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芝是个好闺女,颜值高,勤劳,聪慧,善良,陪嫁也非常多。她嫁给了焦仲卿,夫妻非常恩爱,刘兰芝与小姑子关系也亲近,等等,可是婆婆焦母不喜欢兰芝,横挑鼻子竖挑眼,左右不对付,硬是要求儿子休了兰芝。
为什么呢?这就是焦母爱“作”而已。这个老太太,独断专横,冷酷无情,见不得儿子与媳妇的相亲相爱。问其原因,就说,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一盆子脏水泼过来。
诗里未出现焦父,想必是早死了。焦母一个人拉扯大仲卿,对儿子的控制欲很强烈。儿子娶了媳妇,卿卿我我,老太太的感觉就是失去儿子,必须和另一个女人分享儿子,她受不了。必须夺回来儿子,让兰芝难堪。焦母的心理大概是我不好,你也不能好。嫉妒心非常强烈的焦母,对一个年轻女人的甜蜜爱情极端反感。
兰芝未生育不是主要因素,因为这个时候他们夫妻二人年龄不是太大。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共事二三年,始而未为久。兰芝也才二十出头,不能说就不生了。
至于其他方面,更是啥事没有,实质问题,就是老太太太作了,戏精,一天不闹事,心里一万个不舒服。
焦刘爱情被老太太生硬给搅黄了,夫妻生活给拆散了。封建家长制大显神通,焦仲卿不得不从母命,遣送兰芝回娘家。悲剧背后的人性原因,就是焦母的自私,嫉妒,和无事生非,不作不会死。
焦刘二人忠于爱情。兰芝已经有太守儿子求婚,场面阔绰盛大,好女人不怕没人求。在出嫁前一晚,她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焦仲卿呢,听说兰芝死了,绝不再活着。心知长别离,自挂东南枝。上吊了。
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旁。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如此的悲剧,警示后人:不要干涉真正的爱情!
1、焦仲卿母亲嫌刘兰芝没有礼数,行为随意。
刘兰芝本来就是个追求个性,自我价值要求很高的,有略有叛逆个性的人。焦仲卿母亲喜欢封建礼教约束之下的贤妻良母。 2、焦仲卿母亲已经对刘兰芝积怨已久,对认为焦仲卿与刘兰芝生活的不自在。 对儿子袒护刘兰芝的举动很生气,儿子为了刘兰芝下跪,要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这样子的委屈自己是作为一个母亲难以忍受的。所以刁难在所难免。
3、焦仲卿母亲作为女人天生的嫉妒心情。
嫉妒、女人不都是有嫉妒心理的,同作为女人,都希望自己得到爱,尽管爱的种类不同。焦仲卿把爱集中在了刘兰芝身上,而忽视了母亲,焦母当然不高兴。
4、焦仲卿母亲已经为焦仲卿选好下任妻子,即为文中提到的“东家女”。 秦罗敷比刘兰芝更为漂亮,并且家底更好,婆婆总是希望媳妇漂亮,是名门闺秀,被周围的人羡慕。
5、焦母认为刘兰芝阻碍了他儿子的仕途之路。
焦仲卿爱的太专一,无心功名利禄,不上进。婆婆认为刘兰芝阻断了儿子的仕途; 刘兰芝在仕途上不可以给焦仲卿很好的帮助,反而会是一种阻碍。因为文章有写到有比焦仲卿官品更高的人愿娶刘兰芝,官场往往是黑暗的,大官压小官,焦仲卿的仕途很难顺走。
6、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固有的士族门阀观念。
刘兰芝出身贫贱乡里,而焦仲卿家是官宦之家,至少在身份地位上焦母会觉得要门当户对!所以百般的刁难。
7、文中全篇没有提到焦仲卿夫妇有子女,对此也有影响,也是刘兰芝被休的重要原因。 百事孝为先,无后为大。刘兰芝无子,所以婆婆接受不了她,觉得她无用。
东汉末建安间有个叫刘兰芝**美丽、善良、聪明 、勤劳。她与焦仲卿结为婚夫妻后,俩人感情非常好。然而焦母却对刘兰芝百般挑剔,并威逼焦仲卿驱逐刘兰芝,焦仲卿迫于母命劝说兰芝暂避娘家,并承诺一定会接她回家。谁知兰芝娘家趋炎附势,她哥哥逼她改嫁太守,焦仲卿闻讯赶来,两人约定黄泉相见。太守迎亲 ,双双殉情死。
知识拓展刘兰芝和焦仲卿成为悲剧的原因
刘兰芝从小就开始学习各种技艺,真的可以说是多才多艺,从她嫁入焦家以后,更是勤侍婆婆,忙于家事,不敢有所懈怠,这样的媳妇被谴!可以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古代休妻,讲究七出,又称为“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即使是对照这几条,其实也找不出刘兰芝的大错,她的被休。仅仅是因为婆婆对她看不顺眼,早就想把她赶出家门,所以处处为难刁难她。而婆婆对她看不顺眼的原因是因为两人的婚姻门不当户不对,这些从刘兰芝的话语“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以及焦母的“汝是大家子,仕宦于抬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中就可以看出来了。
在魏晋时期,婚姻一般来说是家族和家庭之间联合的工具,反倒是结婚的双方没有说话的权力,任由家里做主。所以这样的一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被焦母所反对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只是觉得在这样的一种制度下,刘焦在父母做主婚姻当中能够相亲相爱,已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了,结婚虽说是由家里做主,但两人由陌生人发展到有情人,也是难能可贵的了。婚姻本来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一旦掺杂进太多的外来因素,也就变得非常脆弱了。所以在焦母的干涉下,即使不情愿,刘兰芝也不得不离开焦家。
说到刘兰芝,我们不得不提到的就是焦仲卿了,他对刘兰芝真情是有目共睹的,从向母亲苦苦求情,到以为刘兰芝变心时的恶语相向,以及最后的殉情。我们都可以感受到他的那一片真情实意。但我们在感动的同时其实也有些遗憾,总觉得焦仲卿的抗争是软弱的,不够坚决。假如他能够再坚决一些,自己做主坚决不让母亲谴刘兰芝,态度再强硬些,也许母亲也会让步,毕竟孤儿寡母的相依为命,做母亲总是最疼儿子,决不会让儿子为难的。
但遗憾的是,在焦仲卿的身上,封建的愚孝思想已经是根深蒂固了,母亲的命令,即使是错的,即使是自己不愿意的,也不得不服从。他虽求情了,但当母亲捶床大怒时,焦仲卿能做的就只有诺诺而退了回来。假如焦仲卿能够多抽些时间出来陪妻子和母亲,缓和化解妻子和母亲的矛盾,也许母亲对妻子的态度就没有那么僵了。
但这只是假如,男子汉大丈夫,要以事业为重,不能沉迷于温柔乡之中。娶了妻子回来了,但焦仲卿却在官府里忙碌着,以至刘兰芝“贱妾留空房,相见日常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没有了焦仲卿这个润滑剂,尽管刘兰芝处处退让,矛盾在焦母的故意挑唆下,依旧在不断升级。最终让刘兰芝觉得自己不能忍耐下去了,照这样的情形下去,被休是肯定的了,与其被休回家,还不如自请回家,这样还可以保持自己的一丝尊严。
所以面对婚姻的悲剧,我们只能是说,焦仲卿是在努力了,但他在工作为重的时候,却忽视了妻子,连妻子回家时还说,要赶着到衙门去,以后再去接你回来。他的这种态度,最终导致了刘兰芝的再嫁及殉情,试想如果他和刘兰芝家里做好沟通,相信家里也会理解的,那么刘兰芝的等待也是值得的了。也不会有那个悲剧的结局了。努力了,却没有尽全力,连自杀的勇气都有,却没有勇气去进行坚决的斗争。
刘兰芝焦仲卿的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必然的结局。
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 无子被出
在古代,休妻讲究“七出”,亦称“七去”。即指女子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者,丈夫或者公婆即可休弃她。即:无子去;不顺父母去;*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古人也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从文中可以看出,刘兰芝与焦仲卿“共事二三年”,但未提到他们有孩子。想当年,焦家也曾是“仕宦于台阁”,在当地也属名门望族,可今天面临香火无继的危险,作为唯一长辈的焦母怎能不心急如焚呢?况且“无子被出”在当时的社会也是合理合情合法的,所以,刘兰芝被谴也就在情理之中。
二、 俄狄甫斯情结
按照奥地利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创始人弗洛伊德的俄狄甫斯情结理论,焦母驱谴刘兰芝是典型的俄狄甫斯情结-----恋子情绪。文中没有提到焦仲卿的父亲,因此焦父可能早年去世,焦母与仲卿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因此,在这个残缺的家庭中,儿子便扮演了母亲精神上的丈夫角色。儿子爱着母亲,母亲爱着儿子。可这平静一切便因为刘兰芝的到来发生了改变。儿子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儿子更多的时间是投进了妻子的怀抱,与妻子卿卿我我,儿子对母亲专一的爱现在有一半给了另一个女人,由两个女人来分享,母亲难免心理孤单,心理不平衡。她让儿子休了刘兰芝,“便可速谴之,谴去慎莫留”,而且答应儿子“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可直到儿子要“自挂东南枝”了,她仍然只是说在嘴上,并没有真正的实际行动。由此可以看出,她是打着为儿子另找好媳妇的幌子,达到长期独占儿子之爱的目的。因此便不自觉地迁怒于刘兰芝。说的那些话,也只是给儿子的一点安慰和借口而已。这与美国作家劳伦斯的作品《儿子与情人》中的母亲有着同样的心理。
三、 心理变态
焦母经常以焦家曾“仕宦于台阁”为荣耀。也许“仕宦于台阁”的就是焦仲卿的父亲、焦母的丈夫。想当年,丈夫官居台阁,官阶不低,自己也因此而“夫荣妇贵”。也曾经是风光一时的官太太。可好景不长,焦父撒手人寰,自己不得不年轻守寡,担负起独自养育儿子的重任,以图来日“子荣母贵”。可等自己将儿子焦仲卿扶养成人后,他也只是当了一个小官吏,焦家家境渐显败落之象。再加上她年轻丧夫,感情寂寞。这样,多年的育儿之苦、家道的败落、感情的无依托、香火无继的危机等各种有形无形的压力使他心理扭曲变态。因此,她便以一种病态的心理对待一切,包括自己的儿媳妇刘兰芝。
四、 妒贤嫉能
从文中可以得知,刘兰芝是知情达理,贤淑聪惠,办事干练。想当年,焦母当官太太时,可能也是聪明能干的,夫荣妇贵嘛!可现在的儿媳妇刘兰芝比自己还能干,自己心中难免有些不服气,妒从中生,她怎能容忍家中有这么一个明显强于自己的女人存在呢?这样下去,自己家长的地位不是岌岌可危了吗?另外,在古代,从来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妇因夫荣。男人在外,顶天立地,为人处世果断干练,女人在内,勤俭持家,温柔贤惠,这样的家庭才是典型的封建美满家庭。,可刘兰芝的性情刚烈、聪明能干、坚强不屈的精神与焦仲卿的唯唯诺诺、软弱驯顺的性格相比,刘兰芝明显在各个方面都超过了焦仲卿。一个在家都不能做主的堂堂男子汉,如何置身于错综复杂的官场,也就是说,他的官做的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在这种情况下,媳妇的存在,更衬托出了儿子的无能。这样,作为封建家长的焦母怎能容忍家中有这样一个明显强于自己、强于儿子的女人存在呢?
五、 更年期遇上了青春期
从文中可以推断,焦母的年龄大概在50岁左右,正处于妇女更年期。心情烦燥、喜怒无常是妇女更年期的典型特征。而刘兰芝则刚刚20岁左右,又刚结婚,正处于青春冲动期,但丈夫焦仲卿则“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致使刘兰芝“贱妾守空房,想见常日稀。”一个正处青春冲动期的年轻**,独守空房的压抑滋味是怎样的!可想而知,这样,两个心情压抑烦燥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发生种种不愉快则在所难免。
六、 人性的觉醒与专制思想的碰撞
在文中,焦母明明白白地讲了她对刘兰芝的不满,那就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焦母“久怀忿”的正是刘兰芝的“举动自专由”。然而,所谓“举动自专由”,其实正是刘兰芝追求独立、自由、平等的思想的表现,是生命意识的初步觉醒,是对人格尊严的维护,是对个性精神的坚持。刘兰芝不只是才貌双全,更是一个秀外慧中、外柔内刚、具有叛逆性格的女子。她的聪颖敏锐、她的才华识见、她对爱情和幸福的渴望、她对自由平等的向往、对美和真的追求、对人性尊严的捍卫等思想意识和个性特征一定会在平时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中自觉不自觉的表现出来,这种行止见识是让长期生活在传统宗法社会中的已经完全自觉地接受了诸如“三从四德”“温良恭俭让”“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男权思想的焦母感到陌生和害怕的,特别是当焦母发现自己那个向来温驯听话的儿子也因为刘兰芝而变得似乎不那么听话了,这更使她感到震惊和惶恐。这在当时看来,就是不孝,就是大逆不道。如果不将她早早赶出家门,谁知道在她的影响下,这个家里会发生什么伤风败俗、丢人现眼的好事来。弄不好,还会毁了焦家一世英名。还是早点铲除祸根为好!
对于这些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因而刘兰芝终被休弃势所难免。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况且,新科技研究证明,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
也有论者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有礼节”、“不专由”的例子倒比比皆是。例如,当刘兰芝看出“大人故嫌迟”,自知“徒留无所施”,顺从母意,主动向焦仲卿提出“及时相遣归”;临走前,“鸡鸣”、“起严妆”,“上堂拜阿母”,“却与小姑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另外,刘兰芝被遣前夕与焦仲卿生离死别时的一段掏心剖腹的表白:“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验之于全诗对刘兰芝的描写,也始终看不出刘兰芝有什么“无礼节”“自专由”的越轨行为。我们透过诗歌的字里行间的表白,看到的只是刘兰芝知书达礼、温顺贤慧的美好品德,让人感到刘兰芝的临行表白句句是真,毫无虚言。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焦母休儿媳是由于“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这一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呢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看待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不能脱离一定的历史背景。《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汉末建安中”),那么,我们就只能从汉代社会中去找寻刘兰芝无辜被休的真正原因。在儒家学者董仲舒的建议下,汉武帝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由于社会现实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思想便被尊奉到前所未有的独尊地位。当时儒家学说成了规范人们思想行为和处理日常事物的唯一准绳和依据,这就自然而然地要影响到家庭、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在汉代,作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的代表人物焦母,究竟是依据什么把刘兰芝赶回娘家的呢现在我们来探讨刘兰芝当时横遭休弃的原因,只能从当时被奉为圭臬的“七出”中去寻找根据。
“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索。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岁嫁到焦家后,又“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门辛”,甚至在因失爱于婆婆,蒙屈受怨,无端遭遣时,临行还再三叮咛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这说明她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第三条)的大过。
也许会有人说,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呢我们认为,探讨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要把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绳墨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纵览全诗,我们不难看出,焦仲卿和刘兰芝是一对十分恩爱的美满夫妻。他们已经:“共事二三年”,但两人犹觉得“始尔未为久”。一个说“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一个说“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即或是遭受焦母无端迫害,行将分手之时,他们还是那么情真意切,信誓旦旦——“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见,他们爱得是多么深沉,多么纯真,多么痴迷,多么坚贞!甚至最后为了忠贞不二的爱情而“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无论是富贵不*的刘兰芝还是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他们感情的天平都十分明显地倾斜于自己所钟爱的恋人,而不是自己的母亲。他们谁都不能割舍自己对恋人的那种特殊的痴爱而移情于母亲。作为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爱更多地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生生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这,就是刚强不阿的刘兰芝失宠于婆婆横遭休弃的真正原因。经过深思熟虑的刘兰芝感到被遣的命运势所难免,尽管她“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也只能“自遣”了。
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也是深受其害者之一。据周密《齐东野语》记载:“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其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行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陆游与其表妹唐婉的爱情悲剧跟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何其相似儿子“甚宜其妻”,夫妻俩人“伉俪相得”竟成为沉浸于爱情幸福中的青年男女的莫大罪名,以致横遭迫害,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在现在看来是何等的荒谬和不可思议,而在那个时代又是何等的平常和合乎礼义!
刘兰芝被遣回娘家后,求婚者接踵而来,足见兰芝的品貌不同寻常。但如前所述,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郎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如果说县令和太守是仰慕刘兰芝的聪明美丽、多才多艺和很有教养,那么他们对刘兰芝嫁给府吏,“共事二三年”后被遣该不会一无所知吧!如果我们从反常的心理解释反常的行动,一切就显得万分合乎情理:县令和太守替儿子求婚是假,为己纳妾是真!在封建时代,对于一个被休待嫁的刘家女来说,等待她的将是一条布满陷阱、洒满血泪的路。
刘兰芝和焦仲卿反抗封建家长制度的压迫,殉情以后,会“两家求合葬”吗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其一,焦母和阿兄是封建家长和封建礼教的代表。在他们看来,刘兰芝蔑视封建礼教,反抗兄长之命,新婚之夜“举身赴清池”,让太守一家枉花无数钱财,空欢喜一场,可谓叛经背道,罪不可赦;而焦仲卿饱读诗书,任职台阁,得知刘兰芝自杀,也竟然丢官抛母,“自挂东南枝”,实属不忠不孝,当惩不贷。从焦母和阿兄的思想立场来看,“两家求合葬”是不可能的。其二,阿兄暴戾自私,冷酷无情,而焦母蛮横顽固,独断专行。当初,太守派媒人来求婚,刘兰芝不忘“府吏见丁宁”,一心只盼破镜能重圆,可阿兄对妹妹的事情却无丝毫的理解和尊重,粗暴训斥兰芝“后嫁得郎君”,“足以荣汝身”,“作计何不量”!而焦母一手毁了儿子的幸福,面对儿子殉情的拜别,仍是一副铁石心肠,丝毫不肯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从焦母和阿兄的性格特征来看,“两家求合葬”也是不可能的。其三,富贵不*的刘兰芝一“举身”,不仅毁了阿兄的高攀梦,还丢尽了阿兄的脸面;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一“自挂”,不仅使焦母日后无靠,还使焦家香火断绝。巨大的打击无疑会激起焦母和阿兄心中的波澜,然而,除了绝望、痛苦、恼怒和怨恨以外,还会有些什么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从焦母和阿兄的内心感情来看,“两家求合葬”就越加不可能了。笔者认为,刘兰芝夫妇死后的情况,完全出于诗人的想象与幻想。“两家求合葬”和“魂化双飞鸟”都是浪漫主
义手法的运用,诗人借此表达了人们对刘兰芝夫妇不幸遭遇的同情,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封建礼教的抗议和嘲弄。机械地把“两家求合葬”理解成为写实的手法来看待“合葬”,不仅有悖于焦母和阿兄这两个人物形象,也将大大削弱全诗“揭露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主题。
人非木石,熟能无情,刘兰芝、焦仲卿执着纯真的爱情虽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却为世俗人情所赞赏。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学习欣赏这首凄美的爱情诗,我们认识到了古代社会的罪恶,看到了中国妇女为了争取自由幸福的理性反抗精神,刘焦的自尽,是失败,也是胜利。这种方式的抗争,虽说消极,但毕竟是黑暗当中的一线光明,给后人以积极的启迪,更应思考如何才能真正提高妇女的权利和地位。
首先,古代素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说法。焦仲卿仕途还算顺利,更加知道父母不可违的道理。
但是一边是自己的妻子,一边又是养育自己的母亲。无奈之下不得不选择遵从母亲,休了刘兰芝,但是对于母亲想让自己去迎娶另一家只是母亲看的顺眼的一个女子是很抵触的,毕竟自己一生的婚姻幸福不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让他对于自己重新审视了一遍,加上刘兰芝自己的诉苦。一日夫妻百日恩,和她生活了也挺久了,还是想想个办法留住她。于是就有了后面的约定,让刘兰芝等他,自己先去应付自己的母亲,而刘兰芝也答应了。
但这也不过是两人的幻想而已,与现实作对如鸡蛋碰石头,刘兰芝家里有人提亲,对于有一个刚被休的女人的家庭来说,这样既可以攀高贵,又不会落下笑柄,自然很是乐意。对于他们的约定,就像是一个笑话一样。刘兰芝的哥哥更是进一步劝说她答应,不只是为了她,更是为了这个家。
刘兰芝只好妥协答应,但心里还是期待焦仲卿来接她。直到出嫁,出嫁时,他来了,他们对于生活与现实几乎妥协,内心的一点希望也消失殆尽。当时只有殉情或私奔,私奔或许使两人在一起,但是这是不孝的,而且私奔就名不正言不顺。他们想在一起,更想摆脱现实,无疑,殉情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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