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以下关于保健食品经营区域的说法描述
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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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划定专门的保健食品销售区域或柜台、货架
B保健食品专区内可同时销售普通食品
C不用设立或摆放“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提示牌
D 专区内的保健食品应该落地靠墙摆放整齐
答案:A
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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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第二十条规定,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第二十一条进一步明确,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违反此规定的,将按照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有此行为的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该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即对经营主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同时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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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案例: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好孝心保健食品经营部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经冷水江市市场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违法行为,该局于 2021年1月25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食品经营项目为保健食品销售和预包装食品销售。2021年1月12日,该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将某保健食品与纯羊奶粉、燕麦胚芽米、高梁米、血麦米”等普通食品陈列在同一食品货架内混放销售。当日,该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21年1月21日前改正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
2021年1月22日,该局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当事人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仍然将保健食品该保健食品与 羊奶粉”、“富硒米”等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了责令当事人改正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及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2
通过网络销售保健食品,需要在经营活动
主页面公示的信息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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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食品经营许可证
B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
C“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D进货查验记录
答案:D
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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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第十九条进一步明确,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同时,《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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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从事保健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
不需要记录的事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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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销售日期
B购货者名称及****
C购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号
D保健食品的保质期
答案:C
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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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此规定,从事保健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就不需要记录购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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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不需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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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B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C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证书
D供货商的个人身份证明
答案:D
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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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特殊食品,应当核对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一致,不一致的不得销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根据以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健食品的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不需查验供货商的个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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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以下关于保健食品经营区域的
说法描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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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划定专门的保健食品销售区域或柜台、货架
B保健食品专区内可同时销售普通食品
C不用设立或摆放“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提示牌
D 专区内的保健食品应该落地靠墙摆放整齐
答案:A
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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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第二十条规定,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第二十一条进一步明确,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违反此规定的,将按照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有此行为的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该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即对经营主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同时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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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案例: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好孝心保健食品经营部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经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违法行为,该局于 2021年1月25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食品经营项目为保健食品销售和预包装食品销售。2021年1月12日,该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将某保健食品与纯羊奶粉、燕麦胚芽米、高梁米、血麦米”等普通食品陈列在同一食品货架内混放销售。当日,该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21年1月21日前改正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
2021年1月22日,该局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当事人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仍然将该保健食品与 羊奶粉”“富硒米”等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了责令当事人改正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及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2
通过网络销售保健食品,需要在
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的信息
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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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食品经营许可证
B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
C“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D进货查验记录
答案:D
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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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第十九条进一步明确,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同时,《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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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从事保健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
企业不需要记录的事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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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销售日期
B购货者名称及****
C购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号
D保健食品的保质期
答案:C
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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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此规定,从事保健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就不需要记录购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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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
不需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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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B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C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证书
D供货商的个人身份证明
答案:D
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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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特殊食品,应当核对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一致,不一致的不得销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根据以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健食品的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不需查验供货商的个人身份证明。
特殊食品经营管理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特殊食品的定义、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A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的专有标识为蓝帽子标志
B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置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
根据营养需求满足程度,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根据适用对象年龄,分为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C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辅料,加工制作供婴幼儿(0-36月龄)食用的液态或粉状产品。
目前我国已批准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主要是婴幼儿配方乳粉。
根据产品适用月龄,分为:
1、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
2、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
3、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
特殊食品经营要求
经营资质
(1)特殊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和
《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载明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项目与实际经营品种相一致;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注: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当通过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
2、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食品销售的规定。
产品陈列摆放
(1)销售特殊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
(2)应当在销售专区(或专柜)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提示牌和字体的大小可根据设立专区或专柜的空间大小而定;
(3)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4)特殊食品应当根据标签、说明书标注的贮藏方法存放。
注:经营者经营少量特殊食品、不具备条件设置单独专柜的,推荐采用以下压条的方式标注。
保健食品备案需要品牌名。根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查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成备案信息的存档备查工作,并发放备案号,对备案的保健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的格式制作备案凭证,并将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信息在其网站上公布。
存在整治突出问题,消除健康食品安全隐患。整治保健食品经营者资质不足、保健食品与其他产品混销、未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警示等行为超过保质期整改销售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者备案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涉及疾病防治的。
清洗从管理上看,存在不同主体之间责任隐患。相互监督约束的衔接程度不够紧密,更多地关注各自的经济利益和权利,而涉及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社会公共事务则没有紧密联系。利益缺乏足够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较高,再加上管理和约束的弱化,就可能出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诈销售等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伤害了企业。
坚持“以示范促规范、以规范促、以促安全”的方针,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建设活动。力争达到示范建设标准的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单位100家。通过示范单位的带头作用,增强依法经营保健食品的能力,激发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改善食品经营条件和设施,设立专柜和消费提示牌,营造科学、透明、合理的消费环境。
要知道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可能存在的一些违法治病、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查处,规范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摸清底线,建立台账,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开展潜在风险排查,整改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首先是在节能、节水、环保领域可以加快标准完善,团体标准供给等收益明显。要进一步发挥重点企业在标委会的积极作用,制定一批高水平标准,以先进标准引领轻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在线质量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围绕行业、区域、产品三个维度实施品牌培育工程。
再者对于推动轻工业平稳发展,既是为了振兴工业,也是为了促进消费。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改善食品经营条件和设施,设立专柜和消费提示牌,营造科学、透明、合理的消费环境。普及保健食品经营相关知识,有效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及时排查发现风险隐患,避免自查流于形式,发现问题不足等,帮助企业履行职责。
其次保持建材行业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建材工业是我国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工业,是改善民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可缺少的基础产品和消费品工业,也是支持国防工业、航空航天工业。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扩大内需有机结合,多措并举,全力以赴促进建材行业平稳增长。
然后对于缓解压力,增加有效供收益颇深。新冠疫情对消费场景和消费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煤炭、电力、钢铁、塑料、粮食等原辅材料价格飞涨,严重挤压轻工企业利润;都给轻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轻工业作为民生消费品生产的主力军,与人民美好生活的关系更加直接和密切。这些压力和挑战不能简单地传递给最终消费者。通过创新升级,利用数字技术增强自我消化,增加社会有效供给
识别正规保健食品时应注意识别外包装上是否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部门)的批准标志、生产厂商信息、产品成分和含量、产品标准号、着名商标或品牌、产品生产日期等标志。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部门)的批准标志:正规保健食品应当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在外包装上标注相应的批准标志,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国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等。这些标志通常以文字形式出现,会明确说明产品的合法性和官方认可。
2、生产厂商信息:合法的保健食品上应清楚标明生产厂商的名称、地址和****,以便消费者查询和联系。这些信息通常会在包装上的一侧或底部处找到。
3、产品成分和含量:正规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会详细列示产品的成分和含量,包括主要成分、辅助成分和有效成分含量等。这些信息通常在产品的配料表或营养成分表中提供。
4、产品标准号:某些正规保健食品可能会标注相应的产品标准号,以显示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规定。这些标准号通常以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形式出现,表明该产品符合特定标准。
5、着名商标或品牌:一些知名的保健食品品牌通常会在外包装上展示自己的商标或品牌logo,这有助于消费者辨别真伪和识别可信度高的产品。
6、产品生产日期标志:一些正规保健食品会在外包装上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有效期限。这些信息通常以日期格式(年/月/日)或批次号的形式显示,以确保产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正规保健食品的特点
1、合法合规:正规保健食品符合国家或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的批准并获得注册证书。它们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相关的批准标志和证书信息,表明其合法经营。
2、安全可靠:正规保健食品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评估,产品成分、含量、质量和安全性得到监管部门的审查和认可。它们在生产过程中遵循规范,确保无毒、无害、无污染,并且在使用方法、用量等方面给出了明确的指导和警示。
3、明确标识:正规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通常有清晰明确的标识,包括批准标志、生产厂商信息、产品成分和含量、产品标准号、着名商标或品牌、产品生产日期等。这些标识可以帮助消费者辨别真伪、了解产品的来源和质量。
4、健康宣称:正规保健食品的宣传语言和标签宣称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能夸大功效、违背科学事实或欺骗消费者。它们通常提供准确的营养成分表和功效说明,帮助消费者理解产品的功能和适用人群。
5、专业建议:正规保健食品的销售渠道和生产厂商通常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包括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副作用预警等方面。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获得必要的指导,以保证安全有效地使用。
进货查验记。
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摆放或公示、粘贴的可以有提示牌,投诉举报电话,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不用粘贴进货查验记,这是不用粘贴进货查验记。
保健食品就是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或者是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承诺书,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表示。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质量安全承诺书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1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安全零伤害”、“装备零故障”、“质量零缺陷”的奋斗目标要求,为彻底杜绝重特大安全、装备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已知晓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熟悉企业标准《安全生产告知书的内容和要求》、《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本人一定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我已知晓本企业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熟悉企业标准《设备事故管理》、《工艺装备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重特大工艺装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本人一定会自觉遵守本企业各项工艺装备管理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杜绝重特大装备事故的发生。
三、我已知晓本企业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熟悉企业标准《质量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产品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分类》、《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本人一定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各项质量管理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我一定要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工作,为公司安全、装备、质量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升做出自己的贡献!
如果本人不能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特大装备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肇事者),我愿意按照公司的要求在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之后,接受被开除出厂的处罚!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2为了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和索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临期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应设立专柜(专区)销售,并设置提示牌,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对于自检或监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告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情况并报告辖区食品监管部门。
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协助监管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消费者损失。
八、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经营、贮存、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九、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十、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3为了确保本单位(人)组织生产销售的果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现郑重承诺:
1、果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符合生产无公害食品(果品)、绿色食品(果品)的相关要求,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2、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的要求使用农药、肥料。特别是农药的选择和使用上严禁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
3、果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果品的容器包装、工具等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果品无污染;
4、建立果树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果树各生育期农业投入产品的名称、用量和日期等。
5、如不按照上述承诺操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xx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4为确保保健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现承诺如下: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六、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保健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八、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监管和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均为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违反承诺,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一式两份,承诺单位(人)和行政执法部门各留存一份。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5一、主动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动物收购贩运备案。个人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符合规定,并定期体检。
二、不经营、不运输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不转让、不伪造、不变造检疫证明。
三、不经营和不乱抛弃病死动物。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符合动物防疫规定;动物运载工具装前卸后严格冲.洗消毒,垫料、粪便等废弃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六、主动建立动物购销台帐,详实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七、运输途中绝不非法注水,不喂食非法添加物质和违著药物。
八、自觉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6为了贯彻实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的农产品经营行为,倡导诚信和公平竞争社会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流通领域的农产品经营行为,倡导诚信和公平竞争,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本超市郑重承诺:
一、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拒绝购进和销售,对超市内流通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一经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净化农产品市场流通环境。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管面积和抽检频次,完善检测记录档案;对于自检结果不确定的农产品,及时送检;对来自于同一产地的同一农产品抽检,连续3次都都不合格,禁制其6个月内进入本超市流通销售。
三、完善监管制度,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贯彻实施农产品索证索票、产品追溯制度。本超市保证农产品进货渠道正当,各种证、照、票据齐全,并与批发商签订购销合同,确保农产品溯源机制得以顺利落实。
四、积极配合市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超市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并接受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依法监管。
五、加强市场销售环境建设,注重企业形象、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加大对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宣传教育的力度。
六、落实责任制度,提高自身监管效能。因农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不良后果,本超市依法承担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7
近期,滁州市粮食局在全省率先实施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要求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承诺:
一是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二是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三是定期并如实向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粮食收购数量、质量、价格等有关情况。
四是储存粮食的仓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是粮食不与有害物质混存。
六是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不混存。
七是霉变及病虫害超过标准规定的粮食要单独存放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销售或者销毁处理。
八是储存粮食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粮库周围不存在有害气体、粉末等污染源。
九是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人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粮食销售出库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销售粮食的质量与检验结果一致。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时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十是运输粮食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8我公司对该工程创建标准化工地进行如下承诺:
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全面强化安全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基础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达到“安全规范、施工科学、文明整洁、交通畅通、保障有力”的管理要求,确保实现零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活动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施工单位项目部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安全管理处,为常设机构。由安全员兼任“创建活动”办公室主任
三、“创建活动”范围
惠民经济适用住房三期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每一位建设者。
四、创建活动”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培训阶段要全员组织“安全标准化工地(标段)”标准、内容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良好的安全标准化工地(标段)创建活动氛围。同时加大各阶段活动情况的及时宣传报道和奖惩兑现,促进创建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自评、考评、规范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阶段。项目部要严格按照 “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标准和考评内容,规范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三)总结、督办、完善阶段。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对下列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开展不到位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并督促规范: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等安全生产合法性证明、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等安全资质和履职情况、安全奖惩兑现等情况);
2、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宣传教育(含安全生产月活动及专项安全活动)、培训(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订及技术交底实施情况;
4、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提取及实施情况;
5、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含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制定、审核、实施等情况);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配备及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和物质、经费、人员等准备情况;
7、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8、施工现场规范、整洁情况;
9、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整理及归类情况;
10、其它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要公司督查督办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承诺单位:
经理:(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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