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了对京东、天猫、唯品会三家平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三家企业都是属于电商行业类的企业,根据报道,这三家企业被处罚的原因是因为在双十一的时候,有着不正当的价格交易的行为,这就说明了电商行业的发展也有不文明的行为。我们必须加大管理力度,净化网络法律文明。
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三家企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24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下是三家企业在活动期间的一些不文明行为:
京东:有稻香村糕点礼盒、维达卷纸、多力葵花籽油、飞利浦脱毛器等9例商品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天猫:有北美电器意式咖啡机、玉兰油多效修护面霜润肤、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士力架花生夹心巧克力全家桶等10款商品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唯品会:有电饭锅煲、苹果笔记本电脑、波司登羽绒服、欧莱雅日霜+晚霜组合等7例商品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随着电商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行业,这也就是意味着行业内的竞争是非常的激烈,并且科技的发达也促进了电商行业的发展,让电商存在的用户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在双十一,或者双十二的时候,电商品牌都会推出一些促销的活动,以此来促进消费,冲业绩。在此期间,有些不好的文明做法就出现了。
有些平台的商家,在活动期间打着优惠的价格的促销活动,但是在活动后又把价格提高的做法,是让很多消费者不能够理解的。在本次市场监管局对三家企业的惩罚,很多消费者表示,这不都是电商平台的日常套路,不过对本次的处罚他们也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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