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仲卿与刘兰芝,彼此在爱情的世界沦陷,我在这就不谈他们的悲剧是怎么酿造的,想必你也知道的。我想主要谈谈他们的双双殉情遗留下的遗憾,先说双方父母吧,孩子是自己的肉,怎么不心疼啊,这必然是留给亲人们的痛。又看到别人评论说他们俩的爱情是错误,但是就现代人的目光来看,爱情本没有对错,即便她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结成姻缘,他们彼此的爱是真的,夫妻之间的感情也是真的,不是吗?我们现在看这段爱情悲剧,我觉得更多还是在以我们现代人的观点看待的,所以我们很多人都会觉得那个婆婆的想法太BT了什么的,毕竟我们现在越来越多人觉得孩子也不是说非有不可嘛。可我们也可以追溯到文章所述年代,那时的人们是不可能赞同我们的想法,也正如同我们不能理解他们的思想。又看到这么一句话:爱情是一种戒不掉的瘾!我想这句话还是会有不少人会认同的,就如同有人说爱情世界里的人往往是自私的,眼里只容得下彼此,他们的悲剧最终的酿成我想还是彼此看重对方,看重那份情,当爱情之路被阻挡,他们找不到自己生命的出口,选择离去所以说,我们还是得想开点,爱情并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这话是对所有人说的,毕竟现在的社会爱情破裂率太高啦(最近我也失恋了,不过我还是勇敢地走出来了,没有什么大不了,没有爱情我还有亲情,还有爸妈疼,不是吗?)。以上是我对这段爱情悲剧的看法与观点,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也请朋友你谅解,谢谢!
孔雀东南飞 / 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两汉] 佚名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
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府吏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
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
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
新妇谓府吏:“勿复重纷纭。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妾有绣腰襦,葳蕤自生光;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箱帘六七十,绿碧青丝绳,物物各自异,种种在其中。人贱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遗施,于今无会因。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
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着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着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
上堂拜阿母,阿母怒不止。“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出门登车去,涕落百余行。
府吏马在前,新妇车在后。隐隐何甸甸,俱会大道口。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誓不相隔卿,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当还归。誓天不相负!”
新妇谓府吏:“感君区区怀!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 。
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阿母大拊掌,不图子自归:“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汝今何罪过,不迎而自归?”兰芝惭阿母:“儿实无罪过。”阿母大悲摧。
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
阿母谓阿女:“汝可去应之。”
阿女含泪答:“兰芝初还时,府吏见丁宁,结誓不别离。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
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幸可广问讯,不得便相许。”
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遣丞为媒人,主簿通语言。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结大义,故遣来贵门。
阿母谢媒人:“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
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兰芝仰头答:“理实如兄言。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
媒人下床去。诺诺复尔尔。还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谈大有缘。”府君得闻之,心中大欢喜。视历复开书,便利此月内,六合正相应。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交语速装束,络绎如浮云。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婀娜随风转,金车玉作轮。踯躅青骢马,流苏金镂鞍。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杂彩三百匹,交广市鲑珍。从人四五百,郁郁登郡门。
阿母谓阿女:“适得府君书,明日来迎汝。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举!”
阿女默无声,手巾掩口啼,泪落便如泻。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门啼。
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举手拍马鞍,嗟叹使心伤:“自君别我后,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详。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
府吏谓新妇:“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
新妇谓府吏:“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执手分道去,各各还家门。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念与世间辞,千万不复全!
府吏还家去,上堂拜阿母:“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神!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
阿母得闻之,零泪应声落:“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
府吏再拜还,长叹空房中,作计乃尔立。转头向户里,渐见愁煎迫。
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奄奄黄昏后,寂寂人定初。我命绝今日,魂去尸长留!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
府吏闻此事,心知长别离。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
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高中文言文 译文及注释译文 东汉末年建安年间,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刘氏,被仲卿的母亲驱赶回娘家,她发誓不再改嫁。但她娘家的人一直逼着她再嫁,她只好投水自尽。焦仲卿听到妻子的死讯后,也吊死在自己家里庭院的树上。当时的人哀悼他们,便写了这样一首诗。
孔雀朝着东南方向飞去,每飞五里便是一阵徘徊。
“我十三岁就能织出白色的丝绢,十四岁就学会了裁衣。十五岁学会弹箜篌,十六岁就能诵读诗书。十七岁做了你的妻子,但心中常常感到痛苦伤悲。你既然已经做了府吏,当然会坚守臣节专心不移。只留下我孤身一人待在空房,我们见面的日子常常是日渐疏稀。每天当鸡叫的时候我就进入机房纺织,天天晚上都不能休息。三天就能在机上截下五匹布,但婆婆还故意嫌我缓慢松弛。不是我纺织缓慢行动松弛,而是你家的媳妇难做公婆难服侍。
文言现象活用 1仕宦于台阁 (名词“仕”作动词:做官)2头上玳瑁光 (名词“光”作动词:发光)3交广市鲑珍(名词“市”作动词:购买)4孔雀东南飞 (方位名词“东南”作“飞”的状语:朝东南方向)5手巾掩口啼 (名词“手巾”作“掩”的状语:用手巾)6卿当日胜贵 (名词“日”作“胜”的状语:一天天)7晚成单罗衫 (名词“晚”做“成”的状语:在晚上)8
留待作遗施 (动词“遣施”做名词:遣施之物,纪念品)9千万不复全 (形容词“全”作动词:保全)10足以荣汝身 (“荣”形容词使动:使----荣耀)11以此下心意 (“下”名词使动:使……委屈)12戒之慎勿忘 (“戒”,动词意动用法:以……为警戒)13时人伤之,为诗云尔(“伤”,为动:为哀悼)14五里一徘徊 (名词“五里” 作动词:飞五里)15三日断五匹 (名词“三日”作状语,隔三日)16
赏析通过有个性的人物对话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是《孔雀东南飞》最大的艺术成就。全诗“共一千七百八十五字,古今第一首长诗也。淋淋漓漓,反反复复,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古诗源》卷四,沈德潜按语)。
在贯穿全篇的对话中,可以看到,刘兰芝对仲卿、对焦母、对小姑、对自己的哥哥和母亲讲话时的态度与语气各不相同,正是在这种不同中可以感受到她那勤劳、善良、备受压迫而又富于反抗精神的外柔内刚的个性。同样的,在焦仲卿各种不同场合的话语中,也可以感受到他那忠于爱情、明辨是非但又迫于母亲威逼的诚正而软弱、但又有发展的性格。
结构托物起兴:孔雀失偶(第1段)
事件起因:兰芝被遣(第2~6段)(被逼休妻)
过程发展:夫妻誓别(第7~12段)(无奈别妻)
情节延续:兰芝抗婚(第13~21段)(贤妻再嫁)
长诗 :双双殉情(第22~31段)(夫妻殉情)
悲情结尾:告诫后人(第32段)
《孔雀东南飞》通过刘兰芝与焦仲卿这对恩爱夫妇的爱情悲剧,控诉了宗法礼教、家长统治和门阀观念的罪恶,表达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爱情自主的合理愿望。女主人公刘兰芝对爱情忠贞不二,她对家长专制和宗法礼教所作的不妥协的斗争,使她成为文学史上富有叛逆色彩的妇女形象,为后来的青年男女所传颂,本诗第一句“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以孔雀失偶暗示夫妻离别,孔雀徘徊返故,为全诗奠定深沉悲哀的基调,统领全文,引出下文。
思想《孔雀东南飞》深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作为古代民间文学伟大的诗篇之一,《孔雀东南飞》以现实主义的表现方法,记录了一千七百年前人民的真实的感情。它是艺苑的奇葩,也是历史的镜子。
从《孔雀东南飞》看所谓封建礼教戕害爱情婚姻之荒谬
《孔雀东南飞》被称作“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形象地用刘兰芝、焦仲卿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的反封建礼教的优秀诗篇。然而,仔细推敲,却发现此说有误,造成这次爱情悲剧的,不是封建礼教,而是家族利益,是家族政治利益碾碎了他们的爱情婚姻。
一、刘兰芝、焦仲卿的家庭背景:
情节《孔雀东南飞》故事的两个主人公以其对爱情的坚贞不渝而赢得千古文人墨客的赞叹,主人公的墓地在安徽省怀宁县小市镇粮站前方,经后人的修缮,现已经成为一处免费供游人凭吊的风景地。为了拍摄相关电视,在小市镇建成了“孔雀东南飞影视基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开始名扬海外。
其动人的魅力主要表现在:
一、情节波澜曲折,跌宕起伏。作者在故事的开头设置了尖锐的矛盾冲突:聪明能干、心灵手巧的刘兰芝和焦仲卿两人感情深厚,但为婆婆不容,一定要赶其回家。在这种矛盾冲突中,仲卿希望能够缓解矛盾,于是百般求告,但矛盾不仅未得到丝毫缓解,反遭母亲搥床痛骂,仲卿迫于无奈,只得让兰芝暂回家门。话别之时,两人相约誓不相负。
艺术成就《孔雀东南飞》在艺术上标志着中国古代叙事诗已臻成熟,其主要表现有三:
一、成功地塑造了刘兰芝、焦仲卿等艺术形象。刘兰芝不仅敢爱敢恨,敢说敢为,具有强烈的反抗性格,而且在别小姑、别仲卿时,赠物留言、订立蒲石之仍,于悲怆之中充满了温厚的深情。她感情丰富,形象饱满,不同于一般叙事诗中人物性格的单一简略。与兰芝相较,仲卿形象更为复杂。他忍让求母,委曲求全,显得软弱,但这是当时一般人所无法超越的时代局限,何况他身为府吏,更不能不受封建法规的制约。
创作背景刘兰芝是一个美丽、善良、勤劳、性格坚强,忠于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形象。长诗开篇就点出了刘兰芝的优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这么一个贤淑能干、多才多艺、知书达理并且具有良好家庭教养的女子怎么会成为婆家谴归的对象呢?况且,刘兰芝也是外貌出众:“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如此说来刘兰芝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和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妇,为何非休她不可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觉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差不多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派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就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还有人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的例子倒比比皆是。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的呢?《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锁。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因为刘兰芝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不顺父母”的大过吧。 但是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不顺父母”呢?探讨这个社会问题,应该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时代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准绳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在重于礼教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与其表妹唐婉也是深受其害者。 作为生活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更多地爱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尽管刘兰芝“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
刘兰芝与焦仲卿的故事是:东汉末年建安年间,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刘氏,被仲卿的母亲驱赶回娘家,她发誓不再改嫁。但她娘家的人一直逼着她再嫁,她只好投水自尽。焦仲卿听到妻子的死讯后,也吊死在自己家里庭院的树上。
刘兰芝与焦仲卿的感天动地、生死相许的爱情故事深深的感动了大家。当时的人哀悼他们,便写了《孔雀东南飞》这样一首诗。
扩展资料
刘兰芝、焦仲卿之死,表面上看来,是由于凶悍的焦母和势利的刘兄逼迫的结果。事实上,焦母、刘兄同样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因为焦母、刘兄的本意,并不想害死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妹妹。这从刘、焦死后,“两家求合葬”这样后悔不及的举动可以看出。尽管这是他们对刘兰芝、焦仲卿生死不渝爱情的晚到的认可与祝福。
参考资料:
东汉末建安间有个叫刘兰芝**美丽、善良、聪明 、勤劳。她与焦仲卿结为婚夫妻后,俩人感情非常好。然而焦母却对刘兰芝百般挑剔,并威逼焦仲卿驱逐刘兰芝,焦仲卿迫于母命劝说兰芝暂避娘家,并承诺一定会接她回家。谁知兰芝娘家趋炎附势,她哥哥逼她改嫁太守,焦仲卿闻讯赶来,两人约定黄泉相见。太守迎亲 ,双双殉情死。
知识拓展刘兰芝和焦仲卿成为悲剧的原因
刘兰芝从小就开始学习各种技艺,真的可以说是多才多艺,从她嫁入焦家以后,更是勤侍婆婆,忙于家事,不敢有所懈怠,这样的媳妇被谴!可以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古代休妻,讲究七出,又称为“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即使是对照这几条,其实也找不出刘兰芝的大错,她的被休。仅仅是因为婆婆对她看不顺眼,早就想把她赶出家门,所以处处为难刁难她。而婆婆对她看不顺眼的原因是因为两人的婚姻门不当户不对,这些从刘兰芝的话语“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以及焦母的“汝是大家子,仕宦于抬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中就可以看出来了。
在魏晋时期,婚姻一般来说是家族和家庭之间联合的工具,反倒是结婚的双方没有说话的权力,任由家里做主。所以这样的一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被焦母所反对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只是觉得在这样的一种制度下,刘焦在父母做主婚姻当中能够相亲相爱,已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了,结婚虽说是由家里做主,但两人由陌生人发展到有情人,也是难能可贵的了。婚姻本来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一旦掺杂进太多的外来因素,也就变得非常脆弱了。所以在焦母的干涉下,即使不情愿,刘兰芝也不得不离开焦家。
说到刘兰芝,我们不得不提到的就是焦仲卿了,他对刘兰芝真情是有目共睹的,从向母亲苦苦求情,到以为刘兰芝变心时的恶语相向,以及最后的殉情。我们都可以感受到他的那一片真情实意。但我们在感动的同时其实也有些遗憾,总觉得焦仲卿的抗争是软弱的,不够坚决。假如他能够再坚决一些,自己做主坚决不让母亲谴刘兰芝,态度再强硬些,也许母亲也会让步,毕竟孤儿寡母的相依为命,做母亲总是最疼儿子,决不会让儿子为难的。
但遗憾的是,在焦仲卿的身上,封建的愚孝思想已经是根深蒂固了,母亲的命令,即使是错的,即使是自己不愿意的,也不得不服从。他虽求情了,但当母亲捶床大怒时,焦仲卿能做的就只有诺诺而退了回来。假如焦仲卿能够多抽些时间出来陪妻子和母亲,缓和化解妻子和母亲的矛盾,也许母亲对妻子的态度就没有那么僵了。
但这只是假如,男子汉大丈夫,要以事业为重,不能沉迷于温柔乡之中。娶了妻子回来了,但焦仲卿却在官府里忙碌着,以至刘兰芝“贱妾留空房,相见日常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没有了焦仲卿这个润滑剂,尽管刘兰芝处处退让,矛盾在焦母的故意挑唆下,依旧在不断升级。最终让刘兰芝觉得自己不能忍耐下去了,照这样的情形下去,被休是肯定的了,与其被休回家,还不如自请回家,这样还可以保持自己的一丝尊严。
所以面对婚姻的悲剧,我们只能是说,焦仲卿是在努力了,但他在工作为重的时候,却忽视了妻子,连妻子回家时还说,要赶着到衙门去,以后再去接你回来。他的这种态度,最终导致了刘兰芝的再嫁及殉情,试想如果他和刘兰芝家里做好沟通,相信家里也会理解的,那么刘兰芝的等待也是值得的了。也不会有那个悲剧的结局了。努力了,却没有尽全力,连自杀的勇气都有,却没有勇气去进行坚决的斗争。
刘兰芝焦仲卿的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必然的结局。
《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民间叙事诗中最伟大的诗篇,它代表了汉乐府民歌发展的最高峰。对主人公焦仲卿、刘兰芝殉情而死的悲剧原因,众说不一。主要有“门第说”、“越礼说”、“守旧说”、“情爱说”等观点。
(一)门第说 有的同志认为,既然焦仲卿是“大家子”,且“仕宦于台阁”,有地位和身份,而刘兰芝不过是“生小出野里”的村姑,与焦仲卿贵贱很大。因此“两家的婚姻是门不当户不对”。“门户不当,脸上无光”,因而焦母就要坚决反对这桩婚事。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便发生了双双殉情的悲剧。
(二)越礼说 有的论者根据焦母的话推断刘兰芝的被驱遣,乃是由于她“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顺从婆婆,恣意自为的结果。
(三)守旧说 持这种观点的同志将刘兰芝与《上邪》中的无名氏、《陌上桑》中的秦罗敷和《无所思》中的女主人公相比较,认为刘兰芝消极的以死殉情,则由于她“软弱”。这种“软弱”又是由于“守旧心理”的作用,因此,焦刘爱情悲剧“是反动的封建社会力量和落后的封建守旧心理相结合的必然”。
(四)情爱说 还有的同志根据《礼记·内则》中的“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的说法,认为刘兰芝的不为焦母所容,是由于焦仲卿“甚宜其妻”,把以前对母亲的感情转移到了妻子身上,因而引起了焦母的失落感、不满情绪。
上述四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探讨焦刘爱情悲剧的原因,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认为理由尚单薄,某些观点也难于苟同。“门第说”不能解释这样两个问题:(1)既然两家门户不当,为什么当初刘兰芝嫁到焦家来时焦母并不反对?(2)焦母觉得刘兰芝不配自己的儿子,那县令、太守又何以会看中刘并派媒人来提亲呢?他们不是比焦仲卿更有地位、身份吗?其实,在《孔雀东南飞》产生的汉末建安时期,封建礼教还未形成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对妇女的禁锢也并不严厉。比如对妇女的再嫁,在当时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并不是丢人卑贱的事。这从刘兰芝被焦母休回娘家后县令、太守遣媒说亲便可以得到证明。类似的情况如蔡文姬初嫁匈奴河东卫仲道,再嫁匈奴左贤王,曹操用金璧赎回来后又允嫁董祀,虽三次改嫁却不减身价。还有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同归成都的故事,不是还传为美谈吗?可见,“门第说”是站不住脚的。“门第”观念是从魏晋才开始有的。“越礼说”也不能成立。诗中说得很清楚,刘兰芝“奉事循公姥”,“供养卒大恩”,勤劳善良,是很守孝道的贤惠媳妇。她自己说的“本自无教训”,实际上是自谦,正反衬了她的知书识礼。即使是对刻薄暴戾的婆婆、哥哥,她也是忍耐顺从,从无顶撞之类,“无礼节”、“自专由”的表现。“守旧说”的论据也不充足。焦刘二人以死殉情固然是“软弱”的反映,但客观地讲,那并不能证明他们是软弱之辈。否则刘兰芝就会在家庭的压力下嫁给县令或太守的儿子,焦钟卿也就不致于数次在焦母面前求情挽留刘兰芝。两人双双殉情而死,恰恰是对爱情热烈追求而实现不了的勇敢的抗争!”存在决定意识”。历史地看,他们的抗争即使再坚决,也免不了是一场悲剧。客观现实决定了故事的结局只能那样。至于“情爱说”这种观点,破绽就更突出了。儿子爱媳妇,当婆婆的就嫉妒和不满吗?莫非儿子媳妇打架吵骂才可以说明儿子对妈仍有感情?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况且从诗中出看不出焦仲卿“甚宜其妻”而怠慢了焦母。“娶了媳妇忘了娘”的事情纯粹是虚拟的,焦仲卿对焦母的态度并不差,他与刘兰芝的厚爱并不能导致焦母的不满,更不是后来悲剧的原因。
刘兰芝这样一个美丽勤劳、孝顺公婆,尊重兄长,与小姑相处也亲善和顺的姑娘,“仍更被驱遣”,原因主要是什么?是她没有为焦家生下一男半女,引起了宗族意识非常强的焦母的极其不满!
封建社会里,男子休妻有七种借口,叫做“七出”,即①“无子,为其绝后也”;②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③“*,为其乱族也”;④“妒,为其乱家也”;⑤“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⑥“口多言,为其离亲也”;⑦“盗窃,为反其义也”。“七出”中的后六种情况,显然与刘兰芝不沾边。纵观全诗不难发现,刘兰芝在焦家生活尽管已有两三年了,但并没有生儿育女。否则,诗中就会写到她被遣回娘家时与儿女离别的情形,也会交待焦仲卿自缢前与儿女诀别的事。其实,刘兰芝自述的“贱妾守空房”,“伶俜萦苦辛”及焦仲卿与焦母诀别时所说的“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封建社会,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就是“无后”,断了宗族的“香火”。难怪焦母要那样专横凶狠地虐待、驱使刘兰芝了。像这种因无子而被休遣的妇女,远在《诗经》里就有记载(如《苤莒》、《氓》、《谷风》)。在宗法制的社会里,娶妻主要是为了传宗接代,服侍公婆是其次了。妇女不生孩子,就失去了自身在夫家存在的意义。无子而休妻是名正言顺的。焦刘爱情悲剧正是由于刘兰芝没有生子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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