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包括给特定(特殊)人群食用,如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严重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的食品,也包括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营养成分有显著不同,有些营养素含量很低或很高的食品。
例如无母乳喂养的婴儿需要的婴儿配方乳粉,其营养成分和含量与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显著不同。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称为特殊膳食用食品。
特殊食品特殊性
特殊食品包括了婴幼儿吃的婴幼儿奶粉、保健食品,另外还有特殊医学用途的配方食品,这几类食品因为食用人群特殊、管理特殊,非常严格,所以法律上归类为特殊食品。
特殊食品是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特殊膳食用食品:为特殊人群提供特殊营养,即提供特殊的生理和营养成分。特膳食品作为现代科技的食补食疗,遵循"调营理卫、医食同源,借鉴中医药学"君臣佐使"的配方原则。
针对特殊人群提供其容易流失和难以获取的特殊且丰富的营养成分,同时调节机体功能,产品代谢负担最低,具有最高的安全性。
包括一、天然成分:1、无机成分-水分、矿物质
2、天然成分机成分-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维生素、激素与酶、色素及风味物质、天然毒素
二、非天然成分:1、食品添加剂
2、污染物质
食品没有营养成分表不一定被处罚。
有豁免标示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还有满足有些条件可以豁免。
食品包装制程也是食品制造系统工程的不可分的部分。但食品包装制程的通用性又使它有相对独立的自我体系。
食品包装是食品商品的组成部分。食品包装和食品包装盒保护食品,使食品在离开工厂到消费者手中的流通过程中,防止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外来因素的损害,它也可以有保持食品本身稳定质量的功能,它方便食品的食用,又是首先表现食品外观,吸引消费的形象,具有物质成本以外的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等内容。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1、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含义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安全的含义有三个层次: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可持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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