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淀粉的鉴定:在试管中滴加2毫升百分之一可溶性淀粉溶液,然后逐滴加入碘液,注意每加入一滴碘液都要振荡摇匀,并观察溶液颜色变化;
第二,还原性糖的鉴定:在试管中滴加2毫升百分之一葡萄糖溶液,再加入1毫升班氏试剂,摇匀后在酒精灯上均匀加热至沸腾,观察溶液颜色变化;
第三,蛋白质的鉴定:在试管中滴加2毫升百分之十鸡蛋清溶液,然后加入2毫升百分之五苛性钠溶液,振荡后在缓慢加入2到3滴百分之一硫酸铜溶液,摇匀,观察溶液颜色;
第四,脂肪(油脂)的鉴定:在试管中加入2毫升植物油,然后逐滴加入苏丹三染液,振荡至颜色不再变化为止,观察溶液颜色。
一是,参考定型包装的产品明细提示,可以直接看产品的营养成分表,上面有主要营养成分的数据。
二是,通过实验室检测,测得食物的营养成分数据。
食物中含有多种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其中主要有糖、脂肪、蛋白质、维生素、无机盐和水六大类。根据在机体内的作用,这些营养成分可以分为构成物质、能源物质和调节物质三部分。蛋白质、无机盐和水是构成物质,糖和脂肪是能源物质,维生素是调节物质。
食物的营养成分之最: 热量 硫胺素 钙 蛋白质 核黄素 镁 脂肪 烟酸 铁 碳水化合物 维生素C 锰 膳食纤维 维生素E 锌 维生素A 胆固醇 铜 胡罗卜素 钾 磷 视黄醇当量 钠 硒。
食物营养是身体健康的最重要的因素,因为人是从一个小细胞发育成长成人的,食物营养是物质的源泉。其次,适量的运动也很重要,如果你摄入的热量高了,运动可以帮你平衡,两者之间是联动的。第三就是要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如果一个人没有很好的心理状态,这个人就不应该算完全健康的人。
用生物化学或物理的方法测定出来的,有专门的仪器设备的。为了维持生命与健康,除了阳光与空气外,必须摄取食物。食物的成分主要有糖类、脂类、蛋白质、维生素、无机盐、水和纤维素七大类,通常被称为营养素。它们和通过呼吸进入人体的氧气一起,经过新陈代谢过程,转化为构成人体的物质和维持生命活动的能量。所以,它们是维持人体的物质组成和生理机能不可缺少的要素,也是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可供我们人的正常需求和摄取。
你可以下载一个手机生活助手类的APP进行食物营养成份的查询:下面这个应用是叫:大内总管,你可以查询食物里面进行营养成分的查询:
这个就可以进行食品的查询了,对日常中的各类食物都可以进行最基本的营养成分的查询,为你的合理膳食进行一个数据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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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别食物中营养成分的办法:
一、定型包装的产品,可以直接看产品的营养成分表,上面有主要营养成分的数据。
二、通过实验室检测,测得食物的营养成分数据。
1、淀粉的鉴定:在试管中滴加2ml 1%可溶性淀粉溶液,然后逐滴加入碘液,注意每加入一滴碘液都要振荡摇匀,并观察溶液颜色变化
2、还原性糖的鉴定:在试管中滴加2ml 1%葡萄糖溶液,再加入1ml班氏试剂,摇匀后在酒精灯上均匀加热至沸腾,观察溶液颜色变化
3、蛋白质的鉴定:在试管中滴加2ml 10%鸡蛋清溶液,然后加入2ml 5% NAOH溶液,振荡后在缓慢加入2-3滴 1% CuSO4溶液,摇匀,观察溶液颜色
4、脂肪(油脂)的鉴定:在试管中加入2ml植物油,然后逐滴加入苏丹Ⅲ染液,振荡至颜色不再变化为止。观察溶液颜色
三、通过查看工具书《中国食物成分表》来查看食物中的营养成分。
扩展资料:
1、营养成分含量的标示:
企业可以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结果,结合产品营养成分情况,考虑该成分的允许误差来确定标签标示的数值。
判定营养标签标示数值的准确性时,应以企业确定标签数值的方法(计算法或检测法)作为依据。
判定时,除需考虑标准中规定的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外,还应注意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首先要求“真实、客观”,这是在标准基本要求中的规定。
企业应该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可能影响到产品营养成分波动的各项因素来确定标签值,而不能为了迁就允许误差,“编造”或者“改造”数值。
如标准中规定脂肪等的实测值应≦120%标示值,但是没有下限,某产品中脂肪含量在2克/100克左右波动,为确保其含量范围在标示值的允许误差内。
某企业标示为5克/100克,这样做就违背了标准“真实、客观”的基本要求。
此外,不能以营养标签的标示值及允许误差直接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如果相应产品的标准中对营养素含量有要求,应同时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和营养标签标准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
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25190-2010)中规定牛乳中蛋白质含量应≧29克/100克,若该产品营养标签上蛋白质标示值为30克/100克。
判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应主要取决于其蛋白质实际含量是否≧29克/100克。
2、营养成分表的格式: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
营养成分表包括5个基本要素:表头(即“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包括数值和表达单位)、NRV%、方框(即采用表格或相应形式)。
标准表1中列出了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名称和顺序、表达单位、修约间隔、“0”界限值等内容,进行营养成分表的标示时,应该符合表1的规定。
此外,为了规范食品营养标签标示,便于消费者记忆和比较,本标准附录B中推荐了6种基本格式供参考。
在保证符合基本格式要求和确保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基础上,企业在版面设计时可进行适当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因美观要求或为便于消费观察而调整文字格式(左对齐、居中等)、背景和表格颜色或适当增加内框线等。
3、可选择性标示的内容:
标准中规定的可选择性标示的内容共三部分:
一是除强制标示内容外,营养成分表中可选择标示表1中的其他成分;
二是营养声称,即对某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进行声称时应确保其含量标示值符合标准中附录C的相应要求;
三是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即选择标准附录D中的一条或多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对某营养成分进行声称,进行声称时同样应确保其含量标示值符合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的要求和条件。
且要注意不应对功能声称用语进行任何形式的删改、添加和合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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