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快速便捷的方法去除黑眼圈呢?答案就是就地取材,利用食物外敷都有散瘀及促进血液循环,不妨一试。 版本一、 1冰敷 用冰垫或冰冻了的毛巾敷在眼睛上,令眼睛周围的血管收缩,帮助眼周肌肤消肿,也能抑制充血。 2茶叶包敷眼 把泡过的茶叶包滤干,放在冰箱中片刻,取出敷眼。记住一定要滤干,否则茶叶的颜色反而会让黑眼圈更加明显。 3土豆片敷眼 土豆具有美白的功效,把土豆且成薄片,敷在黑眼圈处,美白黑眼圈处肌肤,从而改善黑眼圈的状况。 4使用眼霜或眼膜 现在有许多眼霜和眼膜有净白和滋润的效果,涂眼霜的时候配合一些轻柔的眼部按摩,舒缓黑眼圈的侵袭,兰蔻有一款美白修护眼霜很切题,是直接针对黑色素形成根源的配方,而且吸收得比较好。如果时间比较充裕的话,做一个滋润舒缓的眼膜效果会更好,缓和眼部疲劳的同时,滋润眼部肌肤。 5使用遮瑕产品 在上粉底前,在黑眼圈地带涂上遮瑕产品,轻轻按摩直至遮瑕产品均匀涂抹完全渗透在用粉底液。
1、广告宣传的纯植物化妆品,并不一定全部成分都是纯植物的;
2、纯植物不一定不会引起过敏,例如某些花粉就会引起一些人过敏;
对某种物质是否过敏,具体和各人的体质有关;有的人用了A款化妆品,没有过敏;有少数人,用了A款化妆品,却会过敏;有的人用了A款化妆品,没有过敏;用了B款化妆品,却会过敏;而且,即使同一个人,由于在不同生长阶段体质的差异,同一个人在不同生理状态和心理状态时体质的差异,导致人体防御系统对刺激是否有害的判断标准不同,反应方式不同;因此,不同的人(甚至相同的人在不同生长阶段,或者处于不同生理状态和心理状态的时态时)对某种刺激是否过敏,如果过敏、具体的过敏反应症状,均有所不同。实际上,化妆品的成分是很复杂的,各款化妆品的成分配方又不一样,商家也不会把配方完全告诉消费者,消费者也就无法预先确定原来没有用过的化妆品是否可能引起过敏;因此,尽量少用化妆品为宜。如果认为确有必要用某款化妆品,建议在使用前先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不会过敏,再使用。这里介绍一种测试方法:取该款面膜中的少量涂抹于手腕处的或者耳后局部皮肤,静待一小时后,观察有没有过敏反应;试用1-3次,如没有问题,再继续使用。如果出现过敏,立即停止使用,并且及时清除已经涂覆在身体上的化妆品。
如果发生过敏,应该立即停止使用;
如果过敏轻微,可以让机体自行修复;
如果过敏稍微严重,可以服用扑尔敏口服:成人1次量4mg,1日3次;小儿1日0.35mg/kg,分3~4次。或者氯雷他定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2~12岁儿童: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千万不要抓挠,以免破皮引起感染;如果比较严重,应该到正规医院看医生。
洗头脸不要用热水,应该用温水。尽量少用洗发液、洗面奶,确有需要,应该用中性洗发液、洗面奶。
饮食方面,适当进食含维生素较高的水果或蔬菜,适当多喝水,饮食宜清淡忌食禁食某些可能引起机体过敏的药物或食物如辛辣刺激食物,煎炸烧烤、鱼、蟹、虾以及海鲜等。
眼袋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生活习惯和遗传。另外,长期睡眠不足,经常戴隐形眼镜,或是卸妆不够轻柔,都有可能引起眼袋。有些人年纪轻轻但眼袋却十分明显,便是遗传的原因。
1、冷敷消肿:
如果因为睡眠不足而引起了眼袋,可以通过冷敷的方法加以缓解。用保鲜纸包好两三块冰粒,把毛巾对折盖在眼皮上,然后把冰块放在上面。用冷冻茶包或浸过冻牛奶的化妆棉,也有消肿镇静作用。
2、自制小黄瓜眼膜:
黄瓜的美容功效毋庸质疑,可以在眼袋的部位,把切片的小黄瓜敷上,用来镇静肌肤帮助减轻黑眼圈的症状。不过千万记住,敷完小黄瓜眼膜的皮肤干净细薄,容易晒伤,所以要躲避阳光,以免消除了眼袋却多了雀斑。
3、做吸脂手术会有不错的效果:
眼袋是眼部脂肪囤积所造成的。这也和本身体质有很大的关系,遗传因素占很大比重。如果眼袋真的很严重,在脸上很明显,或显出老态,去医院做一下吸脂手术会有不错的效果。
4、睡前喝水要适量:
容易产生眼袋的人应该多运动,或常做脸部、眼部按摩,帮助局部循环,并尽可能少吃过咸或过辣的食物。睡前吃太多口味过重的食物,喝太多的水,都是形成眼泡水肿和眼袋的原因。
5、眼霜不能过油:
过于油性的眼霜,皮肤难于全剖吸收,使多余的油脂粒堆积在眼部周围,而形成眼袋状。眼霜最好还是选用质地清爽的产品,避免出现油脂粒堆积。
6手术方法
(1)无疤痕去眼袋(抽脂)
适用于单纯眶隔脂肪移位膨出或过多,无皮肤松驰的年轻人下睑眼袋者。不适用于中、重度下睑眼袋矫治。
优点是:皮肤无切口,术后无显露切口疤痕。
(2)切开法去眼袋
适用于皮肤松驰型,眼轮匝肌肥厚型及混合型眼袋。
优点:同时处理眼袋前壁(皮肤、轮匝肌、眶隔膜)和袋内容物(眶脂肪),效果可靠。
缺点:术后遗留切口细痕,但1个月后疤痕线不明显。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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