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处于领导地位的经济成分是国营经济。
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存在五种经济成分: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国营经济是通过没收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以及反动政权的工商企业和财产变为国家所有。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领导地位。
合作社经济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形式,是部分农民和手工业者按照自愿互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合作社主要指的是中级合作社,社员共同投资兴办,其财产部分属于个人、部分属于集体,所以,它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
个体经济主要由个体农民、手工业者、小商贩等,利用手工工具进行生产,属于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指民族资产阶级的中小资本主义工商企业,属于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和资本家联合经营的工商企业,是国家利用私人资本的一种形式。这类企业往往要接受国家的管理,比如由国家来进行统购包销、加工订货。它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
通过分析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的五种经济成分可知,其在经济基础这个层面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既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又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还有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因此,我们在完成新民主义主义革命后没有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
我们刚刚分析完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的五种经济成分,由此就可以得出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的几种阶级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为了能争取到各阶级的支持而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的政治纲领是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以前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所以当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后,咱们建立的是各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而非由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所以不论是从经济基础还是从上层建筑来看,我们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后进入的社会都非社会主义社会,因此,还需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使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进入社会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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