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建安年间,才貌双全的刘兰芝和庐江小吏焦仲卿真诚相爱可婆婆焦母我因种种原因对刘兰芝有些刁难,兰芝毅然请归,仲卿向我求情无效,夫妻只得话别,双双"誓天不相负"兰芝回到娘家,慕名求婚者接踵而来,先是县令替子求婚,后是太守谴丞为媒兰芝因与仲卿有约,断然拒绝然而其兄恶言相向,兰芝不得已应允太守家婚事仲卿闻变赶来,夫妻约定"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兰芝出嫁的喜庆之日,刘焦二人双双命赴黄泉,成千古绝唱
话说聪明能干、心灵手巧的刘兰芝和焦仲卿两人感情深厚,但为婆婆不容,一定要赶其回家。在这种矛盾冲突中,仲卿希望能够缓解矛盾,于是百般求告,但矛盾不仅未得到丝毫缓解,反遭母亲捶床痛骂,仲卿迫于无奈,只得让兰芝暂回家门。话别之时,两人相约誓不相负。兰芝回家后,母亲见到不请自归的女儿,十分震惊,后经兰芝解释,这才谅解,但不久,县令、太守相继为儿子求婚,兰芝不为所动,一一回绝。但其兄为了攀结权贵,步步相逼,这样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兰芝被迫之下选择允婚,其实已作了以死抗争的打算。仲卿闻讯,责问兰芝,兰芝道出真情,许下诺言,并约定黄泉相见,结婚当晚兰芝投河自尽,仲卿听后也吊死树下,他们以死抗争的方式将矛盾推向了最高峰,最后两家求得合葬,葬后两人双双化鸟,告诫世人。。。
《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是投水而死。她为什么要投水目前一般都把原因归结为封建家长制、封建礼教的迫害,或说成刘兰芝为反抗封建家长制、封建礼教而死。《孔雀东南飞》的主题也就概括为揭露封建家长制、封建礼教的罪恶。同时,又都把焦母和刘兄说成封建礼教和宗法势力的代表和帮凶。这种观点至今已大大影响了中学语文课本、教参,影响了广大语文老师和学生对诗歌的解读,影响了对诗歌中丰富的人文因素的体会和把握。
论者们在讲到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迫害刘兰芝时,大多语焉不详,有证据不实之感。《汉魏六朝诗鉴赏辞典》说得稍微具体一些:“《礼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迫害刘兰芝用的是第一条。《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是孝顺这一条。”我认为这个说法是武断的。焦母当时的文化素养有多高我们不得而知,在诗中并不能看到她如何引经据典地援引《礼记》条文迫害刘兰芝和焦仲卿。并且,我们都知道:“《礼记》是儒家经典《三礼》(《仪礼》《周礼》《礼记》)之一。西汉尚《仪礼》、东汉兼讲《周礼》,三国之后才兴起讲《礼记》之风。”《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于东汉末年,三国后学术界才兴起讲《礼记》之风,所以,《礼记》不可能成为东汉时的道德准则,也不大可能成为那时的礼教方面的杀手锏和紧箍咒。
必须指出,论者们似乎在有意无意地忽视《孔雀东南飞》中大量的违反《礼记》条文的内容。
如:“父母存,不许友以死。”刘兰芝、焦仲卿相约以死,作者却对他们的殉情抱有同情、赞赏的态度。
如:“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刘兰芝“女行无偏斜”,“奉事循公姥”,不算未孝未敬之人。焦母即使以为她不孝敬,也不用生气埋怨。应对她进行教导,如还不听就责备她,责备后仍不悔改,才叫儿子把她休掉。而焦母对刘兰芝总看不顺眼,故意找茬,本身就是大大违反礼教的。
如:“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意思是说,对儿媳辛勤劳累之事,公婆即使特别疼爱她,也只好任她去干,但要不时劝她多休息。刘兰芝“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焦母不但不叮嘱她休息,反而嫌她织慢了,严重违反了礼教。
如:“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焦父未出场,虽有“公姥”并举的情况,但大都认为这是个偏义复词,意义指向于“姥”:焦母。从“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看,焦母应说是寡妇。我们都知道,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是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封建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如果焦母丈夫还在世,那么,家里发号施令、颐指气使,就轮不到她;如果焦母丈夫已去世,那么,她就应听焦仲卿的。刘兰芝好像也死了父亲,而刘家发号施令、说一不二的却是刘兄,并不是刘母。我们可以假设:如果焦仲卿像刘兄一样,在家里由他说了算,刘兰芝就不会被驱遣;如果理解、同情女儿的刘母像焦母一样当家做主,刘兰芝也不会被逼再嫁。从这里可以看出,所谓的封建礼教之类在焦刘两家都未严格地贯彻执行。刘兰芝的悲剧甚至还可以说是由于“三从四德”未贯彻落实好而造成的。
综上所述,可见:一、从作品本身看,焦母、刘兄有暗合封建礼教加害刘兰芝的行为,却有更多的严重违背封建礼教而加害刘兰芝的行为,我们不能说焦母、刘兄是封建礼教的帮凶,就和不能说焦母是反封建礼教的斗士一样。若严格地按《礼记》的教义来行事,刘兰芝的命运可能还要好一些。刘兰芝的悲剧绝不是所谓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迫害造成的。二、从作品内外的社会环境看,以《礼记》为核心内容的封建礼教在当时远未成为社会大众(包括作者)的基本的价值观,家庭中的伦理关系也还未按儒家的那一套教义来约束,并不存在什么专门扼杀幸福婚姻和美满爱情的封建家长制和封建宗法制度。因此,不能把刘兰芝的死归罪于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的迫害。
我们认为刘兰芝的死与她自身的性格有关。
刘兰芝很自信,对自己的聪明能干很自负。“十三能织素,……十六诵诗书”,自我评价很不差。同时,她又很敏感。婆婆对她的不满、存心找茬,她十分清楚。“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倔强的她无法逆来顺受。她不迂回、不婉转,她直来直去、主动地表明立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其自尊与叛逆的性格表现得十分鲜明。
刘兰芝的自尊和叛逆突出地体现在离开焦仲卿前的“严妆”上。“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这些文字突出了刘兰芝的自尊。历来女子被休回家,大都或面容憔瘁,或衣冠不整,或泪流满面,或寻死觅活。但刘兰芝觉得这样做是对自身形象的糟蹋,对自我尊严的损害。她尽管也有巨大的悲伤哀怨,但表现出来的仍是光彩照人、风姿绰约。这本身就是对焦母的示威与抗议:你不是说东家的秦罗敷“可怜体无比”、“窈窕艳城郭”吗她究竟有没有本**漂亮你不是希望我窝窝囊囊地扫地出门吗我偏要比做新娘子时更鲜亮更神气。这分明是一种抗议与示威。果然,她“上堂启阿母”时,“阿母怒不止”。
婆媳俩,一个脾气暴躁,心胸狭窄,毫不宽容,喜欢找茬;一个又自尊敏感,自信倔强,只知针锋相对,不能柔婉圆通、逆来顺受,要长久地生活在一个家庭中,古往今来,都是非常难的。
兰芝的自尊与叛逆还深刻地表现在与兄长的对话中。“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其往欲何云”――往后打算怎么办这里的潜台词很是丰富:往后打算长久地独身吗往后打算长久地在娘家住下去吗往后打算长久地在兄嫂门下寄食吗往后还有比现在更好的人家吗往后焦仲卿真的能再接你回去吗等等。听后,“兰芝仰头答”。这里的“仰头”很有深意,她的自尊、刚强、镇静、不顺从、不低声下气,表现得很充分,很动人。她的回答有反话正说(理实如兄言),有明顺暗反(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有阳奉阴违(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而“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看似痛快的应允,实则已是定下了最激烈的叛逆之心:逼急了,我只有一死,那你的妹荣兄贵、高攀太守的美梦也一并落空完蛋。如果刘兄没有那么专横、势利,如果刘兰芝没有那么守信、自尊,没有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反抗与叛逆,那么,刘兰芝的自杀悲剧根本就不会上演。
与仲卿的相处,兰芝体现得较多的是自尊、柔情与率性任真。对仲卿她有儿女柔情。对婆婆性格清醒的了解和绝不逆来顺受的个性,让她毅然决然地提出结束与仲卿的婚姻。这时,儿女柔情少了,率性任真多了。刘兰芝忠于爱情、珍惜爱情,却又不为爱情而委屈自己,这里很有后来的个性解放、婚姻自主的成分。而相比之下,仲卿则更为重情。他的“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非一般男人所能道出。仲卿和兰芝话别时都表现了儿女柔情与对未来的幻想。但兰芝面对的是“性行暴如雷”的兄长,他的逼婚,根本无视忠贞爱情和儿女情长,无情地破灭了他们的幻想。兰芝与仲卿最后一次会面时,她说:“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看似绝情,实为对爱情、婚姻的绝望与绝望之后的清醒,以及对自我尊严的以攻为守的全力维护。她不知生性软弱的仲卿是否屈服,不知仲卿与东家的秦罗敷是否好上了,不知仲卿对婚变有何态度。因此,她要用看似绝情的话来试探仲卿。她应该想到了这话可能伤害仲卿,但率性任真使她有些急不择言了。
若仲卿此时是似笑非笑、似怒非怒、如释重负,那倒是兰芝的最大悲哀。但兰芝听到的是尖酸刻薄的讽刺与挖苦,是同样重情轻生的真情表白,是毅然赴死的壮烈豪情:“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文学史上,女子为情而死的不在少数,男子为情而死的少而又少,焦仲卿就显得非常的难能可贵了。
兰芝的“何意出此言”表面上是生气了,实际上她听到了最愿意听到的话。这话证明着,仲卿是多么的重情,多么的爱自己。“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说得干脆爽利,毫无犹豫与迟疑,仍是刘兰芝的率性、任真、干脆、自尊性格的自然流露。自尊者活着时会努力追求自身的尊严,如果遇到侵犯,他会选择激烈的反抗,当他觉得活着时自尊无法维持时,他会选择走向死亡,这是尊严实现的另一种形式。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与刘兰芝的精神气度惊人地巧合。所以,我们认为,刘兰芝的选择自杀,虽有婆婆、兄长的因素,但主要的是由她自身的性格决定的。她的自尊是她性格的内核,叛逆则是自尊的外在表现形式。
把握当时的社会风气和思想脉搏,对认识刘兰芝的性格及其性格的时代特征很有作用。中国诗歌史上诞生了刘兰芝这样的为了性情和自尊而不惜一死的艺术形象,在我国文学史上乃至思想史、文化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这也是这个作品具有重大艺术价值和思想价值之所在。而片面地以阶级分析、政治分析的方法来研究这个作品,就很难把握它在“人的觉醒”和“文的自觉”中的价值和影响。
曹清富,语文教研员,现居广东深圳。本文编校:老猛
第一是因为女人的嫉妒心理
兰芝就是因为太出众了 所以婆婆才会如此的刁蛮她
第二是因为看见儿子太爱她了
心裏难免会有一丝的失落感
第三 我估计是没抱到孙子
刘兰芝,作者是把她作为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优秀代表来刻画的。她勤劳能干:“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她也很有教养,这不光表现在她会弹箜篌、诵诗书,而且也表现在她对焦母谦逊有礼、不卑不亢的态度上;她与小姑话别时,“泪落连珠子”,表现了她的善良和友爱;她对仲卿爱情专一,惜别时留下箱笼,分手时蒲苇为喻直至发出“黄泉下相见”的铮铮誓约,表现了她的倔强、坚贞、不慕富贵、忠于爱情等可贵品格;她遇事有主见,不同意仲卿“复来还”的幻想,慨然允诺太守家的求婚,这都表明了她对封建势力的本质有着清醒的认识和透彻的了解。是个鲜明的人物形象。
焦仲卿的个性也非常鲜明,他忠于爱情,“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但是却不敢直接反抗破坏他爱情和幸福的母亲,违心地送走兰芝,但他又深爱着兰芝,所以寄希望于“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当团圆之梦破灭之后,敢于违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礼教,“自挂东南枝”,跟兰芝一样,是充满了叛逆精神的。
板书:�兰芝:坚强、持重、善良、忠于爱情,不为威迫所屈,不为荣华所动。
仲卿:懦弱、孝顺、忠于爱情、叛逆者。
(兰芝)结婚的这一天牛马乱叫的时候,刘兰芝走进了行婚礼的青布篷帐,在暗沉沉的黄昏后,静悄悄的,人们开始安歇了。
(兰芝自言自语说):“我的生命在今天结束了,魂灵要离开了,让这尸体长久地留在人间吧”!(于是)挽起裙子,脱去丝鞋,纵身跳进清水池里。
焦仲卿听到刘兰芝投水自杀这件事,心里知道(从此与刘兰芝)永远离别了,在庭院里的树下徘徊了一阵,自己就在向着东南的树枝上吊死了。
焦刘两家要求合葬,于是把两个人合葬在华山旁边。(在坟墓的)东西两旁种上松柏,(在坟墓的)左右两侧种上梧桐,(这些树)条条树枝互相覆盖着,片片叶子互相连接着。
树中有一对飞鸟,它们的名字叫做鸳鸯,仰头相互对着叫,天天夜里直叫到五更。
扩展资料:
故事梗概
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的建安时期。
少女刘兰芝自幼便习女红,善弹琴,能诵诗书。十七岁嫁给焦仲卿为妻,日夜辛劳,勤于家务,却不为婆婆所容,于是就去信给正在庐江郡府做小吏的丈夫,诉说不堪忍受之苦。仲卿回来为妻子求情,却遭母亲斥责,并令其休妻另娶。仲卿长跪,言“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母亲大怒。因仍要赶回郡府任上,仲卿只得先请妻子回娘家,暂避一时。兰芝自然明白,如此一别,类乎休弃,今后恐难再见,便将自己常用的香囊、妆奁等物留给仲卿以作纪念。
鸡鸣天亮,兰芝精心梳妆之后,上堂别过婆婆和小姑,流泪登车而去。此时仲卿已等候在大道旁,夫妻相见。两情依依,低头耳语道:“誓天不相负。”
刘兰芝被遣回家十余日,县令即派媒人来为其子求婚,被兰芝婉言回绝;又数日,太守也托郡丞登门提亲,明言太守的五公子尚未婚配,愿与刘家结为百年之好,又被谢绝。
这下早惹恼了兰芝那位性情雷暴的大哥。兄命难违,兰芝被逼迫不过,只得一切任人安排。那边媒人回报,说刘家已允婚事。恰好三天过后便是良辰吉日,太守马上四处派人备下金帛彩礼,人马舟车,以便早日完婚。仲卿在任上闻知此变,急忙乞假告归。
第二天,兰芝整日默默无语,只是和泪裁衣。忽听得一阵熟悉的马嘶声,出门遥相望,知是故人来。兰芝手抚马鞍,一一诉说原委。仲卿提及当日誓言,二人只好相约“黄泉下相见”。各自回家去了。
仲卿回家后对母亲说道:“今天大风吹折了树木,院子里的兰花上结满了严霜;孩儿的性命犹如西山的落日,母亲今后一人,要多多保重”,遂再拜长叹而去。
这一天,迎亲的车马格外热闹,新妇已进门。黄昏后人群渐渐散去,夜深沉,万籁无声,兰芝揽裙投水自尽。仲卿得知,徘徊树下,亦自缢殉情。后两人合葬于华山旁。
参考资料:
《孔雀东南飞》这部文学作品,是保存下来的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讲述了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文章结尾极富浪漫主义的将“双飞鸟”“自名为鸳鸯”的结局与“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起兴开篇首尾呼应,紧紧地将读者的心弦扣住。人们不禁要问:刘兰芝究竟为何离开焦家?刘兰芝聪慧美丽,勤劳能干,知书达礼,焦仲卿与她又情深似海,可是焦母为何非休她不可? 除了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外还有什么原因呢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刘兰芝被休的深层原因。
有人认为刘兰芝的身高太低,是个侏儒,所以焦母不喜欢她。理由是:诗中说 “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谴,小姑如我长。”刘兰芝结婚时,小姑才会扶床走,估计也就是一两岁吧,然而仅过两三年,小姑就长得和她一般高了,可见刘兰芝的个子不会有多高。这种看法比较偏颇。试想如果刘兰芝是个侏儒的话,县官和太守能叫她嫁给自己的儿子吗 显然,这里是夸张手法的运用。
也有人认为是门不当户不对户。这种说法看似也有一定道理,证据就是焦母劝焦仲卿不要殉情时说的那句:“贵贱情何薄!”。但是在此之前,太守儿子向刘兰芝求婚时有查过刘兰芝身世,证实刘兰芝上辈人中有很多人当官,而且从刘兰芝嫁到焦家时所带的嫁妆上看,刘家也比较富裕。这样看来刘兰芝与焦仲卿应还算是门当户对的。
其实,刘兰芝是一位“有苦难言”的女人,她的强烈自尊心和自觉不自觉的抗争才导致了她为焦母所不容。
刘兰芝“有苦难言”,主要是基于她久婚不育的实情而说的。或许正是刘兰芝的不育才导致了她的被驱遣。诗文中虽然没有提及焦刘子女的情况,然而这正可以作为他们没有子女的凭证。我们只知道,当时时兴的观念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子嗣观念在人们的封建头脑中是根深蒂固的。“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七出者,无子,一也……”。可见古代妇女因无后而遭休遣属正常现象。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焦母要以“此妇无礼节”作为表达愤懑的托辞,诬陷媳妇,“遣归”媳妇,以便让儿子另娶她人,续接香火了。
也有人认为:以前的人结婚比较早,十一二岁就结了婚,甚至指腹为婚的就大有人在。其实这种观点对于刘兰芝来说是比较片面的。根据现代医学来看女性在十二三岁就能生育,而文中有“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共事二三年” 的话,这样算来刘兰芝离开焦家至少20岁左右,而此刻她还没有生育,可见刘兰芝“有苦难言”,主要是基于她久婚不育的实情来说的。
从刘兰芝这方面看,她的被遣恐怕还与她的由自尊心引发的自觉与不自觉的反抗行为有关。
刘兰芝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生活境况。长诗在写刘兰芝请遣时,还用具体言行表现了她的自觉抗争。例如 “事事四五通”一段,她严妆打扮,正是为了压抑满腹心酸委屈,修复一已之尊严。她“整顿衣裳起敛容”,为的正是在焦母面前保持一份高度的内心自信,但也因此而更加不能为焦母所容。
从《卫风·氓》中的弃妇到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到曹禺的戏剧《雷雨》中侍萍的怨愤;从刘兰芝的自赴清池到巴金《家》中鸣凤之死,无不呐喊出对封建专制的抗争、对爱情自由的向往。《孔雀东南飞》以现实主义的表现方法,不仅暴露了封建门阀统治的罪恶,而且深远地记录了一千七百年前人民的真实的感情。它是艺苑的奇葩,也是历史的镜子。当然造成这段千古传颂的爱情悲剧的原因不仅是封建礼教,也有刘兰芝自身的原因,不能不令人遗憾。
《孔雀东南飞》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也是汉乐府诗歌的巅峰之作,在这首叙事诗中,成功地塑造了刘兰芝这个女性形象。
刘兰芝是是庐江郡的一个小家碧玉,“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是个多才多艺知书达理的闺阁少女。十七岁时嫁给庐江郡的府吏焦仲卿为妻,辛勤劳作“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这样下 来三天就能织下五匹布,相当能干,但是尽管如此,焦仲卿的母亲还是不满意,说她干活磨蹭“大人故嫌迟”最终被焦仲卿的母亲遣送回家,酿成了二人的悲剧。
刘兰芝为什么被遣回家,我们依据原文提供的材料分析有以下原因焦仲卿母亲认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
在婆婆眼里,刘兰芝属于没有礼节,行动自由的女子,这里的自由应该指的是不听婆婆的话。她认为刘兰芝不如东家贤女罗敷。刘兰芝被婆婆冠上了“不贤”的标签,同时还有一个原因也不如东家的罗敷漂亮,在婆婆眼中,这样一个不贤惠,不漂亮的媳妇,早该回家休息了。
刘兰芝认为“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
从刘兰芝的角度来看,日常和婆婆相处,婆婆表现出来的是嫌她织布慢,当然她很清楚,这是婆婆在找借口。聪明如她明白焦家的媳妇太难当,于是向焦仲卿指出“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刘兰芝是请归的。
其实我们看婆婆给的理由和原因是站不住脚的,刘兰芝嫁给焦仲卿之前就饱读诗书,乐器女红,样样精通,属于家教很好的闺中女子。被休回家之后,上门提亲的络绎不绝,说明刘兰芝名声在外,属于一个好女孩。尤其是写她回家当天,和婆婆拜别,还嘱咐小姑“勤心养公姥”让她替自己照顾好老人,这分明是贤惠有礼的晚辈形象。就连她的容貌也特意描绘了一番“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遭到了婆婆嫌弃。
结合诗歌的内容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有以下原因刘兰芝有个性
刘兰芝属于一个有个性的女子,这里的个性是指自我意识。在很长时间里,女子都是男子的附属品,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婚姻中,女子没有自主权,男人可以休妻。被休回家的女子,家人都会颜面无光,就像诗中后面提到的刘兰芝回到娘家,母亲拍着巴掌大哭道“不图子自归”,没想到那么严格学习礼教,学习女红还是被遣回家了。
但是刘兰芝并没哭哭啼啼,失魂落魄,她离开焦仲卿家的时候,精心装扮“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dài)瑁(mào)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以精致的妆容,大大方方地和婆婆来告别。没有哀求,没有哭泣,态度不卑不亢。虽然是离开,也要漂漂亮亮地走。于焦母而言,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挑战,为刘兰芝营造了强大的气场。如果说这是她人生的一场谢幕,那么这个谢幕很完美。
焦仲卿哭哭哭啼啼舍不得刘兰芝走,此举无疑会给焦仲卿的母亲造成一种压力,或者说很窝火,她不敢对刘兰芝说什么,只好谩骂自己的儿子“何敢助妇语”。这只是她们临别时的一个场景,可以想象在日常的生活中,焦仲卿每天忙于府吏的公务,婆媳两个在家,从细节礼仪上,刘兰芝可以做到不可挑剔。
但是刘兰芝有主见,不受焦母控制,这对于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该是如何心不甘,气不顺。这个女子不好驾驭,焦母希望面对的是那种随便怎么指派,毫无个性,低眉顺首的女子,所以她说刘兰芝“举动自专由”,只能给出这么一个模糊的理由。说白了就是这个媳妇爱自作主张,让焦母心里不爽了。
焦仲卿没有担当
从诗歌中来看,没有提到焦仲卿的父亲,在那样的男权社会中,焦仲卿是母亲的依靠。凭空多出了一个刘兰芝,两个人感情还非常好,这样焦仲卿的母亲心里或多或少有些失衡。
诗歌的开头是一大段刘兰芝和焦仲卿的对话“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这本是小夫妻久别之后诉的相思。而后边那句“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刘兰芝真的是想让焦仲卿回焦母遣送自己回娘家吗?恐怕不是吧,结合后文两人各自立下的誓言,这顶多是小女儿态的一种撒娇而已,向焦仲卿表明他出门在外的日子,自己在家也不易。
然而焦仲卿这个人没有担当,本来母亲就对妻子有些莫须有的微妙的不满,他听完妻子的诉说之后,哄哄刘兰芝即可,他却冲动地去找母亲说理,完全站在了妻子一边,质问母亲“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这激怒了焦母,焦仲卿一再强调的和刘兰芝感情好,触犯了焦母家长的尊严。
在焦母看来,多年的母子之情,要让位于他们的夫妻之情,他把刘兰芝放在第一位,把母亲往后放。这怎么可以,他把对儿子的恼怒,迁移到刘兰芝身上,母子矛盾的升级,牺牲掉了刘兰芝。焦仲卿没有担当,惹恼了母亲,却只能以妥协来收场。
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刘兰芝因为有个性,有想法,有主见,不任人摆布,才导致了被遣回家。
日前见过安徽太和中学张绍良老师的一篇题为《谁该为刘兰芝的死负责》的文章,他的观点是“
刘兰芝的死她自己要负很大一部分责任”,理由是:
刘兰芝对焦母不该逆来顺受;刘兰芝对焦仲卿不该言听计从;刘兰芝对哥哥不该缺乏反抗;刘兰芝对母亲不该完全服从。读后颇有芥蒂,对张老师的观点,实在是不敢苟同。
刘兰芝该不该逆来顺受呢?不该,可是刘兰芝别无选择。
我们且顺着张老师的论据来一一分析。
百行孝为先,刘兰芝不敢反抗焦母,她顶不起一个不孝的罪名,她没反抗,焦母都还说她“举动自专由”——不孝呢。
尽管刘兰芝“三日断五匹”,大人(婆婆)还是“嫌迟”。这是明显的鸡蛋里挑骨
头。那么,焦母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推想起来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兰芝分享了他对仲卿的爱。一个孤儿寡母的家庭(文中没有关于焦仲卿父亲的片言只语的叙述,如果有焦父,焦母也未必能如此一手遮天,所以我假定焦父已死。其实,在授课中我们也是这样假设的,这个当是众多老师的共识吧),很难容忍一个“外人”的介入,特别是一个与家长(寡母)在感情上分庭抗礼的女人。对于一个寡母来说,儿子是他的全部寄托,儿子的爱应该全部由她独享,尽管到了娶妻的年龄不得不给他婚配,但感情上,寡母是极不情愿的,如果这个寡母再自私狭隘的话,那么无论谁嫁给这个儿子都不会被这个寡母待见的,她必然会利用家长的权威发泄自己的怨恨,从这一点上说,即使不是刘兰芝而是什么张兰芝李兰芝,其结果也是一样,必然是你再优秀也不会被婆婆喜欢的,或者你太优秀了更是对她的爱构成了威胁,你越是优秀她越是要除掉你。刘兰芝说“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也是这个意思。从这个层面上讲,即使是阿母看中的东家贤女秦罗敷的下场也不会好到哪去。另一个原因呢,可能是刘兰芝没有生育。刘兰芝嫁到焦家的时间当不少二三年,这是焦仲卿亲口跟母亲说的——“共事二三年”,我想焦仲卿此时应该尽量往短了说,以便为刘兰芝的没有生育遮掩,推想嫁到焦家三年当比较合适。三年而没有生育,对于一个寡母来说,是一件非常难以容忍的事,所谓的“久怀愤”应该是这个原因,但焦母面对着成年的儿子说不出口,她只能说“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在古代,没有生育的责任是完全推在女人的身上的,没有人会关注“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这个客观原因。而且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刘兰芝一直不生育,就是最大的不孝。在汉代,不顺从父母(只要父母认为是不顺从即可),无子,被排在妇女“七出”中的前两位,而刘兰芝的事恰是发生在“汉末建安中”,刘兰芝自己当然也不会一点也想不到。就算是焦家有族长,族长首先是封建礼教的代表人物,他会向着被焦母称为“举动自专由”(也就是不顺从)的刘兰芝说话吗?如果焦母提出兰芝不生育,族长会不听从焦母的安排?出妻之事,在男权社会实在是区区小事,族长是不是懒得管都难说,刘兰芝能不能见到族长也是个未知数,还何谈请族长评理呢。在封建社会,家长就是公平与否的天平。《后汉书·列女传》记载:广汉人庞盛的女儿嫁给本郡人姜诗为妻,姜母喜欢喝长江的水,儿媳到江边汲水,家距长江六、七里路。一次,庞女取水正遇到大风,未能及时赶回家,婆婆口渴,抱怨媳妇不孝,姜诗大怒,就把妻子休掉了。这个庞女比刘兰芝冤多了,不是也只能听凭处置。所以,刘兰芝除了被遣已别无选择,她能在被遣之前主动提出回家,已经是间接的反抗了。刘兰芝不逆来顺受,她难道敢出言不逊?
正如张绍良老师所说的:“刘兰芝是个痴情的女子”,她深爱着焦仲卿。在古代,女人没有工作,没有社会交往,一生只能守着公婆和丈夫儿女度过,刘兰芝没有儿女,婆婆又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她的全部幸福都寄托在了丈夫的身上。兰芝可能明知道丈夫抗不过婆婆,明知道“卿但暂还家”是权宜之计,明知道“不久当还归”是空头支票,可是,她当然希望这些都不是真的,她仍然希望事情会有所改变,所以她说“不久望君来”,难道我们连这一点儿希望也不允许她有吗?就算焦仲卿有“致命的弱点”:软弱、自私,可是,谁让兰芝爱他了呢?爱情没什么应该不应该,如果爱情能够理智的话,就没有爱情了。并且,到了此时,兰芝除了丈夫这唯一的依靠外,她还能指望谁呢?虽然稻草救不了命,但总比没有稻草的好吧?至于“刘兰芝已经‘举身赴清池’了,焦仲卿竟然还在庭树下‘徘徊’”,我想徘徊的焦仲卿此时想的更多的是他的老母,作为儿子,母亲再不好也是母亲,母亲辛辛苦苦把他养大就是为了养老送终的,如今他为了妻子抛弃了母亲,让一个老人孤独地过这下半生,无论如何是不孝的,如果焦仲卿果断地“自挂东南枝”,就不是软弱的焦仲卿,更不是一个孤儿寡母的儿子了。刘兰芝未必想对焦仲卿言听计从,可是此时此刻,她除了对焦仲卿言听计从,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吗?
第三、刘兰芝对哥哥该不该缺乏反抗。
这就涉及到三从四德的问题了,所谓的三从就是: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刘兰芝的父亲是否活着?这刘父与焦父一样,原文中没有提及,我们也大都认为是死了,那么兰芝就无父可从了,然而似乎可以从母的,因为这时候刘母就是家长了。但三从中还规定“夫死从子”,也就是说按规定,母亲也得听兄长的,那么兰芝当然得听从哥哥的了。说到这里,有个矛盾,那就是刘母从子,焦母为什么就不从子呢?这是礼教规定上的矛盾,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利,即使是贵为天子也不能违背母后的旨意,这一点当不用我举例,母后专权的事几乎哪朝哪代都有,电视上早已滥觞,谁都知道的。但是,历史上也有过记载: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她召集儿子商议,得到儿子们的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到自己家时还没到晚上,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才进门,这件事被鲁国的大夫看见了,表扬她守礼。(《稗官女史:中国女性纪传体通史》)那么,到底是应该从子还是应该从母呢?这大概就要看夫死的这位寡妇本人以及儿子的选择了,选择哪个都不为过。当然,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选择从子的并不多,但不能以此就否认从兄可以忽略,因为你回到娘家,是要消费娘家的衣食的,娘家的衣食哪来的?兄长挣来的。所以兰芝说“中道还兄门”而不说“中道还家门”,因为女子出嫁后,娘家就不是自己的家而是兄弟的家了。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谁家白养着一个人也不是个小数目,哪个女人会不想到这一层呢?何况从刘兄的语言来看,也的确是“性行暴如雷”,这样的哥哥能养妹妹一辈子吗?从那句“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我们已约略看出刘兰芝一辈子呆在兄家的可能性有多小了,那句话的言外之意似乎就在说:这么好的人你不嫁,难道想让我养你一辈子吗?所以刘兰芝马上就答应改嫁了。按照张老师的说法是刘兰芝就是奴隶本性,没有反抗意识。刘兰芝真的想做奴隶吗?她不想,他答应改嫁的话不卑不亢:“理实如兄言。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虽与府吏要
,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有“理”有“礼”(
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有情有义(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她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反抗了,难道还想要刘兰芝死赖在兄家不走才算不是奴隶?那就不是那个时代的刘兰芝了(即使在现在,一个女人这样做也算是脸皮不薄了)。如果兰芝再有一个悍嫂,恐怕就很难在娘家生活下去了。而有个悍嫂的可能性是有的,因为有悍兄在前。
剩下的就是刘兰芝对母亲该不该完全服从了。
正如张老师分析的那样,刘母是理解女儿的好母亲,她想护着女儿,但是后来也在刘兄的“逼迫下放弃了原则”。这恰恰说明刘母是做不了刘兄的主的,这一方面是从子,另一方面也是从理。假设刘兄有妻子的话,这个婆婆在这时是很难做的。如果她硬留下女儿不嫁,到了她老了的时候,儿媳妇要是让她找女儿养老去,她可拿什么话应对?一个端着儿子媳妇饭碗的老太婆,她也只能委曲求全。这又说到了焦母身上了,那焦母为什么就不能委曲求全呢?这问题大概就在家庭环境上了,从焦母说仲卿“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上来看,焦家不是普通人家,那焦母就是老夫人了,她的地位也许到不了《红楼梦》中贾母的程度,但家长的权威是绝对不含糊的,这样的家庭中当然不会有“性行暴如雷”的儿子,焦仲卿只能是顺从的。刘家是什么样家庭呢?原文中没说,但焦母“汝是大家子”这句话中隐约可以感觉到焦母不满于刘家的地位不如焦家,那么刘家就是普通人家了。一个普通人家中的儿子“性行暴如雷”是可能的,因为刘母多半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娘家做后台。焦母的儿子顺从,刘母的儿子不顺从,或者说刘兄不孝,但没有谁能确定儿子天生就是孝还是不孝的,生下他就得养大他,至于长大的了的儿子不孝了,那也只能是由他去,一个越来越老的妇人能把越来越强壮的不孝儿子怎样呢。家庭里的事也是东风与西风的关系,谁强硬就是谁掌控了,当然,前提是东风西风都有可能掌控,诸如刘兰芝这样在娘家在婆家都不在东风西风之列的人,就永远只能任人宰割了。她不完全服从母亲又能怎样?连母亲还得服从哥哥呢!
最后一点我想谈谈刘兰芝为什么一开始同意改嫁,在焦仲卿的言语刺激下却投水而死了的问题。我想,这不是刘兰芝的脚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也不是她朝三暮四。一个人选择自杀,一定是因为绝望。那么此时如果说刘兰芝还有点儿希望的话,就是焦仲卿的爱了,哪怕这个爱是不能长相厮守的,但也足以给寒夜中的兰芝一点儿温暖,刘兰芝在不得已改嫁后,还可以留着这个皮囊守着这最后一缕心魂。可是,焦仲卿的一番话彻底掐灭了这一豆灯光,刘兰芝已经彻底没有生的理由了,所以她“举身赴清池”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我们也不要再责备焦仲卿了,一个在那样母亲的管束下性格软弱的儿子,最后能“自挂东南枝”已经是壮举了,还要求他不得“徘徊”,于情于理,都有点苛求了。
刘兰芝一定不是封建社会的孤例,她是千千万万在几千年吃人的封建礼教中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无辜女性的缩影,让她们奋起反抗是不现实的,我们应当历史地看待历史人物,用当前标准去要求历史人物,不仅是违背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也永远不会对历史人物得出一个正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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