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赏析 - 赏析

《孔雀东南飞》赏析 - 赏析,第1张

孔雀东南飞》是一曲基于事实而形于吟咏的悲歌。其中,主人公刘兰芝、焦仲卿之死,表面上看来,是由于凶悍的焦母和势利的刘兄逼迫的结果。事实上,焦母、刘兄同样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因为焦母、刘兄的本意,并不想害死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妹妹。

这从刘、焦死后,“两家求合葬”这样后悔不及的举动可以看出。——尽管这是他们对刘兰芝、焦仲卿生死不渝爱情的晚到的认可与祝福。他们主观上的出发点虽有利己的打算,但也有把维护自己亲人的终身幸福与自己的利益统一起来的愿望。

焦母刘兄是要在自己与焦仲卿、刘兰芝的利益之间找到一块平衡的绿地而共处。然而,他们没有成功。这里,问题的深刻性在于:刘兰芝、焦仲卿毕竟是直接通过他们的手被害死了。焦母、刘兄同时又成了封建礼教的帮凶。这种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力量,正是当时封建制度罪恶本质的必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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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取材于东汉献帝年间发生在庐江郡(今安徽怀宁、潜山一带)的一桩婚姻悲剧。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因诗的首句为“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故又有此名。全诗350余句,1700余字。主要讲述了焦仲卿、刘兰芝夫妇被迫分离并双双自杀的故事,控诉了封建礼教的残酷无情,歌颂了焦刘夫妇的真挚感情和反抗精神。

作为古代史上最长的一部叙事诗,《孔雀东南飞》故事繁简剪裁得当,人物刻画栩栩如生,不仅塑造了焦刘夫妇心心相印、坚贞不屈的形象,也把焦母的顽固和刘兄的蛮横刻画得入木三分。篇尾构思了刘兰芝和焦仲卿死后双双化为鸳鸯的神话,寄托了人民群众追求恋爱自由和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

  《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是投水而死。她为什么要投水目前一般都把原因归结为封建家长制、封建礼教的迫害,或说成刘兰芝为反抗封建家长制、封建礼教而死。《孔雀东南飞》的主题也就概括为揭露封建家长制、封建礼教的罪恶。同时,又都把焦母和刘兄说成封建礼教和宗法势力的代表和帮凶。这种观点至今已大大影响了中学语文课本、教参,影响了广大语文老师和学生对诗歌的解读,影响了对诗歌中丰富的人文因素的体会和把握。

论者们在讲到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迫害刘兰芝时,大多语焉不详,有证据不实之感。《汉魏六朝诗鉴赏辞典》说得稍微具体一些:“《礼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迫害刘兰芝用的是第一条。《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是孝顺这一条。”我认为这个说法是武断的。焦母当时的文化素养有多高我们不得而知,在诗中并不能看到她如何引经据典地援引《礼记》条文迫害刘兰芝和焦仲卿。并且,我们都知道:“《礼记》是儒家经典《三礼》(《仪礼》《周礼》《礼记》)之一。西汉尚《仪礼》、东汉兼讲《周礼》,三国之后才兴起讲《礼记》之风。”《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于东汉末年,三国后学术界才兴起讲《礼记》之风,所以,《礼记》不可能成为东汉时的道德准则,也不大可能成为那时的礼教方面的杀手锏和紧箍咒。

必须指出,论者们似乎在有意无意地忽视《孔雀东南飞》中大量的违反《礼记》条文的内容。

如:“父母存,不许友以死。”刘兰芝、焦仲卿相约以死,作者却对他们的殉情抱有同情、赞赏的态度。

如:“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刘兰芝“女行无偏斜”,“奉事循公姥”,不算未孝未敬之人。焦母即使以为她不孝敬,也不用生气埋怨。应对她进行教导,如还不听就责备她,责备后仍不悔改,才叫儿子把她休掉。而焦母对刘兰芝总看不顺眼,故意找茬,本身就是大大违反礼教的。

如:“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意思是说,对儿媳辛勤劳累之事,公婆即使特别疼爱她,也只好任她去干,但要不时劝她多休息。刘兰芝“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焦母不但不叮嘱她休息,反而嫌她织慢了,严重违反了礼教。

如:“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焦父未出场,虽有“公姥”并举的情况,但大都认为这是个偏义复词,意义指向于“姥”:焦母。从“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看,焦母应说是寡妇。我们都知道,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是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封建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如果焦母丈夫还在世,那么,家里发号施令、颐指气使,就轮不到她;如果焦母丈夫已去世,那么,她就应听焦仲卿的。刘兰芝好像也死了父亲,而刘家发号施令、说一不二的却是刘兄,并不是刘母。我们可以假设:如果焦仲卿像刘兄一样,在家里由他说了算,刘兰芝就不会被驱遣;如果理解、同情女儿的刘母像焦母一样当家做主,刘兰芝也不会被逼再嫁。从这里可以看出,所谓的封建礼教之类在焦刘两家都未严格地贯彻执行。刘兰芝的悲剧甚至还可以说是由于“三从四德”未贯彻落实好而造成的。

综上所述,可见:一、从作品本身看,焦母、刘兄有暗合封建礼教加害刘兰芝的行为,却有更多的严重违背封建礼教而加害刘兰芝的行为,我们不能说焦母、刘兄是封建礼教的帮凶,就和不能说焦母是反封建礼教的斗士一样。若严格地按《礼记》的教义来行事,刘兰芝的命运可能还要好一些。刘兰芝的悲剧绝不是所谓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迫害造成的。二、从作品内外的社会环境看,以《礼记》为核心内容的封建礼教在当时远未成为社会大众(包括作者)的基本的价值观,家庭中的伦理关系也还未按儒家的那一套教义来约束,并不存在什么专门扼杀幸福婚姻和美满爱情的封建家长制和封建宗法制度。因此,不能把刘兰芝的死归罪于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的迫害。

我们认为刘兰芝的死与她自身的性格有关。

刘兰芝很自信,对自己的聪明能干很自负。“十三能织素,……十六诵诗书”,自我评价很不差。同时,她又很敏感。婆婆对她的不满、存心找茬,她十分清楚。“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倔强的她无法逆来顺受。她不迂回、不婉转,她直来直去、主动地表明立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其自尊与叛逆的性格表现得十分鲜明。

刘兰芝的自尊和叛逆突出地体现在离开焦仲卿前的“严妆”上。“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这些文字突出了刘兰芝的自尊。历来女子被休回家,大都或面容憔瘁,或衣冠不整,或泪流满面,或寻死觅活。但刘兰芝觉得这样做是对自身形象的糟蹋,对自我尊严的损害。她尽管也有巨大的悲伤哀怨,但表现出来的仍是光彩照人、风姿绰约。这本身就是对焦母的示威与抗议:你不是说东家的秦罗敷“可怜体无比”、“窈窕艳城郭”吗她究竟有没有本**漂亮你不是希望我窝窝囊囊地扫地出门吗我偏要比做新娘子时更鲜亮更神气。这分明是一种抗议与示威。果然,她“上堂启阿母”时,“阿母怒不止”。

婆媳俩,一个脾气暴躁,心胸狭窄,毫不宽容,喜欢找茬;一个又自尊敏感,自信倔强,只知针锋相对,不能柔婉圆通、逆来顺受,要长久地生活在一个家庭中,古往今来,都是非常难的。

兰芝的自尊与叛逆还深刻地表现在与兄长的对话中。“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其往欲何云”――往后打算怎么办这里的潜台词很是丰富:往后打算长久地独身吗往后打算长久地在娘家住下去吗往后打算长久地在兄嫂门下寄食吗往后还有比现在更好的人家吗往后焦仲卿真的能再接你回去吗等等。听后,“兰芝仰头答”。这里的“仰头”很有深意,她的自尊、刚强、镇静、不顺从、不低声下气,表现得很充分,很动人。她的回答有反话正说(理实如兄言),有明顺暗反(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有阳奉阴违(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而“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看似痛快的应允,实则已是定下了最激烈的叛逆之心:逼急了,我只有一死,那你的妹荣兄贵、高攀太守的美梦也一并落空完蛋。如果刘兄没有那么专横、势利,如果刘兰芝没有那么守信、自尊,没有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反抗与叛逆,那么,刘兰芝的自杀悲剧根本就不会上演。

与仲卿的相处,兰芝体现得较多的是自尊、柔情与率性任真。对仲卿她有儿女柔情。对婆婆性格清醒的了解和绝不逆来顺受的个性,让她毅然决然地提出结束与仲卿的婚姻。这时,儿女柔情少了,率性任真多了。刘兰芝忠于爱情、珍惜爱情,却又不为爱情而委屈自己,这里很有后来的个性解放、婚姻自主的成分。而相比之下,仲卿则更为重情。他的“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非一般男人所能道出。仲卿和兰芝话别时都表现了儿女柔情与对未来的幻想。但兰芝面对的是“性行暴如雷”的兄长,他的逼婚,根本无视忠贞爱情和儿女情长,无情地破灭了他们的幻想。兰芝与仲卿最后一次会面时,她说:“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看似绝情,实为对爱情、婚姻的绝望与绝望之后的清醒,以及对自我尊严的以攻为守的全力维护。她不知生性软弱的仲卿是否屈服,不知仲卿与东家的秦罗敷是否好上了,不知仲卿对婚变有何态度。因此,她要用看似绝情的话来试探仲卿。她应该想到了这话可能伤害仲卿,但率性任真使她有些急不择言了。

若仲卿此时是似笑非笑、似怒非怒、如释重负,那倒是兰芝的最大悲哀。但兰芝听到的是尖酸刻薄的讽刺与挖苦,是同样重情轻生的真情表白,是毅然赴死的壮烈豪情:“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文学史上,女子为情而死的不在少数,男子为情而死的少而又少,焦仲卿就显得非常的难能可贵了。

兰芝的“何意出此言”表面上是生气了,实际上她听到了最愿意听到的话。这话证明着,仲卿是多么的重情,多么的爱自己。“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说得干脆爽利,毫无犹豫与迟疑,仍是刘兰芝的率性、任真、干脆、自尊性格的自然流露。自尊者活着时会努力追求自身的尊严,如果遇到侵犯,他会选择激烈的反抗,当他觉得活着时自尊无法维持时,他会选择走向死亡,这是尊严实现的另一种形式。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与刘兰芝的精神气度惊人地巧合。所以,我们认为,刘兰芝的选择自杀,虽有婆婆、兄长的因素,但主要的是由她自身的性格决定的。她的自尊是她性格的内核,叛逆则是自尊的外在表现形式。

把握当时的社会风气和思想脉搏,对认识刘兰芝的性格及其性格的时代特征很有作用。中国诗歌史上诞生了刘兰芝这样的为了性情和自尊而不惜一死的艺术形象,在我国文学史上乃至思想史、文化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这也是这个作品具有重大艺术价值和思想价值之所在。而片面地以阶级分析、政治分析的方法来研究这个作品,就很难把握它在“人的觉醒”和“文的自觉”中的价值和影响。

曹清富,语文教研员,现居广东深圳。本文编校:老猛

《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遣归的原因,传统的解读是“吃人的封建礼教是造成焦、刘悲剧的根本原因”。当然,我们不能否认一些文学作品中旧社会封建礼教对人的摧残,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祝英台,《白蛇传》中的白娘子,《祝福》中的祥林嫂等等,这些形象无不打上封建礼教罪恶的烙印。纵观中国古代文学,凡是描写女主人公悲剧命运的作品,究其根源,最终都可以归结为封建礼教的迫害。这没有错,因为文学来源于生活,而我国辉煌灿烂的古代文学,本身就是在封建制度中成长起来的,这是大背景,是深层社会原因。所以后人在研究古代文学时,都习惯性地用这个深层社会原因来概括。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文学本身的、多视角的研究,更应从作品本身交待的事理中探讨其他原因。《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遣归,自然有封建礼教的罪恶,但透过作品,我们依然能看到造成她悲剧的其他原因。

一、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

在封建社会,门当户对是婚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否则,即便结了婚,也常常有被抛弃的危险。在《孔雀东南飞》中,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从“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可以看出,焦刘两家社会地位并不一样;从刘兰芝辞别焦母时的自述“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中也可得到印证。有人认为,焦母之言是劝儿弃妇的开导之言,刘兰芝的话则是自谦。我们不能否认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也不能否认诗句本身表意的实指性———焦、刘两家确实门户不当,至少是不完全对当。从“文学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创作理论来看,焦、刘两家门户不当是“源于生活”的事实,但也有作者为了塑造人物形象而“高于生活”的焦母劝儿和刘兰芝自谦之言,两种情况兼而有之则更为确切。假如焦、刘两家确实门当户对,焦母应该明白,以“贵贱”之说开导儿子只会让儿子更加反感,她完全可以用别的话劝导儿子,因为焦仲卿是知事明理的,也是善良的,只是性格有些懦弱罢了。也有人以县令和太守派人到刘家提亲为由,说刘家家世并不比焦家差。本人以为这只是作者为了更加突出哀婉的悲剧主题,有意安排的虚构情节,是文学创作的需要,不可为据。难道县令、太守还找不到更合适的儿媳而要娶被遣归回娘家的刘兰芝吗?在封建社会这是不可想象的。那么,在焦仲卿和刘兰芝成婚初焦母为何没有“严把”门户关?唯一符合情理的解释是因为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让焦母忽略了对门户更为严格的要求。但门户不当的影子随着婆媳共同生活当中的磕磕绊绊,逐渐淤积成了焦母心里的一块心病———“吾意久怀忿”,不去何快?虽然焦母认为门户不当,但当初是自己“失职”,时至今日也就不便以门户不当遣归刘兰芝,所以便强词夺理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为理由要求焦仲卿遣归刘兰芝。

刘兰芝自嫁到焦家,言行举止完全符合封建道德礼数,“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辛苦。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但还是讨不到婆婆的喜欢,何也?就是焦母心中一直潜伏的门户不当的思想作祟。

二、刘兰芝未育是遭遣的根本原因

《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休妻的理由“妇有七去:不顺从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1]刘兰芝到底因何而被遣呢?焦母的回答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刘兰芝的倾诉是“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焦仲卿对妻子的评价是“女行无偏邪”,显然,焦母和刘兰芝的回答完全相反,但作为有着双重身份的焦仲卿,一边是应该孝敬的母亲,一边是相许一生的爱妻,两个亲人对他同等重要,在关系到或违背母命或休妻这样重大的选择面前,只有他的回答是客观的、可信的,说明焦母所说的“不顺从父母”的遣刘理由并

不成立。诗的开头对刘兰芝的描写:“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颂诗书。”这是我国古代文学普遍惯用的人物塑造手法,如《陌上桑》对罗敷形象的描写,虽然不一定是实指,但是表达的主题却是明确的,即是对主人公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的美好形象的赞美。由此肯定,对于这样的女子,“*”、“妒”、“有恶疾”、“多言”、“盗窃”等均不

符合作者对她大肆赞誉的本意,很显然,这些罪名是作者在对她的赞美中就已排除掉的,诗中也没有一处提及到。那就是“无子”的理由最有可能了,而且全诗只字未写焦、刘有无子女;即便在刘兰芝决定回娘家,辞别焦母、丈夫、小姑时情重义长的托词中也没有提及子女,可见刘兰芝确实没有生育。在封建宗法社会里,男婚女嫁完全是为了“广家族,繁子孙”,未生育显然犯了封建礼制的大忌“无子罪”。但焦母何不以此为由名正言顺地遣归刘兰芝?这样做非常符合封建礼制,却要编造事实说成“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呢?那是因为刘兰芝嫁到焦家才刚刚三年(共事二三年),在时间上,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按常理,三年的夫妻生活应该有子女了,但却一直没有。是她们夫妻暂时未要?也不合情理。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社会中,妇女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是她们最根本的职责,况且对于家境较好的焦家老母来说,抱孙子、传香火的急切心情可想而知,作为同样知书达理的焦、刘夫妇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刘兰芝没有给焦母满意的表现。又因为刘兰芝年仅二十,年龄并未超过生育黄金期,目前未生育,并不代表以后不生育。这是大家都懂得的普通道理,焦母理应是知道的。所以,以刘兰芝不生育为由而遣之的理由难以成立,故而焦母选择了可大可小、可轻可重、没有实际标准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为由遣归刘兰芝。刘兰芝婚嫁三年而不育,让焦母对自己家族的香火传承产生了深深的忧虑,她把希望完全寄托在“秦罗敷”身上了,焦母将为了家族的利益坚决实施她的计划。面对为媳妇求情的儿子,焦母的回答是“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一个“速”字,一个“慎”字,道出了焦母已迫不及待遣送刘兰芝的急切心情。“在焦母心中,兰芝的一切优点都不能弥补她未育子嗣之缺陷,因而导致了她被遣的命运。”

三、婆媳性格不合是造成矛盾不可调和的情感原因

焦母对儿媳的不满起因是门户不当,但还不至于因此狠下决心遣归刘兰芝,婆媳性格不合造成不

可调和的矛盾,更加坚定了焦母遣归刘兰芝的决心。焦母作为封建家长的代表,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尊严是毋庸置疑的,即便是自己唯一心爱的儿子也只能顺从。地位和尊严使她极尽偏执,事事都必须符合她的心意。而对于有着个人追求和思想的刘兰芝来说,同样执拗地认为,自己走得端行得正,勤劳持家,孝敬婆婆,没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不甘在无理取闹的婆婆面前忍气吞声,从而加剧了婆媳之间的矛盾。从她自请遣归和向焦母辞别时的话(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中,可看出她不卑不亢的做人原则和个性,也可感受到她性格的执拗。因此,对于一个这样性格的儿媳,焦母是很难驾驭的,使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尊严受到了威胁。尽管刘兰芝在现代人的眼里几乎是完美的,但在当时的焦母眼里,这种执拗却充满了叛逆,焦母“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话就反映出刘兰芝不顺从家长的意味。焦母极力维护自己作为家长的地位和尊严,刘兰芝却在固执地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对此毫无悔改之意,两种完全对立的思想造成婆媳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使得焦母最终选择了遣归刘兰芝。诗中在矛盾最激烈的时候,焦母两次提到“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在焦母心中,好儿媳的标准是“秦罗敷”。可见刘兰芝的固执己见,成为造成婆媳间情感由不协调形成鸿沟到破裂的主要原因。作者在诗歌创作中对刘偏执的性格采取了“避实就虚”的写法,一是为了使故事情节富于矛盾,推动故事发展,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二是合乎人物性格的塑造,这样写更能突出焦母的专权蛮横和刘兰芝性格方面的执拗。细读全诗,门户不当和兰芝未育两个原因虽然诗歌中没有明确交待是遣刘的原因,但是我们还是能够通过故事情节和人物对话找到其中的逻辑关系。焦、刘成婚初,虽然门户不当,但是由于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焦母还是勉强认可了这门亲事;结婚以后,刘兰芝虽然完全遵循封建妇道,但是门户不当的缺憾,就像游丝一直萦绕在焦母心头。三年时光过去,刘兰芝还是一直未育,使焦母对她续香火产生了失

望。焦母和刘兰芝性格上的不合,也使焦母对刘兰芝产生了反感。于是,一切都不顺心了,矛盾的对立也再度显性化,导致焦母最终做出了“遣刘娶秦”的决定。

可以说,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而刘兰芝的未育则是矛盾激化的根本原因,人物个

体存在的性格执拗和情感上的对立是婆媳关系难以融通的情感原因,此三者相互作用,把刘兰芝送上了遣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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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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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文章再结合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刘兰芝被休,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结婚二三年,没生育,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兰芝占着不孝之一也是在古代女子七出之列二是兰芝生得美丽,而婆婆同样作为女人,因为已经老了,看到年轻的女子在自己眼前,而且终日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比得自己人老珠黄,自然心有甘三是婆婆生了焦仲卿后很多年才生第二个孩子,还是个女儿,(文中并未提焦父,可以理解为早逝),自己一个人拉扯大两个孩子,如今儿子对媳妇那样好,自己心头肉好像被别的女人夺了去,同样心不甘

第四,焦仲卿既然为府吏,大小也是个吃皇粮的公务员,找了这么个没社会地位的女人,虽然女红和琴棋书画什么都能,但毕竟门不当户不对,所以总是小瞧兰芝再加之焦仲卿很孝顺,母亲在家里说一不二,自然焦母就了算,说休就休了

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

原因如下:

第一个方面是因为焦仲卿家是一个官宦人家,而刘兰芝家是商户人家,在当时那个年代商人的地位比较低,所以焦母觉得刘兰芝配不上焦仲卿。

第二个方面因为焦母是一个寡妇,从小与焦仲卿相依为命,她太爱焦仲卿了,他害怕别的女人抢走他的儿子(俗话说娶了媳妇忘了娘),所以说焦母不只是看刘兰芝不顺眼,就算是焦仲卿娶了别的女人,焦母也会这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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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故事发生在“汉末建安中”。当时的背景是: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的那套伦理纲常,逐渐占据了统治地位,并发展到了相当完备严密的程度。在婚姻制度方面就规定有“七出”、“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等清规戒律。

“天下无不是之父母”,这正是焦刘悲剧的主要原因。在这一时代氛围里,在焦母的*威下,焦仲卿敢于站在刘兰芝一边,表现出与兰芝“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的坚决态度,这是难能可贵的。

《孔雀东南飞》的写作年代,历来有所争论。根据此诗“小序”,应是汉末建安时代的作品,故属“汉乐府”范围。

刘克庄《后村诗话》云:“《焦仲卿妻》诗,六朝人所作也。《木兰诗》唐人所作也。《乐府》惟此二篇作叙事体,有始有卒,虽词多质俚,然有古意。”刘克庄指出此诗为六朝人作品,但也没有举出什么理由,所以刘说影响不大。

1924年,梁启超为了欢迎印度诗人泰戈尔,在北京作了一次演讲,提到《孔雀东南飞》的写作年代问题,他说:“像《孔雀东南飞》和《木兰诗》一类的作品,都起于六朝,前此却无有。(《孔雀东南飞》向来都认为汉诗,但我疑心是六朝的,我别有考证。)

《佛本行赞》现在译成四本,原来只是一首诗。……六朝人几于人人共读。

那种热烈的情感和丰富的想象,输入我们诗人的心灵中当然不少,只恐《孔雀东南飞》一路的长篇叙事抒情诗,也间接受着影响吧?”(见《印度与中国文化之亲属关系》讲稿,北京《晨报》)此说在文学界颇多影响。

——孔雀东南飞

希望对你有帮助:首先,这要结合时代背景来谈。

刘兰芝是在汉朝,汉朝的风气其实相当开放。

汉代寡妇再嫁不受约束、不失体面的风习,至汉末仍然多有史证。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揭开《三国志》的妃后列传,最令人注目的便是魏、蜀、吴的第一个皇帝,都曾娶过再嫁的寡妇。”

在婚姻离异时也可以采取主动,同样是汉代妇女的权利。著名的朱买臣故事可以作为例证。《汉书·朱买臣传》说,朱买臣家贫,卖柴为生,常担柴道中,诵书歌讴,“妻羞之,求去”,“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后来前妻与其夫家一同上坟,见朱买臣依然饥寒,还曾经“呼饭炊之”。李白有《妾薄命》诗:“雨落不上天,覆水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后来朱买臣夫妻离异故事在民间传播,以此为主题的戏曲就有元杂剧《渔樵记》、清传奇《烂柯山》、京剧《马前泼水》等。其实朱买臣富贵后重见前妻事,也并没有覆水难收的情节。[12]“马前泼水”的衍化,其实可能也是后世人未能理解汉代人精神风貌的一种反映。我们所注意的,是朱买臣妻主动离婚的事实。女方“求去”,男方“不能留,即听去”,前者要求同意,后者未能挽回,于是勉强应允。这种妇方主动提出协议离婚的情形,在汉代以后的中国正统社会中,是不多见的。

《汉书·张敞传》说,汉宣帝时地位相当于京畿地区最高行政长官的京兆尹张敞,据说“为妇画眉,长安中传张京兆眉怃”。张敞这样的高级官僚亲自为妻子画眉,眉样媚好,一时传闻京中。于是所谓“京兆画眉”、“京兆眉妩”,成为形容夫妻和美的典实。张敞的这一行为被有关部门举奏,皇帝曾经亲自询问,张敞答对巧妙,又因皇帝爱其才能,所以未受责备。看来,“为妇画眉”,作为高官,似乎是不寻常的举动,然而在一般平民中,则可能未必令人惊异。东汉名士樊英患病,妻子派婢女探问,樊英竟起身下床答拜。有人不免诧异,樊英解释说,“妻,齐也,共奉祭祀,礼无不答。”一个“齐”字,一个“共”字,在某种意义上表现出汉代人在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的意识。

班固在《白虎通·嫁娶》中也曾经强调:“妻,齐也,与夫齐体。”陈登原先生《国史旧闻》卷二八指出,“汉人虽曰已轻妇女,如曰夫为妻纲,如曰二女为奻,如曰不敢仰视,然尚有不讳再嫁之事,尚有以妻为齐之说。”如果我们借用“妻,齐也”的说法总结汉代妇女在若干方面享有与男子大体相当的权利这一事实,可能也是适宜的。当然,这种权利与现代意义上的“女权”不能同日而语,但是回顾这段历史,对于真切地认识中国古代妇女史的全貌,应当是有益的。

汉代妇女生活的上述情形,自然是在复杂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形成的。据《汉书·文三王传》,梁荒王刘嘉的妹妹刘园子与梁王刘立有隐情,败露后,刘立惶恐自责,有“渐渍小国之俗”语。所谓“小国之俗”,应当包括与华夏人杂居的其他部族的文化影响。推想在汉文化融合多种文化因素初步形成的时代,儒学礼制尚未能规范所有的社会层面,“夫为妻纲”的性别统治格局也还没有定型,于是存在“妇人尊贵”的现象。鲁迅先生曾经盛赞汉代社会的文化风格:“遥想汉人多少闳放”,“毫不拘忌”, “魄力究竟雄大”。当时民族精神的所谓“豁达闳大之风”对社会生活的全面影响,当然更是我们在讨论汉代女权时不能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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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就是汉朝刚刚将儒学作为正统,后代将儒学弄得越来越苛刻,特别是朱熹的三纲五常,而汉朝因为还没有定型,所以较宽松。

有人说“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四句并非《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原有,我同意此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这个新媳妇刚嫁过来的时候,小姑刚刚学会走路开始会扶床。今天我被驱遣回娘家,小姑的个子已和我相当。根据常识,我们知道孩子从刚刚学会走路到长高至与成人一样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第二:文章前篇写到“公事二三年,使尔未为久。”说明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嫁到焦家时间并不久,只有两三年的时间。那么,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够在两三年的时间里从刚刚学会走路长得和成人一样高呢?这不和逻辑。

第三:文章当中,刘兰芝不只一次的自称为“新妇”。在古代,新嫁之女,或者出嫁时间只有两三年且并未生育者,才能叫做“新妇”。如果时间真的是能够让小孩子从刚走路到长得与成人一样高的话,又怎么能够称作为“新妇”?

第四:文章后面写道:“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言多另才。”如果焦仲卿年纪真的较大,那么十八九岁的县令家的三公子怎么会看得上她的呢?古代的女子十五六岁出阁是很正常的。根据刘母所说的“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可知:刘兰芝嫁给焦仲卿时是17岁。那么,刘兰芝“二三年”被遣回家时,也就十九或者二十岁。那么,县令家的三公子使人来提亲也是合乎理法的。

第五:《四库全书》中关于“小姑始扶床”之句有15例,除了《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之外,顾况的《弃妇诗》中也有明确记载:“记得初嫁君,小姑始扶床。今日君弃妾,小姑如妾长。”根据全诗的记载,与“及与同结发,值君适幽燕”、“及至见君归,君归妾已老”可知,弃妇在夫家多年,出嫁之时“小姑始扶床”与被弃之日“小姑如妾长”在时间上是合理的。

第六:在唐代欧阳询《艺文类聚》、宋本《玉台新咏》、郭茂倩《乐府诗集》、左克明《古乐府》收录的《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均没有此句。直至兰雪堂活字《玉台新咏》才出现。因此,很大可能上“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句是后人参照了顾况的《弃妇诗》而加上的,表现了刘兰芝对小姑的抚育之恩以及后人对刘兰芝遭遇的同情之情。

所以,我认为“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句并非《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原有,是后人在流传过程中加上去的。

妇女守贞的道德观,先秦已有“有子而嫁 倍死不贞”的规定。至汉代,三纲五常体系渐次形成。刘向《烈女传》“修道正进,避嫌远别。为必可信,终不更二”,班昭《女诫》:“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 《白虎通义。婚娶》引《礼记》:”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汉代历代帝王很重视,”赐贞妇帛“、”赐贞妇顺女帛“的记录不绝于史书,并大力旌表宣扬。如沛郡刘长卿,在孩子五岁的时候去世,他的老婆守贞不嫁,苦守十年。后来刘妻孩子夭折,娘家人劝她改嫁,刘妻自毁耳朵以示守贞。当地官员上报朝廷,褒奖。其他如谢姬、殷纪配、吕荣、李元女一直到三国时代的夏侯令女,都是夫死坚拒改嫁的典型模范。

不过汉代和明清不同的是,社会主流普遍认为守贞是一种超道德,是德行的上限,而不是下限。寡妇宣布守节,会博得赞赏,寡妇不去守节,也不会被人指责。不像明清时代,寡妇守节几乎成为最低标准,低于这个标准就是十恶不赦。同样是大儒,董仲舒在这事儿上看得就比朱熹开,他说“夫死无男有更嫁之道“。所以在朝廷大力表彰贞妇的同时,我们也能看到民间、官场、甚至皇家轰轰烈烈的改嫁之风。

汉文帝的妈妈薄夫人,就是改嫁给刘邦的。汉文帝的儿媳妇、汉景帝的皇后王娡,也是改嫁给天子的。汉景帝和王娡生的女儿平阳公主,先后改嫁三次,先嫁曹寿、又改嫁夏侯颇,第三次嫁的老公更好,叫卫青。名臣陈平也是著名的接盘侠,他老婆张氏先后嫁了五个老公,都死了,他是第六个。朱买臣的老婆嫌自己老公没出息,主动改嫁;苏武的老婆等不到自己老公回来,也改嫁了。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就更不用说了。甚至一代枭雄曹操,他的原配夫人要跟他离婚,怎么也劝不回来,曹操只得放她回家。主动跟娘家人说可以改嫁。只不过丁家不敢招惹曹操,此事未成。到了曹操临死前,甚至还对侍妾们说:“顾我万年之后,汝曹皆当出嫁”。两汉旌表的那些列女,有很多都是家里要求改嫁自己不从的,也从侧面反映当时的社会主流对改嫁没有反感,当做是习以为常的事。“寡妇守贞” 这种事在当时,跟现在的道德标兵一样,没人说不好,但也没太多人当回事,偶尔出现几个,朝廷都要捡到宝一样,兴高采烈地宣传一通

所以刘兰芝离婚之后,有人上门求亲,是再正常不过的社会行为,不会有人因此而看低她。反倒是刘兰芝的坚持,被她的娘家人所不理解的,不就是改嫁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抢你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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