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丝绒蛋糕在国内的盛行

红丝绒蛋糕在国内的盛行,第1张

历史要追溯到1972年,红丝绒蛋糕还真是有宫廷血统的呢。英国的玛丽皇后(**《绝代艳后》的原型)就是无可救药的甜点迷,即使在她这样奢靡又挑剔的人眼中,红丝绒蛋糕仍是无可替代的甜点。当年位于纽约城的第五大道华尔道夫酒店,也是以最正宗的红丝绒蛋糕著称,配方号称千金不卖。在1989年的**《钢木兰》里,红丝绒蛋糕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成为最夺目的配角。至今,红丝绒蛋糕以其经典的美味,贵族的血统,依旧是甜点界的名流,艾玛斯通和杰西卡辛普森等大牌明星都不约而同地将红丝绒蛋糕选作自己的婚礼蛋糕。

红丝绒是简单与复杂的绝佳结合,也是将各种滋味完美融合的典范。这款仅有红白两色看似极简的甜点,却含有酸、甜、咸几种非常强烈丰富的滋味,而这几种滋味,绝不是粗糙的堆砌,是需要经过甜品师的高超技艺将之完美融合在一起,才能造就出她独特的令人回味无穷的味道。

红丝绒红色秘密之一是“酸”,由于最初使用的纯天然红色素是来自于甜菜的根,酸性溶液很好地释放了花青素的能量,同时起到保持湿润蓬松口感的作用。蛋糕底比麦芬蛋糕更加细致,又不像戚风那么绵密,每一口都扎实而有质感,散发鸡蛋与可可的浓香。

酪乳(buttermilk)曾经是红丝绒蛋糕必不可少的元素,它的原理是将酵母菌加入脱脂牛奶中以改变牛奶的口味,使味道更加强烈。很长一段时间,美国的甜品爱好者坚信不是用酪乳做出来的就不是红丝绒蛋糕。不过,出于对健康的标准,酪乳目前已经不再常见,一些资深的烘焙人士则会自己制作酪乳的替代品,这里我们就向大家介绍两种最简单的方法:

方法一:将淡奶油不断地打发直到油脂分离之后,得到的固体部分就是黄油,液体部分就是酪乳。

方法二:110g全脂牛奶,加入10g浓缩柠檬汁,不需搅拌,静置10分钟,就可以当酪乳的替代品了。现做现用比买现成的原料更加健康!

有了红绒,少不了白酪。最初红丝绒蛋糕搭配的是传统的法式黄油乳酪糖霜,但是法式糖霜的处理过程较为复杂,不断去繁求简之后,现在的奶油奶酪版霜糖不但制作更加简单,浓郁轻盈的口感更加广受喜爱。

下面就给大家提供一个详细的基本款红丝绒蛋糕的制作方法(3~4人份):

蛋糕体备料:低筋粉170g、发酵粉1茶匙、小苏打1茶匙、盐1茶匙、无糖可可粉2汤匙、糖80g、蔬菜油50g、鸡蛋2个、黄油20g、酪乳120ml、香草精2汤匙、红色食用色素少量(推荐Wilton品牌)、白醋1茶匙

表面装饰备料:奶油奶酪170g、黄油45g、淡奶油100ml、糖粉30g

烤箱首先进行预热

蛋糕胚制作方法:

1, 自制酪乳(上文有介绍)。

2, 将盐和无糖可可粉加入低筋粉中,两次过筛。

3, 黄油室温软化加入砂糖,打发至蓬松发白,和蔬菜油搅拌均匀,分8~10次加入打匀的蛋液,边打发边加入。

4, 将过筛好的低筋粉,可可粉分成三份,先加三分之一到黄油混合物中,搅拌至无干粉,加入二分之一的酪乳,搅匀,再加入三分之一的粉类,再以这样的顺序间隔地加入粉类和酪乳(不过要注意不能过度搅拌)

5, 取小杯,倒入小苏打和白醋,这一步会起化学反应,产生很多小泡,混合后,快速倒入面糊中,加入食用色素,搅拌均匀(均匀即可)

6, 将这些倒入备好的模具中,轻轻震荡磕出气泡

将蛋糕胚放入170度的烤箱,约30分钟;出炉后尽快脱模。

表面装饰制作方法:奶油奶酪(更加奢华的配方是使用马斯卡朋奶酪和奶油奶酪混合的奶油奶酪霜),黄油室温软化,加入另外打发至湿性发泡的淡奶油和糖粉,搅拌至丝绸般顺滑的质感。

最后在放凉的蛋糕体上涂抹奶油奶酪酱,红丝绒蛋糕完成!搭配一杯香浓的拿铁,和你的爱人享受美味吧。

  **:

  1《年轻的维多利亚女王》--艾米莉·布朗特(她比较新的一部《狂野目标》也很好看,里面有罗恩哦~)

  2《绝代艳后》--克尔斯滕·邓斯特 (此**以华丽服饰为主要亮点,剧情倒一般)

  3《女王》传记/剧情--海伦·米伦 (1997年,黛安娜王妃在巴黎因为车祸意外身故的消息传出后,举世震惊,英国国内更是哀声一片。悲痛欲绝的民众对以伊丽莎白女王为首的英国王室表现出来的冷漠和回避态度十分不满,一时间群情激愤,反王室的情绪高涨不下,戴妃之死让英国王室陷入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中。而首相托尼·布莱尔刚刚走马上任就面临这样一个棘手的局面,一面是哀痛愤怒的英国民众,另一方面是竭力维护传统、避而不出的英国王室。身处峰头浪尖、压力重重的“平民首相”布莱尔必须尽快找到解决办法,抚平民众的不满与怨气,让女王与人民的关系恢复往日的和睦,同时确立起自己的声望和威信。)

  4《伊丽莎白·黄金时代》传记/剧情--凯特·布兰切特 (主要记叙伊丽莎白一世在处理国家事务,应对政敌,以及面对自己感情生活等诸多方面的故事,记录了她人生处于辉煌成熟阶段的事迹。PS凯特确实为最具女王面象的女演员了)

  5《麻雀变王妃》--朱丽娅·斯蒂尔斯 (平民女孩在大学偶遇王子同学,成就浪漫姻缘,灰姑娘变身王妃)

  6《另一个波琳家的女孩》--斯嘉丽·约翰逊,娜塔莉·波特曼 (演绎了十六世纪英国皇室一段香艳而“肮脏”的历史。两位漂亮女星让这部历史宫廷剧增添了别样风情)

  7《路易十四的情妇》--苏菲·玛索 (十七世纪路易十四时代,小镇少女玛姬为追求戏剧艺术,与诗人、剧作家以及最后路易十四之间的各种纠缠瓜葛。影片开头,玛姬跳艳舞的场景已成了经典镜头,不由得被苏菲·玛索的美丽与灵动征服)

  8《玛戈皇后》--伊莎贝尔·阿佳妮 (法国影坛的宫闱巨制,改编自大仲马的文学名著。伊莎贝尔·阿佳妮担纲饰演玛戈,她原是国王的妹妹,却遭三个兄弟视为性欲俘虏。母后凯瑟琳是家族领袖,为了达成政治阴谋而将信奉天主教的玛尔戈许配给新教的亨利国王为妻。婚礼过后,即发生宗教大屠杀,新教徒拉莫在危急关头为玛尔戈所救,其后更跟她坠入爱河。)

  又一部历史宫廷片,不过私以为伊莎贝尔·阿佳妮是所见之中最好看最难忘的皇后扮演者,身上总是透着股绝望的美丽。

  以下几部算不得彻底的皇室宫廷片,但基本是以此为背景,多少牵扯了点,有点像欧美的古装片,都是推荐了剧情好看的片子~~

  9《女伯爵》哥特式风格--朱莉·德尔比PS这是女主自导自演的片子,了不起~ (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 17世纪的匈牙利,女伯爵伊丽莎白的美貌远近驰名。自从她的丈夫在战争中死去,年华渐渐老去的她一直寡居在城堡里。在一次宫廷舞会上,伊丽莎白遇到了英俊多情的贵族青年伊斯特凡,两人共坠爱河。而两人之间的私情遭到了伊斯特凡父亲的坚决反对,他强行把儿子送往丹麦,并为他物色了更年轻的结婚对象。伊丽莎白备感失落,向女巫安娜求助驻颜之法,以挽回爱情。传说中,处女的鲜血有驻颜奇效,为了保持自己的美丽,伊丽莎白秘密地谋杀了650名处女,用她们的血来沐浴。而等待着伊丽莎白的并不是爱情的回归,1610年,这个臭名昭着的女人被监禁,四年后死于狱中。)

  10《公爵夫人》--凯拉·奈特莉 (本片以18世纪的话题人物德文郡公爵夫人——乔治安娜(乔治亚娜·卡文迪许)的故事为蓝本,根据阿曼达·弗尔曼所著的人物传记改编。乔治安娜是一位当时有名的美人,但也遭到过很多非议。她生活奢华、挥霍无度、爱好赌博,欠了一屁股的债,但同时也极有才气、热衷于政治。许多人都为其倾倒,不幸的是,她的公爵丈夫却对她非常冷漠,反而与其闺中密友发生婚外情。而乔治安娜也有着自己的情人,几个人间的感情纠葛,就在同一屋檐下上演,向人们展示了乔治安娜如何从一个懵懂的小姑娘成长为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

  11《莎翁情史》--温格尼斯·帕特洛 (这个应该是家喻户晓了~还是再次推荐一下,主要是因为整个画面和场景设置颇为唯美~)

  电视剧:

  1《度铎王朝》-- (本剧主要讲述年轻的英国国王亨利八世的人生和爱情,涉及其在位(1509-1547)近四十年中的早期统治。除了重点讲述他的爱情生活,包括Catherine of Aragon和声名狼藉的Anne Boleyn。本片还将聚焦亨利八世在位时最著名的一些政治关系,比如和哲学家Sir Thomas More,红衣主教Wolsey(英格兰当时的天主教堂领袖,后与罗马教廷决裂),Charles Brandon,Suffolk公爵以及亨利八世的密友。)

  2《乱世妖姬》--历史迷你剧The Devil's Whore (故事发生在17世纪英国内战伊始之时,议会派与保皇派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皇族贵戚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Angelica Fanshawe本是一个平凡的贵族女子,但战争的洗礼让她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和皇族与议会派将领之间的纠缠更令她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怀疑。)

  其实有很多欧美古装的**或者剧都很好看,尤其是BBC打造的迷你短剧,尤为经典。推荐楼主有空可以看看~~比如《指匠情挑》(首推!悬疑、反转剧~精彩),《南方与北方》(若能遇到Mr Thornton一样的男子,实在三生有幸~) ,《锦绣佳人》,《苔丝》,《艾玛》,《名利场》,《傲慢与偏见》,《荒凉山庄》,《诺桑觉寺》,《简爱》,《灵契》,《南希的情史》,《明亮的星》,《成为简·奥斯汀》,《道雷·格林》等等~~

《包法利夫人》是法国作家福楼拜写的一部经典长篇小说。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受过贵族化教育的农家女爱玛,她瞧不起当乡镇医生的丈夫,梦想着传奇式的爱情,可是她的两度偷情非但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却使她自己成为高利贷盘剥的对象,最后她积债如山,走投无路,只好服毒自尽。

包法力夫人年轻的时候是美丽的:

“姑娘穿着美丽的丝绸长袍,把身材勾勒的很漂亮。”

“她的指甲光亮,剪成杏仁的形状,看起来很秀美。”

“爱玛**的眼睛又大又圆,闪着迷人的光芒,而且她的目光炯炯看人的时候落落大方,并不羞怯。”

“艾玛**的头发从中间分开,如同两片乌云一般,润泽她的头发更更分明,梳的整整齐齐,没有一点毛躁的地方。”

“艾玛**的脸色红润,就像是两个红苹果。”

“艾玛**有着白净的皮肤,从绸伞透过的阳光洒在她身上,显得她的皮肤更加光亮。艾玛**在阳光下笑脸盈盈,四面有温暖的风吹着爱玛**臀部围裙的带子,随着风四处摆动,看起来风情万种。”

而且她会弹琴,“她的手指弹得很快,流畅的旋律从她的指尖流出来,如果窗子没有关上会响的,全村都听见”,会画画,“他(她的丈夫包法利)给爱玛画的画配上了大大的框子,得意洋洋的展示给别人看。”

会剪纸,还能独出心裁的做出一盘好菜,让客人们吃完之后大家赞赏,会把家里收拾得很精致。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却在生命最美好的年华里服砒霜死去,她的死相有多难看?

“爱玛开始呻吟,一开始还只是轻声呻吟,之后她的肩膀发抖,脸色发白,蜷缩的手紧紧抓住被子的一角……脸孔开始发青,汗珠从她脸上不断渗透出来……

艾玛此时脸如死灰,她平躺在床上张着嘴巴。这位名医(维拦利维耶博士)见识过了无数病人的痛苦,不过看到艾玛这样他也止不住流下了泪水,滴在胸前的花边上。”

艾玛死后,一直深爱他的丈夫包法力,也不堪痛苦的折磨,随她而去了。她年老的父亲后来瘫痪在床,年幼的女儿被贫穷的亲戚送进工厂,做了童工。

多么悲惨的结局。

掩卷沉思,我觉得作者是要通过这个美丽的女人告诉我们这样几个道理。

一,选择丈夫一定要慎重

爱玛是一个具有浪漫情怀的女人:“有时候她多么希望自己住在一座古老的城堡里,就如同腰身细长的女庄主一般,然后她就天天等待,等着骑着一匹黑马的骑士,戴着精美的头盔,从遥远的田野奔跑而来。”

“有一位穿着燕尾服,脚踏软皮长腿靴的英俊男子和她互诉衷肠。”

而包法利是怎样一个人呢?

“长久以来,他习惯于戴棉布帽子睡觉,一到早晨起来头发就会变得很乱,头发上长了白绒看起来脏脏的,他老是穿一双结实的长筒靴,脚背上有两条厚厚的褶皱,就像鞋帮子一样。”

“夏尔是个没有什么浪漫气息的人,说话平平淡淡,外貌也平平无奇,不会引起谁的兴趣,才能也很少不会游泳,也不会击剑,更不会开手枪。他对生活实在没什么追求。”

“夏尔表达感情就如同列行公事一样,每次亲吻拥抱都是固定的模式。就像是每天吃完晚餐之后。都会上的一道,并不怎么美味的点心。”

艾玛心中的男人应该是有能带你去品尝生活热情的力量的,他有很多想法能够带你去实现,还有多才多艺,能够让你去敬佩他。而夏尔呢,根本对生活没有热度,又怎么能够帮助自己实现。

爱玛从结婚不久就开始后悔:“想起了最近的日子,她跺着脚不断的在想,天啊,为什么我要结婚?这种丈夫根本不是我理想中的男人啊!”

包法利夫人没有认真地选择合适结婚的对象,这也许是个悲剧命运的开端。

二,只会甜言蜜语的男人能离多远离多远。

罗多夫的出现满足了爱玛的这种浪漫的情怀。

罗多夫很会甜言蜜语,罗多夫说:“有一天你感觉灰心的时候,说不定就会遇到一个能够进行心灵沟通的人,说不定你会愿意把一切都给他。”

“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这么着迷,多少次我都想着让自己离开,但是我没有办法,我的全部身心都倾注到了你的心上,不过你应该不会像我这样,你应该觉得我就像是一个影子一样吧,一个可以转身就忘掉的影子。”

罗多夫的情话滔滔不绝,“不过我还是希望我在你的心里,在你的生活中能够占据那怕一点点的地位。”情场高手罗多夫对女人的心事了如指掌。

罗多夫捂着自己的脸,看起来一副很痛苦的样子说:“你知道吗?我日日夜夜都在想你,一想到你我就觉得特别难过,为什么你好像离我那么近,但又是那么远,为什么我要和你保持距离,我是爱你的呀,你就像是天使一般,那么美丽那么可爱,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把你推到我这里,但是我现在是没有办法离开你了。”

包法利夫人是第一次听到别人对她热烈的表白,她的心里觉得很温暖,他觉得身子软绵绵的,就像是踏在了云端一样。

罗多夫继续说着他的绵绵情话:“你知道吗?这段时间我虽然都没有过来见你,但是你每天都会在梦里跟我相见,我有时候半夜从床上爬起来,看着窗外温柔的月光就想到你的脸,看着花园里头鲜艳的花朵,就想到要是和你在一起欣赏该有多好啊。然后我想到此时你的身边却是另外一个人,我的心里实在是不好受。”

包法利夫人听他这么说,感动的几乎要流眼泪了,她说:罗多夫,你真好啊。

就这样,这个女人如同飞蛾扑火一般投向了这个只会甜言蜜语的男人的怀抱。

狂欢过后,这个男人又是怎么对她的呢?

艾玛对他的情夫罗多夫是真情实意,但罗多夫对爱玛只不过是逢场作戏,为了自己享受,而非真爱。

当艾玛提出要私奔的时候,这个男人他突然清醒了。“什么甜言蜜语,全都是虚情假意。”

他给艾玛的信上写道:“到时候你后悔了我也会后悔,我们多么痛苦啊,唉为什么我会认识你?我们这种缘分是不应该的呀,难道这是我的错吗?要怪只能怪命运了,只能说你实在是太美了……”

罗多夫用甜言蜜语为自己开脱,他心中充满遗憾的说要赎罪,实际上却在内心为自己摆脱了爱玛尔狂欢。

“写完信后他在杯子里倒了一点水,然后用手指头沾了沾。”这个逢场作戏的男人,甚至在信中沾上了虚假的泪水来伪装出伤感的假象。

更为可恨的是,当爱玛最后被债务所逼,走投无路,去找这个当初山盟海誓,爱的死去活来的情人时,却遭到了最为冷酷的拒绝。

“她想要敲开其中一扇门,但是始终没有勇气。但是她知道,这是她唯一的希望了。”

“罗多夫!你借我3000法郎可以吗?我现在破产了。”“听到艾玛这么说,罗德夫脸上的表情凝重起来,这个……”

“我也是被逼无奈,代管我们财产的公证人,他拿着钱跑了,我们亏了很多钱,很多病人来我们这里看病都没有付钱,眼前我们家缺了3000法郎,要是还不上就要被扣押财产了,求求你帮帮我吧。”

“天啊,这个女人竟然是为了钱才来找他的。”罗多夫心里想。然后他淡淡的说:“对不起,我并没有钱借给你。”

爱玛走出门来,一路上她觉得世界毁灭了,她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完全站不住。

也许最后摧毁艾玛的,不但是金钱债务,更多是精神世界的坍塌。

三,任何时候,千万不要背上债务。

当爱玛和罗多夫打的火热的时候提出私奔,罗多夫却用各种理由拒绝了艾玛,并决然离去。

当艾玛看到罗多夫离去的马车,“惊呼起来,然后晕了过去,倒在了地上。”

艾玛整整病了四十三天。

当艾玛的病稍有好转的时候,艾玛邂逅了曾经的英俊的邻居莱昂,这位相貌帅气,又有些诗人气质的小伙儿填补了爱玛失去情人的空缺。

艾玛越来越放纵自己,为了和来昂约会,她编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最重要的是,她大把大把的花钱。

“现在的艾玛越来越放肆,她总是大手大脚的买一些奢侈的东西,也很喜欢享受高档的美食。”

“勒合先生还找出了之前艾玛买东西的账单,数量惊人。”

他们两人幽会的时候来,“莱昂说要找一个经济一点的旅店,不过艾玛坚持说不用,她拿钱给他,让他去订高级的旅馆。”

艾玛甚至因为手头缺钱而卖掉了婆家的房子。她的这些财产和货物的获得,都是通过一个叫勒合的奸商,这个人表面看起来很和善,却是一个贪得无厌的高利贷者。

爱玛花掉的钱越来越多,像滚雪球一样。当她接到一纸公文上面写着:“依照国王的圣旨,法院命令包法力夫人在限二十四小时之内,将欠款八千法郎还清。”

她真的害怕了。

艾玛找她最熟悉的亲近的人帮忙,可是没有一个人帮她。

曾经那个非常贴心的、会关心人的勒合冷冷地说:“那也没办法,太太,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你不是过着相当舒坦的日子吗?现在你要付出代价了。”

她的第一个情人罗多夫说:“对不起,我并没有钱借给你。”

她的第二个情人莱昂撒谎说:“要是三点钟,我还没有来找你,那么你就别等了。”他又怎么会来呢?

艾玛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向了毁灭。

看完这本书,我思考了两天,得到了这三个启示,现总结如下:

一,选择丈夫一定要慎重。如果艾玛婚前认真选择,能找到一个情投意合的人结婚,也不会有后面不堪的人生。

二,只会甜言蜜语的人是靠不住的。年轻的女孩子们,千万不要听信男人的花言巧语。当你付出一片真心,说不定他心里正笑话你的幼稚和单纯。

三,任何时候都不要背上债务。要债的人会使用各种手段,让你无法招架,最后走上绝路。所以一定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

  《包法利夫人》是法国著名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米兰·昆德拉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名言,大意是,直到福楼拜的出现,小说才终于赶上了诗歌。众所周知,欧洲的小说最早是从叙事长诗中分化出来的。也就是说,叙事诗中描述事件进程的部分被剥离出来,渐渐成为一种专门的说故事的体裁。小说的诞生使诗歌失去了“叙事”的天然权利,而较多地从事抒情。然而,与诗歌这种古老的艺术相比,小说的幼稚是毋庸置疑的。它长期以来遭受冷落与歧视也就不足为怪了。在我看来,小说的不成熟,除了它作为一门专门的艺术尚未得到充分的发育之外,更重要的是,它与诗歌的关系十分暧昧,没有摆脱对于诗歌母体的依赖。它自身特殊而严格的文体上的规定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形成。早期小说的故事性到是大大增强了,然而诗歌也可以讲故事,而且一度讲得很好,那么小说与叙事诗的差别究竟在哪儿?甚至就连小说艺术的评价尺度,也是从诗歌那里借用过来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直到今天,我们在评价一部伟大小说时最常用的语汇仍然是“这种一部伟大的史诗”。“史诗”的风范依旧是小说的最高评判标准。这就好比说,在小说的园地里获得成就,却要到诗歌的国度去领受奖赏。

  福楼拜的出现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而《包法利夫人》更被认为是“新艺术的法典”,一部“最完美的小说”,“在文坛产生了革命性的后果”。波德莱尔、圣伯父、左拉等人纷纷给予这部作品极高的评价。由于这部作品的问世,福楼拜在一夜之间成为足可与巴尔扎克、司汤达尔比肩的小说大师,举世公认的杰出的文体家。福楼拜的巨大声誉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包法利夫人》无懈可击的文体成就。到了本世纪初,福楼拜的影响与日俱增,现代主义的小说家也把他奉为始祖与楷模,尤其是50年代后的法国“新小说”,对福楼拜更是推崇备至,他们认为正是福楼拜使小说获得了与诗歌并驾齐驱的地位。新小说的重要代表阿兰·罗布-格里耶为了进行所谓的文学变革,将福楼拜看成叙事艺术上真正的导师和启蒙者,甚至把福楼拜视为巴尔扎克的对立面,对巴尔扎克似的“过时的”写作方式展开彻底地批判和清算。那么,《包法利夫人》在文体和叙事上究竟取得怎样不同凡响的成就,对于小说的发展又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

  《包法利夫人》上卷的第一小结是采用第一人称来叙事故事的。从第二小结开始直至作品结束用的是第三人称。这部作品的第一行出现了这样一个句子:“我们正上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制服的新生和一个端着一张大书桌的校工。”

  在这里,“我们”这个词可不是随便写写的,它的意义非同一般。诸位不妨回忆一下巴尔扎克的小说通常是如何开头的。比如说:“路易·朗贝尔于1797年生于旺代省的一个小镇蒙特瓦尔,他的父亲在那里经营着一所不起眼的制革厂”(巴尔扎克《路易·朗贝尔于》)。有人曾针对这个开头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谁在讲述这个故事呢?是作者吗?作者的语调为什么那么不容置疑?他为什么会无所不知?当然,并不是每一位小说读者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是这种坚定、明确、无所不知的语调显示出作者凌驾于故事、读者之上,当属没有疑问。而且这种口吻尚未完全摆脱口头故事的讲述形式。如果有人针对《包法利夫人》提出同样的问题:谁在讲述《包法利夫人》的故事?答案是“我们”;讲述者是如何知道的?答案是 “我们看到了”;而且叙事者在“看到”的同时,读者也看到了。故事展开的时间与读者阅读的时间是同步的(在巴尔扎克那里,故事早就发生过了),这样一来,作者一下子把读者带入到事件的现场,相对于巴尔扎克,这里的故事显然更具有逼真的效果。用今天的眼光来看,类似的第一人称叙事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玩艺儿,可在当时,福楼拜所跨出的这一小步,其意义却不同寻常。而且我认为福楼拜在文体上的贡献当然不只是人称的变化。在这种变化的背后,一种完全不同于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的叙事方式真正确立了起来,在福楼拜的笔下,以往全知的叙事视角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作者不再站在无所不知的立场,模仿上帝的口吻说话;不会随时从叙事中“现身”,对作品的人物、主题展开评述,提供意义;不再拥有将自己的思想和倾向强加给读者的特权。

  福楼拜是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要求作者退出小说,并开始在实践中成功实现这一信条的作家之一。他要求叙事排除一切的主观抒情,排除作者的声音,让事实展现它自己。他认为作者的意图和倾向,如果让读者模模糊糊地感觉和猜测到,都是不允许的;文学作品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字句都不应有一点点作者观念的痕迹。正如他的学生莫泊桑所说的那样,福楼拜总是在作品中“深深地隐藏自己,像木偶戏演员那样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自己手中的提线,尽可能不让观众觉察出他的声音”。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也曾这样写到:“说到我对于艺术的理想,我认为就不该暴露自己,艺术家不该在他的作品里露面,就像上帝不该在大自然里露面。”法国学者布吕纳曾敏锐地指出,“在法国小说史里,《包法利夫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说明某些东西的结束和某些东西的开始。”我们从后来的罗兰·巴特、德里达等人的叙事理论中都可以清晰地听到福楼拜的声音。如果说欧洲小说文体变革的历史,可以像布思所描述的那样,被看成是作者的声音不断从作品中消退的历史,那么福楼拜无疑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关键性人物。

  也许会有同学提出这样的观点:既然小说都是虚构的,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早就达成了一种默契,也就是说,读者在阅读小说之前早就预先接受了小说的虚构性这样一个事实,那么作者如何讲述这个故事(是客观化还是主观化的叙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品能否打动读者,更何况,作者故意在作品中隐藏自己,并未完全放弃对读者的“引导”,只不过这种“引导”更为隐蔽、更为机巧。对一种修辞的放弃就必然意味着另一种修辞的确立,说到底,“客观化”也只能是一种修辞手段而已。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很有意思的,也很合理。坦率地说,我也是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理解福楼拜文体变革的意义的。实际上,福楼拜将自己从叙事中隐藏起来,其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显露”;对叙事视角进行限制,其目的正是为了让叙事获取更大的自由。

  在全知视角的叙事中,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流是公开进行的(在古老的说书的场合,听众甚至还可以直接向讲述者提问,或者进行讨论):作者讲述,读者阅读。但福楼拜不满足于这种公开的交流,因为交流的效果受到限制。他更喜欢一种暗中交流,也就是说,作者并不告诉读者自己的见解和倾向,而让读者通过阅读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样一来,读者与作者之间交流的疆域一下子就扩大了。

  福楼拜的客观化叙事并没有完全放弃了自己“引导”读者的权利。因为从《包法利夫人》这个作品来看,作者本人的倾向、立场和意图仍然可以在阅读中被我们感觉到。另外我也不同意“纯客观”这样的说法。因为这个概念把一些本来很清楚的事实弄得一团糟。况且,《包法利夫人》并不是一个“纯客观”的作品,它与后来“新小说”的罗布-格里耶等人所谓的“物化小说”、“纯客观叙事”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也不是说罗布-格里耶的作品就一无是处,至少他的《嫉妒》相当不错),但罗布-格里耶把福楼拜在修辞上的一些趣向极端化之后,紧接着就出现了一个他本人也始料不及的问题:“非人格化叙事”也好,纯客观、物化叙事也好,作者又如何能做到这种“纯客观”呢?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作家写作当然不能离开语言文字这一工具,语言文字本来就是“文化”的产物,它既不“纯”,也非“物”,“纯客观”如何实现呢?它不是神话又是什么?后来罗布-格里耶干脆不写小说(据说最近他又从重操旧业),去搞**了,因为他觉得摄影机更接近他的“物化”要求。在我看来,这仍然不能自圆其说。摄影机固然是物,但操纵摄影机的人当然也是“文化”的产物,他(她)有着自己的特殊的价值观和感情上的喜、憎、哀、乐,如何能够“纯客观”呢?

  就《包法利夫人》而言,福楼拜的变革并未抛弃传统的叙事资源,也没有损害作品文体的和谐与完美,以及最为重要的,叙事分寸感。我们在以前曾说过像列夫·托尔斯泰这样的作家是不太可能轻易模仿的,他巨大的才华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茨威格说他比伟人还伟大),而福楼拜的身上更具有匠人的特点。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卓越的巧匠。《包法利夫人》是一部精心制作出来的杰作,自从问世以来,即成为“完美”的象征。福楼拜对语言和文体十分敏感,创作态度更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在《包法利夫人》这部作品中,作者并未随意处理任何一个细节和线索,力图做到尽善尽美。叙事的节奏,语言的分寸,速度和强度的安排都恰到好处,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的出场次序,在故事中占的比重,主要人物与次要人物的关系都符合特定的比例。比如说,爱玛首先与莱昂相遇,但在爱玛与莱昂的关系急剧升温的时候,作者却让他去了巴黎,莱昂离开后留下的巨大情感空缺使她飞蛾扑火地投入鲁道尔弗的怀抱,而当爱玛与鲁道尔弗的情感冷却之后,莱昂又从巴黎回来了。这样的安排不仅使情节的发展合情合理,而且叙事亦出现跌宕和变化,避免了平铺直叙的通病。再比如,子爵与瞎子在作品中都是象征性的人物,虽然着笔不多,但他们每次出现都会有特定的意味,似乎都预示着故事进程的某种微妙变化。爱玛的“失足”(她与鲁道尔弗坠入欲望的河流)在小说的故事中十分重要,但作者所挑选的地点既非鲁道尔弗的木屋,也非他们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别出心裁地安排在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鲁道尔弗对爱玛发动的语言攻势常常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与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作者未加任何说明。整个调情过程看上去既滑稽,又荒谬,而字里行间却到处弥漫着被压抑的、急不可待的欲火。不同类型话语的陈列所形成的张力使这个场景令人十分难忘。事实上,这也是我所读过的有关“调情”的最美妙的篇章。

  关于语言,福楼拜在小说中有过这样一断描述:我们敲打语言的破铁锅,试图用它来感动天上的星星,其结果只能使狗熊跳舞。看来,福楼拜对语言有着特殊的敏感,对于语言在表述意义方面的巨大困难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福楼拜把语言的准确性看成是作者表述上的唯一使命;也可以理解作者对语词的甄别和取舍为什么会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有人将《包法利夫人》视为学习写作者的最好教科书,这样的评价并不过分。

中文名: 艾玛·沃特森

外文名: Emma Charlot Duerre Watson

别名: Emma Watson

国籍: 法国

出生地: 法国巴黎

出生日期: 1990年4月15日

其他译名: 艾玛·沃森、爱玛·沃特森

家乡: 英国牛津郡

个人简介

全名:Emma Charlot Duerre Watson People Tree2010春夏

正式名:Emma Watson

昵称:Em

译名:艾玛·沃特森、艾玛·沃森、爱玛·沃特森等

出生地:法国巴黎

国籍:英国

生日:1990年4月15日 周日

星座:白羊座

家乡:英国牛津郡

身高:5尺6英寸(168cm)

瞳孔颜色:褐色

发色:深金**(后为出演赫敏染成棕色)

兴趣:滑雪,绘画,烹饪,唱歌,跳舞,场地曲棍球,网球,艺术

宠物:一只叫做Bubbles的小猫(Emma的弟弟Alex也有一只叫做Domino的小猫)

注:以上为官方数据,请勿篡改。另,体重官方没有准确数据,互联网上流传的多数为猜测

学校:曾就读于英国牛津著名的预科学校“The Dragon School”,

2005年就读城市里的女校“海丁顿学校”,

2009年以straight A 的成绩就读于美国常春藤名校布朗大学。

买过最奢侈的东西:Apple Laptop 刚过驾照的时候就想买车

还不知道的东西:网页左手边Emma自己手绘的“植物”

座驾:丰田普锐斯 混合动力环保型

家庭情况:

父亲 Chris Watson 律师

母亲 Jacquline Luesby 律师(两人于1995年离异)

弟弟 Alex Waston 1993年出生 学生

继母 Julie

喜欢:(以下内容来自官网)

最喜欢的颜色:粉红

最喜欢的乐队:Postal service

最喜欢的专辑:Joni Mitchell的<Blue>

最喜欢的歌:Alanis Morissette的<Thank you>

最喜欢音乐风格:Chicago 芝加哥

最喜欢的**:Notting Hill(诺丁山)

最喜欢的男演员:约翰尼·德普

最喜欢的女演员:朱莉亚·罗伯茨

最喜欢的书:The Remains of the day(去日留痕)

●星路历程●

艾玛·夏洛蒂·杜尔热·沃特森(Emma Charlotte Duerre Watson)1990年4月15日出生在法国巴黎,后回到英国并进了学校。在学校的戏剧演出中,她就总扮演领衔角色,包括《亚瑟王:青年时代》(Arthur: The Young Years)和《快乐王子》(The Happy Prince)。同时,艾玛还参加了很多其他学校活动,例如戴茜·普莱特诗歌比赛,并赢得了该年龄组的第一名,那年她七岁。

由于家境的富裕和从小受到的良好教育,艾玛并没太多机会变成好莱坞诸多案例中为养家糊口下海或幻想成长为3岁起就哭着喊着认定自己天生是演员材料的小童星。在9岁前,艾玛最引人注目的表演经验是参加了学校的诗歌朗诵比赛,并得到了一个奖。

从艾玛日后的成长来看,尽可以说从出生伊始,她的稚嫩额头上就印染了盘桓浪漫之都的艺术女神所给予的湿漉漉的一吻,之后艾玛回到了故乡伦敦,也许故乡的阳光多少有些冷淡肃静,这使得她的眼神逐渐产生了些与年龄不相符合的镇定严谨,当然,这也许更多是因为 艾玛5岁那年,她的父母宣告离婚,虽然仍在父母双方的呵护下倍受宠爱,年幼的艾玛却已渐渐懂得了幸福的易碎和不完美。

哈七曝光首张剧照她最知名的银幕作品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但毫无疑 问,这已经足够让她红透半边天了,这个角色已经深入人心,甚至有些人认为现实生活中的她也一定是满头的棕色头发。

在第一部哈利·波特系列影片中扮演赫敏是艾玛的首次职业演出,她从很小就表现出了演戏的天赋。她扮演赫敏的出色表现已经为艾玛在全球赢得了大量的影迷。

《哈利·波特》系列使艾玛名扬全球,但她并没有把自己的银幕形象拘泥于赫敏这个角色,除此外,她还主演了电视**《芭蕾舞鞋》,并为动画片《浪漫鼠德佩罗》配音。

从15岁开始艾玛已经意识到作为一名演员在私人生活与自由上的欠缺,她一边抱怨着拍戏太累而根本没时间恋爱,一边还要警惕自己公众人物的身份。从艾玛走进《哈利波特》的剧组开始,就注定要脱离正常人的生活,她曾因上课时间太少而面临退学的危险。尽管《哈利波特》系列**所带来的金钱收益早已足够她衣食无忧地过完下半辈子,艾玛·沃特森依旧用行动证明着学业在她心目中的重要性,请私人教师补习课程,跟导演请假参加考试,她的作业亦由专人在学校和摄影棚之间传递交给老师批改。有时艾玛会觉得这样的生活苦不堪言:“我每天早上6时起床、晚上9时才回家,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11个月,这就是我的人生。”但仍认为能够拍戏是一件十分幸运的事,假如让她再选一次,哪怕一百年以后,她仍会坚持当初的选择。

2006年,Emma在GCSEs(英国学生完成第一阶段中等教育所参加的主要会考)的考试中通过了10门,包括8个A+和2个A Emma所取得的成绩简直就是赫敏在她的OWLs考试中的真实写照!

艾玛在拍片的同时处理好学业的同时,还热衷于冰球、无挡板篮球、网球和跑圈子比赛,并且是一位出色的田径运动员。她还是位艺术学者,在片厂里面有着最华丽最有创意的化妆间。她的其他爱好包括和朋友家庭聚会、旅游、跳舞(街头爵士、街舞、莎莎舞和她的角色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跳的交谊舞)和唱歌。

[编辑本段]●出演作品●

混血王子纽约首映

2011年:(拍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第二部分——饰演 赫敏·格兰杰

2010年:(后期制作)《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第一部分——饰演 赫敏·格兰杰

2009年:《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饰演 赫敏·格兰杰

2008年:《浪漫鼠德佩罗》——配音 豌豆公主(Princess Pea)

2007年:《芭蕾舞鞋》——饰演 波琳(Pauline)

2007年:《哈利波特与凤凰社》——饰演 赫敏·格兰杰

2005年:《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饰演 赫敏·格兰杰

2004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饰演 赫敏·格兰杰

2002年:《哈利波特与密室》——饰演 赫敏·格兰杰

2001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饰演 赫敏·格兰杰(Hermione Granger)

[编辑本段]●获得奖项●

[ 1997 ] “Daisy Pratt”诗歌比赛年龄最小的“最佳背诵奖”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期: HBP宣传期纽约录制David Letterman

最佳新人 最佳故事片女主角

哈利波特与密室时期:

AOL观众评选 最佳女配角

凤凰城影评人协会奖 最佳女主角/配角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时期:

《完全**》杂志 年度儿童表演奖

Bravo Otto 最受欢迎女演员银奖

Bravo Otto 最佳女演员铜奖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时期:

Syfy Genre 最佳女演员

Syfy Genre 最佳新人

Xpress杂志 最佳女演员

Bravo Otto 最佳女影星金奖

帝国**奖 英国**杰出贡献奖(连同丹,鲁伯特)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时期:

英国国家**奖 最佳女演员

注:此目录仅为奖项记录,对于杂志及媒体的排名等有待完整统计,暂时勿添加。

以下仅为近期的部分

2009年12月:

成为21世纪最卖座女明星(10年有54亿票房收入)

2010年2月:

2009年好莱坞最赚钱女明星·TOP1;全年收入为3000万美元(美国《名利场》杂志公布)

[编辑本段]●时尚魔法●

国外媒体曾有过这么一个评论:Emma Watson was born to be Front Row!

的确,从Emma参加活动或街拍的各式衣着打扮来看,她俨然成为最新的时尚偶像。

与“老佛爷”Karl Lagerfeld

人们说让她从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提前毕业的是“时尚大帝”Karl Lagerfeld。去年10月,艾玛首次参加巴黎时装周就坐上Chanel秀场的第一排,在时尚圈引起一阵轰动,很快艾玛成为老Karl的宠儿。几个月后,老佛爷又放下身架亲自掌镜为艾玛拍摄大片,那一天,老少俩谈文学、艺术、科学、当代文化,俨然忘年交。而从《crash》杂志刊登出的大片来看,卡尔·拉格菲尔德镜头前的艾玛并无丝毫怯场,圣洁的衣衫与略带邪恶的表情相映成趣,将高级定制服下的贞洁女祭祀演绎的恰到好处。

代言经典老牌Burberry

英国品牌BURBERRY请来了英国眼下人气最旺的女星艾玛·沃特森(Emma Watson)出演09秋冬风衣大片。宣传广告片由著名摄影师Mario Testino拍摄,取景在伦敦Westminster ,艾玛穿上多款秋冬季全新的风衣设计,表现出一种独具含蓄美感。

Emma首次遇见创意总监christopher Bailey是在去年 BURBERRY和Vanity Fair在伦敦国家肖像画廊举办的晚会上。Bailey邀请她加入品牌的最新系列的宣传BURBERRY2010春夏大片,并由Mario Testino拍摄宣传照。回想起当晚,Emma说:"我们真的很合拍。我非常激动,去年我已经做了一些模特的工作。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 Bailey说:"我感觉很强烈,Emma会非常完美的支撑起这个系列的推广。我很喜欢让一群年轻、酷劲十足的英国男孩围绕她的创意。

他还表示:“对于早已认识的艾玛·沃特森(Emma Watson) ,我一直都很欣赏她,Emma是这次广告计划的最佳人选。诚如在广告中,她展现出一份经典美感,独特的气质与时代感。艾玛充满魅力和智慧,性格开朗好动,她令拍摄工作变成乐趣,像到泰晤士河边野餐般轻松。”

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9月艾玛作为Burberry代言人出席伦敦时装周,身穿一袭金色超短裙的她光彩夺目,成为Burberry 秀场上 最耀眼的明星。澳大利亚版的《Grazia》杂志甚至封她为今年伦敦时装周的女王。

红得发紫的青春偶像艾玛·沃特森(EmmaWatson)在2009秋冬季担任了英国国宝级品牌Burberry的代言人后以出色表现赢得品牌宠爱,今年春季继续为Burberry服饰做代言,并携同弟弟Alex Watson一起演绎了最新出炉的Burberry2010春季广告大片,姐弟齐上阵足够吸引眼球。

Emma相较上次的稳重形象,这次要更为青春个性一些,当然也是因为BURBERRY2010春季女装的年轻化设计走向。本次除了艾玛和弟弟外,还有MaxHurd、MattGilmour参与广告大片的演绎。大片整体风格更是从去年的经典英伦风情,进阶到宫廷感的华丽大片。

COVER GIRL EMMA

俄罗斯《ELLE GIRL》杂志写真 清纯与妩媚就在Buberry2009秋冬广告大片占领各大时尚城市的橱窗时,那个裹着风衣,被一众男模簇拥着的艾玛·沃特森也以独立又不失精致感的优雅英伦形象征服了世界。Buberry最年轻的代言人不仅像走马灯似的成为全世界众多少女时尚杂志的封面女郎,其身影也频频出现在更多的主流时尚杂志中,从《Vs》里装扮华丽的Loli到《Teen Vogue》中与英格兰田园风光相得益彰的另类贵族少女,再到《ELLE》英国版野性酷帅的朋克造型,小魔女艾玛越来越显出百变女王的潜质,从哈利·波特女孩一跃成为当今最红的covergirl。

与环保品牌People Tree合作

艾玛·沃特森(Emma Watson)与PeopleTree合作的系列包括针织衫、棉质T恤衫、平纹连衣裙等更加年轻化的单品,共26款女装、15款男装以及一些配件。(截止2010年2月该系列已上线)PeopleTree2010春夏大片(100211更新)以法国南部、伦敦的度假休闲风格为主,主要面向16-24岁的年轻人,并使用有机棉面料,全部服装都由与公平贸易组织有合作关系的团体手工制作,这为孟加拉、印度以及尼泊尔等地的贫民创造了大量的谋生机会。这一系列于2010年2月上架出售,届时部分利润将划入“PeopleTree基金会”——由PeopleTree品牌设立的基金会,以帮助全世界的制造业工人。

艾玛坚称这只是一个慈善项目,“我不是那种热衷于靠自己名气赚钱的人。”因此,这个系列的全部所得都将捐给People Tree慈善基金会。“我对这个项目感兴趣是因为我很喜欢他们用时尚的感念帮助人们脱离贫困,我也想为此尽一份努力。”艾玛这样表明自己的好女孩心迹。而国外媒体对此举一片赞誉:美貌、智慧,现在还要加上道德感,我们为沃特森**喝彩!

[编辑本段]●联系地址●

机场街拍 西装小外套+我爱NY白T+多层次项链

Emma Watson

c/o HP Production

Leavesden Studios

POBox 3000

Leavesden, Herfordshire

WD2 7LT

United Kingdom

[编辑本段]●大学生活●

和许多年纪轻轻就一夜成名的女明星不同,艾玛一直是个好孩子,她没有放弃求学。”小时候我憧憬的是牛津大学,那是我父母的母校。我爸爸曾经谈起在那里的时光,说是最了不起的经历。“最终,艾玛选择了美国常春藤名校布朗大学攻读英国文学,开始全新的象牙塔生活。或许是想要把失去的正常生活补回来,艾玛就读布朗大学前曾说“我衷心希望很快是以英国来的艾玛·沃特森被大家认识,而不是那个主演**哈利波特的明星沃特森”。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艾玛早前就已宣布,在拍完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之后、完成大学学位之前,将不再接拍任何一部影视作品。据悉,艾玛辍演的一大动力来源于自己的父母克里斯和杰奎琳。他们双双毕业于牛津大学,艾玛则继承了这一份读书天赋。 但被媒体形容为“年轻、美丽、智慧”的艾玛当然不会刻意放弃演艺事业,事实上,还有两部HP**等着她拍摄。“大学每年有5个月的假期,我有充裕的时间做别的事情。”艾玛说,“学校生活能使我和我的朋友们在一起,接触真实的生活,让我感觉自己是个普通人。坦诚地说,我有足够的钱让我的下半辈子不用工作了,但是我不想这样,学习使我更有动力。”

校园生活照1P 091225更新

爱玛吞下砒霜,弥留之际,她想,一切都要结束了,“爱情的不忠,品行的不端,搅得灵魂永无宁日的贪婪,都就要结束了。 ”

据说,当年福楼拜正在写《包法利夫人》的时候,有朋友去拜访他,他正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大哭。友人讶异,问他为何如此悲痛,他回答说,爱玛死了。友人于是打趣,“那你可以让她不死啊。”福楼拜摇头,“她必须死。”

爱玛的丈夫是医生,与她成婚后对她宠爱有加,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这样一个还算富足的家庭,一对看起来本应该幸福的夫妻,爱玛却选择了痛苦地死去,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到底是怎样的绝望,让她最终选择,将自己毁灭?

包法利夫人不姓包法利,包法利是她的夫姓,她的名字叫爱玛。

爱玛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农场主家庭,她的父亲鲁奥老爹一度将她送去修道院读书。在修道院,爱玛读了许多浪漫主义的小说,对美好的爱情充满了憧憬,而一位常来修道院做义工的落魄**,则向她描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生活,这些,在爱玛心中塑造了一个片面的上流社会形象,也让她对上流社会的生活充满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后来母亲去世,父亲将她接回了家。成年的爱玛相貌甜美,身材窈窕,而且受过贵族教育,自然是自视甚高,在心底认为自己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过上衣香鬓影的上流社会生活。

这会儿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工业革命已经开始,资本主义已经萌芽,但是教会对社会仍有很大的影响力,女性的主要角色也是相夫教子。爱玛没有工作,也没有一技之长,她跟着父亲挤牛奶,住在乡下的农场,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上流社会的生活。

她虽然心中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幻想,但是在现实情况下,最终也只能是在父亲的安排下,接受了为父亲治病的包法利医生的求婚。

包法利医生全心全意爱着爱玛,从始至终,两人最开始成婚的时候,爱玛对丈夫是保佑一定幻想的,她渴望从这个男人身上找到浪漫的爱情,可是现实很快就让她失望了。

包法利医生是个平庸的普通人,他出身贫寒,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他医术稀疏平常,在为鲁奥老爹治疗断腿的时候都需要临时抱佛脚查看医书。他的长相也不符合爱玛的审美,显得愚笨且粗俗。

与这样一个人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爱玛就觉得自己的生活索然无味,对丈夫更是失望透顶。这不是她梦想中爱人的模样,即便包法利医生对她百依百顺,这不是她梦想中的生活,即便她在这个家可以随心所欲的生活。

而这些不满,在去参加了沃比萨尔侯爵家的晚宴后达到了顶峰。她在侯爵府上终于见识到了真实的上流社会的生活,而在舞会上与她共舞的子爵,风流倜傥,更是让她如痴如醉,觉得如此这般的男子,才是她该有的归宿。

从侯爵府回来后,爱玛就像是从梦境中醒来的公主,肉身已经醒了,但灵魂却还留在那场奢华的舞会上。她不甘,却无可奈何,她愤愤不平,却也无能为力,于是,她开始闷闷不乐,对眼前的生活也失去了之前残留的热情。

她那颗平静的心,在见识到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后,彻底失去了平静,迷失在了欲望的洪流之中。

包法利医生是真的非常爱自己的妻子,他眼见妻子精神一日不如一日,担心不已,于是决定搬家,举家搬到了永镇。一个街道只有一颗子弹射程长,但是挨着大路的小镇。

他真的是很爱爱玛,这次搬家耗费了不少家资,他却也无怨无悔。他以为只要为爱玛竭尽所能提供最好的生活,就是在不遗余力地爱她。他没有去认真思考过爱玛内心真正的需要是什么,也没有意识到爱玛对浪漫的渴望,两个人一直都不在一个频道,男人踏实却无趣,女人可爱却虚荣。

爱玛也试着去爱丈夫,最终却发现跟这个人无话可谈,怎么看怎么不耐烦。两人之间存在着没有沟通过的不了解,渐行渐远。

来到永镇后,爱玛已经有了三个多月的身孕。在这里,她碰到了事务所的书记员莱昂,这是一个略微苍白瘦弱的小伙子,在爱玛眼中,莱昂读过不少书,知道不少巴黎的事情,两个人在几次聊天中,详谈甚欢。

而莱昂在这个沉闷的小镇待得时间也够久了,周遭人的粗俗早就让他心生厌烦,而爱玛这个美丽夫人的出现,像是他沉闷生活中的一道阳光。

两个人都对对方心生好感。

这个时候的爱玛,虽然对爱情抱有幻想,虽然对浪漫十分渴望,但行为还是十分节制的,在意识到自己被莱昂吸引、莱昂也对自己倾心时,她害怕了,于是选择了冷处理这段关系。

莱昂没有勇气再向前一步,于是选择离开,回去鲁昂市,继续他为完成的学业。爱玛在莱昂走后,就开始后悔了。她为自己错失一段浪漫的爱情而烦闷焦躁,甚至将脾气发到了女儿身上。

就在这个时候,永镇附近一个农场的主人罗多尔夫出现了。

这个男人相貌堂堂,身家丰厚,却是个流连欢场的情场老手,他各种情话信手拈来,对于如何撩拨一个清白的女人了如指掌。他在去包法利医生家看病时,看上了爱玛,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将爱玛弄到手。

爱玛是在无知无觉的状态下,心里向往着美好的爱情而一步步走进罗多尔夫设下的天罗地网中的。

罗多尔夫玩弄浪漫很有一套,他很快就俘获了爱玛的芳心,两个人开始偷情。爱玛开始小心翼翼,但很快就沉迷于此,无法自拔,她开始疯狂地迷恋上了这段关系。

在爱玛的心中,爱情就是生活,生活应该全部都是爱情,她终于拥有了渴望已久的浪漫,又开始希望这样的炽烈的爱情可以全部属于自己。她是贪婪的,但是在感情中,谁不希望得到对方的全心全意?

于是,爱玛与罗多尔夫约好了私奔。在最后时刻,罗多尔夫退缩了,他只是玩玩而已,从来没想过一辈子和爱玛在一起。爱玛想得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罗多尔夫想得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须尽欢。

罗多尔夫的背叛,让还在热恋中的爱玛一脚踏空,从天堂跌落至地狱,她吐血了,整个人,都被这样的打击伤害了。她第一次爱,就爱上了这样一个浪荡子弟,就爱上了这样一个不值得托付真心的人,她被深深地伤害了。

包法利医生这个老实巴交的老好人,一直都没有怀疑过自己的妻子。关于爱玛的风言风语,他一概不放在心上,眼见妻子又消沉下来,病体越发严重,他决定带着妻子去鲁昂散心,看一场歌剧。

这样的决定,对于包法利医生来说,真的可以算得上是一件创举了。

只是他永远也想不到,自己的这个安排,却让爱玛会与书记员莱昂重逢。

三年的时间,爱玛和莱昂都经历了很多。爱玛有过了一段疯狂的情史,莱昂也不再是当年那个单纯的男孩儿,他身边也有了不少莺莺燕燕,情史也不单薄。两个人都不在是一张白纸,不再是谈论文学就可以满足的情窦初开,爱玛更加艳光四射,而莱昂更加游刃有余。

他们开始约会。

爱玛这个人,有一种偏执的全心全意,她要爱一个人,就会把全部心思花在这个人身上。与罗多尔夫在一起时,她就喜欢些热烈的情书,喜欢送罗多尔夫精致的礼物,哪怕是赊账也不在乎。与莱昂在一起后,也是如此。

两个人不在一个地方,为了方便偷情,爱玛对丈夫撒谎说自己要去鲁昂学琴,每周都会去一次鲁昂。她在鲁昂租了舒适的旅店与莱昂幽会,心中的火苗再次燃烧起来。

但她很快就发现,她在莱昂身上已经找不到了昔日的激情,找不到对爱情的憧憬,她在放荡的同时,却觉察出了内心的空虚。

她不明白,想要找到一份十全十美的爱情,怎么就那么难。

虽然对这份迟到的爱情不是很满意,但爱玛还是没有放手。她神经质地一次次要确认莱昂对自己的心意,让莱昂也开始觉得心生厌烦。而莱昂与爱玛的关系被他母亲直到了,他所供职的事务所老板与他谈话,希望他以事业为重。

莱昂被说服了。

爱玛,再次被现实打败了。

如果失去一段面目可憎的爱情是一件幸事,那爱玛应该还有悬崖勒马的机会。可在这两份狂热的、不知节制的感情中,她投入的不光是感情,还有金钱。

她的爱情是需要以舒适奢华的物质为基础的,她从高利贷商人那里赊欠许多货款,后来甚至到了签发记名期票的地步。为了偿还欠款,她拆东墙补西墙,债台高筑,身陷高利贷的泥潭不可自拔。

在莱昂与她的感情走下坡路的时候,高利贷商人给了她致命的一击:他要求艾玛在二十四小时内偿还八千法郎的欠款,否则,就将拍卖她的所有财产。

爱玛在丈夫得知这个噩耗之前,四处奔走借钱,但没有人愿意借给她。昔日的两个情人,罗多尔夫向她哭穷,莱昂用上了缓兵之计,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报应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爱玛的生活被摧毁了,她对美好的期盼也被摧毁了。

最终,她选择吞下剧毒的砒霜。

《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中,欧维在自杀时总是能遇到各种各样需要他去处理的事情,从而打断他自杀的节奏,最终重新燃烧起了对生活的希望,勇敢地生活下去。但包法利夫人爱玛去没有这么幸运,她没有遇到这样一些能够让她重新燃起生活希望的人和事,或者说,她是自己放弃了自己,不想被救赎。她在痛苦中死去,临死前曾渴望得到上帝的救赎,但只是听到了一个疯子暗含讽刺的歌声。

包法利夫人最后恨的人,应该只有自己。

正如她腹痛如绞时想的那样,终于要结束了,这些面目可憎的生活,终于,要结束了。

表面看起来,包法利夫人死于虚荣,死于不忠,但这些虚荣,这些不忠,归根到底,是来自内心对某种不切实际的生活的渴望,来自于对现实的不满,来自于对美好的贪婪。

但是,向往美好有错吗?

没有错,但是这个美好,应该是自己有能力承受,有能力支付成本的美好。没有人不向往更好的生活,更好的自己,我们想要更大的房子,想要去更远的地方,想要升职加薪衣锦还乡,想要一言不合就放飞自我。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个包法利夫人,暗搓搓地鼓励或者说怂恿我们。

有些向往,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而有些向往,却是要命的。

很久以前,大学班主任曾跟我们说过这样一句话:在给自己制定目标时,不要好高骛远,那个目标,应该是你奋力一跃,就触手可及的。目标定得太低,没有成就感,目标定得太高无法实现,则会打击自己。

包法利夫人爱玛追求的是自己幻想出的爱情,这样的爱情是不存在的,是无法到达的彼岸,即便她倾尽所有,仍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误了卿卿性命。

读完《包法利夫人》,一定有许多人会说:“幸好我不是包法利夫人,我也不会像她一样。”

但不是的,每个人心中都有潜藏的欲望。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害怕自己成为包法利夫人,而是应该意识到,自己是有可能成为包法利夫人的。爱玛已经用生命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避免她踩过的坑,无论是爱情上,生活上,亲情上的,还是事业上的。

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

最后说点不算题外话的题外话,我读得是周克希先生的译本,语言流畅,可读性很强,李健吾先生的译本我没有读过,无法评论。原文书我又读不懂,但从译本中还是能体会到福楼拜语言的精妙,尤其是通过景物描写来烘托人物心情,通过细节来展现人物内心,绝妙之极。

在此摘抄一段描写包法利医生对爱玛爱意的段落,缅怀这位可悲人物,一窥爱情的模样:“他心满意足,无忧无虑。相对而坐用餐,傍晚去大路散步,望着她用手拢一下头发,瞥见她的草帽挂在长窗插销上,诸如此类的许多事情,夏尔过去根本想不到其中会有什么乐趣,如今却都使他感到幸福无所不在。”

《包法利夫人》这本书,是一本值得反复诵读的文学经典,更是一本对人生有重大启发的必读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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