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此批文需在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3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报关。
4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
谢邀!简单聊聊进口化妆品的一些事情:
一、什么是化妆品,如何定义化妆品?
化妆(Cosmetic)一词最早来源于古希腊,含义是“化妆师的技巧”或“装饰的技巧”,也就是指把人体的自身优点多加发扬,而把缺陷加以掩饰和弥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化妆品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关于化妆品的定义,世界各国(地区)的法规规定略有不同。在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二、如何划分进口和国产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外(含港澳台)完成的产品。
国产化妆品: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内(中国大陆)完成的产品。通常情况下,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是分装,或者罐装工序,因此进口原料在国内分装的产品,属于国产化妆品。
三、特殊用途化妆品分别有哪些?
1育发类: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类: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类: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类: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类: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类: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类: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袪斑类: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9防晒类:指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
四、进口化妆品企业需要好什么资质?
1 进出口权
2 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
3 化妆品经营范围
4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5 签约电子口岸无纸化
PS:除了进口香皂,剃须膏,牙膏等产品,其余化妆品均须做好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方可进行申报
五、进口化妆品一般流程为:
注册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外备货——准备资料——发运(空运/海运)——报关——查验(如发生)——抽检(如发生)——贴好中文标签——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合法销售
目前报关方便相对比较简单,提供批件电子版和产地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之一,无需做标签备案,其余准备常规单证正常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成分含量中有濒危成分,需要额外办理允许进口证明书方可进口!
拓展阅读:进口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
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规定,进口化妆品标签应标注如下内容:
一、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的名称应反映化妆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标注位置:化妆品的名称应标注在销售包装展示面的显著位置,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系列产品的序号或色标号允许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二、原产国或地区
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必须标注原产国或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前应加上引导词“原产国/原产地”。
三、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在中国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前可以加或不加引导词,例如“代理商/进口商/总经销商/经销商/总代理商:,等”。
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四、净含量
净含量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物的实际质量或体积或长度。
净含量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上,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五、成分表
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
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
化妆品全部成分是指生产者按照产品的设计,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配方中,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所有成分。
六、保质期
保质期应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标注:
a)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除生产批号外,限期使用日期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
七、备案文号和批准文号
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进口普通化妆品应标注备案文号,进口特殊化妆品应标注批准文号。
可以加或不加引导语标注其备案号或批准文号,标注的文号应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证件上的文号一致。
八、安全警告用语
凡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安全警告用语应以“注意:”或“警告:”等作为引导语。
常见的安全警告用语有:不得撞击,远离火源使用,避免阳光直晒,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等。
安全警告用语应标注在可视面上。
一、进口化妆品报关清关注意事项:
1、化妆品收发货人备案是可以提前申请
2、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3、化妆品必须要做标签备案,而且标签备案号是唯一性
4、化妆品报关资料不需要卫生证、植检证等
5、化妆品半成品是不需要批文
6、化妆品也是有卫生证才能销售
7、化妆品进口一定要批文办理
二、化妆品进口报关资料:
1原产地证、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
2自由销售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备案证书正本(提供两三份复印件)
5中文标签(将中文标签贴于包装纸盒上,各提供1份)
6产品成分表(盖生产商的章、副本即可,可参考样板)
7卫生证书
8产品
9样品
以上法国化妆品进口报关资料可供参考,详细根据进口化妆品种类和进口港口而定,可咨询化妆品进口报关公司。
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当事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欢迎来电咨询洽谈。
进口化妆品报关清关前检验检疫
第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家(地区)签订的协议、议定书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对进口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
我国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第二条 进口化妆品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便利贸易和进口检验工作的需要,可以指定在其他地点检验。
第三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化妆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四条 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
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二)产品配方。
(三)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四)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四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六)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
(七)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第五条 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第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对进口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查验、抽样留样、实验室检验、出证等。
第七条 现场查验内容包括货证相符情况、产品包装、标签版面格式、产品感官性状、运输工具、集装箱或者存放场所的卫生状况。
第八条 进口化妆品成品的标签标注应当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对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对与质量有关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
第九条 进口化妆品的抽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样品数量应当满足检验、复验、备查等使用需要。以下情况,应当加严抽样:、(一)首次进口的;
(二)曾经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
(三)进口数量较大的。
抽样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出具印有序列号、加盖检验检疫业务印章的《抽/采样凭证》,抽样人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双方签字。
样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合格样品保存至抽样后4个月,特殊用途化妆品合格样品保存至证书签发后一年,不合格样品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涉及案件调查的样品,应当保存至案件结束。
第十条 需要进行实验室检验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要求,并将样品送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实施检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一条、至此就可以进行正常报关手续了,意味着你可以合法进来了,“首次进口化妆品报检和备案时,收货人还要提供一些文件资料,大致的过程是:报检、报关、交税、放行、化验、备案、取证。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虽然现在中文标签已不再预先审核,但对中文标签仍是非常严格的,不要小看中文标签,据前三季度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处理不合格的进口化妆品,主要不合格原因就有标签不合格这一项。经检验合格的,会在按规定出具的检验证明文件中加注“标签经审核合格”
第十三条 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列明货物的名称、品牌、原产国家(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进口化妆品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
目前在国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必须有:《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合格的中文标签。(特殊)批件及(非特殊)备案凭证必须在报关前具备其一,而检验检疫证明则是报关阶段由海关开具的,也就是备“两证”足矣。
化妆品半成品原料(直接进来分装的)进口报关清关所需要资料:
1箱单中的卡板,是否为木制,是否已熏蒸(IPPC)
2货物的重量是否是净含量。
3成分配比表、安全性承诺书、危险物质识别表,均需要卖方盖章
4国内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化妆品公司的营业执照
5海运费账单(CIF报价则不用)
6国外卫生证、原产地证(盖章)
7大包装中文标签
8护肤品大包装进口申报情况说明
9HS编码,按照货物成分、功能、用途
10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说明表(盖章)
11箱单、发票。生产批号
一、我们要从国外进口原料:两种原料
1)原料在目录中的,
2)不在目录中的,这两个不知如何来申报?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可以通关。
二、半成品原料,直接进来分装。需怎样的手续?大概多少时间可以通关。
三、成品进口的话手续和时间是怎样的?是否要报批北京?
1 国外必须提供原产地证和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证明。
2 国外出口时候制作的发票箱单,必须提供。
3 进口所需所有资料:,生产日期,原产地证,卫生许可证,发票箱单,提单,销售合
同,报关报检委托书,适用标准声明,承诺书。
4 设计标签(该步骤可以提前操作,把货物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提供给我们即可)
5 凭提单去换提货单,然后准备提货。
6 凭原产地证、卫生证、发票箱单、报关报检委托书等资料,报进境备案。如产品成分
中包涵任何动物植物的成分,则做过动卫检后,货拉进保税仓库,如没有,则直接进保税仓库。
7 在保税仓库中,贴标签,然后预约商检,做商检。商检会审核标签,随机抽样化验,
检验OK,商检放行。
8 报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查验,审价等,确定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货物与申报内容一致,出税单。
9 报关公司通知贵司交税,完税后,海关放行,告知仓库,仓库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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