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服装装导购最近总是跑单,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要怎么做

我是一个服装装导购最近总是跑单,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要怎么做,第1张

顾客对店铺的第一感觉,不仅取决于店面形象,更来源于店员的工作态度,特别是对于服装店来说更是如此。很多服装导购会不知不觉间产生让顾客觉得不舒适的行为和语言,下面女装网小编分享的是导购卖货的4大禁忌,如果你不幸中招,一定要多加注意了!

1、进店后在顾客耳边说不停

“您好,您要买点什么,我给您介绍一下吧,我给您推荐这款,它是咱们店的新款,采用XXX面料……”

顾客一进门就被导购拉着,云里雾里的听一堆介绍,都没心情购买了。

分析:

导购向顾客推荐产品,大部分顾客是不会相信导购描述的,而且导购越是极力推销,顾客越是不相信。

很多顾客认为,服务热情并不是这样体现的,当消费者有疑问的时候,导购能给予专业的回答这才是他们想要的。

作为导购也只需主动提供引导性的服务即可,热情过度反而让人吃不消。顾客们需要的是一个自由、没压力的购物环境。

2、看商品时总是冷不丁冒出来

走到店里,顾客觉得眼前的产品挺感兴趣,还没等贴近看一看,一个身影已经潜伏在他身旁:“这个是某某款的,材质特别好……”

顾客逛个店又惊又怕的,生怕什么时候身边突然冒出个谁,开口就是产品介绍。

分析:

导购真诚友善的态度确实很重要,但不能过度,顾客在购物过程中有需要时能得到耐心的回答就已经足够了。

比如,你可以先问“需要我帮您吗”,如果顾客明确表示不用,就不要一直跟在后面。但如果顾客有问题要询问,一定要耐心回答、笑脸相对。

有时候他们可能真的不需要导购,只是想随意性的逛逛,作为店员,要学会察言观色,当顾客停下来看着某一款产品的时候,说明他可能对产品有兴趣。又或者顾客抬头作寻找状的时候,表示他可能需要询问。

遇到这类的情况,导购就需要主动上前,服务顾客。

有时候导购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好,在顾客需要的时候出现,在消费者不需要的时候保持适当的距离,这样才能赢得顾客的尊重。

3、接待顾客时不够专心

导购接待顾客的时候,眼睛却总是盯着刚刚进店的客人,恨不得长了三头六臂八张嘴,一人抓起所有顾客,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

还有高冷总裁版导购员,顾客一进店导购马上用视线打量顾客一遍,眼里清清楚楚的写了四个字“你买不起”,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分析:

每个店铺的营业都有高峰时段,在这个时段,因为导购人员招呼不周,导致顾客无法得到周到的服务,降低了顾客的满意度并产生抱怨甚至流失的情况很多。

其实,顾客对导购们因为忙碌而顾此失彼都能理解,关键是我们不可以有怠慢顾客的语言行为,更不可用自身的眼光标准来衡量顾客买或不买。

导购的贴身服务,看似是主动出击,实际上可能会失去更多。

如果店员确实不够,顾客又多的情况下,导购应该拿出诚恳的态度来告知顾客。例如:“真是不好意思,今天店里顾客比较多,您先喝杯水,看看这些产品简介,有喜欢的叫我一声就好。”

4、顾客结账后就不理会了

当顾客刚刚进店时,你把顾客当上帝,甚至全店的店员都愿意围着她转,等结完账就无关紧要了,还有的等顾客结完账离店时也没人打招呼的。

这种情况会让顾客感觉很伤心,造成的结果就是:你永远没有回头客。

分析:

导购前后态度变化大,会让顾客质疑自己是否做出了正确选择或支付了合理价格。顾客付款并不是生意的结束,让顾客满意而归才是导购真正的追求,同时也会降低顾客的退货率。

已经交易的顾客就是你的老顾客了,即使她结账离店了,你能给到贴心的服务,会促使她想再来你家店买东西,以及推荐朋友的愿望生成。

我们要调整好自己的行为,做到买前对他好,买后对他更好,才会让顾客觉得是真的对他好,而不仅仅是为了利益。

一句“感谢您的光临!”、“慢走,欢迎下次光临!”便能给顾客留下好的印象。

付款前对顾客好只能让顾客满意,付款后对顾客好才能让顾客感动!

感动才是服务的最高层级。

其实,做导购的时候你要把顾客当作自己对待,你的服务质量就会提高很多。

为什么你的衣服卖不出去?为什么老是会丢单?看了以上女装网的分享你都了解了吗?希望大家对以上服装导购销售的4大禁忌能够引起注意,祝愿大家都能成功成为超级卖手。

你好:请参考以下内容。

(一)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在所辖社区进行失业登记,经查证属实后,由社区录入万州就业网失业人员管理系统,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方可取得申请社保补贴资格。

  (二)申报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应于10日内到其常住镇乡(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就业登记,填写《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表》。办理就业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职介机构的推荐介绍信;

  与雇主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务协议;属独立经营的,需由城管或工商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包括经营项目、时间、地点等);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就业再就业优惠凭证原件;

  低保人员实现就业后的《家庭低保金变动证明》。

  (三)调查核实

  灵活就业人员常住地镇乡(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须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基础台帐,及时做好跟踪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所在镇乡(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应协助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四)张榜公示

  经调查核实后,常住地镇乡(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五)出具证明

  经公示后,由常住地镇乡(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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