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刘兰芝形象赏析
摘要:《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公刘兰芝是一位有着传统美德的女性。她慎于言辞,端庄安闲,动静有度,执事勤苦,符合汉代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要求。她不但有着无与伦比的外在美,同时也具备无可挑剔的内在美。在她的身上闪烁着现代女性意识:自尊、自强、清醒、刚毅,但是这一切不但没有给她带来好处,反而加速了她的悲剧命运。
为什么一个体现封建妇女道德规范的妇女长期以来甚至到今天仍为人们所称引喜爱呢?为什么从刘兰芝遵循“三从四德”的道德实践中,人们仍能感受到什么是善良、坚忍呢?很显然,我们不能简单地看待封建妇女道德的丰富复杂的内涵。本文试从道德层面作粗浅分析,以期更全面发掘这一形象及作品的典型意义。
一、刘兰芝的道德风范
刘兰芝善良坚忍,勤于纺织,工于剪裁,也确实体现了劳动妇女的特点和品德。从妇女道德来看刘兰芝,在日常生活中,她不失为一位合乎汉代“三从四德”规范的淑女、贤妻和孝顺的儿媳。
11 刘兰芝的言行举止
(1)其言:作品《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求遣之辞,义正言婉;拜别之辞,贬己自责;密誓之辞,情真义重;谢媒之辞,颇有分寸。皆有规短可寻而不容越,皆能依对象处境的不同而有别,合乎“四德”要求。所谓“择词而说,不遂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受母钱币多,不堪母驱使。”是不忘长辈之善不言人过的措词。“本自无教训”“生小出野里”是严于责己,示卑弱以让人。“儿实无罪过”,仅此一句,回复亲娘的责备追问,吞下了多少委屈和苦衷。是“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的突出体现。
(2)其容:汉代对妇容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不必颜色鲜丽”;“沐浴以时,身不含垢”。从焦母对刘兰芝的指责和对“东家贤女”外儿的夸张看,大概刘兰芝平日忙于家务纺织之事而不遑打扮,这在焦母这个以儿子为“贵家子”的俗气之人看来,似乎有失体面,但刘兰芝所为,未失妇容。一旦被遣,依汉礼仪应着嫁时之装以“大归”时,她“事事四五通”严妆而出,令人有“精妙世无双”之叹。“细步”处,俨然大家风范。临别前对房中什物的捡点交待,可证平日操持的稳重和临乱不苟;拜别焦家的礼节和言行,足见其虽内心痛苦而容止安详。即使投身清池,也不忘脱履于岸,既可表明心迹,又可免无谓的牵连。真可谓“清闲宁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
12 刘兰芝的家庭人际关系
刘兰芝“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未违“三从”之教。主要表现在:
(1)对丈夫贞顺。刘兰芝首要的社会角色是妻子,她对焦仲卿恩爱始终,生死相依,无疑是出于夫妻情深。因为焦仲卿给予了她应有的理解、同情,在她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曾以微弱之躯,为她抵挡生活中的风雨,甚至到死,也未放弃对妻子的爱。但焦仲卿之所以如此,也离不开刘兰芝对为妻之道的恪守。
(2)对长辈的孝顺。刘兰芝两头均已丧父,但从她对焦刘二母的态度亦足见孝顺之德。在平日的刁难虐待下,她仍不忘“供养卒大恩”;被遣前焦母的“槌床大怒”和堂上拜别时焦母的冷酷,都说明婆母在以“义绝”驱媳,但刘兰芝言辞委婉,依礼行事,谨奉孝道。显然,这不是内在的自然情感的流露,而是对“曲从舅姑”道德规范的遵循。
(3)对幼辈的慈爱。刘兰芝膝下尚无子,从她对小姑的情义,可以看到她“和于家”的品德:“却与小姑别,泪落连如子。”洒下的是一片真情。“始扶床”“如我长”的感慨,“勤心奉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久,嬉戏莫相忘”的叮咛,感人至深。
二、刘兰芝之死
刘兰芝在被遣之后拒绝家长和官吏对她的操纵,以死抗争。她的死体现了妇女道德规范的人格标准,是殉情,也是殉道即“发乎情,止乎礼义”。
11 同焦母刘兄的冲突
虽然从礼法制度上讲,刘兰芝同焦母刘兄的冲突,是长幼冲突,但从道德层面上分析,则是一场善恶冲突。因为刘兰芝在她们面前,从无不是之处,而恰恰是焦母刘兄首先背弃了人伦道德。《孔雀东南飞》正是通过悲剧双方善恶对照以寄托其道德评价的。
12 个体的道德信念
源于自身的道德信念,是一定时代和社会的道德原则和基本规范内化的结果。刘向的《列女传》分类编定的古代妇女事迹,是对“母仪”“贞顺”“节义”“贤明”的形象解说;汉代诗歌《列女操》《贞女引》《高拘操》《雉朝飞操》和《杞梁妻歌》的风靡于世,正是妇女重品性操守风尚的曲折反映。同许多以毁容,断发,自尽以全人格的东汉女子一样,刘兰芝“人贱物亦鄙”的叹息,“进退无颜仪”的羞惭,“愁思出门啼”的悲愤,不也正是夫妻之情被毁,道德人格失落的双重痛苦吗?
13 刘兰芝的道德理念
在兄长令其出嫁的决定作出之后,刘兰芝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顺从兄长之意,嫁太守家以求终此一生,或可得荣华富贵;一是谨守与仲卿之约,宁为玉碎,不求瓦全。前者谓之“从父”之德,后者谓之“从夫”之义。正是这种情与义都处于两难的人生选择中,刘兰芝选择了后者。这种选择,既合乎“愿得一心人,白首不分离”的妇女生活理想,也合乎“从一而终”的封建妇女道德信条。
三、刘兰芝的形象
刘兰芝形象具有经久不衰的美学和伦理学价值,一个民族的道德是不可能断流的。尤其是那些至今在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仍能发挥积极作用的道德规范和公共准则,更应在批判的基础上继承改造以发展新的文明。
首先,妇女道德是一定社会特定生产方式的产物,“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妇不织或受之寒”的自然经济,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几代同堂的家庭结构,聚族而居的村社环境,必然使谨夫妇,敬爹娘,和家人,睦邻里,存后人的道德观念有发生和存在的土壤。其次,家庭作为妇女道德的实践范畴,是长幼血缘亲情和男女天然关系的结合体,因而作为封建妇女道德的主体的婚姻家庭道德必然要更多地吸收和融注本民族长期形成的,诸如仁爱、宽容、恻忍、孝顺等。第三,作为道德实践的主体,古代妇女处于社会和家庭的最低层,因而更多地继承和弘扬起中华民族厚德载物,于柔弱中求自强的精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妇女的这种自强和牺牲,不仅不会惊忧社会的安宁,反而会维系人类文明的延续,经过长期的历史选择而积淀为民族的共同心理和风俗习惯。
四、结论
长期以来,我们对刘兰芝形象的道德内涵仅以“善良”“劳动妇女美德”概括之而语焉不详。实际上刘兰芝不是受到封建家长迫害的一般古代妇女形象,而是一位“在忠实于家庭义务方面达到悲剧美最高峰”的古代妇女的典型,是体现封建时代完美的“妇德”的形象。她由淑女而贤妻而烈女的道德实践,概括了中国古代妇女道德的基本内涵。她的生活道路,体现了中国古代妇女的悲剧命运。这便是刘兰芝形象在具有深刻社会批判意义的同时所具有的美学伦理学价值。
参考文献:
[1]从《孔雀东南飞》的人物形象看该诗的悲剧意义[J]中山大学学报,1985 4
[2]刘兰芝艺术形象二题[J]锦州师院学报,1986 2
[3]试论《孔雀东南飞》的细节描写[J]广西师院学报,19882
希望对你有帮助:首先,这要结合时代背景来谈。
刘兰芝是在汉朝,汉朝的风气其实相当开放。
汉代寡妇再嫁不受约束、不失体面的风习,至汉末仍然多有史证。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揭开《三国志》的妃后列传,最令人注目的便是魏、蜀、吴的第一个皇帝,都曾娶过再嫁的寡妇。”
在婚姻离异时也可以采取主动,同样是汉代妇女的权利。著名的朱买臣故事可以作为例证。《汉书·朱买臣传》说,朱买臣家贫,卖柴为生,常担柴道中,诵书歌讴,“妻羞之,求去”,“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后来前妻与其夫家一同上坟,见朱买臣依然饥寒,还曾经“呼饭炊之”。李白有《妾薄命》诗:“雨落不上天,覆水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后来朱买臣夫妻离异故事在民间传播,以此为主题的戏曲就有元杂剧《渔樵记》、清传奇《烂柯山》、京剧《马前泼水》等。其实朱买臣富贵后重见前妻事,也并没有覆水难收的情节。[12]“马前泼水”的衍化,其实可能也是后世人未能理解汉代人精神风貌的一种反映。我们所注意的,是朱买臣妻主动离婚的事实。女方“求去”,男方“不能留,即听去”,前者要求同意,后者未能挽回,于是勉强应允。这种妇方主动提出协议离婚的情形,在汉代以后的中国正统社会中,是不多见的。
《汉书·张敞传》说,汉宣帝时地位相当于京畿地区最高行政长官的京兆尹张敞,据说“为妇画眉,长安中传张京兆眉怃”。张敞这样的高级官僚亲自为妻子画眉,眉样媚好,一时传闻京中。于是所谓“京兆画眉”、“京兆眉妩”,成为形容夫妻和美的典实。张敞的这一行为被有关部门举奏,皇帝曾经亲自询问,张敞答对巧妙,又因皇帝爱其才能,所以未受责备。看来,“为妇画眉”,作为高官,似乎是不寻常的举动,然而在一般平民中,则可能未必令人惊异。东汉名士樊英患病,妻子派婢女探问,樊英竟起身下床答拜。有人不免诧异,樊英解释说,“妻,齐也,共奉祭祀,礼无不答。”一个“齐”字,一个“共”字,在某种意义上表现出汉代人在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的意识。
班固在《白虎通·嫁娶》中也曾经强调:“妻,齐也,与夫齐体。”陈登原先生《国史旧闻》卷二八指出,“汉人虽曰已轻妇女,如曰夫为妻纲,如曰二女为奻,如曰不敢仰视,然尚有不讳再嫁之事,尚有以妻为齐之说。”如果我们借用“妻,齐也”的说法总结汉代妇女在若干方面享有与男子大体相当的权利这一事实,可能也是适宜的。当然,这种权利与现代意义上的“女权”不能同日而语,但是回顾这段历史,对于真切地认识中国古代妇女史的全貌,应当是有益的。
汉代妇女生活的上述情形,自然是在复杂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形成的。据《汉书·文三王传》,梁荒王刘嘉的妹妹刘园子与梁王刘立有隐情,败露后,刘立惶恐自责,有“渐渍小国之俗”语。所谓“小国之俗”,应当包括与华夏人杂居的其他部族的文化影响。推想在汉文化融合多种文化因素初步形成的时代,儒学礼制尚未能规范所有的社会层面,“夫为妻纲”的性别统治格局也还没有定型,于是存在“妇人尊贵”的现象。鲁迅先生曾经盛赞汉代社会的文化风格:“遥想汉人多少闳放”,“毫不拘忌”, “魄力究竟雄大”。当时民族精神的所谓“豁达闳大之风”对社会生活的全面影响,当然更是我们在讨论汉代女权时不能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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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就是汉朝刚刚将儒学作为正统,后代将儒学弄得越来越苛刻,特别是朱熹的三纲五常,而汉朝因为还没有定型,所以较宽松。
都是乐府诗集中所塑造的经典女性形象。
都年轻貌美,富有才华,智慧机敏。
都具有反抗精神。
都对爱情忠贞不渝。
不同:1、家庭背景不同
2、秦罗敷比刘兰芝更具反抗精神,因为刘兰芝最后屈服于封建势力之下,而秦却成功了。
《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遣归的原因,传统的解读是“吃人的封建礼教是造成焦、刘悲剧的根本原因”。当然,我们不能否认一些文学作品中旧社会封建礼教对人的摧残,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祝英台,《白蛇传》中的白娘子,《祝福》中的祥林嫂等等,这些形象无不打上封建礼教罪恶的烙印。纵观中国古代文学,凡是描写女主人公悲剧命运的作品,究其根源,最终都可以归结为封建礼教的迫害。这没有错,因为文学来源于生活,而我国辉煌灿烂的古代文学,本身就是在封建制度中成长起来的,这是大背景,是深层社会原因。所以后人在研究古代文学时,都习惯性地用这个深层社会原因来概括。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文学本身的、多视角的研究,更应从作品本身交待的事理中探讨其他原因。《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遣归,自然有封建礼教的罪恶,但透过作品,我们依然能看到造成她悲剧的其他原因。
一、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
在封建社会,门当户对是婚姻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否则,即便结了婚,也常常有被抛弃的危险。在《孔雀东南飞》中,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从“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可以看出,焦刘两家社会地位并不一样;从刘兰芝辞别焦母时的自述“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中也可得到印证。有人认为,焦母之言是劝儿弃妇的开导之言,刘兰芝的话则是自谦。我们不能否认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也不能否认诗句本身表意的实指性———焦、刘两家确实门户不当,至少是不完全对当。从“文学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创作理论来看,焦、刘两家门户不当是“源于生活”的事实,但也有作者为了塑造人物形象而“高于生活”的焦母劝儿和刘兰芝自谦之言,两种情况兼而有之则更为确切。假如焦、刘两家确实门当户对,焦母应该明白,以“贵贱”之说开导儿子只会让儿子更加反感,她完全可以用别的话劝导儿子,因为焦仲卿是知事明理的,也是善良的,只是性格有些懦弱罢了。也有人以县令和太守派人到刘家提亲为由,说刘家家世并不比焦家差。本人以为这只是作者为了更加突出哀婉的悲剧主题,有意安排的虚构情节,是文学创作的需要,不可为据。难道县令、太守还找不到更合适的儿媳而要娶被遣归回娘家的刘兰芝吗?在封建社会这是不可想象的。那么,在焦仲卿和刘兰芝成婚初焦母为何没有“严把”门户关?唯一符合情理的解释是因为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让焦母忽略了对门户更为严格的要求。但门户不当的影子随着婆媳共同生活当中的磕磕绊绊,逐渐淤积成了焦母心里的一块心病———“吾意久怀忿”,不去何快?虽然焦母认为门户不当,但当初是自己“失职”,时至今日也就不便以门户不当遣归刘兰芝,所以便强词夺理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为理由要求焦仲卿遣归刘兰芝。
刘兰芝自嫁到焦家,言行举止完全符合封建道德礼数,“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辛苦。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但还是讨不到婆婆的喜欢,何也?就是焦母心中一直潜伏的门户不当的思想作祟。
二、刘兰芝未育是遭遣的根本原因
《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休妻的理由“妇有七去:不顺从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1]刘兰芝到底因何而被遣呢?焦母的回答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刘兰芝的倾诉是“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焦仲卿对妻子的评价是“女行无偏邪”,显然,焦母和刘兰芝的回答完全相反,但作为有着双重身份的焦仲卿,一边是应该孝敬的母亲,一边是相许一生的爱妻,两个亲人对他同等重要,在关系到或违背母命或休妻这样重大的选择面前,只有他的回答是客观的、可信的,说明焦母所说的“不顺从父母”的遣刘理由并
不成立。诗的开头对刘兰芝的描写:“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颂诗书。”这是我国古代文学普遍惯用的人物塑造手法,如《陌上桑》对罗敷形象的描写,虽然不一定是实指,但是表达的主题却是明确的,即是对主人公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的美好形象的赞美。由此肯定,对于这样的女子,“*”、“妒”、“有恶疾”、“多言”、“盗窃”等均不
符合作者对她大肆赞誉的本意,很显然,这些罪名是作者在对她的赞美中就已排除掉的,诗中也没有一处提及到。那就是“无子”的理由最有可能了,而且全诗只字未写焦、刘有无子女;即便在刘兰芝决定回娘家,辞别焦母、丈夫、小姑时情重义长的托词中也没有提及子女,可见刘兰芝确实没有生育。在封建宗法社会里,男婚女嫁完全是为了“广家族,繁子孙”,未生育显然犯了封建礼制的大忌“无子罪”。但焦母何不以此为由名正言顺地遣归刘兰芝?这样做非常符合封建礼制,却要编造事实说成“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呢?那是因为刘兰芝嫁到焦家才刚刚三年(共事二三年),在时间上,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按常理,三年的夫妻生活应该有子女了,但却一直没有。是她们夫妻暂时未要?也不合情理。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社会中,妇女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是她们最根本的职责,况且对于家境较好的焦家老母来说,抱孙子、传香火的急切心情可想而知,作为同样知书达理的焦、刘夫妇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刘兰芝没有给焦母满意的表现。又因为刘兰芝年仅二十,年龄并未超过生育黄金期,目前未生育,并不代表以后不生育。这是大家都懂得的普通道理,焦母理应是知道的。所以,以刘兰芝不生育为由而遣之的理由难以成立,故而焦母选择了可大可小、可轻可重、没有实际标准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为由遣归刘兰芝。刘兰芝婚嫁三年而不育,让焦母对自己家族的香火传承产生了深深的忧虑,她把希望完全寄托在“秦罗敷”身上了,焦母将为了家族的利益坚决实施她的计划。面对为媳妇求情的儿子,焦母的回答是“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一个“速”字,一个“慎”字,道出了焦母已迫不及待遣送刘兰芝的急切心情。“在焦母心中,兰芝的一切优点都不能弥补她未育子嗣之缺陷,因而导致了她被遣的命运。”
三、婆媳性格不合是造成矛盾不可调和的情感原因
焦母对儿媳的不满起因是门户不当,但还不至于因此狠下决心遣归刘兰芝,婆媳性格不合造成不
可调和的矛盾,更加坚定了焦母遣归刘兰芝的决心。焦母作为封建家长的代表,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尊严是毋庸置疑的,即便是自己唯一心爱的儿子也只能顺从。地位和尊严使她极尽偏执,事事都必须符合她的心意。而对于有着个人追求和思想的刘兰芝来说,同样执拗地认为,自己走得端行得正,勤劳持家,孝敬婆婆,没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不甘在无理取闹的婆婆面前忍气吞声,从而加剧了婆媳之间的矛盾。从她自请遣归和向焦母辞别时的话(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中,可看出她不卑不亢的做人原则和个性,也可感受到她性格的执拗。因此,对于一个这样性格的儿媳,焦母是很难驾驭的,使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尊严受到了威胁。尽管刘兰芝在现代人的眼里几乎是完美的,但在当时的焦母眼里,这种执拗却充满了叛逆,焦母“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话就反映出刘兰芝不顺从家长的意味。焦母极力维护自己作为家长的地位和尊严,刘兰芝却在固执地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对此毫无悔改之意,两种完全对立的思想造成婆媳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使得焦母最终选择了遣归刘兰芝。诗中在矛盾最激烈的时候,焦母两次提到“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在焦母心中,好儿媳的标准是“秦罗敷”。可见刘兰芝的固执己见,成为造成婆媳间情感由不协调形成鸿沟到破裂的主要原因。作者在诗歌创作中对刘偏执的性格采取了“避实就虚”的写法,一是为了使故事情节富于矛盾,推动故事发展,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二是合乎人物性格的塑造,这样写更能突出焦母的专权蛮横和刘兰芝性格方面的执拗。细读全诗,门户不当和兰芝未育两个原因虽然诗歌中没有明确交待是遣刘的原因,但是我们还是能够通过故事情节和人物对话找到其中的逻辑关系。焦、刘成婚初,虽然门户不当,但是由于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勤劳美丽、知书达理,焦母还是勉强认可了这门亲事;结婚以后,刘兰芝虽然完全遵循封建妇道,但是门户不当的缺憾,就像游丝一直萦绕在焦母心头。三年时光过去,刘兰芝还是一直未育,使焦母对她续香火产生了失
望。焦母和刘兰芝性格上的不合,也使焦母对刘兰芝产生了反感。于是,一切都不顺心了,矛盾的对立也再度显性化,导致焦母最终做出了“遣刘娶秦”的决定。
可以说,门户不当是刘兰芝被遣的潜在原因,而刘兰芝的未育则是矛盾激化的根本原因,人物个
体存在的性格执拗和情感上的对立是婆媳关系难以融通的情感原因,此三者相互作用,把刘兰芝送上了遣归路。
一个时代的,都处于东汉,汉末建安时期。
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 《陌上桑》
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孔雀东南飞》
《孔雀东南飞》通过刘兰芝与焦仲卿这对恩爱夫妇的爱情悲剧,控诉了封建礼教、家长统治和门阀观念的罪恶,表达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爱情自主的合理愿望。女主人公刘兰芝对爱情忠贞不二,她对封建势力和封建礼教所作的不妥协的斗争,使她成为文学史上富有叛逆色彩的妇女形象,为后来的青年男女所传颂。
杜华龙粤
学习完《孔雀东南飞》后,焦母的人物形象引起了我的兴趣。
通读全文,焦母认为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没有礼节,见识短浅,十分不喜欢她,于是把她赶回娘家。但是焦仲卿却舍不得刘兰芝,最终刘兰芝因为不得不嫁给县令,于是两人相约自杀而死。
从文中,我看到了焦仲卿和刘兰芝因为母亲反对悲惨命运,但我也看到了焦母的无奈和悲惨。
焦母我认为她之所以不喜欢刘兰芝并把她遣回家,可能是一下几个方面。首先儿子作为她的宝贝,是如黄金般珍贵的。而且刘兰芝可能自己在生活中也有些没有礼节的小细节,引起了焦母的不适。自己在的时候,便有那么多小毛病如果以后不在了呢?于是她愈发担心,儿媳以后会不会愈加放纵。这个方面是出于焦母对儿子过分的关爱,然而最终却害了儿子。再者焦母可能一开始便对刘兰芝的家庭环境、相貌等感到不满意,因此在这种印象下,随着刘兰芝嫁到她家,这种不满越来越多,集在一起,最终爆发促使了这一悲剧。而且,刘兰芝走后,焦母一直在说服儿子娶另一位女子,可以看出母亲对刘兰芝相貌、家庭背景等的不满意。焦汉卿和刘兰芝的爱情一开始便是遭到焦母反对的,这也为刘兰芝最终被遣回家做铺垫。
儿子和儿媳因为自己的原因自杀,而本来希望可以靠儿子养老的焦母也最终落得无人陪伴的下场。焦母的本意是替儿子找到一个好伴侣,可因为自己的过度苛刻以及个人偏见,最终却害了大家。
如何看待焦母的形象?我认为凡事都有两面,焦母不仅仅可恶,带有封建观念,但同时也是十分可怜的。正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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