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港带化妆品回大陆,只有自用或送礼的东西才享有每人五千元上限的免税,若是出售的化妆品需要交税的。
不同种类物品税率都不同,按照相关规定一般税率在10%到50%之间。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依据海关的有关要求:中国居民旅客可以免税携带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获取的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入境,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依法征税。
旅客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但是旅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并不代表就“免税”,对于部分“应税物品”,海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征税验放。但对不同类型的旅客携带入境的个人自用物品,管理政策上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进口税的起征点不同、个人物品标准不同。
扩展资料:
10%税率的物品:食品、饮料;皮革服装及配饰;箱包及鞋靴;金银珠宝及其制品、艺术品、收藏品;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厨房用具及电话机、传真机、游戏机等小家电;家具;摄影摄像机及配件;书报、刊物及其他各类印刷品;教育专用的**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文具用品及玩具;邮票、乐器、体育用品(除高尔夫)。
20%税率的物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手表(万元以下)、钟及其配件;电饭煲、榨汁机、豆浆机等电器类厨房用品;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影音设备、电视摄像机设备及其配件;自行车、三轮车、童车及其配件。
30%税率的物品:高档手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高尔夫球及球具、高尔夫用品。
50%税率的物品:烟、酒、化妆品。
全额征税的物品: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电视机、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包含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参考资料:
海外代购正常是要交税的,不过海关也不是每件物品都查,如果没查到你,就可以蒙混过关,不会交税啦;如果被抽到就要交税,会打电话或是直接发给你一张关税补交的单子,去你们当地相关的海关办事处去交了钱才能把你的东西拿回来。
一、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递进境的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以外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具体完税价格及税率请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
二、注意携带入境与邮寄入境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三、详细规定可百度“邮递物品进出境通关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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