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报告:又称非财务报告、可持续发展包括等,主要是全面介绍企业过去一年的发展状况,重点是承担的社会责任。
它的意义和目的:主要是让股东、投资人、客户、公众了解企业,并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
主要体系:
1、ISO-26000体系
2、SA-8000体系
3、国务院国资委体系
4、世界银行体系
5、中国社科院体系
6、中山大学体系
7、其他民间体系
…………
在主流的财经网站里都有,在每只股票里的公司新闻报告期报告,上市有发表社会责任报告在哪里都能找到。年报里会说明该企业是否发表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模板
篇一:XX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XX公司社会责任
一、公司治理制度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自20xx年集团组建以来,公司把公司治理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起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主要架构的系统科学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执行、经营管理、有效监督等权力制衡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实现了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司发展
20xx年,公司围绕改革、创新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营销策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开展自主创新,注重财务预算和成本考核,强化公司防御和控制风险。
报告定义
企业之所以选择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方式进行非财务信息披露,是因为企业身处的经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营环境越来越复杂。传统的以股东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运营方式所带来的雇员福利问题、环境污染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等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由此带来的压力要求企业对除股东之外的更广大利益相关方负责,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日趋复杂的经营环境中,以货币的方式对企业的历史经营活动进行计量的财务信息无法将企业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充分反映出来,也不能将企业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披露的非财务信息弥补了这一不足,两者的结合可以更好的反映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
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投资者、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压力下,并从企业内部运营的需要出发,选择了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根据瑞森德企业社会责任机构的数据统计,2009年在中国境内经营的企业发布了多达600多份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包括以企业公民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名称发布的报告)。
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包括以正式形式反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所有报告类型,即包括了雇员报告、环境报告、环境健康安全报告、慈善报告等单项报告,和囊括经济、环境、社会责任的综合性报告。
如何应对:
出于对来自各方压力的回应,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很多企业仅仅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当做一个面子工程,通过罗列企业在公益慈善、环境保护以及员工关系等方面的良好表现2010中国工业经济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来粉饰企业形象,从而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当成了一个公关宣传工具。
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认识不应也不能停留在这个层面上。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创造价值的过程,对企业来说,它同时具备了防范风险和促进企业经营改革的功能。
企业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实际上就是一个建立预警机制的过程,它促使企业发现顾客、供应链、社区等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有助于管理层防患于未然,在可能产生危害的事件成为负面突发事件之前就对其进行控制。
同时,企业应以更具战略意义的方式将财务、生产、营销和研发等职能部门联系起来,改善管理。如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通过关爱员工、培训员工、组织员工进行志愿服务等企业社会责任行动,能够增强员工凝聚力、储备公司人才、培养员工责任感,最终提升公司的人力价值;从市场的角度考虑,通过培育新兴市场和公益营销等行动,企业可以扩大市场规模;从技术进步的角度讲,采用新技术、开发环境友好型产品等是保持产品和技术不断创新的动力。
如果企业仅仅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当成一本宣传册,而没能促进经营上的改革,那么在某些时候,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也会成为增加企业风险的重要因素。
如何编制:
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企业的价值创造的意义之后,企业该怎样来编制一份高质量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呢瑞森德建议企业一定要控制好报告编制流程。
大致来看,企业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要经过四个阶段:准备阶段、资料采集阶2007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段、报告撰写阶段以及发布阶段。
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资料采集涉及到众多的部门,因此在准备阶段,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建立起一个明确的组织管理体系。企业可以成立专门的CSR部门,也可以选择设立CSR报告项目小组的方式来从事此项工作,但必需确保各部门全力参与和配合。在明确组织管理体系后,企业可选择聘请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内部培训,通过培训,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企业CSR战略和目标,另一方面也确保项目团队了解工作流程,按时保质地完成资料的收集和加工工作。
资料采集主要通过对企业内部管理过程和业务流程的梳理,以及对利益相关方的访谈来获得报告所需资料和关键性指标。利益相关方访谈是这一阶段的重点。访谈对象一般包括企业中高层管理者、企业基层员工、供应商、债权人、消费者、媒体和非政府组织。访谈的作用除了采集资料,还在于可以全面了解企业CSR现状和问题,了解利益相关方的期待并做出回应,这是确保CSR报告发挥沟通作用的重要环节。
资料采集完成之后,就进入了撰写的阶段。这一阶段的重点在于报告内容的选择,既要注意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又要充分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身的特点,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另外,在这一阶段还要注意把握好报告的写作风格。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报告的发布。目前仍有不少企业将CSR报告与年报一起发布,但独立的CSR报告是发展的趋势。企业可以考虑将CSR报告的发布和其它CSR行动结合起来,以达到沟通及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如果企业只讲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那就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增加社会的负担;反之,如果企业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履行道德义务,那就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自己产品和服务的声誉,从而扩大促进企业利润增长的发展空间。
“社会责任标准”(SA8000)是在一个充满争议的情境中产生的,作为一项新的国际认证标准,它正日益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一个门槛;而且,它对提升企业道德水平的积极意义也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
从社会责任标准说起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有关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的关系一直是个争论话题。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低廉,出口主要集中在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如纺织、服装、制鞋、玩具等行业;发达国家在这些行业不具有价格优势,它们就试图通过抬高劳工标准,限制进口来保护本国产品和就业。在近年许多国际会议上,西方国家的代表和专家一再提出,各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尤其是劳工状况的差异,使自由贸易情况变得复杂起来,必须采取协调一致的限制行为,甚至应该将人权、环保等条件纳入国际贸易范畴,即形成所谓“社会条款”。这些做法遭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
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底WTO新加坡部长会议的宣言重申,支持国际劳工组织提高劳工标准的工作,表示相信“由增加贸易和进一步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经济增长与发展有助于改进这些标准。我们反对把劳工标准用作保护主义目的,并承认一些国家,特别是低工资的发展中成员在这方面的相对优势。”这就在承认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同时,提出了改进各国劳工标准的要求,但反对利用它来进行贸易保护。1999年,美国向WTO建议成立“贸易与劳工”工作组,并与欧盟一道提出将劳工标准问题列入多边谈判的议题。
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一个由国际非政府组织推出的“社会责任标准”(SA8000)逐步浮出水面。2001年12月,又发表了SA8000标准的第一个修订版。
SA8000标准出台并没有多久,但被认为很可能与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和ISO14000(国际环境标准)一样成为新的国际标准。2004年,欧美一些国家开始强制推行SA8000标准认证。接受SA8000标准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企业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据测算,我国每出口1亿美元产品可为12万人提供就业机会,按2004年出口规模,就事关7千万人的就业。但近年来,我国沿海地区已有好几千家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调查。广东、江苏两省在2004年发生多起企业拒绝接受SA8000认证,被中止合作的事例。随着我国进一步兑现WTO承诺,有关企业在这个问题上切不可掉以轻心。
企业不但要对股东负责,也要对利益相关者负责
尽管人们对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做法多有争议,但重视劳动者权利、提高劳动标准毕竟是大势所趋。因为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往往意味着有较大的道德风险,而这种道德风险随时可能转化为商业风险。事实上,国际社会对企业竞争力的要求也越来越注重这一点。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果各国都以降低劳动标准来提高国际竞争力,结果必然导致竞相趋劣,受害的是全世界的劳动者。
以往人们认为企业活动就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但现在这样的看法遇到了质疑,批评者认为,企业作为在自由协议基础上组成的独立实体,它在具有法人资格的同时也具有“道德人格”;或者说企业除了关心利润的最大化,还要承担某些道德方面的社会责任。企业为了证明其产品是在道德的环境中生产出来的,就必须把社会责任视为增进经营信誉和公众形象的重要事项。只有确立起社会责任,才能获得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和协议。
重要的是,企业除了有股东的利益以外,还有受企业决策与行为影响的人,即还有“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供应商、消费者的利益,乃至社区发展、环境保护的利益等等,如何满足这些利益要求,就成为企业伦理的一个主要问题。传统的企业都是立足于个人(股东)本位,以最大限度地营利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为惟一目标;而社会责任则要求企业除了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外,还应该尽可能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这两方面经常地存在着某种张力,在相互约束的条件下实现各自的目标,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一种均衡状态。
企业对股东负有责任,就是使他们的投资获得利润最大化,这是对投资负责或者说是经济责任;企业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还有社会责任,这个责任是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相互依赖,实现良好合作的重要条件。企业处在广泛的社会关系中,与利益相关者还有一些非契约性的关系(譬如保护环境、慈善事业),这些关系虽然不像契约关系那样刚性,但企业同样应该考虑其行为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协调有关利益关系。质言之,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不能不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致力于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而不仅仅是股东利润的最大化。
既然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有利益关系,企业对他们的利益就必须有所维护和保障。社会责任既是一种积极责任,又是一种消极责任。所谓积极是指该责任是企业所应尽的义务,而违反了则将产生某种道义上甚至法律上的否定性后果,后者就是消极责任了。人们过去比较多地将社会责任视为积极责任,但近来更强调对不负责任的否定性后果也一定要制裁。
企业是一个负有社会责任的主体,做它认为应该做的事情。如果企业只讲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那就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增加社会的负担;反之,如果企业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履行道德义务,那就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自己产品和服务的声誉,从而扩大促进企业利润增长的发展空间。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对向它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负责,对自己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负责,对由此产生的社会效果和环境效果负责等等,更重要的是对自己的员工负责,尊重和关心他们,维护他们的权益。
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劳动者维权
SA8000标准的要素来自国际劳工组织有关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废除强迫劳动、消除童工和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等8项国际劳工公约(核心公约)和若干建议条款,以及《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行为公约》有关内容。事实上,这个标准之于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意义在今天已经得到了更多的肯定。
SA8000标准是将有关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道德要求引进企业的行为准则,是一个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并为之提供了一套指标体系的劳动标准。由于许多跨国公司对其全球供应商进行了社会责任方面的评估和审核,“社会责任”这个概念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订单的附加条件中,企业管理也从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扩展到了社会责任管理。我国目前在生产安全、员工福利等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而且这些差距短期内难以消除。我们反对有人借推行SA8000标准构筑新的贸易壁垒,但还是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具体情况,关注这个标准对劳动者维权、对企业道德的正面效果。
我们现在讲的企业社会责任,不是计划经济时代那种把员工的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大包大揽的做法,而是强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还必须以合乎道德的行动来回报社会。这个标准一是强调企业赚取利润应重视以人为本,生产过程人性化,确保产品符合道德要求;二是通过关注员工权益、提供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来改善企业内部关系,培养员工对企业的感情;三是加强产品信息的透明度,如实说明生产条件,营造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声誉,以提高消费者对企业及其产品的信任;四是倡导劳工权益监督标准化,使用户不必单独制定对供应商的道德标准并进行审核。从长期看,这些措施都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维护劳动者权益责无旁贷。劳动者权利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并作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在国际上,我国迄今已批准23项国际劳工公约,并承诺履行这些公约规定的义务。在国内,我国已形成了以《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体系。其实,SA8000标准有关条款并没有超出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我国的劳动立法,除少数内容外大多已与国际接轨。但是《劳动法》颁布多年,在一些地方贯彻执行却迟迟不到位。我们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所有制关系的调整,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维护劳动者权益,光靠企业的道德自律是不行的,政府和社会力量也要强力介入。
当劳动者权利遭到侵犯或实现受阻时,公共权力应该提供及时、有力和低成本的援助,而且这些援助必须落实为法律制度,必须具体化、明确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使劳动者权益能够获得切实的保障,广大劳动者有能力依法维权。政府作为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者,还必须采取行政干预和经济调控等手段,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方向,同时依靠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包括发挥行业协会、工会等社团组织和媒介舆论的作用。
集体谈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劳资冲突、增进劳资合作的有效机制,而劳动者权益的有效维护就取决于劳动者有组织的博弈能力。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享有包括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的权利、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的权利。而有代表性的工会组织是实现这些权利的前提。我国工会组织的扩展,以及建立有效的集体谈判机制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
(作者为复旦大学社科基础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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