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晋传媒是做什么的

华晋传媒是做什么的,第1张

  “蜗居、裸婚,都让我们撞上了。别担心,奋斗才刚刚开始,80后的我们一直在路上。不管压力有多大,也要活出自己的色彩。做最漂亮的自己,相信我们,相信聚美。我是陈欧,我为自己代言。”陈欧用一段语言简短的励志视频为自己的聚美优品网站作宣传,刻画了一位为未来奋斗的80后形象,引起很多同龄人的共鸣,同时,也为聚美优品打开了广阔的销售市场。

陈欧,80后创业新贵,聚美优品CEO及联合创始人。16岁留学新加坡就读南洋理工大学,大学期间曾成功创办在线游戏平台Garena,并曾在Google等公司任职,26岁获得美国斯坦福大学MBA学位。其一手创办的化妆品B2C网站聚美优品,先后获得徐小平天使投资,险峰华兴创投,及红杉资本千万投资,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注册用户超300万,从一天销售额不足百元到销售总额过亿,总营业额突破4亿,书写了80后创业传奇。

二次创业 成立聚美

陈欧的父母都是地级市的政府公务员。16岁之前,他和大多数孩子一样读书、生活。直到他以全额奖学金,考上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对于陈欧来说,这是一块很好的跳板。

陈欧大学读的是计算机,业余爱好是挣钱。大学期间,颇有天赋的陈欧经常参加游戏比赛,别的参赛选手把打魔兽当成生活,而陈欧只是在参赛前的三四天才抽空练习一下。那时,他的最好成绩是曾获新加坡《魔兽争霸》前三。然而,玩游戏并没有让陈欧过瘾,发掘创造新游戏就成了他的业余生活。大学四年级时,陈欧仅靠着一台笔记本,创办了全球领先的在线游戏平台Garena(原gg平台,现在全球拥有超过2400万用户)并吸引了数量庞大的游戏玩家,成为中国之外最大的游戏对战平台之一。

就在为Garena得意之时,陈欧远在四川的父母按捺不住了,开始电话规劝,后来干脆远涉重洋劝说,希望陈欧能回心转意。他们都是公务员,对陈欧的期望是当一名博士。“父母觉得创业很丢人,不务正业,创业是找不到工作的表现。”在父母的压力之下,陈欧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攻读美国斯坦福大学MBA。2007年,陈欧顺利考入斯坦福,重心再次转向学习。在这期间,陈欧结识了第二位创业伙伴戴雨森。在陈欧眼里,就业是根据老板的思路去完成工作,仅是自己的职责;而创业不同,它是创造价值,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陈欧说,自己是一个想法很多的人,喜欢去创造并将想法付诸实践。

经斯坦福校友介绍,陈欧认识了徐小平。两人在北京翠宫饭店喝了一次茶,徐老师便决定投资他的游戏对战平台。但陈欧这一次没有拿徐老师的钱,因为他当时正面临毕业后是继续读书还是回国的抉择,“如果拿了徐老师的钱又继续读书,就很不好意思。”

2009年,由于读MBA的距离感,陈欧发现自己与Garena的公司氛围已经不那么合拍,有一种“命运不在自己手里的感觉”,于是,他不得不忍痛卖掉曾让他得意的游戏平台Garena。虽然父母希望他拿到博士学位后再回国,但已经创业上瘾的陈欧心思早已不在校园。他在毕业后的第三天便杀回国,开始第二次创业。

回到北京,陈欧注册了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刘辉、戴雨森便是公司的联合创始人。陈欧有技术经验,长于融资、战略、市场;刘辉在两个创业项目中都是技术负责人;戴雨森是很好的视觉设计师。徐小平联合险峰华兴的创始合伙人陈科屹给了他钱,公司开始做游戏广告生意。“当时有个东西在美国很火,就是网页游戏通过内置广告获利。比如你是游戏用户要买游戏币,以前是花钱去买,现在可以去注册账户或者安装软件,我们会送你游戏币。”但是,陈欧很快便觉察到这个模式在中国水土不服。几个月的时间,公司账面上只剩下30万元了。

陈欧提议先借着团购的方式做着玩,凭感觉一步一步来。他发现,中国的广大女性消费者对于线上购买化妆品的信心不足,线上化妆品行业没有领头羊企业存在。对于他来说,化妆品就是新大陆。由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只剩下30万,他们只好一面继续着游戏广告业务,一面用了两天时间,在技术上让团美(聚美优品前身)上了线。产品方面,陈欧找来了做过多年化妆品采购的朋友“江湖救急”。这就是聚美优品的雏形。

跳出团购 靠拢化妆品电商

团美发展顺利,每一天都比前一天增加些用户,网站越做越好,团队有了信心,陈欧说服了大家开始专注做化妆品。2010年9月,团美网正式更名为聚美优品,有“聚集美丽、成人之美”的含义。每一天在网站推荐十几款热门化妆品,并以远低于市场价折扣限量出售。

随着团购网站集体烧钱、比拼开通城市数量,陈欧对野蛮无序的竞争环境感到悲观,觉得团购网站作为一个中介,并不提供核心价值,采购、发货和服务都是别人在做。“国内商业环境比较差,竞争者太多,我觉得做一个只有广告价值的中介平台风险太大了,我希望有一天,团购不在了,我们做为一个电商平台也能活得不错。”陈欧认为改名字之后,公司可以跳出团购的框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从创立伊始,陈欧便坚持以用户体验为最高诉求,承诺“100%正品”和“30天拆封无条件退货”政策。化妆品的特点是毛利高、货源杂、高仿假货多。创业不久的公司很难跟大品牌直接建立合作,只能先通过代理等渠道扫货,但陈欧非常明白要想让公司获得更好的发展,一定要能给消费者100%的正品保证。一方面陈欧组织起十几人的团队,一瓶一瓶验货,另一方面他向用户承诺30天无条件退款,到2011年6月又推出拆封30天无条件退货——只要消费者有疑虑,即使已经拆封试用的化妆品也可以由基层客服直接为消费者办理退货,直到现在也没有第二家公司跟进这项服务。不过到目前为止,他们的退货率还保持在1%左右。陈欧说,“你要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有购物需求的用户,而个别不正常的退货则是提供好服务所必须付出的成本。”

随着网站规模的扩大,一天之内突破万件的销售量让他们获得更多供应商的青睐,现在即使团购价1249元的蓓丽鱼子面霜在聚美优品开团5小时后也可以卖出100多份。聚美优品可以优先选择信誉好的供应商长期合作,比如高丝就是由厂家总代安排合作,而国内的化妆品牌则争取建立直接的合作。对于提供假货的供应商,他的态度是“杀无赦”。现在,供货商问题仍然是陈欧要面对的最大难题,有商品在凌晨就卖断货。“我们会优先考虑货源最靠谱的供应商,然后才是价格。我工作的第一重点是供应商,第二重点还是供应商,希望建立起对货源的良好控制。”陈欧说。

新媒体(New Media)是指当下万物皆媒的环境,简单说:新媒体是一种环境。

新媒体涵盖了所有数字化的媒体形式。包括所有数字化的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移动端媒体、数字电视、数字报刊杂志等。

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

新媒体也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严格地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

1郑泽分享经济学之公共商品

理论传媒内容不会在消费过程中被耗尽或损坏,相同内容可以反复提供给不同的消费者。即非穷尽性。作为公共商品的特性:高初始成本,低复制成本。

案例薇姐每次出去花3w以上的钱去学习,回到博创仅需要把脑海里的知识搬出来教给博创英才的宝宝们。

执行方案学习到的知识不会在教导中丧失,反而会更有价值,并且也符合公共商品的特性!

2冬雪学点经济学之沉没成本

      理论人们在决定是否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仅仅是看这件事情未来对他是不是有好处,同时也会注意自己是不是在过去,已经在这件事情是哪个面有过投入。(一件非常有趣而顽固的非理性心理)

      案例曾经有个舍友,她有个比他小一届的对象,相处两年,在如此紧张的高三过程,她既要努力学习,还要照顾她的小对象,导致整天吵架,分分合合,不知道还有没有相互喜欢,我们也每天看着她幸福和痛苦的表情,因为付出太多,所以不想轻易放手,可是不去放手,又会觉得是在相互折磨,对未来也有过美好憧憬,在过去也有全身心的投入,所以,经历了好长时间的折磨期,两个人最终还是分开了。

    执行方案在没有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喜欢的情况下,就选择果断离开吧。离开就是停止损害,这样沉没成本也会降到更低。

3飞龙分享经济学之价格锚点

理论:消费者对产品价格并不确定的时候,会采用两种原则(避免极端、权衡对比)来判断产品的价格是否合适。

案例1:例如:在奢侈品行业中,有很多“锚点商品”——其中一些价格高得离谱、令人咋舌的商品,所起到的作用就是充当“锚点”,操纵消费者的心理。当然,“锚点商品”本身也供出售,但有没有人买它,其实并不重要,它的存在价值就在于与其他价格相对便宜的商品形成对比,在消费者的心中挠痒痒——“好吧,十几万的限量款皮包太过于昂贵,但一件1000出头的T恤总该不算过分吧”

消费者大都会避免购买最贵的或最便宜、质量最好或最差的商品,而是会选择相对稳妥的中间路线——这种策略在电子商务中同样适用。倘若你想卖出某商品,有效的方法不一定是让鞋子的介绍如何充满诱惑,而是在商品展露的同时,告诉消费者另一双高价的鞋子。

案例2:每当我们周围关系好的人过生日或者一起出去聚会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去KTV,在KTV里总有这样的情况:如果是消费两个小时,花销80;如果消费三个小时,则花销90;如果消费一晚上,花销140。大多数的人一般都会选择第二中消费方式,这就是消费者的两种原则 (避免极端,权衡对比)

执行方案:当我们遇到上述情况时,要根据自己和他人的时间安排,做出自己最合理的消费方式

 4 璐芳分经济学之消费者剩余

  理论   指消费者愿意为产品和服务所支付的金额与他们根据市场时价需付的费用之间的差异。(愿付与需付之差)

 案例               给小费¥

无论是最基础的吃饭,还是比较土豪的游玩,当我们在生活中任何一个场所消费时,只要我们感觉自己的需求获得满足,还有另外的收获时,即使是 一点点。例如去吃饭,我们在获得基本的食物满足后,这个店或者是服务员是非常的热情,或者是环境特别的舒适,让你感到了温暖与爱的感觉。亦或者仅仅是在最后给送了碗汤,相信在我们精神感到愉悦时,我们还有剩余可支配的金额时,我们愿意为了这么有爱的氛围去支付消费,表示感谢与支持。

执行方案  市场的价格是不会轻易改变的,我们要想创新,想要获得新的成果,我们要从其他相关的方面去努力。只要做到物美价廉,真情投入,得到收获只是时间的问题。

5晓兰分享微观经济学之“机会成本”

  理论:以特殊用途使用某物的成本就是不以最佳用途使用该物所被忽略的利益。

   案例:去年寒假,一个人从重庆坐上火车去到山东聊城学习SNP的课程,在学习的课程的过程中,我失去了和家人,朋友一起团聚的机会。但是8天的课程下来,我学到了很多对我人生有用的东西,认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

 执行方案:任何时候我们不要看到我们失去了什么,而是要看到我们得到的价值。也就是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6芳容分享传媒经济学之范围经济:

      理论:通过多种产品的生产实现的经济。

      案例:陈欧的聚美优品与唯品会。

      执行方案:聚美优品的产品开始是以女性化妆品护肤品为主,单一产品除非有垄断行业的能力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否则在市场同行业竞争中很难持续生存下去。这时候如果想实现经济的继续增长就需要开发新的产品,增强竞争力,唯品会的出现恰恰弥补了这一点。

唯品会网站云集上千家一、二线品牌商品,囊括名牌服装,鞋子,箱包,配饰,香水,化妆品、奢侈品、旅游等品类,有些还是以低至一折起的价格,这样的网站一经出现,便迅速拥有大群粉丝,成为陈欧的“摇钱树”之一。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通过多种产品的生产是可以实现经济增长的。这就是范围经济。

7沛遥分享经济学之规模经济

理论:当每多生产一个单位产品的成本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而降低时,就出现了规模经济。是传媒产业的一个普遍特征。规模经济在传媒业中的广泛应用与传媒产品的低复制成本有关。

案例:薇姐在线下弟子班只可以给20人讲课,假如每人收6000元,总利润为一个有限的固定数值,而同样时间在线上讲课,借助互联网的迅速传播性,课程不需太贵,几百元即可,但获得的利润一定会更高。

执行方案:互联网飞速发展时代,培训时,同一个讲师,同样的精力,借助互联网可以达到传遍世界的效果,有更广大的用户群体,能更好实现规模经济。

8凌泓经济学之边际效用

理论:指消费更多或更少某一特定产品所带来的满足感的变化。

案例:突然有一天,你偶然听到别人说起:“你知道吗,以前我们十分羡慕、爱的死去活来的那对情侣分手了,真让人意外。”

 在经济学上怎么解释呢?恋爱双方在恋爱中的边际效用是负增益,恋爱双方在恋爱中由恋爱获得的满足感越来越少。

我们要想爱情之树常青,就要让边际效应递增。那到底要怎么做呢?

执行方案:“善用比例偏见”

有时候,你只能用很少的时间陪伴对象,对象就会抱怨,觉得你不那么重视他(她)了。

 比例偏见告诉我们,如果你每天忙得只有1个小时陪她。那你就在每做一件事之前,拍张照发个说说。在陪伴她的的时候,打开你的空间和她回顾你的一天,然后告诉她,除了我不得不做的,我用了今天生命的几分之几去爱你。这比你告诉她“今天我只能陪你一小时”要好的多。

9田雅分享经济学之比例偏见:

  理论:   在很多场合,本来应该考虑数值本身的变化,但是人们更加倾向于考虑比例或者倍率的变化,也就是说人们对比例的感知,比对数值本身的感知更加敏感。

案例 :  寒假新年期间去滑雪,滑雪场会出两套方案:

     1高级滑雪198元/人,由于节假日,打九折

2低级滑雪108元/人,另外可以再加30元,享受所有雪上项目,有雪地圈,雪地车,雪地摩托还有各种儿童娱乐项目。

对于一般不是专业的选手或滑雪兴趣团队和家庭团队来说,选择第二个方案的比例更大,而对于专业选手和挑战自我的兴趣团队来说,选择第一种方案的几率更大。

执行方案:滑雪场老板可以根据不同客户所需求的时间和要求来改进滑雪场的配置,比如在滑雪比赛临近的时间段为滑雪者提供安全装备,医疗装备,增加保护器械,相应的对项目打折,可以在滑雪比赛和节假日前后发出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倡导滑雪运动,比如广告,宣传单,半价劵,家庭劵,团体劵,VIP体验卡等。可以与各个培训公司,企业,教育机构合作,丰富员工的生活。可以在滑雪场内销售食品用品,可以开辟冰地,增加各种合理同类项目。

10艳斌分享经济学之节约悖论

理论:对于国家来说,越节约越穷,越消费越富(GDP)代表着一个国家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通常为一年,该国境内所创造的所有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

案例:东哥毕业后把钱都放在了认识比他优秀的大老板身上

执行方案:越节约越穷,越消费越富。东哥把钱消费在大老板身上,期间扩大了人脉,走进了优秀的圈子,学到了成为大老板要怎么做,投资自己,让自己更富。

寒假我们付出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学习的新媒体运营,我和小伙伴们精心挑选处的10个知识点,用我们的亲身经历写出的案例和执行方案,让经济学理论更好理解。如果可以帮到你,我将感到非常荣幸!

   如果喜欢我的文章,请来鼓励我吧,一起给我力量,加持。我是沛遥,希望我的文章对您有所启示,我们一起加油(^ω^)。

新媒体营销场景下,广告与内容的界限越加模糊,不同场景下对广告行为的认定,还存在一些不同理解。随着现行营销方式的多样化,公司CEO参加综艺节目进行宣传、导购或客服建立品牌私域、直播带货或KOL种草推荐等多种新形式,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下不同的宣传形式中广告参与主体扮演的是何种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为广告活动划分了四种角色: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我们今天根据生活实际,讨论公司CEO(员工)、导购、直播带货主播或大V种草广告、演员艺人担任公司某种职务等做的推销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扮演的是何种角色。1、CEO宣传(1)法律对广告主的定义,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无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是自然人,都是广告法所称的广告主。根据这个规定来说,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其身份依旧是广告主,广告主为自己代言的,也属于广告主而非广告代言人。(2)例如:①得到APP创始人罗振宇在综艺节目上为此APP进行宣传;②“我为自己代言”的聚美优品CEO陈欧;③董明珠参加综艺节目宣传格力品牌。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公司CEO为自家产品打广告时,其扮演的角色是广告主,而非广告代言人。2、导购或客服当我们进实体店进行消费时,都会有一个或几个热情的导购,线上购物则会有对应客服,由他们来对产品或服务进行介绍。但在法律上对于“导购或客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导购(客服)的身份和大众的认知,我们可以将导购(客服)定义为广告主的雇员。广告主雇佣导购(客服),由导购(客服)对产品的性能、用途、质量、价格、成分等客观要素进行介绍说明,而不是通过自己的使用感受、体验去证明或推荐该产品或服务。所以,第一,导购(客服)不属于广告代言人;第二,导购(客服)是被广告主雇佣进行销售活动的人,其推广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应由广告主承担责任,而非导购(客服)独立承担责任。3、直播带货主播或KOL测评种草广告随着大众传媒的发展,现在的广告形式多样,近几年找头部主播进行直播带货或者头部达人发布种草笔记或视频成为大多数品牌的重要推广方式,据统计,2020年广告主增加营销预算的几种广告方式中,内容营销与电商广告营销占比最高,占比超过30%。那这些主播或达人推荐商品或服务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1)在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前提下,直播主播也不能一概认定为广告代言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的内涵来看,认定广告代言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主体的独立性,是广告主以外的主体;第二,通常与广告主有委托关系,代表广告主利益;第三,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需要结合主体和行为两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主体上,主播与商家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其是否构成广告代言人。在直播营销的场景下,直播主体账号一般分为主播账号和商家账号。主播账号场景下,分两种情形:如主播账号绑定自己的店铺账号,主播与经营者身份重合,其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属于广告主和发布者,不能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如以主播账号进行非自有店铺的直播带货,当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时,主播有可能构成广告代言人,但需要注意结合其背后的交易模式和内容场景,与导购、广告表演和广告代言进行区别。在商家账号场景下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家CEO或雇员进行直播,这种情形下,商家账号是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不宜认定为广告代言人。第二种是商家达人主播来商家账号直播,且商家与主播之间存在较为明确的委托关系,如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主播可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行为方面,需要分析主播是否具有以自己名义或形象做推荐和证明的意图表达。如这个主播只是到其他主播账号的直播活动中助阵“人气”,如现在非常多抖音带货主播请大明星助阵,为他直播间增加人气,这位明星并没有在主观上有推荐、证明、劝诱等意图的表达,不宜认为其参加直播的行为是广告代言。但如果主播参与品牌方直播活动,则意味着对商家品牌的认同,存在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做了推荐证明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来确定直播带货主播是否扮演着广告代言人的角色,但大家发现了还有一个前提,就是直播带货的内容是否属于商业广告?2020年11月0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对直播带货的法律定位明晰界定,尤其在《广告法》适用问题上予以明确,是其最大亮点。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来确定直播带货主播是否扮演着广告代言人的角色,但大家发现了还有一个前提,就是直播带货的内容是否属于商业广告?2020年11月0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对直播带货的法律定位明晰界定,尤其在《广告法》适用问题上予以明确,是其最大亮点。一是明确直播带货可适用《广告法》,指导意见规定:“网络平台为商品经营者(含服务提供者,下同)或网络直播者提供付费导流等服务,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进行宣传、推广,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或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从这一表述可以看出,一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对于直播带货适用《广告法》持肯定态度;另一方面,认为直播带货并不当然接受《广告法》的规制,而是要根据其行为性质来确定是否接受《广告法》的规制,避免过度管制问题。但是对于什么样的直播带货内容属于商业广告,却没有明确说明,赋予了市场监管人员自由裁量权。二是明确了有关主体的广告主体身份界定,分为网络平台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商品经营者一般应履行广告主的责任、网络直播者在直播广告内容时,应履行广告代言人的责任。三是明确规范广告的审查发布,严格遵守广告发布前应审查的规定。2021年4月23日七部门共同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对于直播营销活动中的主体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2)达人(KOL)的种草、测评等行为可能构成广告代言行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人以群分的趋势非常明显,存在很多小众群体的意见领袖,对他们影响力的界定,需要抛弃大众视角,而应以相关群体的认知来进行判定其是不是属于广告代言人。达人的种草、测评等行为是否构成广告代言行为?如果广告主与KOL双方之间签订服务合同,即使合同内容表述后者为对产品进行测评、提出使用建议等,KOL通过自己的社交账号等发布文章或视频推荐产品的,应属于通过一定媒介、形式介绍推销商品的广告活动,构成当事人利用自身影响力,以其名义和形象对商品推荐,符合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规定。(3)现有很多MCN机构通过本公司的达人主播等接受品牌方的委托进行相关直播带货或种草视频等服务,此时MCN机构在广告中又扮演什么角色呢?如MCN机构接受委托后,由自己公司团队设计、制作广告内容,并由自己公司的达人进行相关内容的发布,此时MCN机构同时扮演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1、广告主(1)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2)发布法律绝对禁止的广告的《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3)违规发布广告的《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1)《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2)《广告法》第五十六条,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3)《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发布法律绝对禁止的广告的,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3、广告代言人除上述法条里规定的应承担的责任外,《广告法》第六十一条,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像董明珠、罗振宇等以广告代言人的名义参与广告活动,但在法律上依旧会认定为广告主,承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而以往非常有名的头部主播李佳琦、薇娅等,如其直播内容被视为商业广告的话,其属于广告代言人,在特定情况下还可能被认定为“广告发布者”。现在火热的新媒体营销中种草测评推广的达人,一般属于广告代言人。而接受品牌方委托的主播或达人所在MCN机构,机构在其中一般扮演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角色。关注“常法企服”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法律知识

长沙聚美传媒有限公司很好。长沙聚美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6日,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佑母塘路799号,截止到2023年1月8日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

 创业的星空中不乏那些璀璨的明星。一代80后创业名人,他们的 故事 不停地激励着下一代创业人。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白手起家80后创业名人相关 文章 。

 汽车之家创始人李想

 李想,男1981年10月生,祖籍河北石家庄,高中学历,泡泡网创始人、汽车之家(ATHMN)创始人。

 高中时迷上电脑,并建立了个人网站“显卡之家”论坛,把自己喜欢的电脑硬件产品都放在网上和其他网友交流,网站日访问量逐渐破万,并吸引了 广告 商,靠广告高三一年他赚了10万。

 1999年7月,李想放弃高考,用他的10万元创立了泡泡网。2005年,泡泡网跃居为国内第三大中文IT 网站,年营收近2000万,利润1000万元。

 彼时,李想却开始考虑转型做汽车资讯。从显卡之家到泡泡网,再到汽车之家,从澳洲电讯控股到汽车之家在纽交所成功上市,李想完成了他人生的华丽转身。

 李想持有汽车之家5066483股份,当前的身价约10亿元人民币。

 汉鼎宇佑集团董事长、汉鼎股份创始人王麒诚

 王麒诚,男,1980年11月出生,祖籍浙江杭州,汉鼎股份(300300SZ)创始人,现任汉鼎宇佑集团董事长。

 2012年3月汉鼎股份上市,是“四大天王”中最早登陆资本市场也是最低调的一位。

 据我们调查和资料显示,他大学时代靠代理销售光纤收发器开始创业,并成功赚取人生第一个100万。

  毕业 后创立汉鼎股份,白手起家,用10年时间把汉鼎股份打造成A股上市企业。此外,他在2006年创立的汉鼎宇佑集团目前下辖60余家子(分)公司,涉及信息技术、 文化 传媒、资产管理和房产开发四大板块,其控股的宇佑传媒正积极推进A股IPO。

 他还投资了寿仙谷、微贷网等众多正谋求境内外IPO的优秀企业以及数量庞大的各类初创企业。

 王麒诚控制着上市公司近六成股份,再加上集团相关资产,保守估计其身价不低于60亿人民币。

 聚美优品创始人、CEO 陈欧

 陈欧,1983年2月出生于四川德阳,相比于前三位,他年龄最小,也少了一丝草根气息。

 他从小成绩优秀,16岁便 留学 新加坡就读南洋理工大学,22岁还在读大四的他仅凭一台 笔记本 电脑创办在线游戏平台Garena。

 26岁获得美国斯坦福大学MBA学位,27岁创立聚美优品(JMEIN),29岁荣登福布斯创业者榜。

 作为中国电商界的黑马,聚美优品仅用三年时间,就完成单月销售额从10万到6亿元的突破,并晋级与天猫、京东、亚马逊等比肩的B2C电商第一阵营,牢固的占据中国美妆类电商第一站的领航地位。

 2014年5月,聚美优品在纽交所上市,31岁的陈欧成为史上最年轻的纽交所上市中国企业CEO,身价高达80亿人民币。

 80后白手起家 创业故事 :年纪轻轻赚60亿身家

 林奇,1981年11月出生,浙江温州人,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80后互联网企业家代表之一,

 2014年6月5日,游族网络借壳梅花伞正式完成。在梅花伞公布重组预案后,受到市场热捧,股价连续6天涨停。截至6月30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高达19995%,最高股价逼至87元。

 网游创业 获得成功

 林奇是浙江温州人,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在浙江电信任软件工程师一年后开始自主创业。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任悠易互通广告有限公司合伙人。2009年5月至今,创立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总裁职务,10年间完成了从屌丝到亿万总裁的华丽转身。

 游族是林奇的第三次创业了,之前曾经营过电脑业务,连VC都谈后了却不知因何故,VC房企了投资。游族之所以能成功,关键或许在于坚持了“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方针。

 因为游戏市场一直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在游族覆盖的范围内,市场规模几乎没有边界,只有在细分领域里生根,树立起足够高的专业壁垒,便足够游族网络发展壮大;同时要提前做好团队和产品的长期规划,避免了其他游戏团队靠一款游戏爆红,随后走向平庸和衰亡的命运。

 2009年创办游族网络,当年推出的第一款页游产品《三十六计》就开了个好头,在一个好的档期得到了市场认可,为公司早期创造了不少收入。除了运气之外,善于把握机遇才使得游族网络在行业发展中有所斩获。总之,这是大时代带来的机遇,而林奇又抓住了机遇。

 凭借着敏锐的市场判断力和高效的产品研发能力,林奇将游族网络发展成游戏行业的领军企业。多年以来,游族网络坚持精品化和全球化战略,在网页游戏和智能手机游戏研发、发行运营及其他技术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他在业内率先提出了“轻娱乐”、“碎片 时间管理 ”等理论,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被多次授予“十大游戏风云人物”,成为行业领袖。

 从2012年开始,游族发展进入了快车道,2012年度和2013年1-8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74亿元和39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37亿元和163亿元。此时的林奇开始考虑上市,“当时IPO不开,与券商一遍遍过招股 说明书 也不是办法,只能另寻他法。”上市公司梅花伞方面因为业绩的压力,重组的意愿非常强烈,双方从接触到签订重组框架协议的过程非常快。

 “上市不单纯是钱的问题,而是一家公司的一个发展阶段。如果到这个阶段而不去做,就是浪费机会。至于选择借壳上市,纯粹是巧合。”林奇指出。

 借壳上市 考虑下一步

 2013年10月23日,梅花伞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出售全部资产及负债,并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重组方案,梅花伞拟向林奇等8名交易方非公开发行193亿股,发行价格为2006元每股,交易总价为3867亿元,相较其114亿的净资产,增值率高达328105%。

 3月28日,这一资产重组方案获得证监会核准,此次更名完成标志着公司重组正式收官,成为国内A股主板第一游戏股。刚刚成功上市的游族网络已开始考虑下一步战略,林奇表示:作为朝阳产业的一员,游族网络的愿景是“成为全球领先的轻娱乐服务供应商”,此次重组完成,也意味着游族网络全球化目标更近一步。

 全球化将是林奇的下一步战略:自2010年以来,游族网络先后开拓了中国港澳台、新加坡 、韩国、泰国、日本 、葡萄牙、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与当地运营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截至目前,北美、中国台湾的运营公司已经启动,未来将与40多家海外合作伙伴共同拓展南美、中东等更多国家和地区。

 林奇坦言:“游族网络在研发、发行和运营方面都有了足够的储备,为此公司推出"+U"计划,拟斥资20亿设立基金为海外拓展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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