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出台关于药品临近有效期禁止销售的规定文件。但是有文件规定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百六十七条 销售药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2、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3、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4、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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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给“临界期”药品设个专柜》
面对一些药房“半遮半掩”地打折推销临近过期药品,很多消费者满怀疑虑。对此消费者协会的说法是,“临界期”药品可以用,但销售时有义务提前告知。
沈阳市民马恒给孩子买咳嗽药,回家后发现还有半个月就要过期了,这样的药还能吃吗?找到药店要求换货,但对方却表示,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不能退换货。
记者近日走访沈阳市多家药房注意到,药品快到期仍然在架销售的不在少数,而且都摆在显著位置,有的药店还作为促销商品进行销售,但是对濒临过期的事实只字不提。一些市民购入后,因为发现药品临近过期而不敢用;有的市民贪图便宜而批量购入,短时间内用不完而造成了浪费。
与药品相类似,眼下消费者对快要到期的食品类商品比较敏感,而在工商部门的组织下,很多地方的超市都对快要到期的食品设置临期食品专柜,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沈阳市药监部门介绍,目前针对药品销售的要求是,只要还在保质期内就允许销售,也就是说,同食品一样,保质期内的药品是安全的。而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的说法是,不论是食品还是药品,一旦快要到保质期的期限时,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否则就是侵犯知情权,消费者可以投诉。
既然如此,药房能不能向超市学习,也设置一个独立、醒目的“临界期药品专柜”呢?以这种方式明明白白打折促销,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人民网-能不能给“临界期”药品设个专柜
新版GSP第五节设施与设备对库房有以下规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第四十四条库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防止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第四十五条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应当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第四十六条库房的规模及条件应当满足药品的合理、安全储存,并达到以下要求,便于开展储存作业:
(一)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库区地面硬化或者绿化;
(二)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三)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四)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第四十七条库房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二)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
(三)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
(四)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
(五)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六)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七)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八)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场所;
(九)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
(十)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
第四十八条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有专用的库房和养护工作场所,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应当设置中药样品室(柜)。
第四十九条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药店过GSP的资料有几十种,详细目录如下:
1,药品经许可证,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健康证.
2,员工档案:(员工档案登记表,员工个人培训登记表,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员工健康汇总表)
3,药品信息档案:(文件质量信息传阅卡,药品质量查询质量投诉登记调查表,顾客意见薄,药品质量档案登记表,药品质量信息分析汇总表,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和考核记录表)
4,供应单位及首营药品档案:(供货单位档案表及相关资料,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首营品种质量档案登记表)
5,药品进购档案:(购药计划表,药品购进验准登记表).
6,仪器设备档案:(仪器设备一览表,仪器设备检查维护记录,强检器具检定记录表).
7,药品养护档案:(温湿度记录表,重点养护品种确定表与养护档案,药品养护检查记录,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记录,中药材中药饮片装斗登记及复核记录.)
8,药品销售登记档案:(拆零药品登记表,处方药销售登记记录表,中药材中药饮片调剂销售登记记录表).
9,不合格药品档案:(近效期药品及滞销药品报表,不合格药品确认表及调查处理表,不合格药品登记台帐,不合格药品销毁登记审批表).
以上就是过GSP要准备的资料.
化妆品有免税版和专柜版两版,其实两者最主要的差距就是在价格上,免税版的产品没有了消费税,主要是代购人工运输,价格就比官方运输要便宜一些。专柜版就是我们平时在商场看见的那些品牌专柜,因为各大护肤品品牌在商场开专柜需要资金,所以产品价格比免税版的要贵一些。
化妆品免税版和专柜版的区别
1定义不同
免税店指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经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地点。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销售场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监管仓库,向规定的对象销售,供应免税店的商品。
2经营不同
一般商店是指个体经营户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况下,向工商部门申请的有一定经营范围的商店。
3服务对象不同
免税店主要面向因公出国人员、远洋海员、华侨、外籍华侨、港澳台同胞、出国探亲的中国公民及在国内的外国专家等,一般商店面向所有的人。
4价位不同
同一条生产线当然没区别,只是销售地方不一样,都是正规渠道。免税明显价格上有区别,一个含税一个不含。
选购化妆品需注意什吗
1、根据肤质选择化妆品:选购化妆品前,消费者应该对自己肌肤和发质有一定了解,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才能更好选择合适自己的化妆品。
2、选择正规途径购买:比如超市、百货商场等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化妆品。
3、查询产品登记信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手机 APP“化妆品监管”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
4、观察产品质量:看看是否有变色,油水分离或长霉斑等现象,闻一闻有没有变味。
5、查看成分标识:化妆品成分表所标识的成分名称按其在配方中含量由大到小进行顺序,即排位越靠前,表明这个成分在该化妆品的含量越高。使用方法,警示信息,成分是否过敏。
6、试用产品:进行皮肤过敏试验,未见异常后再购买使用。
7、留存购买凭证:购买时索要发票或商场小票,并保留化妆品的包装。
化妆品质量如何辨别
有的化妆品由于保存不恰当,就算没有过期也出现了变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继续使用,否则可能会对皮肤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1、观颜色:化妆品原有颜色发生了改变,可能是由于微生物产生色素让化妆品变黄、变褐甚至变黑,也可能是化妆品中某些成分的变质产生颜色改变。
2、闻气味:化妆品产生气泡和怪味,是由于微生物的发酵,使化妆品中的有机物分解产生酸和气体。
3、看稀稠:化妆品变稀出水,是由于菌体里含有水解蛋白质和脂类的酶,使化妆品中的蛋白质和脂类分解,乳化程度受到破坏,导致变质,也可能是由于配方不稳定、物理稳定性不佳或贮藏条件不妥当等导致的乳剂破裂,形成油水分离现象。
4、察表层:化妆品出现绿色,**,黑色等霉斑,是由于霉菌污染化妆品所导致的。
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药品要求分类管理,所以药品在陈列时:
1、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存列。(挂非药品区绿牌)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开陈列。(挂处方药区绿牌和非处方药区绿牌)
3、(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这两大块中再分)口服药与外用药要分开,注射剂要分开。以上药品分类陈列以后还要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各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示如:抗菌消炎药、消化系统药、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等)
4、易串味药要有专用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易窜味柜)
5、拆零药品要集中放于拆零专柜或抽屉。(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6、危险品不能陈列,必须陈列时应该用空包装。
7、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钱应写正名正字。(挂绿色牌:中药饮片区)
8、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要陈放在2—10度的冰柜里。
9、还要在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设不合格药品柜。(贴红色不合格药品柜及时贴)。
10、大型零售企业,验收一时半会验不完,应该设一处待验区,挂**牌。小型零售企业一般进货就验收完毕,一般不设待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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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二)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
(三)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
(四)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五)搬运和堆码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六)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七)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八)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
(九)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十)储存药品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
(十一)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十二)药品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特殊管理药品包括:狭义的特殊药品,是指麻精毒放,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广义的特殊药品,即特殊管理的药品。则除上面的4类药品外,还包括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主要是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应。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及时登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的处方药,须凭执业医师的处方按处方剂量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的非处方药一次销售量不得超过 2个最小包装。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不得开架销售。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必须设置专柜由指定营业员管理。发现超过正常医疗要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向质量管理人员报告。必要时,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低了药品的费用,促进医疗机构收入结构“腾笼换鸟”,结余留用等激励政策,促进了合理的用药,也有利于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的管理绩效提升;而经过改革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可行的制度体系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同时形成了公开、透明、公平、有效的招采规则,为进一步探索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和组织基础。
一、国家集采药品价格为什么这么低
1、是带量采购给了企业确定的采购预期,可以大幅压缩营销费用
2、是规模效应降低了单位生产成本
3、是及时结算还款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四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可以与原研药同质量竞争,通过竞争促进降价
二、普通药店能否申请参加集采药品进药店销售活动
1、是根据药店的位置向所属医保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是药店内设置集采药品销售专柜
3、是按要求上报集采药品的采购需求量
4、是自觉接受医保部门和社会监督
法律依据:《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药店药品分哪几类
我本身就是经营药店的,
按GSP规定药品的分类,首先是1、药品与非药品分区,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 3、内服与外用分片 ,4、易串味药品专柜,5、拆零专柜,6、中药饮片区。这几种分类,是GSP检查重点项目。
药品按功能与主治分类,是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再适当分几大类,不要求细分。一般可大致分为:1、抗菌消炎药(成人用药和儿童用药可以放在一起),2、消化系统用药,3、呼吸系统用药,4、泌尿系统用药, 5、妇科用药,6、儿科用药,7、注射液。GSP检查对按功能与主治分类的要求不高。
药品的分类有什么?
我来严肃回答。
国家药监局分类:OTC药品和处方药品;按目标市场分类:零售推广药品和临床推广药品;按原料分类:中成药和西药、血液制品、诊断实剂;按剂型分类:颗粒剂,丸剂,散剂,酊剂,片剂,胶囊剂等等等。。。。。
总之,你要按什么分类??
药房药品分类目录
给1000金币 上传给你。
一般药店药品怎样分类
一般药店都是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开,食品和保健食品分开等几大类分类的。
药店药品如何分类摆放图
首先,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其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第三,内服与外用药分开
第四,特殊要求的药品专柜摆放
上应有明显的标识
基本要求,否则监管部门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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