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强不阿 理性抗争——也谈《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代表汉乐府民歌最高艺术成就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是中国文学史上现实主义诗歌发展中的一座高峰,刘、焦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极具高度的典型意义,他们的死,历来受到人们的同情和赞颂。笔者试图通过故事当中的“遣归”、“求婚”、“合葬”这几个至关重要的情节的探讨,进一步深思造成刘兰芝、焦仲卿婚姻爱情悲剧的根源,揭示封建社会里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封建家长制度下,专制家长的绝对专制使得男女青年婚姻不能自主,青年男女陷入深重的痛苦,尤其是妇女受到最为惨重的迫害,从而再现刘兰芝刚强不阿,理性抗争的正义形象。
关键词:
悲剧根源 探讨 封建礼教 殉情 理性抗争
有汉一代,辞赋盛行,诗坛一度冷落。及至“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乐府民歌出现,使文坛为之一新,大放异彩。它以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和崭新的形式,为我国古代诗歌增添了光彩,并成为汉代文学的突出成就,它是汉末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面镜子。其中,《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此诗最早见于南朝诗人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后人常以诗的篇首句“孔雀东南飞”作为篇名)。这首代表汉乐府民歌艺术高峰的长篇叙事诗,千百年来,为人们所广泛传诵,交口赞颂,被誉之为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长篇叙事诗的“双璧”之一,不少学者专家的许多文章的观点,以现实性、社会性、历史性为原则,切中肯綮,为后代学习研究者所认同,皆已形成共识。每次读《孔雀东南飞》,常读常新,常新常想:刘兰芝那么知书识礼,聪明美丽,勤劳能干,温顺贤慧,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与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为何非休她不可?既然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史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什么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同时,兰芝仲卿他们以自杀殉情的方式向封建礼教进行有力抗争以后,两家会求合葬吗?这一系列困惑,让我更为执着地深思造成刘兰芝、焦仲卿婚姻爱情悲剧的根源。
对于这些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因而刘兰芝终被休弃势所难免。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况且,新科技研究证明,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
也有论者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有礼节”、“不专由”的例子倒比比皆是。例如,当刘兰芝看出“大人故嫌迟”,自知“徒留无所施”,顺从母意,主动向焦仲卿提出“及时相遣归”;临走前,“鸡鸣”、“起严妆”,“上堂拜阿母”,“却与小姑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另外,刘兰芝被遣前夕与焦仲卿生离死别时的一段掏心剖腹的表白:“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验之于全诗对刘兰芝的描写,也始终看不出刘兰芝有什么“无礼节”“自专由”的越轨行为。我们透过诗歌的字里行间的表白,看到的只是刘兰芝知书达礼、温顺贤慧的美好品德,让人感到刘兰芝的临行表白句句是真,毫无虚言。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焦母休儿媳是由于“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这一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呢?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看待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不能脱离一定的历史背景。《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汉末建安中”),那么,我们就只能从汉代社会中去找寻刘兰芝无辜被休的真正原因。在儒家学者董仲舒的建议下,汉武帝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由于社会现实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思想便被尊奉到前所未有的独尊地位。当时儒家学说成了规范人们思想行为和处理日常事物的唯一准绳和依据,这就自然而然地要影响到家庭、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在汉代,作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的代表人物焦母,究竟是依据什么把刘兰芝赶回娘家的呢?现在我们来探讨刘兰芝当时横遭休弃的原因,只能从当时被奉为圭臬的“七出”中去寻找根据。
“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索。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岁嫁到焦家后,又“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门辛”,甚至在因失爱于婆婆,蒙屈受怨,无端遭遣时,临行还再三叮咛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这说明她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第三条)的大过。
也许会有人说,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呢?我们认为,探讨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要把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绳墨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纵览全诗,我们不难看出,焦仲卿和刘兰芝是一对十分恩爱的美满夫妻。他们已经:“共事二三年”,但两人犹觉得“始尔未为久”。一个说“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一个说“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即或是遭受焦母无端迫害,行将分手之时,他们还是那么情真意切,信誓旦旦——“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见,他们爱得是多么深沉,多么纯真,多么痴迷,多么坚贞!甚至最后为了忠贞不二的爱情而“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无论是富贵不*的刘兰芝还是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他们感情的天平都十分明显地倾斜于自己所钟爱的恋人,而不是自己的母亲。他们谁都不能割舍自己对恋人的那种特殊的痴爱而移情于母亲。作为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爱更多地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生生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这,就是刚强不阿的刘兰芝失宠于婆婆横遭休弃的真正原因。经过深思熟虑的刘兰芝感到被遣的命运势所难免,尽管她“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也只能“自遣”了。
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也是深受其害者之一。据周密《齐东野语》记载:“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其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行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陆游与其表妹唐婉的爱情悲剧跟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何其相似?儿子“甚宜其妻”,夫妻俩人“伉俪相得”竟成为沉浸于爱情幸福中的青年男女的莫大罪名,以致横遭迫害,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在现在看来是何等的荒谬和不可思议,而在那个时代又是何等的平常和合乎礼义!
刘兰芝被遣回娘家后,求婚者接踵而来,足见兰芝的品貌不同寻常。但如前所述,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郎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如果说县令和太守是仰慕刘兰芝的聪明美丽、多才多艺和很有教养,那么他们对刘兰芝嫁给府吏,“共事二三年”后被遣该不会一无所知吧!如果我们从反常的心理解释反常的行动,一切就显得万分合乎情理:县令和太守替儿子求婚是假,为己纳妾是真!在封建时代,对于一个被休待嫁的刘家女来说,等待她的将是一条布满陷阱、洒满血泪的路。
刘兰芝和焦仲卿反抗封建家长制度的压迫,殉情以后,会“两家求合葬”吗?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其一,焦母和阿兄是封建家长和封建礼教的代表。在他们看来,刘兰芝蔑视封建礼教,反抗兄长之命,新婚之夜“举身赴清池”,让太守一家枉花无数钱财,空欢喜一场,可谓叛经背道,罪不可赦;而焦仲卿饱读诗书,任职台阁,得知刘兰芝自杀,也竟然丢官抛母,“自挂东南枝”,实属不忠不孝,当惩不贷。从焦母和阿兄的思想立场来看,“两家求合葬”是不可能的。其二,阿兄暴戾自私,冷酷无情,而焦母蛮横顽固,独断专行。当初,太守派媒人来求婚,刘兰芝不忘“府吏见丁宁”,一心只盼破镜能重圆,可阿兄对妹妹的事情却无丝毫的理解和尊重,粗暴训斥兰芝“后嫁得郎君”,“足以荣汝身”,“作计何不量”!而焦母一手毁了儿子的幸福,面对儿子殉情的拜别,仍是一副铁石心肠,丝毫不肯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从焦母和阿兄的性格特征来看,“两家求合葬”也是不可能的。其三,富贵不*的刘兰芝一“举身”,不仅毁了阿兄的高攀梦,还丢尽了阿兄的脸面;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一“自挂”,不仅使焦母日后无靠,还使焦家香火断绝。巨大的打击无疑会激起焦母和阿兄心中的波澜,然而,除了绝望、痛苦、恼怒和怨恨以外,还会有些什么?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从焦母和阿兄的内心感情来看,“两家求合葬”就越加不可能了。笔者认为,刘兰芝夫妇死后的情况,完全出于诗人的想象与幻想。“两家求合葬”和“魂化双飞鸟”都是浪漫主义手法的运用,诗人借此表达了人们对刘兰芝夫妇不幸遭遇的同情,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封建礼教的抗议和嘲弄。机械地把“两家求合葬”理解成为写实的手法来看待“合葬”,不仅有悖于焦母和阿兄这两个人物形象,也将大大削弱全诗“揭露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主题。
人非木石,熟能无情,刘兰芝、焦仲卿执着纯真的爱情虽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却为世俗人情所赞赏。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学习欣赏这首凄美的爱情诗,我们认识到了古代社会的罪恶,看到了中国妇女为了争取自由幸福的理性反抗精神,刘焦的自尽,是失败,也是胜利。这种方式的抗争,虽说消极,但毕竟是黑暗当中的一线光明,给后人以积极的启迪,更应思考如何才能真正提高妇女的权利和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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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具有始终如一的善良而美好的品质。窦娥虽然家境贫寒,三岁丧母,七岁离父,幼小的年纪过早地遭受失恃之痛和穷困之苦,然而正是这种经历,养成了她善良、孝顺的美好品质:她珍惜与蔡婆婆相依为命、相对平稳的家庭生活,对早年守寡、晚年丧子的婆婆十分孝顺;她深信一女不嫁二夫的教条;她恪守孝道与妇道,做人贤惠;尤其让人感动的是,她不仅为了使蔡婆免受毒打,忍受着剧痛、屈辱和不公,用生命为代价,含冤招承了药死公公之罪,而且还在被押赴刑场、即将被处斩时,还想到不能让婆婆看到自己的样子以免婆婆伤心难过。但是,窦娥又充满了反抗斗争的精神。她一出场,便(1)对“恒定不变”的天理产生怀疑;(2)她反抗没有爱情的婚姻,她不依从婆婆,而且谴责婆婆答应嫁给张驴儿父亲是不守“贞心”,是不知羞的行为;(3)她坚决反抗张驴儿的逼婚,就是在张驴儿嫁“药死公公”之罪于窦娥,以“官休”相威胁而实则强行逼窦娥“私休”的情况下,她仍然坚定沉着地维护自身人格尊严,与其抗争到底;(4)即使她在被押往刑场的途中,双手被刽子捆绑得不能动弹,但她仍满腔的怒火和怨气,骂地“不分好歹”,骂天“错勘贤愚”并且发出血飞白练、六月降雪、亢旱三年的三桩“表明清白”的誓愿——而窦娥这种对“天理不公”的不满,实际上是对人间的不公与黑暗的反抗与责问;(5)尤其是她已含冤屈死,但其鬼魂仍然“一再”为自己伸冤,这充分表明了窦娥不向黑暗的暴力屈服的坚强意志。)
刘兰芝坚强、持重,不为威迫所屈,也不为荣华所动。她明白婆婆要驱逐她,就主动要求“遣归”,对仲卿说“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对婆婆说“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不亢不卑,很有教养。阿兄逼婚,她说“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外柔内刚,自有主意。刘兰芝还是个善良温顺的妇女。她对仲卿体贴谅解,一方面忠于爱情,“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一方面设身处地,“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
祥林嫂受封建制度压迫颇深的悲惨女性。这个旧中国的劳动妇女,只知在不断的劳动中,换取作为一个人的最起码的最孽限擘自生活,她不断地挣扎着,可是那个罪恶的制度不能容纳她,在遭受夫死,被迫再嫁,后夫叉死,惟一的儿子又死等一系列的打击之后,她未老先衰,精神和身体完全垮了下来,最后孤零零地惨死在鲁镇人们祝福来年幸福的年三十夜的大风雪里
我觉得是没有可能的。
首先,一来,刘兰芝虽然知道焦仲卿家是不可能再要她了,但是心里面还是会有期盼,毕竟焦仲卿对她不错,并且也不希望她离开;
二来,自身的性格决定的吧,“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对丈夫就要从一而终,何况还是恩爱夫妻。
再说那种年代对于被婆家休回来的女人恨严苛吧,就算再怎么好,也会觉得这女人“脏”了吧,所以对于原文中后来N多家要再娶她这个事实我个人觉得很难接受;但是家庭条件不好的人她娘又看不上,更不会让她嫁,所以,应该没可能再嫁了
《孔雀东南飞》刘兰芝形象赏析摘要:《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公刘兰芝是一位有着传统美德的女性。她慎于言辞,端庄安闲,动静有度,执事勤苦,符合汉代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要求。她不但有着无与伦比的外在美,同时也具备无可挑剔的内在美。在她的。忠诚、美丽,女子的典范,人间的精灵。。这只是给你提供一些素材,你可以边抄边整理,800字,小case啦6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公刘兰芝是一位有着传统美德的女性。她慎于言辞,端庄安闲,动静有度,执事勤苦,符合汉代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要求。她不但有着无与伦比的外在美,同时也具备无。如果你是指在孔雀东南飞里面的话,是不太一定了。焦仲卿选择刘兰芝是因为他们感情很好,与罗敷漂亮与否无关。不过,罗敷是古代美女的典范,那首著名的陌上桑里面,可是人人见了罗敷就目瞪口呆的,可以想象她的美貌。。《孔雀东南飞》刘兰芝形象赏析 摘要:《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公刘兰芝是一位有着传统美德的女性。她慎于言辞,端庄安闲,动静有度,执事勤苦,符合汉代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要求。她不但有着无与伦比的外在美,同时也具备无可挑剔的内在美。在她的。孙菲菲--刘兰芝 女,22岁左右,心地善良,多才多艺,聪明活泼、靓丽潘粤明--焦仲卿 男,24岁左右,庐江府中的一个文书小吏,有志向,求上进,爱情情专一,是典型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王姬--焦母 女,50岁左右,焦仲卿之母,年轻时守寡,性格暴烈、。这是一首很具戏剧性的古诗,要当代才子来写,爱情啊,三角啊,眼泪啊,再加上些色情胡椒面,至少可以铺陈出来一部凄情婉怨,绝梦离愁的小长篇。可 古人只用了四组五言,共十六句,计八十个字,就把这个故事完美地表现出来。 诗中出场人物为一对。都是女人,也没啥两样,山采蘼芜的比较社会主义,孔雀东南飞的比较浪漫主义吧! 差不多,不是特别准确啊~~~。故事叙述汉末建安年间,一个名叫刘兰芝的**,美丽、善良、聪明 而勤劳。
《孔雀东南飞》这部文学作品,是保存下来的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讲述了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文章结尾极富浪漫主义的将“双飞鸟”“自名为鸳鸯”的结局与“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起兴开篇首尾呼应,紧紧地将读者的心弦扣住。人们不禁要问:刘兰芝究竟为何离开焦家?刘兰芝聪慧美丽,勤劳能干,知书达礼,焦仲卿与她又情深似海,可是焦母为何非休她不可? 除了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外还有什么原因呢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刘兰芝被休的深层原因。
有人认为刘兰芝的身高太低,是个侏儒,所以焦母不喜欢她。理由是:诗中说 “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谴,小姑如我长。”刘兰芝结婚时,小姑才会扶床走,估计也就是一两岁吧,然而仅过两三年,小姑就长得和她一般高了,可见刘兰芝的个子不会有多高。这种看法比较偏颇。试想如果刘兰芝是个侏儒的话,县官和太守能叫她嫁给自己的儿子吗 显然,这里是夸张手法的运用。
也有人认为是门不当户不对户。这种说法看似也有一定道理,证据就是焦母劝焦仲卿不要殉情时说的那句:“贵贱情何薄!”。但是在此之前,太守儿子向刘兰芝求婚时有查过刘兰芝身世,证实刘兰芝上辈人中有很多人当官,而且从刘兰芝嫁到焦家时所带的嫁妆上看,刘家也比较富裕。这样看来刘兰芝与焦仲卿应还算是门当户对的。
其实,刘兰芝是一位“有苦难言”的女人,她的强烈自尊心和自觉不自觉的抗争才导致了她为焦母所不容。
刘兰芝“有苦难言”,主要是基于她久婚不育的实情而说的。或许正是刘兰芝的不育才导致了她的被驱遣。诗文中虽然没有提及焦刘子女的情况,然而这正可以作为他们没有子女的凭证。我们只知道,当时时兴的观念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子嗣观念在人们的封建头脑中是根深蒂固的。“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七出者,无子,一也……”。可见古代妇女因无后而遭休遣属正常现象。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焦母要以“此妇无礼节”作为表达愤懑的托辞,诬陷媳妇,“遣归”媳妇,以便让儿子另娶她人,续接香火了。
也有人认为:以前的人结婚比较早,十一二岁就结了婚,甚至指腹为婚的就大有人在。其实这种观点对于刘兰芝来说是比较片面的。根据现代医学来看女性在十二三岁就能生育,而文中有“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共事二三年” 的话,这样算来刘兰芝离开焦家至少20岁左右,而此刻她还没有生育,可见刘兰芝“有苦难言”,主要是基于她久婚不育的实情来说的。
从刘兰芝这方面看,她的被遣恐怕还与她的由自尊心引发的自觉与不自觉的反抗行为有关。
刘兰芝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生活境况。长诗在写刘兰芝请遣时,还用具体言行表现了她的自觉抗争。例如 “事事四五通”一段,她严妆打扮,正是为了压抑满腹心酸委屈,修复一已之尊严。她“整顿衣裳起敛容”,为的正是在焦母面前保持一份高度的内心自信,但也因此而更加不能为焦母所容。
从《卫风·氓》中的弃妇到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到曹禺的戏剧《雷雨》中侍萍的怨愤;从刘兰芝的自赴清池到巴金《家》中鸣凤之死,无不呐喊出对封建专制的抗争、对爱情自由的向往。《孔雀东南飞》以现实主义的表现方法,不仅暴露了封建门阀统治的罪恶,而且深远地记录了一千七百年前人民的真实的感情。它是艺苑的奇葩,也是历史的镜子。当然造成这段千古传颂的爱情悲剧的原因不仅是封建礼教,也有刘兰芝自身的原因,不能不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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