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因而刘兰芝终被休弃势所难免。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况且,新科技研究证明,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
也有论者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有礼节”、“不专由”的例子倒比比皆是。例如,当刘兰芝看出“大人故嫌迟”,自知“徒留无所施”,顺从母意,主动向焦仲卿提出“及时相遣归”;临走前,“鸡鸣”、“起严妆”,“上堂拜阿母”,“却与小姑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另外,刘兰芝被遣前夕与焦仲卿生离死别时的一段掏心剖腹的表白:“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验之于全诗对刘兰芝的描写,也始终看不出刘兰芝有什么“无礼节”“自专由”的越轨行为。我们透过诗歌的字里行间的表白,看到的只是刘兰芝知书达礼、温顺贤慧的美好品德,让人感到刘兰芝的临行表白句句是真,毫无虚言。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焦母休儿媳是由于“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这一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呢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看待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不能脱离一定的历史背景。《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汉末建安中”),那么,我们就只能从汉代社会中去找寻刘兰芝无辜被休的真正原因。在儒家学者董仲舒的建议下,汉武帝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由于社会现实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思想便被尊奉到前所未有的独尊地位。当时儒家学说成了规范人们思想行为和处理日常事物的唯一准绳和依据,这就自然而然地要影响到家庭、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在汉代,作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的代表人物焦母,究竟是依据什么把刘兰芝赶回娘家的呢现在我们来探讨刘兰芝当时横遭休弃的原因,只能从当时被奉为圭臬的“七出”中去寻找根据。
“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索。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岁嫁到焦家后,又“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门辛”,甚至在因失爱于婆婆,蒙屈受怨,无端遭遣时,临行还再三叮咛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这说明她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第三条)的大过。
也许会有人说,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呢我们认为,探讨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要把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绳墨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纵览全诗,我们不难看出,焦仲卿和刘兰芝是一对十分恩爱的美满夫妻。他们已经:“共事二三年”,但两人犹觉得“始尔未为久”。一个说“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一个说“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即或是遭受焦母无端迫害,行将分手之时,他们还是那么情真意切,信誓旦旦——“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见,他们爱得是多么深沉,多么纯真,多么痴迷,多么坚贞!甚至最后为了忠贞不二的爱情而“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无论是富贵不*的刘兰芝还是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他们感情的天平都十分明显地倾斜于自己所钟爱的恋人,而不是自己的母亲。他们谁都不能割舍自己对恋人的那种特殊的痴爱而移情于母亲。作为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爱更多地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生生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这,就是刚强不阿的刘兰芝失宠于婆婆横遭休弃的真正原因。经过深思熟虑的刘兰芝感到被遣的命运势所难免,尽管她“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也只能“自遣”了。
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也是深受其害者之一。据周密《齐东野语》记载:“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其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行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陆游与其表妹唐婉的爱情悲剧跟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何其相似儿子“甚宜其妻”,夫妻俩人“伉俪相得”竟成为沉浸于爱情幸福中的青年男女的莫大罪名,以致横遭迫害,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在现在看来是何等的荒谬和不可思议,而在那个时代又是何等的平常和合乎礼义!
刘兰芝被遣回娘家后,求婚者接踵而来,足见兰芝的品貌不同寻常。但如前所述,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郎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如果说县令和太守是仰慕刘兰芝的聪明美丽、多才多艺和很有教养,那么他们对刘兰芝嫁给府吏,“共事二三年”后被遣该不会一无所知吧!如果我们从反常的心理解释反常的行动,一切就显得万分合乎情理:县令和太守替儿子求婚是假,为己纳妾是真!在封建时代,对于一个被休待嫁的刘家女来说,等待她的将是一条布满陷阱、洒满血泪的路。
刘兰芝和焦仲卿反抗封建家长制度的压迫,殉情以后,会“两家求合葬”吗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其一,焦母和阿兄是封建家长和封建礼教的代表。在他们看来,刘兰芝蔑视封建礼教,反抗兄长之命,新婚之夜“举身赴清池”,让太守一家枉花无数钱财,空欢喜一场,可谓叛经背道,罪不可赦;而焦仲卿饱读诗书,任职台阁,得知刘兰芝自杀,也竟然丢官抛母,“自挂东南枝”,实属不忠不孝,当惩不贷。从焦母和阿兄的思想立场来看,“两家求合葬”是不可能的。其二,阿兄暴戾自私,冷酷无情,而焦母蛮横顽固,独断专行。当初,太守派媒人来求婚,刘兰芝不忘“府吏见丁宁”,一心只盼破镜能重圆,可阿兄对妹妹的事情却无丝毫的理解和尊重,粗暴训斥兰芝“后嫁得郎君”,“足以荣汝身”,“作计何不量”!而焦母一手毁了儿子的幸福,面对儿子殉情的拜别,仍是一副铁石心肠,丝毫不肯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从焦母和阿兄的性格特征来看,“两家求合葬”也是不可能的。其三,富贵不*的刘兰芝一“举身”,不仅毁了阿兄的高攀梦,还丢尽了阿兄的脸面;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一“自挂”,不仅使焦母日后无靠,还使焦家香火断绝。巨大的打击无疑会激起焦母和阿兄心中的波澜,然而,除了绝望、痛苦、恼怒和怨恨以外,还会有些什么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从焦母和阿兄的内心感情来看,“两家求合葬”就越加不可能了。笔者认为,刘兰芝夫妇死后的情况,完全出于诗人的想象与幻想。“两家求合葬”和“魂化双飞鸟”都是浪漫主
义手法的运用,诗人借此表达了人们对刘兰芝夫妇不幸遭遇的同情,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封建礼教的抗议和嘲弄。机械地把“两家求合葬”理解成为写实的手法来看待“合葬”,不仅有悖于焦母和阿兄这两个人物形象,也将大大削弱全诗“揭露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主题。
人非木石,熟能无情,刘兰芝、焦仲卿执着纯真的爱情虽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却为世俗人情所赞赏。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学习欣赏这首凄美的爱情诗,我们认识到了古代社会的罪恶,看到了中国妇女为了争取自由幸福的理性反抗精神,刘焦的自尽,是失败,也是胜利。这种方式的抗争,虽说消极,但毕竟是黑暗当中的一线光明,给后人以积极的启迪,更应思考如何才能真正提高妇女的权利和地位。
日前见过安徽太和中学张绍良老师的一篇题为《谁该为刘兰芝的死负责》的文章,他的观点是“
刘兰芝的死她自己要负很大一部分责任”,理由是:
刘兰芝对焦母不该逆来顺受;刘兰芝对焦仲卿不该言听计从;刘兰芝对哥哥不该缺乏反抗;刘兰芝对母亲不该完全服从。读后颇有芥蒂,对张老师的观点,实在是不敢苟同。
刘兰芝该不该逆来顺受呢?不该,可是刘兰芝别无选择。
我们且顺着张老师的论据来一一分析。
百行孝为先,刘兰芝不敢反抗焦母,她顶不起一个不孝的罪名,她没反抗,焦母都还说她“举动自专由”——不孝呢。
尽管刘兰芝“三日断五匹”,大人(婆婆)还是“嫌迟”。这是明显的鸡蛋里挑骨
头。那么,焦母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推想起来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兰芝分享了他对仲卿的爱。一个孤儿寡母的家庭(文中没有关于焦仲卿父亲的片言只语的叙述,如果有焦父,焦母也未必能如此一手遮天,所以我假定焦父已死。其实,在授课中我们也是这样假设的,这个当是众多老师的共识吧),很难容忍一个“外人”的介入,特别是一个与家长(寡母)在感情上分庭抗礼的女人。对于一个寡母来说,儿子是他的全部寄托,儿子的爱应该全部由她独享,尽管到了娶妻的年龄不得不给他婚配,但感情上,寡母是极不情愿的,如果这个寡母再自私狭隘的话,那么无论谁嫁给这个儿子都不会被这个寡母待见的,她必然会利用家长的权威发泄自己的怨恨,从这一点上说,即使不是刘兰芝而是什么张兰芝李兰芝,其结果也是一样,必然是你再优秀也不会被婆婆喜欢的,或者你太优秀了更是对她的爱构成了威胁,你越是优秀她越是要除掉你。刘兰芝说“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也是这个意思。从这个层面上讲,即使是阿母看中的东家贤女秦罗敷的下场也不会好到哪去。另一个原因呢,可能是刘兰芝没有生育。刘兰芝嫁到焦家的时间当不少二三年,这是焦仲卿亲口跟母亲说的——“共事二三年”,我想焦仲卿此时应该尽量往短了说,以便为刘兰芝的没有生育遮掩,推想嫁到焦家三年当比较合适。三年而没有生育,对于一个寡母来说,是一件非常难以容忍的事,所谓的“久怀愤”应该是这个原因,但焦母面对着成年的儿子说不出口,她只能说“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在古代,没有生育的责任是完全推在女人的身上的,没有人会关注“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这个客观原因。而且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刘兰芝一直不生育,就是最大的不孝。在汉代,不顺从父母(只要父母认为是不顺从即可),无子,被排在妇女“七出”中的前两位,而刘兰芝的事恰是发生在“汉末建安中”,刘兰芝自己当然也不会一点也想不到。就算是焦家有族长,族长首先是封建礼教的代表人物,他会向着被焦母称为“举动自专由”(也就是不顺从)的刘兰芝说话吗?如果焦母提出兰芝不生育,族长会不听从焦母的安排?出妻之事,在男权社会实在是区区小事,族长是不是懒得管都难说,刘兰芝能不能见到族长也是个未知数,还何谈请族长评理呢。在封建社会,家长就是公平与否的天平。《后汉书·列女传》记载:广汉人庞盛的女儿嫁给本郡人姜诗为妻,姜母喜欢喝长江的水,儿媳到江边汲水,家距长江六、七里路。一次,庞女取水正遇到大风,未能及时赶回家,婆婆口渴,抱怨媳妇不孝,姜诗大怒,就把妻子休掉了。这个庞女比刘兰芝冤多了,不是也只能听凭处置。所以,刘兰芝除了被遣已别无选择,她能在被遣之前主动提出回家,已经是间接的反抗了。刘兰芝不逆来顺受,她难道敢出言不逊?
正如张绍良老师所说的:“刘兰芝是个痴情的女子”,她深爱着焦仲卿。在古代,女人没有工作,没有社会交往,一生只能守着公婆和丈夫儿女度过,刘兰芝没有儿女,婆婆又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她的全部幸福都寄托在了丈夫的身上。兰芝可能明知道丈夫抗不过婆婆,明知道“卿但暂还家”是权宜之计,明知道“不久当还归”是空头支票,可是,她当然希望这些都不是真的,她仍然希望事情会有所改变,所以她说“不久望君来”,难道我们连这一点儿希望也不允许她有吗?就算焦仲卿有“致命的弱点”:软弱、自私,可是,谁让兰芝爱他了呢?爱情没什么应该不应该,如果爱情能够理智的话,就没有爱情了。并且,到了此时,兰芝除了丈夫这唯一的依靠外,她还能指望谁呢?虽然稻草救不了命,但总比没有稻草的好吧?至于“刘兰芝已经‘举身赴清池’了,焦仲卿竟然还在庭树下‘徘徊’”,我想徘徊的焦仲卿此时想的更多的是他的老母,作为儿子,母亲再不好也是母亲,母亲辛辛苦苦把他养大就是为了养老送终的,如今他为了妻子抛弃了母亲,让一个老人孤独地过这下半生,无论如何是不孝的,如果焦仲卿果断地“自挂东南枝”,就不是软弱的焦仲卿,更不是一个孤儿寡母的儿子了。刘兰芝未必想对焦仲卿言听计从,可是此时此刻,她除了对焦仲卿言听计从,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吗?
第三、刘兰芝对哥哥该不该缺乏反抗。
这就涉及到三从四德的问题了,所谓的三从就是: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刘兰芝的父亲是否活着?这刘父与焦父一样,原文中没有提及,我们也大都认为是死了,那么兰芝就无父可从了,然而似乎可以从母的,因为这时候刘母就是家长了。但三从中还规定“夫死从子”,也就是说按规定,母亲也得听兄长的,那么兰芝当然得听从哥哥的了。说到这里,有个矛盾,那就是刘母从子,焦母为什么就不从子呢?这是礼教规定上的矛盾,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利,即使是贵为天子也不能违背母后的旨意,这一点当不用我举例,母后专权的事几乎哪朝哪代都有,电视上早已滥觞,谁都知道的。但是,历史上也有过记载: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她召集儿子商议,得到儿子们的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到自己家时还没到晚上,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才进门,这件事被鲁国的大夫看见了,表扬她守礼。(《稗官女史:中国女性纪传体通史》)那么,到底是应该从子还是应该从母呢?这大概就要看夫死的这位寡妇本人以及儿子的选择了,选择哪个都不为过。当然,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选择从子的并不多,但不能以此就否认从兄可以忽略,因为你回到娘家,是要消费娘家的衣食的,娘家的衣食哪来的?兄长挣来的。所以兰芝说“中道还兄门”而不说“中道还家门”,因为女子出嫁后,娘家就不是自己的家而是兄弟的家了。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谁家白养着一个人也不是个小数目,哪个女人会不想到这一层呢?何况从刘兄的语言来看,也的确是“性行暴如雷”,这样的哥哥能养妹妹一辈子吗?从那句“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我们已约略看出刘兰芝一辈子呆在兄家的可能性有多小了,那句话的言外之意似乎就在说:这么好的人你不嫁,难道想让我养你一辈子吗?所以刘兰芝马上就答应改嫁了。按照张老师的说法是刘兰芝就是奴隶本性,没有反抗意识。刘兰芝真的想做奴隶吗?她不想,他答应改嫁的话不卑不亢:“理实如兄言。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虽与府吏要
,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有“理”有“礼”(
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有情有义(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她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反抗了,难道还想要刘兰芝死赖在兄家不走才算不是奴隶?那就不是那个时代的刘兰芝了(即使在现在,一个女人这样做也算是脸皮不薄了)。如果兰芝再有一个悍嫂,恐怕就很难在娘家生活下去了。而有个悍嫂的可能性是有的,因为有悍兄在前。
剩下的就是刘兰芝对母亲该不该完全服从了。
正如张老师分析的那样,刘母是理解女儿的好母亲,她想护着女儿,但是后来也在刘兄的“逼迫下放弃了原则”。这恰恰说明刘母是做不了刘兄的主的,这一方面是从子,另一方面也是从理。假设刘兄有妻子的话,这个婆婆在这时是很难做的。如果她硬留下女儿不嫁,到了她老了的时候,儿媳妇要是让她找女儿养老去,她可拿什么话应对?一个端着儿子媳妇饭碗的老太婆,她也只能委曲求全。这又说到了焦母身上了,那焦母为什么就不能委曲求全呢?这问题大概就在家庭环境上了,从焦母说仲卿“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上来看,焦家不是普通人家,那焦母就是老夫人了,她的地位也许到不了《红楼梦》中贾母的程度,但家长的权威是绝对不含糊的,这样的家庭中当然不会有“性行暴如雷”的儿子,焦仲卿只能是顺从的。刘家是什么样家庭呢?原文中没说,但焦母“汝是大家子”这句话中隐约可以感觉到焦母不满于刘家的地位不如焦家,那么刘家就是普通人家了。一个普通人家中的儿子“性行暴如雷”是可能的,因为刘母多半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娘家做后台。焦母的儿子顺从,刘母的儿子不顺从,或者说刘兄不孝,但没有谁能确定儿子天生就是孝还是不孝的,生下他就得养大他,至于长大的了的儿子不孝了,那也只能是由他去,一个越来越老的妇人能把越来越强壮的不孝儿子怎样呢。家庭里的事也是东风与西风的关系,谁强硬就是谁掌控了,当然,前提是东风西风都有可能掌控,诸如刘兰芝这样在娘家在婆家都不在东风西风之列的人,就永远只能任人宰割了。她不完全服从母亲又能怎样?连母亲还得服从哥哥呢!
最后一点我想谈谈刘兰芝为什么一开始同意改嫁,在焦仲卿的言语刺激下却投水而死了的问题。我想,这不是刘兰芝的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也不是她朝三暮四。一个人选择自杀,一定是因为绝望。那么此时如果说刘兰芝还有点儿希望的话,就是焦仲卿的爱了,哪怕这个爱是不能长相厮守的,但也足以给寒夜中的兰芝一点儿温暖,刘兰芝在不得已改嫁后,还可以留着这个皮囊守着这最后一缕心魂。可是,焦仲卿的一番话彻底掐灭了这一豆灯光,刘兰芝已经彻底没有生的理由了,所以她“举身赴清池”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我们也不要再责备焦仲卿了,一个在那样母亲的管束下性格软弱的儿子,最后能“自挂东南枝”已经是壮举了,还要求他不得“徘徊”,于情于理,都有点苛求了。
刘兰芝一定不是封建社会的孤例,她是千千万万在几千年吃人的封建礼教中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无辜女性的缩影,让她们奋起反抗是不现实的,我们应当历史地看待历史人物,用当前标准去要求历史人物,不仅是违背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也永远不会对历史人物得出一个正确的评价。
因为刘兰芝难管。这对于刘兰芝来说绝不是一个贬义词,但对于焦母来说也绝不是一个褒义词。来看一看刘兰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这是刘兰芝面对焦仲卿的自白。这个场景是不是很熟悉,在一些当代家庭伦理题材的文学作品里都见得到,不要说现实生活中了。头四句,是刘兰芝叙述自己作为一个妻子所掌握的技能,在她看来,家务才艺方面她是无可挑剔的。“把这些技能拿出来铺叙给人看”这件事本身,就说明她至少没有放低自己,也没有过分谦卑,而是正常、客观、自信地评价自己。再看“故”字,一字洞穿。刘兰芝深知不是自己的能力出了问题,而是婆婆故意找茬。这说明她绝非只知道俯首劳作低眉顺眼的那类老实角色,而是一边干活(保证行动上不出差错),一边暗中把婆婆观察了个透。这样的聪明人,仅仅用家长权威来简单粗暴地压制是肯定不行的。“君家妇难为”、“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你们家的媳妇谁爱当谁当反正我不当”,这种话现在拿出来讲都要掂量掂量轻重,不必说在“吃人”的礼教统治下的旧社会了。刘兰芝敢说出来,而且还敢真的这样做了,其性格刚强独立有主见可见一斑。自信,聪明,有主见。说不定日常生活中婆媳之间还经常出点小摩擦什么的,这个原文没有描写,是我推测的,毕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刘兰芝的强烈个性恐怕早就让焦母不痛快了。
都说婆媳矛盾自古无法调解,但是遇到刘兰芝这样的媳妇儿,焦仲卿的母亲怎么着也该满意了吧。刘兰芝要貌有貌,甚至是世间无双的美人;这样的美人在家中却从来没有恃宠而骄,对于婆婆也是百般孝顺,不敢自专;论才,刘兰芝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会织布会制衣,还能吹箜篌懂礼仪,婆婆叫她织布贴补家用,她能彻夜不眠将任务办好……正如焦仲卿所说,他官运不足,好在能有刘兰芝这样的老婆,他已经很满足了。但是焦仲卿的母亲为什么一直看不上她呢?
从焦仲卿母亲本身出发,她是一个寡妇,独自将焦仲卿抚养成材。这样的母亲向来对儿子的占有欲特别强烈,别说是古代,就是现代亦如是。普通家庭的母亲,儿子成家之后,她还有丈夫可以说说话排解寂寞,平时要照顾丈夫起居。但是焦仲卿的母亲在儿子娶妻之后就感到了无尽的落寞,特别是看自己儿子儿媳关系特别好形影不离的样子,她更是有一种儿媳抢走儿子的感觉。焦仲卿的母亲对刘兰芝的敌意日渐加深,一旦对一个人讨厌起来,看她做什么事情都是错的。
再看刘兰芝这个儿媳,她很漂亮很能干,是所有男人都向往的贤妻,但是她处理婆媳关系的时候有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太要强了。的确,婆婆交代的事情,她都尽力去做了,不会有什么怨言。表面上来看,刘兰芝是一个孝顺温和的小媳妇,实际上她骨子是很硬气的。可能婆婆越是找她麻烦,她越是要将麻烦不动声色地解决掉,以这种形式来做反抗。
但是她这位婆婆,要的是儿媳的服软,不是能干。比如婆婆交代她一定要在限定的时间之内织完布匹,刘兰芝完全不用和自己过不去,熬夜也要将所有的事情做完。如果她跑到婆婆面前装个可怜,掉几滴眼泪,说自己手笨,不及婆婆年轻时灵巧,请求婆婆赐教,也许焦仲卿的母亲好会有些许好感。
最后说说焦仲卿吧,他是一个国家公务员,官不大,但是经常出差,不在家中,很难顾及到家中婆媳二人关系的调和。而且焦仲卿在成家之后进取心就不大了,对母亲说只娶这个老婆就心满意足,没了刘兰芝她也不想娶其他人,这样的话根本起不了调解的作用,而是将婆媳矛盾又推上一层。
当然还有许多的外在原因,比如小两口结婚两三年了,一直没有小孩。而且两人成婚,焦仲卿母亲给了刘家不少钱财,这也是焦仲卿母亲觉得刘兰芝根本配不上儿子的原因。
不要说在古代了,这种婆婆也要强媳妇儿也刚烈的矛盾在现代生活之中也比比皆是。只不过孔雀东南飞在封建时期,母亲有权力让自己的儿子休了妻子,所以导致了这样的婚姻悲剧。孔雀东南枝和梁祝的传说之所以能够流传这么久,就是在告诫我们,如果小年轻两个都是善良和睦的好孩子,做父母的就少干涉孩子的生活吧。
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 无子被出
在古代,休妻讲究“七出”,亦称“七去”。即指女子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者,丈夫或者公婆即可休弃她。即:无子去;不顺父母去;*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古人也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从文中可以看出,刘兰芝与焦仲卿“共事二三年”,但未提到他们有孩子。想当年,焦家也曾是“仕宦于台阁”,在当地也属名门望族,可今天面临香火无继的危险,作为唯一长辈的焦母怎能不心急如焚呢?况且“无子被出”在当时的社会也是合理合情合法的,所以,刘兰芝被谴也就在情理之中。
二、 俄狄甫斯情结
按照奥地利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创始人弗洛伊德的俄狄甫斯情结理论,焦母驱谴刘兰芝是典型的俄狄甫斯情结-----恋子情绪。文中没有提到焦仲卿的父亲,因此焦父可能早年去世,焦母与仲卿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因此,在这个残缺的家庭中,儿子便扮演了母亲精神上的丈夫角色。儿子爱着母亲,母亲爱着儿子。可这平静一切便因为刘兰芝的到来发生了改变。儿子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儿子更多的时间是投进了妻子的怀抱,与妻子卿卿我我,儿子对母亲专一的爱现在有一半给了另一个女人,由两个女人来分享,母亲难免心理孤单,心理不平衡。她让儿子休了刘兰芝,“便可速谴之,谴去慎莫留”,而且答应儿子“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可直到儿子要“自挂东南枝”了,她仍然只是说在嘴上,并没有真正的实际行动。由此可以看出,她是打着为儿子另找好媳妇的幌子,达到长期独占儿子之爱的目的。因此便不自觉地迁怒于刘兰芝。说的那些话,也只是给儿子的一点安慰和借口而已。这与美国作家劳伦斯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的母亲有着同样的心理。
三、 心理变态
焦母经常以焦家曾“仕宦于台阁”为荣耀。也许“仕宦于台阁”的就是焦仲卿的父亲、焦母的丈夫。想当年,丈夫官居台阁,官阶不低,自己也因此而“夫荣妇贵”。也曾经是风光一时的官太太。可好景不长,焦父撒手人寰,自己不得不年轻守寡,担负起独自养育儿子的重任,以图来日“子荣母贵”。可等自己将儿子焦仲卿扶养成人后,他也只是当了一个小官吏,焦家家境渐显败落之象。再加上她年轻丧夫,感情寂寞。这样,多年的育儿之苦、家道的败落、感情的无依托、香火无继的危机等各种有形无形的压力使他心理扭曲变态。因此,她便以一种病态的心理对待一切,包括自己的儿媳妇刘兰芝。
四、 妒贤嫉能
从文中可以得知,刘兰芝是知情达理,贤淑聪惠,办事干练。想当年,焦母当官太太时,可能也是聪明能干的,夫荣妇贵嘛!可现在的儿媳妇刘兰芝比自己还能干,自己心中难免有些不服气,妒从中生,她怎能容忍家中有这么一个明显强于自己的女人存在呢?这样下去,自己家长的地位不是岌岌可危了吗?另外,在古代,从来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妇因夫荣。男人在外,顶天立地,为人处世果断干练,女人在内,勤俭持家,温柔贤惠,这样的家庭才是典型的封建美满家庭。,可刘兰芝的性情刚烈、聪明能干、坚强不屈的精神与焦仲卿的唯唯诺诺、软弱驯顺的性格相比,刘兰芝明显在各个方面都超过了焦仲卿。一个在家都不能做主的堂堂男子汉,如何置身于错综复杂的官场,也就是说,他的官做的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在这种情况下,媳妇的存在,更衬托出了儿子的无能。这样,作为封建家长的焦母怎能容忍家中有这样一个明显强于自己、强于儿子的女人存在呢?
五、 更年期遇上了青春期
从文中可以推断,焦母的年龄大概在50岁左右,正处于妇女更年期。心情烦燥、喜怒无常是妇女更年期的典型特征。而刘兰芝则刚刚20岁左右,又刚结婚,正处于青春冲动期,但丈夫焦仲卿则“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致使刘兰芝“贱妾守空房,想见常日稀。”一个正处青春冲动期的年轻**,独守空房的压抑滋味是怎样的!可想而知,这样,两个心情压抑烦燥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发生种种不愉快则在所难免。
六、 人性的觉醒与专制思想的碰撞
在文中,焦母明明白白地讲了她对刘兰芝的不满,那就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焦母“久怀忿”的正是刘兰芝的“举动自专由”。然而,所谓“举动自专由”,其实正是刘兰芝追求独立、自由、平等的思想的表现,是生命意识的初步觉醒,是对人格尊严的维护,是对个性精神的坚持。刘兰芝不只是才貌双全,更是一个秀外慧中、外柔内刚、具有叛逆性格的女子。她的聪颖敏锐、她的才华识见、她对爱情和幸福的渴望、她对自由平等的向往、对美和真的追求、对人性尊严的捍卫等思想意识和个性特征一定会在平时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中自觉不自觉的表现出来,这种行止见识是让长期生活在传统宗法社会中的已经完全自觉地接受了诸如“三从四德”“温良恭俭让”“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男权思想的焦母感到陌生和害怕的,特别是当焦母发现自己那个向来温驯听话的儿子也因为刘兰芝而变得似乎不那么听话了,这更使她感到震惊和惶恐。这在当时看来,就是不孝,就是大逆不道。如果不将她早早赶出家门,谁知道在她的影响下,这个家里会发生什么伤风败俗、丢人现眼的好事来。弄不好,还会毁了焦家一世英名。还是早点铲除祸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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