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不会吸收x射线。x光不会残留在物品上。X光射线是高速运转的电子定向运行撞击钨板后,在真空的条件下产生的。这其中,998%产生热能,02%产生放射线。放射线的性质属于电磁波,波长极短,距离远或遇到阻挡时,它就会削弱。即X射线不会停留在空气中以及物品上面。
X射线对人体的影响
X射线辐射对人体的影响有免疫功能下降,致畸胎死胎,诱发癌症等。
X射线辐射常用于拍胸片,透视或者做CT等,是通过X光线来穿透人体,检测人体是否出现一些疾病的方式。
接触射线的时间越长,致病的危险性就越大,X射线辐射量可以在身体内累积,如果长期暴露在X射线下,人体血液中的大量白细胞会受到破坏,从而导致机体免疫功能下降,使病原微生物容易侵入机体而发生疾病。
胎儿和小孩对X射线非常敏感,尤其是孕妇,如果受到大量的X射线后,可能会导致肚子里的胎儿出现畸形甚至死亡。
此外,X射线辐射还会影响生殖和代谢功能,过量的X射线会导致造血功能障碍,影响性腺功能,严重时还会诱发癌症,并加速人体癌细胞扩散等。
生活中人们接受的X射线有很多,但只要接触不超过人体的最大摄入量,通常不会有什么影响。做X射线检查时的剂量通常在安全范围之内,并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所以不必过分担心。
安检x光机看到的东西有手机、书本、电脑、洗发水、充电宝、化妆品、餐具、键盘等一切具有光源反应的物品。
X光机原理基本都一样,都是发射一种X射线,穿透要检查的物体,可以看到物体内有哪些东西,无论你包几层都可以给你轻易的穿透,除非是特殊的防穿透材料所制作的箱子。
虽然X光安检机可以看到内部的东西,却也不可能像照相机那样让我们看到高清的画面,但其实也不需要做到那一步,只要照射出一个轮廓,就可以让安检人员判断出它是什么物体了。
工作原理
工作原理是利用小剂量的X射线照射备检物品,利用计算机分析透过的射线,根据透过射线的变化分析被穿透的物品性质。显示屏上的图像是计算机模拟图像,主要突出显示有危险性质的物品。
许多日常用品会被忽略掉不会显示出来。对数码产品都没有危害,但对人体会有很强的危害,如果人体组织被暴露在X射线之下会出现不可逆的病变。不过大家也不必要杞人忧天,X射线机机体、铅帘都能最大程度的保证X射线尽量小地泄漏,但最好不要在机器旁边待太久,总是会有一点泄漏。
虽然X射线直接照射人体会对人体产生影响,但X射线不会在物体上保存,所以被X射线检测过的化妆品是没有影响的,而且一个物体的辐射主要看其自身的含量和成分,化妆品不会因为X射线的照射产生化学反应,可以放心使用。
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当事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欢迎来电咨询洽谈。
进口化妆品报关清关前检验检疫
第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我国与出口国家(地区)签订的协议、议定书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对进口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
我国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第二条 进口化妆品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便利贸易和进口检验工作的需要,可以指定在其他地点检验。
第三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化妆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四条 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
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二)产品配方。
(三)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四)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四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六)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
(七)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第五条 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第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对进口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查验、抽样留样、实验室检验、出证等。
第七条 现场查验内容包括货证相符情况、产品包装、标签版面格式、产品感官性状、运输工具、集装箱或者存放场所的卫生状况。
第八条 进口化妆品成品的标签标注应当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对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对与质量有关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
第九条 进口化妆品的抽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样品数量应当满足检验、复验、备查等使用需要。以下情况,应当加严抽样:、(一)首次进口的;
(二)曾经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
(三)进口数量较大的。
抽样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出具印有序列号、加盖检验检疫业务印章的《抽/采样凭证》,抽样人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双方签字。
样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合格样品保存至抽样后4个月,特殊用途化妆品合格样品保存至证书签发后一年,不合格样品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涉及案件调查的样品,应当保存至案件结束。
第十条 需要进行实验室检验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要求,并将样品送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实施检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一条、至此就可以进行正常报关手续了,意味着你可以合法进来了,“首次进口化妆品报检和备案时,收货人还要提供一些文件资料,大致的过程是:报检、报关、交税、放行、化验、备案、取证。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虽然现在中文标签已不再预先审核,但对中文标签仍是非常严格的,不要小看中文标签,据前三季度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处理不合格的进口化妆品,主要不合格原因就有标签不合格这一项。经检验合格的,会在按规定出具的检验证明文件中加注“标签经审核合格”
第十三条 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列明货物的名称、品牌、原产国家(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进口化妆品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
目前在国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必须有:《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合格的中文标签。(特殊)批件及(非特殊)备案凭证必须在报关前具备其一,而检验检疫证明则是报关阶段由海关开具的,也就是备“两证”足矣。
化妆品是需要拿出来进行检查。一般情况下,在拿到登机牌之后,旅客将进入海关进行随身行李安检。工作人员会例行询问行李中是否有充电宝,笔记本电脑和液体化妆品等。如果有的话,乘客需要将它们从包中取出并放在行李托盘上进行检查。
注意事项:
1随身携带单件不超过100毫升的液体化妆品
乘坐国内航班携带的液体化妆品每个类型仅仅限带一件,每个容器的体积不得超过100ml,即使携带150ml的,多出限制的50ml也是不允许带的。国际航班禁止携带液体化妆品。
2随身携带的液体化妆品总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
随身携带的所有液体化妆品都可以装入一个1000毫升的拉链透明袋中,每位乘客只允许随身携带一个透明袋。超过规定的体积后,是不可以带上飞机的,这就需要办理托运手续了。
程序:
(1)行李物品检查:旅客进入机场大厅时首先将行李物品放入X射线安检设备(不是电视检测机)的传送带上,工作人员通过电视荧光屏检查后贴上“XX机场行李安全检查”的不干胶条;
(2)旅客证件检查:旅客办理完毕行李托运和登机手续后,将护照、机票、登机牌等交检查员核验并在登机牌上加盖安全检查印章;
(3)手提行李物品检查:将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物品放在电视监测机的传送带上,由检查人员通过荧光屏检查。如发现有异物,须由检查人员开包检查;
(4)旅客身体检查:旅客通过特设的探测门,进行身体检查。如发出报警声,还需用探测器再查,或重新返回,将可能发出报警声的钥匙、香烟、打火机等金属物品掏出来,直到通过时不再发出报警声为止。
结合我自己出国的经验,明确回答题主,放心带,什么特别注意事项都没有!
我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直到现在,出国出境也有数十次了吧,而且每次都带单反相机,从最早的美能达,到后来的佳能、尼康,再到现在的索尼都带过,后来出国旅行的目的主要就是摄影,还参过不少摄影团,常常带两台机身,数只镜头,出关入关从来都是畅行无阻。
记得零几年有一次参摄影团,大概领队为了保险,让大家(十几个人)填了海关申报单,走红色的申报通道,但入关时海关也是随意把申报单一收了事。这以后再没申报过,每次都是直接背着摄影包走绿色未申报通道。
现在海关入关时重点查的是走私手机(苹果),还有海外代购化妆品、包包这类东西,当然还有违禁品,空姐也是重点检查对象。海关工作人员眼睛很毒,对走私者代购者基本上抬眼就能分辨。对我等背着摄影包的旅客是不予理睬的(摄影团的标志就是人人背一个摄影包)。
退一万步说,海关怀疑你的单反和镜头是在国外买的,你也可以解释并把一路拍的照片回放给他看(可以在进入候机厅后就用手中的单反拍几张候机厅停机坪的照片),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不过一般真不用如此麻烦。
当然,你要是在入关时运气不好被抽查到,让你开箱检查,发现你的行李箱中有几台新的单反和镜头,甚至连包装盒都还原封不动,那就等着补税和罚款吧。
旅游 目的地国家,基本上对相机入关没有限制。非洲我去过埃塞、肯尼亚、坦桑尼亚、摩洛哥、突尼斯等,也没有遇到任何问题。但几年前,我的一位影友在埃塞入关时相机和镜头被扣,因为他带的设备过于专业,数量又多,1DX两台,镜头5、6个(包括640),太显眼。几个月后通过驻埃塞大使馆拿回来了。
而像坦桑和肯尼亚这些国家,主要是去拍野生动物,器材再专业,大炮再长也没事。
使用中的器材,不用打招呼。要全新的把包装盒扔掉。
1 一般出国,在出关的时候最好要申报,申报应该不用交税,这样你在入关的时候就很顺利,不然就说不清你的相机是在国外买的还是自带的,如果你不申报,海关认为是在国外购买的,超过一定限度的话要交关税的
2 填张表就可以了 海关不会主动给你的 你看要是没在桌子上摆着你就问他要不要报要就给你一张填上
我昨天刚从国内回来 从浦东出的关我带了一台单反两台笔记本我想着这绝逼要报个关就拿了报关单到海关报关通道那里结果那个海关说东西不多不用报
要报的话 在那个报关单上要写你相机的型号,价值 ----最好是机身镜头分开写,因为镜头也算单个要交税的东西 发票最好带上吧万一他要看
国内你如果机身和镜头就一套而且都不昂贵那就不用申报,海关默认你是自用的。如果超过一套比如一机两镜含以上,或者相机价格昂贵,比如价格超过2万了,建议还是申报一下,不申报海关不查没事,查到了罚的税很高的。既然带了这么贵的相机出去也就不必在意填写申报表那点时间了吧。国内申报是在过海关时填个表,如果没有就向海关人员要,注意要填两份,都要盖章,一份当时海关直接留存,一份自己带着返程时过国内海关时再交给他方便查验。
国外的话你就查查当地海关物品申报的规定,按规定申报就行。申报了没有坏处,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就是耽误点时间。
有过几次国外摄影经历,其中有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日本等;有跟团也有自由行,跟团时导游提供过一张信息纸张说是填写一下过关时使用,也按要求填写了,没人检查,也没人关注;后来再次出国有朋友说是用相机在国内拍几张照片在储存卡内,一旦海关对相机有异议,提供下国内拍照的,上面都有电子信息,记录着国内场景和机器编号什么的,省的麻烦;也照此做了。不过至今每次出入关都没遇到相关事宜的询问。
希望能帮助到您。
注意不要摔地上,就用不了了!
只有摄影发烧友才以为单反和镜头很珍贵,海关觉得那就是垃圾,问都不会问的![灵光一闪]
只要没有包装盒就没有事。
这要看你去的哪个国家哪个地区,一般情况出入境都需要向海关申报携带的物品的,但是现在特别是东南亚国家要求没那么严格,为了不不要的后续麻烦建议你出行前去哪个目的地的前了解一下携带物品的申报要求,以免你出去回来误认为你是境外购买的需要征收相应的税费,如你不能提相应的发票甚至认为涉嫌走私,非常的麻烦。可以通过海关,目的地使领馆,旅行社等相关机构了解具体情况。
填单,手工安检,不要过X光
单反和镜头最好装在一个包里,过安检时整个包放到安检筐里就可以了。不需要报关的。去埃塞就不要带单反了也带不进去,卡片机可以带入境。单反和镜头带的多和档次高的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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