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
1、劳动仲裁案件,企业败诉后,通常会面临经济上的损失,因为劳动仲裁案件基本上与经济有关,裁决结果通知会涉及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者工资待遇等;
2、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为劳动纠纷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不规范,或者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1、你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当地劳动部门都有样板,一式两份),加上你的身份证、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申请劳动仲裁通常对老板无影响。劳动仲裁的承担责任主体是老板的公司,而不是老板个人。公司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被申请,申请都是法定的权利与程序义务。被申请了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证信力,并不能说明公司就有违法与不良行为,不会因此纳入黑名单或受到什么处理。最多是上级主管机关因为劳动纠纷过多,提示公司加强管理和公司的约束机制建设,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劳动仲裁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1、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
2、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二、人事专员如何应对企业被劳动仲裁
1、首先要把仲裁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作为合格的HR,谨记避免因为你的工作过失而招致企业被仲裁。你要知道,一旦企业被仲裁,即使为了企业利益,你中间耗费了很大心力,但仲裁结果都是企业要付出代价,没有一个企业的老板愿意把钱白白花在赔偿员工上。
所以,平时你的预防工作一定要做到位,你要掌握规避企业用工风险的实战经验。首先,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用工风险,要大胆向你的领导说明,如果你有能力结合《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做一份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中要包含企业可能付出的具体代价)就更能引起你的领导重视了。
其次,当你准备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首先检查一下自己的基础工作是否做到位了。比如: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是否已做就业登记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情况等等。只有你确认自己的基础工作已经做到位了,才能与员工做劝退面谈。
总之,“防患于未然”是最好的上策。
2、巧妙和解为先
一旦你的防范工作失败了,你所在的企业真的被员工仲裁了,肿么办不要慌,《劳动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所以仲裁机构还是建议企业和员工先进行协商处理的。
同时,双方尽量谈一个和解的条件。有些条件是可以维护双方利益的。比如未给员工缴纳保险,可以一次性赔付员工低于实际企业要支付的保险费用,这样员工也可以不扣除个人部分,你也省去了补缴的麻烦。所以和解条件的谈判是一项技巧,在此提醒HR们要注意修炼此门技能。
3、要与仲裁员或法官处理好关系
作为HR,你在处理劳动仲裁事件的过程中,处理好与仲裁员的关系也很重要。如果员工申请上诉,还要求你处理好与法官的关系。这里所谓的“处理好关系”并不是要求你行贿。
既然已经被仲裁了,应该是企业有做的不到位之处,你如果再表现的无理和强势,会引起仲裁员和法官的反感。
4、HR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作为HR,你在面对劳动仲裁事件时,要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把这个过程当做是历练的机会。努力平衡好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同时,你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处理劳动仲裁的过程可能是一个较长时间的过程。
5、“亡羊补牢”法则仍然适用
执行完劳动仲裁结果,并不代表着HR的工作就结束了。在这里,“亡羊补牢”工作非常重要。你要马上查漏补缺,仔细审查一下企业还存在哪些风险点,你自己的工作还有哪些不完善之处。借机向领导提出改进建议。
劳动仲裁只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进行劳动仲裁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如果对这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咨询相关律师。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案例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案例,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有遇到被公司侵权的行为,都会希望能够为自己维权,这时候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有时候是需要打官司的,以下分享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案例。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案例1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怎么办?
一、首先是去和公司协商一下,实在不行,可以去法院诉讼。一般情况下都是劳动者去申请劳动仲裁,他们对于公司的一些举动有争议,却没有办法去通过协商去解决,并获得本属于自己的权益
通过法律途径,可以合法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有的人因为完全不懂法律,或者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了一段时间后,认为自己的薪资待遇和自己的劳动不对等
相差过大,比如公司经常加班,却从不发加班工资,口头说的五险一金,工作了一两个月了,还没有买,和公司说过之后,没有任何结果,去进行劳动仲裁。
二、积极去找证据,什么证据呢像工作证啊,工作铭牌啊,一些考勤记录,还有工衣,和同事拍的照片等等这些物证,还可以拜访一下公司里的员工,请求他们帮个忙,做个证。
把资料收齐,反应速度快点,尽快在一定期限里边把证据交给法院,就等开庭,还能再私下解决的话还是可以解决的,实在不行,就只能等法院下判决书了。
劳动仲裁和其他的一些法院的申诉不一样,后者一般是原告要拿出主要的证据,而前者也就是劳动仲裁,一般是被告单位需要拿出主要的证据,一旦单位不配合,公司还需要去承担一些不好的后果,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说,进行劳动仲裁的成本是比较低的,这也大大维护了劳动者的利益。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案例2一、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怎么办
如果因为没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导致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输了的,可以再重新积极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去相关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那么,如果有异议,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关系的证明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你与单位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同时,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注意保存出勤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工资单、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资料,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及时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单位拒不签订,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亦适用劳动法。
如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仲裁输了绝对不是单纯的就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就决定的,除非是自己没有收集其他足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过仲裁输了不是就没有救济的途径了。自己应该总结劳动仲裁输掉的原因,然后提起民事诉讼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的,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就只能按照仲裁结果执行的。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案例3一、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起诉解决。
二、劳动合同没写工资合同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故而很多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都据此认为没有约定薪水的劳动合同因不符合此项规定而属无效合同。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大量存在,如果都按照无效合同来处理,那么对于广大劳动者的权利和经济社会的稳定显然是很不利的,也有悖于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劳动法上的无效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由此定义可知,一份劳动合同的有效与否关键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条件。
一方面包括所订立的合同必须遵守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是不是符合签订合同的条件,意思表示是不是真实等;
另一方面是指合同不能存在的情况,这在劳动法的第十八条有明确的规定: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期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所以,只要是符合上面所说的要求,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它合法有效,而对于其中没有约定完全的条款,可以采取事后协商或者由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所以没有约定薪水的劳动合同依然是有效合同。
三、劳动合同几年签一次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首先,员工可以提前与公司沟通双倍赔偿等事宜,公司拒绝给员工的申请后,公司的行为已经不符合相关法律标准。其次,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合理获得双倍赔偿。
虽然公司和员工属于相互扶持和相互合作的关系,但是部分公司却在关键时刻,选择以一种不太良好的方式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赔偿对方双倍赔偿金,假如公司无法按照法律规定完成赔偿。这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还使员工不得不走上劳动仲裁的道路。
方法一:双方进行沟通每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面对公司单方面撕毁劳动合同时,可以事先采取沟通与交流的方式。该方式有利于双方进行良好的解除劳动合同,而并非走上一条无法弥补的道路。可是部分公司认为自己无法为员工提供双倍赔偿,这项行为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还会使员工面对着双重损失。首先,员工失去了工作岗位,其次,员工无法得到合理赔偿。
方法二:劳动仲裁或许部分员工认为劳动仲裁的过程十分复杂,自己不愿意与公司进行劳动仲裁。事实并非如此,劳动仲裁可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会结合具体的情况,完成劳动仲裁的过程。虽然部分劳动仲裁的过程相对复杂且漫长,但可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公司更应该担负起责任和使命,既然公司选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应该想到双倍赔偿等各项方案。一旦员工将公司的各项行为报告给劳动仲裁委员会,公司的行为已经触碰到法律底线,双倍赔偿必不可少。
员工被辞退的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内容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赔偿,工作每满一年赔偿员工一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上限是十二个月的薪资。如果双方不能就经济补偿金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员工被辞退的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怎么赔
员工被辞退的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的赔偿的相关规定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1)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范围问题,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区分清楚,辨别清哪些是属于工资性收人范围的项目,哪些是应当剔除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项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工资的计算基础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故实际上计算所得出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有可能是低于其正常月工资的。
三、员工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对于被辞退员工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和相关的支付情况等进行有明确的要求,双方可以就赔偿金的问题进行友好充分的协商,协商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相关的劳动仲裁。
都是被逼的啊,公司要是合法合规给劳动者报酬和补偿款。谁愿意费时费力去仲裁呢?
第一,公司不懂法,很多公司辞退员工的时候不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或者没有给员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补偿,或者强行辞退,没有调岗或者培训,这些都会引起员工的不满,为了补偿金而提出劳动仲裁。
第二 ,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一直忍受了很多非正常的待遇,包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不给三倍工资,休息日加班不给两倍工资,等等,员工为了在单位继续工作下去,一直忍耐,忍辱负重,但是公司最终仍然找理由辞退员工,这时矛盾就爆发了。员工就在离职时申请劳动仲裁,把所有对公司的不满,公司所有的违法行为一并告上仲裁法庭。
第三,员工和公司都有责任,在制度不完善,规定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的情况下,有时公司和员工就劳动成果的归属专利产权的确权,奖金和福利待遇的发放和数量等等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又不能心平气和的谈判,达成一致。员工认为公司薄情寡义,公司采取强硬态度处理纠纷,这些都造成了隐患,最终会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爆发出来。
总之一个巴掌拍不响,公司和员工可能都会有责任,但是通常公司作为强势的一方,责任更大,员工作为弱势的一方,银钢更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个别员工可能有恶意敲诈公司的行为,但是总体上来说,多数情况下,还是公司缺乏法律意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纠纷。
应该是为什么仍然有这么多公司违法劳动法呢?只能说,这些年,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普及,员工越来越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了,而不像以前的员工,公司随便糊弄一下就可以了!
越来越多的离职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代表背后这么多公司,经过这么多年仍然没有改善过!
一、离职员工为什么会去劳动仲裁?
无外乎这几个原因,而且都是公司的原因:公司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保,随意克扣工资,不发放离职工资,强行调岗降薪,违法辞退等等。可以说基本是公司原因造成的,负责员工不可能有那个闲工夫去劳动仲裁!
即便有个别员工是所谓的“劳动碰瓷”,那也是以公司存在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为前提,不然员工能有什么理由去劳动仲裁呢?
二、现在公司没那么好糊弄员工了!
以前,包括现在经常会听到公司这样忽悠员工的话:
1、公司宁愿花1万去打官司,也不会赔你3000块,拖你个一年半载,你也不见得会胜诉,公司拖时间都拖死你!
2、公司有关系,公司花钱了,公司害怕你?你去申请劳动仲裁也没用,不信你就试试!
3、你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你个人信誉有影响,你以后找工作就麻烦了!
的确,在以前,很多员工不知道、也不懂《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普法的确也不足,加上员工养家糊口,很多员工根本就没有劳动权益这个概念,更不会去纠结这个,再被公司一忽悠、一吓,也就不会去劳动仲裁了。
而且很多公司在针对员工时,会采用各种套路,去忽悠员工,去骗员工,去套路员工,员工吃过的亏已经很多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互联网时代,员工都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上相关部门的普及,公司再想忽悠员工就没那么容易了。甚至出现公司说的话,员工根本就不会相信了!
三、员工不相信公司,只能相信劳动仲裁!
说白了,在很多公司当中,员工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拿份公司,对公司基本没有信任感,而且公司的一些做法,让员工没办法再信任,毕竟员工吃公司的亏太多了。
这个时候劳动仲裁相对还是比较给力的,也是员工唯一能相信的机构,不管怎么样,员工都会要通过劳动仲裁试一试!
总的来说,造成这种情况,还是公司自己造成的,各种套路已经让员工丧失了对其的信任,所以一旦离职时,出现劳动权益受损,就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这也是非常正常的情况!
我是——资深HR聆音,我为你解答。
劳动仲裁是独立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第三方官方机构,所有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机构。劳动仲裁是人社局下属机构,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从发现或者应该发现劳动权益损害一年时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劳动仲裁不予以受理。
劳动仲裁的内容是与劳动相关的纠纷,比如辞退补偿金、加班费、工资支付、员工社保、员工安全及 健康 等问题。
从劳动者角度来看,愿意去劳动仲裁的是因为客观公正。政府部门对劳动法的大力宣传,提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现在全国人社部门的电话均为12333,工作日有劳动争议即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科技 的发展及媒体的大力宣传,很多劳动者可以轻松的搜索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进行研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的成本比较低。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不予收费,而且在人社部门有专门的人员指导劳动者维护个人权益,有公益的律师。劳动者按照仲裁的要求提出申请,出庭接受调解或者裁决。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能够维护既得利益。 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侵害自身权益的证据和材料,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公正的角度,对劳动者提出的申请开庭审查、质证,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双方做出调节或者裁决。能够从法律层面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则可以申请法院受理或者支付令。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劳动仲裁能够提供支付标准。用人单位在处理员工问题与员工达不成一致 ,工作无定推进或者处理之后会存在风险,则希望第三方机构介入,提供出公司的证据材料,按照仲裁调节或者裁决执行,可以减少员工的过度要求。
违法成本不高,抱着侥幸心理。 很多公司对员工的纠纷处理持冷态度,因为即使员工申诉到仲裁,支付的成本还是按照法律规定。而且有些员工因为没有时间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则节约成本,抱有此种侥幸心理。比如辞退员工补偿金是N+1,单位想要节约成本就和员工协商解除,例如给一半,如果员工同意双方签订协议,完成此事。如果员工不同意,单位又不想支付,那员工去申请仲裁也就是给到N+1,并不存在多支付成本。
结语:越来越多的离职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说明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很强,也说明劳动的权益侵害是一个常态。用人单位并不畏惧劳动仲裁,因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是强势的一方,可以制定自己的制度,让员工遵守,而且违法成本并不高。因此形成劳动仲裁每天人满为患,这是一个阶段性的现象,随着法制的更加健全,必然会出台更加适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法规,减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
职来职往,人力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哦,我有时间会为你解答。
一、员工懂法,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二、部分公司还是存在侥幸心理,存在违法行为。
三、国家在劳动仲裁收费方面大力降低,部分地区不收费。
越来越多的职工选择劳动仲裁至少说明
1、疫情对经济影响确实很大今年疫情来的突然,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影响非常大,导致了今年职工主动或被动离职的人数增加。
同时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受到很大影响,没有财力支持继续经营,对支付工资或者经济补偿金都心有余而力不足。出现拖欠工资,裁员等等情况,引起劳资矛盾加大。
2、职工的法制意识增加一是国家这些年一直在提高依法治国的进程,对劳动法等法律的宣传也比以前强的多。整个 社会 的法制意识进步不少。
二是08年以来,国家取消了劳动仲裁的收费,降低了提起劳动仲裁的门槛。
三是目前职工文化水平和素质较以前都有很大的提高,更懂得拿起法律逾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越来越多的离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说明劳动者更有法律意识,劳动仲裁更方便;但是依然要看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劳动者比以前更有法律意识,更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随着政府部门的宣传力度的加强,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带来了信息来源渠道的增加,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方便地查询到很多关于劳动人事的信息、知识和案例。
通过对劳动人事相关信息、法律知识的了解,现在的劳动者比以前更有法律意识,更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而作为劳动人事争议的首选法律武器,劳动仲裁也越来越得到劳动者的认可。
二、劳动仲裁比以前更方便,员工对劳动仲裁的信任度在提高如果说之前出现劳动人事争议,叫做“投诉无门”,现在不但有“门”,而且门槛不高,只要是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劳动者,都可以很方便的进“门”,得到相应的帮助。
劳动部门在如何为劳动者提供更便捷的仲裁服务方面,也想了很多的办法。
首先是角色的转变,由“管理者”变为“服务者”,从思想上进行转变;
其次是在服务流程方面,也尽量的简化流程,提升效率,让劳动者少跑;
最后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比如说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提供预约服务,还可以方便地查询劳动仲裁程序的进展,提升更好的服务体验。
因为劳动仲裁便利性的增强,也进一步加强了劳动者对劳动仲裁部门的认可和信任,出现劳动人事争议时,也更愿意找劳动仲裁,寻求帮助。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存在不少问题正是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人事争议,所以才会去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这也暴露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关劳动人事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就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举例说明: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无效的劳动合同或无效的劳动合同条款。
3、签署的劳动合同没有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或明显存在有失公允的条款(霸王条款)。
4、劳动合同中存在歧义条款。
5、用人单位过于强势。
6、任何一方没有按合同劳动履行义务。
要想减少劳动人事争议,就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在法律范畴内,制定并签署有效的劳动合同,并共同履行。
与其事后进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如事前白纸黑字写清楚,双方签署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结语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用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人事争议,这是十分可喜的一面。代表着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在增强,对劳动仲裁这种方式越来越认可。
但是我们也应该理性的看到,这也代表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双方需要在一个共同的法律框架下,制定签署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和谐共赢。
更多这种现象出现证明很多已懂得运用法律法规去维护自己权益。
近期我的一位朋友因受疫情影响也被裁员,他是销售岗位,并且他刚好是半年的试用期,在去年11月份被一家外企录用,今年5月份,公司本来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但根据劳动法,如果在试用期间遇到不可抗拒的灾难,如此次全球新冠肺炎期间,是只能中止试用期考核,等疫情过后,全面开放了又开始试用期考核,所以我朋友了解清楚后,要求公司重新考核或者进行补偿,如果协议达成不了,就申请劳动仲裁,最终公司作出了赔偿,按n+1方式赔偿两月工资。
通过我朋友的这个案例,我们需要更多的去了解劳动法,用法律去悍为自己的权益。我相信在疫情期间很多人都有遇到裁员,所以也出现了更多的劳动仲裁。
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一直忍受了很多非正常的待遇,包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不给三倍工资,休息日加班不给两倍工资,等等,员工为了在单位继续工作下去,一直忍耐,但是公司最终仍然找理由辞退员工,这时矛盾就爆发了。员工就在离职时申请劳动仲裁,把所有对公司的不满,公司所有的违法行为一并告上仲裁法庭。员工和公司都有责任,在制度不完善,规定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的情况下,有时公司和员工就劳动成果的归属专利产权的确权,奖金和福利待遇的发放和数量等等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又不能心平气和的谈判,达成一致。员工认为公司薄情寡义,公司采取强硬态度处理纠纷,这些都造成了隐患,最终会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爆发出来。
员工离职,本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企业有正常的人员流动预案,员工有选择离开的自由,现代职场环境下,那为什么还是有许多的离职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呢?一句话,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员工也有了维权意识。
案例1小米是一加公司的前台收银,因为有更好的发展,所以选择了辞职,并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就递交了辞职信。
因为小米刚进公司的时候,没有什么法律概念,这家公司招聘的收银,一律都要缴纳2000元钱的押金,但收取任何形势的押金都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小米办理了离职手续,工资也打到了卡里,却迟迟没有收到公司退还押金的通知,到公司要求了几次,财务都推托领导没有批准,就这样一拖就是三个多月,无奈小米在朋友的建议下,申请了劳动仲裁。
还好,小米的押金手续都在,很快就有了仲裁结果,小米拿回了自己的押金。
案例2小熙是一家连锁店的主管,在工作了一年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本来她和老公商量要先奋斗几年,再要孩子,可突然的怀孕,夫妻俩人还是觉得要把孩子生下来。
可怀孕了,有些工作就不方便做了,为此小熙向店长提出了调岗申请,但不想,店长从公司反馈回来的决定是不予调岗,不符合调岗条件。
小熙觉得怀孕是大事,必须对自己对孩子进行保养,就在向店长这里寻求无果的情况下,直接向公司人事部提出了调岗申请。
但不曾想公司人事部还是不同意,说因为小熙的岗位,现在找不到可以顶替的人,无法调岗,只有等到有合格的人员顶上来,小熙才有可能调岗。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小熙的肚子越来越大,明显影响了工作,小熙又一次提出调岗,公司还是不同意。
小熙气不过,与公司人事部大吵一架,最后公司人事部出具两条意见,要么接着做,要么辞职。
小熙在不冷静的情况下,开始了消极怠工,扔下了店里的工作,还影响了其它人。
于是,根据店里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小熙的工资奖金开始被扣掉,小熙无奈之下,没有办理离职就选择了在家休息。
后来,小熙忍受不下这口气,咨询律师,然后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小熙拿到了20000块的补偿款。
以上,就是简单的两个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例,希望给到大家启发,合理利用劳动仲裁,不过也不要过分要求,毕竟,在职场上拼搏,需要的是合理诉求,而不是刺头,人生的从业之路漫长而需要信念支撑,千万不要沉迷于打官司搞仲裁,那是既劳神又费力的最后选择,努力拼搏,爱岗敬业才是职场赢家的根本选择。
劳动仲裁员工输了的,应当履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是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相关情况,则需要根据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处理,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在输了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一、劳动仲裁员工输了会怎么样
劳动仲裁员工输了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赔偿相关损失,也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辞退赔偿。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对于劳动仲裁的具体认定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双方协商的意见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有关合同的条款都是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进行处理的,
如果一方存在违法的情况下,双方都是有权提出劳动仲裁裁决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在开庭途中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委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劳动者如果重新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收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第147条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缺席一方视为放弃抗辩,法院仅对到庭一方进行询问、听取意见、核对证据,然后依法做出判决。
可见,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缺席裁决或缺席判决对缺席一方是非常不利的,但也并非到庭一方就一定能胜诉,还是得看证据。
案例(2022)粤01民终1644号
冯陈楚(化名)2017年9月入职广州某生物科技公司从事仓库专员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1年4月16日开始冯陈楚发觉身体不适,告知公司后前往医院治疗。
2021年5月冯陈楚都未到公司出勤,也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公司于6月1日向其发送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载明因其自主休假一个月以上,未有任何请假或者通知等其他手续,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决定解聘其仓库管理员一职。
在收到公司发出的解除通知后冯陈楚才向公司发送病假单,(发送时间为6月12日,未显示含有2021年5月1日至6月1日期间的病假单)。
2021年6月底,冯陈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7308336元,仲裁委裁决后冯陈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冯陈楚主张:
1、根据工作年限,应当享有六个月的医疗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尚处于医疗期内。
2、5月缺勤期间公司只是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途径进行警告、质询,无证据证明有进行过催告上班、返岗等管理义务。
3、公司的考勤惯例就是本月休病假下个月补病假单。
一审法院认为,冯陈楚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2021年5月1日至6月1日期间是因病休假且履行了正常的请假审批手续,其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近一个月,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冯陈楚主张被告因此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冯陈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鉴于冯陈楚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存在先休假后补交手续的相关规定,故即便生病属实,亦应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且经过公司的审批同意。
冯陈楚虽然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但并无挂号记录、病历记录或检查结果相佐证,不足以证明其因病需要休假属实,不能证明其属于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
冯陈楚的行为性质系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近一个月,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据此解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庭审中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违反了到庭诉讼义务,法院缺席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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