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同济武汉协和哪个待遇好

武汉同济武汉协和哪个待遇好,第1张

武汉同济和武汉协和相比,协和医院待遇好,具体如下:

1、据统计,武汉协和的平均月工资为5137元,工作环境好,有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年终奖金和带薪年假。

2、武汉协和医院平均月工资为5588元,绩效根据医院薪资结构和管理体系予以发放,有绩效奖金、五险一金、年终奖金和带薪年假。

12428元/月。协和医院护理主任/护士长工资待遇,在职朋职业圈上已有7位圈友现身分享:护理主任/护士长平均工资为12428元/月,其中28%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6000元/月以下,28%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6000-9000元/月。

  不是护理津贴,是护龄津贴,即每年给你加点钱,根据 国务院关于提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的通知的规定 从1988年10月起,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护士现行的各级工资标准均提高20%,从事护理工龄满20 年的,退休后,提高部分可以计入离。退休费基数,这一点你不用考虑了。护龄津贴呢则可以计入离 退休生活补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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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低待遇三年内将改变

  2008-2-23 13:25:58 [来源:洛阳新闻网-洛阳晚报] 评论条

  “《护士条例》刚出来,我们就把它印出来发给护士们,还组织大家进行学习。”河科大一附院护理部主任王朝娟说,她拿出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印着黑字,一些句子的下面已经被画上了横线,做了标注。

  王朝娟是河南省护理学会副理事长、河南省医院评审专家,同时身兼护理专业的教学工作,长期在护理战线上的工作经历让她更了解护士的艰辛,这些天,她对这张纸上表达的内容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护士条例》已于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相比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更加强调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提出护士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同时,《护士条例》在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

  市卫生局医政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将出台相关细则,以推动《护士条例》顺利实施。

  护士:

  怎一个“累”字了得

  记者在多家医院采访时,听到护士们说的最多的一个字就是“累”。王朝娟说,这主要是由于护理人员数量不足造成的,这种状况在我国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

  “年前大家真是忙坏了!因为天气冷,小孩儿容易生病,病房里一天最多有三四十名病人住院,用掉340余瓶液体,每天光输液瓶就把护士站堆得慢慢的。护士们节假日正常上班,再累也得服从工作安排。在繁忙的工作中,我们和病人沟通的时间就更少了。”市中心医院儿科护士长张红霞说,她表示对《护士条例》中提出的三年内护士配备达标非常关注。

  《护士条例》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而据卫生部2005年对全国240余所医院进行的调查显示,护士的配置达到卫生部1978年《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要求的仅有两所医院,大小医院普遍存在着护士缺编、护理岗位职责界定不清等问题。

  究其原因,王朝娟分析说,近年来,医疗卫生机构考虑到运营成本,重医疗、轻护理,减少护士职数,导致医护比例严重失调。由于病房护士少,病人需要的生活照顾不能满足,基础护理工作不到位,有的医院就让病人花钱聘护工,虽然满足了病人的生活照顾需要,但对危重病人的护理带来了安全隐患,特别是由于护工承担部分带有治疗性的护理工作,使护士应履行的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的职责成为虚有,给医疗安全带来很多隐患。

  王朝娟认为,护士数量不足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特别是条件较差的基层医院,《护士条例》有望改善这一局面。

  护士:

  地位低、待遇低只能忍

  张红霞对刚过去的2007年工作比较满意,她说:“儿科是个医疗事故高发科室,儿童病情变化快,护士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这一年能平平安安地过来,我们的努力也算有了收获。”

  护士的社会地位低已是不争的事实,张红霞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这句话强调了护理的重要性,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享有众多荣誉,护士的地位却一直很低,因为经常和患者打交道,护患之间容易出现摩擦,“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成了护士们应对护患摩擦的准则。

  “近年来,护士受到人身伤害的恶性事件不时发生,护患关系紧张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王朝娟说,《护士条例》明确提出,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从1997年开始,医疗机构开始用招聘的方式缓解护理人员短缺的问题。“十余年来,这些被聘用的护士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是他们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保障。”王朝娟说,《护士条例》明确了护士的权益,包括提供福利待遇、评选职称、参加培训、获得荣誉等多项内容。

  在采访中,护士们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近年来,为降低护士人力成本,一些医疗机构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不享有参加继续教育、职称晋升的权利,不享受节假日待遇。王朝娟认为,这些问题不仅侵犯了护士的劳动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不利于护理专业的发展,不利于对病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河科大一附院重症监护室的护士徐元2000年参加工作,她优异的工作得到了广大患者的好评,也为她赢得了去香港的短期学习机会。徐元表示,河南省只有两名护士有此机会,她周围的同事和同学有的已经选择去国外学习、发展,因为“国外待遇要高很多,环境也很好”。

  “看到《护士条例》有培训、评职称的内容,我很开心,护士的待遇和地位太低了,这次希望能有所改善。” 徐元满怀期望地说。

  护士:

  权益和责任并重

  “您对护士的工作满意吗?”2月20日下午,记者在河科大一附院肿瘤内科的病房里采访了几位患者,他们对护士的工作普遍表示满意。

  朱先生住在走廊上临时添加的病床上,此时病房里已经住满了患者,走廊里还有5位患者和朱先生一样,躺在临时的病床上。“护士的服务挺好,她们的工作都挺忙,也很辛苦。”朱先生对护士的工作表示认可。而另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只要护士服务好,患者也没有理由主动挑毛病。护士的辛苦可以理解,但是患者来这里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护理,如果护士的专业素质达不到要求,患者肯定不满意。

  王朝娟表示,在一些基层医院,护士的素质普遍比较低,很多护士甚至连相关执业证书也没有,这很容易出现医疗事故,造成医疗纠纷,加强对护士、医疗机构的管理,成为此次《护士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

  《护士条例》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的规定,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士尽职尽责。另外,《护士条例》还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在配备护士、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在本机构执业护士的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护士也有执业记录了,受到表彰要记录,受到处罚也要记录下来。”王朝娟说,比如护士不能泄露患者隐私,即使治疗结束、病人离开医院后,护士也要为患者保密,否则将受到处罚,直至吊销其执业资格。另外,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要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解决护士短缺的难题,这个对一些医院来讲执行起来有难度。”谈到即将在护士节施行的《护士条例》,王朝娟不无担忧地说。

  “翘首企盼”,这是护理一线的护士们表达的对《护士条例》实施的一致期

  只能说还没有,而且待遇比较低,不过不同的医院还是不一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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