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个典型案例看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处理原则
商标和企业名称均为商业标志,前者用于区别不同来源的商品或服务,后者用于区别不同市场主体。从管理方式上看,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由各级工商机关在其区域范围内负责,无须检查该企业名称是否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由于企业名称登记时并不与商标进行联合检索,确权过程中也没有设立公示和异议程序,因而企业名称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大量存在。对于此类权利冲突,以保护在先注册商标权为处理原则。
一般来说,在后的企业名称对在先商标构成侵权包括两种可能:一是突出使用字号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是正常使用企业名称但仍然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如果在后的企业名称的登记具有合法合理来源,企业系善意登记,在使用中未突出使用字号并且未导致公众混淆,那么可以构成合法使用。
在这里,笔者以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食品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及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大宝日用化学制品厂、深圳市碧桂园化工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提审案为例,说明判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并在产品上使用该字号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第一,登记使用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否有合法或合理来源。实践中,不少企业通过将他人商标用作字号的方式来攀附他人商誉,因此考察字号的来源是探明企业名称登记行为是否具有善意的第一步。在“同德福案”和“大宝案”中,被告皆有使用涉案字号的正当理由。在前案中,被告余晓华系知名老字号同德福斋铺经营者的后代,基于同德福斋铺的字号曾经获得的知名度及其与同德福斋铺经营者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其将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相关公司字号登记为“同德福”具有合理性;在后案中,大宝日化厂成立时将“大宝”作为企业字号不具有恶意是各方当事人均认可的事实,因而不能简单地以该字号晚于大宝系列商标注册的时间为由,否认大宝日化厂使用“大宝”字号的合理性。
第二,字号在实际使用中是否被突出使用。判断企业字号是否侵犯商标权,除了考察企业对字号的登记是否具有善意,还要考察企业在实际使用中是否也具有善意,而这就需要着重考察字号是否被突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商标侵权。在判断是否突出使用时,需要把握以下几点:字号相对于周围的图文环境是否在字体、颜色或表现形式等方面有突出的视觉效果,给人留下较深印象;是否附加有区别性标识;区别性标识是否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并消除混淆。例如,在“同德福案”中,从被告产品的外包装来看,重庆同德福公司使用的是企业全称,标注于外包装正面底部,“同德福”三字位于企业全称之中,与整体保持一致,没有以简称等形式单独突出使用,也没有为突出显示而采取任何变化,且整体文字大小、字形、颜色与其他部分相比不突出。因此,其行为系规范使用,不构成突出使用字号,也不构成侵犯商标权。与之相对,在“大宝案”中,从被告生产、销售的SOD蜜等化妆品与洗涤类产品的包装上看,“大宝日化”字样在前且明显,大宝日化厂的贝贝熊注册商标在背面且很小,这种差异化的位置和大小设计导致具备识别性的“大宝”字样实际上被“突出使用”,因此侵犯他人商标权。
值得补充的是,对于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商标而言,即使规范使用含有与其相同或近似文字的企业字号,仍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对于商品来源以及不同经营者之间是否有关联等产生混淆误认,因此这种情形仍然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判令停止在相关商品上使用。例如,在“飞利浦案”中,法院认为,被告在涉案商品包装盒等位置标注“飞利浦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监制”不属于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但是,因原告的飞利浦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标注“飞利浦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监制”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法院最终适用《民法通则》第四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名称因突出使用而侵犯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法按照商标侵权行为处理;企业名称未突出使用但其使用足以产生市场混淆、违反公平竞争的,依法按照不正当竞争处理。
第三,与字号对应的他人商标的知名度如何。商标的知名度在确认商标与字号的权利冲突方面具有多重作用:一方面,知名度可以判明权利冲突中是否存在恶意;另一方面,知名度还是认定是否构成市场混淆的前提条件。例如,在“同德福案”中,法院认为,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同德福TONGDEFU及图商标已经具有相当知名度,即便他人将“同德福”登记为字号并规范使用,也不会引起相关公众误认,因而不能说明被告将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相关企业字号注册为“同德福”具有“搭便车”的恶意。而在“大宝案”中,情况有所不同,大宝系列注册商标通过多年的广告宣传,其广告语“大宝明天见,大宝天天见”使消费者耳熟能详,已经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只要提到“大宝”,消费者就会将其与大宝化妆品品牌联系在一起。因此,该案被告突出使用大宝日化标识,明显具有攀附大宝系列注册商标商誉的恶意,易使相关公众对其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不同的生产者之间有关联,因此涉嫌侵权。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袁 博
(以上内容仅供学习参考)
1、乐百氏
2000年3月,法国达能集团以238亿美元(约合197亿元人民币)收购了乐百氏92%的股份,成为了乐百氏的实际控制人,何伯权等5位创始人占股仅3%。
2、大宝
2008年,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23亿元高价收购大宝。
3、中华牙膏
1994年被英国联合利华技术投资、租用 ,上海联合利华牙膏有限公司成立。民族品牌与国际知名企业优势互补,中华品牌得到长足发展。
4、乐凯
乐凯集团曾在2003年与柯达公司达成一项为期20年的合作协议:柯达将以总额约为1亿美元的现金和其他资产换取乐凯20%的股份。但由于数码影像革命性的发展,胶片市场江河日下,2007年,柯达抛售乐凯的股份,二者的合作走到尽头。
2011年9月23日,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并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乐凯集团通过重点发展膜及涂层材料、数字印刷材料、数码影像材料、新能源及电子信息材料,基本实现了影像记录材料和印刷材料的数字化转型。
5、娃哈哈
1996年3月,宗庆后创办的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和娃哈哈集团公司,与法国达能集团及香港百富勤共同投资组建了五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合资公司41%的股权。(合资合同中有相关条款约定,娃哈哈的其他非合资公司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但必须得到合资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百富勤将持有的股权卖给达能,达能跃升到51%的控股地位,娃哈哈持股49%。
-乐百氏
-乐凯
-中华牙膏
-大宝
-乐百氏
不是国货,2008年以后大宝被收购,成为强生集团旗下的产品。(强生公司属于美国)
自1985年美国强生公司在中国成立第一家合资企业以来,随着业务不断发展,先后共建立起数家分公司和机构。
1985年,美国强生公司在中国成立了第一家合资企业——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药品。随后,分别于1992年、1994年,1995年和2006年,成立了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与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2006年)。
扩展资料
旗下产品:大宝SOD蜜
SOD(超氧化物歧化酶)是一种源于生命体的活性物质,能消除生物体在新陈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人体不断地补充 SOD具有抗衰老的特殊效果。
大宝 SOD 蜜,内含丰富的 SOD 活性物质,并加入人参、黄芪等天然植物的有效成分,它极易被皮肤吸收,并在皮肤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能不断地对皮肤补充 SOD 活性物。
-大宝
1、大宝
简介:(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一线品牌牌子)
“大宝”系列化妆品1985年诞生至今,适应了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已陆续形成护肤、洗发、美容修饰、香水、特殊用途共五大类100多个品种。大宝化妆品是中国传统医学与世界先进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占稳中国市场后,还放眼于世界,将大宝产品行销到美国、日本、欧洲、中东、北非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除此之外,该公司还在俄罗斯、瑞士、瑞典、希腊、突尼斯、塞普路斯等国建立了大宝化妆品专卖店可以说是为中国化妆品大大地露了脸。
2、隆力奇
简介:(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一线品牌牌子,民族品牌)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先进的日化产品、保健品的研究、开发和产销基地公司拥有200多个营销公司,员工总数33000余名,其中大学生、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专家比例超过30%;发展20年来平均每年以40%以上的增长速度高速、健康地向前发展,成为本土日化行业的领军品牌。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先进的日化产品、保健品的研究、开发和产销基地。发展21年来平均每年以40%以上的增长速度高速、健康地向前发展2009化妆品排行榜,成为本土日化行业的领军品牌。
3、佰草集
简介:(Herborist,民族品牌,上海家化中草药中高档护理品)
中国第一套具有完整意义的现代中草药中高档个人护理品她以中草药添加剂为特色,秉承了中国美容经典的精髓,糅合中草药精华与现代生物科技的最新成果。佰草集(HERBORIST)深信“美必须发自根源,方能美得完全”,并一步步地执著地实践着中国文化中对“自然、平衡”的美的追求
4、雅芳AVOU
简介:(中国驰名商标)钟彬娴中国雅芳
生产与销售护肤品、彩妆品、身体护理品与护发品等。位于广州市。
5、蒙妮坦
简介:著名商标陈维黛上海郑明明化妆品有限公司。蒙妮坦美容集团的前身化妆品排行榜,是蒙妮坦美发美容院。由1966年开办以来,不知不觉间已经历了四十多个年头。在这段期间,蒙妮坦由一间替客人美发和美容店子化妆品品牌排行榜,发展成今日一个国际性的美容集团。
6、采诗Caisy
简介:大众化妆品十大品牌,国际集团化经营的大型日化公司。国际集团化经营的大型日化公司采诗,诞生十年来,一直以独特的品牌理念实践着对美丽的承诺缔造亚洲完美肌肤——采诗无数次突破护肤领域的极限,专注于满足每一位亚裔人士的需要,无论他生命中的任何一刻。国内第一家全面启动的健康护肤革命,已成为国家美容化妆品安全安心示范工程,采诗相信有健康才有美丽,有效果才显价值,有享受才会钟爱。
7、丁家宜
简介:(丁家宜TJOY(中国药科大学丁家宜教授始于1987年,一线品牌牌子)
丁家宜自95年开创品牌以来,凭借独有的生物美白专利技术——人参活性细胞,在护肤品市场的拓展中创造一个又一个销售神话美白概念的深入传播是目前品牌的核心优势之一国家政府的关怀,支持北京市绿色名牌。生产美发、护发、化妆品系列产品。公司拥有雅倩、缤丽、清逸、佳雪等品牌。
8、自然堂
简介:大众化妆品十大品牌,民族品牌。自然堂的出现,是公司拓展日化线领域的新开始自然堂以一个“有专业特质的护肤品牌”受到了市场的广泛欢迎,被誉为2000年以来中国唯一崛起的日化品牌。与此同时,自然堂制定了欲以十年时间“打造中国人自己的世界级品牌”的宏远蓝图,更加稳固地实施这一中国化妆品民族品牌的世界梦想。
9、相宜本草
简介:于1999年上海,民族品牌,中华本草美容护肤品品牌。一个诠释“本草养肤”概念的品牌相宜深信“本草的才是安全的,民族的才是可靠的”,弘扬民族美容中医文化,成就民族知名品牌,是相宜的使命,也是相宜一直努力不懈追求的目标
10、羽西
简介:著名商标,靳羽西靳羽西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靳羽西化妆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注册的外资资化妆品公司。(在这之前,中国的化妆品公司都是合资公司。)羽西建立中国第一个以“将世界最好的赋予亚洲,将中国最好的赋予世界”为宗旨的化妆品国际品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