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最早见于《玉台新咏》,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诗前有序文:“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这是一曲基于事实而形于吟咏的悲歌。其中,主人公刘兰芝、焦仲卿之死,表面上看来,是由于凶悍的焦母和势利的刘兄逼迫的结果。事实上,焦母、刘兄同样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因为焦母、刘兄的本意,并不想害死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妹妹。这从刘、焦死后,“两家求合葬”这样后悔不及的举动可以看出。——尽管这是他们对刘兰芝、焦仲卿生死不渝爱情的晚到的认可与祝福。他们主观上的出发点虽有利己的打算,但也有把维护自己亲人的终身幸福与自己的利益统一起来的愿望。焦母刘兄是要在自己与焦仲卿、刘兰芝的利益之间找到一块平衡的绿地而共处。然而,他们没有成功。这里,问题的深刻性在于:刘兰芝、焦仲卿毕竟是直接通过他们的手被害死了。焦母、刘兄同时又成了封礼教的帮凶。这种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力量,正是当时封建制度罪恶本质的必然反映。
刘焦之死在当时有必然性。因为他们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造反第三个可能。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刘、焦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礼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迫害刘兰芝用的是第一条。《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顺这一条。刘兰芝回娘家后,也遭到家长制的威压。那么刘兰芝、焦仲卿是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些封建教条呢?没有。刘、焦两人所反复辩解的是他们并没有违反这些封建规范。他们的认识不能不受时代的局限。刘兰芝、焦母刘兄则以为坚守这些封建教条才能真正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幸福。显然,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焦母、刘兄是强者,而刘兰芝、焦仲卿注定是被吞食的弱者。他们并不是处于打倒孔字店的五四时期,而是处于中国地主阶级还有着远大前途,封建制度正处上升时期的东汉末年。刘兰芝、焦仲卿的抗争只是一种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违背这些要求的封建礼教之间的一种不自觉而且没有出路的冲突。因此,他们的死,是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能实现的产物。他们的死,是对封建礼教罪恶本质的控诉。思想上的局限,并不能转移或否定实践意义上的客观作用。刘兰芝、焦仲卿不愧是封建礼教的早期叛逆者,因为他们没有逆来顺受地屈从。死与屈从,都是封建礼教对他俩的毁灭。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毁灭。如果他们屈从了,那么虽然他俩的肉体还活着,但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爱情理想却不复存在了。而死,却表现了他俩为坚持爱情理想而作的抗争,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赢得后世人民对他俩的同情与尊敬,成为后代粉碎封建枷锁的精神鼓舞。所以,刘、焦之死,已冲破个别人、个别家庭的狭小范围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义,揭出了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孔雀东南飞》的重大思想价值在于:它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刘兰芝、焦仲卿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东汉末建安间有个叫刘兰芝**美丽、善良、聪明 、勤劳。她与焦仲卿结为婚夫妻后,俩人感情非常好。然而焦母却对刘兰芝百般挑剔,并威逼焦仲卿驱逐刘兰芝,焦仲卿迫于母命劝说兰芝暂避娘家,并承诺一定会接她回家。谁知兰芝娘家趋炎附势,她哥哥逼她改嫁太守,焦仲卿闻讯赶来,两人约定黄泉相见。太守迎亲 ,双双殉情死。
知识拓展刘兰芝和焦仲卿成为悲剧的原因
刘兰芝从小就开始学习各种技艺,真的可以说是多才多艺,从她嫁入焦家以后,更是勤侍婆婆,忙于家事,不敢有所懈怠,这样的媳妇被谴!可以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古代休妻,讲究七出,又称为“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即使是对照这几条,其实也找不出刘兰芝的大错,她的被休。仅仅是因为婆婆对她看不顺眼,早就想把她赶出家门,所以处处为难刁难她。而婆婆对她看不顺眼的原因是因为两人的婚姻门不当户不对,这些从刘兰芝的话语“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以及焦母的“汝是大家子,仕宦于抬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中就可以看出来了。
在魏晋时期,婚姻一般来说是家族和家庭之间联合的工具,反倒是结婚的双方没有说话的权力,任由家里做主。所以这样的一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被焦母所反对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只是觉得在这样的一种制度下,刘焦在父母做主婚姻当中能够相亲相爱,已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了,结婚虽说是由家里做主,但两人由陌生人发展到有情人,也是难能可贵的了。婚姻本来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一旦掺杂进太多的外来因素,也就变得非常脆弱了。所以在焦母的干涉下,即使不情愿,刘兰芝也不得不离开焦家。
说到刘兰芝,我们不得不提到的就是焦仲卿了,他对刘兰芝真情是有目共睹的,从向母亲苦苦求情,到以为刘兰芝变心时的恶语相向,以及最后的殉情。我们都可以感受到他的那一片真情实意。但我们在感动的同时其实也有些遗憾,总觉得焦仲卿的抗争是软弱的,不够坚决。假如他能够再坚决一些,自己做主坚决不让母亲谴刘兰芝,态度再强硬些,也许母亲也会让步,毕竟孤儿寡母的相依为命,做母亲总是最疼儿子,决不会让儿子为难的。
但遗憾的是,在焦仲卿的身上,封建的愚孝思想已经是根深蒂固了,母亲的命令,即使是错的,即使是自己不愿意的,也不得不服从。他虽求情了,但当母亲捶床大怒时,焦仲卿能做的就只有诺诺而退了回来。假如焦仲卿能够多抽些时间出来陪妻子和母亲,缓和化解妻子和母亲的矛盾,也许母亲对妻子的态度就没有那么僵了。
但这只是假如,男子汉大丈夫,要以事业为重,不能沉迷于温柔乡之中。娶了妻子回来了,但焦仲卿却在官府里忙碌着,以至刘兰芝“贱妾留空房,相见日常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没有了焦仲卿这个润滑剂,尽管刘兰芝处处退让,矛盾在焦母的故意挑唆下,依旧在不断升级。最终让刘兰芝觉得自己不能忍耐下去了,照这样的情形下去,被休是肯定的了,与其被休回家,还不如自请回家,这样还可以保持自己的一丝尊严。
所以面对婚姻的悲剧,我们只能是说,焦仲卿是在努力了,但他在工作为重的时候,却忽视了妻子,连妻子回家时还说,要赶着到衙门去,以后再去接你回来。他的这种态度,最终导致了刘兰芝的再嫁及殉情,试想如果他和刘兰芝家里做好沟通,相信家里也会理解的,那么刘兰芝的等待也是值得的了。也不会有那个悲剧的结局了。努力了,却没有尽全力,连自杀的勇气都有,却没有勇气去进行坚决的斗争。
刘兰芝焦仲卿的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必然的结局。
在仲卿去世后,刘兰芝回到了家中
然而家里早已没有了她的地位,从刘兰芝的词中就可以看出来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倚斜栏。难!难!难!”
再加上这时候刘兰芝的母亲和舅舅以将刘兰芝和太守的日期定好
刘兰芝作为一个古代的女性,受封建思想影响而不愿二嫁的,再加上她本就爱仲卿已有了追随之心,现在她家人的逼迫就是导火线
最终消失在这汩汩的流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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