚持学习。虽然他的身体被禁锢在轮椅,但是他的大脑,他的思维,已飞出地球,飞出太阳系,飞到了神秘莫测的宇宙。他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推论出了“黑洞大爆炸”,他之所以能获得如此成就,就是因为他的顽强,他永不放弃的精神。

 在唐僧师徒、霍金、张海迪、海伦凯勒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精神,那就是顽强,他们就如勇者战胜困难,征服困难,他们是一群勇者,一群顽强的勇者。

读《西游记》有感6

 “西天取经,困难重重”想必大家对这本书都有所了解吧!没错他就是我们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他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里面故事精彩,有一向,向佛的唐僧、机智勇敢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和尚……等等,而我最喜欢的是篇章是《猴王出世》。

 《猴王出世》讲的是在开天辟地时有一颗仙石,它饱受日月精华,一天这颗仙石突然崩裂,从里面奔出一只猴子,并与群猴结为伙伴。再一次嬉戏中,群猴说:“谁能从这瀑布进去在出来,而且不受伤”,我们就拜它为王!石猴听后第一个站出来,只见他纵身一跃便穿入瀑布进入了水帘洞,随后他成了众猴之王,并带领大家在水帘洞安家,取名美猴王的故事。

 体现了孙悟空的活泼可爱、机智勇敢,身手不凡,顽皮,自由自在,对群猴友善,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

 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玩,我发现一个黑漆漆的洞里有一颗金光闪闪的石头,后来我才知道他叫夜光石,我不想和同学分享,怕他也想要,和我抢所以我就把它藏起来没让他发现,后来我又自己把它取了回来。现在想想我很自私,连一只猴子都知道好的东西要与同班分享,可我却……真是惭愧啊!

 《西游记》是一本好书,他教给我们许多道理,我想你们读了《西游记》也一定收获满满,回味无穷吧!

读《西游记》有感7

 这个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这本书从头至尾着重介绍了四位重要的人物:一心想求取真经的唐僧,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悟能,实实在在的沙悟净。一开始介绍,五百年前,孙悟空自命为齐天大圣,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后经观音菩萨点化,改邪归正,拜唐僧为师父,陪他去西天取经。孙悟空在取经途中,路过高老庄和流沙河时,在菩萨的帮助下,帮助唐僧收了两个徒弟,即:猪八戒和沙和尚。师徒四人一步一步地走完十万八千里的取经路,途中遭遇九九八十一难,经历千辛万苦,最终到达了目的地雷音寺,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

 读完了整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又称孙行者。孙悟空原来只是一只普通的石猴,后来他拜师学艺,勤学苦练,学会了七十二变的仙法。后来,由于他自以为是,大闹天宫犯下大错被压在五行山下,经观世音菩萨指点助唐僧取经,将功补过,取经途中孙悟空虽然会腾云驾雾,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但是他没有采用这样的仙法,而是陪着师父脚踏实地走完取经的每一步,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和许多小朋友一样,经常会在生活和学习中犯错误,并且做事有时会半途而废。就拿暑假的弹琴来说吧,开始我是敷衍了事地应付妈妈的检查,有时甚至不想弹。后来,从孙悟空的成长过程中,我学会到了有错就改,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所以,最近妈妈检查我的弹琴时,总是夸我有进步,我心里开心极了。

 《西游记》这本书中各式各样的妖怪总是会被孙悟空他们降服,我知道那是因为他们有一心求取真经,不怕任何困难。因此,我要学习他们的精神,以后每个学期都要给自己定下学习目标,朝着这个目标坚定不移地努力,我想我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读《西游记》有感8

 暑假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和自己三个弟子一起赴西天取经的故事。师徒四人在取经途中历经千辛万苦,始终坚持不懈,最后终于取回真经,造福百姓。

 在书中重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三借芭蕉扇》。故事讲到唐僧师徒四人走到火焰山,熊熊火焰,让人寸步难行。只有铁扇公主芭蕉扇,才可把火扇灭。

 得知芭蕉扇的主人是自己结拜兄弟牛魔王的妻子时,孙悟空自告奋勇,去借扇。但初次去借扇的孙悟空直接被铁扇公主一扇子扇到了灵吉菩萨那。原来铁扇公主记着悟空曾打败他儿子红孩儿的仇。好在灵吉菩萨送给孙悟空一颗定风丹,说是不会被芭蕉扇扇飞。于是孙悟空便第二次去借芭蕉扇。

 这次铁扇公主发现用芭蕉扇已经不能把孙悟空扇飞时,便出门迎战。几个回合下来,被悟空打败了,立马飞回洞中,不再出来。孙悟空便变成一只小虫子,趁铁扇公主喝茶时,飞进她的胃里大闹。后来铁扇公主假装同意把扇子借给他,给了他一把假扇子。

 第三次,孙悟空假扮成牛魔王,成功骗到了扇子。后来又被真的牛魔王骗回了扇子。最后,在哪吒的帮助下,打败了牛魔王,灭了火焰山的火。

 借扇这个故事真是一波三折,过程中悟空与铁扇公主一番斗智斗勇,虽然不再受挫,但悟空从未退缩。

 从这个故事中我感悟到三个道理。首先是做任何事情都要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在故事中,孙悟空就是因为坚持不懈,想出种种办法,最后终于达到了目标。

 其次是我们做事情要讲究方法,在故事中,孙悟空先是变成虫子,后又变作牛魔王。一直在想办法,最后克服困难。

 最后就是我们需要多结交朋友。当遇到困难时,就有朋友的帮助。正如孙悟空,在最后,连哪吒都过来帮忙。当然也就圆满地解决了问题。

 在生活中,我想我们需要学习孙悟空的这种精神。记得一次数学考试中,遇到一道难题。正想要放弃的时候,突然想起这个故事,孙悟空借芭蕉扇。就算借三次,也要把扇子借回来。我区区一道题,难道一碰到困难就放弃吗?

 于是我继续思考,在用了多种方法后,终于做出来了。这就是坚持的力量啊。

 我觉得《西游记》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把这些道理用到生活中,一定会使我们受益匪浅。

读《西游记》有感9

 《西游记》、《水浒传》、《三邦演义》和《红楼梦》是我们中国的四大名著,他们每利书都有从彼的特色取出色之处。而《西游记》这标书更是让我受害盗浅。

 大野一定晓得“孙悟空三击白骨精”的故事吧,红骨精替了抓到唐僧,想出了各种措施往受骗孙悟空一言人,先后变没了姑娘、老太太跟老爷爷这三集体,可是都被孙悟空逐一识破,并且把他们都打倒在地,唐尼睹了,认为他们只是邻近的村官,瞅到孙悟空拿伏金箍棒要宰逝世他们时,竭力禁止,可是孙悟空齐然不瞅,仍下定信心要杀了白骨精。三次功后,唐僧终于忍气吞声,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皂骨精见最强的敌人没了,即抓准机会,把唐僧抓归了巢穴。可是孙悟空并没有擅罢苦戚,立刻又赶了回去,末于拯救了他们。孙悟空之所以能战胜敌人,是由于他始终保持本人正确的决议,无论唐僧怎么劝告他都不听认定就是文骨精搞的鬼。可见坚持大家准确的看法有如许主要。而唐僧却只望到了表面现象,不深刻察看,这样就很轻易被表点景象所迷惑。尔们要教习孙悟空,免何事件都要细心、当真。并且作人必定要清正廉洁,不能被名义现象息困惑,更不能像白骨精这样奸诈贪心,这样才干把每一件事皆干得尽如人意。

 读书是咱们重要的常识起源读的书多了对我对事对物的意识也就逐步深入了。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己种提高的阶梯”。

读《西游记》有感10

 《西游记》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主要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拿起此书,便久久不能放下。

 全书共100回,基本由两个故事组成,第1至7回,写孙悟空出世至大闹天宫,表现的是孙悟空对自由的无限追求和斗争最终失败的悲剧,体现出了人性的自由本质与现实生活的约束的矛盾处境。第8至100回总写唐僧师徒历经八十一难,去西天大雷音寺取经,蕴含着人必须经历艰难才能最终获得幸福成功的人生真谛。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有善心;沙悟净——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性格各有特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文章添上一抹独特的色彩。

 《西游记》一书的主题无疑是唐僧师徒所经历的九九八十一难,如果不是遇到困难也不放弃,坚持向前的执着精神,唐僧师徒最后又怎可能取得成功?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现在的我们,生活无忧无虑,吃穿不愁,从小在温室中长大,总是对事情有着“三分钟热度”的态度,受不了一点委屈,经受不了任何挫折,随随便便就说要放弃。

 我一直坚信着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把一件事认真的从头做到尾,无论成功还是失败,只要已经尽力,这对你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因为你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西游记》真的是一本值得去细读的经典名著,身为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散发着智慧的光芒,是一颗永远都不会被取代的文学名著!

读《西游记》有感11

 《西游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这本书讲的是盛唐时期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书中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每一个故事都让人记忆深刻。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就是《偷吃人参果》。孙悟空和师兄弟偷吃人参果被道童发现,道童大骂悟空一顿,悟空一气之下推到了人参果树,清云道长痛心不已,借此要杀死师傅唐僧。孙悟空知错就改,恳请观音菩萨复活了人参果树,最后化干戈为玉帛,清云道长与孙悟空最后也结为了兄弟。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人生道理,做事情的时候头脑要冷静,不能冲动,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这个故事让我回想起学习中的一件事情,有一次我做作业的时候,遇到了一道不会做的题目,为了能尽快去玩,我没有用心的去思考,潦草的填了个答案,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老师问全班有多少同学做对的,结果有一半多的同学都做对了,我顿时傻了眼,非常羞愧,老师仔细的讲完这个题目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挺简单的一个问题,只是在做题的时候我没有冷静的去思考,没有认真地去对待问题,我暗暗下定决心,以后遇到不会做的题,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思考,做错了就要积极的去改正。

 读《西游记》让我明白很多人生道理,通过书中的故事,对照自己也发现了很多不足,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一定加以改正。读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让我们都做一个爱读书的人吧。

读《西游记》有感12

 我最喜欢一本书,它就是《西游记》。

 这本书的主要写了大哥孙悟空、二哥猪八戒、老三沙和他们的师傅唐僧四人一齐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他们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了佛主的所在地,取得正果,成为神仙,并将经书带回了人间。

 在这过程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惊心动魄,那就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变化多端,数次欺骗唐僧、猪八戒,仅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够看穿她的真相,可惜唐僧一次又一次的错怪悟空,直到将悟空赶走。可是孙悟空并没有因为师傅的错误而记恨在心,到师傅有难需要帮忙的时候,他挺身而出,又一次挽救了唐僧、猪八戒、沙和尚等。

 看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最喜欢孙悟空,它不仅仅神通广大,还忠心耿耿。他必须要保师傅平安到达西天,期间曲折变化,悟空都能一一应对。二师兄猪八戒又懒又贪,难怪总是被妖怪抓了。三师弟沙和尚十分勤劳,多苦多累的活都是他干的。

 看了这本书我还总结出一条道理,在任何团队里都有各自各样的人,唐僧、悟空、八戒和沙和尚的出生各不相同,可是他们有共同想法:要取到真经送回大唐,然后才能回到仙界。正是共同的目标让他们一齐度过各自难关。我们在团队活动中也要有一致的目标才能奋勇向前。

读《西游记》有感13

 初次看《西游记》是在六岁时,那时只觉得很好看,里面的人物活灵活现,情节曲折,使我回味无穷。后看《西游记》是在十岁时,那时已懂事了,明白这故事里的真道理了也更加欣赏这本书了。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朝有名的小说家。书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师徒经过了重重磨难和各种考验,仍坚持到底,不屈服,顽强的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成佛的神话传说。《西游记》使我感受到世间的正与恶,和仅有敢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书中的四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平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小说中最主要的主角,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但他却始终是善良的,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旃檀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性急、淘气,但始终忠于师傅,即使是被赶走了,也很关心师傅,每次总是又回来了,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应对妖精总也不退缩,终成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猪,也随唐僧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却始终对师傅不离不弃,武功虽不如孙悟空,但着实也是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的硫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功夫是三个徒弟中最差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水下功夫却是三师徒中最好的一个,也成了金身罗汉。

 读完这本书是我真真正正体会到了原先要想做成功一件事是多么的不容易,是要付出很多心血,也是需要坚持到底的,仅有肯下功夫,肯花时间,认真的做就必须能够事半功倍

读《西游记》有感14

 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孙悟空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下,后来观音菩萨派金禅子转世的唐玄奘西天取经,孙悟空被唐僧收为大徒弟,陪同师父取经途中唐僧又收了猪八戒、沙和尚两徒弟和一个坐骑白龙马。于是,三个徒弟和白龙马一路保护唐僧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了西天取得真经。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是一个不避艰险、忠勇双全的正义人物,为西天取得真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他的优点挺多:——忠实,他曾经赌气离开过师父,却因实在放心不下手无缚鸡之力的师父,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师父身边,保护师父西行取经。——勇敢,一路上那些妖魔鬼怪基本上全是孙悟空给消灭的。他上刀山下火海,上天入地,所向披靡,无所不能。三打白骨精、三借芭蕉扇这些脍炙人口故事里都有孙悟空勇猛的表现。——勤快。孙悟空常常主动帮师父化斋,不像猪八戒总想着怎么偷懒,师父遇到困难了,孙悟空不辞劳苦及时相助。——机灵。早年孙悟空上山拜菩提祖师学艺时,有一次因为祖师要教他一些法术他不学,惹恼了祖师,祖师当时打了悟空三下,背着手走进屋里,关上中门。孙悟空竟一下悟到祖师给他出了道哑谜,而谜底是三更时分叫他到祖师房里,于是他学到了许多别人没学到的本领。孙悟空的机灵还使得他在陪师傅取经途中,一路上不仅和妖魔鬼怪斗勇而且还斗智,把许多艰难险阻都化险为夷了。

 读了《西游记》,我不仅认识了孙悟空以及猪八戒、沙僧和唐僧,还学会了许多道理,比如要学会团结一致,要学会舍己为人等等。这也许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的魅力。

读《西游记》有感15

 朋友们,你们一定看过《西游记》吧!《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总叫我百看不厌,虽然书中有一些看不大懂的地方,但却并没有减弱我对《西游记》的喜爱之情,尤其是书中的人物孙悟空是我最欣赏和喜爱的。

 孙悟空天资聪敏,思想跟行动都敏捷如风,学得一身高强的法术,吹一口气,就能够七十二变,并且有法宝金箍棒,缩小如针,放大如铜棒,筋斗云一驾,就能够上天下地。悟空仍有猴性,他精明顽皮,爱作弄。他故意叫猪八戒去巡山探路,自己则变作小虫,暗中监视爱偷懒的八戒。每次看到这些,我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所以他敢一闹海龙王,二闹地狱府,三闹天宫,并且还和佛祖打赌。他这种叛逆、不愿受拘束、不墨守成规的个性和我很相似。孙悟空有着充沛的生命力、大无畏的精神、笃实的性格和乐观的个性,使得他不怕吃苦,勇于面对挑战,他的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学习的。但是争强好胜,心高气傲以及性急如火却是他的弱点。“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孙悟空虽然也有一些缺点,但丝毫不能影响我对他的喜爱。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我国灿烂的古典文化,而且让我学会了在任何困难面前只要有坚强勇敢的信念,不服输、不低头的精神,一切都会迎刃而解。战胜困难的过程,就是战胜自我的过程,也就是生命成长的过程。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心得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心得而烦恼吧,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1

在美国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他聪明好动、足智多谋、为人正直、勇敢、富有同情心。但是,大人眼中的他却是一个调皮、爱搞恶作剧,还经常逃学的顽童,但他确实有许多闪光点,他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索亚。

在书中,汤姆充分显现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出“刷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的样子,最后,那面墙被别人刷了三遍,汤姆还得到了“丰厚”的报酬。

并且,当汤姆和贝琪被困在山洞里时,他凭借着冷静和机智,顺利地逃了出来。所以我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一定要保持冷静,像汤姆一样,在困境之中不退缩,用智慧和力量战胜困难,拯救自我。

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乏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乔、汤姆和哈克三人决定离家去冒险。

然而,当冒险结束,三人回到家乡时,却惊讶地发现人们正在为他们举办葬礼,他们的出现也弄得人们哭笑不得。

一天夜晚,调皮的汤姆在坟场玩耍时无意看到可恶的强盗印第安乔杀害了一位医生并诬陷了一个无辜的人。后来,当人们将那个无辜的人送上绞刑架时,承受不了良心折磨的汤姆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勇敢指证罪犯印第安乔。他当然明白这会给他带来怎样的后果,但他的挺身而出充分体现了他的正直。

汤姆敢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正义感令我深感敬佩:现如今这个社会,关于“正义感”的问题层出不穷:当小偷在大庭广众之下大胆行窃时,目睹全过程的众人却是冷眼旁观,无人站出来举报;当老人在马路边跌倒时,在其身边的行人们脸上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匆匆走过;领导贪污时,下属们为了讨好上司而熟视无睹……这么多缺乏正义感的行为,那些“只求自保”的可恶思想,却总能出现在人们身上,而汤姆这个正直的孩子正是他们需要认真学习的对象。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大人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经常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2

说到读书,那可是我最大的爱好,我读过很多书,但是我认为其中有趣的就要数美国著名文学大师马克·吐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故事发生在19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小村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叫汤姆·索亚的男孩,在这本书中,他带我来到他的童年、他的家庭和学校。

汤姆·索亚是一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的美国少年。他的童年是充满叛逆和冒险。在这部小说中汤姆·索亚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大笑的趣事,如汤姆被波莉姨妈罚去刷墙结果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不但让别的孩子心甘情愿地为他刷墙,还主动为他奉上谢礼。后来他又和两个孩子一起离家出走,去荒岛上当起海盗,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活蹦乱跳地出现众人面前。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值得提倡,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而出做证人,拯救无辜的罪犯波特,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可是杀人犯案,况且,当时杀人犯印第安·乔也在场,他就不怕印第安·乔对他进行报复吗正因为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波特,要还他清白,汤姆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哈克·贝利破获一桩谋杀案,成为了众人敬佩的小英雄。我对他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还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被困在游玩的过程中,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通道纵横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被困在那里几天几夜,贝琪一个女孩儿,她在那走不动了,全靠汤姆不顾危险地探路,直到走出山洞。在死神的面前,他们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真令我敬佩。在这次的冒险经历中,汤姆的一举一动,无不证明了他的勇敢,在当时那样危急的情况下,一般人首先会被恶劣的环境所吓倒,他却勇敢地面对并解除了所有的困难和危险!

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小主人公的机智勇敢,也让我感受到了童心的透明、人性的温暖以及自由的可贵。因此,读了这本书,我也变得更加勇敢正义了。现在,我终于体会到了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有多大,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一定会时常想起这个名字—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3

童年是什么一串彩色的泡泡;一阵欢快的笑声;一根清凉的冰棒。自由是什么天空中飞翔的小鸟;草地上奔跑的兔子;河流里畅游的鱼儿。冒险是什么惊险的山谷;陡峭的悬崖;揣急的河流。我有这样一个朋友,它向我讲述了一个渴望自由的小男孩的童年冒险故事。

那是一个顽皮的小孩,名叫汤姆。他总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而他又是那种想到就必须要去实现的小孩儿。于是,他带着他那奇特的想象力和必须实现的行动力完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冒险。先是墓地试胆,又是试当海盗,然后是鬼屋寻宝,接着是山洞迷路,最后是洞中寻宝。这些都是我们现在童年生活中遥不可及的事情呀!就算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也就只会措手不及、不知所措吧!有一点我可以确定,汤姆异常勇敢和机智,这也是我们常人所不及的。还有他的耐心和身处困境时的临危不乱也是难能可贵的一种品质,也正是他的这种品质在危急关头救了他。有时候我觉得他不像一个小孩,而是一个大人,因为那些品质不像是一个小孩儿所能拥有的。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受到了那些繁星般的小花文字点缀在书香扑鼻的书页上,感受到了汤姆的勇敢机智、淘气顽皮、善良、责任心和正义感,触碰到了那一幕幕惊险刺激和生动有趣的画面。这是一本非比寻常的书,这也不像是一本书,而像一个会说话的伙伴。汤姆的童年生活让我感慨和震惊。我现在的千篇一律的生活甚至让我感到厌烦。是这本书让我重新拾起了对明天生活的向往,因为每天都会有不一样,我们要像汤姆一样去发现、去探索,让自己每天的生活都充满童年的色彩。

我知道,当我长大以后,《汤姆索亚历险记》将会是我童年一个难忘的记忆,将会是我内心一个深远的秘密,将会感谢现在的我把他当做我的榜样,学习他的美好品质。

生活其实就是一个冒险,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每天都在冒险,都在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其实你只不过是没有发现而已。你回头看,在困难和绊脚石间慢慢成长的我们不是克服了重重困难,走到今天这一步来了吗我们不是像汤姆一样,每天都在冒险挑战自己吗我们的成长不是像汤姆的成长一样有趣吗汤姆的每天都不一样,我们的每天也不一样。汤姆想做的,他都去实现了,我们也要像汤姆一样,为了明天和梦想而更加努力。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4

我是一个很喜欢冒险的女孩,所以,当我在书店第一眼看到这本书,就立刻买了回去。看这本书时,我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

主人公汤姆他有几个好朋友,是哈克,贝基,贝利。汤姆有一次和他的波利姨妈玩起了失踪。他和哈克,贝基一起偷偷地出去,找了有河的地方,每天钓鱼和玩,有一次汤姆自己悄悄地回去了,偷听了一切。后来,他们回去了,汤姆被受宠,后来被揭穿了,汤姆又不受宠了。还有一次,汤姆和哈克为了冒险,去坟地,没想到,他们亲眼看到了一场杀人案——印第安·乔伊杀人。在一次审问中,汤姆上前说出他看到的一切,偶然间,汤姆和哈克找到了印第安埋下的金币,毫无疑问,他们又一次受宠了。

其实我跟汤姆差不多,我们俩有一个共同的地方,那就是爱冒险。只不过在我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地方去冒险,而且汤姆很叛逆,我可没有这点,我在家长老师眼中可是个很乖的小女孩。汤姆有他最后的朋友,哈克。我当然也有最后的朋友,我的人缘很广,朋友可以说是见一个交一个,但是要说最好的朋友,那只有三个,我在哪,哪儿就有她们的影子。我记得有一次,她们来我家玩,当时桥前面有个通/道,那个通道是很黑的,白天是如此,晚上更是如此,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突出奇想想去通道的另一头,虽然心里有一点怕怕的,但我很好奇,我的朋友们也很怕,但她们还是决定要跟我一起去冒险,虽然途中有好几次被吓的回去了,但互相鼓励,还是完成了这一次冒险,如果没有他们,我是完成不了的。

我有优点,那就是对任何事情都有好奇心,明明心里怕得要死,却还是愿意试试,说白了就是勇敢,这是好的,所以需要保持,汤姆也有这样的优点。但我很冲动,行动鲁莽,从来不知道冷静,要是有比赛,我肯定第一个出击,不会冷静地观察敌人,如果遇上困难,我也会第一个乱了手脚。冲动,鲁莽,这些是缺点,我要把它们改正。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每一个人都有缺点,而我这些缺点,也不是一时就能改过来的,因为跟性格有关,但是我得努力把它们缩小,将优点发挥出来的。

如果一个人连一点冒险精神都没有的话,冒险精神就是好奇心,那他就是没有思想的人,如果你想知道一件事情,别人直接告诉你,你不一定会真的记住,只有自己去冒险,去尝试过,才会真的记住,所以,做人,还得去冒险,否则何来惊喜呢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5

在这夏日炎炎,热浪滚滚的季节里,我们五(7)班却刮起一股《寻好书、读好书、评好书》“清风”,为这个夏天带来了一丝凉意。

好几位同学向我推荐了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那本书富有童真,又有深刻的理想指向,真的值得一读”

“还有书的内容新颖,大胆的奇幻冒险否则,不看就错过了心灵借机冒险的机会”

几个同学你一言我一语的在这儿介绍起这本书的内容,把我这颗本来就充满好奇的心,说的直痒痒,便暗自打算一定要买到这本书。

可能是这本书真的太好了呀!去了几次新华书店抱着满满的期望而去,都失望而归,这是第四次来试试运气,一进书店,一眼就发现了那本书,心里涌起一阵喜悦之情,捧起那本书擦了又擦就买了下来。一进家门,就小心翼翼的翻开那本书,扑鼻而来的淡淡笔墨油香让人心旷神怡,睁眼看着那一个个黑色小字,仿佛像灵动小精灵在跳舞。一头载入书海,享受着文字的乐趣。随着主人公汤姆一起喜怒哀乐,破涕为笑,一起历险、发现、成长。当汤姆正在思考时,我也会眉头紧锁,开始思考;当汤姆伤心无助时,我也会暗暗痛心;当汤姆开心时,我也舒心的开怀大笑

那几天,我都不放过一分一秒的时间用来遨游书海,在书中我能真正的开阔视野,淘冶情操,磨练意志,吸取甘霖!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我不知道读了多少遍,但我永远都读不倦,仍把它放在床头,当作宝贝。

这本书读完后,我也有许多心德;汤姆-索亚,一个在大人眼中不折不扣的坏孩子;调皮捣蛋,恶作剧,逃学这些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事情了。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无恶不作”的顽童,身上却有几处闪光的优点。一次他与“野孩子”哈克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跑到幕地中去,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次恐怖的杀人案。但凶手却嫁祸给波特,于是,愤怒的居民把波特抓了起来。审判波特的日子一天一天的逼近了。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杀人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最后,汤姆决定在法庭上告明一切。这是杀人案,况且,当时的杀人犯乔也在场,他有着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的救波特,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这样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其实,行为就像一面镜子,只有没有污染的镜子才能找出最美的自己,时刻照顾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前尘的喧嚣和不安,从而抚平心灵的浮躁。

汤姆索亚是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希望。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能自由发挥,创造出人生的一片晴空。

这本书至今放在我的床头,虽然封面已破,但仍是我的“精神食粮”。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6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以自己的童年经历编成的一本书。故事非常生动,刻画了一个生龙活虎的美国男孩儿形象。

汤姆是个调皮的孩子,他偷吃果酱被波莉姨妈骂了一顿。一气之下,和男孩子哈克离家出走。却意外地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他们被吓坏了,一再发誓,一定不说出去。知道开审,他们又发了一次誓。但是,他却勇敢的占了出来,拯救了无辜的波特。

然后,他们去了一个孤岛,他们在岛上玩得很开行,人们却以为他们淹死了,为他们举行丧礼,他们躲在钟楼上偷听……

而那个杀人不眨眼的乔也失踪了。等人们找到他是,他已经饿死了。

童年,是一本永不退色的日记,如果长大了再去回想,你会发现,有一些事儿很傻,很天真。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正直、勇敢、调皮和活泼。今后,我会在生活上多学一学汤姆,为自己学习、生活上的成就而努力。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7

我不知第几次读《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了,每次都被汤姆敢于冒险的精神所震撼,他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当然也明白了好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圣彼得堡的小镇上,名叫托马斯·索亚的男孩本应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本该是自己需要完成的刷浆任务,他却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让经过围栏的人都欢乐地帮他刷墙。他机灵活泼,用小石子跟同学换老师的纸票…… 结果就是连十二段圣经都背不出来的汤姆拿到了背两千段圣经才能得到的简装圣经。他为了摆脱无聊的学习,敢于冒险荒岛,和哈克一起前往村里人谈之色变的鬼屋寻找财宝,终于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富翁。

汤姆天生好幻想,而且正直,富有同情心 。他和哈克为了当海盗,相约去墓地,刚好看见凶残的印第安·乔杀死了医生,并把罪名安在波特身上,于是在法庭上汤姆当着所有人的面揭穿了那晚的所见所闻。汤姆的正义感和同情心在这件事上充分体现出来,善良勇敢的汤姆就是我要学习的榜样。

汤姆和贝基被困在山洞,身上只有一截蜡烛和一小块蛋糕时,汤姆并没有因此而泄气,而是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坚持不懈地仔细寻找着出口,最后带着贝基走出了死亡之地。

合上书,脑海里汤姆身上那与生俱来的冒险精神和永不放弃、直面困难的态度令我敬佩。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真令人脸红,看书碰上不认识的字,直接跳过去,从来没想过去查查字典,怪不得我平时学习中的错别字特别多,回想一下,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从汤姆的成长过程中,我懂得了遇到困难时千万不要轻易放弃,要迎难而上、勇敢地去战胜它,消灭它,把困难踩在脚底下。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有梦想并努力去实现它,美梦便可以成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8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也是文学宝库中一部经典的著作,他写了主人公汤姆索亚儿童时的种种经历。全书以幽默、诙谐的语言十分鲜明地写出了汤姆索亚的聪明、活泼和正直勇敢。他满脑子都是疯狂的想法。

汤姆索亚在被罚刷墙时,并没有气馁,而是非常乐观,也不羡慕别人能够自由自在地玩耍,还能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把别人“骗”来替自己刷墙,这样,这个惩罚反而让汤姆索亚获得了许多自己没有的东西。虽然汤姆索亚十分聪明,但却不是家长们心中的好孩子,他不喜欢枯燥的学校生活,这我们可不能学习。但他的正直勇敢,是人人羡慕的,他不迷信牧师骗人的鬼话!在一件大事发生的时候,在正义与些而一较高下的时候,在危机降临的时候,他都能义无反顾的挺身而出!

我也挺羡慕汤姆索亚在儿童时就有如此精彩的经历。我想汤姆索亚长大成年后,肯定会变成一个对社会有贡献,受人欢迎的大好人。

看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对汤姆索亚那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记忆犹新,我觉得汤姆索亚似乎带我进入了一个虚幻的世界,有些事情仿佛就是虚构的,但是我非常喜欢这些事情,我也很想让这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给自己一次锻炼的机会。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9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s版四年级下册语文第八单元的一篇阅读课文,作者是美国的幽默大师、作家,也是著名的演说家大文豪马克·吐温。他是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聪明天真、活泼调皮,喜欢冒险,而又十分勇敢,富有正义感的典型美国少年。

他和哈克贝利在坟场探险时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罗宾逊大夫,乔和穆夫·波特三个盗墓贼为钱发生争执,大夫打昏了波特,乔杀死了大夫。哈克贝利因害怕凶犯报复,提出绝不把看到的说出去,汤姆同意了哈克贝利的意见。

心理描写指对人物在一定环境中的心理状态,精神面貌和内心活动进行的描写。如第二天,人们发现了罗宾逊大夫的尸体和波特的刀子,逮捕了波特,准备审判他时,汤姆的心理十分矛盾,他想去作证,但害怕乔报复,所以“不寒而栗”。汤姆觉得不去作证,波特就会受到冤枉,他良心不安。最后他打定主意决定出庭作证。从这里可以看出汤姆富有正义感。

在法庭上,汤姆勇敢地指出了杀死大夫的是乔,不是波特。汤姆开始出庭时,看到乔铁青的脸,“心里怕得要命”,说话“有点吞吞吐吐”。后来他“话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大,越来越自然了”,他讲出了事情的经过。乔看到事情败露,逃跑了。波特被释放。从这里可以看出汤姆为了伸张正义,已不那么害怕了。从而可以看出汤姆是个十分勇敢,富有正义感的孩子。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顽皮,勇敢,正义的形象永远留在每个读者的心中。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汤姆的故事,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汤姆那样做个有正义感的孩子。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10

今天我读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其中最有意思的是第3节,让我百读不厌。

故事讲:汤姆为自己的调皮付出代价,在周末姨妈罚他干活,他用一颗白石弹让吉姆动摇了,作为交换,吉姆便帮汤姆刷栏杆,不一会他又看准一个上当的对象,他故意把刷栏杆这件事描述的很有趣,那个男孩答应把自己的苹果都给他才换回了一次机会。这样一个接着一个原本枯燥乏味的工作被他的小伎俩换回了许多想要的小玩意。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汤姆有一个好心肠的姨妈,但汤姆却是一个生性活泼、聪明、贪玩的孩子。处处让姨妈为他操碎了心,经常惹姨妈生气,可对于他的恶作剧善良的她总是骂几句就算了。汤姆真应该让他好心的姨妈省省心,做个听话的孩子,好好读书,将来报答艰辛养育他长大的姨妈。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心得11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看似很幼稚。可是我翻开一看,有趣!下面就来看看我的读书笔记吧!

一个不是小混混,却胜似小混混的少年:汤姆·索亚,在逃脱了波莉姨妈的惩罚后,下午没去上课,而是去游泳。本来毫无破绽的可以躲过去时,却被发现了线的颜色变了,但是,他又逃了出来。

当他正在街上走时,看见一个趾高气昂的人,跟他年龄差不多。一开始,双方只是斗嘴,可是后来打了起来。于是,那个“悲催男”就被打得趴那了……

周六时,汤姆被罚刷篱笆,于是他想和吉姆换一下工作。就在要成功时,波莉姨妈却发现了。但是汤姆这个狡猾的男孩并没有放弃,而是向朋友们吹嘘,设圈子,说这不是一般人的工作。结果就有人用东西换机会!后来,更多的人被吸引,就很快的搞定了工作,汤姆也解放了。

解放后,汤姆先玩打仗的游戏,玩完了以后,在汤姆转悠时,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一直在看她。那个女孩进屋了以后,向汤姆扔了一朵三色紫罗兰。汤姆把它别在胸口。

回家后,因为波莉姨妈错怪了他,他就从家里跑了出去,到河边开始种种幻想。然后,他潜入了那个女孩家院里,在窗户下。可是女仆却把水泼在了他的身上,他用石子砸破了窗户后,就回家什么都没做就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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