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上般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五天,每个月的工作天数是不一样的,平均为219天左右,超过上述时间应作为加班另付工资,所以你的工资应该是
你的月薪(不得底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19/8=你的小时工资
你的小时工资(28-219)415(平时加班工资基数)或2(双休日加班工资基数)=你的加班工资
你的工资总额=你的正常月薪+你的加班工资
陆国智
混凝土强度增长,主要靠水泥胶凝材料的水化硬化,温度越高,反应越快,但是过高,就会造成反应剧烈,产生宏观缺陷。通过蒸养,可以加快水泥水化速度,快速提高强度。但是应该在初凝之后开始蒸养,你说的煮,也可以,但是温度要控制好,不能快速加温,应该分三阶段:升温阶段、恒温阶段、降温阶段,最高温度不要超过70℃,按照普通硅酸盐混凝土强度曲线表,70℃养护条件下,48小时可以达到设计强度的70%,要达到28d强度,比较困难,需要蒸养4-5天,意义不大。达到28天强度后,并不表示水泥已经完全硬化,但此后水泥硬化对强度提高的贡献已经很小,可以忽略不计,强度基本上不会再增加。
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先说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广东省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是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费的。这个“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暂且按照你说的1310计算。所以加班工资小时计算基数为1310 / [月计薪天数(2175)X每天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1310/174=753
再说加班时间。按你说的每月28天,一般你每月大概休息2~3天。按一个月有30天且有8个休息日计算,你只休息2天,你休息日加班6天X12小时=72小时,这个是200%的加班费,即72X753X2=108432元 ;工作日加班平均每天4小时X22天(已刨除休息日)=88小时,这个是150%的加班费,即88X753X15=99396元。每月到手工资为:1310+108432+99396=338828元。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你公司属于严重超时加班,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5条规定,此种行为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另外未参加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补缴并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
以上供参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