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报名、人才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人才测评,通过资料初审的考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人才测评。
2、面试,根据人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4、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5、公示,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统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聘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依法律依规章依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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