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刘兰芝形象赏析
摘要:《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公刘兰芝是一位有着传统美德的女性。她慎于言辞,端庄安闲,动静有度,执事勤苦,符合汉代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要求。她不但有着无与伦比的外在美,同时也具备无可挑剔的内在美。在她的身上闪烁着现代女性意识:自尊、自强、清醒、刚毅,但是这一切不但没有给她带来好处,反而加速了她的悲剧命运。
关键词:刘兰芝 中国古代妇女道德
为什么一个体现封建妇女道德规范的妇女长期以来甚至到今天仍为人们所称引喜爱呢?为什么从刘兰芝遵循“三从四德”的道德实践中,人们仍能感受到什么是善良、坚忍呢?很显然,我们不能简单地看待封建妇女道德的丰富复杂的内涵。本文试从道德层面作粗浅分析,以期更全面发掘这一形象及作品的典型意义。
一、刘兰芝的道德风范
刘兰芝善良坚忍,勤于纺织,工于剪裁,也确实体现了劳动妇女的特点和品德。从妇女道德来看刘兰芝,在日常生活中,她不失为一位合乎汉代“三从四德”规范的淑女、贤妻和孝顺的儿媳。
11 刘兰芝的言行举止
(1)其言:作品《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求遣之辞,义正言婉;拜别之辞,贬己自责;密誓之辞,情真义重;谢媒之辞,颇有分寸。皆有规短可寻而不容越,皆能依对象处境的不同而有别,合乎“四德”要求。所谓“择词而说,不遂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受母钱币多,不堪母驱使。”是不忘长辈之善不言人过的措词。“本自无教训”“生小出野里”是严于责己,示卑弱以让人。“儿实无罪过”,仅此一句,回复亲娘的责备追问,吞下了多少委屈和苦衷。是“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的突出体现。
(2)其容:汉代对妇容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不必颜色鲜丽”;“沐浴以时,身不含垢”。从焦母对刘兰芝的指责和对“东家贤女”外儿的夸张看,大概刘兰芝平日忙于家务纺织之事而不遑打扮,这在焦母这个以儿子为“贵家子”的俗气之人看来,似乎有失体面,但刘兰芝所为,未失妇容。一旦被遣,依汉礼仪应着嫁时之装以“大归”时,她“事事四五通”严妆而出,令人有“精妙世无双”之叹。“细步”处,俨然大家风范。临别前对房中什物的捡点交待,可证平日操持的稳重和临乱不苟;拜别焦家的礼节和言行,足见其虽内心痛苦而容止安详。即使投身清池,也不忘脱履于岸,既可表明心迹,又可免无谓的牵连。真可谓“清闲宁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
12 刘兰芝的家庭人际关系
刘兰芝“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未违“三从”之教。主要表现在:
(1)对丈夫贞顺。刘兰芝首要的社会角色是妻子,她对焦仲卿恩爱始终,生死相依,无疑是出于夫妻情深。因为焦仲卿给予了她应有的理解、同情,在她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曾以微弱之躯,为她抵挡生活中的风雨,甚至到死,也未放弃对妻子的爱。但焦仲卿之所以如此,也离不开刘兰芝对为妻之道的恪守。
(2)对长辈的孝顺。刘兰芝两头均已丧父,但从她对焦刘二母的态度亦足见孝顺之德。在平日的刁难虐待下,她仍不忘“供养卒大恩”;被遣前焦母的“槌床大怒”和堂上拜别时焦母的冷酷,都说明婆母在以“义绝”驱媳,但刘兰芝言辞委婉,依礼行事,谨奉孝道。显然,这不是内在的自然情感的流露,而是对“曲从舅姑”道德规范的遵循。
(3)对幼辈的慈爱。刘兰芝膝下尚无子,从她对小姑的情义,可以看到她“和于家”的品德:“却与小姑别,泪落连如子。”洒下的是一片真情。“始扶床”“如我长”的感慨,“勤心奉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久,嬉戏莫相忘”的叮咛,感人至深。
二、刘兰芝之死
刘兰芝在被遣之后拒绝家长和官吏对她的操纵,以死抗争。她的死体现了妇女道德规范的人格标准,是殉情,也是殉道即“发乎情,止乎礼义”。
11 同焦母刘兄的冲突
虽然从礼法制度上讲,刘兰芝同焦母刘兄的冲突,是长幼冲突,但从道德层面上分析,则是一场善恶冲突。因为刘兰芝在她们面前,从无不是之处,而恰恰是焦母刘兄首先背弃了人伦道德。《孔雀东南飞》正是通过悲剧双方善恶对照以寄托其道德评价的。
12 个体的道德信念
源于自身的道德信念,是一定时代和社会的道德原则和基本规范内化的结果。刘向的《列女传》分类编定的古代妇女事迹,是对“母仪”“贞顺”“节义”“贤明”的形象解说;汉代诗歌《列女操》《贞女引》《高拘操》《雉朝飞操》和《杞梁妻歌》的风靡于世,正是妇女重品性操守风尚的曲折反映。同许多以毁容,断发,自尽以全人格的东汉女子一样,刘兰芝“人贱物亦鄙”的叹息,“进退无颜仪”的羞惭,“愁思出门啼”的悲愤,不也正是夫妻之情被毁,道德人格失落的双重痛苦吗?
13 刘兰芝的道德理念
在兄长令其出嫁的决定作出之后,刘兰芝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顺从兄长之意,嫁太守家以求终此一生,或可得荣华富贵;一是谨守与仲卿之约,宁为玉碎,不求瓦全。前者谓之“从父”之德,后者谓之“从夫”之义。正是这种情与义都处于两难的人生选择中,刘兰芝选择了后者。这种选择,既合乎“愿得一心人,白首不分离”的妇女生活理想,也合乎“从一而终”的封建妇女道德信条。
三、刘兰芝的形象
刘兰芝形象具有经久不衰的美学和伦理学价值,一个民族的道德是不可能断流的。尤其是那些至今在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仍能发挥积极作用的道德规范和公共准则,更应在批判的基础上继承改造以发展新的文明。
首先,妇女道德是一定社会特定生产方式的产物,“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妇不织或受之寒”的自然经济,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几代同堂的家庭结构,聚族而居的村社环境,必然使谨夫妇,敬爹娘,和家人,睦邻里,存后人的道德观念有发生和存在的土壤。其次,家庭作为妇女道德的实践范畴,是长幼血缘亲情和男女天然关系的结合体,因而作为封建妇女道德的主体的婚姻家庭道德必然要更多地吸收和融注本民族长期形成的,诸如仁爱、宽容、恻忍、孝顺等。第三,作为道德实践的主体,古代妇女处于社会和家庭的最低层,因而更多地继承和弘扬起中华民族厚德载物,于柔弱中求自强的精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妇女的这种自强和牺牲,不仅不会惊忧社会的安宁,反而会维系人类文明的延续,经过长期的历史选择而积淀为民族的共同心理和风俗习惯。
四、结论
长期以来,我们对刘兰芝形象的道德内涵仅以“善良”“劳动妇女美德”概括之而语焉不详。实际上刘兰芝不是受到封建家长迫害的一般古代妇女形象,而是一位“在忠实于家庭义务方面达到悲剧美最高峰”的古代妇女的典型,是体现封建时代完美的“妇德”的形象。她由淑女而贤妻而烈女的道德实践,概括了中国古代妇女道德的基本内涵。她的生活道路,体现了中国古代妇女的悲剧命运。这便是刘兰芝形象在具有深刻社会批判意义的同时所具有的美学伦理学价值。
参考文献:
[1]从《孔雀东南飞》的人物形象看该诗的悲剧意义[J]中山大学学报,1985 4
[2]刘兰芝艺术形象二题[J]锦州师院学报,1986 2
[3]试论《孔雀东南飞》的细节描写[J]广西师院学报,19882
浅论刘兰芝的悲剧性格
《孔雀东南飞》最早见于《玉台新咏》,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全诗长达三百五十三句、一千七百六十五字,不仅是汉乐府民歌中,也是中国诗歌中罕见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写一个封建社会中常见的爱情悲剧。刘兰芝是《孔雀东南飞》中一个充满反抗精神的主人公,也是中国文学史上不可多得的一个反抗妇女形象,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形象丰满的觉醒女性形象,这个形象突破了个人与家庭的狭小圈子而具有了广泛的重大的社会典型意义。因此,很多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刘兰芝的形象,也从不同的方面,如历史价值、现实价值和艺术价值等等方面探讨了刘兰芝的价值所在 。在悲剧性的探讨上,更多的人侧重于从社会的角度去探讨,侧重于从以焦母、刘兄为代表的封建礼教对其的摧残和迫害去探讨,肯定这是一出社会的悲剧,并归纳其中的悲剧意义。甚至有人用心理学、从恋母情结等西方批评方法去分析人物和悲剧的产生。这些观点和看法有它的合理性,但这种观点和看法也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例如它不是过分强调当时封建礼教对刘兰芝的影响,就是完全脱离社会去探讨人物。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刘兰芝性格中的主要方面,也就是她的反抗性格在推动这一出悲剧的情节上的意义,恰恰相反,这正是决定刘兰芝的斗争和命运之所在。因此,对刘兰芝的反抗性格的形成以及它在这一出悲剧上的作用进行深入的分析去理解这个人物和社会,这也是一种思路。而且必须要抓住这一点,这才避免偏颇。
(二)
任何作品和人物的分析都不能脱离作品中的人物本身。
刘兰芝是一个集善良与反抗精神于一体,反抗占主要的女性形象。这种反抗精神形成的土壤是封建社会及其封建制度下的封建礼教。这一点在课文中有直接的体现。
首先,诗前序文有: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从这一小序中不难发觉,这是一曲基于事实而形于吟咏的悲歌。从研究的角度来说,小序最大的意义不是在与说出男主人公焦仲卿与其妻刘兰芝的爱情故事,而是给我们点明了故事所发生的时间。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主人公刘兰芝之死,处于中国地主阶级还有着远大前途,封建制度正处上升时期的东汉末年,就从这一点来判断,刘兰芝不愧是封建礼教的早期叛逆者,因为她没有逆来顺受地屈从。死与屈从,都是封建礼教对她的毁灭。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毁灭。如果她屈从了,那么虽然她的肉体还活着,但她的灵魂、她的爱情理想却不复存在了。而死,却表现了她为坚持爱情理想而作的抗争,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赢得后世人民对她的同情与尊敬,成为后代粉碎封建枷锁的精神鼓舞。所以,刘之死,已冲破个别人、个别家庭的狭小范围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义,揭出了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刘兰芝的抗争只是一种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违背这些要求的封建礼教之间的一种不自觉而且没有出路的冲突。因此,她的死,是性格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能实现的产物。她的死,是对封建礼教罪恶本质的控诉。其中起决定作用是她的充满人性的反抗性格。
其次,从文章的主体部分来看,刘兰芝也是一个集善良与反抗精神于一体,反抗占主要的女性形象。
表面上看,悲剧的事实是焦仲卿的母亲却不喜欢儿媳,焦仲卿又常因公不在家,在此期间婆媳矛盾颇为激烈。刘兰芝向丈夫诉苦,说自己忍受不了婆婆的苛刻,焦仲卿去劝说母亲,却反被母亲骂了一通,并逼他休妻再娶。焦仲卿依违于母亲与妻子之间,不免进退维谷,于是他劝刘兰芝回娘家住一段时间,等他办完公事后再来接她。刘兰芝含泪而别,回到娘家。过了一段日子,县令和太守相继遣媒为子求婚,刘兰芝的哥哥逼迫她答应,刘兰芝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暗暗下了死的决心。婚期前一天,刘兰芝与闻讯赶来的焦仲卿抱头痛哭,约定“黄泉下相见”。在太守家迎亲之夕,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自杀,两家将他俩合葬在一起。
实际上,这个悲剧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只能听凭别人决定自己命运的不幸处境。在这样的社会里,发生这样的悲剧,正是由于刘兰芝的叛逆性格。刘兰芝在当时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造反第三个可能。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刘兰芝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才是主要的原因,那就是从她身上流露出来的叛逆性格。试想,如果她向封建礼教屈服的话,那里还会有人记起这一出悲剧,记起这一悲剧中的人物刘兰芝呢!
再次,刘兰芝的反抗精神以及反抗性格是在一场迫害与反迫害的斗争中逐渐表现出来的。
仲卿求母一段,是第一次冲突,刻画了焦母的专横和仲卿的软弱。兰芝辞婆一段,是第二次冲突,这一次冲突比第一次冲突来得要强烈得多,反映了焦母的无情和兰芝的斗争。兰芝拒婚,是第三次冲突,这是冲突的进一步的发展,它在兰芝与其兄之间展开,突出了兰芝富贵不能*的坚贞品格及其兄的卑鄙。仲卿别母一段,写出了阿母的顽固与仲卿的守约。这四次冲突,一次比一次激烈,直至双双殉情,这冲突终于走向了高潮。在所有的冲突当中,主角刘兰芝,她的坚决抗争,她的反抗精神,影响与决定了仲卿的态度与斗争。 在这些斗争中,她的反抗性格在她的语言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全诗“共一千七百八十五字,古今第一首长诗也。淋淋漓漓,反反复复,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①在贯穿全篇的对话中,特别是刘兰芝的语言中可以看到,刘兰芝对仲卿、对焦母、对小姑、对自己的哥哥和母亲讲话时的态度与语气各不相同,正是在这种不同中可以感受到她那勤劳、善良、备受压迫而又富于反抗精神的外柔内刚的个性。诗中写到兰芝与仲卿死前,兰芝假意同意再嫁,仲卿见兰芝后回家与母亲诀别,他俩这时的话语,非常切合各自的身份与处境。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曾作过这样细致的分析:“兰芝不白母而府吏白母者,女之于母,子之于母,情固不同。女从夫者也,又恐母防之,且母有兄在,可死也。子之与妻,孰与母重?且子死母何依,能无白乎?同死者,情也。彼此不负,女以死偿,安得不以死?彼此时,母即悔而迎女,犹可两俱无死也。然度母终不肯迎女,死终不可以已,故白母之言亦有异者,儿今冥冥四语明言之矣,今日风寒命如山石,又不甚了了,亦恐母觉而防我也。府吏白母而母不防者,女之去久矣。他日不死而今日何为独死?不过谓此怨怼之言,未必实耳。故漫以东家女答之,且用相慰。然府吏白母,不言女将改适,不言女亦欲死,盖度母之性,必不肯改而迎女,而徒露真情,则防我不得死故也。”②试想,兰芝如果直说要死,这个弱女子势必会遭到暴力的约束,被强迫成婚。 “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写出了刘兰芝离开焦家时的矛盾心情。欲曙即起,表示她不愿在焦家生活的决心,严妆辞婆是她对焦母的抗议与示威。打扮时的事事四五通,表示了她对焦仲卿的爱,欲去又不忍遽去的微妙心理。“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姑嫂关系不易相处,兰芝与小姑关系融洽,正表现了她的懂礼仪、易相处。这同焦母的不容恰成对照。另外,辞焦母不落泪,而辞小姑落泪,也可见兰芝的倔强。兰芝死时,义无反顾,“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抒情性穿插较之动作刻划更少,但也是成功之笔“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兰芝和仲卿第一次分手时,作者情不自禁的感叹,增添了悲剧气氛。“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这画龙点睛的穿插,更激起了人们对刘兰芝遭遇的同情。即使那教训式的全诗结尾,也带有浓重的抒情意味,充满了作者的同情与期望。这些水到渠成、不着痕迹的抒情性穿插,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具有锦上添花的妙用,增加了全诗的感情色彩,突出了人物,特别是主人公刘兰芝的反抗性格。
为什么要塑造刘兰芝性格中善良的一面呢?刘兰芝回娘家后,遭到家长制的威压。但刘兰芝是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些封建教条呢?正如前文对刘兰芝反叛性格的分析,不是她缺少叛逆精神,而是刚好印证了鲁迅先生所说的“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刘兰芝的正直、善良,而且愈是刻画深刻,就愈让人感到悲剧的力量。文中的刘兰芝勤劳能干,孝顺婆婆,体贴丈夫,怀着对未来生活朦胧的期待默默忍受着婆婆的折磨。但这不是主要方面,主要的是她的反抗精神,这种精神让她有清醒的认识,一旦意识到婆婆要驱逐自己的意图,不等对方开口,就自动提出“谴归”,并且“严装”上路,非常镇定地面对自己的命运。当阿兄逼嫁的严重时刻,她既不告辞也不争辩,而是表面顺从,内心却抱着以死徇情的主意,从容地“举身赴清泉”,用生命向黑暗势力做了最后的抗争,这样,她的悲剧性便一步步的显示出来,她的个性以在专制势力的碰撞下迸发出火花。通过这个悲剧,使得《孔雀东南飞》的重大思想价值呈现于:它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刘兰芝殉情而死的爱情悲剧,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三)
综上所述,这是一出性格悲剧,是刘兰芝反抗性格与强大的封建势力、封建礼教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下的一出悲剧,从中体现出刘兰芝既是中国典型的妇女形象,有勤劳、善良的一面,又是充满反抗精神的反封建形象,正是这两者的完美统一构成了刘兰芝永久的人格魅力。悲剧的魅力,在于它毁灭的美;悲剧的不幸,在于它往往不仅仅是悲剧,而是永远的生活。在中国文学史上,作者第一次从这种悲剧中发现了深刻的人生教训和社会意义,并用汉末时已臻于成熟的五言诗体作了完美的体现。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技巧上,此诗都在中国文学史上发生过很大的影响,直到现在为止,它还被不断改编为各种剧本,为广大人民所喜爱。总之, 刘兰芝对爱情是忠贞的,对封建伦理道理的反抗也是彻底的。正是刘兰芝性格中这种最主要的性格(反抗性格)决定了她的斗争和命运,也是她的形象能够千古流传的主要原因。
在古代,婆婆大多以“恶婆”形象出现,她们对儿媳妇进行严格的规范与管束;媳妇大多扮演着受压迫、受凌辱的角色,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婆婆和媳妇关系始终处于一种紧张状态,婆婆的蛮横专制导致了一幕幕悲剧的发生,以致钱钟书在《围城》里写道:“在西洋家庭里,丈母娘跟女婿间的争斗是至今保持的古风,我们中国家庭里婆婆和媳妇的敌视,也不输于他们那样久远的历史。”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中婆婆的形象总共出现了三次,分别是《孔雀东南飞》中的焦母、《祝福》中的祥林嫂婆婆、《窦娥冤》中窦娥的婆婆蔡婆婆。因为《窦娥冤》属节选,文中对蔡婆婆着笔不多,无法展现全貌,故笔者只对刘兰芝婆婆和祥林嫂婆婆做一简析。
一《孔雀东南飞》中的焦母
焦母是一个突出的反面形象,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悲剧源于焦母所坚守的封建礼教和门阀观念,更有她变态的心理。
焦母蛮横专制。俗语说“千年水道流成河,三十年媳妇熬成婆”。古代社会,女子地位低下,做媳妇更是如此。焦母现在终于由媳妇熬成婆婆,在刘兰芝面前不可避免的颐指气使。“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这句话就可以看得出焦母那种容不得媳妇有半点自由权的心态。正因为这样,她时时显露出由宗法社会独夫政治培育而成的那种横蛮褊狭的面目。她的无理取闹更具体地表现在不顾是非:“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表现在为了一己私情而罔顾儿子的态度:“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 “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尤其是面对焦仲卿的恳求,焦母“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儿子完全成了附庸。对儿子动辄呵斥,对媳妇就可想而知。蛮横专制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焦母的门阀观念根深蒂固。她认为兰芝出身低微,不足以和她的门阀匹对:“汝是大家子……贵贱情何薄”她又时刻不忘卖弄自己的世家地位,一再提起“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表示像她那样人家娶个媳妇就像买头牲口一样容易。作者以神化了的白描手法,不事华饰地加以勾勒,画出了这个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符合于自己身份的“恶婆”形象。
针对焦母指责兰芝的“无礼节”、“自专由”,诗篇通过对具体行动的描写,渲染了兰芝的聪敏、能干、美丽、善良、爱劳动、进退有节等等美好的品德,给予这个普通女子以最高的歌颂,使所有强加于兰芝的责备在读者的眼前是非判然,从而衬托了焦母的顽固、专断和虚伪。同时,作者又以生动的对话,刻画了兰芝和仲卿之间坚贞不渝的爱情,说明悲剧的关键究竟在哪里,从而坐实了通过焦母所酿成的封建礼教和门阀制度的吃人罪恶。由此我们想到几百年后陆游和唐婉的悲剧。唐婉的“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何尝不是对她的婆婆的委婉的控诉
当然,刘兰芝和焦仲卿成了封建礼教和家长制的牺牲品,而焦母又何尝不是牺牲品呢
由此我们也可以联想到巴金《寒夜》中的汪母所说:“我们寡妇的心,丈夫死后,就全盘放在儿女身上,儿女就变成我们精神上的情人。我们这颗孤寂的心,被媳妇由儿子身上挤出来,着实没地方安置。少年寡妇更加痛苦。”封建时代的妇女,没有独立的社会经济地位,她们是依附于男子而存在的,“三从四德”的信条死死地捆绑着她们。丈夫一旦早死,儿女就成了她们“精神上的情人”,而儿女另有所爱,她们会表现出强烈的失落感。以前一直对焦母言听计从的焦仲卿居然违背母亲的意愿为刘兰芝求情,甚至以死相威胁,不更说明刘兰芝漂亮、聪明、贤惠吗而焦母这类寡妇,一则性情刚烈,对儿子过于溺爱;二则媳妇太聪明乖巧、活泼漂亮,儿子又对她过于爱恋顺从,这样就促使婆媳矛盾更为突出,以至于水火不相容。于是,在封建礼教和门阀制度的大旗下,焦母达到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以,《孔雀东南飞》中焦母形象的意义,不仅是把她作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的权威代表,更在于通过对这一人物的心理挖掘,在更深层次上揭露了封建礼教的残酷:它对妇女的残害不仅是肉体上的,更体现在精神上。焦母的这种心理源于那灭绝人性的变态社会,我们抨击的对象不应是作为个体存在的焦母,而是整个封建社会及其吃人的封建礼教。
二《祝福》中祥林嫂的婆婆
无独有偶,《祝福》中祥林嫂的婆婆也是一个寡妇,她除了利用封建礼教对祥林嫂进行残酷地剥削和压迫外,还失去人性、毫无道理地对祥林嫂进行人身欺凌,也就是说她还有人性上的缺失。
文中没有直接描写祥林嫂第一次出嫁后如何受到婆婆的虐待,但据她第一次到鲁镇后十几天鲁四老爷一家“才陆续的知道她家里还有严厉的婆婆”、在鲁镇“人们都说鲁四老爷家里雇着了女工,实在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到年底,扫尘,洗地,杀鸡,宰鹅,彻夜的煮福礼,全是一人担当,竟没有添短工。然而她反满足,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的描述,我们可以推断祥林嫂对婆婆应该没有很深感情;而且从祥林嫂初到鲁镇时“脸色青黄”、“只是顺着眼”的形象对比反衬中,不难看出祥林嫂从肉体到精神曾经受到婆婆折磨的情形,否则她不会宁愿在鲁家没日没夜劳动也不愿回到婆家。之所以如此,文中也可以看出点端倪。祥林嫂第一次到鲁镇大约二十六七,丈夫比她小十岁,此时丈夫已死,也就是说祥林嫂第一次出嫁时其丈夫小于十六七岁,这也说明真正的当家人是祥林嫂的婆婆。从卫老婆子的话“我哪里料得到是瞒着她的婆婆的呢”这些信息中,我们应该感受到祥林嫂对婆婆的畏惧。
祥林嫂的婆婆利用封建礼教把宗法权威发挥到极致。传统的“夫权”思想使她有理由认为自己可以主宰祥林嫂的一切。于是派人到鲁镇,将船停泊在码头旁,趁祥林嫂下河淘米的机会,将她劫持回家;心安理得地从鲁家取走祥林嫂的一千七百五十文工钱。这种封建礼教“夫权”思想在鲁镇根深蒂固,从鲁四老爷“可恶,然而”的话语得到很好体现。
如果说劫持祥林嫂回家、心安理得取走工钱从封建礼教上还说得过去的话,那么,逼着祥林嫂远嫁到深山野�的贺老六家则是典型的凌强欺弱、惟利是图,则毫无人性可言。
从祥林嫂嫁给比她小十岁的丈夫和丈夫死后无家可归,到受到侮辱、无人帮助等信息我们可以看出祥林嫂很可能无父母、无兄弟。正是她势单力薄,让她婆婆感到可以为所欲为。“只要用绳子一捆,塞在花轿里,抬到男家,捺上花冠,拜堂,关上房门,就完事了”,卫老婆子对四婶若无其事的话语,让我们感到祥林嫂这个孤苦伶仃的弱女子任人宰割的可怜命运。“啊呀,这样的婆婆!……”连深受封建礼教影响的四婶对婆婆强迫儿媳妇改嫁都觉得不可思议,可见祥林嫂的婆婆是多么的蛮横霸道!
她唯利是图的本性通过卫老婆子的一番话表现得淋漓尽致。她抢走祥林嫂实际上是另有打算。“倘许给本村人,财礼就不多;惟独肯嫁进深山野�里去的女人少,所以她就到手了八十千。现在第二个儿子的媳妇也娶进了,财礼只花了五十,除去办喜事的费用,还剩十多千。吓,你看,这多么好打算”在这里,祥林嫂成了她赚钱的工具,婆婆为了小儿子的未来,就恶狠狠地把曾经是自己家里一员的祥林嫂推向深渊。在她的身上我们看不到一个女性对于同类的丝毫温情,看不到母亲慈祥的本性。
可见,祥林嫂的婆婆是一个心地歹毒的女人,她生性贪婪,有很强的权利欲和支配欲,是祥林嫂悲剧的制造者之一。如果说鲁四老爷等人是把祥林嫂推向悲剧深渊的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那么祥林嫂的婆婆便是举着明晃晃的屠刀砍向祥林嫂的凶犯!
总之,生活在东汉末的焦母和生活在共和时代的20世纪初的祥林嫂婆婆时间相隔将近2000年,但她们都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丧失了人性中真、善、美的本质一面,沦为了刽子手。
屈光耀,王琴,语文教师,现居湖北十堰。本文编校:洪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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